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读到一篇名为《大师们的经典情书》的文章,像万千热恋中的儿女一样,大师们不论职业不论男女,字里行间流淌着的也是蜜糖般甜美的幸福、莲心般苦涩的相思。
只是,当我们以倒序的方式,反观这些情意绵绵的情书时,总会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写下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胡兰成不久便另娶她人,背叛成为结局。她依然爱他如初,宠他如旧,不顾世人如何诟病。张爱玲,爱的辛苦,应该无悔。只是局外人的读者,总是心疼那朵尘埃里的花。
我的肝肠寸寸的断了,徐志摩给他的龙龙近乎痴狂的爱,如其所愿换来了一段才子佳人的佳话。然而,佳话之后,是四处奔波赚钱的诗人,是烟枪不离手的娇妻。时间带给才子与佳人的是相互怨恨、相互厌恶。一语不合,小曼的烟枪砸坏了诗人的眼镜,也砸灭了诗人生命的火焰。
我觉得你亮得耀眼,使我的目光无法停留。一代诗人顾城这样形容自己对自己爱妻的初见。他们曾经一定很幸福,幸福生活在一座属于他们岛上。然而,一把斧头结束了妻子的生命,是诗人抡起的,猝不及防、毫无征兆。一条绳索结束了诗人自己的生命。残酷的结局,让在灯下读情书的人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一段段不欢而散的爱情故事,言语里诉说着的生活无奈的烟火,冰冷如同冬日寒风。故事里的一封封情书,俨然是一场凄美的落雪,读者置身其中,笑着流泪。
掩上书本,回想起前几日,好友闲来无事,声情并茂地读着一段段节选的某位民国作家的情书。摒除朋友那略带渲染的抑扬顿挫,单听一字一句的深情款款,便羡煞那信中美丽的她。我不曾读过他的书,亦不知晓他的故事,甚至连名字都未曾听说。一切人与事的模糊,换来的是文字里一点点温情都被捕捉在心里,描绘出一幅如同春天般温馨的画面,美丽的让人感动。
未知的人,未知的故事,只是一纸情书,字句间溢满的情愫,温暖的如同春日阳光。
幸好,每一段或完美或无奈的爱情故事在结局之前,总会有这一封封感人的情书;幸好,人生的故事不是以倒序的方式上演,情书像一朵朵鲜艳的花在未知的剧情里不断的绽放。
近日,网传王菲与谢霆锋在各自经历了一段或幸福或坎坷的婚姻生活后,又一次幸福的牵手在一起。不想对他们二人做任何评价,对于身外事、身外人,每一个局外人都没资格评论。只是,抛开报纸、网络的夸张言辞,单看故事的男女主人公脸上那溢于言表的幸福,我们都应该向他们送上最真挚的祝福。或许他们也会为对方写下一份真挚的情书,或用甜美的声音唱出每一份爱情的私语吧。
黄沾在《流光飞舞》里写道:跟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爱情是劫也是缘,一如这半冷半暖的秋。
回忆往事,时常在安静的时刻到来。仿佛这是一个固定的模式,打开它,如同电脑开机的程序一般,永远都是雷同的。它每天重复,雷同,可尽管如此,我们却无法将之厌恶和抛弃。它流动在我们的指尖,侵透到我们的血液里,在灵魂深处,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我记得小时候的天空总是蓝的,天边永远呈现着那道迷人的霞光,将孩童的面孔映染。我看到小时候的我,打着赤脚在田埂上飞跑,零乱而细小的麻花辫在风中飞舞,欢愉的笑声在田野回荡。一望无际的庄稼,生长着绿油油的植物。许多的房屋,是泥土墙壁,屋顶铺满黑色的瓦砾,常年长出苔藓和细小物种。下雪的时候,屋顶被盖上一层厚厚的白色棉被,檐下垂挂着晶莹剔透的锥形冰柱。身材高大的男人伸手就能摘到冰柱,送给孩子们玩耍。没有大人在家,孩子们将冰柱放在火炉里烤化,屋内的土地湿润了,腾起白色烟雾。隔壁邻里,相处融洽。大家皆是亲戚,共有祖先。东家的姑娘嫁到西家来,南边的小伙娶了北边的姑娘,亲上加亲,家族的队伍不断壮大。住在村子里的人,即使不是同姓氏的,怎么扯也能扯出点亲戚关系来。
