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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上的脚印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雪上的脚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不知道在学校度过了多少个冬天,经历过几场雪。看着早早就下的雪,才想起自己已经离家了几个月,也就格外的想家,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呢?这场雪下的快,消失的更快,但心中的愁绪只会增加,不会消失。

看着雪上遗留的脚印,我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一年。那是一个白雪皑皑寂静而寒冷的早上,不懂大人为什么不睡觉要清理衣服呢?直到你要走的时候,才知道你要出去打工,看着你走出大门,我舍不得你走,就跑了过去,紧紧抱住你大腿不让你走,眼泪止不住的流淌,你蹲下抱着我,摸着头说:明年下雪的时候,我就会回来,并带好吃的给我,不知道明年是多久,我只想到吃的,听到这些顿时就开心起来。你把我的脸擦干净,摸了摸我的头,把我送到爸爸的面前,便转过身向外走去,我的目光也一直跟着你,在快要转角时,你对我挥了挥手,就消失在我的视野里,看着地上只留下你的一排脚印,是那样的刺眼。

第二天,我早早就起来了;在家里逛了一、二圈,没有发现你的身影,父亲问我:找什么呢,我回答说:找妈妈,她去哪里了,他跟我说:明年的今天,你妈妈就会回来,我低沉地哦了一声。跑到了门口,望向远方,想着你会不会马上就回来了,可是等了好久,也没有看见人,而且地上的脚印也不见了,地上还是白雪皑皑的一层,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父亲在中途叫我吃饭,都没听到,直到他拉了一下我才反应过来,我独自看着远方站了一个上午。

冬去春又来,春去秋又来。平时看着别人的妈妈来学校接自己的孩子,然而,我只能默默地看着,再一个人孤独地走回去。到晚上,在被子里偷偷地哭,想着你什么时候回,为什么你不能来接我?我想只要等到下雪的时候,也许你就会回来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也习惯站在门口站着,面对远方一看就是几个小时,然而我一直没有等到下雪,所以也没有等到你回来。那天我还是像往常一样起来就看向外面看有没有下雪?但除了失望还是失望,就出来看着又回去,太阳慢慢的坠落,心也跟沉入海底,突然远方发现一个人影,我就一直看着,慢慢得就能听见你在叫我的名字,我终于等着你回了。泪水想止都止不住,我就想做了亏心事一样跑到了两楼,不知道怎么面对你,说什么好还是做什么好呢?内心十分矛盾,看着楼下你们抱在一起,我也笑了起来,你拿了一些吃的上来哄我,一下子就把我收买,便消除了我们之间的所有隔阂,在交流的时候,我一直抱着你,害怕下一秒你就不见了,你也紧紧地抱着我,我们有说有笑的。

过了几天,我又要接受你离开的事实,下一次你回来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或许是下一个下雪的季节,又或许是过年的时候,这一切似乎都已经成了习惯,离开,再次相见,当我每次默默注视你离开的背影时,心中默默地为你祝福,雪上留下的脚印依旧还是那样耀眼,这就是我对你不舍和牵挂的见证,每一个脚印都烙在我的心上,成为我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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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难的修行:脚印


她和丈夫由医院回来,一直躲在房间里不出来,以泪洗面,不管丈夫如何安慰和劝说她都不听,水米不进。

她很清楚自己从此再也没有做母亲的资格和义务。做为女人可以选择不结婚,但结了婚必需选择做一回母亲,这样才是真正的做女人。只有做了母亲的女人才有资格说自己伟大,因为,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就是母爱。

