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在我们这一代显得那么理所当然,我拖着行李箱,走出了北京站,第一次看到北京,它那么高大,那么宏伟,跟我想象中的一样,我看到人潮中向我挥手的你,那么阳光,有着一股想让人紧紧拥抱的冲动,但是最后的最后我们为什么没能好好在一起。
2008年夏天,我来到北京。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人,人潮把我推出检票口,我第一次看到了北京,它那么大,那么明亮。
出站的人海里,应该留下过你的影子,我从来没想到遇上你,但后来我们推算时间,北奥那年夏天,也是你第一次来北京。
火车站广场周围的人们铺着报纸,睡在水泥地上,小旅馆拉客的人不断说着:住宿五十,国营旅店。东三环的房子很贵,但还没到五万一平。我租了一套两居室,三千块。现在大概要一万块了吧。
和所有庸俗小说的开始一样,你我相遇也有一个庸俗不堪的开始,我不明白为什么深夜的人们爱去簋街吃饭,那天我们同时拦下一辆出租车,你喝的烂醉如泥,我也没跟你争,就让你上了车,并帮你关上车门。
司机摇下车窗,对我喊:她都喝成这样了你不送她一趟?
我回头对我的小伙伴们苦笑一声:你看我在簋街捡了个女朋友。
出租车飞速驶离簋街,它穿过三里屯,穿过东四环,街灯明灭不定,你胸前的蓝色小海豚别针也跟着明灭不定。来到你家小区,好在你还有个室友,她把你接上楼去,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买醉,其实我也不知道那些年我为什么爱喝酒。
从此以后再没联系,秋天都过完了,我也忘了我曾送一个陌生女孩回家这件事,当然也没再想起你。
我在一家设计公司穷于应付每天的设计提案,那天我们三个人走进一家大型企业会议室,我打开电脑,接上投影,我看了看大屏幕又看了看我对面坐着的甲方们疲惫不堪地说:我就不讲了,你们自己看大屏幕吧。
他们面面相觑,显然不知道这个设计师是在搞行为艺术还是不想做这个案子了。
有个女孩腾地站起来,大声说:你作为设计师不讲设计理念我们怎么看得懂?
我一下就认出了你,胸前别着一只小海豚,闪闪发光。
另一个设计师打了圆场,提案后来是过了还是继续修改我已经忘记了,我只记得那天的你头发很长皮肤很白,小海豚特别引人注目。
接下来的交往顺理成章,等到我么两个人搬到一起的时候,北京刚好下了第一场雪。
我送你一只金色小海豚,西单买的,1028块。
下第三场雪的时候,我们已经学会彼此指责,你也学会了假装无意查看我的手机,以及QQ聊天记录。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习惯,那时我们都不知道。
至今我仍然痛恨有些女同事在聊天的时候总爱用亲或者亲爱的当开头。有些事情无法解释,但偏偏你什么都要个解释。
你跟我们公司前台成了好朋友,实际上你只是想知道我几点到公司,几点离开。
你把我所有的朋友电话都存了一遍那时候我们不知道,爱情是世界上最没安全感的东西,可偏偏我们所有人都在这上面寻找安全感。
17楼你说跳就跳,东三环车流如海你说撞就撞,玻璃杯你动不动就砸碎了割手腕这些事情你都做过,你每一次自杀事件都让我们所有的朋友崩溃。
这些小事一件件加起来像积木一样,终于一天全部倒塌,压死了爱情。
第四场雪还没落下,我们已经分道扬镳。
后来我们再没见过,我搬走的那天,你坐在卫生间里哭着给我发短信,你说洗衣机是我们一起买的,你每次看到它眼泪止不住的流你说你每天都带着我送你的金色小海豚,觉得北京很安全,我没回头,你也再没找过我,北京那么大,那么明亮,我们再没遇到过。我从设计公司辞职,我跑回青岛,再也没给人提过设计方案。
我开始厌恶这个行业,我换了手机,换了城市,甚至我换了一轮朋友,但我也不知道,这都是在躲着和你有关的一切。
四年以后,我偶然点开我的博客,清理了一下小纸条,忽然发现你当年留给我的小纸条,上面说:对不起,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我没办法不查你的手机,没办法不任性胡闹,我错了,我会改的如果看到这条留言给我打电话吧。
四年后我才看见。
顺着你的博客我点开你的微博,2009年空白,20XX年空白,20XX年你遭遇了浪漫求婚,上千朵玫瑰。20XX年你们在五星酒店举办婚礼,声势浩大。
