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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景德镇的,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人们的期盼中,在响彻云霄的鞭炮声中春款款而来,高傲地散下春雨。春是一年的初始,是一切美好的开始,万物复苏,百花竞放。自古以来春就是香饽饽,文人们尽情称赞,是永恒的主题,如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啼莺舞燕,小桥流水飞红;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等等,多不胜举,人们把一切美好的词句和想象都给了春,可我并不是最喜欢春,更钟情于景德镇的冬。

景德镇的春过于傲慢、娇气,春的嫩芽需寻找才能看到,花没开几下,就满地都是;夏太张扬、热情,火红的太阳把个古城变成火炉;秋让人感到悲伤,消极,枯叶飘飘,寒水老鸦。冬本来应该寒风呼啸,可景德镇的冬没有北方的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寒冷,整个世界像个大冰箱,山冷的在颤抖,河冻的僵硬,空气似乎也凝固了,人冷的缩头缩脚,没有一点生机。

景德镇的冬是亲切的,像是放在摇篮里似的,暖暖的,蓝天、绿水,整个千年古城全在阳光下安静地睡着。没有讨厌的蚊子,你可以安心地躺在园长里的草地上晒太阳,聆听鸟的歌声,感受阳光的温暖,不需担心蚊子在你脸上咬个包。你可以近距离细数每根枝条上有几个小枝叉,几颗不曾开花的花蕾。如果寒潮光临,下一场雪,忽如一夜梨花开,可太阳一出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接下来又温暖如春,阳光下,小孩在大人的看护下玩游戏,老人们唱歌跳舞。

景德镇的冬是安静的,简单的。冬着一身素衣,没有往日的姹紫嫣红,用简单线条勾勒洁白、纯洁、通透的画,自然轻盈,还原生命的本色。删繁就简本就是生命的本色,生命的路上越简单,越丰盈。没有雷声隆隆,闪电划过夜空,没有绵绵无休止的细雨,安静的让人只想泡一杯绿茶,静观茶叶的缓缓下沉和慢慢舒展的优美姿态;只想放慢脚步,做自己想做的事,敲打一段文字,看一本经典的书。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镇山松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镇山松",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当一排雁翅滑过你的披肩,当一只雄鹰盘旋在你的面前,你凌然桀骜,形影铮铮。

在历世以来徐徐渐进的今天 ,或在漫漫磨灭以往的朦胧岁月里,总是盎然挺秀出千年不逊色的青葱,默立於陡峭的山峰,仰视蓝蓝的天,坚忍不拔地心牧着绵延起伏的山峦,总是精神抖擞地旁落着无尽的苍茫。

哪怕是那种无边的空旷,哪怕是那种冰冷的寒天,哪怕是这里听不到一句温柔的歌喉,哪怕这里给你的只有孤单的守候

黄昏,透过云隙的晚阳带着千万缕红晖螺旋在你身边,你尤像是一尊神雕坐镇於天峰之间。尤其是披满那一身绒毛的松针,霞光下显得更英姿洒洒,神韵缤纷。

你无视于夜幕的推进,彰显出不可一世的雄姿。当侵晓来临,展眼可观一展平川上雾海涌动,敢问苍天下又有谁能与尔比肩。当红日初升之际,你是唯一擢越夜幕下的先行人。

春夏交替时,狂风暴雨总是将你淋个通透,从不觉得那是一种推残,相反却带给你冲浴后更显得郁郁葱葱。

九九寒冬大雪纷飞的时候,披满雪花的形影仿佛似一架洁白的战鹰正要飞向蓝天。

不曾记得年月的久远,更不觉得四季有何区分,只晓得当一弯月牙噙住尔的枝梢,才警觉新的这一月又到了月初月末的时分。

从不介意山花的娇艳,也不张扬那种醒人眼目如火景象的红枫。只是终身含蕴着淡淡的绿色,於万籁声中不移心志,扎根於陡峭的山岩。自信有全天下不足以动的定力,哨视着周围每一寸土地,也拥怀珍惜这片土壤的每一缕温馨。

