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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养蚕琐忆,欢迎阅读与收藏。

喜欢养蚕似乎是少儿的天xing。记得上初小的时候,班上的男生多数都养蚕,多的养一二百条,少的养三五十条。养蚕没有别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好玩,因为蚕从开始孵化、出壳,到吃吃睡睡发育成熟吐丝结茧,再到变蛹成蛾破茧而出交配产卵,每个阶段都让人觉得趣味盎然,其乐无穷。

春天,大地苏醒,桑树发芽,这时便开始暖蚕了。把蚕纸用套子裹起来,塞在内衣兜里,靠体温给蚕卵加温,不几天就有蚕破壳而出。蚕出壳时,最让人揪心,因为刚出壳的小蚕若不及时把它放在备有嫩桑叶的盒子里,它就会热死或饿死,于是便不时地掏出来看,即使上课,也会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地瞧一瞧。若有小蚕出壳,心里总牵挂着那幼小的生命,生怕它受热挨饿,放学后就会急匆匆地赶回家,用事先涮净晒干的毛笔,小心翼翼地将蚕刷到放有桑叶的园形小盒里,然后盖紧钻有小孔的盒盖,白天装在上衣口袋里,晚上放在被窝里。蚁蚕食量很小,嫩桑叶蔫得快,需要频繁地更换。换叶是个细活,一点也马虎不得,若太粗心或太急躁,就会将卷在桑叶中的小蚕连同桑叶扔掉,蚕只会越养越少,有些同伴总过不了这一关。

蚕成长的过程,就是大量消耗桑叶的过程。故乡人没有栽桑养蚕的习惯,桑树几乎都是野生的,数量不多,且多数长在村外的沟沟畔畔,采摘桑叶并非举手之劳。但作为养蚕人,你有责任让你的蚕吃饱肚子快快长大,你得常常为你的蚕儿奔波。因此,当食量大增的蚕儿即将断粮时,养蚕人就着急起来,即使天下着雨,也要穿上高筒雨鞋,披着麻袋和同伴们一道去找桑叶;有时到偏远的野外,偶然遇到长在树丛中未被别人发现的小桑树,就会让人高兴好几天。给白白胖胖的大蚕喂食最有意思。桑叶刚放上,蚕儿便会厌旧喜新,各占一片,沿着叶边聚精会神地咀嚼,发出嚓嚓嚓的声音。一张张完整的桑叶,很快就被蚕食。

俗话说:麦黄一晌,蚕老一时。蚕老是从真正的绝食开始的。当看到沉睡的蚕开始吐丝时,我就按照母亲的指点把蚕从纸箱子中取出来,放在捆好并竖立的麦秆或旧扫帚上,让蚕在上面作茧。只见蚕口中吐着银白的或金黄的细丝,头沿着左右方向缓缓地反复地摆动,一夜之间,便将自己裹在其中,不久,白生生、黄亮亮的茧在蚕锲而不舍的努力中作成了。蚕吃的是绿色的桑叶,吐出来的却是晶亮闪光的丝,这令我感到不可思议。我曾残忍地将一只正在吐丝的蚕撕成两段,想看看体内的丝究竟是什么样子,没想到从体内流出的竟是绿色的液体,这其中的道理,直到我当教师给学生教《春蚕到死丝方尽》那篇文章时才明白。蚕作茧自缚之后,并没有就此罢休,在茧中,它变成了蛹,蛹又变成了蛾,蛾又将茧咬破从茧中逃出,开始寻偶、交配、产卵,最后才彻底地结束了奋斗的一生。这些,都令那时的我感到奇妙无穷。

养蚕是一项有趣的课外活动。养蚕的过程,是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潜滋暗长的过程;是学习自然知识、感知生命奥秘的过程;是认识劳动价值、享受成功喜悦的过程。作为家长和老师,应该让孩子在课余时间补补养蚕课,让孩子在富有情趣的养蚕实践中感受劳动的价值,在目睹蚕变化多端的一生中领悟生命的奥妙,在陪伴蚕成长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m.QG13.com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琐忆·雪里故乡


从开着的窗户向外望去,如画的江南美景尽收眼底。乡村的二月,天空碧蓝清澈,四野显得格外静寂。远山在薄雾环绕中若隐若现,我似乎嗅到了田野开始复苏的生机,春草绿了,桃花开了,春来了。

