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处于低潮期,三天两头拖着发小去撸串喝酒。我俩酒量都不太好,所以说其实主要还是喝可乐。
看完暖男作家张皓宸的长篇处女作《回忆是眼睛里的海》,首先让我想到的就是那段难捱的时光。那个时期的我,几乎每天都大张旗鼓地宣布自己要恋爱,但一直到高考结束我也没有喜欢的男生。身边的好朋友们恋爱一段又一段,让我由衷地羡慕。
几年前的我,几乎每天都大张旗鼓地宣布自己要恋爱,但一直没有喜欢的男生。身边的好朋友们恋爱一段又一段,让我由衷地羡慕。
男朋友多好呀,给写小纸条,陪走夜路,可以拥抱,还可以撒娇卖萌。
尽管每天都想谈恋爱,但我又明白,在我的人生追求里,爱情可能是可有可无的一项,最在乎的还是学业或事业。我觉得爱情里碰运气的成分太大了,也可能是因为我从来没有过特别好的爱人吧。
真想谈一场非常健康的恋爱啊!不然好像很多好吃的东西都食之无味,好看的风景都黯淡无光。
所以到高中结束时,我不仅没有喜欢的人,连要好的朋友也没几个。认识的人太多了,也不想费心思去维护。以前没觉得自己是个自私的人,写到这里时才惊恐地发现,原来都是自己活该。反而很享受这样的活该,高中时,吃饭上厕所都尽量一个人,因为不想等,完全不想和同学们边说笑边感叹天气怎么那么好。这个时间我宁可趴在桌子上小睡一会儿,也不愿意和他们接触,可能就是骨子里带来的清高吧。同学们对我还算好,做什么都会叫着我,当然我大部分还是会拒绝。有时候我也在想,他们怎么就这么可爱了,对我的热情好像一直都用不完呢。
临近毕业时同学录上,对我的印象他们都写了内敛,脾气不好等等之类的话。
十八岁的我和现在最大的不同,是那时候觉得加诸我身上的一切善意都是理所当然,因为全世界就独独一个如此不平凡的我,所以很容易做出一些恃宠而骄令人伤心的事。穷且没斗志,偏偏每天都能活的趾高气昂。长到现在明白这世界上没有谁是生来平凡的,所以善意是慷慨,是值得好好回馈的东西。
我一度以为这是因为我本质偏向于兴风作浪无事生非,黄灿灿明晃晃的安稳日子我肯定心不甘情不愿,所以我很容易羡慕别人,尤其是那种经历丰富,甚至可以用波澜壮阔来形容的人,后来我发现其实也不尽然。
于是,我一边羡慕蓝海镜的人生,一边对自己的现状感到满足。
尹安东大概是最能温暖我的角色。他即使不像易擎宇那样子温润,却独具自己的情感。在感情里尹安东是自私的——他爱她他就是爱她。替自己的哥哥从尹海翔变成尹安东,他还要带着另一份爱去爱蓝海镜。而蓝海镜是自私的,像我一样自私,她认为周围的一切都是假的,就连尹安东的爱也是假的。世界这么大,好像只有她才是真实的。我讨厌蓝海镜就像讨厌以前的自己,用自己的理所当然伤害了这么多的人。
当我们回想起这一切的时候,不会是记忆犹新,而是从未想要忘记的念念不忘。
不知道怎么看待最后的结局,只是了解了结局却仍然很平静,似乎有点像暴风雨前的宁静,平静之后就提笔写下了所有的感触,这只是一篇为一些人不值以及羡慕另一些人的杂文。
没有人打心底里想要真实粗糙的爱情,每个人在爱里都是投影仪,美好期待想要成真,不过是缺张白屏。这个故事里发生了太多在常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我想到这之中存在的关于青春的反思。
读小说的意义大概在于借别人的故事超越自己的生活局限。个体生活都是乏味的,于是花三四十元买另一种经历,翻页的过程就是体验各种沮丧心碎欢快高亢的过程。身子窝在书房角落一张沙发里,情感思维已在千里之外。
感受到青春的残酷都是在小说里,爱情,友情,亲情,知道真相的我们和活在故事里的他们。这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你能在雪中踩出咯吱咯吱声的脚印,却存在于无人之境当中。
但是,那个年纪,必然无法确定究竟是爱对还是爱错。茫茫人海中,只那一句,便足够——“因为喜欢你,所以没关系。”
