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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春天的草地上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走在春天的草地上,欢迎阅读与收藏。

正月已过,天气转暖,我喜欢去田野里散步,特别是午后,那时候我和妻子都住在老家,农村的空气清新,那时候她每天很辛苦,低着头做衣服,于是到了晌午,我们吃完午饭之后,喜欢一起去田野走走。

那应该是阳历的三月了,有些花也在陆陆续续的开放,最先的应该是迎春花,黄色的像个小喇叭,我们又叫它倒挂金钟,虽然这个名字不如迎春花好听,但是很形象的描述了花的模样。紧接着应该是桃花了,我们家的附近有一片桃林,每到这个时候就热闹的很,桃花开的时间很短,花朵鲜艳,那种竞相开放的姿态确实吸引人。

我们喜欢踏着阡陌前行,那窄窄的田间小路上充满了干枯的野草,此时新的草还没有长出来,我们可以尽情的踏上去,软软的,而且脚上干干净净的不沾泥。

那时候我们可以闻见满野的麦苗的清香,树叶开始萌芽,小河的水面清澈见底,虽然没有什么山川湖泊,名胜古迹,但是普通的大自然之美,也让人眼前一亮。我们沿着田野向深处散步,时而谈笑着;时而追逐着;时而嬉戏着。耳畔鸟儿的鸣叫是那么的婉转,偶尔能听到布谷鸟的引吭高歌,布谷鸟的声音浑厚,不像其他的鸟儿音色单调,但是我们又往往只能闻其声,而不见其影,而其他鸟儿,在开始歌唱之前,就早早的找了一个显眼的枝头,生怕你看不见,前者的叫声好像是在呼唤,后者恰恰是一种思语。南方人说,布谷鸟叫是要阿姑阿婆,栽秧插禾布-谷,布-谷,四横一度的节奏。而在北方的农村,布谷鸟声里,一般就是要磨镰刀准备割麦了,只是现在布谷鸟的叫声越来越早,可能与天气转暖有关系。大自然的声音有时候要静下心来去听。

这是个万物刚刚苏醒的时节,包括鸟儿和虫儿,如果你仔细的观察,可以在阡陌上、沟渠边、小树干上发现蚂蚁开始出巢,其他的小虫子开始苏醒,他们打着哈欠、伸着懒腰、带着松醒的眼睛张望着春天。特别是阳光明媚的日子,午后,气温温暖适宜,就连躲了一冬的野兔子、田鼠、野雉都愿意出来,踱着自信的步子,四处张望,像是也给这春天凑个热闹。

麦苗绿的如油,让人欣喜,特别是一两场雨水以后。惊蛰过了,便是春分,春分秋分昼夜等分,又当春之半,春暖花开,草长莺飞,古诗中有很多描写此时的诗句溪边风物已春分,已过春分春欲去,轻风细雨,惜花天气,相次过春分等等,仿佛春分已过,春天离去的日子就不远了,古人对春分充满了留恋和伤感。

我们在田野里漫步,偶尔也会遇到一两片油菜花,那时候,妻子会远远地看见了就惊呼,快看。那一片片的嫩黄,或者说是鹅黄,是如此的惊人,如此的耀眼,在阳光下,我们不敢直视,在绿油油的衬托下,它小巧玲珑的金色花瓣,漂亮极了,它比不上桃花那么妖冶,是一种朴实自然的美感;它又不似梨花那么单调,是那么的靓丽和芬芳。这样的美在春天这个万紫千红中,不需要太多,只要点点缀,就能够制造出惊喜和浪漫。每当我看到它,就联想到了《乐府》中《木兰诗》那句对镜贴花黄,我想:那个花黄是不是也是这样的颜色,那应该是多美的颜色啊。还有古人把没有出阁的女孩称作:黄花大闺女,这说明什么?说明黄花是圣洁和美丽的代表啊。

