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能实现的愿望,我希望在温江终老此生不知道这算不算奢侈,但除此之外我别无所求。
南北两地二十四载,让我爱恋动情的地方唯有温江。
美丽温江,田园风光。它展现给我的是一种纯净淡雅的美。
我常常梦见温江,梦见自己置身于温江恬静柔和的夜晚。
我口袋里的钱不多,但逛大学城附近的那条街已足够,而且可以吃得酣畅淋漓,手里抱着东西满载而归。
我也常常在春天里一个明媚的午后,站在教学楼的阳台上欣赏远处田野里的金灿灿的油菜花。然后用鼻子捕捉那花飘来飘去的味道。然后痴痴地幻想,痴痴地陶醉。
我也常常漫步在四处飘着古韵的温江城里,感受那份并不拥挤,并不喧闹,一切都很简单都很淡然的湖畔情怀。我不是刻意地期望自己一定要生活在诗情画意里,我也不是刻意地要求自己能在国色天香的异域餐厅倾听钢琴家的音乐。我只是想在温江小城的一隅,在一个人不多不少的地方开一家不大不小的品牌服装店,我会尽力把它装修得很美。
如果我将来有妻子的话,我会和她一起经营那个服装小店,坐在小店里等,顾客来了,我们就给他们投以最美丽的微笑。我不需要很多的钱,我的生活所需得到满足就可以,大多数人生活怎么样,我也和他们一样。
我时常是这么想的,我也筹划过我的这份理想。我觉得它似乎并不遥远。想到它,我的心里就会很暖。
有一段在温江的日子我时常疯到午夜十二点才回校园,那时后校园里的人很少了,陪伴我的只有自己的脚步。我轻轻地踏过木桥,看着千丝万缕的月光洒下来,风儿漾起湖水,岸边竹影摇曳,水鸟悄悄地叫,天籁人籁,夜色如此温柔美妙,我真想就此地睡下。更盼望着夜夜如此,直到永远。
我不喜欢西南财经大学,它的建筑虽然气相宏伟,但却缺少自然生趣,给人一种庄严肃穆的压抑感。我不喜欢四川交通学院,它的地域虽然幅员广阔,但疏于规划整理,给人一种荒野废弃的杂乱感。
我喜欢中医大,它的建筑与自然相应成趣,水榭楼台,小桥流水,有种园林般的清寂古雅。
我不喜欢西南财经大学,它的人有点高傲有点功利,缺少一种朴实简单的相处感。我不喜欢四川交通学院,它的人有点随便有点野性,缺少一种端庄有礼的风度感。
我喜欢中医大的人,它的人聪慧沉稳,有底蕴有内涵。因为在这里每个人都是古医药文化的继承者,有一种跨越历史千年的沉淀。
在中医大的校园里,有时候你会找到一个朝气蓬勃的男生站在楼下那片宽阔的草坪前铿锵激扬地朗读文字,有时候你会发现一个穿着公主长裙的女孩子温顺地依偎在湖边的长椅上低眉垂首掩卷沉思。有时候你会察觉到一只白鸟舒展双翅划过平静的湖面,有时候你会目睹到两三点孔明明灯升起在夜里的窗前。
我爱温江校园,我爱校园里绽放得正艳的木芙蓉;我爱温江校园,我爱校园里生长得挺拔秀丽的翠竹;我爱温江校园,我爱校园里穿梭于林间的青石板路;我爱温江校园,我爱校园里流淌着清泉的的假山;我爱温江校园,我爱它春天里的花谢花飞花满天;我爱温江校园,我爱它秋日里的停车坐爱枫林晚
啊,温江在我的心里,是一首壮丽的史诗,是一幅美丽的画卷。我爱它,爱它绝不是一种普通的情感。我爱它,爱它是一种可以跨越千年的留恋。
可是不知不觉我已离它而去。我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把在温江的日子用指头数着。花开花落,云去云来,每当我看到其它的地方的美景时,自然想起了温江,它这个时候该是更美吧。
美国作家梭罗曾栖居瓦尔登湖,去体验那份与世隔绝的纯净与清澈动人的寂寞,而我的心湖却在温江。仿似前世的约定,让我在不知不觉中与它简单而又深情款款的邂逅;又似来生的情债,让我在离开它后的每一个夜晚,隔着朦胧的夜色望着它的方向。
想起它的轮廓,然后伤感得难以自持。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能实现的愿望,我希望在温江终老此生。如果不能实现的话,可不可以把我死后的心播种在那,哪怕是在那里沉睡万载,永不醒来
大学爱情纯粹干净
大学里的爱情,纯粹干净,清澈忧伤,有着烟花一样惊心动魄的美丽,和玻璃娃娃一样的脆弱质地。未恋爱过的人,寻找着爱情,正在恋爱的人,经营爱情,失恋的人,缅怀着爱情。曾幻想过经典的校园爱情:女孩在去图书馆的林荫道上,心仪的白马王子,鼓起勇气,向她表白,柳絮风飞,成就一场爱情。从此,校园中,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以及明媚的灼人的青春。
喜欢过笑容爽朗的男孩子,本来有很多机会走到对方身边,走完美好的青春路程。可是不知为什么却总是错过,是由于矜持还是太多的顾忌?没有开始的故事,总有那么一点遗憾,却在心中珍藏着那份悸动与美好,因着这份美好,生命便多了很多绚丽的色彩。就这样,从干枯的盛夏,走进了想你的秋。
有朋友曾这样写过,你走了,去远方寻找你的梦想。wo们颓然的拥抱,没有一只鸟飞过,过问破碎的别离。wo的眼泪,在你的手心里,跌碎成钻石。
秋季的天空是透明的,心里因为有你而变得充盈。一个人漫步在落叶堆积的小路,心中细数你的点点滴滴,在心底锁着一块区域,蔓延无尽的思念。
也许世事变迁,一切不再,但你将永远活在wo的记忆中,也许见面仅是简简单单的一句:你好吗?那时的你,无论好坏,请一定要回wo一声wo很好,才不枉wo的让步与退步,然后微笑着告别。是的,大学那年,有爱。
篇二:温暖一生的灯光
那一年,我正读高二,因为临近高考,学校里几乎取消了所有高中二年级、三年级的假期。不仅如此,一周还要上六天晚自习。