我像疯了一样去看你每一张照片,你所有的衣服上都没有那只金色小海豚。
你的老公算是个大V,衣着讲究,蓝黑色西装,带暗纹的皮鞋,黑色衬衣一看便是出自你的选材与搭配。
我也见过你老公,我们一起喝酒,听他吹牛逼,听他说如何一边花天酒地一边哄好老婆,他说回家前他会删除所有的应用程序:微博、微信、甚至那些我从来没有用过的陌陌他在说你们无比恩爱的时候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如果能骗你一辈子那也是幸福吧,我这样盯着他的手机想。
你不知道,五年以后,我把你的一些故事写成剧本,拍成电影,名字叫我想和你好好的,当我看完这部电影,我才明白,当初我们为什么没能好好在一起。
我知道你会看到这部电影,我几乎能想象出来,在电影院灯光亮起的时候,你会跟你老公或者闺蜜说:跟当年的我好像啊。
但你不会知道,那就是你我当年。
你也不会知道,2008年那个秋天,你在簋街喝的烂醉如泥的深夜,那个送你回家的人,是我。
英国人查理德说过,香港像是一个,借来的时间,借来的地方。有很多人像香港。
我也是。
如果我不是来皇家学院读书就不会遇到你,如果不是你牵着我的手走了很远,我也不会想要和你一起过一辈子。
你说,两人不遇之前各自莺燕纷飞承欢人前,等老了随便得个帕金森什么的总会忘记曾经的爱恨。我信。你说,其实相识也就那几年。我都信。
我用借来的地方,借来的时间,牵起你的手。
我们没有更多共同的话题。可能,你觉得我手臂上的伤疤性感,可能,你觉得我奔跑起来,速度总比别人慢几秒,可能,你觉得我鼓起勇气,诵读《逃亡之路》时,分饰几角,假声太过刺耳。我不知道。
当我想起你时,就会深深地思念你。
我还站在那里,远远地看见你推着单车从林荫路的那头走过来,高贵,孤独,冷淡,指尖清凉。绿叶婆娑间,你一点都没变,我抬头阳光刺眼,低头时和你的眼睛正好撞在一起,我们都拿出那久违了的熟悉的微笑赠与彼此,什么都不必再多说。
我想到了很久之前。吃早餐,为了谁吃蛋黄和蛋清而吵嘴,倒酒时,为了啤酒瓶斜着还是酒杯斜着而置气,为了袜子的颜色太艳而互相嘲笑,为了过马路时,谁走前面或后面而争执,其实这些都是小事,现在我知道。
我们年轻而愚昧,从不去想合不合适,就这么彼此吸引,只是因为那简单的两个字喜欢。胖子说:当我把那姑娘的名字用黑色铅块从边上一点一点地盖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是爱她的。我还是不很清楚,只记得,当时,路灯昏黄,很像沉入大海的渔灯,微亮之后,森然大难。
醉颜喧哗,觥筹交错之后,我也逐渐迷了眼,人影幢幢交织在瞳孔中,丝竹之音纷纷入云,久久不散。当Hndher赤裸着身子走向我,慢慢爬到我身上的时候,大脑却异常地清醒。似乎我用尽全力推过她,狼狈地跑了出去。满心都在诧异,若是为了曾经便用一生去降解稀释,那么之后,必然会带来无尽的苦难与痴缠琐碎的麻烦。
一想到现在,你身边有另一个人陪你吃冰激凌,替你撑太阳伞,牵着你的手,逛那条洋永裕街的时候,我就知道。
想到那次,我第一次去见老路,是绝没想到中学那个机智敏锐,活泼向上的少年,如今住进了精神病院。我平静地问他到底是什么原因?。他犹豫着沉默了几分钟后,眼神忧郁而异常坚定地说:我爱上了一棵树。后来。在他自言自语几近癫狂的时候,我抽身离开,因为差一点,我就听信成真。
记得他最后说了一句:我还在爱,只是如果换成一个姑娘,我就不是疯子了。
这世上哪有人希望代替,只是换了一个人爱罢了。
雨后,晚上八点钟的港湾大道,口气就像隔壁阿姨一直在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却没有重点。车水马龙的路口,从警十余年的张警官,眼神像鹰隼一样,搜索着每一辆机动车。
这时,不远处,一辆灰白色的轿车慢慢停在路边;既没有打右转向灯,又没开启危险报警灯。恍惚间,似乎驾驶室里,人影幢幢。
张警官快步上前。
一番例行证件检查时,从副驾驶男人那儿飘来一阵轻微的酒味。职业性的敏锐与生为男人的经验,告诉他:就在刚才停车的时侯,驾驶车辆的男人与副驾驶位的女人,在慌乱中交换了位置。
他看了看那个男人,下意识地摸了摸随身携带的酒精检测仪。
警察同志,我刚拿驾照,又是雨天。有点怕!女人急忙解释。是的,她的驾照确实还在实习期内。
一直都是你在开吗?
