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陪你超神陪你老》背后的故事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陪你超神陪你老》背后的故事",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写在《陪你超神陪你老》之后

仍记得去年四月底时,我还在读高二。有一次周六晚上,我在家读《青年文摘》,读到一篇短篇小说,里面讲了一个女生在游戏里认识了一个男生,男生带着她打怪刷级,女生很是感动,之后两人之间又发生了一些男欢女爱的事,具体内容现在也已记不清了。

反正当时我傻傻地觉得这种文章怎么还能登上《青年文摘》呢?恰好那时玩英雄联盟比较入迷,就打算写一篇男女因在一起打联盟而相爱的小说,取名为《陪你超神陪你老》。

那还是我第一次写小说,由于当天晚上蛮晚了,我就在草稿纸上写了点儿开头就去睡了。可我哪睡得着啊,满心就想着小说之后的故事情节该怎么走,人物形象及背景该怎么塑造,越想就越睡不着。

第二天早读我也在偷偷地写,下了课也沉迷于其中,上午的课几乎就没听进去,我还记得第四节是上物理课,我突然就有了灵感,老师在上面讲作业,我就用作业盖着几张草稿纸偷偷地写着,不时还看看黑板假装在听课。QG13.coM

正当我写得入迷时,老师忽然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连他在讲哪道题都不知道,当时真是吓坏我这个好学生了,我便胡诌了几句应付了过去。

总之那几天我手里拿着的就是几张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的草稿纸,最终完工之后估计了字数为三千多字,我赶紧把它拿给我旁边的同学看。

这写的都是些什么啊,字太差了吧,密密麻麻的,重抄!郭同学说完将其不屑地丢在桌子上。

初稿就这样诶,你认真看。

刘同学看完之后说:以我这么多年上课看小说的经历来说,你这篇小说写得真是太烂了吧。说着对我竖起了小指以表嘲讽。

烂你个我抑制着我的小脾气,那你说怎么改?

没办法改,真的,怎么改都是这个样子,我劝你还是重写吧。

重写你个改了之后总会好点吧。

再怎么改也就好那么一丁点儿。听我说,你没这个天赋,还是老老实实做你的数学吧,看你数学天天不及格。

我回嘴:尼玛,哪有天天不及格!

憨厚的宋胖子看了后拍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唉,还需努力啊!

我仍不服气,拿去给女同学看,她说:还可以,就是故事情节还要再跌宕起伏些,那样比较好。

听到没有,还可以,人家这才是识货。我虽这么对男同胞们说着,但尚且知道我那小说是不行的。

之后我将小说改了一遍又一遍,力求言简意赅,绝不拖沓,两个字能表达清楚就绝不用三个字,最终定稿时文字裁剪到2800多,情节也稍有些许改动。

我于是牛逼哄哄地用班上的电脑找了好几个同学帮我打成电子稿,然后投入杂志社的汪洋大海中。

结果自不用多说,这样换皮不换骨的故事情节一带而过的小说肯定不会在编辑视线中停留超过半分钟。

后来这小说就再也没有被提及,直到几十天前我才在邮箱深处将其找回,一看,我惊叹道:我当初到底是有什么天助神功才能用不到三千字将两个人从高中相识写到男主结婚离婚然后携女主之手走向天荒地老的?我看着以前写的这篇小说,将其视为毫无可读性的渣作。

还好,这一年多来我看的文章多了,期间也有过再创作小说的经验,我便打算将这篇旧文来个彻彻底底的大翻新。

在电脑前开始重写这篇小说时我是没有什么灵感可言的,之后的故事情节也没有考虑到,总想着写吧,就这样写吧。

写到六千字时,男女主人公也仅有一面之缘,我不知道再写下去得有多少字,于是我去简书群里询问写手们的意见。

有人说:写成长篇吧。额,我可没这个打算。

有人说:这没关系的,比如《金氏漂流记》里男女主人公就是在快结尾的时候才见面的。这话我虽不知对错,但让我更加坚定地写了下去。

有一天我微信公众号没文章发了,说好要日更的,当天课又多,于是在晚自习用手机码字,好不容易把大结局写好了,保存了正文,但习惯性地按下了返回,那个软件微信公众号助手竟然连个提示都没有,结果因没保存素材所有文字全部消失。

