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不起一痕笑颜风吹落,诉不尽两处闲愁泪满袖。止不住一恋倾城随波去,挽不住心似浮萍也漂流。心如旧,一曲相思为谁瘦?情未尽,如烟往事却难留。无语人间离恨,古今都是,缘去缘来几时休?
引子
1
当深秋初冬来过,一场场雨雪交融着,浸染了草原。我的步履拾不起,太多困顿和迷惑,像一片一片随风吹走的枯叶,独自碎语满地。
就是这个雾一样的清晨,我摸索着走进郊野,只想在这个安静的地方,找到一份久违的寂寞。我不能抖落昨夜清醒,还带着一丝微醉,真想在这泛白的清晨,彻底失没于草原腹地。
而今我又回来了,因为冬天到了。你没见过草原,没有穿行在没膝的草地中随意走失的惶恐,没有被兀然惊飞的野雉子骇得失魂落魄的茫然。我只想着我们的故事,或者从此开始,或者不曾走过。
或许,跌跌撞撞的,是我的眼睛。一年将去了,那处用来散心的园子,愈是破败,落了几处清冷。拱桥流水,依然默自无情去。驻足那荒菲萋萋迷离岸,只道万千芳华尽凋零,散落冰河一地,还留几许残香,和一抹愁思,待与谁说?
似乎,这已麻痹的心,还困在晓风不醒处。在云深水天间,只坐看老树枯影几行行,霜雪染尽年华,寒鸦声声催我。怎奈雁去南飞,竟无一丝留意,那堪孤鸣切切?
这时的我,也许老了,昨夜的脚步可能证明了。只一杯清苦茶,已然把黑夜坐穿;只一回黯淡时光,便将浅浅心事赋予刻骨铭记。缘来是劫,都无非一场人生,不知是在你路上,还是我路上?只求随心随性,海角天涯去。路长水远,看风景,听涛风,逍遥度流年。
2
夜阑初上,又观灯火,笙歌何处去寻?回想都市夜,故人都来,开群筵。浅笑盈盈,顾盼妙辉,芳香丛中觅知音,佳人千里外。樽已盈满,只是低头,深藏了一付愁怀,无语说与谁听。
锦城繁华里,宵夜不成眠。还记得翩翩倩影,往往来来,迷失于巷里巷外。只等夜半人散去,没了酒客觥着交错,没了喧闹,只留一对姊妹俏丽人,浅笑嫣然来,孤琴一把弄弦音,指点一阙伤心曲。哪曾想,唱得满街惆怅难再。
歌未歇,声声咽。谁说伤心只是在寂静午夜后,于深墙梅子下?我看到,那张扬着青春气息的脸上,是对一番人生的仰望呢,抑或只是生存的考量?在食客的欢娱中,在来去的人群里,无卑也无亢,一切那么从容地来了,为你而唱。然而,那双截肢后的假肢和一根拄杖,似乎在为我倾诉着另一场生命的以往!
3
那得一许淡定也是好的!
在这个喜欢思索的年龄,总想时光停滞下来,止住呼吸,落在自己的一杯清茶里。想着,整个人生也是如此吧,不再那么太过匆匆了匆匆的,使我们忽略了身边安放的青春,还有那时时向往和追求的一份清闲和宁静。
其实它们一直都在,默然地在你心里,失落你身后。只是你总将忘记,不肯埋头将它捋起,也不愿回头去看。
我总喜欢一段黄昏后,落日关河外,独自坐拥一处岁月,等无数闲愁上眉头。烟,熏燃的是往事纠结,燃尽的是风轻云淡。谁知新欢旧爱,来时陌路,离去亦是两岸?
今夜又是,孤影相对无眠,将自己困在一处角落,只把盏寻醉,也毋须酒醒云月外。哪里还可听得玉人吹箫,曲曲叹伤春?登高处,揽清风,望断流景一片。漫漫长夜,奈何天明去?