已经许久没有像现在这般地心旷神怡,可以在乡村的小屋,安然地呼吸清新的氧气,静静地享受时光里的惬意。这两年,因为工作的关系,大部分时间都得生活在城市,能够赶在初春,觅得闲暇到乡村小住,感受春的喜悦,是十分难得的。

高度的人群密集,便捷的交通,整齐划一的建筑,让城市拥有了无可替代的魅力和时代感,这是在城市住惯了的人普遍共有的认知。不过说实在的,对于从小在山里长大的我来说,骨子里始终保留着那份深厚的对乡村的依恋。城市的霓虹灯虽美,我却更喜欢乡村的月光,有种难得的静谧与安详。而四季呢?城市的四季似乎总是那么地不明显,反季的果蔬、鲜花让人眼花缭乱的同时,季节的界限也会不自觉地被忽略,尤其是冬天,常常还来不及下几场像样的雪,冬的脚步就已经远去了。不下雪,冬的韵味就淡了许多。

年前,多年未见的好友给我发来了一组烂漫的雪景照片,美得不得了。朋友的家乡地处贵州山区,是个美丽的小山村。她说这些年在外,跑了全国大半的城市,也见过不少美丽独特的景致,可还是觉得家乡的雪景最美最特别,接着一幅幅的山村美景经过她的描述就住进了我的脑海,羡慕之余,倒令我想起了我那久别的故乡,那儿的冬天,雪景也是这般的美。

故乡在距离我生活的这座城市四十公里以外的大山里。确切地说,它只存在于我记忆中很小的一个片段,虽然短暂,却是我生命中一段深刻而美好的记忆。多年前,祖父因为工作的缘故,和祖母一起来到山里安了家,并且一住就是四十几年。对于我来说,大山养育了我,是我的故乡。我在这里出生,成长,度过了与上学、考试、升学这些字眼绝缘的美好的学前时光,并且在父母的催促下,极不情愿地被领进子弟学校,开了蒙学。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老师问我最喜欢四季中的哪个季节?我曾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我喜欢冬天,喜欢有雪的山里的冬天。那个时候,山里的环境相对闭塞,与外界沟通极不方面。山里孩子的童年记忆里,没有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没有灰姑娘的南瓜马车和水晶鞋,也没有五花八门的零食,甚至没有一件像样的玩具,但每个孩子都拥有童话般快乐的童年,你永远也想象不出那种快乐到底源自哪里,也许最贴近自然,最简单的往往最有生命力。就像在万物俱寂的冬天,一场雪就能充当整个冬天最棒的礼物。

山里的雪约莫在农历的十月就开始疏疏落落地下了,并且会持续整整一个冬天。与寂寥的秋天相比,山里的冬天似乎要惬意得多,哪怕只是入冬的几场小雪,也已经足以将身体里懒懒的细胞全部激活。小雪过后,倘若有雨,冰棱便是绝美的景色,结在屋檐边缘那长长短短、粗细不一的冰棱,金莹剔透,像水晶一样的纯净无暇,远远看去,美不胜收,我想童话故事里的仙境大概也不过如此吧。

当家里的大人们开始抱怨雪大路滑、天寒地冻、水管结冰给生活带来的不便的时候,就是孩子们快乐开始的时候。大人们喜欢裹着厚厚的棉袄,围着火炉喝茶、闲聊,孩子们却是一刻也坐不住的。全身上下全副武装,只露出小眼睛,像裹得严严实实的粽子,三两个和小狗一起在雪地里打滚,小狗乐了,孩子们更是乐开了花。门前的小河早已是雪的世界,自然就成了孩子们的游乐园,在冰封的小河里打雪仗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游戏。

还记得那时,院子里的粉梅年年都开,淡淡的粉色花朵儿与晶莹洁白的雪相互映衬,仿佛天使坠落人间一般。你能想象得出来么,某个清晨或午后,有一大群孩子围在梅树下,追逐嬉戏。不知哪里跳出来一个个小淘气,悄悄地用竹竿震落了梅树上的雪花,引得人群一阵阵的尖叫,雪花和着粉梅的花瓣一起坠落,是多美的画面啊!孩子尖叫着、追逐着,孩童时的天真淳朴、与烂漫的雪天是我记忆里永不会逝去的风景。

到如今细算来,自蒙学后离别故乡,已二十余年,早些年也曾在大雪初融的新年正月回去过一次,一样还是熟悉的路,熟悉的风景,却少见到熟悉的人,这让我忽地想起曹丕《与吴质书》里的句子节同时异,物是人非。不免有些伤感。曾经繁华熙攘的闹市如今却冷冷清清,显得有些荒凉,老屋也因为年久失修变得破败不堪。当年的梅树还在,花开得还是一样的好,只是孩子们都已经长大成人了,曾经在树下追逐嬉戏的身影已经再也看不到了。

