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以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在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的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背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枇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己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色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又总期望着未来,想着地老天荒的他年。
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今年在一个公司实习的时候,遇见了一个让我充满好奇的女人。公司是开放式的办公环境,每天早晨有人定时打扫。打扫的过程其实要花费很长时间,因为除了扫地、擦地,还需要给每个办公桌旁边的垃圾筐换上新的塑料袋。坦白讲,这份保洁工作不算轻松干净,薪酬也未必很理想。
上班的第一天,我去得格外早,就在我认真地研究着电脑中一堆乱七八糟文件的时候,听见桌子旁边传来簌簌的塑料袋的摩擦声。扭头去看,发现一个三十多岁的姐姐正蹲在那儿给垃圾筐换垃圾袋。当时的我非常不好意思,匆忙起身想帮她,她却摆手笑着说,没事,你忙你的。直到看着她将附近的所有垃圾筐都收拾干净后,我才忽然意识到,原来她就是公司的保洁员。
我之所以这么惊讶,是因为这位姐姐和我印象中的保洁员差十万八千里。并不是我对保洁员的工作有什么偏见,相反我觉得这份工作非常辛苦也非常值得尊重,毕竟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才是安心工作的最起码条件。但是,在我这二十多年的人生中,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保洁员如她这般优雅。
你见过哪位保洁员穿细细的高跟鞋擦地吗?你见过哪位保洁员闲暇时会坐那儿安静地看书吗?你见过哪位保洁员自带便当都会摆盘的吗?反正我是第一次见。自从我开始注意她,便习惯性地观察她的言谈举止。她喜欢穿一件黑色的裹臀连衣裙配一双黑色高跟鞋,头发总是散开却一点也不凌乱。早晨是她最忙的时候,待一切忙完,便会坐在前台边上的一个小桌子边看看书,喝喝茶。有时候也会和前台的姑娘聊聊天。时间久了,我都记住了她的杯子一只骨瓷雕花的咖啡杯。如她人一般优雅。
念书的时候,无数次在传播学的课堂上讨论着什么是刻板印象,却没想,自己果然还是一个俗人,逃不了目光的狭隘。却也被这位姐姐的优雅深深震撼,免不了反省自己的无知与幼稚。活得漂亮很容易,但为自己活得漂亮却很难。
每天早晨挤地铁,你可以看到大把大把的年轻姑娘,穿着漂亮的衣服,画着精致的妆容,张口闭口是英文名字,宁可吃六个月的泡面也要买一个名牌的包包。她们很美,也很不容易,但是这种美丽是被逼出来的。就像一个做时尚类工作的朋友曾和我抱怨,公司的姑娘一个比一个妖娆,我迫不得已只好花钱去报了一个化妆课。我们普通人很容易被环境所影响,并理智地选择最符合大众肯定的方案。有点像变色龙,环境是什么颜色,我们就变成什么颜色。但我们的变化未必出自于本心,也许只是因为,别人都这样。
但公司里面的那个保洁员姐姐的优雅,却从来不是因为别人。公司虽然人多,但几乎都在各忙各的,相互之间很少说话,也必然没有时间和心情去观察一个保洁员穿了什么做了什么。但她似乎从来不介意是否有人注意她,只安静地做着自己该做的工作。我也会想,穿着裙子和高跟鞋擦地真的舒服吗?如果是我,必然穿上肥肥大大的深蓝色工作服,再配一双平底拖鞋。转念一想,自己果然又俗了。舒服不舒服又何妨?关键是在平庸的生活中,你是否愿意为自己活得更漂亮一点?
