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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半束,江湖一梦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时光半束,江湖一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叹一句长弦风歌晚,写一段天涯红尘散。时光半束人间怎书,江湖一梦风雨殊途。捧一壶清茶山间卧,捻一弦离合是非多。红尘万丈苍华已远,岁月如弦一指千年。

窗外的雨淅沥着红尘的无数,被气息晕开的天空,沉着一丝无动于衷的感念。我从时光的起点走来,去往未知的路上。一路走来的那些酸甜苦辣,早已把最初的纯真打磨得所剩无几,当岁月洗去所谓的生活的困顿,留下的可否是那简简单单的平凡?

时光淡薄了缘聚人散的来往,岁月轻写着天涯不断的红尘烟雨,而我们,还能想起多少往日的片段陪伴你我。那走过的曾今,那些散去的身影,依稀在这落雨的时节,瞬间划过我在凝望的双眼,当画面不再那么清晰可见,当记忆不再是回味后的甘甜,然而,我还能留住多少故事的感动,牵绊着心中丝丝的感伤。

蒙蒙烟雨穿轻莎,千山依旧染霜发。被洗礼的人间似乎有着一丝微微的清凉,融在此刻的心上,也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总会在某个特殊的地点和某个场合,莫名的有着一种无心的感慨,沉在无人问津的心头,而我就顺着这番意念静静的扎在思索的路上。

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念不知为何却让人无意的上瘾。有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会突然想起很多很多的往事,越想就越是怀念,越怀念就觉得越孤单。也许,想起的远方有我最初的年少情怀,也许,曾经的风景和那走散的身影,太过于让人不舍而深陷在回忆的长廊中。

时光只是一束,而我们已经走得太过于遥远,甚至远到就连自己都不能认识从前的自己,只是有着看似熟悉的身影和记忆,却再也找不到最初的身影。等到从回忆中醒来,就会发现自己是越来越陌生。然而,我还能秉持着多少最初的憧憬,流连于梦里梦外之间久久不能自拔。

若说人生本是一场江湖,必须历练这各种无奈与坎坷,我应该怎样面对落幕后的孤芳?如果,红尘本是一处场场遭遇的延续,而我们又何必太过纠结于得失之间悲喜。也许,我们都是带着历劫的任务而来到这尘世,苦难历练完了也就完成了这人生序章,从此江湖跟你再也没有任何瓜葛。

或许吧,或许这就是我们,这是岁月留给们唯一的见证,让我们想起的总是昨天。所以我们喜欢站在今天回忆旧年,偷偷想着昨天静静泪染了双眼,最后仅留下孤单的影子悬挂在迟迟不肯归来的梦里,然后随着一声长长的叹息,来告别一场场经年的散去,最终以一个难言的情怀来支撑如今飘零的时光。

时光曾留下过很多个故事给我,而我从来都不曾留下过任何东西给故事。只有着零碎的记忆,还在苦苦等待着被拾起的今天,也许是为了验证我曾来过的身影,或许是为了祭奠曾经的声音,也许,仅仅只是我迟迟不肯放下的执着。

思索了很久,也想起了许多。曾经的岁月,是再也回不去的生活,未散的记忆,是上天留给我的经历。

叹一句长弦风歌晚,写一段天涯红尘散。时光半束人间怎书,江湖一梦风雨殊途。捧一壶清茶山间卧,捻一弦离合是非多。红尘万丈苍华已远,岁月如弦一指千年。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人生,一半是梦,一半是现实


几多依恋几多愁,流年似水一去不还。曾经激情的青春,早已刻下了深深的烙印,韶华已逝,岁月苍凉。

人生的短暂,就像晨起的露珠,扛不起阳光的照耀;生命的曲线,如此蜿蜒曲折,看不到尽头。

现实的分分秒秒,残酷与强硬,不得不承认,是生命的考验与成长。

望着指尖溜走的,那些匆匆年华,那些经历过的忙忙碌碌,都想证明,我们终其一生都不想辜负这人世间一趟。

灰暗的天空洒下了点点水珠,沐浴在那冷冰冰的雨水里,我将一身过往褪尽,却对自己无所作为的人生说上一句抱歉。

眺望远方,凝望天空,感悟命运,思考人生,时间无前无后,我们到底处于时间洪流的哪一段。

空间无边无际,宇宙有多大,我们生从何来,又死往何去。

遂古之初,谁人传之,上下未形,可有考之,冥昭暮暗,谁能极之。

如何才能寻到人生的真相,生命的目的,实现生命该有的价值,得以享受生命的满足感。

生命里,努力追逐各样的目标,而往往浪费了,多年的光阴之后,才会发现,这些目标,背后的虚空。

时光荏苒,光阴如歌,慢慢的看清人间冷暖,慢慢的开始参透人生,慢慢的也开始怀疑人生,化繁为简。

人生路上,千条万条,而每个人只能固守自己的一块天地,为生活辛勤劳作,为人生任劳任怨。

生活在这繁杂的社会,每一步人生都急不来,只有耐着性子,等自己成熟。

人生,一半是梦,一半是现实

人生最可笑的是,曾经以为一世很长很长,可以做很多事,可以爱很多很多人。后来才明白,时间不管怎么张牙舞爪,岁月不管怎么死去活来,最后你记忆所能铭刻在心的只有两人,一个他爱你,一个你爱他。

