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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兰,做兰一样的人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养兰,做兰一样的人,欢迎阅读与收藏。

兰花风姿素雅,花容端庄,清香幽远,被誉为花中君子,有王者之香之美称。对于兰花,中国人有着根深蒂固的民族感情和性格认同。养兰,赏兰,也成为自己工作闲暇之余的爱好,学做有兰一样品性的人成为自己的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

我曾怀揣对法的梦想和期待,习法四年。几经周折,终于又从事了与法结缘、执掌法律天平的工作。数年来,从春到秋,从夏至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和同事们一起重复着化解纠纷、定纷止争的繁琐而又复杂的审判活动,通过一个个案例诠释着法的理性和精神,将生冷硬避的法律词语结合不同的案情演绎成通俗易懂、饱含深情的跃然灵动的白纸黑字,力求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

由此在平凡的司法实践中结缘相识了这个特殊群体中一个又一个坚持公平正义、坚守法律底线、维系道德伦理、心性纯正、品行高洁的像兰一样的人。他们不计得失,不顾荣辱,不畏权势,默默无闻的奋战在司法第一线,奉献青春,奉献生命,维护着万户千家的安宁祥和与社会的有序稳定,在他们的身上体现了兰的孤芳、高洁和幽香。

癸巳年,仲冬月下旬,幸有机会去省城,不忘顺便去逛花市。在花市大厅满眼的碧绿和嫣红中突然有一盆兰花吸引了我的眼球,让我怦然心动。紫色的六边花盆,盆沿外突,六边成等边曲线,二边相交,斗成周边六个规则有致的锐角。盆体上刻有梅、兰、竹、菊图案,题有柳色和烟入酒中与百般神采伴春华脍炙人口、耳熟能详的诗句。盆面上铺了一层玉白圆润的紫金石,上有七、八苗兰草抱团成簇,兰叶斜立,筋骨分明,翠绿挺拔,错落有致,向周边尽情地舒展伸张,俊朗飘逸,娉婷婀娜,灵动中洋溢着秀气,妩媚中绽放着傲气。四枝花莛已然出架,长了许多幼蕾,精致硬朗。与赏花人爽然成交,抱回侍养。

养兰的日子里,每一个早晨上班,只要一打开办公室的门,随身而入的清风都会摇曳着兰叶微微晃动,神采奕奕,朝气蓬勃。透过窗棂的惬意可人的冬日暖阳,轻轻洒满房间,温柔的轻抚兰花柔嫚的身姿。兰叶格外的嫩绿,与对面山上傲雪的松柏遥相呼应,使人顿觉心旷神怡、神清气爽。看着一串串兰梗上相依而生的幼蕾长成的小排玲,我特别期待花开飘香,也格外勤快用心。

每个星期一的早上,按时按点地沿着盆边一点点地浇灌放晒了数天已无碱性的清水,并用喷壶每天给兰叶喷淋,以免缺水造成叶尖变干发黑。为了增加房间空气的湿度,一有空闲,我会一遍又一遍地拖湿地面,给兰花创造温暖湿润适宜生长的空间环境。一天又一天,花蕾在精心地照料下慢慢地长大,逐渐地肥硕,由青绿变成嫩黄,心中充满了欣喜和无限地期待。

有一天早上上班,开门看到原来蕾尖一律朝上的大排铃,圆硕嫩黄的花蕾忽然整齐划一的转茎了,原来直立向上的花蕾依次有序地左右横出朝前,远看如螺旋般绕生在花梗上。这次华丽的转身,让人倍感新奇,让人兴奋不已!犹如破茧而出的蝶,实现了一生荣耀成功的蜕变!花蕾一天比一天更圆实胖硕了,颜色也比以前更黄了。

这样过了三四天,紧裹在一起的花瓣从中间相互拧开了,露出了鲜黄的内瓣,而内外瓣尖还紧紧地粘贴在一起,长成了美丽的凤眼。花梗与花柄形成的外钝角处渗出的兰膏,也叫命露,细圆晶莹,圆润透亮,煞是珍贵。