这个世界上,太多人都不是为自己而美丽。
买一件衣服,会想着我穿上的话,恋人会不会觉得我更漂亮一点,这也许是大多数姑娘的内心写照。这很正常,也容易理解。女为悦己者容,这是千百年来未曾变过的传统了吧。不只是你,我也一样。做文字工作,每天接触的除了女性就是像女性的男性,办公室的蚊子大概都是雌的。在知道我每天六点钟起床、六点一刻就可以背着双肩包、穿着平底鞋、素面朝天出门后,妈妈已经对我绝望了。我每次狡辩的话都是,把自己弄得那么漂亮干嘛,反正又没人看。
如今想想,当初自己也是真的很浅薄。难道美丽就是给别人看的吗?随着年龄的增长,心境也会逐渐变化,越发能体会川端康成那句凌晨四点钟,看到海棠花未眠的韵味。当初的心境是,我若盛开,清风自来;现在的心境是,我若盛开,清风爱来不来。如昙花夜间悄悄绽放,你看见也好,看不见也罢,一室清香终究是有所得。美丽,从来只属于自己。
说到这,不得不提自己的一个阿姨。阿姨今年已经五十多岁,按理说应该是过着含饴弄孙的生活。但阿姨不仅外表年轻,心态也极为年轻。她喜欢旅行,热衷拍照,敢于尝试一切年轻人喜欢做的事情。在自拍杆还未大范围流行的时候,她就已经买了一个愉快地和朋友们一起自拍了。她身材保持极好,喜欢买年轻人喜欢穿的衣服。在她看来,只有她穿上好看不好看,没有她年龄符合不符合。你可以和她聊化妆,聊美容,聊八卦,聊旅行,她即使有不懂的时候,也是充满着好奇与探索。我想,这位阿姨和那位姐姐应该是一样的人。她们的世界其实很简单也很纯粹,她们懂得欣赏自己的美,懂得欣赏这平庸的生活。她们是自己生活的主人,而不是生活的奴隶。她们无所畏惧,内心满足,因为生活已经给了她们最好的礼物强大的内心,理智的认知,乐观的态度,以及由此生成的优雅人生。
优雅和金钱、地位有关系,却也没有关系。中产阶级以上的生活确实很容易培养出孩子优雅的气质,但气质不等于内心。新闻中那么多的衣冠禽兽,不是很多都是风度翩翩、仪表堂堂吗?礼仪是可以外界培养的,但优雅的心态却是需要自我修炼的。
做一个漂亮的人很难,因为你需要别人对你容貌的肯定;做一个聪明的人也很难,因为你需要自己对别人智商的碾压;但做一个优雅的人却很容易,因为你不需要观众,只需要一份心情就好。就像阴天需要打伞,就像天冷需要盖被。当有一天,你终于可以将自己活成自己的主人,将优雅变成习惯,不再计较那些功利得失,自然就会变得从容淡定美好。
实习早已经结束,学到的却不仅仅只是技术。尽管离开公司已经很久,但时常会想起那个可以穿着高跟鞋优雅地打扫卫生的姑娘。想必在这样的人心中,没有什么日子是没有阳光的。即使没有阳光,也无所畏惧于黑夜中起舞。自己就是自己最好的观众。当我逐渐想明白了这点,也开始重新打量起自己的生活。
原来因为担忧搬家麻烦,所以很多东西都习惯性地买一次性的。方便是方便,扔了也不会心疼,但总是少了几分生活的气息。因为身边充满了一次性的商品,所以有时候连生活都觉得是一次性的。看到什么想要的想买的东西,总是会自己劝慰自己,对付用吧,反正都一样。于是,时间就在我一次又一次的对付中流逝,生活就在我一次又一次的对付中变得越来越廉价。我们总以为,什么都可以对付,对付的是别人。熟不知,我们最终对付过去的只是我们自己。因为我们终会在年华逝去中平庸老去,一无所得。#p#分页标题#e#
就像舞蹈未必要在聚光灯下夺目,就像昙花未必要在百花争艳时盛开。你若觉得我相配于这俗世繁华,我定然感谢你慧眼识珠的珍视;你若觉得我不配于这万千繁花,我选择深夜盛开,独自起舞,也绝不辜负这年华似水,我有幸走过。即使有一天,我一无所有,行乞于街头,又何妨我以水为镜,对月梳妆?年龄,工作,性格,身份,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背上这些枷锁,从此活在井底。