人生最悲哀的是,迷茫在路上,前无希望,后无退路,找不到方向,不知道脚步何去何从。

等活明白的时候,才知道岁月不饶人,已不是当初的青春年少。

人生的路上,走的太匆忙,忽略了太多美好的风景;人生的路上,活得太忙碌,疏远了太多的人和事,到了一定的岁月,才明白,错过的便是永久的错过。

人生没有回头路,每一步都别走的太急,慢慢行,慢慢欣赏。

钱可以慢慢赚,事可以慢慢做,让每一步都走的掷地有声,没有后悔,没有遗憾,不必回头看。

人生就是一段路程,急急忙忙往前赶,忙忙碌碌向钱拼,赶到最后,却是人生的尽头;忙到最后,什么也带不走。

人生的路上,走的越远,渐渐的,太多的人就不见了,慢慢的,太多的事就做不了了,其实,人生的每一次成长过程,都是在丢失生命。

经历的越多,越是明白,会发生的事,终究逃不过;要错过的人,终究留不住。

人生路上,学会淡看一切,不卑不吭,从容面对,静心思考,规划人生,量力而行,善待光阴,不亏待自己。

人生,再忙也要放慢脚步,慢慢走,慢慢赏,领略红尘的千姿百态,悟出人生的五味俱全。

慢慢行,缓缓悟,用心中的乐观,用脚下的路,来一场生命远行,在有限的光阴里,带上从容的心,行在万水千山,也拥有一颗乐观的心。

心若从容了,人生的一切就安然无恙了,人生若从容了,就会不急不躁,慢慢走,慢慢看。

学会从容的生活,主宰自己的人生,常开心,慢慢来,懂知足,慢慢走,享受生命的过程。

星满半梦


少年不知离家的意义,也不知回家是何时何月。

年春将尽,异乡游子纷纷回家。

阿星带着他的工具,放在二手回购的摩托车上,车上还有一个包袱,里面沉甸甸的。骑行一千多公里,回到他大山深处的寨子里。

如果稍微一收拾,大家会觉得阿星很帅。黝黑的皮肤,棱角分明的脸,嘴唇薄薄的,笑起来有点坏,仔细看,还能看到脸上有两个不太明显的酒窝。他十九岁离家,背着一个编织袋,里面胡乱塞了几件换洗的衣服,仗着自己身体好,硬是将一床棉被扔在了家里。养父唠叨了很久,他哪里会听得进去。

寨子里的人爱抱团出发,有说有笑地翻过大山,在三岔路口临时搭建的站台搭一辆老式大巴。带着一颗不安分的心,他在车上睡不着。年轻的售票员脸上有两颗痣,如果不扎辫子会更符合他的审美或者是符合他心意姑娘的标准。同乡流着哈喇子打着呼噜,搅了他看姑娘的雅兴。也许是想要引起她的关注,他捡了一个烟屁股,将它揉蓬松喉塞到了同乡的鼻孔里。一车子的人哈哈大笑,售票员却面无表情地看向窗外,他心想,装的真像。

窗外有什么好看的?他也看向窗外。天已经黑了,星星挂满半边天。小时候生活贫困,肚子饿得咕咕叫,就把腰带束紧。夜里睡不着,一帮孩子吆喝着一起爬树,爬到树上,指着星星数啊数,便在那时,他觉得总有一天自己会成为天边的那颗星,跑到山外,成为山里人的传说。

因为年轻,就会有无数个不想回家的理由,总觉得流浪和漂泊才是年轻的象征,更何况阿星心中一直有侠客的梦。一半是因为他从事制作工艺刀的工作,一半是因为他懒。侠客,毕竟是飘荡江湖为乐,不愁生计。

我不是没有行走过江湖!至少他真正的经历过,大口吃肉,大碗喝水,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但是踏进火车站的那时候他忘记收敛那股子豪情壮志,安检员没收了他的工艺刀,好在他心态很好,只是他手里的积蓄挥霍了不少。饿的实在没了办法,又安分守己地回到了原来的日子,攒点薪水过日子。

来到陌生的城市,他爱上那座城市的巴士以及天空中的星星。他和售票员只有一次交集,尽管保持很远的距离,但同乡的人都说他俩很般配,车里很暗,他没看清,但心里的弦动了一下。

他只写了一封信回家。等自己赚够了钱就带着他养父来大城市住一段时间。他还说,每天夜里他总看着天边最亮的那颗星。收到信的养父在夜里让寨子里的识字的老先生读给他听,听到这里,他抬起头望向那颗星仿佛看见了他的阿星,寨子里的星星每颗都很亮。信上的地址很详细,养父让老先生在信上回了四个字早点回来。

那封信阿星不知道。因为一个女孩,他换了一个地方。

她和阿星的第一次相遇,是在街头等车。她在服装厂上班,每天都会缝补很多扣子。 她对阿星说,你的扣子要掉了。

阿星低头,确实如此,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要伸手将扣子揪下来放进口袋里。女孩摇头,示意他别动,她走过来,扯着纽扣边的一根线,熟练地缠了缠,就还可以用很多天。

阿星突然惊喜的发现,在她的鼻沿和眉间各有一颗痣。

阿星的鼻子有点堵。吸了吸,有一点拉风箱的声音。女孩抬头,说,感冒了?

阿星说,可能明天就要感冒了。

两个人在一起度过了短暂的时光,他用尽全力对她好,但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他在心底听到了一声唉叹。

他终究还是善良的,无论内心有多么渴望,也只是拉过她的手。在她上班的时候,他留下一封信就走了。他最怕别人用流着眼泪的眼睛望着他,他只知道如果不是他内心真正想要的那个人陪他,他是会逃得。

晚逃他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所以晚逃不如早逃。

阿星来来回回穿梭在这个城市中,换了很多工作,也尝试离开,到最后还是自己看着这座城市的成长。不知道为什么,他喜欢这座城市的感觉。

他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赚点钱就去喝啤酒、吃烤串,去网吧看一些江湖气很足的电影,在游戏厅扔一堆游戏币换一个痛快淋漓。他用冰冷的啤酒去镇压燥热的心的时候,常常会想起那张脸。那张脸陪着他离开家乡,那张脸他快记不清了,这让他很烦躁。

星星挂在天空,他试着用几年前的姿势去看,仍是徒劳。明明是自己渴望的新世界,却不知为何变成这么念旧的动物。

工友的父亲去世的那天,他看着满脸落腮胡的男人哭的像个小孩,那晚他喝了很多酒,他也不知为什么。可能是因为这些亲情他不懂,他也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养父平时总不说话,跟着养父也没过上什么幸福的日子。小时候浑浑噩噩,要靠看星星来打发极度无聊的日子。他对工友说,人总是要离开的,不要太伤心。

工友们很少谈心,他的一句话倒给了工友一些温暖。那天的工友讲了很多话,他说起自己小时候记忆中的父亲的样子。阿星说,我书念的少,根本就不知道这些。

阿星想起过去那封信,想到自己只不过是许下了一个虚无的承诺。他的一生,从打第一份工就看到了尽头,他的承诺怎么会实现呢。也许在他的心里,他根本就没想到要回去,那座古老的大山,怎么会有他的新世界呢?说到底,只不过是他自己的一点拙劣的小演技罢了。