关于人生和命运,不过一纸命题,一出没有谢幕的演义。关乎生活,关乎我们的爱情,谁知多少聚合离分,欢喜哀怨,本来多么凄美的故事,此刻都在脚下这片红尘里,归于寂然,化无于了然。
秋天,像一个个彬彬有礼,待人谦和,心地善良、举止优雅的男士。不像夏天那样飘忽不定,难以捉摸,一会儿脾气暴躁,一会儿倾盆大雨、电闪雷鸣。
他衣冠得体,谈吐高雅,良好的自身修养,知识渊博,见多识广,有爱心,尊老爱幼,尊重女性,不抽烟也不会打麻将,无不良嗜好,人际关系良好。与夏天的毛头小伙相比,秋天更像是一个睿智博识的长者。
他大方的从口袋里拿出自己的积蓄,翻开口袋贡献着自己的色彩,红的,绿的,黄的,国产的,国外的,一股脑的倒了出来,摆在大街上,超市内,撒向山野,没有一丝想要收回的念头,一片一片的排了开来,叫你见了都乐开了花,你从眯着的眼帘中偷偷的霸占着他的付出,不必丝毫愧疚的计算着自己的小九九,直到你露出兴奋的满意,使你知晓,这是一个收获的季节。
秋天的山野,也许到了二郎神每年都要回来的这个季节,于是孙悟空留在人间的三只小毛猴,惊恐的满山遍野的乱窜着,嘶喊着,最先惹得猴山红了,它们又跳到香山,香山也跟着红了,一团团,一片片。接着整个梁山的沟沟峁峁都成猴的背影。又不知打翻了谁的颜料瓶,落得整个山谷都红了。
一朵朵,一簇簇,疑是红云落山间,又似彩霞披衣衫。小猴子惊恐中又透着满足的站在山巅,不断的抚摸着脸颊,任由一层薄薄的红晕笼罩、飘落,似玛瑙、似翡翠,好像站在一个宝石的仓库,同伴们在山梁小路上从容的嬉闹、留影,一呼而百应着。一切仿佛都在说:这脸上写满了幸福,直到忘却那幽静谷中晨钟暮鼓般的回响。
走进秋天的田野,是高贵的妇人,不需要说一句话,不需要做一件事,不在乎是秋是夏,阳光缓缓的,柔柔的洒下来,暖暖的扑在身上,她依然用柔弱的手遮住太阳,箭似的睫毛一闪一闪,望出一地金黄,你拿走了她所有的收获,她还是轻轻地裹了裹自己的衣襟,那怕此刻遍体鳞伤,心如刀割,也要保护这最后矜持的羞涩。她不需要争夺什么瞬间的拥有,哪怕是最骄傲的生命!
城市里,深秋那风景的树,倒像个文化人,站在公园里,小路旁,有松,有槐,有银杏,享受着民脂民膏,环肥燕瘦,天天把吊瓶当酒瓶,在庄生蝶梦中纸醉金迷。供人把玩,取乐,终究成了俗物。然如曹丕所言文人相轻,自古而然,一个个骨子里那股子傲气,不与旁人同流合污,不与俗人为伍,努力自己奉献着自己。
你看不上我,我看不上你,没有些许点赞,要么胡乱的鼓吹着一些不知所论的所谓的哲学,囿于成见,还各自捂紧口袋,冷冰冰的,孤独霸占着秋阳,习惯了剥削的双手正在使劲的揉搓着,如暴风雨前官员般隐含的动荡和不安,粉饰着太平盛世的奢华外表中,还是透露出欺诈、贪婪的本质。倒真与这冷秋的林木有几分相似。
而这时,家乡的树,显然少了这份殊荣,房前屋后等待着,却更像是质朴的农民,紧紧跟随季节的脚步,在祈求上苍的眷顾,经历着可怜的风雨,早早就落了叶子,依然站在村前屋后,站得钻天的高,一览众树之小。在风刀霜剑严相逼中,槐和杨争执着,枣和柳呐喊着,竞相挥舞,描绘着自己的素年锦时,承接着家乡那句前槐树后枣树的古语,担当起一院的风水。
凡成功者,都有苛责自己的执着。秋风秋雨秋意浓,秋霜杀尽,晚红谢幕,枯叶脱水,蚊虫、菌病、所有的跳梁小丑已该谢幕了。杀死的虫蛹和枯萎,砍掉的是旁枝和腐朽。家里人栽树是为了盖房打家具,城里人栽树只能观赏,村里人是自己栽的,城里人是别人栽的,两者之间我更喜欢一个个能成栋梁的料和那份眼见为实的辛劳,更讨厌这在高楼大厦的裂隙中仅存的所谓回归大自然的矫揉造作。
在这纷纷竞相挥舞中,家乡的树木永远保留着各自那份幸存的默契,齐齐的伸出魁伟倔强的手臂沉浸在秋韵里,相互激励着:再严寒的冬天都要积攒勇气,再难熬的岁月都要微笑面对!