当我还沉浸在对兰的这数次嬗变惊异和思索时,下午上班时又看到兰花黄绿色的外三瓣已舒瓣绽开了,主瓣向上高高挺立,两个副瓣微微下垂,黄色的捧瓣左右分开,匀称而又恰到好处地穿插在外三瓣形成的左右两个夹角处,佑护着可爱的柱蕊和美丽的唇瓣绽放盛开,房间充盈着兰花馥郁清香的味道!瓣形如竹叶,包括柱蕊、唇瓣都无一点杂色。哦,原来是一盆竹叶素惠兰!

在随后四株兰花从下到上次第绽放盛开的一月之余,欣赏着飘逸俊芳、绰约多姿的兰叶,高洁淡雅、神韵兼备的花朵,纯正幽远、沁人肺腑的花香,真有一种惠风和畅、心旷神怡的感觉,使人顿觉心胸开阔、思绪开朗。由此忽然觉得平时工作中所受的一切委屈不公,与在维护法的尊严、维护法的形象、提升法院公信度等大是大非上相比根本不值得一提,不值得相较。兰的高雅洒脱让人的心灵境界得到安逸和升华!

兰在成长,依然用它绽放的美丽和精彩感动着我的心情,陶冶着我的性情。是啊,做人该当如兰!我思慕兰之微笑向暖,安之若素,要以平常心态做明媚阳光的人;我敬慕兰之叶立含正气,花研不浮花,要心存正气,不慕虚荣;我更敬重兰之神姿天然、细叶凌霜,不将颜色媚春阳,要内心释然,不趋炎附势,做操守端正,不媚权贵的人;我亦倾慕兰之西风寒露深林下,任是无人也自芳,要内心宁静,淡泊明志,做慎独自律的人。

养兰,本该真珠落袖沾余馥,做人,我愿并香馥林塘,用自己的辛劳付出换得他人的安乐、社会的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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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根兰


已经记不清是哪一年的事了,也不想屈指去计算,这么说吧,现在已经当了工程师的小女儿,当时才刚刚上初中。

那是一个夏天,利用暑假的机会,我带着小女儿回内蒙农村老家探亲。返程,绕道去专州所在的城市赤峰看望我的四弟。

四弟家的阳台上,一盆兰花正在开花。紫色的球茎,油绿而挺拔的叶,直挺的花径的顶端前后左右对称的开着四朵粉红色喇叭状的花。看到它,不由得使人回想起早年公社生产队的院子里高高的木杆上挂着的广播喇叭。

这叫什么花?我问四弟。

紫根兰,也叫朱顶红。四弟回答,喜欢吗?喜欢的话,把那盆小的带走吧,大的太沉,不好带。

就这样,一盆问世不久的紫根兰随着我们的旅途从遥远的内蒙古赤峰市来到了新疆的乌鲁木齐。

说实在的,这花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要不是为了领四弟的一番盛情,我是不会从那么远的地方带它到新疆来的。

初来乍到,紫根兰还是颇受重视的,因为他毕竟是带着故乡的泥土,带着亲人的感情。紫根兰也似乎懂得主人的感情,每年都会开上一两次花。

随着时间的推移,紫根兰所蕴含的故乡的信息和对亲人的思念越来越淡薄了。开花的间隔时间也越来越长了。

花不怎么开了,却从它的根部陆陆续续钻出了许多幼芽。幼芽渐渐地长大起来,四周郁郁葱葱的子女们簇拥这中间高高在上的母亲。虽不开花,满盆葱绿,倒也十分的喜人。

隔了一两年之后,中间的母株终于又长出了花蕾,然而却长得极慢。花径又细又矮,花蕾又短又瘦。又过了许多天之后,那可怜的花蕾终于没有等到开放就凋落了。

当我正准备研究个究竟的时候,突然发现,这棵来自万里之外的,带着故乡的信息和对亲人的思念的紫根兰已经被它的子女们挤出了它赖以生存的土壤。它那本来粗壮的球茎也早已被它的子女们榨取的只剩下干枯的皮。