有时白云飘飘从你上空移过,一缕青烟在你身旁缭绕,你恍若一幅动画帏帘,但你从不以为那是上天赐予的天然屏风,虽然温柔舒眠,你却从不沉迷其间。

你永远保持那种姿态,那种独步巅峰,触摸蓝天的虬枝,正如展飞的梦。是呀,远远张望,如蛟龙一样遨游在巅峰与云海之间,卓然而矫健。然近静瞧来,才知根盘似行蛇于岩隙之中,届时明白为什么能泰然自若,稳若磐石,劲风里尚可霸气冲天。

我想:也许遥远的一天,你也超越不了自然规律的生死荣枯,但你的血浆却仍然渗透着枝骨,变得更坚挺,更凝持,那屹立之势,枝展着你永不颓废的梦,依然揣着那怀遗愿牧着这片峰峦,挺着这片苍茫,永远地默表着昨日雄风。

无论多么遥远,总能让过境的鹤找回对你的思念,让云雀回想你的当年。

无论后来狂飙阵阵,好像永远对你无奈;岁月斑斑,却蝉蜕不了你枝骨的坚韧。

昼夜为你留守的时空,早春和慕秋为你苍白了的月色,却一如既往守候在那座山峰。

或许,光阴冉冉巡过千年,我想:你依就凛凛风骨犹存

南镇雨,滴滴入梦来


我在江南的一枚荷叶中,轻轻地入梦,江南多美,此前的岁月,半生浮游,宛若天涯浪子的漂泊。直到,入了你江南的梦。

那些缠绕在心埂的往事,尽可能地随风而去,无需挽留捉摸。这一夜,就让思绪和灵魂与这雨夜一同胶着。挽一枚清风,邀一段舞影,翩跹而语,句句入我心,言言说我情。静躺在经年的一叶扁舟,与水中一轮明月相依共老。蹉跎了岁月,我还是那个我,是时光辗转无情,终究赠还于我的纯真!

南镇,我要你将我送入你的心湖,持流光艳影,执浅眉浓妆,画一场风花雪月的浪漫,诉说着彼此真切的衷肠。我是你万千绿叶上的一枚露珠,在昏暗中诞生,在晨曦初醒时消泯,我是你度尽黑暗,眼角流下的最后一滴泪水。

儿时的天真,总要与水打个亲近。那时竟也不识水面倒映的那一双清澈眉眼,如今却在世事的雕琢之中日渐变得模糊。直到黄昏时无法辨别你的身影,直至你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也叫不上你的名字。我的视力消退了,记忆也在淡却。恍惚中,认识你仿佛是好久以前的事,可真正将你了解透彻,也不过是在昨日的那一刻恍然。

命运拨弄的幺弦,甚至将你我推得越来越远,最后只能相望无果而叹息。到底是我们被命运捉弄了,还是我们太过执著,这短短的一生,转眼即逝。

幸好命中注定有你的陪伴,这一生才不至于感到空虚。南镇,一个从出生便带入命中的名字,它将伴我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暗夜里,会为诸事的不顺而黯然神伤,流下泪来。这不为人知的啜泣,连同身体的抽搐,或可在仅一墙之隔的隔壁能够隐约可听。但睡梦中的人不会醒来,因为,白天的他们也实在太劳累。尘世的风雨有时太猛太强,让人猝不及防,时常免不了要被淋成落汤鸡,然后狼狈地逃回自己的小窝。或许也只有一个美梦能够安抚你遭遇的窘迫,让你绝境中振作,并学会苦中作乐!

人世的烟雨无法预测,你的前程也无从可知,只有把握当下的你,能手执一把铁锄,在生活的田地里东耕西种。

这一场雨,让秋河觉悟,不再只是缓缓向东流。而你,仍能像一滴露水,轻沾在生命的清晨,等待着我将你歌颂!