我的家乡是平原之地,又地处黄淮之间,在这个苏鲁豫皖的交界之地,田野里有的景致都是雷同的:麦田、树林、池塘、稠密的村庄,既无山,也无水,一切显得很单薄;很枯燥。但是春天是个勃勃生机的时节,记得前些年,就在年前腊月里,我生了一场大病,那场病几乎要了我的命,我在医院里住了整整四十七天,我有些绝望了,就在我万念俱灰的时候,一天,我走出病房,迎接我的是满眼的绿啊,那欣欣向荣的绿色;朝气蓬勃的绿色从我的视线绵延到天际,震撼了我,我就感觉精神一振,我释怀了,因为我看见了生命的力量;看到了生命的希望,它们在背后推动我,让我不要犹豫,向前跑、向前跑。从那以后,我的心态变得积极,主动,特别是看到春天,这个万物生机勃勃的时节,我就想在田野里狂奔、大喊,那时候我控制不住我压抑很久的内心,我会站在高处,张开双臂拥抱这一切,拥抱阳光,我感觉这种重生的力量是如此的强大。特别是看到每一棵刚刚长出嫩芽的树,它像春天的触角,在抚摸着天空。qG13.com

所以,我常常拉着妻子的手,在这样的日子里,出去散步,只有那时候,我们才能感觉,距离大自然最近;距离生命最近;距离自己的爱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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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草地上,仰望那方天


坐在草地上,仰望家乡的一方天,那是蔚蓝,不是落寞。

体验了京都的一丝繁华,看尽了欧美的帝国文化,都是浮躁的心,为何不静下来,拥抱家乡的一丝恬静。

阔别已久的家乡,终于在八月初,与你再次相见,没有一丝诧异,一切都是平常。火车终于停稳,期待已久的那扇门,承载着我的思念,缓缓打开,不是期待你的改变,而是想亲吻你的一丝湛蓝。但是你却给了我一通嘲弄,可能是你无法载动我的行囊,因为它,满是沉重与倔强。

那好,我就摘下行囊,放慢脚步,与你手牵手,共赴那一片草盛花繁。与你嬉闹,与你玩耍,放下顾忌,不顾世俗,在知了的见证下,与你紧紧相拥。不是想体验你的一丝落寞,更不是在讹取你的一心温柔,只是想,让你抚平我的伤疤,祛掉我的泪痕,割掉我的一丝躁动。我,还是个孩子,想你的孩子。

草地,你是青绿,而不是勃勃生机,但你是一腔独唱。不是因为你的青草不够丰润,也不是你的绿洲不够耀眼,而因我看,你的绿色不是高昂,而是默然。但你毫不卑微,你是自然的颜色,没有做作,与周围早已融合。

或许,不是融合,是从未受到过伤害的美丽。朴素,谦逊,是你教给了我,但我最终还是要离开你,把你给我的一切真谛,燃烧在一片我不熟悉的土地,反认他乡是故乡。我是,浮躁的我,无情的我,痛苦的我。我是,永不及你的稚嫩少年,只求,你,拉我一把。

此刻,我要为你,为你歌唱那永不朽落的摇滚乐,唱出你心中的那朵蓝莲花。你的沉默,不带代表你是落寞。反而,我看到的你是,永不停歇的蜗牛,永远前行。你的骨子里,总有种态度,你是谦虚做人,低调做事楷模。

我要为你正言,为你歌颂,还要为你鞠躬。但我想,这些都无法补全,你被我伤透了的心。我只求你对我轻轻地回眸,懂得我的苦旅思愁。草地,你不会孤单,你有永远的伙伴,不是我,而是那方天。

湛蓝,空静,是头上的那方天,因为她太过娇媚,似乎从远方来的几片绚丽的云彩,于她,不过是多余几片,都难以进入她高傲的眼角。我想,其实他并不高傲,有的是东方的柔美与谦逊。之所以高傲,是它,不,还有我,余烬中的一派虚伪,在假装无所谓,只是不想说再见,更不要流泪,不再重复孤独。

此时,我早已流泪,不是又要离别。而是,我觉得,欠他们的太多太多,只有这样,早已破碎的心,才能得到,仅有的慰藉。归宿。此间少年,应是驻留,回家。

我在家乡,我很快乐。

那年在海边的草地上,我做了一件对不起老婆的事


那年我二十八岁,老婆在家带小孩,我在珠海打工。我是在一家小型工厂做事,靠近海边。工作之余,我们三五成群最喜欢到海边去玩,在情侣路上走走,在草地上坐一坐,感觉过得挺快活。只是,对于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而言,没有老婆在身边,晚上总是寂寞难耐。