好在,山还是曾经的山,路仍旧是原来的路,永远都不会改变,不论任何时候回去,都能找到家的方向,因为故乡一直是故乡。

远行琐记


干瘪的土地仍然等不到雨雪的滋润,只有等地下水的灌溉了吧。飞驰的列车,孤独的高压线塔,还有寂寞的村庄,昏暗的天空没有一丝血色,好压抑,好难过,突然,一片清澈的水塘,一群肮脏的绵羊,有了一点点生机。狭窄的土路纵横交错,远处的山脉隐约可见,连绵起伏,一个小县城出现了,凋敝,破败,穿梭的汽车显示它的最后的骄傲。 孤零零的土坟,五颜六色的垃圾堆,干枯的河道,还有一个小土庙,荒废的红砖房,水泥墙面的平房,不好看,但是无比坚固,一个热电厂,一片废水坑,污染的土地,污染的水源,远处的高层楼房,还有在建的钢筋水泥结构,烟囱吐着白烟,黄草匍匐着沟壑,一个牛场,肮脏至极,隔着玻璃就仿佛闻到恶臭。可惜了黑白相间的小牛犊。土地是好地,都被如此做摆坏了,呜呼哀哉!不想去看了,一片无政府状态,令人怀念秦始皇的厉政。总归是坏人作祟,愚人跟风,一片狼藉! 所以我宁肯冒着零下五度的严寒去公园里看腊梅,闻闻它的幽香,也不愿坐在温暖的车厢里看到这满是疮痍的土地,令我恶心。 可是腊梅也似乎没有那么香了,终究是心情不好还是心不在焉,就那样匆匆地来,匆匆地走,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被寒了的心被人世间伤了的心如何振作起来自己开心一回,很难吗?腊梅不语,我不语。 依稀记得在大山里踏雪而行,一棵棵绿颚腊梅吐露着清香,我忘了天,忘了地,忘乎所以,我撒了欢地跳跃,旋转,高声吼叫,回声阵阵,大山含笑,溪水簌簌在冰下流动,哗啦啦,哗啦啦,那时是我与腊梅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我爱你,在心底深情告白。 别伤感,别难过,在你心底我依然散发着清香,别哭泣,别徘徊,你和我初次相见时一样纯真,回忆过去,你我都是甜的香的美的。

忆母亲


20XX年12月26日,我深爱的母亲匆忙驾鹤西去,彻底颠覆了我的整个世界;从此,我们姐妹失去了今生挚爱的亲人,失去了亲爱的母亲!从此,一捧黄土,人天相隔,阴阳两隔诉衷肠。时间渐行渐远,而女儿对母亲想念的痛苦与哀伤丝毫未减,怀念与追思却与日俱增。

提笔写妈妈,未语泪先流,八十天了,妈妈走后的日子是那么漫长,梦里妈妈的只言片语,在醒来后只有泪湿枕巾,妈,再也看不到你慈祥的目光,再也听不到你的声音。

回想儿时,你声声唤儿声,仿佛还在耳边响起,但女儿再也看不到你了,妈,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的痛苦谁知道?女儿的声声呼唤再也听不到你的回应,再也没有你的嘘寒问暖,再也没有你的倚门望儿归,妈,叫我怎能不想你!叫我怎能不念你!女儿生命的三十六载,处处都有你的陪伴,你起早贪黑,辛苦劳作,为女儿创造锦衣玉食,你不舍的吃、不舍的穿,却从未委屈我们,记得小时候你给我蒸鸡蛋羹,我吃不完,不想吃了,你先是呵斥,然后是哄,但我就是不吃要倒掉,你无奈的端起我吃剩的碗,吃完剩下的,妈,回忆以前的种种,眼泪止不住的流,在你的面前,我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迁就、宠爱,在您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甚至在您将要离世时还托付亲戚让他们照顾我,帮我处理您的身后事!

妈,羽翼未丰的我一直在您的保护下成长,不懂人情世故,因为总有你们给我遮风挡雨,没有了你,我的天塌了,地陷了,我整日的哭,不想和人说话,七七载载到你的坟头哭,妈没有你的日子好难!

什么叫生离死别?骨肉至亲分离使我至生难忘,什么叫亲情相依?什么叫血脉相连?当母亲您离去的时候,我终于懂得了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触叫什么?