我家离学校较远,途中有一段近百米的土路。白天还好说,晚上那段土路两旁没有路灯,且行人稀少,这让生性胆小的我为此忐忑不安。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父亲答应在晚自习后接我,这让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只是辛苦了父亲,正值壮年的他取消了所有晚上的应酬,除了周六,每天晚上,他都风雨无阻地准时到校门口接我回家。再漆黑的夜晚,只要在路旁一看到父亲的身影,我七上八下狂跳的心都会在刹那间安静下来。
秋季的一个雨夜,月黑风高,晚自习后,雨终于停了下来,我四下张望竟然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许是父亲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吧?或者正在赶来的路上?学生们作鸟兽散、各奔东西后,道路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我硬着头皮,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回家。
骑到土路口,依然没有看到父亲的身影,我感觉头皮发麻,心中怨恨着父亲,几乎要哭出来。一枚树叶鬼魅般突然从树上落下来,砸在我的头上,吓得我不由尖叫起来。没有选择,我只能自己勇闯这段土路,下定决心,准备加速前进时,身后突然响了汽车的鸣笛声。
我只能停下来,让身后这辆讨厌的轿车先过去。对于司机我一直都没有什么好印象,积水的路上,有些司机会突然加速从你身边驶过,溅得行人们一身泥水,身后幸灾乐祸地鸣笛离去。奇怪的是,我等了几分钟,这辆轿车只是亮着车头灯,并没有前进的意思,是不是想等我走进土路中,这位司机再加速从我身边驶过,溅我一身泥水呢?
我犹豫了一会儿,看到车头灯照亮了这条黑洞洞的土路,决定和这辆轿车展开一场速度较量。我知道,雨后的土路是凸凹不平的,并不方便轿车全速行驶,只要我使劲蹬车,司机想在我身上溅水找乐的目的未必能够实现,况且,司机无意中还帮了我一个忙,前方原本黑暗无比的路面在车灯的照射下,一下子变得亮堂堂的。我回头望了轿车一眼,然后猛地向前冲去,我骑啊骑啊,腿都变酸了,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自行车在崎岖不平的路上,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
轿车果然被我甩在了后面,等我越过了土路后,我奇怪地发现,车辆竟然扭头驶向了另外一条路。
突然间明白了这位司机的用意,这位好心的司机只不过是想为一个女孩照亮前方那段黑暗的路罢了。一路上心中暖暖地,回到家中,才知道,父亲发烧,正卧床休息。母亲在家中照顾他。
时至今日,那个夜晚的车灯还温暖着我的记忆。虽然我没有看清那位司机的面孔,也不知道那位好心人是男是女,但那道爱的光芒就像太阳,每每想起,它就会在瞬间暖热我的心房。
小学六年级时候,在平时学校里会流传谁喜欢谁的传言。他也会随着众人说着玩。直到毕业那天若雪很生气地找到他对他说:鸿杰,你知道你说的话我有多难过吗?我喜欢的是你他才知道原来若雪喜欢的是自己。从那天起他便不再说关于若雪的谣言,也不听那些传言。
那年夏天,他们毕业了,若雪去了镇中学,而鸿杰却以镇第一,县第十二的好成绩被县中录取。若雪给了鸿杰一张自己的照片,也向他要一张照片留念。于是他们便有了第一次约会。
盛夏,荷花开满了家乡的莱茵河,洁白又美丽。那天若雪穿着白裙子,而鸿杰依旧是那件穿了很久的黄军装。(那是大伯家的五哥给他的)鸿杰推着脚踏车和若雪把家乡的小路都走了一遍。若雪问他想过未来没有,他说想过。若雪问他什么时候可以接受自己。他沉默了一会说了两个字十年最后在月光里他骑单车载着她送回家。
夏末,荷花渐渐落,有的已经结了小莲蓬。她亲自给他选了生日礼物。由于不在同一个学校了,她怕没有机会亲手给他,所以约他出来亲手提前把礼物给他。那是他收到的第一份生日礼物:三枝玫瑰的音乐盒。他很感动,可是除了十年他不能给她任何承诺。因为他必须完成学业,为了那个残缺的家庭这一次他没有送她回家,因为他不知道该不该送
上了初中,虽然被班主任看好做了班长,但他觉得自己什么都不如城市的孩子,只有学习成绩可以给他挣得一点自尊。他学习更努力了,他们的联系更少了。至到若雪的父亲出事进了监狱,他们联系才多了起来。她要放弃学业去打工,因为弟弟还要读书,家里供不起两个孩子。他劝她不要放弃,可是她最终还是辍学去打工了。临走前他们相约见了一面。这次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说什么。两个人坐在莱茵小桥上让太阳沉入地平线。
在若雪打工的日子里,她越发的思念鸿杰。她给他写信,他认真的阅读并回复。她还给他做了一个精致的情书,他收下了也认真的看了。他发现他越来越喜欢她了,但是他不能说,他还不能接受。
半年终于过去了,寒假了,他回家了,她也回家过年。她执意要来他家看他,他没有拒绝。那天他在大雪中把她从车上迎进家,姐姐给她做了午饭,她吃得很少,也许在外面习惯了。晚上他带着她一起去看雪:茫茫的天宇,黑色掩不了白雪,一片片雪花像萤火照亮夜色。他和她在雪中打闹,她穿着白色羽绒服,像个天使更像一片雪在舞蹈。他们玩累了就漫步雪地。她突然停下,转身抱住了他。她抱得很紧,仿佛一松开他就会逃走一样,也仿佛要告诉她这半年在外有多难,她有多么需要一个拥抱一个依靠。他没有拒绝,他知道她的想法,他懂她的需要时间一点点的走过,雪落满了他们的衣上。她的心跳动的厉害,他感觉得到她的灵魂。她突然对他说:杰,送我个礼物吧!他问她要什么。她说:送我一个吻吧!他沉默很久,点了点头。他感到了一片温柔吻上了他的唇,他们的心都跳动的厉害,他僵硬的不知道怎么做,就轻轻地吻了一会,好像怕弄碎了那片美丽。这是他们的初吻。雪落了很久,若雪依旧抱着他,她说她喜欢他,他说他知道,他说她愿意给他她的一切,他说他也知道,她说她想现在就给他自己的一切,他沉默了许久之后,他说他不能要,她问他他为什么?他说他喜欢她,他不能给她任何承诺,不能毁了她。她说她知道,只是想为他做一切最终他除了那个礼物,什么也没有做。他拉着她的手回家,晚上姐姐和若雪睡在一起。第二天他送她回家,雪依旧在下,她说她会永远记住那个礼物,他说他也是。他还说她像雪一样纯洁,他喜欢她,有些事还不能他们谁都没有想到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真正的约会,也是最后一次
