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的冬天,因为暂住朋友宿舍,认识了老谢。
初次见面,她穿一件芥末黄的衣服,眼睛大大的,冲我打了个招呼,因有事匆匆出门。后来三个人搬家住了一间比较大的房子,便成了一个屋檐下的舍友。
阳春三月,我刚刚入职,为备考雅思周末总是猫在宿舍。而老谢总是在外野,像一个上了发条的元气少女,夜晚有时候疯得晚便知会一声说不回来。
老谢做得一手好菜。难得回家一趟,碰上她心情好,便会围上围裙,在厨房捣鼓一段时间,在那炊烟中端出来一盘盘秀色可餐的菜,引得我们直流口水。那段时光,宿舍四个女孩子围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吃饭,是一种无比的快乐。合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拥有一个有好厨艺的舍友,可以饭来张口。我曾想象着多年以后的老谢,结婚生子,拥有家庭,站在厨房里为家人煮一桌好菜,样子定是迷人的。
渐渐发现老谢爱花。她曾自己一个人搭车去东莞看油菜花,跟朋友借了相机,带回来的照片里,一大片的金黄色油菜花里,她笑容灿烂,给我们讲起油菜花田的盛况,嘴角都是笑。她时常会在花店前驻足许久,看着那些绿色植物,心生欢喜,总是忍不住要掏出腰包把一整家的花店承包下来。每每出门回来她总会带回来一两盆植物,回到家把玻璃瓶子洗干净,将不知名的植物插入盛满水的玻璃瓶里。整个屋子忽然多了一抹新绿,平添几分生机。只是没过多久,这些植物都会慢慢枯萎、死去,不知其中原因。引得老谢也是纳闷,无心再去捣鼓,她一直梦想有个开满鲜花的阳台,然而却一直无法实现。这世间,什么东西都需要时间和精力去呵护。
我们居住在城中村里,有许许多多的小巷子。心血来潮的时候会一起挽着手穿过这些黑乎乎的小巷子,在闹市里找一家隐蔽得很深的小花店,跟老板聊许久的天,几乎好奇地要知道店里所有不知名的花的花名,才终于在一个花瓶里挑出几支鹅黄色的勿忘我,嘱咐着老板用旧报纸包好。捧在怀里,看着这一束花,心情便会忽然愉悦起来。回到家中翻箱倒柜找出一个玻璃瓶子来装,在一堆书里多出来这点嫩黄颜色,顿觉生机。
后来她恋爱,在恋爱半年之后才告知我们。我们在惊讶之余忽然明白了为何她会那么不顾一切。周末买机票去宁波看花,去潮州韩江边吃肉喝酒。想想,是个多么刚烈的女子,为了爱情可以奋不顾身,爱得如此狂热。
她说那个男生有一把很好的嗓音。会唱很好听的歌,正和她的胃口。
男生心思细腻,会在笔记本上记住他们见面的日子以及纪念日,爱情里的小细节,在他眼里,都显得重要和美好。有人说,有这么一个人对你的小事都当做是重要的事,那他总归是爱你的。
我问她,有热恋的感觉吗?