按说,植物是没有感情的,而我却莫名其妙的产生了一种不可言喻的怜悯之情。

仔细想来,这怜悯之情并非寄之于紫根兰,只不过是由紫根兰所引发出的对于人世间的不平事的感慨而已。

难道不是吗?两年前过世的某老太,一生不孕,收养了一对子女。已经成人成家的子女都住在宽敞的楼房里,而她却住在低矮的柴房中。

老太是我的同乡,与我是极熟的。她在世的时候,每每对我说人老了,住不惯楼房的时候,我总可以从她的眼神中看出一种无奈和忧伤。

花是没有感情的,它只遵循优胜劣汰的法则。而人是感情动物,除了遵循优胜劣汰的法则之外,更重要的应当是情感、伦理和道德不是吗?

白瑞轩

写于 2006年9月27日

菊兰


在乡下,女人家的名字几乎与其生命同时入土,无论她生前有过多大功业,墓碑上都只有某氏老孺人的称谓,这样的习俗实在不公。母亲去世已十五年,也许过了我们这一代,她老人家的名字都将要消失在世俗的风尘里。我希望我的儿孙们不要忘记我的母亲,并记住母亲的名字:菊兰!

母亲曾告诉我,外公祖家在省城南昌。建国初期,百业待兴,母亲一家随外公所在的建筑公司从南昌迁入赣州。父亲师范毕业那年,正好分配在赣州工作,他们从相识相恋到结婚,并生了大哥和大姐。三年困难时期,父亲因一时冲动,申请调回老家,母亲便丢掉工作和城镇户口落户于瑞金。那时,农村的境况并不比城里好,不久父亲便意识到了当初抉择的错误,可已回天无力。随着二哥二姐的问世,家里生活极其困难,尽管如此,父亲还在,总算有的依靠,母亲便从点滴农活学起:左手拿镰刀,喉下换肩把全村人都逗笑了。

1972年的冬天,承载着父亲灵柩的车子从马路上缓缓驶进村子,我正在一棵树上奋力摇着枝叶。大人们张望着越来越近的车子,我和村里的小孩一起喊着:来了,来了!来了什么呢?那时我根本就无意识那就是我那永远不能再站起来的父亲,更不知道这将意谓着什么。大人叫我跪下了,我还在东张西望着,还是长叔硬把我给打哭,流的也并不是丧父的泪水。那时,母亲心里的那种悲痛与绝望我浑然不知。

父亲去时母亲才三十余,家里有我们张嘴要饭吃的兄妹六人,小弟还未断奶,仅有的一间老屋才十余平米。当时,母亲还有好出路:回赣州恢复城镇户口找回工作,父亲生前单位答应安排她上班,改嫁只要她一狠心,哪一条出路都能摆脱吃苦受累,可哪一条路都将是我们的绝路!

几乎所有人都说母亲要走,包括已故的父亲,以致在临终时绝望得连一句希望的话都没留下,这是母亲最伤心、失望的地方。然而,母亲毅然决然地留了下来,为我们撑起了这个家,为我们撑起了一片天。

起初,母亲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他们饿死、冻死,得把他们养大。我根本无法想象,母亲当初哪来那么多的力量与勇气。白天行尸走肉般参加生产队的劳动,夜晚哑哭无声愁肠百结,丧夫尚且痛,危机已四伏,家徒四壁。孩子小,劳力少,挣不到公分,分得的口粮少得可怜,大人小孩经常饿得嗷嗷叫。怎么办?开荒。那时,明的搞自留地是不行的,母亲只好偷偷的在别人不敢去的坟地上、偏僻处种点农作,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母亲挑着粪桶到生产队的茅厕里偷得几担农家肥,麻着胆子去管理资本主义尾巴。有几回,她听到较大的动静,全身起了鸡皮疙瘩,也不敢不顾粪桶而逃。