邓井关镇.滋养我童年的故乡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邓井关镇.滋养我童年的故乡,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邓井关镇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南部,富顺县城西部,全镇交通便捷,川云路、邓孔路横贯全境,是釜溪河畔、沱江西邻的重镇,素有自贡市南大门之称。过去,邓井关镇曾因夹岸列肆,帆披如发,成为全省四大名镇之一。

题记

乡情是一缕袅袅的烟。

乡情是一片飘飘的云。

乡情更是故乡小镇那悠悠缓缓的釜溪河水,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它总在远离家乡的游子心头汩汩流淌。

可是,令我魂牵梦萦的故乡小镇,却是雾里的山,山中的雾,有时远得清晰,有时近的模糊,每当我想起它时,我倒要把它淡忘了,每当要把它淡忘时,它又清清楚楚地浮现在我的面前

我是小镇人,小镇是我的故乡。

我思恋故乡,我思恋故乡的一切。我思恋小镇的淡淡晨雾,斜斜夕阳,我思恋小镇的缕缕炊烟,弯弯小巷,我思恋小镇每一家房顶上的片片青瓦,我思恋小镇每一家屋檐下的丝丝雨线

然而使我最难忘怀的,还是故乡小镇那窄窄长长的石板街和静静流淌的釜溪河。

我在釜溪河边一个叫前进路的小街边出生,釜溪河边就是我童年的乐园。

从我刚刚记事时起,釜溪河似乎就从来没有过寂寞,一年到头儿,总有潺潺的水从自家窗棂前流过,清清的,凉凉的,叮叮咚咚地奏着乐曲。一看到口渴的路人捧起这河水就喝,我便想,桥边曹记饭店做出的豆花儿那样的绵软香甜,大概也是用这河水泡豆成浆的缘故吧!每当日头爬上东山,新的一天开始时,趴在自家窗棂上往下看,你总可以见到三三两两的小镇妇女在河边石墩上洗衣捶布,我们也就三五成群的来到河边追逐着、嬉闹着。记得当时,我们最爱玩的一种游戏就是用河边捡来的一些诸如碎瓦片、扁扁的鹅卵石进行打水漂比赛,小伙伴们认真的在河边挑选碎瓦片、鹅卵石,生怕被别人先看见抢了先机,因为扁平而适宜小手掌拿捏的这些用具,直接关系到比赛取得的结果。于是乎,满河边的寻找,满满的收获,兜里实在装不下了,就用衣兜、用手捧,因为河水涨退的缘故,河边有一些地方相当地湿滑,小伙伴们都不管不顾,有的摔了跟头,有的成了大花脸,大家找好了以后,就都聚在河边低洼处,堆码好各自的用具,一个个摆开战事,轮番开战。于是,缓缓流淌的釜溪河面上便接二连三的荡起了一串又一串的涟漪,荡起了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声笑语

小镇更是一首又一首朦胧诗,我的童年就沉浸在这浓郁的诗意中。

每天一大早儿,敲着清脆的的梆子,拉着长长的尾音叫卖豆花儿的驼背老汉,曾不止一次对我说过,前进路街上的石板有多少块儿,小镇就有多少岁了。似懂非懂的我,不知多少次用心去数小街上那凸凸凹凹的石板,也不知多少次缠着爷爷给我讲小镇的故事。每每此时,爷爷也总是一副老学究的样子,摇头晃脑的给我讲关于邓井关的故事。

一首先辈留下来流传的民谣草鞋渡域坐狮笑,江域作威猛虎跳。白日有千人拱手,夜晚有万盏明灯。内有将军护马,外有百万雄兵。骑上青龙背,随着龙过江,对面猛虎啸,游往兜子庄。它不仅描绘了邓井关镇的险峻和奇特地貌,而且还概括了镇域四周的地形,反映了历史上邓井关的盐业生产和盐业运输的美景。

爷爷还告诉我,在自流井井盐的全盛期,地处釜溪河与沱江河交汇处的邓井关,是井盐出川的必经之地。一个舟车覆辏的水陆码头,使得邓井关在川南诸多镇子中脱颖而出。同样是为了充分利用两条河的运输之利,建国后,一大批工矿企业纷纷选址邓井关周边,从而造就了这座镇子几十年间炫烂的花样年华。