时间飞逝,六年过去了,他读到了高三,他们断断续续地联系着,她给他写过信,买过东西去学校看他她为他做了很多,但是他从不打扰他的学习,也不提感情的事。因为她懂他,她说过,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支持他,理解他,他做什么她都会接受,她知道他有他的理由。他一点点的感动着,一点点的开始爱上她。他决定高考之后就去和她说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再等4年,他娶她
高三最后的那段时间他更忙了,他忘了多久没有联系了。可是他知道有个女孩一直关心着他,那是他的最爱。在考完最后一场后,他打车立刻冲回家,打她的电话,他要告诉她心里的一切。可是那个电话再也打不通了。他着急地询问同学她的消息,没有任何收获。奶奶提醒他说若雪来过,给她一封信让转交给他。他立刻拿过信来读:
亲爱的杰:
恭喜你的大学梦快要实现了,我一直关注着你。但是我不能再联系你了,我已经不再是你心目中的那片纯洁雪了,我现在配不上你了我要去一个个很远的地方不要难过,也不要找我。以后找一个像雪一样的女孩,把没有给我的爱给她。希望你幸福!
--雪
他看着,泪流满面,他不相信,仿佛一切都是梦。之后他开始疯狂的找她有的同学说她很久没有出现了有的人说她在饭店打工被人下了药有人说她和一个比自己大8岁的人结婚了,后来又离婚了,后来消失了他找了很久依然没有她的消息
九月的菊花把秋天染成金黄,鸿杰选择了梦雪大学,他踏上了求学的列车,黄叶漫天飘落,他看到的不是黄色,而是满天的雪蝶。
后来鸿杰读完大学去了天山
再后来他写了一本书《恋雪》
篇三:左手叛逆,右手温顺
安琪说,她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长成一个坏女生。
微胖女孩的凌乱美
安琪是一个微胖的女孩,脸上长着点点雀斑煞是可爱,头发不长不短,可是她扎起马尾以后,我就成了班上仅存的一枚短发女生。她并不在意自己的发型,刘海三七分,挡住视线了就剪。后面的头发扎得很低,因为头发尚短的缘故,我从后面看她,不论哪个角度都觉得她的发型像中年大妈。
她说她喜欢凌乱美,就像韩剧里女主角的飘飘长发被风扬起来的样子,带有一种不可言语的凄美,再配上那黛玉妹妹似的忧愁眼神,活生生一个乱世佳人的模样。只是,安琪眼中的凌乱美未免理解得有些肤浅了吧,不梳头发叫凌乱美?安琪,我只想说,你只做到了前面两个字。
安琪的五官并不出色但属于端正的范畴,可她还是会为自己的容貌感到不自信甚至是自卑,她偶尔会发发牢骚说自己又矮又胖又丑,这个时候我会摸摸她的头告诉她:这世间不可能人人都是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总有人长得好看,有人长得不那么好看,但是上帝在关上一扇门时也会善意地打开一扇窗。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絮絮叨叨些什么,但是我相信她会懂的。所以,即使班长在口香糖的包装纸上写了你最近怎么越来越胖了这样令人有拿鞋底拍他的冲动的话递给她时,乐观豁达的安琪还是会微笑着在背面写上你这么说就是以前我很瘦喽,然后递给欠揍的班长。
上帝做证,安琪是个好女孩
上帝知道,玉皇大帝也知道,安琪是个好女孩。
安琪和每个人说话时都是温声细语的,看到地上有倒下的扫把或者吹落的试卷,她都会主动捡起来,她会在烈日当空时把自己仅有的伞借给别人,平时向她借什么东西她也从不会拒绝,路过讲台时她会顺手把黑板擦干净我一度怀疑安琪是不是有另外一个名字叫雷锋。
安琪是那种典型的三好学生,从不迟到早退,黑板上布置的作业她都会按时完成,上课时不玩手机、不吃零食、不睡觉、不开小差。她从来没有上过老师的黑名单,班干部们的扣分表里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她的名字。安琪乖巧得甚至有些无趣,就是在这样一副乖乖女的模样下,却藏着一颗不为人知的叛逆到骨子里的心。
安琪是个小资女孩,周末会乖乖地待在教室学习,会在宿舍的阳台上养花,会在寂静的夜晚打着台灯看陶立夏的书,也会在学校周末影院盯着《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里的吴亦凡犯花痴。至于梦想,她也觉得自己有些搞笑,小时候幻想着长大以后可以成为黑社会老大的夫人,长大以后想嫁给一个外国人或者做一个在外国居住的华裔,做一个好妈妈,所以她在努力地学英语。
最颠覆我三观的不是这些小而真诚的梦想,而是她曾经最想做却没有去做的事。她甚至跟我说她是在坏人堆里长大的,对此,打量一下她全身上下规规矩矩的校服装扮以及那容易被人欺负的善良得跟玛丽苏剧里的小白兔圣母女主的温柔眼神,我只能无奈地翻个白眼,然后平静一下我加速的小心脏。我略带调侃地说:你怎么不学啤酒店老板写本《吉尼斯纪录大全》好方便吹牛呢?