一晃又过去两年。

从寨子里又出来很多新面孔,带来家乡的消息。看得出来,从前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他们带来养父的消息,还是那四个字,早点回来。

这两年的他在这所城市里平淡的过着,不过周围的事物一直在变化,只有他没有变。周围的房子一栋一栋地盖着,娱乐业也越来越发达,霓虹灯一直亮着比天上的星星都要亮。他住在阁楼上以前的他总要推开窗户,看无数亮晶晶的星星。后来,星星不见了。

那个从大山带出来的编织袋都还在。只是有很长一段时间,阿星忘记了他,上面落了很多灰尘,就像阿星记忆中的那张脸,早已模糊不清。他从一堆杂物里翻出来,泡了水,打算洗一洗。搓了两下,就破了一个大口子。

他坐在门边,失神的好些时间,抽了几根烟才缓回来。

那天,他突然想回去。没办法实现的承诺,只能带一下稀奇古怪的玩意儿给养父带回去,证明他混得很好,至少他在心里这么想的。一排排新车,巴士站很新。到售票处买票,不是招手即停的巴士了。他看了一眼售票员,还是原来的制服,没有变。但是没有他想见的那位。

他问过很多人,在巴士站停隔了半天,五年前的姑娘,谁还会记得何况只是在他眼里很特别。那些人很不理解,不是摇头就是翻白眼。

他不想坐巴士了。

回家拿出自己的所有积蓄,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

阿星的侠客梦一直没忘。练了好久,终于能在一分钟内把道路开出尘土飞扬。

他把工具挂在了车上,行李不多,一个包裹,开着一路回家。

路早就不是曾经的路,人也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少年。风吹在他的脸上,星星照着他回家的路。他不困,不知为什么,他自己也不清楚。冬天的风在夜里还是有些刺骨。山里的夜路赶的清冷,仿佛拔节成长的声音在徘徊,人也会变得无比清醒。

他突然明白了自己为何那么怀念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娘。

大山出来,只有一条路,十九个小时的巴士,终点站是这座城市。无论离家多远,回家的路只有这一条。少年不知离家的意义,也不知归家是何年何月。心里总会有一点不舍,但是悄无声息地控制着他的脚。

不知未来会怎样,陌生的巴士,一面之缘的美丽售票员,只是他想家的寄托和牵挂。他不知道这一辆巴士或者说这条路一直在帮着他记起来怎么回来。

那夜他眼中的大山变了,山路变了,原来的三岔口变了,他迷路了。

他绕了好久。抬头看到每一颗星星都很亮,不知道他的养父在看哪一颗。

那样的夜晚,他眼眶湿润了好久。他说最俗气的话,说那是车开得太快,沙子进了眼。他只知道那天晚上星星一直照着他回家,他也只知道,要早点回到养父身边,讲一讲这些年他在外边的故事,好好陪他过个年。给自己放一次长假,就像小时候总期盼寒暑假的到来。

少年成长的时候总是想要逃离。而长大后的少年,想要记忆中的姿势再看一眼熟悉的满天星。

江湖


五年前,我们太小。五年后,我们太老。

海子

所谓江湖?何谓江湖?人多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死了肠,断了魂;有人许了愿,断了线;有人不在江湖,却有着江湖的痴缠;有人身在江湖,却一直在追寻。唱不尽的相思曲,忘不了的沧海桑田。

每个人的江湖都在心中,只管在心中念念不忘的想相濡以沫与江湖,桃花渡口,白衣胜雪,只管箫声渺渺,阳光未满,守候一小舟,等那缘分一人。不管钓上几秋江水,多少风花雪月,你身在江湖,就不可及的做了江湖人。

每个人的江湖都在心中,或许有一天你遇到一个不美好的人,你被踢到在地,仰头问那人:兄台武功这么好,想必写得一首好诗了吧?那人对眼一笑,俯首拉你。而后高山流水,笑傲江湖,知音兮。

每个人的江湖都在心中。人的一生,会与多少人擦肩而过,会与多少人狭路相逢,而我们幸运,遇见我们最亲的人,即不擦肩而过,也未狭路相逢,相守就是相守,不用争也不用抢。江湖风雨飘摇,还有幸,可以寻得一处安生之地,圈爱为家!

心,金银剔透,落入江湖之前是一颗星,落入江湖之后是一场梦。只是身在江湖,心不由己!

七月半的时光


又到了七月半,烧纸钱的日子,时间真快!按我们这的乡习来说,一旦有谁家亲人去世,家属连续三年都要给远去的人,在七月半的时候烧纸钱,还要摆上几桌酒席,要连续七七四十九天给远去的人端饭。听说隔壁市的习俗是,远去的人远去的那天开始,以上的步骤,他们只需一年,一年过后,他们就把灵牌都烧了,再也不用惦记着这档事了。

这都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没有哪个更好,只是习俗不同而已。就我个人愚见,我觉得要办三年酒席的动作,如果可以省就好了,毕竟这些都已经是一些缥缈的东西了,实际点的,是在远去的人生前对他们好一点。三年的时光,估计早已经从痛心的难过中走出来了,三年的时光,恐怕托梦的机会都不常有了,实际点的,是每年清明节的时候,抽时间来拜拜。

有些人,对于远去这件事想的很开。现在很多人活着也是本着人生苦短,及时玩乐的信念在活着,洒脱一生固然重要,但同时,也别忘了有时候对自己要求高点,争气点。

说了红白喜事中的白事,再来说下喜事。如今结婚,怎两字简单了得?现在大把的年轻人结婚,在饭店里摆几桌酒席,然后收各自亲朋好友的红包,这结婚的仪式就这样结束了,不得不说,他们很从简,但这简,纯粹就是为省事而已,一点热闹气氛都没了。

经常听年长的人抱怨,现在结婚的味道越来越淡了,好比那不浓的人情味。以前结婚有很多繁文缛节,很是热闹,现在简单的就跟平时小聚一样,没了那种结婚仪式感的神圣感。

正常的话,顺利的话,一个人结婚也就只有一次机会,倒觉得需要热闹一些,这个时候的低调,似乎没多少必要。相对于远去,希望一个时间上更短一些,一个仪式感上更强烈一些。能笑的时候一定要笑的大声,不然时间易腐朽,成长后的人们,都变的好像处事不惊一样,从容不迫一样,很少笑,也很少哭。

陪你浪一场江湖


(一)

呸!谁说大海就是碧海蓝天一望无垠波澜壮阔让人心旷神怡陶醉成傻逼?我受着烈日毒辣辣的炙烤, 闻着咸腥的海风,望着眼前浑浊的海面上翻白肚的死鱼和四五个随意漂浮的饮料瓶,想吐。

宝来那傻逼给自己钦定的风水宝地,就是这么个烂地方?我嘴角有些抽搐,将骨灰盒举起又放下,放下又举起,忍不住回头望向沈莹。卧槽,你说我要真把他扔在这,宝来他妈的会不会变成厉鬼来索我命?哎哎哎沈莹,别抽烟了,对孩子不好!