后来,我带着童年的彩色梦想,带着小镇的骄傲、淳朴和羞涩,随父亲到遥远的异乡去上学。

后来,我在书本里,才知道,奇特的人文和地方掌故,让我重新了解了这座百年古镇的文化底蕴。

后来,我才知道,小镇孕育了好多画家,邹正佳、谢明明、唐忠友、曾高潮、宋治明,小镇还出了个作曲家叫王锡仁,出了个谐星叫沈伐

于是身在异乡的我,愈加思恋离别30年的故土。我身在异乡30年,乡思在我心中30年,小镇入我梦里30年。多少个梦境中,我和小伙伴儿们一起在小石桥下嬉戏蹚水,还玩那个在釜溪河边大声数着圈数的打水漂比赛。多少个梦境中,我端座在老旧而敞亮的曹记饭店香甜地品尝豆花儿。多少个梦境中,我还是和当年一样待红汤热气腾腾的邓抄手端上桌后,吃的时候细细琢磨,一个一个的数着,生怕少了一个,抄手吃完后再把翠绿的叶子一一消灭,然后将骨头红汤全部倒进肚子,这时才吧唧吧唧嘴巴,仿佛想把抄手的味道记在脑中,最后才意犹未尽的离开而去

每当金风送爽的秋季,南归的紫燕捎去了我对故乡小镇的深深思念,到了春花烂漫的春天,北来的鸿雁又带来了故乡亲友的片片深情。电话里,来信中,一次次讲述着小镇的一个个变化,一次次更改着我思乡的梦

旧日的石板小街已不见了踪影,一条条全新的水泥路面在小镇、小巷绵延伸展,新街也已经建设落成,一栋栋崭新的楼房在原来老旧的房屋宅基地上拔地而起

曹记饭店 也已扩建成了一栋装潢靓丽的三层曹记饭庄,精美的豆花儿依旧飘香四溢,制作精美的豆花儿蘸水每天迎来南来北往的好吃嘴们

啊!小镇,我的故乡。我思恋你过去的古朴淳厚,我更欣喜于你今天的繁荣富庶。梦里的小镇愈加完美,我思乡的情愫就愈加迫切。

他乡的山也好,他乡的水也清,难锁我爱乡一呀一寸心对面楼窗里隐隐传来的一曲《故乡情》,使我这个他乡游子,又一次听到了小镇的呼唤。

今夜,我想我又该做梦了吧!因为在邓井关民间,每当逢年过节的时候,几乎家家户户的女主人都会毛遂自荐地做上两个菜烧白和粑粑肉,不管手艺如何,她们都会这样去为之努力,似乎只有这样,才意味着这个节日的完整。就像一个不会喝酒的美女,看到自己心仪的男人喝高了,趴在桌子上开始豪言壮语,她往往会不加思索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我们知道,这个时候,她不是在练习酒量,而是在发出爱情的信号。

家宴已就绪,专候有心有缘人赴约。我还应该写下请柬,就用白居易的《问刘十九》来请客最妥: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啊!故乡,你这雾里的山,山中的雾

啊!乡情,你这一缕袅袅的烟,你这一片飘飘的云

让樱镇活着,让带灯“死”去---感受《带灯》


我知道,当我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樱镇还是原来的樱镇。该死的死了,不该死的也死了,该活的没有活下来,不该活的,包括那些沉寂了多少年已是僵尸的虱子复活了。那个花香四季,鸟鸣啾啾世外桃源不见了,那些纯厚朴实的民风不见了,那个田野瓜果飘香的村舍院落里人去空空,有的只是老弱病残及那条从镇政府门前流过干瘪的河了

《带灯》看完了。当我合上书的那一刻,我就想,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萤火虫,是不是有《带灯》这个名字?若这个世界没有贾主席写的《带灯》这本书的话,那众多的动物昆虫界众生里,我们还能不能记住有个萤火虫,因为萤火虫,才有了《带灯》?