妈,您安息吧!天堂里没有病痛,想着你离去时的痛苦,消瘦的shenti,我觉得我很自私,但我真的舍不得您!

忆雪


一到冬天我就不自觉地想起了雪。去年下过一场大雪,今年不知会不会下雪。从小到大,我一直以为那些漫天飞舞的雪花是从遥远的极地赶来的,要不就是白雪公主派往人间的fairies。关于雪,有无尽的遐想,也有很多回忆。

很小时,只要老天爷下雪,我们这些小孩会高兴得手舞足蹈,跑到院子中央大喊大叫。那时,整个苍穹被落下的雪花映照得十分锃亮,顺眼望去可以看见远处错落有致的村舍的轮廓;漫天都是翻飞的雪花,有鹅毛那么大,掉在脖颈里冷得让人打颤。有时,我们会傻傻地站在门外看老半天飞舞的雪花,直到妈妈叫我们进屋烤火。

南方的冬天湿气特重,尤其是下雪的时候,天气会变得更湿冷。吃过晚饭,我们便会围在火盆旁边烤火。那时候,农村地区还不太普及电火炉之类的电子设备。我们一般选择在下雪的晚上烧柴火。也就是架一个大火盆,然后挑拣比较粗的木棍放在火盆里点燃,不久后火盆中央便冒起一团熊熊大火。接着,一家人欢欢喜喜地围坐在火盆旁抿着热茶,谈天说地。不是有个成语叫围炉夜话么,大概就是那种情形。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冬季夜晚的围炉夜话的内容,多半是上一辈人在***时期的悲惨经历。我们那时戏称为拣陈年芝麻烂谷子。对于父辈那一代的人而言,他们都喜欢给孩子们讲述自己过去的诸种遭遇,就像《剪刀手爱德华》中年老的Kim给自己的孙女讲述她和剪刀手的爱情故事一样。孩提时代的我们,不一定能理解他们过去所经受的苦难,但是,我们依然充满好奇地坐在旁边倾听父辈们的往事。那时,屋外阴风怒号,漫天鹅毛大雪。等我们回房睡觉时,地面已堆满厚厚的一层雪。

第二天一大早,窗外早已是雪花的世界。放眼望去,宛若一幅巨大的亚麻色地毯覆盖着整个村庄。孩子们起床后,便不顾一切地冲向雪地。其实,雪后的大地才是孩子们的乐园。他们在雪地上尽情地嬉闹,玩起了打雪仗、堆雪人的游戏,怕是早把妈妈的叮嘱抛诸脑后了。等孩子们玩累了,全身早已湿透,连鞋子里都挤满了雪。手和脚也冻得通红,就像熟了的红萝卜。回家后的孩子免不了要遭大人们的打骂。

小时候玩雪是一种乐趣,简单、纯真,不掺杂丝毫杂质。一旦长大成人,我们就只能静静地看别的孩子们在雪地上疯玩,内心不免涌来一丝悲凉。曾经是孩童的大人们,他们长大后就要去过另一种生活。在刻板乏味的成人世界里,他们变得谨小慎微、唯唯诺诺、勾心斗角,不再像儿时那般肆无忌惮;同时也就意味着失掉了一份乐趣,一种只有孩子们才懂的乐趣。

我记得上小学时,特别是在雪后的黄昏,妈妈一定会拉着我的小手慢慢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那时的她是一名小学教师。走在回家路上,她都会询问我当天在学校里的学习情况。年幼的我总是如实地向她汇报,并且每一个字的发音都咬得那么清晰。而现在,妈妈已经老了。每当看到她坐在昏暗的灯光下凝神深思,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回想起那些明亮的过往。那些如雪花般美丽的幸福,轻易地溜过指缝间,早就一去不复返

雨忆


喜欢聆听夜雨,这是我从小到大就有的一种特别的心灵感应。

夜雨最温馨,最动情,最有韵致,其灵新之气,荡涤了纷扬的污秽尘埃,淹没了功名利禄的喧嚣,使躁动不安的都市透出几许安谧。那样的雨夜,临窗而坐,看雨在玻璃上生动流淌,听雨在窗台屋顶上优美叩打,会有一种置身禅宫净土的感觉,你不忍用一丝半点的恶意邪念玷污这大自然的恩赐,也不忍有一时片刻的惰性辜负这夜雨营造的怡静氛围,总想读点什么,写点什么。若不读不写,只静坐看雨听雨,那也是一种享受,一种逸致,你会由那清越的雨声生发种种妙不可言的神思遐想,想笋的破土竹的拔节,想山的葱茏溪的窈窕,想成熟的豆棵在五月温柔的阳光下叭叭炸荚,想扬起的谷粒在绚丽的夕阳斜照中沙沙地你会愉悦不已,兴奋不已,不知不觉地忘了窗外灯红酒绿的诱惑,寸利得失的纷争,而陶醉其间,思绪安然,这便是听雨之乐。