沈莹眼神慵懒地望着我,缭绕的薄烟映着她妖娆的脸颊。海风卷起她飘逸的长发,干练的工作装让她有致的身体极具诱惑力。她用青葱般的食指和中指抖落烟灰,若无其事地对我说:孩子早就打掉了,我不是什么贞洁烈女,没功夫给这混蛋守一辈子活寡。

宝来,你可别信沈莹的鬼话,她那通红的眼眶,绝不像是海沙迷了眼。

(二)

宝来是我的兄弟,生死之交的兄弟。我们所谓的生死之交,就是大祸临门时,我负责度过余生,你负责安心去死的交情。后来还真他妈应验了,想想都觉得神奇。

宝来壮得像头牛。脸长得一般,个子一米七五,但总是有姑娘愿意为他的六块腹肌跟他上床,跟他过着玩不厌的一夜情。为了用掉自己柜子深处孤零零躺半年的杜蕾斯,我厚着脸皮向他请教经验。宝来说:想学吗,给我买包烟去。我屁哒哒跑楼下超市买了一盒中南海。宝来抽着烟,摇摇头说:不够不够,瓜娃子你再给我来瓶酒。我咬着牙从柜子里掏出珍藏的一瓶茅台迎宾。宝来不动声色把酒打开给自己倒了一杯,品了一口,咂咂嘴摇摇头,说:其实也没啥,有钱就行。

宝来是个不靠谱的家伙。抽烟,喝酒,打架,撩妹,徒步冒险,甚至曾经自己一个人跑到矿厂当矿工,回到宿舍的时候除了牙是白的,整个人就是一非洲难民。宝来说:我允许自己一事无成,但我不容许自己斑驳一生。趁年轻,老子要好好浪一场江湖,等到头发秃了牙掉光了,回头看,嘿,老子就是色彩斑斓老子就是任性就是嗨不服你咬我。

我们的高中自由得像是菜市场,除了打架斗殴喝酒泡妞好像没别的事可做,然而我是个怂蛋,我只会躲在角落里看比我个头还高的网络小说。等我胆子随着年龄长大了,我开始和全班男生一样憧憬做沈莹的男朋友。当我勇敢地下定决心迈出追求幸福的第一步,趁着午休拿着一米长的纸玫瑰追沈莹时,你他妈的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拿着一米长的甩棍追我。我放弃追沈莹纯属因为被打怕了,我猜班里的其他男生也是。

宝来,佛家讲究缘分,我猜自己的前一世一定是造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孽,这一世才碰上你这种王八蛋。我有一个从小在一个院子玩到大好到穿一条裤子的死党黄毛,一次带着另外两个黄毛跟你为了宿舍楼顶楼天台的归属权斗殴,你丫挺硬气,硬是没带一兵一卒,拎起甩棍虎虎生风,不消一个时辰黄毛他们已全躺在地上鼻青脸肿。我恰巧去楼上拿放在小水塘旁边的一本小说,看到黄毛在地上呻吟,便绕过蹲在黄毛面前抽烟的你,扶起黄毛,问了问他事情起因,突然觉得自己豪情万丈,宁可粉身碎骨也要为黄毛报仇,便瞪着你说:逼崽子,这事你想怎么了断?你想了想,指着小水塘对我说:你,现在,马上,往这里面撒一泡尿,我就原谅你这逼崽子出言不逊。我默默对比了一下咱俩的个头,然后默默熄灭了自己刚刚的豪情,默默转身,用吃奶的力气撒尿。那时候我才知道,最痛苦的事不是想撒尿却找不到坑只能硬憋着,而是你面前有坑没有尿意却只能撕心裂肺硬挤。宝来说话还是挺算数的,他原谅了我,然后把黄毛他们踢到了水塘里。

宝来和我关系更近一步是因为沈莹,女人总是沟通兄弟感情的桥梁。上学的时候我们用劣质二锅头赌沈莹的洗发水品牌沈莹的发带颜色,工作了我们用全勤奖赌沈莹的腰围沈莹的罩杯,每回都是我输,实验证明,上手和上心对事物的感知能力完全是天壤之别,开火车的永远没有扳道工更懂铁轨上的螺丝钉。

沈莹是个有魅力的女人,她的一颦一笑都貌若天仙。她喜欢被瞩目被关注被男人捧在手心被女人嫉妒,她是一只高贵的白天鹅。不过宝来说:再美的天鹅也是鸡。我知道她是个专心的女人,你见过哪只鸡肯为嫖客煲汤做饭刷盘子洗碗?但她天天为宝来做。

我工作的第二年,沈莹公司的老总看上了沈莹。老总老总,老的人总是有无穷无尽的手段,沈莹在一次陪老总参加的商业性质的宴会上喝醉,一夜未归。宝来暴跳如雷,拿着陪伴他数年的甩棍找老总拼命,结果老总的毛都没见到,回家的路上却被一伙人打断了两根肋骨。宝来没有跟沈莹和我告别,一个人去了泰山,等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带着草帽光着脚赶着一头老牛耕地。

宝来,回去吧,我怀孕了。沈莹说。

不是我的种,我回去干嘛?宝来狠狠地用皮鞭抽了一下老牛。他看到了沈莹身后的我,便对我说:傻逼,这山里有个特棒的姑娘,试试?