安琪一副就知道你不信的不在意的表情,对我不多做理睬。她转过身,手撑在阳台上,目光放远遥望天空。夏天的天蓝得很纯粹,没有一丝杂质,云卷云舒间尽显洗净铅华的纯洁之感。
在阳光下肆意灿烂的恶魔
安琪对自己的定义是魔鬼。
她一直觉得自己内在的世界是腐烂的楼兰,她叛逆地想学坏学生那样骂粗口,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纹身,想开辆拉风的摩托车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早恋
她说,魔鬼也可以在阳光下肆意灿烂。虽然我一直不明白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值得庆幸的是,这一切都只是想想而已,她还是那个美好善良的安琪。
天空是善良的,白云是善良的,阳光更是。那么,喜欢蓝天、白云、阳光的安琪虽然不是天使,但她也一定是善良的。
安琪高中以前的故事充满了传奇色彩,说出来让人以为是八点档的电视剧情节。小学时,她是和附近的坏男生一起长大的,他们天真无邪地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童年,那时的安琪因为成绩好理所当然地成了扎在坏小孩里的大姐大,自然也干了不少坏事。组队去偷人家的番薯时,安琪是队里唯一一个女孩,所以她都是留下来放风而已。他们还去田垄里偷甘蔗,在骑单车回去的路上一个接一个排火车似的,至今安琪还是会觉得那个场景充满滑稽感。
他们干过把讨厌的同学的书包从楼上扔下去的恶劣行为,安琪也有和男生打架打得很凶的经历,至于逃课、说粗口、不交作业这些都是家常便饭。坚强倔强的安琪从来没有为打架受伤而哭过,就是有一次手骨折了也只是痛得流眼泪而已,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哭。
就这样疯疯癫癫地野了五年,升到六年级,因为成绩好,老师一直以为安琪是个乖乖女,就本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原则把她调去成绩好又听话的女生堆里。不过她还是会和那群痞痞的但很讲义气的男生一起玩,关系却不如从前密切了。和那些听话的女生接触以后,安琪开始尝试着写作业,回家以后再不是厌恶地把作业本像垃圾一样拎出来做做样子就完事,而是认真对待,端正作答。
她没能长成一个坏女孩
安琪因为女同学一句你一个女孩子不觉得害羞吗?而决心改头换面,曾挂在嘴边粗俗至极的言语她通通换掉,慢慢成长为一颗根正苗红的明日之星。在六年级那一年,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从灵魂深处开始净化,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安琪喜欢上了一尘不染的蓝天。
小升初考试,安琪如愿和那群将她感化成功的女生考上了同一所中学。然而那个暑假,她却鬼使神差地转学到了那群坏学生的中学,是什么原因呢?安琪自己也不知道,大概是在那些女生说要去她家却很害怕那群坏男生时,她本能地维护他们说:干吗要怕他们,他们虽然有点坏,但很讲义气啊,你一有困难他们就会挺身而出!当女生们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她时,就预示了这样的未来吧。
然而,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距的。上初中以后,安琪因为成绩好被分配到重点班,那群曾经和她称兄道弟的男生们都在差班。本来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他们还是避免不了渐行渐远的命运,无法一起同行的伙伴最后都会沦为陌路。安琪没有过多地去反抗和挽留,欣然地接受了这样的结果。她重新收拾好心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最后她考上了现在的学校全市最好的中学,至于那群男生,后来听说他们都退学了。
安琪还是没能如愿长成一个坏女孩。
如今,即将要升上高三的她偶尔还是会抱怨自己不是一个男孩子,还是会像以前那样爱幻想。她慢慢地喜欢上了复古老旧的房子,喜欢去书店买一些好看的明信片,还保留着用怪异的方法做菜的习惯,把苦瓜切成丝、炸鸡蛋、煎香蕉
安琪说,她在努力学习成长为一个好人。
分手
小伟从交通大学毕业以后,如愿去了铁路局工作,有他舅舅关照,事业恒通,如鱼得水。自打大学开始,我很少能见到他,除了寒暑假回家;除了有一次他到济南旅游,我接待他;除了有一次,我去北京旅游,他接待我。那次小伟来济南,小白兔与他同行。
我说你怎么来了。
我听小伟要来济南玩,我就跟着来了,惊喜吧。
不是惊喜,是惊吓。
那时正直春花烂漫的时节,五龙潭边的樱花开的正盛,小白兔环着我的胳膊建议去大明湖,瞻仰夏雨荷与乾隆皇帝幽会的地方。我说大明湖西侧的溪流是个圣地,溪流河水清澈,绿油油的水草在河底轻抚,岸边垂柳的枝条随风招摇,两岸是用条石铺就的路,白墙灰瓦的老宅,渐渐沿河伸展。到晚上,要一条刚刚从大明湖畔打捞上来的鲤鱼,现宰现烤,餐桌临河而设,轻柔的灯光,潺潺的流水,鲜香的烤鱼。
小伟下榻舜王宾馆,晚上才华跟他没事可做,窝在宾馆闲聊。我和小白兔漫步在学校的环山公路上。
她生气的说,最近怎么不给我打电话,害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
我说,最近跟才华炒股,亏得血本无归,饭都吃不上了,电话费更交不起。
怎么不跟我说啊,我有钱,我给你。
君子不吃嗟来之食,再说花你的钱,我不成吃软饭的了。
你少跟我假清高,你要不是我男朋友,我才懒得管你。
求之不得,您高抬贵手,放小的一条生路吧。
你想的美,你得对我负责一辈子。
我去北京旅游的时候,小伟说,叫不叫小白兔啊,她学校离我这很近。
我说,还是算了吧,都分手了,见面太尴尬。
好好的干嘛分手啊!