那天在文苑上看到周小平老师写的《带灯》读后感,我就想,《带灯》到底是什么样的书?《带灯》是书名?还是人名字?为什么你是佛桌上的一根蜡烛,光明向上,泪水向下?我马上就买了本回来,一连几天的看完了。

带灯是幸福的。她有那么多的伙计,可以说是村村都有娘,夜夜有热炕。有那么多的上访户,那么多的人和事纠缠不清纠结着,她有存在的价值、有存在的必要和意义,有连她的上级都处理不好、处理不了,在她手里克利马擦就能处理稳妥,处理的有人服,到后来有些人还成了所谓的伙机。当然,在里面不仅有她的能力,她的处事风格,我想更多的是有她的善良,对所承受的压力的认可敬畏及责任担当意识。

她是与众不同的。连她自己都认为她有资产阶级小情绪。她是那个樱镇以及当前社会上的另类,她高挑的身姿是那么的迷人,她优雅的魅力无不让心动,她漂亮、聪慧、她的衣着光鲜靓丽不同与常人,不同与那一个镇机关的人群,更不同于所有的村村寨寨,沟沟凹凹的以田为生的农人们,这,也就构成了她的与众不同和唯一的她,因为她爱看书,不打麻将。

她事无具细的神经末梢里,她身体活着的血液循环里,都在为上面交给的任务而努力工作,从她身上,从她的整个生活方式中,我看到了不容易,生活的不容易和生活态度的不容易。她是大胆的,当她面对那些贫困户的实际困难时,敢大胆的先斩后奏,用超出自己权力的办事,先救急救紧,当然好多时候,她是用自己的工资就解决了。当她知道南胜沟村因天旱人们生活用水都发生了危机,她亲自带领村干部寻找水源,当急需要一台抽水机从悬崖下往上抽水时,她用她的智慧,她的权力,硬是从领导眼里的红人元黑眼那里,从所谓的当地狠角色那里借到了抽水机,让失散了民心的群众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政府的力量,看到了党的温暖。

当她看到自己散心时在树下面看书的大树,在河堤上散步时随手而坐的大石头等因建大厂而先后被所谓的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能人们承包而破坏了的时候,她是无奈的,她无奈的知觉在东岔沟村那的十三户得了肺心病的惆怅里,在因拆迁而风起扬飞的虱子由干瘪的僵尸死而复活以至于连像她那样洁净的人都满身的红点。在此,我想到了国家下硬差治理秦岭的意义。

带灯是悲剧吗?我认为不是。假如没有了带灯,东岔沟村那十三个上访户,敢上访吗?她的那些伙机们还能看到希望,他们在上面还有人吗?当山对面的大矿不负责任,没有环境保护的叫人干活,而人得了职业病却将灾难推给了下苦的人自己去等死的社会乱象,是监管的失职还是社会的无序,多少个人看了,看了他们的苦难,都跑的远的唯快不能而只有她,放下份内事,千心万苦的寻情钻眼为他们争取索偿,就为此在寻求领导签字时还要看其脸色行事。明明是维稳办的主任,职责是阻止人上访却反其道行之的去带着她们上访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了另外一种责任和担当,千千万万个为老百姓着想基层干部们的担当。

我们的社会的构架里就应该有这么个人,有千千万万个这样的人,有他们干工作的干练、能成,有他们一心为民的慈悲,为民所想的担当、责任。她是鲜活的,就像贾主席的这本巨著,是鲜活的,鲜活在书里,鲜活在我们的生活、我们社会的角角落落。