然而当天他还是同意和我们一块儿下山了,不过他只同意步行下山,说是步行修身静心。谁也没注意到身后的那辆奥迪为什么不受控制冲向我们,我只知道,奥迪临近的时候,我推开了沈莹,宝来推开了我。

两只腿被奥迪前轮碾成肉饼的宝来对着惊慌失措的司机笑,嘴里说着:兄弟别怕老子不讹你,赔我套北京五环的房子就行。转过身他又对哭着的我笑:傻逼别哭帮帮我把我撒到到大海里这鬼地方我我待够了

葬礼上沈莹对我说:他到死都没原谅我。你信吗,孩子是宝来的。

我说:我信。

(三)

风儿吹着你的脸庞,

短发中藏着半米阳光。

我喜欢你上扬的唇角,

我喜欢你做题时认真的模样。

教室里有六扇窗,

你的心有几道墙?

想偷偷在黑板上写你的名字,

却怕你讨厌我鲁莽;

想为你摘一朵初开的花儿,

却怕你担心花受伤。

女生啊女生,

如果我说我爱上了你的碎花裙,

你会不会骂我臭流氓?

宝来,还记得吗,这是我替你写给沈莹的第一封情书,还被那些女孩儿们高举到讲台上,嘲笑文笔狗屁不通。是啊,谁也没想到,你这坨散发着高能热量臭气哄哄的牛粪,屌炸天地把沈莹这朵班花握在了掌心。

其实,我也喜欢沈莹,一直都很喜欢。放弃追沈莹后我依然天天替你跑腿给沈莹送大白兔送苹果送纯牛奶送红糖送舒菲,纯属因为我乐意跑到她面前跟她说上几句话,唠上几句嗑。

可是啊宝来,无论老子做多少事情,我最多只算个闺密,沈莹的眼里,只有兄弟你。你他妈的轻轻松松去了天堂,我们却依然要在这人间,继续浪这场不清不白不悲不喜的江湖。愿我志气长久不衰,祝我兄弟恭喜发财,宝来,来生再见。

那束阳光


在我幼年模糊的记忆里,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家门前宽敞的野地,那里花草丛生是我四季玩耍的乐园。

到了童年记忆清晰的时光,所居住的这片空地上要盖家属住宅大楼,我们家和另外四家要暂时搬离这个大院子,到别处临时居住数年,等到住宅楼盖好后回迁。幼年的美好记忆,主要成了一种快乐的野趣风景,美丽到我的生命中。

童年的生活,在一个城北狭窄的七拐八绕的大杂院里揭开了完全不同的一页,这里的生活留给我的是对一个个鲜活的小伙伴的思念。每逢想到一个名字,就会跳出一个栩栩如生的形象,演绎我们短暂的童年故事,犹如童话的传奇。彩玲、小雪、黑虎、可义、老金、杨瘸子、卫东他们每个人的故事我都能单独抽出,为他们写一本精彩的故事,从他们最吸引人的童年开始。而难忘的,无法虚构的,是我结识的第一个小伙伴,她成了我记忆里关闭在心中的闸门,伤心的别离,再也抹不去忘不了。她的名字叫红红,我连她的姓都不知道,只记住了她的小名红红。

初搬到这里的时候,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时候已近夜晚。冰锅冷灶,没有通电的房子一片黑暗。阴冷和恐惧,使我感到身体在一阵阵的颤抖。这时,一个温和的老年人的声音在同妈妈说着话,让到她们家去做饭。我跟着到了对门亮着灯光的房子,看到了一张圆圆的、红红的、幼稚的洋娃娃样的女孩儿的脸,漆黑的眼珠闪着好奇的目光。她看到紧扯着妈妈后衣襟的我,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容,纯美稚嫩,让我至今依然忘不了她脸上微笑留下的两个圆圆的酒窝。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我们之间的友情,使我在搬到这个大杂院住了一年多而没有再认识别的孩子。我们感觉到彼此就是一个世界,我就是她的世界,她就是我的世界。比我小两岁的她倒像是我的姐姐,不论什么事都想着我,就连她爸爸妈妈的照片也只给我一个人看,而不给我妹妹看。我也不会给妹妹讲情,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当我看着两个年轻的穿着一身军服的解放军战士时,怎么也想不通,这怎么能是她爸爸妈妈呢?遥远、陌生。而她给我看时也从不以为意,似乎与她无关,或者是认为这就是一种理所当然。

倒是她奶奶看她拿照片时,问她;想爸爸妈妈吗?她干脆地回答;不想!

那想谁?想你!

奶奶高兴地说;奶奶在跟前呢。在跟前也想。

还想谁?想星辰哥哥!

奶奶笑了。而我激动地看着她微笑的脸,微笑的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而脸涨得通红。她羞涩的歪过了头,得意的在原地蹦了两下。

我上学那年,回家放下书包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红红,告诉她学校里的事。但我不爱上学,因为不习惯那么多同学坐在一个教室,课间在一起玩耍游戏,感觉性格里有一种天生的不合群。

很奇怪的是,我和我的女同桌很不投缘,我们总是在上课时掐架,把彼此的胳膊和手背掐得青一块紫一块。虽然如此,却也从未让老师发现过。现在、甚至一年多后离开那个学校,就很快忘记了她的长相和姓名。

回到家后,红红看到我手臂上的掐痕时,总会轻轻地摸着它的边缘,撅起小嘴,用温温的气息缓缓地吹气,问;疼吗?这时我才摆出一副男子汉的派头,甩开她的手说;没什么,不疼!

可有一次,我的胳膊被深深的指甲印掐得渗出了血痕。当红红问:疼吗?我眼中涌出了泪花,她像妈妈一样哄着我;别哭,别哭,我给你包包。

她边轻轻的用嘴吹着气,边掏出了一条自己的手绢,轻轻地缠在我的胳臂上。

我这时不由自主地哭出了声,她奶奶从套间里出来问;你咋把哥哥逗哭了?

奶奶说着解开了手绢,看后问着;咋成这样了,你掐的?

我看到红红噙着眼泪点了点头,奶奶举起了巴掌。我止住了哭声,急急地说;不是,不是!