村口是一条叫做夹河的河流,河水清澈见底,河边种植着梧桐。夏天的时候,梧桐树上长出蚌壳形状的东西,里面结满像豌豆一样的小果实,鲜嫩而甜润。放进锅里炒熟了吃,坚硬而清香,嗑出瓜子的味道。村南边,有一片树林,枝叶浓密生长,树荫底下可以纳凉。若是夜间下了暴雨,第二日清晨,林间的草地上会长出许多的细嫩蘑菇,像一个个金黄的小伞,潮湿,可爱。几个小孩提了篮子去林子里采蘑菇,要不了一会,就可以采摘一小捧蘑菇了。提着篮子,欢愉地回了家,将那些蘑菇交给母亲,午餐便是蘑菇蛋花汤了。汤里倒一点猪油,蛋花在水中漂浮,蘑菇的味道鲜美可口,可以吃上一大碗米饭。
这是我对于乡村的绿色记忆,在幼年的时代,母亲在那个乡村教书。白日的乡村,宁静而温和,美丽而灿烂。但夜晚就不同了,它的幽暗里透着恐怖,平静里浸着罪恶。白昼和黑夜有着天壤之别,使你无法想象那种差别,会生存在同一地方。
我记得乡村的夜晚,无数的房屋在黑暗中,闪烁着昏暗的光芒,显得诡异和神秘。那条清澈的河流,在夜晚的时候,不再像白日静谧祥和,它放射着幽蓝和冷漠的光,恐怖无比。母亲从不敢走夜路,倘若有要事要办,必定叫上几个男性村民一同前行。因为每当天黑下来的时候,河边便会坐着一个鬼魅,那铜铃般的双眼,像两盏昏暗闪烁的灯泡,照射出夜晚的行人。行人看到他身披麻袋,头发肮脏而蓬乱,还有那恐怖的灯泡眼,行人望而却步,往回走。若来人是男性,或几个人,鬼魅是不予理会的。是单独的女性,她就不会那么幸运了。那肮脏的魔爪伸向了她,在黑暗的河边,将她的衣服瞬间撕破,肆意糟蹋和摧残。在那些年里,丑恶的鬼魅到底袭击了多少妇女,无知的村民们还以为他真的是一个死去的色鬼,在河边寻找发泄,以此慰藉活着的兽欲。村民是愚昧的,他们害怕鬼魅,因为鬼魅的到来总是凶残成性,带来灾祸。因此,没有谁敢去招惹他,更没有人敢拿起武器与他对抗了,哪怕他并没有袭击和谋害一个男性。许多年后,那个鬼魅被纠上了法庭。原来,他是外村的一个光棍汉,并非人们述说的色鬼。最终,他难逃法律的制裁。村民们这才恍然大悟,只是当年的懦弱和迷信,不知让多少女子枉丢了贞操与性命了。
村子西头,有一户人家,一天他的儿子死去了,听说是得了肝癌。我跑去他家看,看到许多人站在狭窄的堂屋里流泪。那个死去的年轻人被挪到了地上平躺,骨瘦如柴,面无血色。他的母亲痛苦地瘫软在他的身边,捶胸顿足,嚎啕大哭,痛心疾首。年轻人双目紧闭的样子就像睡着了一般。他是多么专注于睡眠啊,此时谁都叫不醒他。我第一次见到死人,就是这个样子的,他和睡眠有着莫大的关联。在此后的许多年里,我总是觉得死去和睡着的概念是一样的。因此,我总在即将进入睡眠状态的时候,害怕自己会死去。然而,当我第二天清晨,睁开双眼,看到窗户上的露水,听到小鸟的叫声,我对于自己还活着的现象是多么地惊喜啊!
这是我对于乡村的所有记忆了。三岁那年,母亲回到了城市,与那个乡村断绝了一切来往。我最初的记忆,刻画在那个乡村,尽管那时还很小,但记忆仍是清晰的。我时常在我的回忆之中漫游于乡村的广阔田野,游荡于白昼的宁静河流。成年后,我遇到了现在的先生,他便是来自于那个乡村。我时常纠缠他,要他给我讲他小时候的故事。事实上,我们有着共同的乡村记忆。我相信或多或少的,会在那个乡村,曾经遇到过他。只是那时他与我一样小,我们彼此不认识,是陌生的孩童。十多年后,我遇到了他,在那个乡村居住过的人,便有了一种莫名的亲切和激动。于是,我们总在一起回望小的时候。在这里,我们找到了彼此共有的话题,在记忆深处的地方,在灵魂到达的彼岸,我们都有着如此深刻和相同的印记。
那些属于幼年的灰色记忆,随着时光的流逝,已变得暗淡无光,不再有过多的情感投入,它仅仅是记忆这么简单了。反倒是那些美好的事物,总是在回首的时刻,让人心动,让人难以释怀。它的唯美和纯真,足够让我们花费一生的精力去追忆和摸索了。
也许临近毕业季的缘故,离别迫近,被这种思绪浸染着,总能想起遥远的往昔,关于村庄的旧事。
村的最东边贴着京广铁路,最西边挨着一望无垠的古老枣林。小时候的每个夜晚在村西头入睡,夜寂静的如一头沉睡的猛兽。我的心跳仿佛可以与大地的声音产生共鸣,竟使自己的心绪也沉静莫名。
在遥远的村东面,火车的隆隆声时不时夹杂着夜晚的风声席卷而来,村庄劳作了一天,在夜夜无休止的呼啸声中酣然入睡,这里的人们淳朴真挚的劳动,思想单纯,睡得也格外踏实。正因为大多数人的单纯,反倒使火车的声音与夜的声音交汇在一起,奏出一首颇具深远哲学意味的小夜曲。