这是她第三次流产,也是她最后一次流产,医生告诉她,她将与做母亲和孩子无缘。也就是她在也不可能怀孕了。

从第一次不小心流产,到第二次,在到这最后一次,她后悔莫及,恨死了自己,但现实是残酷的,她再次美梦破灭。

她第三次怀孕后即惊喜又害怕,早早地请了产假,待在家里,在门不出,二门不迈,小心翼翼地在家里安胎。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她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么小心,却到头来还是发生了意外,只因为自己早上在床上伸了个懒腰,打了个不大不小的哈欠,也就是这个不大不小的哈欠,自己肚子又像上二次一样疼了一下,使她头皮一麻,感到不妙,便让丈夫送她去医院检查,可是不幸还是发生了。

这也许就是命吧,她一个人在房间里想了很多。

第二天,她不顾丈夫和亲人的反对,上班了。她在工作这更加卖力,什么事都抢着做,不怕脏累。她也更爱她的丈夫,她知道自己这辈子缺失了一个给丈夫做父亲的机会和骄傲,因为做为男人最骄傲的事是自己拥有做父亲的义务和责任,因为父爱如山。一样伟大。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又是一个春天,她的公司举行春游,她本不想去,但为了开心,她也去了,遗憾的是她只有和二个姐妹没有带家庭去,公司允许家庭成员去。她丈夫没有时间,还是别的家庭都带着孩子,所以她丈夫没和她一起去。哪两个姐妹没有带家庭去是因为她们没有家庭。所有有家庭的同事都带着一家的幸福旅游。

普陀山风景秀丽宜人,游人不绝。善男信女,烧香拜佛,十分虔诚。

同事都买了香在菩萨面前十分虔诚地祈祷。好姐妹也让她买支香在观音面前求个平安,许个心愿。万一菩萨显灵,她又怀上了呢?话听着甜美,却又心酸。

她买了香十分虔诚地跪拜在观音像前不知求什么,身边有家庭的人带着呀呀学语和吐字不清的孩子在求着各自的心愿。她心中悲戚,跪在哪里好久。心想如果菩萨真的显灵就让她真正的做一回母亲,哪怕是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她也幸福。

她在默默地祈祷,由于时间太长,被同事叫醒,她睁开眼见面前湿了一片,便在人们疑惑的目光中插上虔诚的香。

中午她独自一人吃了顿斋饭,她吃的很香,因为她从未吃过这样的斋饭。只偶尔听别人说一下。只能感同心受。今天一吃,觉得是世界上最好的饭了,仿佛是母亲煮的一样美味。

下午,在下山的路上,她碰到一对年轻的夫妻抱着不满周岁的孩子,十分可爱。她争得夫妻二人的同意,替她们一直抱到山下,美美的十分感激对方。

晚上,她做了一个美丽的梦,梦到了一片莲花开了,在一朵莲花上下山抱着的小孩在向她招手喊妈妈。

第二天,她幸福地醒来,精神十分愉快,十分开心,回想晚上的梦太幸福了,这是她有生一来做的最开心最幸福的梦。她感觉时间与空气同样幸福。

不知什么原因,自打拜了观音后,她整个人都十分幸福,而且每当想起哪个美梦,更是甜美的不得了,她想,也许是菩萨真的显灵圆了她一个做母亲的心愿。

日子一天天过的真快,一转眼她在幸福的梦里度过了几个月。

这天清晨,她照常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摸着自己日渐肥胖的肚子,幸福地回忆着哪个美梦,她有时也觉得肚子会时不时的疼一下,但她不在乎了,因为这是常事。猛然她摸到一个硬东西,她心一惊,她不敢想了,肚子这个硬东西是,

她大哭起来,丈夫从厨房听到哭声跑了进来,十分惊慌地询问她,她让丈夫摸着自己肚子里的小疙瘩,丈夫开心地说怕是小宝宝。她气地不理会丈夫,反正这种天方夜谭的话她听的好多了。

丈夫吃过早饭要带她去医院,她不让,就自己去检查一下。丈夫则无所事事地哼着小曲上班去了。

她到医院一检查,当医生告诉她都怀孕三个多月了,她真想给医生一千个嘴巴,让她胡说八道,自己什么情况自己一清二楚。后来她转念一想,想必是自己得了什么绝症,丈夫事先给医院沟通好了,隐瞒实情,可能自己所剩时间不多了,才这样联合起来让她开心地度过自己最后的一点时间。想到这,她躲在一个角落椅子上默默地流着泪。

