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单位的旧大门,不见了那块昔日里红遍小镇的巨幅牌匾。门楼上方耷拉着几根已然断了废了的绳线,在冬日的冷风中,瑟缩着孤零零的腰身,面目黯然。
几只寒鸦扑楞楞的飞离了门楼近旁枯树的枝丫,留下几声悲鸣。
暗灰的天空下,昔日的校园被即将新建起来的用做幼儿园的楼房占据。楼房还没有竣工,外围都是单调的冷的灰色,如同这冬日的天空。园中失却了往昔沸腾的青春的身影与欢声。呼吸间,有一种冰样的陌生象缠绵的水蛇,瞬息爬遍周身,直让你感觉整个人一下子无比的空洞,连同曾经炽热的眼眸。
依旧习惯性地很顽固地从旧大门进入校园,穿过一些断壁残垣,穿过那幢唯一的没来得及被拆迁的旧楼,穿过那个因其还在发挥着作用依然留着的昔日的水房,忍不住望上一眼旧日的门房,这里曾经是最为中枢的地方,再折上几个弯儿,很费力地来到教学新楼。
奇怪地发现,每天自己宁愿多走几分钟,宁愿走一段并不平顺的路,有时甚至会无端的停下来,原来只是为了缅怀。明明知道,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事物发展的主流,无可抗拒。同样无可抗拒的,是自己那么那么落寞执着的情怀,是为人,是为物,是为事,是为那里曾有过的实实在在的曾经。
缅怀是害怕忘却,缅怀是为了祭奠,缅怀是用心珍藏,珍藏每一段属于自己的人生过往。或哭、或笑、或苦、或累、或伤感、或幸福、或荡气回肠、或如平常一段歌
总是很依恋很依恋一些人,总是笃信一些遇见定会相守,总是奢望某一刻温暖会是永久,总是会犯相同的幻觉上的错误,比如,执拗地认为,很爱自己的人和自己很爱的人从不会走远,会一生一世天长地久
总是会突然想起那个异地的冬天。
想起那些清晨落满雪的寂静的院落,想起那片无风的清纯凛然的天空,想起偶有一只鸟掠过天空时的感叹。
想起上学的去来间那一座必经的小桥。想起小桥对面那个温暖谦和的盲人医生,想起小桥末端那个卖馒头的豪爽的大婶,想起桥头小摊上浓香的煎饼味儿,想起手推车上烤地瓜的灼手与清甜。
想起校园东边的那片树林。想起树林深处幽咽的琴声与沧桑的拉胡琴的老者,想起满世界银装素裹与脚下咯吱吱的雪响。
想起路灯下母亲那焦渴等待的眼眸,想起门眼里与她捉过的迷藏,想起冬夜里红的烫手的火炉。想起火炉上冒着热气的水煮豆腐。
想起深夜被窝里捧读《平凡的世界》,想起台灯下演算过的大本大本的习题,想起母亲忙碌的手脚与眼中不灭的希冀,想起曾支撑自己的坚如磐石的信念。
岁月的风滚滚吹过,尘起尘落,沧海与桑田,旧貌与新颜,生命中,总有一些东西渐行渐远,来不及停留,来不及握住,来不及道别。
过往如飘零的繁花,总要有些随风,有些入梦,有些长留心中,于是,有时痴狂,有时迷惘,有时用寂寞清唱
总有一些寂寞会开成花!
不管你喜不喜欢,冬天还是寒气逼人地来了;不管大树挽不挽留,总有一些树叶会离开枝头;不管我接不接受,难免会有一些冷言冷语,如尖针刺疼心头。
上午我坐在办公室内批改作业,发现一些学生错得离谱,看着让人一头雾水的答案正在摇头苦笑之际,冷不丁有人冒出一句:这没有技术含量的事让一般老师去做就行了,让你一个大作家改作业太屈才了。虽说偶尔发表过几篇小豆腐块儿,可这并没有让我翘起作家的尾巴。我就是变成孙大圣再连翻十几个筋斗,也够不着作家那片云,我知道自己是麻布袋上绣花,所以从不奢望自己会成为什么作家。当老师改作业天经地义之事,怎么会招来旁人奚落?想不到写的几篇小文章居然成了我的尾巴似的,一不小心就被人踩着,硬生生地疼,想甩也甩不开,想溜却溜不掉。
不止一次,我央求朋友们别把我与作家两个字联系在一起,只因怕自己辱没了作家两个字的荣耀。在酒桌前我甚至告诉别人喊作家还不如喊我小姐来得痛快,反正一样是寒碜了我!