而红红却哇地大声哭了起来,我也为这哭声重又哭了起来。奶奶在一旁手足无措地哄着我俩

在上学时,我的学习很好,做作业从来不用看课本,在班上第一批就加入了少先队。我记得那天阳光灿烂,我那天放学就找到红红,炫耀着自己脖子上鲜艳的红领巾。红红摸着红领巾,捧着在脸上蹭了几下,一脸的钦佩和羡慕。然后,她提议说;咱玩儿摔包子吧。你要是没有,我先借你几个,赢了你再还我。

我很快赢完了她的包子,当她要借我的时,我却强硬的说;不借!

她先是吃惊的看着我,然后,眼泪流了下来。我先是毫不介意,而后看她眼泪成串地流下,心里变得越来越沉重,却是没有哄她。她开始出声哭泣时,我的心里彻底崩溃,把包子全部摔在地下,转身跑开。我听到了她在身后嚎啕的哭声。

我在外面转了一圈回到家里,红红很快跟着进门,满脸的委屈伤心,低着头掏出了衣服口袋里的包子,说:都给你!

我不要了。给吧!

我真的不要!我说完了,看她眼眶里又充满泪珠时,只好接过包子,分了一摞给她,她立刻破涕为笑了。

她最珍爱的东西,是她爸爸妈妈留给她的一摞《解放军文艺》,我们每天几乎都翻一遍杂志里的插图。

而有一次,外号叫老金的同学来找我玩儿,红红看着我,可怜得说;你别走,我把书送你两本。

我看着她的眼神,听着她的声音,犹豫着。老金说;你一天到晚跟小女孩玩,有啥意思!

红红听了,在一旁说;我把书给你五本,你要不走都给你。

我依然走了,听到后面她的哭声,依然没有回头。可那一次我出去玩的一点都不开心,心中一直留着一种对老金莫名的恨意。

过了没多久,红红有一天高兴地对我说;星辰,我很快就要去住大楼了。

回家后,也听母亲对姥姥说;红红家要搬家了,离开大杂院,去住她爸爸给她和奶奶找的楼房。

那天,她们家搬家的时候,她兴奋地问我;我去住楼房,你会不会想我?

我恨恨地说;不想!

她听了,却咯咯地笑了起来。可当奶奶拉着她要走的时候,她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喊着:我不走,我不走。星辰,我不想走!

可她的哭声还是在奶奶的拉扯离去时,七拐八绕的消失了。

以后,她奶奶来过几次,却没有带她来过。奶奶和姥姥母亲说话时,一次又一次红了眼圈,最终恋恋不舍地离开。

红红搬走以后,我的一个同学有几次让我陪他去他一个亲戚家,我每次都兴奋地前往。因为他要去的亲戚家住楼房,我怀着一种美好的梦想,能和红红奇迹样的相遇。这梦想也一次次落空,但到了夜晚,每每会一次次实现,比现实更加瑰丽,激荡着我内心深处的灵魂。

红红,你是留在我童年里最瑰丽的阳光!

只是时光逝,不畏梦依然


夜里,一个人走在安静的大街上,经过了一天的繁华之后,她更显疲惫和寂落,回想曾经时光,总有些许怅然若失,就像丢失了一个亲密的爱人,心里空一阵、紧一阵的发虚。不知道是因为年龄的问题还是怎么,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惆怅和感伤。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常常怀念过去,怀念那匆匆而逝的过往,怀念曾经陪伴过的人,还有一起奋斗过的好兄弟,想着想着,就痛了,痛出了眼泪、痛出了彷徨、痛出了神伤......

前几天一个一起厦漂的好哥们过来找我,一阵嘘寒问暖后,仿佛又回到了我们刚来厦门的那个时候,他还是他,我还是我,只是他有了他的家庭,我有了我的工作,就很少像以前那样,遇到高兴的事一起放声的笑、遇到分歧时互相争吵、遇到不开心一起散散步、每逢节假就一起酩酊大醉。想不到一眨眼已经七年过去了,面对这飞逝的时光,我感慨万千,仿佛不敢相信这期间的变化,而我仔细的审视自己,发现这七年我没有丝毫的进展,曾经来厦时豪言壮志都像过眼烟云,当初离开汉中来到厦门唯一的心愿就是让自己不再像现在一样庸庸碌碌,哪怕是学会一样简单的事,哪怕是让孩子上一所好的学校,我发现七年时光实在太短了,我依然无法达到自己当初的梦想,哪怕是人生中第一个需要依靠我的人的一声体谅,都让我惊慌彷徨,逐渐年迈的母亲,正在长大孩子,还有将来和我一起渡过的余生的那个她,这些种种......我过得实在太失败了,没有钱、没有地位、没有房子、没有车子等等,除了一天天增加的年纪和那些依靠我的人的渴望的眼神,我曾经如诗如画、姹紫嫣红的青春花园一片狼藉。

昔日的伙伴们,结婚的结婚了、生孩子的生孩子了,就连表弟表妹们都已成家立业,该有的物质基础都已经拥有,而这七年我有什么建树呢?现在的我,确是一天比一天更平庸、更无能,除了每天在几个好哥们群里嬉笑打闹,在朋友圈找找存在感,似乎已忘记我想成为的那个人,忘记了当初的梦想,现在想想都可悲可叹。

当年初中毕业的时候老师对我们说,毕业后十年就能看出你将来的成就,现在已经毕业十三年了,在这微不足道的成绩中,难道就注定了这个结果吗?看着现在没有进步的、没有提升,更不要说飞跃的我,想想都是满腹惆怅,感觉自己太失败了,而且失败的一塌糊涂。难道自己是一个适合过一种普普通通生活的人吗?年近三十的我真的就想这样平平庸庸的,没有任何追求,没有太大梦想的过着么?从出生到死亡,只安安静静的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这不是我想要走的路,因为还有需要依靠我的人在看着我。

心中总有一股无名的火在燃烧,一股不甘平庸,不想寂寞,不能屈服,不想寡淡的无名火,一直激荡着我疲惫的心。即便是未来的路还很长,离想要的结局还那么远,也要不畏疲惫往前走着,哪怕走了一点点,再走一点点,都愿意付出所有,只要进了一点点,那也是离梦想近了一点点,或许这就是我活下去的理由吧,未来就像是一只远方蹁跹的的蝶在纷飞的花季促使我早日绽放,而它也会一点点靠近。

其实我的心中早已有了答案,哪怕是一辈子都碌碌无为,一辈子都实现不了那个最初的梦,但是我依然会坚持追寻,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喜欢,因为我发自内心地喜欢,喜欢的事做再久都不会累,喜欢的事做再久都不会烦,我想这或许就是我余生的全部意义,为未来的那个自己而奋斗,加油青春!