小学的时光最无忧无虑,乡村孩子的童年尽管没有城市里别致的过山车,修剪的漂亮的街心花园,及充满科技燃烧味的网吧游戏厅。但与大自然为邻从不觉得无聊寂寞。傍晚的时候会有一颗启明星从东边,在凉爽的南风中早早升起,窥探一座夜晚的乡村,那是一个村庄纯净的眼睛。
倘若是在冬季,夕晖晚景的河流从村的最西边流过,不断变幻出奇异的形状,不断翻腾着绯红的波浪,繁星逐渐清晰,如一粒粒银沙散布在寰宇苍穹,夜空越推越远,大地深沉的呼吸,微微的鼾声抚慰着夜晚的动物。这时乡村泥泞的主街结了冰,在月光下闪烁非常。雪天的后半夜,整个世界无声的寂静,风雪偶尔压折树枝的声音惊起时刻警觉的中华田园犬,呜咽的叫上几声,响彻云霄,使村庄睡得愈加深沉。
对于黎明,就拿城市来说吧,黎明总能给它带来神秘的感触,在那样的时刻,辛苦恣睢的人们蛰居在某处,清醒着,关于遥远爱情往昔的追忆,关于世道艰辛的感慨,总要寄托在这样神秘的夜色中。乡村的黎明是清新的,伴随着晨钟暮鼓的禅意,暮霭的迷蒙增添了些许哀愁,但这样的哀愁并不稠密,只消一点点阳光,早起的麻雀叽叽喳喳一闹,村庄的多愁善感一扫而空,从湿漉漉的夜晚睁开惺忪的眼睛,然后入地的拖拉机把这个村庄彻底的从睡梦中唤醒。梭罗说:一个错过黎明入场券的人是最可怜的。
五年级时小伙伴们在某段时间会趁着天不亮早早起来,天空离破晓还差些时辰,大家绕着乡间的小路跑步,与其说这是一种锻炼的游戏,不如说这是对黎明的迷恋与好奇,这种情感与对乡村黄昏的眷恋别无二致。我们曾在湿漉漉的枣林里一片高地上停下来,望着西北方向的一片微光憧憬,那是一座夜晚城市的喧嚣,也是那时我们渴望到达的地方。
夏夜时分,为了消暑,村庄的人们常常在楼顶简单的铺上席子,仰望缀满蓝夜的繁星,银河闪闪发光,洁白的无与伦比,乡村的夏夜就这样充满了趣味,我常以为,繁星银河是一座村庄的新娘,总是在夜晚无言的陪伴,因此村庄在夜晚不觉得孤独寂寞。
我曾在这样的夏夜,等待天空中的流星,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幻想关于这个世界一切美好的东西,大人们早已入睡,他们如果也清醒着,也仰望这个星空的殿堂,只能等到他们没有愁苦的时候,一座村庄的美总要有人默默的承受它给予生命的全部苦痛。后半夜除了稀疏的流星时常光顾,还有夜游的猫头鹰扑棱棱的从庞大的深暗的榆树起飞,朝月亮的方向飞去。在我和小伙伴迎接黎明的时候,有一次竟意外邂逅了狮子座流星雨,一颗颗闪亮的光划过即将破晓的天空,比纯粹等待流星要刺激得多,这是一个关于幻想的终极时刻。
雨天也是这座村庄最美的衣裳之一,南风从遥远的南中国海夹带了水流,雨便纷纷扬扬的下了起来,春季雨下得很温柔,密密麻麻,落在树木簇新的嫩芽和刚冒头的草尖上,田里没有什么名贵的花,都是一些不知名或名字很俗的野花,在春雨过后,成片成片的开放,金黄的,粉红的,热热闹闹,却被割草的娃娃们连根拔起,成了小山羊口中春天的第一口新鲜的野味。
初生地牛犊在雨的国中颤颤巍巍的学步,蛰伏在南方的燕子突然出现在细雨中,斜斜得飞行,成了装点村庄衣服的纽扣。新出巢的麻雀嘴角嫩黄,孩子们的弹弓纷纷在雨后瞄了过去。夏天的雨可要猛得多,从天空快速降落下来,如灌如注,天空与大地间仿佛遮上了银白的珠帘,山呼海啸如猛兽咆哮,整个村庄被不绝于耳的嘶吼颤动着,壮丽的令人难以置信,在地上汇成的水流急匆匆的夺路而去,村庄成了水上漂浮的孤岛,漂浮着一座村子的思想与灵魂。
除了打麻雀,我和小伙伴曾经在夏天蚊虫肆虐时用橡皮筋做了一把蚊子枪,一弹便能崩死一只苍蝇。也有其他有趣的活动,拿着小篮子和小铲子到树林或者坟头挖土元,土元肥硕却不笨拙,一节节,咕噜噜在土里钻来钻去,令人毛骨悚然却也颇显趣味。
也曾在高高的树上掏过马蜂窝,后来被一个老头要走作为治病的偏方,村庄需要这种偏方才能抓住它的本质。这些是一座村庄除了农事以外的活力之所在,挖土元时,尽管坟头充斥着鬼神的传说,但我们仍胆战心惊的前往,探索着这座村庄的灵魂,对外面的世界神驰向往。
突然有一天,却在回望我们曾经对她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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