该死!这时要去做广播体操了,身为文体委员的我更是必须得去了。可我怕做了操后就差不多忘了结局是怎么写的了,也怕在11点断电前发不出微信文章,这怎么对得起我立下的日更的决心呢?我索性抛去组织纪律直接回到寝室,又是伏案一个多小时,最终以超出一万字完成整篇小说。

但离断电时间只有半小时了,将这一万字修改排版配图发出去肯定是来不及了,又考虑到一下发一万字读者看着不得累死啊!遂分成三期发,每期正好三小章。

第二天将上篇发至简书,投稿至《谈谈情,说说爱》专题和《短篇小说》专题居然都没过,阅读量也只有二十几,后来方知它们不收连载小说,我不禁有些失望。

后来在上AutoCAD教程课时,我习惯性地点开简书,惊喜地发现居然还有人打赏我!这可是我收到的第一笔打赏,点开对方头像才知道他是《青春》专题主编,而且他还将我的小说收至《今日看点》并推荐至首页!真是十分感谢他这么支持默默无闻的我。当我第一次在首页上看到自己花了大把大把时间写的小说时,激动得根本听不进课,公众号上少得可怜的阅读量给我带来的烦恼也立马烟消云散。

在此我也非常感谢简书上关注我喜欢我给我很多鼓励的读者们,以及我的朋友们,正是因为有你们的鼓励,我才能一直坚持在写作这条道路上。

写文章宛如雕刻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不应该有一点儿瑕疵,写小说尤其如此,没有认认真真写过文章的人是永远不会知道后来与之后、立即与立刻、即使与即便等近义词在情感表达上的差异。

即使没有多少人看我的文章,我仍会在情感细节上将措辞处理好。

即便没有多少人看我的公号推文,我还是会把它雕刻得很精致很精致。从图海里捞图,接着用ps处理,配上精选的音乐,这一切都只是为了给你们带来更好的体验,我做这么多是没有报酬可言的。

我现在认为以前写的小说很烂很烂,认为现在写的这篇也算比较好了,也许仅仅一年之后,我也会很嫌弃如今自认为很好的一万字的《陪你超神陪你老》。

现在写小说能从三千字到一万字,我坚信今后便也能从一万字到几十万字。

因为,人生就是要进步啊!

情感编辑推荐

陪你慢慢变老才是真爱


曾经的你注定是我今生留恋驻足的风景,但是世事变迁沧海桑田,现在的你纵然被时光改变了模样,但是为了你,我也愿意甘愿守候着这一世的心疼。因为曾经的誓言,我们说好的,这一世,要白头偕老至死不渝。

男人将女人娶回家的时候,女人已经疯了,且疯得不省人事。

夜静更深,来参加婚宴的亲友已渐次散去。他慢慢走向坐在灯影中的她。一片喜庆的大红里,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忽然“咯咯”地笑了:“大哥,人家都回家去睡觉了,你咋还不走呢?”看着女人一脸婴儿似的纯真与茫然,一抹淡淡的忧伤轻轻笼上了男人的脸,可很快,他的笑又回来了:“来,让大哥给你洗脸洗脚,你早点休息好不好?”女人倒很听话,乖乖地坐在床沿上,伸出双脚放在他端过来的热水盆里。他轻轻地替她揉搓着,她则不停地向他问话,却是东一句西一句,杂乱得毫无逻辑。两滴温热的泪,不知何时掉到了女人面前的脚盆里。是男人的。他还是想不明白,那样聪慧善良的女人,何以变成这个样子。

是的,曾经,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聪慧、更善良、更能了解他的心思。彼时,他们同村、同班,后来又偷偷相恋。几十年前的乡村爱情,纵有再多青春的狂热,也只能悄悄进行。那时,在村里,他家是最穷的,而且父母早逝,他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她家是最富有的,她是家里唯一的娇娇女。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当那份恋情曝光,不管她如何以死抗争,最后她还是被硬生生地塞进了前来迎娶她的花轿里。