晚秋真的来了,在村庄里,看袅袅炊烟中,房前屋后挺拔粗壮的槐杨柳枣,不断微微的抖动着,摇身抖擞了一地的僵硬,脱去虚荣的伪装,用他们667卡的热度支持者单薄的高大身躯,屹立着,等待着,向往着、迎接着即将到来的严冬的洗礼,任岁月婆娑!
《致青春》里,郑薇说,爱一个人,要像山川爱河流。唐茜当时感动得稀里哗啦,可是,和黄有亮在一起的日子,她爱他,却总想改变他。还好,这个世界上,相逢的人,总会再相逢。
▍2726个阶梯
秋天的时候,黄有亮去了北京。唐茜心里,像缺了个角。
直到这座城市下起第一场雪,这个男人也没回来找她。
唐茜很想看得淡一些,可心底那点明晃晃的失落,完全找不到出口。于是,唐茜开始跑步。她的男神金城武,在《重庆森林》里说过一段很酷的话:跑步可以将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我怎么可以流泪?在阿美的心里,我可是一个很酷的男人。
唐茜也想做个很酷的女人。那些日子,她天天在朋友圈刷跑步成果。有人怂恿她,干脆去跑马拉松呗。去呀,为什么不去?
10月的上海,天气好得让人想要在阳光里跳个舞。比赛那天,唐茜一早赶第一班地铁去环球金融中心。100层,474米高,2726级阶梯,传说中的垂直天空马拉松,数据听起来有些吓人。那是不是走完2726个阶梯,就可以忘掉一个人?
可当唐茜终于站在世界最高观光厅的时候,没来由地红了眼眶,她还是会不可遏制地想念黄有亮。比起对何冬的爱而不得,这个男人曾让她触摸过幸福,畅想过将来,可后来,她却被告知:将来,只有她一个人。
▍黄昏里的兰州拉面
认识黄有亮的时候,唐茜喜欢的人,是何冬。
微博上有段子说,暗恋一个人的感觉,就像对方是信号很强的Wi-Fi,你却没有密码。唐茜不仅没有何冬的密码,连信号都若隐若现。
何冬是那种优秀得有些过分的男生,只不过年长唐茜三岁,却像比她大了一轮,完全没有那种年少轻狂的突兀感。很多时候,唐茜觉得自己喜欢何冬,就是一个必然事件。那样耀眼的少年,谁会不喜欢?
他们两家门对门住在愚园路逼仄的弄堂,漫长的青春时光里,唐茜的心里眼里,全是何冬,看不到除他之外的任何男生。那时,她以为有些东西不说,就永远不会消失。
可是,唐茜读大四那年,何冬已经拿着复旦的硕士文凭,飞往太平洋彼岸读博。何冬出国后,唐茜常常从学校搭一小时地铁,去复旦大学的校外吃一碗兰州拉面,因为,何冬带她去过。闺蜜说她矫情,唐茜却觉得自己需要一个仪式,来告别这场漫长的暗恋。
冬天的黄昏,暮色很早就一点点覆盖过来。唐茜在拉面馆,遇到了黄有亮。
▍心里像被泼了一杯温热的牛奶
黄有亮长着一张方方正正的脸,大眼睛,塌鼻子,看起来憨厚可爱。面馆拥挤的人群里,唐茜几乎没有任何防备地,坐在他对面。
不记得是谁先开的口,只不过是一碗面的工夫,唐茜被这个男生逗得笑出了声。黄有亮身上仿佛有一种魔力,以至于从面馆出来,他说要不要去校园走走?时,唐茜毫不犹豫地跟在他身后。
那会儿夜色已晚,校园里灯影绰绰,像午夜的电影。每当唐茜的记忆回到这个点,心里总是有绵长美好的温柔。他们哪里像是第一次见面,分明就是失散后又重逢的老友。说话的措辞,又简单又圆润。一字一句,缓慢柔软得如同一部干净的文艺片。
10点,黄有亮送她到地铁口,很认真地看着她,轻轻柔柔地说:真的很好奇,你那小脑袋瓜都装了些什么。下次过来,记得打给我。
说完,他从唐茜的手里拿过手机,输入一串数字。
那点小小的霸道,让唐茜有些愣神。而他刚才说话的语调,总觉得似曾相识。末班地铁里,唐茜脑光一闪,突然想起来,《简爱》里的罗切斯特对简爱说过相同的话,你那小脑袋瓜,到底装的什么。想到黄有亮那温柔的语调,唐茜心里,像是被泼了一杯温热的牛奶。