小弟三岁那年患了一场病,百药不侵,犯起病来,浑身抽搐,缩成一团,直到连医生也怕碰。母亲一个人在医院跑来跑去,东拼西凑来的钱很快用完,还欠着医院几天的药费,医生感到没什么希望了,就动员母亲放弃,可母亲坚决不同意。孩子一边在医院打针,她一边在打听偏方。后来,还是在广东来的一位游医那讨得一济偏方,小弟才算捡回了一条性命。而我们,总算是捱过了漫长的黑夜。

就这样,我们一家在风雨中艰难地趟过了一个又一个沟沟坎坎。因为家中没有劳力,大哥大姐早早的失学了,因此,我们的口粮也分得多了一些。后来,分田到户了,我们渐渐长大了,苦日子总算熬到了头。紧接着二哥考上了林校,我考上了师范,老四考上了师范,大哥娶亲了,母亲做起了奶奶了,喜事一个接一个的来,母亲的脸上才真正有了幸福的笑容。

好景不长。就在我们的生活日趋好转的时候,一场疾病缠着母亲不放,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还经受着浑身的抽搐之痛。我这个苦命的母亲,当初因家庭困难,没日没夜的为我们愁吃愁穿,历尽艰辛,到头来,我们为你花的钱却是吃药打针,住院开刀,你怎么就这么没有福气哟!

国庆期间,赣州的舅舅们来了,看到他们苍老的样子,我心里不禁愧疚:这就是我们的父辈呀,如今他们都要老了,我们为他们做了什么呢?在母亲的坟前,舅舅们一声声的哀喊:大姐啊,我们来看你来了声声呼唤,亲情涌动。

我知道,每一个父母都不会在意儿女们为自己做什么,只求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母亲,您在那边还好吗?我们想念您。您的儿孙们没有让您失望,您的两个孙子都读大学了,老四当了法官,博士了,我们呢,也托您老的福,大小均安。

子欲养而亲不在,我们空余悲痛与怀念。我希望我的儿孙们永远记住这个不乏伟大的母亲:万菊兰!

科克兰木的秋天


科克兰木的秋天

(1)

一场秋雨一连下了一夜,浇透了大地,致使大家不能进地采摘棉花了

进而,寒风把人们攆进了屋子,不知疲倦的风和雨还在科克兰木的大地上缠缠绵绵,你情我侬,时而爬在窗户上敲打着要进来取暖,时而趁着夜幕,赶走了燕子最后的尾巴,就连平日放肆的狗叫都变得有一声没一声了。熙熙攘攘的雨夜里,空灵灵的只听到风在喘息。早晨起来,一眼望去,北山腹地,旷野无人迹,冰雪落无声。

这就是科克兰木的秋天,一场雨中夹杂着雪花的阴天过后,让人感觉到了格外的寒冷,似乎冬天的脚步就在眼前,前段时间的炎热也不见了踪影,寒冷恍然间踮起脚尖掠过了树顶,染黄了无数叶子,也吹白了科克兰木大地上银灿灿的朵朵棉花。

淫雨一连下了四天,古尔邦节、八月十五在雨中渡过,八月十五带着媳妇回六连看望父母,母亲的家在六连老区,住房在一个大碱包上,路面泥泞崎岖难行,加上碱的作用,沾在鞋子上,更是寸步难行,媳妇嘟囔着为何不回到团部楼房居住,六连有啥留念的

第四天清晨,透过鲜润的蔚蓝色天空,几片轻柔的浮云在戈壁母亲广场上悠然的飘动,像小船一样轻轻地划过。那景色,使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触,那碧蓝的天,还有被秋霜浸染了的胡杨,也俏皮地飘飘洒洒,俨然一个披着金色纱巾的少女,在萧瑟的秋风中婆娑起舞,展现着倩姿。