- END -
耳朵
90后神秘少女一枚,
那天,老闺蜜很认真的问了我一个问题,她说,如果你没有嫁给他,如果你嫁的不是这个男人,你会成为不一样的人吗,追求不一样的生活吗。
我想了30秒回答她说:不会。
她笑了,说到:你看,我就知道是这样。
有时候我们常常以为答案会有很多。当下突然被问到的那一刻,你才知道,原来,答案早就在那里,并且答案只有一个。
不管我遇到谁,我还是在写字,还是会继续写字,还是会在这里写字。不管我嫁给谁,都改变不了这件事。
昨天晚上,和古琴老师有约。推开门,水声潺潺,满室烛光。我笑道:这感觉不像来上课,却是来约会的。她说,难道不就是约会吗。
在很多人眼里,她都是女神一样的存在。能穿的了仙风道骨般的中式袍子,也能在西藏穿成朋克女郎。对于很多人来说,这已经是足够美丽自由的生活。可是,对她来说,大概还远不是最好的自己。
但是不管她当初嫁给谁,她成为谁,她还是会喜欢古琴,她还是会在坚持继续弹琴,她还是会找到古琴。
如果同样的问题,问我的出版合伙人。我想,她的答案大概也会差不多。她说,当年算命的对她妈妈说,这姑娘会从事你们想不到的行业。当年她腿长貌美,家里人都以为她会去做模特或者时尚光鲜的行业。没想到,她却碰到了出版,然后,一直做到现在,从编辑到独立创业成立出版公司。
什么是更好的自己?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也以为,更好的生活是,有一天,逛超市再也不用关心价格标签,可以随意去买当年买不起的东西,可以不问机票价格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可以有属于自己的一间房子。但当我拥有这样的生活以后,我并没有觉得比过去开心许多。
我也看到很多貌似过得不错长得不错的姑娘,她们的内心并不开心。浓眉大眼的俏姑娘,偏偏嫌自己的牙不好,忍痛去箍牙。天生胸大细腰的,却偏偏嫌自己脸大,用尽各种办法,想要攒钱去日本做磨腮削骨。清秀佳人,嫌弃自己不够性感。过于性感的,又埋怨男人总是娶了别人。
每个人总是都能很轻易的看到别人的优点,更能轻易的看到自己的缺点。我们总以为,成为更好更完美的自己,就是削掉自己的缺点,然后把他人的优点安插在自己身上。更好的生活就是让家人满意放心,得到那些别人不能得到的。
然后,我们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和自己的缺点作战当中。然后,我们把所有的期望和价值都放到和别人攀比中,让家人和他人满意当中。这当然是一种痛苦。
这条路,每个人都在经历,每个人都会经历。谁也不会更高尚,或者更低俗。人与人之间的不同是:
在追求更好的生活之外,我们认为的最有价值的事不同。
我们抵达终点,愿意借用的途径不同。
我们改变自己,使用的方法和方式不同。
这世上有许许多多可以做的事,但那对我来说,不是成全。这世上有很多活法,就像《琅琊榜》里的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一种活法。林殊有林殊的活法,靖王有靖王的活法,霓凰有霓凰的活法,他们会有弱点,会有软肋,会有痛苦,可是,在他们心里,那一切弱点、软肋、痛苦就是价值。他们只想像一个大写的人那样,去活。
所以,这才能成为一个有情怀的故事,这才能成为一个伤而不悲的故事。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我们不是只会写字、弹琴、做书,但只有这件事,让我们会在里面找到:再不好的我,那也是我。是这件事让我变得不同,是我让这件事变得不同。每当我投身这件事的时候,我就不怕时光流逝。当我做这件事的时候,是我最喜欢自己的时刻。
成为这样的我,令我欢喜。这就是我的安全感,这就是我的情怀。
所以,如果你要问我,是不是我不管嫁给谁,都会做同样的自己,追求同样的东西呢?