独爱听雨,和风吹柳绿,细雨点花红的烟雨轻浥,给喧器都市、闲逸村野平添一份迷蒙婉约的柔美。抑或春潮带雨晚来急的纷纷扬扬,像一支雄伟的交响乐演绎出天地的声势。雨,在我心中,不仅仅渲染一种豪放或潇逸的景致,更浓墨着一掬深深的感恩情怀。

小时我在偏僻的乡村上小学,由于父亲在离家很远的铁路上工作,家里留下瘦小的母亲要每天面对繁忙的农活,总心有余而力不足,照顾不了我们几个正上学的子女;所以在下雨天,脚穿破胶鞋的我常常要一个人一步步艰难地走过一段通往校园的泥泞小路。有时因下雨路面实在太滑,人小力不从心的我常不小心摔倒,弄得一身泥水,没法到校上课,为此我曾悄悄哭过几次。

后来,母亲知道了这事,一遇下雨天,就早早地起床把家里收拾好后,把她那双脚底已磨平的破旧雨靴栓上自己搓的草绳,然后背起我一步步艰难挣扎泥泞小道上。那时因经济落后,许多人家都还没有用上雨伞,母亲就戴着破旧的斗笠,我则披着一块装化肥用的塑料胶袋顶在头上。当看着密密的细雨水慢慢从破斗笠里流下来,淋湿了母亲的后背,听着那滴滴嗒嗒响在耳边的雨声,我的心里涌起了一阵莫名的难过滋味。有人说雨是温柔的、浪漫的、惬意的,可在那艰难的岁月里,听见细雨那似泣似哭,我心里多么希望雨能再小些,雨声能在小些啊!因为淋雨母亲常所患了感冒,让我心里十分内疚。有几次雨天我为了不连累母亲,悄悄自己一人先走,母亲知道了追上我却不用分说,就一把往我把背上送,那时我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一起滚落在母亲背上。到了学校,身已经湿透母亲将我紧紧拥住说:小伟,跟妈妈一起学会坚强,日子总会好起来! 就那样母亲风雨兼程地在雨天送了我一个学期,直到她后来含泪忍心卖掉了一只下蛋的老母鸡,给我买了一双长颈的新雨靴,我才总算自己独立过了泥泞路。

如今每次下雨,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段难忘的往事来。

品味夜雨,也就是品味生活,品味人生。如果你的心胸清纯如雨,那么你的思想之翼便能从雨声中升华到一种更高的境界。年少时我们曾课本上读过到过这样的经典句子,经年不忘: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那种由雨声引发的所思所想,或敬可佩,可歌可颂,我虽不能为之,心向往之。

感谢雨天,让我珍爱生活,感悟博大的母爱。感谢母亲,教我在阴霾的日子里,用一种宽阔的胸怀,去获得幸福的生机。

忆乡情


一片落叶,是一缕乡情,把记忆归根在故土里化为永恒。

乡村老家,是一幅水墨画,淡雅而隽永,洗尽铅华呈素姿。

题记

在农村生活过的人,是幸福的。无需挂画,窗外便是一幅最美的写生。不用养鸟,每天皆有鸟语盈耳。就连野花芳草的气息也能悄悄飘满屋子的每个角落。

老家的房子,虽建得粗糙,却开阔明亮。正大门一向敞开着的,随时有着熟悉的乡音,可以随意互串门,嬉笑打闹。不像大城市里的房子,乱蹦乱跳,必然遭来一番投诉。一扇扇冰冷的铁门后面是一张张陌生的脸,周围的人有着四面八方的语言,是陌生。

前几日和老总一起吃饭,席间还聊了些许童年在农村的趣事。如他的话所说:我们这代人,还能对老家有份浓浓的乡情,而下一代人慢慢都变成了城里人,已然没有了老家的概念。小时候,相约小伙伴,抓泥鳅,捏泥巴;再长大些,便下田插秧,打下手,对田间农作习以为常再熟悉不过,而今的孩子只当一种新奇。