她嫁人,他则绝望而去。他去了遥远的北大荒,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疗他心上的伤。从此,一别就是多年。

再次回到故土,他已是一名衣锦还乡的大学教授。北大荒那片黑土终究没有遮住他的光芒,他参加高考,又幸运地读了大学。之后,他的事业一帆风顺,从讲师到教授,别人要为之奋斗大半生的路,他在短短的数年间便走过来了。他的感情,却并不像事业那样顺利。人过中年的他,身边也曾围绕着莺莺燕燕,无奈千帆过尽,而他,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叶轻舟。

都说游子近乡情怯,那样的怯怯之情,于他更比别人多出几分。原以为她已是绿树成荫子满枝,也以为,他们会有一个温暖又激动人心的相遇。可当他面对眼前这个衣衫破旧,只会对着他“呵呵”傻笑的女人时,他一下子呆住了。原来,当年她被硬生生地抬到婆家,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不睡,只自顾自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的名字。一个月后,婆家人发现她是个疯子,便毫不客气地将她打发回了娘家。从此,村子里便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在村前村后唤着“阿军哥”……

听乡邻讲着那段伤感的往事,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眼睛湿润了:“这些年,真是苦了你啊……”

他决定娶她,带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要娶一个疯疯傻傻的女人进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也疯了。他不顾众人的议论,将她接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里,开始他们迟到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

婚后的女人,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病情却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她会很乖地坐着同他聊天说话儿;坏的时候,她就又摔又砸。他的脸上经常无端地出现一些抓痕。那些,他都不在乎,他说,那点皮肉之痛,哪比得了她当初的失他之痛。可有一点,却让他伤透脑筋,她始终认不出他,始终叫他“好心的大哥”。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她就这么叫他。她叫他“好心的大哥”,是因为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脸洗脚,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牵着她的手在那方美丽的校园里散步,二十多年里忍受她的喜怒无常。每每清醒一些,她会说,若不是这位好心的大哥,她早就死了。对他,她有敬,却无爱。

女人是在他们婚后的第25个年头走的,乳腺癌晚期,他用尽心力去为她治疗,还是没能留住她。弥留之际,女人几度昏迷,又几度醒过来。醒过来的女人,似乎又变得特别清醒,她嚅动着嘴唇,示意他俯下身去:好心的大哥,我走了,你也可以歇一下了,这么多年,苦了你了,我……终于可以去找我的阿军哥了……女人的话,就讲到这儿。她的生命,在一片祥和宁静中戛然而止。

他痴痴地守了她一生,她傻傻地爱了他一世。趴在女人渐渐冷却的身体上,他的眼泪,无声地掉落下来。

时光静好我陪你老


【一】

讲台上教授正在滔滔不绝地讲着课,而幸茹却无法凝聚心神,她手撑着脑袋,透过教室的窗户看着操场上潇洒挥汗淋漓的身影,嘴角不禁轻轻上扬。午后的阳光是慵懒的,让人忍不住生出睡意。

她叫幸茹,今年18岁,一位大学新生。她的志愿原本不在这所大学,但为了爱情,不顾全家的反对,只身北上,来到了他的学校清华大学。

洛鑫尘,快点,传球啦!

洛鑫尘没有传球,而是对着对方的篮球框,轻轻一跃,篮球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弧线,稳稳当当的落入篮筐,一个漂亮的球。

洛鑫尘打了一个响指,扬起迷死人不偿命的笑:Bingo!

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有的甚至夸张地张大了嘴把,过了几秒钟,所有人都鼓起掌来,没想到洛鑫尘是一个篮球高手,早知道就不去送死了。

他叫洛鑫尘,今年18岁,家世非常好,他似乎是一个发光体,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让让女生神魂颠倒。他之所以来清华呢,是为了躲避他的未婚妻林美美。

洛鑫尘总感觉有一道目光在盯着他,盯得他非常不舒服。他下意识地转过头,正好对上了幸茹的目光。

四目相对,着实吓了幸茹一跳,她赶忙低下头去,脸上顿时火辣辣。偷看竟被发现,真是衰死了!