这就是科克兰木的秋天,只有在这个季节,才有如此的魅力。晌午,行走在戈壁母亲广场,完全忘了这是西北偏远的团场小镇,太阳慢慢升起,广场上鲜艳的朵朵鲜花,老人闲庭若步的身影,悠然自得地散步聊天;不远处熙熙融融、人头攒动,每每到来的人群中,都要在戈壁母亲石碑前合影留念,这不就是126团主打的红色教育基地吗,我心理嘀咕着,短短几年,小小团场发生了巨大变化。

广场上U型的垂柳林,一年四季述说着不同的心情,让人怀疑这是在江南水乡。和媳妇漫步在健康步道上,恍若隔世,世外桃源,傍边的花坛里,菊花是这个季节的主角,尽相绽放,周围的野花也不甘示弱,依旧和菊花比拼着,渲染着黄的,粉的,白的,一丛丛,一簇簇,淡淡的幽香迎面扑鼻而来;牵牛花也把紫的蓝的白的花瓣打开,虽然不及菊花厚重来得美,但牵牛花的谈定着实让人喜欢,喜欢它的那种淡,喜欢淡里透出的美,喜欢它的洒脱、纯朴,什么叫返璞归真,我恍然大悟不为人开,不为人留,自由自在,自然而然

哦,只有在秋天,只有在美丽的科克兰木,你才感受到生活的真谛,将一生中最旺盛的季节,馈赠给当地的职工群众一年的银丰硕果,带给世间无尽的喜悦!我禁不住秋的召唤,趁着媳妇不注意,折了一支月季,艳丽的色彩映入了眼中,又化作了浓浓的笑意挂满眉梢,布满眼底。我虔诚地捧起它,和着一片绚丽的玫瑰红,把它送给我的爱人!

喜欢在秋天拍照,拍飘飘荡荡的胡杨落叶,一到秋天,落叶是这个季节的精灵!因为有了秋天的奉献,大地才显得如此的华丽,高贵,所以我总是在这个季节,拿起相机,行走在北山脚下,跋涉在二连的胡杨林里,就如行走在美丽的梦境里,落叶点缀的秋风里,多彩多姿的树叶随风飘舞,带给人们的是成熟亦是奉献,仿佛她是一位默默奉献了一生的戈壁母亲!她赢得了126团职工群众的尊敬和赞美!广场上的群雕戈壁母亲以非凡的气质、傲然的姿态吸引着各地游客,她没有掩饰傲气,也没有故作姿态,凭着自己的铮铮铁骨昂首挺立,战胜风霜寒冷,她骄傲坦然地接受着人们敬佩的目光!这真要感谢秋天带给我们的厚爱,一个人如痴如醉地望着这幅壮美的画面,尽情地欣赏落叶的舞姿,听老军垦战士讲述兵团的艰苦岁月,我用相机记录他们平凡的世界。静静地倾听秋风的低唱,任它们牵动心底那一缕缕柔情!那无边的虚空里一轮明月,照彻一切,无云亦无尘,岂不是佛的境界?相机的快门声仿佛隔世的梵音,响彻胡杨林

秋天最美的就是晴天,哪一连数月的晴朗,职工群众忙着收获希望。这几天中间偶尔夹杂几个阴雨天,团场职工利用短暂的休息时间,来到团部,采购所需商品,兵团人都是来自五湖四海,南来北往的人群中,有几彝族妇女吃着戈壁母亲大包子,品味兵团艰苦的岁月,行走在旧居低矮的地窝子旁,思索着今年希望能在兵团短暂的时间内,赚足够的钱养家。她们坐在戈壁母亲广场的石凳上,这时的阳光格外温暖,格外透明,太阳照在身上,暖暖的,阳光直泻下来,并不怎么晃眼,几位休憩的彝族妇女互相打扮自己,广场上多了一点人情味,也多了一份惬意。

太阳慢慢升起,阳光普洒在戈壁摊上,科克兰木的大地上,形成一道唯美的动感。那暖暖的太阳也因戈壁滩的远近,田野的波澜壮阔,北山腹地的积雪,变幻出浓淡深浅。雨过天晴,几台采棉机同时在一块地里联合作业,往常需要三个月才能把棉花拾完,此刻,只需要几个小时。轻轻松松,仿佛一挥手就可以把棉花交售到加工厂。