有的,总是迫不及待要见到这个人。心里面像是有许多的话要与他分享,与他在一起能够什么事都不做什么话都不说依旧觉得很美好。没有见面的日子总是觉得分离的时间太长,距离太过遥远。
热恋中,也不过如此了吧。有聊不完的话题,似乎三天三夜也觉得短暂,如果可以,最好将自己的心脏掏空,全部塞到他的身体里,合二为一。
但爱情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有人说爱情里最需要的是想象力。或许后来我们发现,我们最初爱上的不过是自己幻想的假象。
后来她对我说,他性格里的阴郁和优柔寡断总是反复发作,常常会说要去远方流浪类似的话,遇到问题总是选择逃避在先,想法上有太多的不成熟。她总是处处在容忍,容忍他时不时聊起前任,容忍他与前任的纠缠不清,为他安排每一次的约会,从饭店到酒店。一不小心,便情不自禁落了许多泪,停不下来。爱情总是伤。
这场爱情就像拔河,两个人拼命扯着对方,一旦松手,谁都会摔得很惨。
我知晓她内心苦痛,一段明明知道没有未来的感情,却还是依旧内心割舍不下,再加上家庭、工作的琐事,生活混沌不已。
那些日子,我们时常在网络上聊天,我只能做一个安静的聆听者,在字里行间听得出她的长吁短叹,我深知这个世上,没有谁可以对谁的经历感同身受。唯有内心祈祷,一切都将变好。
忽有一天,她说想让我陪她去操场吹吹风。那时候的哈密瓜还很甜,在街上卖8块钱一个。我买了哈密瓜,让老板切好装在塑料袋里,拎着去操场的看台找她。她坐在高高的看台椅子上,身子单薄得像张纸,风再大点,都要将她刮走。
一边吃着哈密瓜,一边听着她讲关于她的故事。故事太长,哈密瓜吃完了还没有讲完。生活总是太复杂,爱情亲情工作,哪一个部分出了问题,都是要把自己烦恼死的。长大了真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似乎有了太多未曾想过的烦恼需要你来承担和解决。
二十几岁的两个女孩,坐在操场的观景台上,望着台下绕着跑道跑步的人群。我想,所有的烦恼都将会被解决的,关于爱情,也终将会有一个人在远处等待着我们。关于金钱,总会有那么一天摆脱如此贫穷的生活。
那晚我们聊了许多,关于爱情关于理想关于工作关于亲情,吃掉了一个哈密瓜,沾了满手哈密瓜的味道,心里装了太多心事,抖落些出来,自然畅快了许多。
将近十二月,开始有了些凉意。我和老谢相约着要一起出去外面下馆子,从市区搭了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到了郊区,为了一锅老谢极力推荐的清远鸡煲火锅。店面并不起眼,坐在门口的场子里,端上来的锅底里煮着石参根,一种中药材。鸡肉剔除了骨头丢在锅里煮着,拿着香菜、蒜蓉、酱油拌成了酱料,煮熟的鸡肉吃起来是脆口的,连鸡皮也是如此,有点小惊喜。鸡肉沾酱料吃起来也是极香。往杯子里倒了点热茶,握着有些烫手的茶杯,在昏黄的灯光里,我看得出她神情不对劲。
她坦言,她和男友分手了。
一段感情里,有太多的无法理解和不对等,总是要耗掉太多的用心,直到彼此之间精疲力竭,那就是崩塌的时候。有时候放手或许是一个更好的选择。我并不知晓他们之间的太多细节,一段感情里你燃烧我陪你焚成灰烬,你熄灭我陪你低落尘埃的壮烈,最后,莫过于输给了现实或者身心疲惫。
二十几岁的年纪,总是逃不过结婚这个话题。在这个大社会环境里,女孩子一到了二十几岁就得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大事思考,要么相亲要么有一个合乎家长理想的男友。若是两样都不愿意选择,似乎就会被摆在一个十分叛逆或者尴尬的位置上。人好像总得跟着其他人的步伐一起走才不会被闲言碎语吞没,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她说对于婚姻,她有憧憬,只是难以相信可以与一个人走到白头偕老。
而我对于婚姻,总是觉得遥远和恐惧,只因至今,未曾有一个人足以让我相信天长地久的承诺,或许是因为受过伤害无法再那么天真相信爱情。
她说,曾今笃定要找一个自己爱得热烈的人,如今想想,或许找一个疼爱自己的人会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我沉默,若是不爱,又何来愿意给予付出。只是生活有时也是残酷,总叫人不能得到完美结局,和好如初、相濡以沫这些词,大多只是在电影情节里才出现。
那个晚上,我们叫了两瓶啤酒,老谢酒精过敏,但在那一时的冲动情绪下,还是仰头喝光了那瓶啤酒。回到家中她整个脖子已经泛红成一片,煮开水,吃过敏药片,脸上神情寡淡,似乎早已习惯酒精过敏的事情。爱情呀,是不是也如同过敏这般,明知道结局会痒会难受却依旧愿意去冒险去尝试,不带一丝的后悔。我们这些尘世的凡夫子,饮下爱情这杯酒,内心决绝不带点犹豫成分。要说这是年轻,还是说是冲动,或者是荷尔蒙的作祟?