是---,是啊。她支支吾吾道。
张警官微微一笑,心里很清楚:整个港湾大道有9个路口,每个路口都装有高清摄像头。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在驾驶,查一下便有了证据。
叔叔,刚才是爸爸在开。后排座上,有个约莫6岁的小男孩。眼晴很明亮,声音也明亮。
小孩子不要胡说!女人回过身,推了小孩子一把。孩子刚刚精神十足地向前探着的身子,一下子倒在座位上。
妈妈小男孩慌乱地坐起来,眼神里全是不知所措。
张警官心知肚明刚才停车时发生了什么。喝了酒的男人在开车,后排坐着女人与小男孩。当发现张警官时,男人停车匆忙而慌乱地钻到副驾驶位,而女人也匆忙而慌乱地从后排座钻到驾驶位。后排座只留下清秀的小男孩,孤孤单单
小男孩哽咽着,张警官摸了摸小男孩的头。他的孩子也差不多大。他不愿意自己的小孩从小学会撒谎,无论什么理由!
你诚实,所以,你是好孩子!他微笑说道。
小男孩抬起头,注视着他与他的警服,眼神里好像有一道光亮闪过。这时,对讲机响起:明珠路与港湾大道交汇处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速去现场。
张警官让夫妇俩下车,例行批评教育,转过身:诚实的孩子才最棒!现在爸爸妈妈也知道他们错了。
小男孩坐直了身子,有些讶异地望着张警官。
现在,我交给你一个任务。他招呼夫妇俩上前,一起面对小男孩,你能监督,回去的路上必须妈妈开车?
嗯小男孩坚定地点点头。没有一丝慌乱
在友谊的小路上,尽管我已穿梭十余年之久,却总感觉自己像一个涉世未深的儿童。
从上小学到现在,在学习的方面,我尚能像鱼儿在海中遨游一样来去自如。但当面对着同学们笑脸的时候,我却远没有那种游泳时轻松。
我还记得当我们全年级中八个班去柏乡军训时,天很蓝,像大海一样能包容万物,风很轻,传递着同学们的欢声笑语。也许因为女生的天xing吧,我和全班大多数的女同学都能聊的来,但在我的认识中,我能确定的,把我真正当做朋友的只有一人。
我们俩人的组合十分奇特,我内向,她开朗。在休息的三十分钟里,我们两人总是不自觉走到了一起,操场上,小路边,食堂里,到处留下了许多笑声和回忆。
不过有一天她却是与别人走在了一起,看着她脸上欢快的笑容,我独自默默地走着,像一个独行侠。我走向班级中女生扎堆的地方,却发现跟不上她们的脚步。从小,我就害怕孤独,空旷的操场上,夹杂着雨后泥土芬芳的风,吹在厚重的衣服上,却仿佛吹在我的心里,冷嗖嗖的。
独自游荡的路上,我看见了以前的小学同学,看着她们身边同班的朋友,不禁觉得自己很失败。
你在干嘛呢?一只手放在臂膀上,把我吓了一跳,扭头看才发觉是同班的一个女生,我却忽然牛头不对马嘴的说了一句:你,会交朋友吗?说完后却又猛然一阵脸颊发烫。她惊讶地看了我一眼,调侃地说着:这有什么难的?人天生都会吧,放开自己,轻松接纳他人应该就行了吧!走啦,我去买东西吃了。我一脸黑线的看着她远走的背影。觉得自己像是被钓鱼者钓到的一条傻鱼。但回头一想,又觉得还真是这么一个道理。
从那之后,我便试着放开自己,先把寝室中的室友当做小白鼠。但随着我的行动,我居然也交到了不少的朋友。
回到校园后,我一把搂住了那个带给我启发的女孩,在她瞪大眼睛的同时,开心地嚷道现在我在友谊的街道中,可是不再孤单了!
这一路总有些日子很离谱,梦被迷茫浇灌后散发的花香在脑海已不知萦绕多久,最后只有冬的冷冽就着呼啸的北风刮到了堕落的曾经。
小二,少爷,老高,李宝当一个个在我的周围时,我才绘出了生命的色彩。
岁月空转,我已不再寻找,梦的重量即使沉重也要注定由我背下来。
对不起,那是我只是一次次的逃避,自己为自己造的世界里独自哀叹。忘了巴黎铁塔,忘了欧洲古堡,忘了时光留不住短暂的欢笑。我只会逃避,还想守住这一切,在时间的那头一遍遍的回味曾经-那些属于岁月的光荣,那些逝去棱角依旧尖尖的,无论是其还是放下,谢谢你们让我学会做自己。
小时候梦挂在嘴上,因为那是纯真年代里唯一值得我炫耀的东西。
八年级,我把梦写在黑板上,傻傻的做自己。
高中,我一次次的失去提起梦的勇气。
所谓的迷茫就是离梦想的脚步越来越远,而我却来不及改变自己。在欢笑间麻木,在打闹间忘记,在发泄间平息自己。每当梦在脑海间乱窜,不得已用沉沦来平息。
不想寻找,真真正正的想做自己,即使不能再有一个酣畅的美梦,即使拿走我所有的力气,即使没有结局,我想闯一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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