我们厂里也就是二三十个员工,大部分都有了家,未婚的少数。女孩子有四个,在厂里特别吃香,不管相貌长得好不好,男孩子们都去讨好她们。面对强大的攻势,女孩子们纷纷投降,有了自己的相好。在宿舍里,大家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最喜欢聊的就是女孩子的事。评论厂里哪个哪个长得怎么样,性格怎么样,毫不避讳地分享怎么追到她们的,在什么什么地方亲热。每当这个时候,宿舍里总是荡漾着笑声,给枯燥的打工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

有个姓王的妇女,已经四十岁了,大家都戏称她王大妈。聊到王大妈时,没结婚的几个小子直流口水,说她是半老徐娘,风韵犹存,如果能够约她出去,那肯定很爽。在我看来,王大妈确实模样长得不错,别看到了不惑之年,而身材娇小,皮肤白皙,尤其是脱下工装穿上裙子之后就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胸前的奶子一蹦一跳,真的会让人浮想联翩,心猿意马。

目前,也只有我没有和哪个女人好,好像大家都有,是很惭愧的。有人怂恿我去和王大妈好,反正老婆不在身边,玩玩也无所谓。我呸了一口,说她比我大十几岁,都可以做我妈了,憋得难受和她好不如用盐腌腌。大家都说我是有贼心没贼胆,肯定晚上经常自慰,不然怎么熬得住。睡在我下床的小伙子更是有板有眼地说,深夜经常听见床在摇,是我在打手枪自慰。我气得要死,问他怎么不起来看看。一天晚上,他竟然真的起来掀我的裤子看究竟,我先让他看了一眼,然后一脚把他踢开,骂道:你妈的,看到了什么没有?

没和某个女人好,大家都怀疑我用自慰的方法解决生理问题,是很伤我自尊的。我下了狠心,心想,如果王大妈乐意和我好,干脆和她好算了,封一下大家的臭嘴。

这天下午停电,不用上班,全厂一片欢呼,又可以到海边逍遥一下。正逢六月,白天长,夜晚短,大家吃了晚饭西山的太阳还挺高。女员工洗了澡穿上漂亮的裙子,一个接一个地出去了,我知道她们都是和相好的约会去了,心里很落寞。

碰到这个时候我反而没有伴玩,洗了澡换了身短衣短裤坐在电视机房里看电视。我也想去海边走走,但一个人去感觉也没什么意思。我看了一会儿电视,这时王大妈走了进来,大大咧咧地说:哎呀,帅哥,孤单寂寞哦,人家都出去了,你窝在这里看电视。我没有答她的话,乜斜了她一下,只见她上穿白色紧身短袖衫,胸前两个柚子快要爆出的样子;下穿枣红色超短裙,两条腿白得像莲藕。莫名地,我有种想和她亲近的感觉在心头涌动。她就在我后面椅子上坐下,一股香水味传到了我的鼻孔里。我笑笑说:今天没人约你吗?大家都是成双成对地出去玩了。她放炮竹似的一声尖叫:哎呀,我这样的老太婆,谁约呀?

听王大妈这么说,想起大家都笑话我,我鼓足了勇气,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她说:我约你出去,你敢去么?她也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怎么不敢?走啊,就怕你有贼心没贼胆。她也这样说我,我立马站起身来,说:走!她果真跟着我出去了。

工厂离海边也就一里来路,我和她保持一定距离往前走,生怕遇到工友。到了海边时,天色暗了一下,海边有不少人在遛达。我还是怕遇见工友,没有和她靠近。她就像我的尾巴,我走到哪里,她跟到哪里。在确定没有熟人在的时候,我在椰树下的石椅上坐下,她也坐了下来。我们都没有说话。