我说,她想让我对她负责一辈子,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的将来会怎样,莫名其妙背负她的责任,她让我感到害怕。
小白兔从济南回去以后,没过多久,跟我提出分手。她说我变了,处处躲着她,这让她很痛苦。
失恋本是件痛苦的事情,然而我却觉得如释重负。我不否认当时我已经喜欢上李雪儿,但对责任的恐惧,是令我退缩的主要原因。
选择工作
山东人的官情节很重,人们认为县长就好比古代的县太爷,公务员那就是衙门的公干,每年的国考、省考跟科举考试没什么区别。才华的股票被套住以后,他咬牙切齿的说,这都是万恶的资本主义毒害所致,他要当人民的好公仆,要为保护人民的切身利益奉献终生。
我说你省省吧,吃鸡排都不带吐骨头的,你要当公务员,不知道要贪没多少国家公共财产。
才华为考公务员,从大三开始,起早贪黑的上自习,每天铁打的一套《行测》,一套《申论》。国考结束以后,我们收拾他用过的资料,去废品站卖了八十块钱,找个小饭馆搓一顿,结账时钱不够,害我垫上二十。他自酌自饮喝了两瓶小刀,迷瞪着眼,口齿含糊的说,我一年半的时光就值八十块钱。
上苍不会亏待真正付出的人,才华一年半的时光远远不止他所说的就值八十块钱,他如愿的成为一名人民公仆,并且依靠自己的才情,在事业上平步青云。
他问我想好做什么工作了没有。
我说正想着呢。
其实是朋友
大学毕业,只有送别,没有挽留,因为大家都要奔向远方。
李雪儿的父亲是交通银行的支行行长,于是她理所当然的成为一名该行职员。
我去火车站为她送行,说也奇怪,没有吻别,没有拥抱,没有眼泪,她同我握了握手,像一对老朋友。
多年以后,她来山东,我应邀去济南和她见面。她一袭长裙,长发飘飘,美丽依旧。我接过行李箱,同她握了握手,像当年送别时一模一样。
我想李雪儿真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如果我真的对她义无反顾,那么她去哪我就去哪,既然我选择为她送行,她也不会强迫什么,至少我们还是朋友。
我想我真是个愚蠢的人,如果李雪儿爱我爱的痛彻心扉,怎么可能用握手和我结束这一切,所以我们只是朋友。
现状
我现在在一家企业里工作,还是第一份工作,我坚持做了四年,勉勉强强坐到了科长的位置。生活淡如止水,不曾起一丝波澜。
我妈整天打电话唠叨着,叫我讨个媳妇。
我说急什么啊,好饭不怕晚。
她说,眼看你就奔三了,我岁数也大了,你再不抓紧,到时候孙子我都看不动了。
您身体好着呢,八十了照样上树摘枣。
你小子整天吊儿郎当的没个正形,你要愁死我啊。
我说我都是公司的科长了,十几号人听我发号施令呢,我怎么就不正经了?
你看跟你玩到大的小文,去年做了律师,今年就从他单位找了个女朋友,前几天带回家了,我看了,挺好的闺女。
那他要成了,可真热闹了,一家子全是律师。
婚礼小聚
今年樱花开的格外早,当一树树的花败了,地上铺满春殇,春天就败了。才华给我打电话说,四月二十号,小伟和小白兔结婚,问我要不要去。我说,去啊,老朋友结婚当然要去。
喜酒醉人,酒过三巡,我已经脸膛潮红,醉眼朦胧。小伟和小白兔挨桌敬酒,忙得不可开交。
我搂着才华和小文说,你们还记得高中毕业时,我们对未来的打算吗?
才华说,记得,你说要吃遍全天下的美食,睡最漂亮的妞。
我笑着说,到现在,我每天吃着单位里的工作餐,照样没饿死。跟李雪儿上过床,你他妈说我审美观有问题,李雪儿其实不漂亮。
才华说,我说过要做大老板呢,现在却成了行政人员,有几个人能按部就班的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不,不是这样的,小伟如愿的去了铁路局,小文做了律师,这都是以前就打算好了的。
小文说,别他妈说我,我想当兵来着,我爸愣是把我从征兵报到处拖了回来,四年了,好不容易才拿到司法证。谁找我打官司,那不是自找没趣吗?
我说,活了半辈子,我都不知道,我为了什么而活着。既然不知道,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但我很奇怪,既然没意义,我居然还活着。
小文说,那你死去啊。
才华说,我们为什么总是想起年轻时的傻事,嘲笑自己的年幼无知,心里却向往着,渴望回到青葱岁月。其实我们追求的,就是想要永远的活在那个时代,英姿勃发,无法无天。我们都有一个童话梦,但我们真真确确的清醒着。所以我们努力的活着,期待有一天自己有能力,把自己送回那个青春的梦里。
我把小伟和小白兔叫过来,举杯说,咱们五个老朋友得喝一个,为我们青春的故事。
不是所有的冒犯都得贴上一张夸张的标签。有时候,它不动声色,就像有人在某个时刻不小心得罪了丘比特,而作为当事人,因为迷迷糊糊、疏忽和大意,竟然毫无知觉。但是,报复紧接着就来了。
就在丘比特不怀好意、恶作剧般的捣乱下,有一天,不知从哪里冒出的一个闪闪发亮的光环缓缓落在原本并不了解的男生的头顶。于是,在他身上,魔法出现了,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礼节性的微笑,在我看来,他舒展的眉宇间不但包含了友好、风趣和睿智,而且隐隐显露了一副可以依靠的稳实臂膀。
那个时候,秋天将要来临,教室门前的板栗树正孕育着沉甸甸的果实,细小的红色月季稀稀落落掩藏在绿色里,一张梧桐叶从树梢飘落,傍晚仿佛被涂上了一层油画般的色彩。