时光深处的星光碎梦


时光,就像一个大大的储物箱,把曾经发生过的每一件刻骨铭心都装进自己大大的空间里,越是久远,越是储藏的深。

张小格总是喜欢在寂静的午后到空无一人的海边坐着,什么也不做,就那么静静地坐着。午后的阳光少了炽热的光芒,取而代之的是温柔的金黄色,就像老旧照片一样,让人觉得柔软。在那一刻,是什么也不用想的,脑海里那些关于旧时凌乱的回忆也会短暂的消失。

不得不承认,张小格是一只纯粹的鸵鸟,对于痛苦只会躲避,全然不顾随之而来的是无尽的折磨以及更深的痛苦。就像现在,即使离开那个地方已经两年,却依旧把早该抹去的人和事记得清清楚楚。

失散的少年,丢弃的梦想,终归是不会回来了。

杜晨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闯进了她的生命

记得初次见到杜晨景时,张小格只觉得有一只八爪鱼霸道地晃进了安静的教室,然后用犀利的眼神快速地扫描了教室的每个角落,最后目不斜视的坐在了自己的正前方。那时的张小格觉得这么嚣张的女生,自己是不会和她有什么交集的。

然而命运就是这么戏剧,重新分座位的时候,她们成了同桌,并且在此后的日子里再也没有分开过。

哎,我是杜晨景,最喜欢贺军翔。你叫什么?杜晨景伸出手和张小格说。

哦,张小格。贺军翔是你男朋友?后来张小格的这句话被杜晨景笑了整个关于青春的岁月。

就这样,杜晨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闯进了张小格的生命。

格子,你的梦想是什么?你喜欢的男生类型是什么样的?我们会做一辈子的朋友吗?我真是不能想象我们渐渐陌生的场景。杜晨景总是喜欢问张小格各种各样的问题,然后自己把自己带入不可抑制的矫情的伤悲。

每当这个时候,张小格总是微微一笑,晨景,你说你的小脑瓜每天都想些什么呀?快专心看你的题吧。那时的张小格从不会去想这些小女生情怀,她的梦想是考到那个人生活的那座城市,走他走过的路,感受他感受过的气息,然后用文字描摹出她和他最美的邂逅。

那时,不论是活泼的杜晨景,还是安静的张小格都不会想到,之后的一切都朝着杜晨景的假设一步步发展,直到步入深渊,承受比粉身碎骨还要痛苦的痛苦。

一语成谶,却后知后觉,不知是谁扰乱了谁的平静。

夏意阑珊,秋景掠过,冬雪带着一身洁白的碎影迎来了复苏的季节。又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张小格和杜晨景的友情也如春日的嫩芽般渐吐芬芳。

开学第一日,阳光明媚的早晨。

教学楼下得那排柳树刚刚吐出新芽,招惹着附近刚睡醒的鸟儿纷至沓来,杜晨景笑着对张小格说:阳光晴好,万物复苏啊!说着便懒懒地伸了个懒腰,全然不顾四周讶异的眼光。

晨景如此美好,可惜碰不到真正的赏景人哪。张小格做出诗人的样子,装模作样的感叹道。

好啊你,竟然调侃你姐姐我,找打。说着便要伸手去打张小格。

张小格笑着跑进教学楼,安静的楼道里回响着她们打打闹闹的声音,仿佛要把她们肆意欢闹的纯粹岁月无限扩大。

那个男生向张小格这边走来,逆着晨光看去,笼着一层薄薄的光晕

上课的时候,班主任带进来一个男生,从同学们的窃窃私语中了解到,是一个转学生。张小格悄悄地观察着这个男生,偏胖的身材,却因为高大显得有气势,浑身散发着桀骜不驯的气息,好凶啊。张小格悄悄地和杜晨景说。杜晨景在埋头睡觉。

那个男生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便坐到了座位上,在张小格前一排的过道边。

那个景山啊,我认识,初中一个学校的。你看着,不出一会儿他就过来了。杜晨景和张小格说,嘴角扯出一抹得意的微笑。

果然,下课后,那个男生向张小格这边走来,逆着晨光看去,笼着一层薄薄的光晕,你好,杜晨景。还记得我吗?

当然,别来无恙,景山。杜晨景此时就像一个骄傲的公主,张小格只有尽力仰望才能看见她那张精致的微笑着的脸。

张小格低下头继续做那道晦涩的数学题,这样的人是永远不会和自己有交集的。他只是晨景的朋友,却绝不会是我的。她在心里偷偷地对自己说。

此后,张小格和杜晨景的二人世界中有了一个新成员,景山。

他叫她袋袋。

张小格只能在他们说笑打闹的时候做一个安静的旁观者。

当所有人都说景山在追杜晨景的时候,她和张小格说:怎么可能?你们想多了。就算世界毁灭我都不会和他成为一对。格子,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可要相信我。

其实,信不信都无所谓,她只希望晨景开心。

寒来暑往,日复一日,他们三个人就以这样的模式相处着,倒也没有什么唐突之处。偶尔张小格会开开杜晨景的小玩笑,更多的时候便是安静地看着景山和杜晨景斗嘴打闹。

有时杜晨景被景山惹急了,便会拉过张小格,你再不听话,小心我让格子娶了你好好管教你一番。

哈哈,好啊,我就把你们俩都收了,享受齐人之福啊!