之后,便常常见面。一开始,唐茜以为自己只是需要一个人,来缓解何冬带来的忧伤。时间一久,这个叫黄有亮的男生,便慵慵懒懒地住在心头,赶都赶不走。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YesorNo》里的妈妈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像有千百只蝴蝶在心中起舞。唐茜对照内心,感觉自己也许正在开始人生当中第一场真正的恋爱。
是第一场恋爱,而不是初恋。在唐茜心里,何冬才是自己的小初恋。
▍心甘情愿是件要命的事
和黄有亮三年的恋爱,谈得四平八稳。他是那种让她相信,会一辈子在一起的男生。
这是一种内心的笃定,虽然这份笃定里,少了一点心甘情愿。
那个叫何冬的少年,到底还是在唐茜心里,留下过痕迹。譬如喜欢黄有亮,有那么十分之一的原因,是他笑起来的样子,与何冬有三分像。譬如黄有亮与何冬在同一所大学念研究生,且前途光明。只要她动动手,黄有亮也许就是另一个何冬。
第一次带黄有亮去见闺蜜时,唐茜特意去商场帮他换了一身新。后来,闺蜜私下里问她,为什么黄有亮从头到脚,都是何冬的style?
唐茜被这句话问得噎住了。
何冬像是一个模型,框定了她的审美。夏天要穿CA的格子衫,冬天要穿优衣库的超薄款羽绒服,春秋得套一件HM的开衫,她时常对着黄有亮感叹,要是皮肤能再白点就好了。
没说出口的后半句是,皮肤再白点,那分明就是她年少时最爱的男生,何冬。唐茜以为这点小心思,黄有亮不会知道。他们很少吵架,偶尔争执,黄有亮不出一刻钟,就会来道歉。
在唐茜的计划里,黄有亮一定要读个博。哪怕不出国也没关系,读本校也行,她喜欢的,就是这种优秀的男生。但她没想到,在这件事上,黄有亮明确拒绝,不肯让步,甚至他签的公司远在北京,似乎铆足了劲,要跟她撇清关系。
▍五分钱硬币
跑完那场马拉松后,唐茜有过无数次想去北京找黄有亮的冲动。可一直拖到光棍节,她还是一个人。
光棍节那天,唐茜将购物车里的东西一次性付了款。待收货的数字变成26时,心情大好。就在这时,QQ上弹出一条失恋展的新闻。
打开网页后,唐茜睡意全无。那条新闻配的图片,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两枚五分钱硬币。上面分别印有她和黄有亮的出生年份,1987和1986。黄有亮凭什么将它们放到失恋展?
她很想找黄有亮大吵一架,奈何从分手那天起,她就抹去了有关他的所有联络方式。
第二天,唐茜顾不得要和客户签个大单,一大早就赶去了环球港。她在那儿,不仅见到那两枚硬币,还见到失恋展的负责人,黄有亮。
穿得光鲜亮丽的唐茜姑娘,在人群里,哭得像个小孩子。黄有亮笑容温柔地看着她,仿佛一切胜券在握地说:就知道你会来,但没想到这么快。
唐茜哭得更厉害,她攥着拳头,一下下打在黄有亮身上。顾不得那么多人在场,黄有亮将她搂进怀里,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你现在能够确定,爱的人是我吗?
怀里的姑娘,将头点得像是鸡啄米。她当然爱他,只不过表达爱的方式,出了一点偏差。
其实,黄有亮不在的这段日子,她有见过从美国回来探亲的何冬。何冬没有变丑没有变胖,甚至沾了点洋气之后的他,更加养眼和帅气。但奇怪的是,唐茜的心,平静得让她有些怀疑,自己当年是不是真的喜欢过这个少年。
《致青春》里,郑薇说,爱一个人,要像山川爱河流。唐茜当时感动得稀里哗啦,可是,和黄有亮在一起的日子,她爱他,却总想改变他。
还好,这个世界上,相逢的人,总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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