男生站在一条大路和一条小径的交叉口,身后是灌木丛和丛林里冒出的零星的几朵紫色木槿花。当他骑上自行车,缓缓地与我擦身而过,那一刻,我并不知道他的终点在哪里如果选择小路,猜不出他会进入哪一间教室,如果选择大路,哪个才是他的宿舍呢?不过他的车筐适时帮我做出判断,就像开学时上交的履历表,兴趣一栏上赫然填写了:热爱篮球。
再次相遇成了我迈出教室门槛那一瞬间的唯一愿望。而他奇迹般现身的那天理所当然被我私自设定为将来的感恩日。于是,开水房成了整个校园最神秘的处所。在那里,我总能在无数背影中寻觅到那个男生的草绿色上装和棕色毛领。
仅仅为了这个发现,我几乎牺牲了原本可以用来阅读的课后时光,甚至不惜浪费暖壶里的开水,更不会在意双腿的劳顿,就这样,一次次走在那条通向喜悦的小路上。就像若干年前,七岁或者八岁的时候,在每一个夏天的傍晚,我常常徘徊在公路两边开满蒲公英的斜坡上,试图从草丛里找到刚刚离开的草鸭们不小心在那里产下的一个椭圆形青壳鸭蛋。
记不清是哪一天,男生终于像认识了很久的朋友,他向我点头,并打起招呼:嗨仿佛久雪的天空,阳光突然洒向头顶这是生活给予一个人的最高奖赏。惊喜悄然来临,以至于毫无防备的我来不及也不知该如何做出回应。相反,不合时宜的慌乱即刻就把语言这个无所不能的煽情高手赶跑了,我几乎不能动弹像被魔法师施与了可笑的定身术,极不情愿地凝固成一具毫无思想的蜡像,而在一切恢复原状之前,那个人早已消失不见。
遗憾紧紧攫住了我的心,接下来,无穷无尽的渴盼使神经变得脆弱,想象力却随之丰富起来。每一个阅读的夜晚,我开始倔强地把书本里的飞侠看作男生的替身。那一阵,我正沉迷于梁羽生的《七剑下天山》。
终于,因为忍受不了丘比特的报复接连几天的失望和它所附带的寂寞的惩罚,我拿起笔,不知道挑选了怎样举棋不定的词汇,纸片上洋洋洒洒写下一长串对他的好感和想念,而满怀好意的信使很快捎回了对方的回应他约定了见面的日期。
于是,在一个因为月亮缺席而变得分外黑暗的夜晚,操场因为一场管理严格的晚自修变得安静和落寞,我偷偷从教室的后门溜走,踩着石子小路,为了通往那个想象已久的快乐的终点,默默忍受着接近完全陌生的世界时的紧张和胆怯。
意外的是,迎面而来的一切并非如想象的顺利。我仿佛触碰到了被孙悟空事先用金箍棒画在这个男生周围的圆圈,霎时,金光四射,一堵无形的墙陡然生成。碰壁不仅让我栽了一个大大的跟头,而且在不可商榷的前提下,我被生生抛于千里之外。
当我历尽辛苦再次返回原地时,隔着无形的围墙,我捕捉到了对方观看这一切时的冷漠表情。他如同正观看着一场枯燥乏味的戏剧,因为与自己的毫不相干,显得无动于衷。我明白了,如果丘比特的箭不是同时穿透两颗心,两个人之间永远不可能产生怜惜之情,连同情的种子也像僵硬的炒豆那样难以发芽。
羞耻和灰心即刻就把我淹没了。可恶的丘比特远远讪笑。报复已经得逞。随后,带着一丝狡猾的满足,爱神终于赦免了我。我开始从迷惑中解脱出来。一个叫勤奋的朋友不计前嫌,再次把我拉回它的怀抱。学校门口的影像店也一改往日的刻板,突然向我善意微笑,连路边的一朵无名小花也显得光彩夺目起来。
更让人奇怪的是,后来有一天,当我再次遇见那个男生,发现那一层笼罩在他身上的光环消退了。他沿着小路默默前行,若有所思地走向下一刻,我盯着他的草绿色上装和棕色毛领子,第一次觉得它们是多么普通。
丁大伟的班里转来一个新生,名叫李乐。课间休息时,同学们打打闹闹,只有李乐一直低着头坐在座位上,很拘谨的样子。
李乐转来之前,他母亲找过丁大伟,说了李乐的一些情况。这孩子年初得了一场大病,病虽治好头发却掉光了,而且再也不长,只能戴上一顶假发。回到原来的学校后,有一次和同学打闹,假发掉下来。同学们哄然大笑,李乐从此再也不愿去上学。家长想方设法把他转到这里,希望班主任能替孩子保守这个秘密。丁大伟答应了。
李乐转来的第三天,丁大伟把他单独叫到自己的办公室。聊了几句后,丁大伟说:你妈妈告诉我你转学的原因了。李乐猛然抬头,看了丁大伟一眼后又低下头去,眼神里全是惶恐。
你妈妈让我替你保守这个秘密,我答应了。其实我也有个秘密,学校所有老师和学生都不知道。我只想告诉你,让你替我保守这个秘密,就像我替你保守秘密一样。李乐一脸疑惑地看向丁大伟,只见他举起手,一下子将头发揭了下来居然也是一顶假发!看着老师光秃秃的头顶,李乐表情错愕。
我也是小时候得了一场病,头发掉光再也不长。我开始天天戴假发,现在早习惯了,也挺好的。咱们都是一样的情况,告诉你我也不难为情,还少了很多压力。以后咱俩就互相保密,好不?李乐使劲点了点头。
此后,丁大伟欣喜地看到,李乐在班里渐渐活跃起来。
过了三个多月,一个周末,丁大伟走进一家理发店。这是一家离学校很远的理发店。坐到椅子上,他揭下假发,头上依然是浓密的黑发。请你照这顶假发的发型给我理发吧,我希望理好后和以前戴假发看上去一模一样,这样就能丢掉假发不戴了。
理发师听了很惊讶,丁大伟笑道:之前我理了个光头,戴了假发。为什么理光头又戴假发呢,这是一个秘密,不能说。嗯,不能说。
丁大伟不知道,他说这话时,李乐就站在店门口。他那天住在附近的姥姥家,经过这里时看到了丁大伟的电动车那电动车很好认。
丁大伟还不知道,李乐躲在绿化树后望了他很久,然后悄悄离开了。走的时候,眼里噙着泪。