快放学的时候,一堆作业总算改完了。我站在窗前,眼看着街上渐渐拥挤的人流,心想着学生为什么会有那么离奇的答案,心想着为什么会有人笑我屈才?不自觉地点燃一根烟,烟迅速地向窗外飞去,《别看我只是羊》正从外面钻了进来。循声望去,一只高大的灰太狼正在街上摇摇摆摆地走着某商场请人装扮成灰太狼以吸引学生注意,借机宣传一种供学生用的电子产品。
街道边摆放着不少样品,一边的小喇叭里播放着别看我只是一只羊,羊儿的聪明难以想象,天再高心情一样奔放,每天都追赶太阳。不一会儿,灰太狼的旁边就围满了刚放学的小学生。狼在前面慢慢地走着,短小的尾巴一摆一摆的有趣极了。我忽然发现有一个孩子悄悄地跟上去摸了一下灰太狼的尾巴,灰太狼回过头来,抬起脚作踢人状,同时把手向孩子招摇着,引起孩子们的一阵哄笑。灰太狼在前面走,几个调皮的小学生跟在后面,还不时地去拉它的尾巴,回过头的灰太狼面无表情,只看见它脸上那针缝的伤疤和它那滑稽可笑的动作,我想里面的表演者一定会觉得孩子们很可爱,因为没有一个成人会想起摸摸灰太狼的尾巴。
我也长尾巴了,还曾被人踩了几下,该不该怪那几篇拙劣的文章?业余写作是我闲暇时最快乐的消遣,我不能让我的快乐被旁人的嘲笑击倒。
那天放学的时候,我是哼着小曲回家的就算会摔倒站得起来,永远不会沮丧,在所有天气,拥有叫人大笑的力量,虽然我只是羊。
那天晚上和一个认识七年的男的朋友分离,才发现,世界上真的有很多事情是无法预料的。
part1
拥过抱,打过闹,民政局前走过一遭。可就算到了最后,也没把男的朋友中的的去掉,然后就不清不白,稀里糊涂好多年,可能是存在生活里太过深沉,所以在离开的时候也没有哭,他就看着我拎着大包小包,踏上了开往南方的车,他留在北方。
临走前他说的最后一句就是:那边美女多,你去了可能就排不上号了。我笑着拍拍他肩膀:不知道现在整容技术发达么,实在不行我还能去韩国啊。然后我指了指面前的车厢:那我走了啊。他摆摆手,示意我快点上车,然后,车门关闭,驶向南方,他的面容消散在眼前。
说实话,那段时间传过轰轰烈烈的绯闻,我都差不点以为彼此就在交往,然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在他送我回家的时候,被几个男生撞见了。我选择了落荒而逃,到了家才发现,身上全是汗,可能跑的太快,都忘了身后还有个他。在一个新的环境里,我并不希望大家知道他的存在,我竟然很无耻的认为,自己还能碰见更好的。
印象中他是到我们分别的时候,也没找个女朋友的。在候车室里,等车闲的无聊,他就讲起了一个叔辈的故事。
他那叔叔倍儿幽默的一个人,两边头发秃的要不是中间还有一戳毛覆盖着,也就是一个地中海。可自己却愣是把自己说成是大鬓角。学了N多年的美语,那发音绝对牛x,就俩字:标准。
好多年前和他父亲聚会时,聊起现在的工作,用他父亲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搞窥视的。后来细问才明白,原来是一个酒店后台管监控的。学了N多年美语,出过国,却最后连一个前台都没混上。
他当年特喜欢一个同系的姑娘,那姑娘的美音也一流。两个人同居三年,也没确立恋爱关系,那姑娘有一天实在忍不住了,打包好行李,跟着别的男生走了,那天晚上,大鬓角叔叔喝了特别多的酒,我感觉,约么是伤感了。
结局总是出乎意料,五年后,两个人竟然终于修成正果结婚了。可好事多磨,一年后,那姑娘了怀孕,却不小心流产。去医院检查,说是肾不好,留不住孩子。朋友就劝他,趁此机会还是也全面检查一下身体,疾病都是在不经意间发现的。这一查可好,是肾癌。
听他讲到这,候车室想起来了提示音:开往xx的车已到站,请到站台候车。我想,这一生真的有很多事情是我想想不到的,就像那个叔叔,就象我和他。
我不知道会不会最后遇到自己心目中更好的那位,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在此之前就找到生命中的她,更不知道最后彼此的故事能有个怎样的结局,也不知道大鬓角叔叔是否还活着。
但我知道,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情是我不能预料的,那就请那些不能预料的事,最终都有一个好的结局,就算过程心酸一点、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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