没有谁可以不经历一场失恋,不经历一些亲情和工作的烦恼的,这些烦恼或许会困扰我们很长一段时间,但没有关系,一切的烦恼,只等风来吹开。你听,窗户上的风铃响了。
总是有些时光,要在过后才发现,它是可以慢慢放下的,我们以为的刻骨铭心,其实也没有那么重要,我们以为过不去的当下,其实也没有那么糟糕。多年后,某个灯下的晚上,蓦然想起,会静静微笑。那些人,会在时光的河流中乘舟远去,消失了踪迹。心中,却流淌着跨越了时光河的温暖,永不消逝。
我们要做的,是昂着头,等风来。
(完)
从相遇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已经在告别。在风的季节漂泊,随着念想去远方。
多年来,我一直在默默等待,期盼一场风的到来,吹尽我残留的思念,一丝一毫,一干二净。过往就像一杯烈酒,越是回味,就越容易醉,就算褪进了风华,彼岸的守候却仍旧是一个人,终,你是我不能言说的伤。
岁月的流逝,慢慢地在脸上暴露。桃花开了一年又一年,草绿了一季又一季,我却每时每刻都在老去。可岁月再怎么无情,也抵不上你离去的痛。栀子花开,装饰了盛夏,它的叶冬雪春风夏雨秋日中依然如初,可我们的关系却不能一直这样。
穿越小巷,遗落在最美的时光,一人前进着。我知道前面的路很艰难,满是沟壑峡谷,险山怒水,一个人去征战,受了伤只能自己包扎,流了泪只能自己拭去。但我何尝又不想有那么一个人,陪我至白天黑夜,一起经历世间种种。风风雨雨,起起落落,一起度过。
明明知道,一个人的旅途是寂寞的,既然选择了,那就前进吧!前进就是痛苦,何时能苦尽甘来?就看何时探寻到心所在的方向,寻求到自己所在的高度。前进的路不会总是晴天,总会下那么一点雨,既然等不到撑伞的那个人,那就自己坚强一些,独自冒雨前行,走到适合自己的地方避雨。
刹那的相逢,便是一生的离别。但遇见你,就是遇到青春最好的模样。从小到大,我不知编织了多少个神话般的梦,诉说了多少违心的话,此刻想想,那也不过是自我安慰的一种方式。待风来,与你蓝天白云下追逐,奔跑在希望的原野。
人的一生多则百余年,少则一二十年。坎坎坷坷,流泪是理所应当的。可若是有那么一个人愿意为你拭去眼角的泪,那你所受的苦就是值得的。待风来,送来新的自己,告别过去,谈一场永不后悔的恋爱,搏一生功名不辱岁月。
做人就要学会取舍,从舍中获得。在这样一个有风的季节,就像你,如风一般来到我心里,充实了我,可又转眼掏空了我。但我是庆幸的,那种充实的感觉就是我最珍贵的财富。原来,幸福也是如此简单,做人也可以很容易满足。
待风来,许我容光焕发,何必强加诸多烦恼给自己?虽然生命在于运动,人生在于拼搏,但偶尔的休息也是有必要的,不然人就会疲惫,甚至只为生活而生活,变成一个没有生活情调的人 。待风来,行一场遨游世界的旅途,让心倘祥在宁静的星空,作一回逍遥客。
闲愁只待风吹去,好景还凭鸟换回。一路的艰辛,也会偶尔来点浪漫,看日出晨间的柔和之美,看雨停时的暮时清纯之美,看午夜星空的宁静之美。
待风来,添一缕诗韵,写一篇山河恋景;待风来,作一幅聆雨听云,染一帘晨夕落纱。
待风来,轻拾起过往凋零的落下,用笔笺写下痴痴恋恋的话语,待风起时,轻扬它的妩媚 。
待风来,掀起一场花开的景色。
我,生在农村,长在大山的脚下,是一位朴实的农村女孩。
家乡的山,高大巍峨;家乡的水,甘甜清冽。喝着家乡的井水长大,心里自然踏实,纯静朴素。家乡里的人们,勤劳,勇敢,善良,他们用自己的辛勤与智慧在这里耕耘劳作,为了养家糊口,头顶着烈日,脚踏着黄土,一辈又一辈,一年又一年,一掀又一掀,一?头又一?头地与大自然抗争着,争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将麦子收割上场;争在雨季来临之前,给果树把农药打了;争在雨天里,给果树施肥;争在烈日下,为苹果疏花。
家乡的人们,祖祖辈辈靠天吃饭。天下雨,就耕地,种上农作物;每到播种时期,如果天旱,人们便愁云满脸:今年的麦子咋种呢?好在天遂人愿,时间不长,天就下起雨来,干涸的土地经过雨水的滋润,一下子容光焕发,松软肥沃,人们便争分夺秒,松地,施肥,播种,播下希望,期盼来年的丰收!