每个人的一生,总会有几个地方,每每提及都会心泛涟漪,那是因为那里有他(她)认为美丽、感动、亦或是惆怅的时光,无论是什么,都会搁浅在她的心底里,包裹着、存在着,一旦触碰到它,就是无尽的回忆,漫长的思绪,那叫-------母校
10月,是一个令人伤感,但又充满喜悦的季节,秋风的萧瑟,总会让我们看到,它雕刻出的光秃秃的枯木,好不有生气,一层层落叶,随风而舞,尽显沧秋凄凉。时间总是对每一个人,都如此公平,一转眼,毕业快半年了,虽已步入工作岗位,谨慎的做起职场小白,但还是时常拿起毕业还不算老的照片,再去看一看被照相机师傅定格在夕阳下的每张笑脸,思绪又不自觉的忘了时间,飞奔到了激情的讲堂,老师还是在进行自我讲演式的教学,我坐着那温暖带着书包堂的课桌(后几排)时而偷偷的摆弄手机,最后悄悄地从后门溜走,其实,后来还听说,刚溜走,老师就像中彩票似的,叫我回答问题,大学的趣事太多,回忆太重,可大学的结果却又是太轻,轻到毕业之后我只有两个薄薄的本子(毕业证和学位证)重到时间过得太快,现已离开母校半年,现在还明晰的记得当时的不舍,一步一回头,夹杂着复杂的泪水,拽着行李箱,迟迟的就这样驻足停留,多看一眼,在多看一眼,我是一个爱触景伤情的人,在离开的前一天,独自一个人,慢慢地走在学校的树荫下,感受最后时刻的宁静;看着每一个曾经走过了无数次的点,此刻要把每一点都要印入脑中,久久地保存起来。走累了并在树荫下坐下,眼神缓缓的闭上,感觉其他的一切干扰都不存在,只是闭着着眼睛享受最后一刻的安宁和平静,多想,时间就在这一刻停止了,直到永远。
工作的半年中,又去过两次白城,刚下车,我还是一如既往的习惯,会回到学校,在校园里走上一圈,看一看周遭的细微变化,去食堂吃一顿曾经最爱的记忆里饭菜,味道一直没变,有一次还遇到了曾教我英语的老师。是不是,一个地方,当你离开,如果心里始终心心念念,有一天,再次到达,不要任何,只想把全部都再次怀抱,可曾经这一切也在你周围,确是那样的平常,也许,这就是母校情怀吧。
无论何时、何地,在干什么,我都不会忘记白城,不会忘记那里的老师,那里的同学,那里的饭菜味道,不会忘记我的母校-----白城师范学院。
在师范学院的三年时间里,我收获太多,成长太多,感怀太多,又记忆太多,忘不了那些日子,那些属于我自己学校的青葱快乐时光,今天,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写下对母校的点点滴滴,此时,眼睛酸酸涩涩,想到昔日的同学、室友都各奔东西,想到那个教室,那张属于我的书桌,那个老师,都不复往昔,心中就涌起深深的不舍,可学校教育我们说:人,总是要长大,小鸟长大了总是要飞翔,要学会羽翼丰满,才能无惧严寒。
再见了,我的母校,再见了,我的老师,再见了,我的同学,再见了,校园里的一草一木,学校像是温柔无私的母亲,我是长大的母亲的孩子,当我学有所成在来看望我心中的母亲。
我们俩齐步走着,突然锋停止了脚步,望着前方若有所思地对我说:明天我们是不是就要分别了。原本我们准备在分别前夕做一个我们一直想做却不敢做的事,却一下被这句话浇灭了激情,又变得思绪万千,我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们现在不就为了分别做一直想做的事嘛。锋欲言又止,我大概猜到了他想说什么,他想放弃,毕竟在我们看来这样是不好的,虽然可能带来圆梦的满足感,可是又会给我们四年增添一丝罪恶感,万一这些都是我们凭空想象的怎么办,这也是我们为什么挣扎到现在才决定去做这件事的原因。
锋,一米八以上身高,一脸俊秀无辜的脸庞,使得即使男生看了多半觉得可爱,再加上风趣幽默,学校篮球队主力,在大学堪称完美,人家送了他一个完美情人的外号,这就是我们羡慕嫉妒却不想成为他那样的人,你说谁愿意做情人呀。在大学这样的条件肯定遭到疯狂脑残女的盲目崇拜的,说来也不假,那情书满天飞的几乎赶上飞往伊拉克的炸弹了,理论上,这样的人如果想要恋爱的话,肯定会打破吉尼斯世界记录的,不是谈的最多,是人家即使有对象还是有一群脑残僵尸般的蜂拥而上,简直让人想想就气死。但,现实中,总是这样,丑的花心卖萌装无辜,实在丑的不行了去整容以后再花心卖萌装无辜,锋,在我们还未交谈之前,很少看到他跟别人戏笑,也只是偶尔打篮球投进之后才会轻微一笑,那种笑是笑给自己的。
我是一个非典型文科男,内向是我的特长,腿特短,跟锋相识并有足够多的话题是我想都不敢想的,我们两以光速成为莫逆之交,还得感谢篮球呀。开始我以为他不过想找个人来衬托他的高大帅气,万万没想到,他跟我一样有着一颗屌丝的心,那之后,我常常叫他真屌丝呀。这也是我们在一系列的交谈之后得出的结论,他大概了解了我真诚可信的良好品质以后告诉我他的故事。一次篮球之后,我仍以零命中率坐在场边,一身犹如从狂风暴雨之中又掉进水坑的锋走来坐到了我身边,他说:我们认识都一年多了吧,我说:是呀,时光飞逝呀话语中难掩我文艺范的气息,他好像根本不关心我的文采似的继续说着:那我告诉你一件事吧。其实认识这么久,我真以为他除了有几根毛我不知道外其他都知道,我说:你还有什么事我不知道嘛,噢噢,哪个女生怀孕了哈哈,我鬼曳笑着。他说:你想想除了跟你一起我有过跟哪个女生嘛,仔细想想真没有,但慢慢想又后怕,在我看来,在所有人看来,这种人没有女朋友简直天打雷劈,我开玩笑并嫌弃地说着:你,你该不会爱上我了吧,我继续没心没肺的笑着,他有点丧气,我发现了,于是认真地说:你说吧,我开导开导你。