(2)

不经意间,一块银灿灿的棉田没有了往日的繁忙景象,一片无风而落的叶子,告知人们添衣加暖。枯草斜阳,一切都柔柔的,清清的,净净的,不染一丝尘埃。阳光暖暖的,照耀着秋天空旷的田野。这个季节,胡杨的色彩斑斓,鲜艳夺目,映衬在白黄青紫诸色的田地里,说不出的绚烂,说不出的静美,说不出的奉献!透过阳光,几支裸露的枝条在寒风中摇曳,把它们渲染成最美的油画,勾起我多年未曾拿起的画笔,尽情地描绘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我喜欢沿着堆积着厚厚落叶的树林里散步,喜欢听那脚底树叶的沙沙声,这脚下厚重的土地就是就是我的家乡科克兰木。

秋天,这是一种曼妙的境界,可以欣赏到落叶在风中曼舞的身姿,可以听到落叶的絮语。这是饱经风霜后的从容与淡定,是一切都经历过的彻悟和解脱。这难道不是另一种涅槃?不是另一种深情的爱?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牛想伟写于126团

20xx.9.29

青竹·兰栩


这段不该存在,也不存在的恋爱,结束了

易晨篇:

喜欢雪儿的时候,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应该属于那种乖乖型的男生,我学习成绩不错,无不良嗜好,不迷恋网络,还在学生会里人一官半职。至于我的长相,我身高不高不矮,身材不胖不瘦,头发不长不短。虽称不上帅气,单算得了阳光。

发现现在高中生早恋已经到了见怪不怪的地步。电视里青春偶像剧的热播,电影里的生死别恋,小说里的卿卿我我,流行歌曲里的情感对唱潜移默化中催化着青春期的早恋。我不喜欢看电视﹑电影,也不读言情小说,常听一些轻音乐。但在那一刻,我深深地被吸引了

那是什么样的眼眸,晶莹,无暇,如黑珍珠一样的纯洁,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美丽。不知道因为什么,那双眼眸如梦魇一般缠绕着我。但我知道,我可能不会遇见她了

命运跟我开了个玩笑,高三的最后一次调班我与她邂逅。

她,叫凌雨桐,而我,还是喜欢叫她雪儿。

雪儿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如男孩子一般大大咧咧的性格。雪儿留着齐耳的短发,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她似乎从来没有烦恼。她每时每刻都在笑,笑的时候脸上挂着两个小酒窝,露出一口的小白牙。当然,最美的还是雪儿的那双眼眸,我日夜思念的眼眸。

雪儿很笨,她的理科差的一塌糊涂。而我成了她的专属免费家教。我喜欢她笨笨地抬起一摞资料来与我讨论,我喜欢在给她讲解问题时偷偷的看她,我喜欢她毫无思路时的无奈迷茫的可爱摸样,我喜欢她思索时轻轻咬手指的乖巧摸样,我喜欢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成功时的顽皮模样。我真的,好喜欢她。

高三学习的压力很大,如果找不出发泄口,会引发心理疾病。我常常一个人去天台,坐在阴凉的角落里吹风琴。风琴的声音细转悠扬,愉快里夹带着淡淡的忧伤。四月的阳光,明媚又温暖,像恋人的怀抱。

那天,不知道怎么了,雪儿找到了我。

吹得不错哦!我转过头,发现雪儿的那双大眼睛眨了眨。我不禁失了神。为什么要停止呢?很好听哦。雪儿微微嘟起了嘴。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雪儿,恍然间才发现雪儿的脸几乎贴在我的脸上。雪儿也发现了这一点,脸颊泛起两片红晕,十分地可爱。我扭过了脸,把头埋了起来。

你喜欢听吗?为了打破尴尬,我冒出一句。嗯。雪儿轻轻的点了点头。我轻轻的捧起口琴,开始新的吹奏。雪儿坐在一旁,轻轻地看着我。如果可以,我愿意为她一人演奏一生,但是,我终究没有说出来。

可以为我梳头吗?雪儿像变魔术似的变出一把梳子。我想了一下,接过了梳子。雪儿的头发如檀木一般乌黑,很香,很香,不是香水或是洗发露那样刺鼻的香味,是那种特有的淡淡体香

女孩是不是喜欢男孩子为她梳头?