成为别人期待的人很容易,成为自己期待的人很难。活成别人的美丽,不若活出自己的优雅。当一万个人说你不配的时候,你是否有勇气相信自己值得?在聚光灯下舞蹈也许很紧张很难,但在黑夜里舞蹈则需要更多的勇气与力量,因为没有人会给你鼓掌。但内心真正强大而优雅的人是无惧于孤独的,因为生活就是最好的舞台,自己就是最好的观众。
活得优雅是一辈子的事情。我若盛开,清风爱来不来。
阳光,温暖,在一个安静的时光里。
你轻轻地走来,悄无声息,但,我嗅到了你的淡香,飘逸而灵动。在无涯的意境中,你穿越时空,又穿透光影,光芒万丈地盛开在我途经的路上,散发着阳光的明媚,青翠欲滴,百花盛开,冰河融化,携着厚重的泥土气息一齐把我包围。
我不知不觉闭上眼睛,深深感受你的气息。当我再睁开眼时,纯净的眼眸已蕴涵一泓清泉。
我透过纯净的双眸,看到了你的形态,你驾着白云,伴着清风,邀上阳光,明媚的翱翔在蓝天上。三月,江南烟雨,清清淡淡,浅浅柔柔,朦朦胧胧,是你任意挥洒的激情还是你无尽的相思泪?青石板上裹着纤姿秀影娉婷徘徊,淡雅而轻灵。
我就这样驻足在时光中,任时光流经我的双眸,流过我的思绪,拂过我的心田,任时光如花般一瓣一瓣地飘落。我想拾取曾经痴迷的那一瓣,轻轻弹奏一曲,然而,春风零乱了心绪。我飘零在时光里,轻轻地来,匆匆地去,掬着一泓清泉,纯纯的,净净的,悠悠的飘逸在蓝蓝的天穹上,然后,碎碎的,粼粼的,荡漾在河流,湖泊,大海。
红尘万丈,任我逍遥。
我静候在三月烟花里,只为了等你来,烟雨迷朦中,我以虔诚的心聆听你的足音。你乘着春光似一支离弦的箭穿透细细密密斜织的雨帘,以一绢锦帛的美丽纤姿悬挂在记忆的心墙上。你怀抱古琴,衣袂飘飘,玉指轻拢慢捻,在指尖轻轻弹,琴音泛着斑斓古典,牵绊着烟雨,轻抚吟念,终是错过了最美好的时光,伫立成江南烟雨中一片凋零的落叶,飘过烟雨,飘过江南,飘过经年,飘过时光。依旧温暖,依旧清新,依旧散发着芳香的气韵。
咫尺天涯,若烟,若雾;相守江湖,无望,无语。
风来了,我却忘记了。风走了,我留在它拂过的自然中,拾起美好,拾起时光,轻轻吟唱。在你痴迷的爱情中,在你迷失的烟雨中,在你遥注的目光中,我找到了生命的源头,那一瓣生命中的心香,丝丝氤氲,缕缕弥漫,柔柔轻抚,那种灵动,那种淡定,那种韵律,成就了一双深泓的双眸。
你的清影投射在心湖上,璀璨明亮深邃。那里有一倾粼粼荡漾的碧波,储藏着生命的水源;那里有一处无疆的海域,蕴含着生命的希望;那里有一把无弦的琴,可以弹奏出无穷的韵律。
清风吻面,轻轻。徜徉,沉醉,深深的闭上双眸,我聆听到来自宇宙的声音,感受生命静静的潜伏,然后滋滋的生长起来,那是生命的疯狂,那是生命的蓬勃,一起酣眠,一起沉睡,一起生长,一起看晨起黄昏,直到永远。我知道风的性格,狂放不羁,天与地,任你逍遥;我知道风的气息,是因为那里面融合了你的味道。
我曾经跋涉过清清的河水,穿越过茫茫的草原,翻爬过高高的青山,跨越过浅浅的栅栏。只是为了站在春光里,笑靥如花,等你。
身边彩蝶翩翩飞,春风传递默默香。
我就这样贮立在花的海洋中,任爱随风摇曳,随花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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