海浪轻轻地拍打着海岸,海风带着腥味吹得树叶沙沙作响,我感到脸上黏黏乎乎的。没过多久,海上升起了一轮明月,四下朦朦胧胧。我心里始终摆脱不掉有贼心没贼胆这六个字,觉得自己的心真的很懦弱,不敢越雷池一步。我牙一咬,把手伸向了她,触到了她柔软浴光滑的裙子。她装作没看见,我还是不敢把手再往前伸,再往前伸那么一点,就触到了她的大腿。犹豫了一下,我还是把手缩了回来。她敏感到了我的内心,冲我深情地笑了笑,那么迷人,好像是在鼓励我。

她朝我挪近了一点,长长的秀发被风吹到了我的脸上,我嗅到了女人身上特有的味道,心酥了,骨头也酥了。我的脑海茫然一片,什么也不想了,一下子搂住了她的腰,她顺势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接下来,我们开始相互抚摸。触到了她那高耸,我的热血都沸腾了,再也忍无可忍。我示意她到阴暗的草地上去,她会意地点点头。

不远处就有一个人造的小山包,我们走过去,看到不少情侣在那里亲热。也就是在那里,我掀起了她的裙子,做了一件对不起老婆的事情。我很疯狂,她很享受,其实我们心里都很内疚。

论讲,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但我从此再也没有约她出去,因为我实在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这是我第一次背叛自己的老婆,而且是和一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女人,非常羞愧。说实在的,我情愿忍受工友们对我的怀疑、嘲笑,再也不想出卖自己的灵魂了。别人要怎么样释放生理上的郁积是他们的事,我决不再和老婆之外的女人亲密接触了。

多年以后,现在想起来,我的心里依然充满自责。我觉得,那不是浪漫,纯粹是心理折磨。对不起,老婆!

行走在苏州的春天里


已是春天了,我却未曾察觉,苏州的春天与西安完全不同,不明了也是自然。从小生活在西安,习惯了典型的北方春天,苏州这江南春景却是不甚习惯,虽然这已是我在苏州渡过的第二个春天。

印象中的春天似乎是春暖花开,阳光明媚的代名词,西安如是,如是。苏州亦不缺春天的音符,只是旋律与众不同罢了。

她不会重复的弹奏桃花盛开的笑脸,不会连续唱响阳光的温暖,更不会一直歌颂春风的和煦。她调和了阴霾,枯萎与凛冽,使春天更似人生五味。风雨后的彩虹更加绚烂,阴霾过后的阳光眩目似宝藏,苏州的春天从不缺少变化,总是带给人连绵不绝的惊喜。

我许是着迷了,迷恋每一个音符,迫不及待的想弹奏出乐曲,完整的春之旋律。苏州是座很大的城市,我所居住的地方只是其中的小小一角,我所看到的,嗅到的,听到的,闻到的,触碰到的却是春天的全部。

因为她的包容与宽广,使我们身处任何地方都可以感觉到春天的心跳,就像上帝对待他的子民,从不偏袒,从不偏执。

记得有人说过,爱上一个人会连带着爱上ta所在的城市,我却相反,爱上这里的风景,连带着爱上这座城市和其中的人。行走在街巷,田野,河边,湖畔,感受的不只是春色,还有沿途遇见的人带来的感动。

不管是一泓清涵的清澈,还是金婚夫妇的恩爱;不管是桂花逼人的香气,还是助人为乐的勇气;不管是天水一色的湖面,还是蜷缩在街角的生命的重量,总是让我近乎流泪,这是怎样的感动?

不知觉深夜已经临近,我却睡意全无,因为还沉浸在对春天的遐想里,想唱响春天的故事,诉说情话三两句,在这江南的春天角落里。

行走在苏州的春天里,沉醉不是终点,入梦方可酣眠。

地上的声音


过了午夜十二点,热闹的市区早已变得相当冷清。

明明没什么事,每次还搞得那么晚。阿彦抱怨着。为了跟客户应酬,他总是在午夜时分才回到家。惨了!明天还要早起上班。阿彦心里满是无奈,现在只想快点儿回到家,躺在那张舒服的大床上。

阿彦快步走在密密麻麻的楼群中间的小道上。他每天上下班都会经过一个小型菜市场。这时市场的摊贩还没有出现,这里的空气始终弥漫着一股酸臭味,让多喝了几杯的他有点儿不舒服。什么鬼东西?臭死了!