而让她把唯一的寄托意恋的时候,我知道这里不仅有她的无奈,更有她的认识与想改变却无力改变的问题,元天亮无疑就成了她的目标,成了她的倾慕,她的倾诉,当然这一切与她的婚姻有关,但当她的生存周遭不允许她爱,甚至于连她爱的权力都剥夺了的时候,你说,她如果连仅有的意恋都没有的时候,一个若大的镇机关,一个人间烟火味浓烈的地方,怎能容纳下,容纳下她生存的空间,而与她反差的是她的丈夫在全书仅有的一次会面中,从一开始就住在了宾馆,且他来樱镇的目的还不是为看她。当钱与爱在他丈夫的选择中他选择了钱的时候、当他来樱镇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钱时候,爱、家人都已被钱绑架了,这个世界上,樱镇,省城,谁又能幸免得了呢?在取向的同与不同中,我们的带灯剩下的就只有她的樱镇,她的感情世界里就只有意恋了。樱镇的花花世界,她又不是不知道,看不见,而她仅能做到的就是吸开烟了,看书她吸烟的动作又是那么的优雅,那么的恰到好处,恰如其分,成了她唯一消遣的方式,书就成了她的伙伴,这何其不能让人同情。

她是善良的,她聪慧好学。在问陈大夫给那些弱老病残寻医要药,听说谁病了就把病给捎去的来来往往里,她学会了开单子,学会了号,她想拯救下她所识知的弱者、病人,可她忘了,全镇那多的人,有病的人有那么多,她能救得过来吗?既是能做到,可天下的病人呢?她入乡随俗,那家有红白喜事了,她在现场了一定要去随礼,没在现场了,她一定要设法想方的去,一至到后来,特别是那些个伙机们,谁家有事她不来都不行、心都不甘。她与人建立的关系是那么的纯洁无暇、朴实善良,当听说她受到降级处分后那些个伙计们从各村、寨,东家长西家短的拿当地顶好的食材为她熬煮一锅宽心饭的温暖里,让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她与贫困户的密切联系,更有她的善良、同情和那些虽身处贫穷却有一颗感恩心的坦荡,即使她明明知道和她们睡在一起会染上虱子也心甘情愿一起睡个团圆觉

她有一身的胆敢和勇气。当元家兄弟和拉家兄弟因为私利大打出手时,她奋不顾身的就赶去了出事现场,当她看到他们你死我活的时候,二个弱弱的女子,把打人者死死的抱住了,既使是让被抱住拖着拌倒,睡在地下还死抗着,不想让悲剧发生、扩大,结果被暴徒踢甩在台阶上受了重伤,这里,我想是为人间的善良救赎,是为我们的社会还缺少法制尽责,那个场面是何等的惊险、人心是何等的残忍,金钱至上罪恶是何等的深重,暴徒是何等的嚣张跋扈。而最后的结局是,让二个弱弱的女子承担了责任,其他的人脱系的干干净净,当然,那些暴徒一定是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她病了。她的病到底是因为头受伤引起还是真的病了,当她得了夜游症和疯子在一起夜游的时候,是对我们这个社会的讽刺还是对正常活着的人讽刺,是樱镇的不幸还是她那些伙机们以及需要她的弱势群体的不幸?

当唯一理解支持她的竹子把她病了的消息告诉领导的时候,在信与不信的映像里,我既看到了人丑恶的嘴脸,更看懂了什么是卸磨杀驴千年神话的重演

她真的病了,她的周遭也病了,所有的人都有了病态,使独醒的竹子和看到书的人们感到了担心和后怕。

让樱镇存活着。樱镇的存活里,一定有它存活的理由,因为它不仅是一个古镇,有祖祖辈辈在那里生存的人们,更有国家整治大秦岭的开始。我想一个天然美丽富饶的樱镇一定会展现在世人面前。让带灯死去,她的死去里,有她空出来的位置还有继任者,死去的不是她的肉身,是死去她的周遭和她忍受及面对的一切

我想,现实的灯还活着,活在千千万万个乡村,活在党的扶贫攻坚行动一线,活在越来越美好的家园。这也是我们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交织在一起的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所走过艰难曲折的道路及中华民族千百年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精神传统的自觉继承,也是这部小说所传达出的精神内涵。

当我们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消灭了贫困,建起了人人都富裕的家园的时候,既使带灯还在,也早换了工作。这恐怕是《带灯》及带灯们活着的意义。

又快到了能看到萤火虫的季

20XX.5.21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80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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