叮铃铃-

下课了,幸茹走出教室,向图书馆走去。

Hey,美女!

幸茹感觉有人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回过头,出乎意料地,竟然看见了她暗恋已久的人。

洛鑫尘见幸茹一脸吃惊,她微微张大了嘴巴,甚是可爱!

美女,你叫什么啊?我叫洛鑫尘。他笑眯眯地作自我介绍。

幸茹脸腾地红了,她语无伦次的说道:我....我叫幸茹。

幸茹啊,你有没有男朋友、?洛鑫尘的话,更是让幸茹摸不着边际,她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傻傻地回答:没有。

哦~洛鑫尘露出势在必得的笑容,于是他说:我先走了,不打扰你了。

恩。幸茹安静地看着他的背影,眸光流转。

【二】

后来洛鑫尘每天都来找幸茹,嫉妒死了一群女生。

蔚蓝的天空,一碧如洗,好像一颗美丽的蓝宝石。幸茹坐在草地上,安静地看著书,温和的阳光暖暖地洒下来,更衬得她柔美无限。

洛鑫尘拿着两盒冰激凌,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把一盒递到幸茹面前:给。

谢谢。幸茹接过来,拿起勺子品尝了一下,酸酸甜甜,原来这就是爱情的味道。

她悄悄把头靠在洛鑫尘的肩上,微风袭来,吹乱他们的衣衫......

角落里,一个身影愤恨地看着他们,不禁攥紧手指。

又是一个美丽的午后,幸茹在图书管理看书,忽然一个长相甜美的女生气势汹汹地朝她走来,很不客气地拍了一下桌子:喂!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幸茹一跳,她好脾气地问:这位同学,有什么事吗?

幸茹,麻烦你以后离洛鑫尘远一点!那位女生双手抱胸,一脸不善的样子。

这位同学,你什么意思、?幸茹一脸不解。

我什么意思?幸茹,我实话告诉你,洛鑫尘他是我的未婚夫,我们从小就订了婚,大学毕业后,我们就要结婚了,麻烦你以后不要破坏我们了,行吗、?

幸茹脸顿时变得苍白:什么?尘从来没有跟我说过啊,你肯定是骗人的!

我骗你干什么?鑫尘对你只是玩玩,你以为他当真爱上你了,梦该醒醒了!你不是灰姑娘!说不定哪天他对你腻了,就把你甩了。与其将来难堪,不如现在就分手吧。那女生一脸不屑,出口讥讽道。

【三】

幸茹失魂落魄地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上,她真的很想找洛鑫尘问个清楚,那个女生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但是,她不敢,她怕问了,就变成现实了。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竟是洛鑫尘和那个长相甜美的女生。幸茹躲在大树后面,偷偷看他们。

美美,你怎么来了?洛鑫尘不耐烦地甩开林美美的手。

鑫尘,人家想你,不行啊!林美美毫不气馁地拉起洛鑫尘的手,一脸委屈,鑫尘,你是不是爱上那个叫幸茹的女生了、?

你怎么知道幸茹?我对她只不过是图一时新鲜,你是知道的,我爱的是你嘛。

幸茹听完洛鑫尘的话,心顿时就碎了。原来他一直都在骗她!

她不顾一切地跑开了,眼泪如潮水般涌来。什么爱情,什么山盟海誓,都是假的!

雨哗啦哗啦地下着,很快就打湿了她的衣衫。她苍白的脸上湿漉漉的,早已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她勾起自嘲的冷笑。

为什么?为什么要骗我?她无助地站在雨中,任由雨水无情地拍打她的身体,她歇斯底里地喊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什么?

【四】

幸茹收拾好行李,申请退了学,买了一张回浙江的机票,她站在机场里,回头望了一眼,再见了,可笑的初恋!

她毫无留恋地转过身,走进了机场。

幸茹!幸茹!

忽的,幸茹被拉进了一个熟悉的怀抱,她挣扎起来:你放开我!