看着前方打成一团的两个人,张小格觉得能够这样一直走下去其实也不错。

只是,宇宙浩瀚无边,偏离了轨道的行星,总是要引起一场灾难

文理分科的时候,杜晨景选择了文科,张小格和景山选择了理科。

分班后的第一个晚自习,张小格看着周围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心里忽然就难过了。晨景再也不会在她耳边说悄悄话了,再也不会点缀她每一个无聊的缝隙了,就在那么一瞬间,张小格强烈地感受到杜晨景会离她越来越远。

嗨,我可以坐过来么?抬起头,看到景山阳光般的笑容。

嗯。张小格此刻心里有小小的窃喜,因为晨景的缘故,她还是可以有一个好朋友陪在身边的。

那一晚,张小格没有埋头于繁琐的数理化中,她与景山躲在高高的书后面天南地北地聊得不亦乐乎。他懂得许多张小格所不曾接触的世界,他侃侃而谈,她静静地听着,时而会心一笑,不知不觉,冗长无聊的晚自习已经接近尾声。

张小格,做我女朋友好吗?下课铃响起的时候,景山突然说出这样一句话。

那一刻,张小格的心慌乱不堪,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平时并不熟络的男孩子,只好装着没有听见,跑出教室。

张小格失眠了,脑海中不时的出现景山干净的笑容和杜晨景嘲讽的怒容,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或许一切只是自己的幻象,睡醒了所有的人和事都会回归原位。

正如张小格所想,此后景山再没提起过那一天发生的事。

张小格心里松了一口气,她觉得,一切都回到了原来的轨道上。

只是,宇宙浩瀚无边,偏离了轨道的行星,总是要引起一场灾难,甚至在那一场灾难中,自身也会消失无踪。

她真的是失去了这个最好的朋友

时光就这样在三个简单、可爱的少年身上留下成长的痕迹,繁重的高三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所有人都沉浸在无边的书山题海中,为了仅仅一分的提高拼命努力着。

杜晨景不再摆出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晃悠在放学后的操场上,张小格也把景山那一番搅乱她心事的话抛在脑后,只有景山依旧是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成为大家眼中的另类。

周末,景山把杜晨景和张小格叫出来,手里拎着几罐啤酒,纯白的棒球帽斜斜的扣在头上,痞味儿十足。

你们最近复习的怎么样?他把手里的啤酒扔给杜晨景和张小格,自己拉开剩下的一个送到嘴边,其间用眼角的余光瞥着两位女生。

哎,我说你是不是打算就这么混下去呀。姑奶奶我可是奔着重点去的,你要是混怂了,以后可别怪本小姐不认你。杜晨景把手中的啤酒重重的摔在地上,站起来用食指指着半躺在地上的少年。

我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料,我爸已经给我安排好了,我只要能上大学就行,别的都是小case。依旧是一副全不在乎的样子。

你怎么不***!人渣,寄生虫。杜晨景彻底被他这副烂泥糊不上墙的状态惹怒了。

张小格不知道怎样调节这僵冷的气氛,只好笨拙的安慰杜晨景:晨景,不要生气了,景山有他自己的打算。杜晨景狠狠地白了景山一眼,别过头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我们不能以主观的眼光去对待每个人。追求不同,价值观自然不同。就像景山,他就像一条溪流,温和,干净,最终会随着既定的轨道向前;而晨景呢,就是早晨最新鲜、活泼的朝阳,注定是要站在最高点让人们仰起头注目的。张小格将这些话缓缓道出,她知道这不仅仅是在安慰眼前这两个闹着别扭的朋友,更是内心最真实、自然地看法。

景山从地上坐起来,眼眶里有着湿湿的雾气,没有谁会愿意堕落。袋袋,对不起,你永远是我最好的兄弟。

我从不和人渣做兄弟,你要是还把我当朋友,你知道该怎么做。说着,转向张小格,格子,你的打算呢?

我会尽力考的,我的梦想就是考到有那个人生活过的痕迹的城市,然后来一场美丽的邂逅。永远都是温和,不骄不躁的样子,谁都不知道张小格心里藏着一个这样的梦。

杜晨景发出一声冷笑,哼,这就是我们最亲密的好朋友,这就是你喜欢了两年的人。原来她从来没有对我们说过她心里最真实的想法。她对着景山大声吼道,眼泪像断线的珍珠落下。

晨景张小格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弄晕了。

你不要叫的这么亲密,撕下你那虚伪的面具吧,明明什么都知道,却还要装无辜,你以为全世界都要以你为中心吗?我恨你,张小格。杜晨景已经泣不成声,转身离开。

张小格,别放在心上,压力大,在所难免。景山扯着嘴角笑了一下。

张小格默然,喝掉了人生第一罐啤酒。

剩下的日子,张小格是一个人度过的。杜晨景没有再出现,景山也不再来学校上课。一切就像从没有发生过一样平静。

但是,张小格的心再也不能平静。她不知道在一个短暂的周末过后怎么就失去了最亲密的朋友,她也弄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高考的前一天,她鼓足勇气去找杜晨景,却被告知杜晨景已经一个礼拜没有来学校了。孤独无助的感觉瞬时涌上心头,即使是在杜晨景负气跑走的时候,也没有现在这般难过,她真的是失去了这个最好的朋友。

她终究是沦落在尘世最平凡的角落里了

张小格迎着正午的日光看过去,有细小的灰尘在翻飞起舞,这座城市以它温和从容的步调日复一日接受着时光的洗礼。

她没有考到那座心仪已久的城市,没有完成曾经最伟大的梦想,她终究是沦落在尘世最平凡的角落里了。

她想起早晨收到的那封来自远方的邮件,只有简单的几个字:曾经我喜欢景山,很喜欢。我依旧不能原谅你,和你的软弱。署名杜晨景。

张小格终于释然了,她明白了杜晨景那一番激烈的言辞背后隐忍的痛苦,她也明白了景山徘徊犹豫的善良心思,只是,年少时的爱情总是轰轰烈烈、无所顾虑的, 那些直白纯粹的情感容不下一丝杂质,即使是曾经亲密无间的朋友。

失去便是失去了,心上的那一片阴影将成为她们永远的禁忌,直至被时光掩埋。

在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二个年头,她知道景山已经为人夫,妻子是温柔娴静的可人儿。年少的爱恨纠葛随着时光的洪流早已被掩埋深底,只有那份真挚单纯的友情如陈年的佳酿沉淀了下来,至少,张小格是这么认为的。

坐在电脑前,她给远方的那封邮件写了一封回信,只有更简单的几个字,我们终究形同陌路了。

时光,就像一个大大的储物箱,把曾经发生过的每一件刻骨铭心都装进自己大大的空间里,越是久远,越是储藏的深,那随风破碎的梦想化成星星点点的碎片落进时光深处,偶尔翻腾出来,触及你的心房,那些单纯固执的美好终是被卷进了虚无,只留下斑驳回忆提醒着你,往者已逝,来者可追。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80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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