没有牵手的恋爱,还能不能算得上恋爱?

如果没有唐浩,没有林夕,我会一直在后面默默注视雪儿的背影,直到我们牵手的那一刻

唐浩身高接近190,体重也有190。长得又白又胖,又高又壮,像旺仔牛奶图案上的旺仔。性格上五大三粗,干活办事离不开拳头,我感觉他是个很有暴力倾向的人。但他又是个很单纯,很开朗,心机的一个小伙子。

不知道唐浩什么时候喜欢上雪儿,我不经意间发现唐浩手机上给雪儿发的短信,密密麻麻的,我猜到唐浩喜欢上雪儿。在那一刻,我心跳几乎停止了。但我相信雪儿,就像相信家人一样相信她。

果然,唐浩不时对我拳打脚踢,而且他也不找所谓的理由。我知道,雪儿拒绝了他。但也因为唐浩,我注意到另一个女孩,乔林夕。

不可置否,乔林夕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微微带卷的长发,苗条又不失窈窕的身材。两篇似圈非卷的柳叶眉,眼下的泪痣更增添她分美艳。她不大喜欢热闹,是座位上一遍又一边看小说。

那一次,唐浩几乎要打到我的眼眶上,拉住唐浩的不是雪儿,而是林夕。我只觉得那天发生两件事,我被英雄救美了,一直沉默寡言的林夕与唐浩吵了一架。

后来班主任找到了我,我也见到了林夕的父母,得知了林夕的叛逆孤僻。林夕的父母让我帮帮林夕的学习。我只记得我当时支支吾吾的,也算是答应了。

林夕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叛逆,反而我感觉她很像一只温顺的小猫咪一样乖巧,我的书桌前多了一个女孩的身影。虽然我要照顾两个人的学习,但我的负担并没有增加多少。我给雪儿总结提纲或归纳重点题型时习惯打一篇原稿和整理一篇的正稿。我只是把原稿给了林夕。无论在什么方面,我的雪儿始终摆在第一位。

雪儿还是生气了,我知道的,她开始有意疏远我,和唐浩交流很密切,不过她还是又一次拒绝了唐浩。我不知道该怎么向雪儿解释,或许现在我也没资格向她解释。就像雪儿用唐浩刺激我一样,我利用林夕来刺激雪儿。我们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我们之间愈来愈疏远,连我自己对我自己产生怀疑,我是否还喜欢雪儿

就这样,我和雪儿冷战了两个月,高考如期而至。

在未来与感情之间,我选择了自己。

录取通知书发了下来,学校也贴出了大榜。雪儿看着榜,愣了好久好久。我在她的身后看着她,什么也没说,也没什么可以说的。从高考的那天起,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

一个假期,我没有联系雪儿,雪儿也没有联系我。

八月末,我背着行囊,登上了开往南京的火车。在候车室里,我坐立不安,眼睛不停得搜索着过往的人群。不知为什么,我一直感觉着,雪儿她会来的。

或许,我没能等到

火车伴随着有节奏的的吰咚开启,我摊在座椅上,眼前的景色开始模糊,我拿出手机,播出那个已经有些陌生的号码。

喂?易辰?

是。

要去南京了吗?

对。

那,祝你一路顺风。

谢谢你,雪儿。

雪儿?