我们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辛勤的劳作着,几十年如一日,风里来,雨里去,家乡的面貌发生着变化。
小时候,爷爷的旱烟袋里,写满了辛劳的故事。天还没亮,爷爷抽两袋子旱烟,咳嗽几声,然后就在门口的石头上磕几下烟锅,喂牲口,牛吃了一槽又一槽的草,爷爷在一边精心的伺候着,吃饱之后,便把它牵出来,套上犁,爷爷佝偻着腰,手拿着鞭子,吆喝着牛,便出发了,天没有大亮,一大片地便被爷爷犁了出来!
深秋的清晨是寒冷的,萧瑟的冷风呼呼的刮着,爷爷蹲在牛与犁的后面,猛抽上几口烟,又佝偻着身子,手扶着犁,一步一步艰难地翻着生硬的土地!尽管天那样冷,可爷爷的鬓角渗着密密的汗珠,爷爷的背影在我的脑海里,像蔚蓝的天空划过一道美丽的彩虹!这是我小时最深刻的记忆!爷爷用他那双勤劳粗糙的双手,创造着我们的幸福。这一抹淡淡的乡愁便印在了我脑海里,我天真的想,什么时候,爷爷也能坐上汽车,穿西服,逛外面的大世界!我发誓,只要我长大,爷爷就会如愿以偿。可小时候,那知道生老病死之痛。当我长大之后,爷爷背着他一辈子的辛劳,永远的离开了我们,陪伴他的只有昔日的黄土地。
小时候的记忆又浮现在脑海:大太阳下,扎眼的热,头戴一顶大草帽,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大人们在碾场,翻场,有时牛套上之后,不好好走,爷爷会抽上几鞭子,牛又热又气,走了几圈,犟着头,鼻孔长嘘几声,便拉屎,爷爷赶紧用笤篱把牛屎接住,扔向果树地里。真有点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感觉!然后,翻场,再碾,再翻,起场,汗如雨下。等麦子推堆之后,人们便等着天吹风,才扬场,没有风的时候,天黑了,大人们还要睡在场里,等风来了再扬场,家乡的人们就是这样的生活着。这样的场面,在爷爷和父亲生活的年代里都有。每当晚上有雷雨时,半夜,就会被爷爷的吆喝声惊醒,赶紧跑回场里,张袋子,绑袋子口,然后一家人又匆匆的将粮食拉回家,刚坐下,雨点儿就劈雳啪啦地打在窗棂上,爷爷又回坐在房檐前,抽起他的旱烟来,不时被烟呛得咳嗽几声。
爷爷的离去,我们伤心欲绝。一辈子的辛劳,使他的背像弓一样弯曲,像一道美丽的彩虹印在我的脑海深处!
而今,改革开放的大潮汹涌而来,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的面貌也是一样!过去的旧窑洞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大瓦房,有的甚至是小楼房。一切都是机械化,人省了很多的力气,麦子黄了,大型收割机收,直接上场,晾干,省了多少弯曲路,多少汗水,多少辛劳,再也不用镰刀割麦子。感谢党,感谢人民,感谢祖国,使我们视野开阔,眼界更广,把心里阴霾驱除干净,让家乡雨水更协调,不再靠天吃饭,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等待实现,中国梦,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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