再后来,水稻改成了茶园,茶叶开始兴起,便见证了一段小小的繁华而这些难能可贵的就是有同一批村里人共同成长着,经年之后,回到老家都还能有相同或相近话题拉进情感,那是一份无法说得出的亲切。

乡村的早晨,是被雄鸡啼醒的,接着便是房屋上空袅袅炊烟开始飘起。哪家的猴孩子,要是跑远去玩耍,吃饭的时间,便是家人扯开了嗓子到处喊到处找人。餐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一天就开始了;到了晚上,则是早早地睡去。良好的作息习惯,日以继夜的循环着。

老家,没有灯红酒绿的生活可以享受,也没有热情似火的时尚可以追随,甚至连买个东西都不方便。没有教育及医疗设施的完善,这也是造就近年来大部分人为了孩子,慢慢辗转留在了城里的原因。于是,原本宁静的小山村,越发的清幽。

而过年,是每家每户最狂欢的日子。回家,是一个最温暖的词汇了,这个修生养息的地方,城里谋生的人,都趁着这个假日的空档回家陪父母过节,于是村子渐渐热闹起来,家杀鸡、西家宰鸭、南家做年糕、北家贴对联,忙的不亦乐乎,村子里到处洋溢着过年的喜悦,年味儿十足。

我喜欢这样的一种情感,极深的归属感,素净的生活。走在村落,内心总是祥和安稳,可以不慌不忙的和邻里拉拉家常,可以坐下来暖暖地喝一杯山泉水泡的铁观音。停下忙碌的脚步回家看看,家还是那个家,质朴而依然满眼翠绿,那是一份笃定的回归感。

乡情浓浓,牵引着每一个游子的心。

乡音悦耳,伴着和风永不老去!

忆川


偶然走过一条街,不觉得放慢了脚步,抬头向街中心望去,心中不免酸酸涩涩,这里曾留下过我多少身影,在年轻的时候。

二十年的时光匆匆而逝,恍然间像是一场梦。

在离开这条街的那一天,我没有想过有一天还会立在这个街角感叹。

那时候的街上没有今天这样繁华,也没有今天这样热闹,但我还是怀念原来的样子,

因为这里曾住着我的青春,我的爱恋。

初恋,令每一个人难以忘却,无论你是谁,无论他是谁,都会彼此深深记得。

因为最初的恋爱,充满最真的情感。

我是那条街上的过客,骑着单车匆匆而过,因为不小心摔倒,结识了与我同龄男孩,他扶起我,也扶起我的单车。

相遇总是在不经意间,我一直感激男孩的出现,因为他像个哥哥,处处关心我照顾我,使我的单车不在孤单,并驾齐驱的感觉真好!

他的家住在街中心,于是,我们常常在这条街上游走,漫不经心的走过,笑着,闹着,而时间偏偏就在漫不经心的过程里流逝了。

街上留下的身影手牵手,街上留下的脚步一串串,街上留下的歌声一片片,嘹亮着我们不羁的青春岁月。

不知不觉,光阴几载。初恋的青果在狂风中坠落,我茫然不知所错。

那一天我哭着走过那条街,回头过时,街上一个人也没有。

男孩随父母去了外地生活,我们被迫分手。因为地域遥远,大家都觉得分手是最好的结果,而这场恋情里,哭的人是我,流泪的是他。

此后,每每路过那条街口,我经常往里面遥望,因为留恋,我爱上这条街的一切,哪怕是几棵树,几盏街灯。

几年后我也离开家乡东北,去了南方生活。

期间很少回去,也不知断了联系的他,是否也回过家乡,是否也会想起我。

转眼间我们都长大了,当我自认为成长到女孩最美年华的时候,才发现,初恋时的自己不过是一只丑小鸭。

后来,相信我们都会再次经历爱情,可是当度过人生的萌芽期,带给我的不是欣喜,而是失落。也许我是个念旧的人。

这么多年了,我还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听你曾经爱听的歌,还是喜欢一个人骑着单车,尽管天涯路漫漫,还是喜欢想你。

当成长不经意,当想念越来越清晰,心里早已模糊的你的容颜依旧完美,并在每一个无眠的夜里一次次冲撞着记忆。

我从没想过会再次见到你,也没有那种奢望的想法,可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再次与你不期而遇。