每天摆着鱼肉的混凝土桌面,不知什么时候已变成了令人不舒服的黑,视线从脚下延伸到墙面也尽是相同的颜色,阿彦一点儿也不想停留在这儿,只想快点儿离开这里。

沙沙

突然传来有东西在地上拖行的声音,阿彦打了个寒颤,却也没多想什么,便继续向前走去。

在经过某个通道时,眼角余光似乎看到有个黑影停留在角落里,紧张的情绪让他不想去确认那到底是动物还是人类。

走到自己房间楼下,开门的同时,阿彦脑海中浮现出眼睛余光看到的画面,感觉好像是位捡破烂的老婆婆,可是又觉得有点儿不自然:怪了,那姿势

他一边回想一边又关上大门。

沙沙

刚刚让他心有余悸的声音再度出现,他的心里毛了起来,只有一个念头,然后直接向二楼跑去。

沙沙

那声音从一楼传来,阿彦不敢回头,只得加紧脚步,继续向上跑。

沙沙

阿彦每上一楼,那追魂似的拖行声也会跟着上一楼。终于到了五楼,阿彦没命似的关上铁门。

沙沙

那声音停在四楼,内心的恐惧和想知道事实真相的好奇使他像个囚犯似的从铁门望向门外。等了好会儿,那声音像是随着阿彦的停止而消失了。阿彦此时只能安抚自己:大概是太累了,听错了吧

他缓缓地走向卧室,完全不想盥洗的他直接躺在床上,脑海里突然又回想起刚刚的老婆婆:怪了,那姿势不是人类做得出来的吧

老婆婆面朝地,离地约二十厘米,身体与脚完全垂直,并且缓慢地拖行着里面不知装了什么东西的塑料袋。

阿彦越想越毛,一股寒意从背脊窜上来。

沙沙

那令人寒毛直竖的声音又出现了。

这次,只在门外。

走在幽谷


如果说,远离繁华的喧嚣,世俗的纷扰,让心寻一方安静憩地,那便是幽谷。

题记

我寻求那么一方净地,让曾奔波在岁月里,风雨兼程中,疲倦的身心,远离繁华的喧嚣,不被世俗的情感纠缠不休,没有车水马龙的纷扰,不被浮生错乱的步伐所迷茫,就此安卧于处,与岁月同享流年安逸,跟踪光阴渐逝远行踪迹,深居幽谷。

幽谷清幽,溪水潺潺,草遮曲径,幽谷也有嬉戏的情调,幽谷也有凄冷的清幽,与风和日丽,映画连山水,与山谷川肠蜿蜒,应约听鸣,聆鸟语花香,深沉欲睡,安然静宜,这般躺在大自然的怀抱,崎岖盘旋的悬崖乱石,站于此;长一声呐喊,音无尽头,寂寂声隆入谷,有着一种清幽的寒意。

盘踞岩石,雕琢精细,那如诗梦画的空绝意境,层层叠叠的瀑布,飞流泻下,好像为幽谷装扮了一番唯美的意境,缓缓流淌在山间小池泉潭,远看眺望,好像早已被这泄流而下的瀑布,剖开了悬崖峭壁冷清如面的山脉,近看,在阳光斜照的光泽中一缕天地青烟,这种无比唯美而清幽的净地,令人无不倾心而所向往。

我早已厌倦了繁华的一切,岁月里奔波的疲劳,时间里熙熙攘攘的热闹非凡,喧嚣无比的川流不息,生活在忙碌的节奏中,无法释然内心的那种乏味,有一种与大自然与世隔绝的陌生。时常在不经之间,有了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超凡脱俗,我是多么的向往大自然,更是渴望倦心有一片静修憩地。

幽谷清幽,来自内心的质感,有着一种冷清的胆颤,哪一种清幽,好像穿越在世俗的清冷里,寻不到任何声音。这何不让孤单去面对寂寞的悬念,其实;我甚是喜欢这种清幽的宁静,让心不在奔波,让曾烦恼的思绪就此静修,世间恼事,何时才是尽头。