不!我不放1!洛鑫尘抱得更紧了,我这辈子都不想放开了!

说罢,不顾她的挣扎,吻上了她的唇瓣。

时光静好.......

对不起,不能陪你一起老


对不起,我再也没法陪你一起老去。

嘿!你会回来吗?嘈杂的车站,在他即将检票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个很好听的女声。他转身回望道:

会啊!他笑了笑。

那,我等你!她很坚定地说。

嗯!

他略带踌躇的脚步迈过了检票口的黄线!她静静凝望他消失在候车通道口。

两人离别时的对话,是如此简短,简短到在他人看来甚至都没有一丝情绪,但是两个人都知道,千言万语都藏在这简短的对话里。这是一场谁都不知道未来的离别。

他在另一个城市已经开始了生活、工作,每天忙碌的生活节奏令他疲惫不堪,疲惫到忘记回复她的消息,疲惫到忘记关心她,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着,他已经适应了这座繁忙的城市

一天,在下班回家的地铁上,他知道了她因为车祸离世的消息。

这样的消息,根本来不及一丝的防备。他的眼眶红了,没有抽泣的声音,一张坚毅的脸庞只有两滴泪痕,即便拥挤而嘈杂的车厢也无法掩盖他心中的哀伤。

那一刻他觉得世界似乎停止了,车厢也变得不再那么喧闹和拥挤,他感觉世界真的好凄凉。两个相似的环境,仿佛回到了几个月前离别时的场景,以及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想起了她那如春风般明媚的笑容。这些画面串联在一起就如过电影胶带一般,一幕幕在脑海中回放。他觉得 好像失去了自己最重要的东西一样,人前的欢声笑语都是在给独自一人时的失落所做的铺垫,越是笑得开怀就越是伤心难过。

他每当想起当初离别时的场景,他就恨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给她一个拥抱,他应该拥抱她的,深深的拥抱把整个人都融进他的心里。他不应该离开的,不应该天天嫌她烦的;

他哭了,在伪装了半个多月之后,他哭得伤心欲绝,撕心裂肺。他不明白世事的变迁怎么就那么快,快到他都来不及做出任何的反应。他一直以为他们可以一起变老的,而现在她却没给他道一声珍重,哪怕只是一句再见!

她是他最好的朋友,好到懂得对方所有的喜怒哀乐,一切的苦与忧;好到虽有情人般的亲昵却胜过情人千百倍的感情,那一份情感早就融进了骨子里,没有任何人能代替。她陪了他好些年,那些年华里是他最悲催的美好。他都觉得可笑,生离死别 这特么不是电影里才出现的狗血剧情嘛,怎么就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不知道接下来的生活要怎么继续,他也不知道这狗血的剧情该要怎样结局。

后来的日子,他每个夜晚都要靠酒才能度过,打开了一瓶又一瓶,过了一天又一天,一个月、两个月...七个月、八个月。

后来的一个夜晚,在喝得昏天暗地之后,路边昏黄的灯光似乎带着她娇小的身影仿佛在告诉他

对不起!我可能再也没法陪你一起老去了!

满身酒气的他回道

没关系,我只是好想你!他哭喊着慢慢变成了呢喃。

或许,他人永远都不知道这一句带着多深厚的情谊、多浓重的思念吧!

他辞掉工作,回到了之前的那座城市,背着背包独自一人走过一起走过的路,去看一起看过的风景,坐在一起坐过的石凳。望尽了所有的曾经,只是拥挤的人潮里,再无那个熟悉的身影!而如今的他看着同样昏黄的街灯;同样是在喝到昏天暗地之后对着那一道本不存在却又有些朦胧的身影道:

对不起!我只是有些忘了你是怎么笑了!对不起、对不起...我好想你!

原谅他来不及给你的拥抱,原谅他来不及对你说的话吧!因为这一切来得好仓促,可是对不起这三个字无法化解人世间所有的伤痛!

而今的他不在奢望等到老去,只求还有来生!如果有来生我不会像三毛那样要做一棵树,我只想给你一个拥抱!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81208.html

更多

猜你喜欢

更多

最新更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