海南的某一个海边,你从我对面走来,与我擦肩而过,你浑然不知。

我惊愕的回过头去,想大声呼喊你的名字,可是我在瞬间沉默了。

那个海边,我一直看着你一点点走出我的视线。

直到太阳西沉,我还呆呆的站在那里,我的声音哑言,我没有呼喊的勇气。

你的身影高大,你的背影依然,你的样子是我多少个梦里的追逐。

而今天我像多年前的某一天一样,再次丢掉了你。

海边的你孤单的行迹,看上去不像一个游客,更像一个居住者。

那几年我一直住在海南,偌大的海南岛,我只遇到你一次。

也许是上天同情我,知道这么多年还依依不舍的想你,

于是让我遇到你,哪怕只有一次的遇见,在我心里已经满足了。

两年前,回到故乡东北,长久的漂泊异乡使我想念起家乡的雪,于是在冬天的时候,我选择了回来。

一次偶然我路过了你曾住过的那条街,我在街口驻足片刻,却深深的回想起过往的一切。

可惜,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很怀念那样一段日子,青春,往昔,及所有。

忆,华年


不老的是华年,飘然的是枫纷,再动人的美丽,也不再是绝响,映入眼帘的这秋景,真的期许无数,却着实美得让人揪心。

也许是我太笨了,整整十二个年头,以为一切只是情终情始。然而,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爱的时候,你应该明白,不会有过往和未来。在这个薄情寡义的年代,有的永远只是利益。也许,就是这冬季的天高穹冷,才会真实的让我意识到什么叫做真实。

华年,仿佛也是种交易;不在真实的时光里,却在真实的时光里,要的只是游走。移动身影忆,华年。

其实最大的骗局,就是这人生本身,仿佛谢了的花朵,还留恋盛开的姿容。然而,早已凋零,留下的只是遗忘本身。我们是不老的车轮,为的是来世的爱恋。忆纷纷,飘然然;枫落落,华年年。不老的是华年,飘然的是枫纷,再动人的美丽,也不再是绝响,映入眼帘的这秋景,真的期许无数,却着实美得让人揪心。

又是要放生的一个秋天,这是冬季到来,最后一次放生了,也是这乙未年的最后一次。放飞心情,原来就如放小鱼回归大河里一样,瞬间豁然开朗。然后深深地吸口气,明白了生命的可贵,而后自由欢快的游走,回到自己的生命里程中

日子是如流水的,走到这三十六岁的当口,真不知道,要的是什么,得到了什么。有位曾经的朋友,也许一语道谛说了出来,你要的不就是钱么。原来,这么多年过来,我没曾收获我想要的情感,相反的在旁人眼里,我收获的只是财富。有时候,人们客观的会说出心里话,情感就是财富,财富也是情感。然而,更多狭隘的人,说的会很难听,他们会说,你只是一个普通人,你收获的只是钱财而不曾收获感情。对这两种说法,我深有体会,人生不过就是纠结着情感而后财富的,然而没有那么丁点赤子之心是不会有后文的,也就是说,没有情感是一无所有的。而这刻的我,无法言语,满脑子的回忆,少年华年的匆匆、人生轨迹的曲折,真的让此时的我喘不过气来。忍痛割舍这人生的华年,得来的不过是过眼云烟的财富和无可为名的情感。

忆,不知所措;华年,依旧如昨

忆外公


好久好久以前我就打算写一篇怀念外公的文章。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一直拖到了现在。我要是再不写完,恐怕连仅存的记忆都会慢慢地消失。于是,我决定写完这篇文章。我想,自己只能以这样的方式来纪念亲爱的外公了。

每当听到亲朋好友说起自己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还在人世时,我都充满着羡慕之情。我知道,他们至少还有至亲的老人可以孝敬,而我自己都没有那样的机会了。我未出世之前,爷爷就已去世;我一岁那年,奶奶也得病去世了。外婆去世时,我大概才两三岁,没什么印象。唯独有些印象的就只剩下外公了。

在我的记忆里,外公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在他身体还比较硬朗的时候,他隔三差五就会来我家。那时,我和弟弟最高兴的事之一就是隔老远便看见外公颤微微地朝家门口走来。我们先是跑过去告诉正在干活的妈妈,然后再跑出大门口扶着外公慢慢地走进来。我和弟弟感到高兴是有原因的,因为外公每次来都会买些零食给我和弟弟吃。那时侯,家里比较穷,没什么吃的,况且小孩子嘴也馋得慌。