当然是。
是什么让我们开始对自己更加热爱了,不是因为我们变得更美了,也不是因为我们终于过上了更好的生活。而是,有一件事可以承载住我们的内心。这不是一个男人,不是一颗钻石,不是任何物质可以承载的。
做更好的自己,不如让自己更喜欢自己。
过更好的人生,不如去坚持那些真正让你欢喜的事。
只有这样,人生才会真正好起来。不是因为你拥有了什么,也不因为你得到了什么,而是你知道,你成为了谁。
就像我的合伙人所说:我不会因为今天穿了MAXMARA,就会觉得今天自己与众不同,更高贵了。也不会以为今天穿的是ZARA,就觉得自己今天不够高贵,不够霸气了。不管穿的是什么,这都是我的品味,我的style。
不只是一件衣服令我更喜欢自己,也不是一趟旅行令我更喜欢自己了,更不是找到了一个灵魂伴侣令我更爱自己。只是关于我和我自己之间,我找到了一个最好的桥梁。
所以,每当有人问我,你觉得你这十年最大的改变是什么。我的回答都是:
我真的比以前,更喜欢我自己了。
窗外下着雨,淅沥沥的雨声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我认识你的第一天,你为我撑伞。
他走了,没带任何一丝征兆的走了。临走的时候叫了你的名字,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语气除了伤感更多的是慌乱。我明白,因为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或者说她不知道对听到这个消息的我该说些什么。挂了电话,我依旧在餐厅平静的吃着东西,确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加快了吃东西的频率,窗外又下起雨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它如此的应景,以至于我开始渐渐的讨厌起下雨的日子,因为我自始至终没办法相信他真的走了。
你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用心去爱的女人喊着这样的话我只是觉得他疯了,众目睽睽之下,他是真的疯了,喂,表白也不是这样表白的把我急忙捂住了他大叫的嘴巴。那就看看你要不要答应我了他一脸痞子相,十足一个市井里小混混,我嘲笑他还一辈子最后一次用心去爱的女人,难道你的一辈子难道短嘛这句话确成了我这辈子的遗憾,他的一辈子真的那么短吗,当初被嘲笑的这句话却也成了我这辈子的遗憾,原来我的一辈子那么长。
他和她在一起了,我打心底里厌恶,仿佛歇斯底里就发生在昨天,而现在我的周边到处充斥着这样的消息,闺密,情人,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可恶的两个字眼,不,是厌恶,打心底里恶心,比那被渔民打捞在岸边腐烂发臭的鱼腥味还要恶心,想着自己发着消息告诉他要注意身体,在外工作要好好照顾自己,手机外的他和她缠绵的画面我就有种扇自己100耳光都不能原谅自己的冲动,你就疯吧,疯够了回来我多想这样喊给他听,就像当初他说着你是我一辈子最后一次用心爱的唯一女人一样。然而我没有。
失联的三年里,我依旧上班下班,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周末约着好友一起逛街,一起聊八卦,一起在隔壁的公园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犯着不该属于我们这个年龄的花痴,一切安静确又美好,但还是讨厌下雨的日子。
你疯把,疯够了回来那冰冷的遗尸房里到处充满着阴森森,你疯吧,疯够了回来我一直重复着这样的话语,放在心里三年的话,我一遍遍重复着讲给他听,看着朋友带给他的围巾,上面清晰的秀着LC.我名字的缩写,朋友说这是他唯一的遗愿,临走时让我把围巾挂在他的脖子前,她哽咽的抽噎着,三年前他被查出了胃癌晚期。
送他走的那天,雨又淅沥的下不停,他的日记本封面依晰的几个大字,一辈子最后一次用心去爱的唯一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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