妙笔仙境,素手轻描,将这一番绝美的画卷,收入眼帘。幽谷、自古隐居雅客,许多道家或隐士,长居此处,找寻生活的另一种方式,不肯面世,对于外面的世界,不闻不问,这是一种平淡的生活,简陋地搭竹安卧一处境地,粗茶淡饭,清心悟禅,闲逸的坐看云峰,静听溪水。

幽谷有它的故事,它不解繁华风情,它隐忍寂寞,荆棘的山野,最是孤独,它偏远的黯淡了,日月轮回的沧桑,经历着四季的更换,它对过客,行人,有着含羞的面孔,它深藏着险阻的清高,它的清高,绵连着穷山僻壤,它也有探寻的深思,它有豪杰并起而争群雄的欲望。

此时、已是黄昏时分,夕阳落去,深林昏暗,静悄悄地周围,只听见溪水叮咚的流淌,幽谷不及繁华都市,它没有灯明,没有人流。唯见的;只有鸟归巢息,草木静眠,只有眼前的这道溪水,不停地奔跑,也不知忙着去赶往哪里的河流,没有陪同的我,瞬间感到无比的清幽,颤抖的,足以让人毛骨悚然。

静夜,一轮明月高空,照映着远处湖潭的水面,一道银色的光芒,旖靡着午夜的情调,清风吹起的衣袖随之飘扬。闻来花香是夜寒,明月斜风几忧思,感觉是如此的诡异,这或许是因为,没有行人经过的缘故和偏远了闹市,才让人有了清寂惧怕之感。

那条通往深林的曲径,更是可怕,风草遮影,整片茂林,犹如在云雾中晃动,随着风吹的方向,阴森森的,唰唰掠过耳畔。不入深林处,怎知清幽寒,穿过这条曲径,就到一座石板桥,两岸岩石的竹子,坚硬的在风中摇晃,石板桥旁,亭子里的石凳上不沾任何灰尘,如镜一般。

沉云浮现着隐隐归去的明月,晨暮霜露,渐渐地落了下来,不远的寒山处,响起了几声钟鸣,看着时间已是卯时,这大概是那座小寺院,看守的再敲钟吧。不断的往前赶着,又重归山路,望见不远处,辛苦的樵夫,腰携板斧,肩挑一叶丹,穿过幽泉,横经荒村,伐木回声响幽谷。

栖居的鸟群,也开始了叽喳的叫喊,整片幽谷,又响起了歌唱家的演唱会,呐喊的勤农,让这一天有着焕然一新的景象,牧童的长笛,余响在云端,伴随着溪水东去的声音,深意的低吟着,天地间最美的旋律和节章,疏泉凿石碰击,暖阳拨雾寻云迹,花草芳香破清弦。(网 )

在地上行走的鱼


他说自己是在这条河里长大,因为他喜欢在水里游来游去,享受那种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感觉。

可是他听说,有一个大老板要在河的上游建一个大型工厂。老板说:只要工厂建好了,不仅可以解决很多人的就业问题,还可以带动周边的经济发展,是好事,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情!

这样一来,村民们都高高兴兴地把土地低价的买给老板,同意让他投资办工厂。

老板没有食言,很快一个大型工厂真的建好了,也确实给当地提供许多的就业。工厂投入生产,高高的大烟囱飘起了滚滚浓烟,无不呈现出一派红红火火的景象。

有一天,村民李大叔发现,自己在河里养的大王虾无缘无故地死了。

同一天,大刘也发现自己在河边养的麻鸭,不知咋的就发病了。

那天,正在河里游泳的他亲眼看所见,是河上游的大工厂排出的黑水。不一会儿,李大叔养的大王虾就翻白眼了,大刘家的麻鸭也病倒了。很快,他感觉全身发养痒,越游越没力了。在这千钧一发,他使出了全身力气跳上了岸。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伙伴,随着河里的黑水被冲走了。他很想扑到水里,把伙伴们救上来,但此刻的他真的没有一点力气。

他真的喜欢水,但他知道,从此以后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在水里享受那种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感觉了。

他也知道,自己是一条鱼,一条只能在地上行走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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