还是叫你雨桐吧。

雪儿,原来是我啊。

雨桐,我们分手吧。

分手我们好像不是情侣吧

在我心里,你已经是我的女朋友了。

电话的那一边沉默了,过了好久,手机里传出来细细的啜泣声,声音渐渐地变大了。

雪儿哭了,

只会笑不会哭的雪儿哭了

那么活泼开朗的雪儿哭了

我曾经日思夜想的雪儿哭了

我要守护一生一世的雪儿哭了

我狠下心,猛地掰开手机后盖,扣出电池,将SIM卡折断甩了出去

倒退的景色在我眼前略过,家乡的景色好美,像雪儿一样美

我戴上耳机,MP3里正播放着《素颜》:

如果再看你一眼,是否还会有感觉

当年素面朝天要多纯洁就有多纯洁

曾经对上的瞬间

难道是一种错觉

那些流逝了的永远都不会复现

有遗憾的感觉(为何感觉)

那消失不见的素颜

雪儿,再见。

再也不见。

雨桐篇:

我喜欢易辰,无限接近爱的喜欢。

易辰是那么的优秀,优秀的让人不自主地产生距离感。他幽默,聪明,才华横溢,什么事都做的有模有样,是一个近乎完美的男孩。我想,应该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

那一年的奥林匹克竞赛,易辰一个人独得三个奖项,成为校里的风云人物。我在学校的公告栏里看见了他的照片,白皙的脸庞,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子,略带微笑表情。没有丝毫的张狂与张扬。南易辰,他,是一个平易近人的人吧。

像很多女孩一样,我幻想过易辰成为我的白马王子,但我从未想过易辰会喜欢我。

像往年一样,青松中学在校庆举办了艺术节,但这一次是易辰策划安排的。艺术节上,易辰穿里一件如雪一样白的燕尾服登上舞台,引起了一年欢呼,他仍只是淡淡的微笑。接着他弹奏了一首《蓝色的爱》,声音是如此的美妙,我们都不禁陶醉其中,整个会场只剩下丁玲动听的钢琴音乐声。

《蓝色的爱》刚刚结束,钢琴曲的风格转变为流行,场上也冒出吉他和贝斯的声音,气氛瞬间被点燃起来。易辰不仅是乐队的琴手,还是他们的主唱,易辰的声音富有磁性,唯妙的演唱把会场推向来了高潮!想很多人一样,我不禁的陶醉其中。

突然,我身后传来一句喊声,易辰,我爱你!我转过身去,发现表白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我注意到,在她的眼角处有一颗泪痣,她的名字叫林夕。易辰停顿了一下,回道:我也爱你!我的每一个同学!不知为什么,在那一刻,我的心脏猛地顿了一下,仿佛血液凝固了一般,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喜欢与被喜欢,差距真的那么大吗?

还是,一开始,我们根本就不匹配?

唐浩喜欢上了我,可我仍喜欢易辰。易辰似乎没有在乎过我的感受,为什么乔林夕总是围着他,为什么他对唐浩视而不见,他什么都知道,为什么他还是那么平静?

还有,雪儿是谁?为什么易辰对他念念不忘?

这样的恋爱已经算不上恋爱了,或许一开始就是错的。

当我决定不再喜欢易辰的时候,我发现,我依然喜欢着他,依然十分地喜欢他。我多么希望易辰留在这个我们一起生活,我们邂逅的城市,他依然选着了离开。

易辰要去南京了消息来的太突然,突然地我不知所措。我发疯的奔向了火车站,但我见到他的那一刻,我犹豫了。

是见还是不见?

是送别还是挽留?

我背靠在候车室的支撑柱上,双臂紧紧抱住我的包。眼泪又一次不争气的流下来。我不能让易辰看见现在的我。我曾经向自己许诺,不会让易辰知道我流泪,也不再因为易辰流泪。我真的无法制止,我又一次违背了自己的诺言。

易辰登上了火车,我也登上了月台,我实在没有勇气与他见面。火车开动了,带起了阵阵微风,轻抚我的脸颊、我的短发,像易辰的手一样地温柔。

如果可以,我希望易辰能再为我吹奏一次口琴,再为我梳一次头发

如果,也只是如果

(完)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96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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