他说其实他来这个学校是因为一个女生,原本他可以去到一个名牌大学,我当时一脸诧异加上郁闷,我差点忘了,他是以我们学院第一名的成绩进来的,只不过大学没什么人在意成绩这回事,现在想想他可能比第二名高出太多,他把头放在膝盖上,眼中估计泪珠转圈地说:她叫王楠,我表情从诧异到了扭曲,不敢想象自己当时的表情,可能有些演员看见了当时我的表情都会甘拜下风吧,我说:不是英语专业那个美女嘛,上次我们两撞见还向我们微笑,我还以为被我的忧郁气质打动或者在哪边看过我的文章呢现在想想原来是因为你,我吐槽了一大段,恨不得一直吐下去,不过我知道我是个倾听者,需要保持理智,而不是白痴,他在玩弄着自己的手指,好像紧张又不知重何说起,为了缓解他的紧张,我喝了口水说:你们俩是高中同学,然后你一直暗恋人家,高中猥亵不成,追到大学,哈哈我为自己神一样的推理沾沾自喜,他仿佛回到现实中一样,来了一句:瞧你那小样,嘚瑟的,全错。
我猜到了开头没猜到结尾,现实中活脱脱的韩剧被我遇到了,于是我现在开始怀疑韩剧有可能尼玛是真的,以后再也不排斥韩剧了,他说:高中她已经答应做我女朋友,不过得等到高考结束,并且能够考上理想的大学,可是后来,后来高考之后我怎么也联系不到她,我们两家隔的并不是太远,高中三年,三年我一直坐在她的后面,第一次见她,她正在哼着遇见这首歌,那时就有怦然心动的感觉我问:听上去还不错嘛,最后为什么联系不上她了我有些急切知道结果,身体往他那凑近,甚怕错过一丝喃喃自语的声音。:后来我好不容易从老师那打听到,不知道什么情况,她高考失利,没有考到满意的学校,只被一家普通本科录取,就是我们现在的学校这句话听的我有点不是滋味,我打断他说到:那现在你们不是在一个学校嘛,干嘛不在一起,时间多着了,这样不是更好,一起经历大学时光他说:她好像对我做的决定很生气,觉得我应该去更好的学校,应该成熟一点,好像为了让我放弃,她也断断续续交往过几个男朋友,可是我知道她是故意的。他慢慢地哼起了遇见,这家伙真是无所不能,音乐也有模有样,我都被带了进去,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爱的人她在多遥远的未来,这让从未谈过恋爱并都没空去想的屌丝都开始崇尚恋爱的赶脚。
其实这是我觉得很正常的一件事,喜欢一个人追随到另一个地方的可大有人在,可是真正为了另一个人好,明知道不能强求的只在远处观望,看着她幸福的笑自己便会觉得幸福,更何况一个高富帅,始终坚持自己喜欢的,这的确应该加分。我们两个都是被动的,那天下午我听完他说的一切,他说他们两之间有趣的小故事,他说他坐在她后面有的时候会踩她的脚,轻轻的拉她的头发,然后她就转头狠撇他一眼,他就傻笑,她有时也会故意踢他一脚那是在他在上课的时候睡觉,好像彼此间默许了两个人的关系,说的让我都觉得历历在目,甚至我都可以看见她的眼神,她的笑,她的影像对我来说是模糊的,此刻却是如此清晰,真的,那时我有点被感动了,后来的两年,我也跟他一起守护这个女孩,没有去打扰,她也未再交男朋友,他们好像又在彼此等着,直到今天直到此时此刻,我说:今晚最后一晚,你准备好了嘛,准备好了,我们就去找她大家一定觉得狗血,开头说的好像我们俩要去破处嫖娼之类的话,最后居然这样,不过这样说也不是没有道理,锋撅了撅嘴,我们站立在学校的枫树之下,不过此时并没有落叶,我们的目光多少次伴随着她走过这里,现在只剩下孤零零的我们而已,他为她孤身一人,他可能打篮球也是希望她坐在场边,他一定希望每次上课都是她坐在身旁,可是没有在一起就没有所谓的分手,这比我看来毕业就分手的人更有意义,那些人纯粹只是为了有伴,而他们才是恋爱,是的,最后锋放弃了去找她,我不知道什么原因,也没去追问,不知道那天晚上她等到多久或者压根在做自己的事,他有自己的想法,也许这样才是最好的结局,没有结局的结局。
不过最后一夜以我们最独特的方式过完了,那就是我们两一夜未睡,走在街上,后来他去了哪我一无所知,第二天我们各自上车,离开了四年的城市,也许就在车发动之时,就注定这辈子再也无法相见,由于一夜未睡,我来不及惆怅,便浑浑噩噩的睡去,醒来已是另一片天地,我一辈子最讨厌分别,因为我害怕适应,我想我睡梦中应该哭过了。十几年了,突然想到这个人,让我有点吃惊,确实,以后再也没遇到这么好的朋友,走入心里无话不谈的朋友,不知道现在他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再去联系她,人失去了某一样东西就会倍加怀念,我怀念的只是一个人,一个人的画面,我打开播放器,放起了遇见这首歌,至今,我都还未遇见我等的那个人,时过境迁,校园,街道,人山人海,直到夜深,都不再了,最后只剩落寞的一个人,一个人的夜,我等的人她在多遥远的未来
校园里有多少人用他或者她的目光为我们送别过,有多少人无条件地守护另一个人,不为别的,只是那单纯的心,那是最美好的时光,离开就回不去的,希望社会不要把我们改变的太厉害,期望你还是他,她以前心中的那个他,她。无条件为你付出的她,他,一个笑,一个转身都那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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