但我和弟弟从不去别人家撒娇骗吃骗喝。因为你是小孩子,你撒娇问别人要东西吃,别人不会怪你什么。原因仅在于你是个小孩。但妈妈从不允许我和弟弟那样做,如果我们那样做了,肯定会挨揍,而况我们也不敢那样。但是,我和弟弟知道外公每次来会买零食给我俩。这是我们感到高兴的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原因是家里来了客人就会有好菜上桌。似乎我和弟弟小时候感到高兴都跟吃有关。然而,外公对我们的关爱才是让我毕生难忘的真正原因。

四岁那年,我们家才建好楼房。之前,是在一栋摇摇欲坠的土砖房里住了四年。后来看到房子都快垮了,才不得不勒紧裤腰带建起一幢二层楼房。现在想来还真是不易啊!搬进楼房后,外公也和以前一样时常过来小住一段时间。那时,每逢雨水多的夏季,我们这都会遭遇洪水,最严重的一次是淹到了堂屋门口。朝院子外看都是一片水的平原。洪水稍退一点,我和弟弟就会跑出去耍水。

那个时候,外公来了,会搬一把太师椅坐在堂屋门前,安静地看护着在院子附近耍水的我们。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从来都没叫过我们回去,只是静静地注视着我们在水中嬉闹。或许,那个时刻,他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也许,在感叹年华早就稍纵即逝。我和弟弟也从没跑过去打扰他,让他一个人安静地躺着,同时两眼望向院子外围的景色。我猜,那眼神怕是相当深邃,早已将生命的预言看穿。

而今唯一不让我们遗憾的是,在外公最后的那段时光里,我们都陪在了他的身边。我记得某天晚上他突然说肚子不舒服,妈妈一听觉得苗头不对,赶忙通知舅舅们当晚就接他回老家。没过多久,外公就去世了。我还记得,送葬那天,妈妈给我穿件小白布麻衣,叫我磕头,我却死活不肯。现在想来,也许是我那时还小的缘故;要不就是我不愿承认外公已离我们而去的事实。外公的坟地就安置在离舅舅家不远的一块山坡上,那里是一片茂密的山林。每当夕阳西下时,我们都会看见一群白鹭从外面飞进那片山林

这就是我印象中与外公有关的故事。这也只是一小部分故事,我所经历过的故事,更是我拼命都想要留住的些许记忆。有时,我会不自觉地回想起埋葬外公的那片山地,那是一块地势相对较高的山坡。外公长眠在那就可以时常俯瞰那片曾经生活过的土地那片土地无声,并且承载着太多辛酸的记忆。但愿他在天国过得幸福!

忆梅


昨夜的一场大雨,打落了一树的梅瓣,特意找了雨后赏梅,别是一番意境。雨后的红梅更显娇媚,惹人怜爱。花瓣透着晶莹的雨珠折射出绝世的美与温柔,在我记忆的回廊中晕起片片涟漪。

那年,也是这样氤氲的季节,也是这样多情的红梅。我们在这里唱歌起舞,相约以后即使不能到同一个地方,也要一直联系,心也要在一起。可是,时间总是会冲淡一切,当初青春懵懂的约定,现在变成了一个笑话。

我们四个是6年的好朋友了,以为可以一直这么快乐地一起,一起爬山,一起看海,一起吵吵闹闹守住我们的小幸福。直到我们考入了不同的大学,四个人,四个陌生的城市,四个迷茫的世界,渐渐地,从开始的无奈,忧伤到现在的安然,习惯。友情在一片片凋零,粉色的玫瑰城堡已经开始褪色,我们开始守不住当初的约定,离开白色的象牙塔各自奔向自己的世界。后来在QQ上视频,后来发短信问候,后来只剩在路上偶遇时陌生人般的点头,然后擦肩而过。

青春似糖,甜到忧伤。

也许我们早就已经料到了结局,只是谁都不愿意去面对,以为这样的日子还早,却不道时间如沙子一般早已从我们指缝中溜走,是我们自己抱着粉色的梦不愿醒来。

我忘不了那一天,我们坐在KTV,四个人,一个大包厢,疯狂地唱歌,疯狂地笑,然后默契地不说话,默契地沉默,然后泪水一滴,两滴,三滴掉下来

我抬头看着那一朵开的最美的梅花,花瓣上的泪珠被风吹得一颤一颤的,终于不甘愿地从花瓣上滑落,渗入泥土我的目光穿越过那朵仍然娇艳的红梅,染上一层薄雾。

也许,这样也好,我们在最美丽的时刻分离,至少,各自心中定格下来的是最美好的点点滴滴,再也不应该有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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