上帝为什么偏偏爱和受伤的人过不去呢。

丈夫的出现并没有给她带来些许的安慰,倒是丈夫拿着检验单找了好些医生确诊,都说是怀孕了。后来她也安下心来,知道是丈夫早已安排好的,找在多的医生看也是一样,可能化验单都是假的,看样自己真的所剩时日不多了,听天由命吧。

但是她是幸福的,因为她拥有哪个美梦是幸福的美梦。

她去上班时,同事对她更好,抢着不让她做事,关心她,她心里清楚,这一切都是丈夫安排好的,好让她开开心心地度过这美好的一生。

她放弃了所有的想法,自己肚子没什么反应,只是一天比一天大了,又不疼。

她不怪自己的丈夫,什么人都不怪,怪自己没有福份在人间生活。唯一让她开心和幸福的事,是她拥有了曾经美丽的梦。

日子过的真快,她也知道自己大限的日子快到了,因为她感到自己肚子里的肿瘤疙瘩越来越大了,还到处乱跑,而且身体一天比一天沉,腰酸背痛。倒是开心的是她丈夫,每天都哼着小曲出进,没有一点为她悲伤的样子,由他开心就好。

这天早上,她被肚子胀的醒来,一摸下,吓得一身汗,肚子比头天晚上更大了,鼓鼓的像要炸了。

她用手摸着那疙瘩,要顶破肚皮一样,她知道自己就这二天的时间了,她大哭起来。

丈夫被她哭声惊醒,当他看着她鼓起的肚子时幸福地大叫着,脚印。小脚印。在她肚皮上印着个小小的可爱的脚印,很清晰,说着下床拿出手机咔咔拍了几张照片给她看,她看了没有太多的笑容,她不怪丈夫,她知道自己可就这几个时辰了。

是丈夫让她最后一刻更加开心幸福,因为现在网上多清楚多美妙的东西都有,她不怪他,这谎言是最美丽的。

丈夫急了,忙将她扶坐着,拿了个镜子照着她肚子让她看,她仍不相信,但还是偷偷瞄了一下,她惊了,是自己的肚子有个小小而清晰的脚印,在蠕动,慢慢腾腾地蠕动着。

她看着自己肚里蠕动的小脚印,哭了,开心的哭了。

这回她真正相信自己真的怀孕了,而不是,她不去想了。她把照片发在朋友圈里,当然,杂七乱八的神回复都有,但她开心,幸福。

更开心的是她丈夫,有时半夜三更都要看上几眼,摸上几下。而这个可爱的小脚印踩遍了她肚子里所有能到的地方,仿佛里面是个游乐场一样。俗话说: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她提前半月就住进产房,她不想在有闪失。

她终于圆了自己做母亲的梦,可以奉献母爱。

她进了产房好久了,孩子还是不愿意出来。她不急,因为要做母亲了。

后来,医生说为了孩子的安全,怕出意外,因为在肚里太长时间,要剖腹产,问她同不同意,这一此剖腹产可能再也不会也不可能怀孕了。

她同意,只要孩子能平安顺利出生不怕,挨上一刀又算得了什么,跟母爱比起太渺小了。

然而,在医生在准备给她手术时发现,她有很大的危险,有可能性命不保,最后只能说大人和孩子只能保证一个平安。

她听了,笑了,说保孩子,这个世界我来过,我不后悔,我要让孩子也来这世界一趟,告诉她这世界多么美好,她的妈妈曾经来过。

可是她丈夫却决然要保大人,她哭着骂他不是人,哭着骂他。

她丈夫在承担书上写下保大人三个字后说:这个命我认了。

手术室门开了,医生出来告诉丈夫孩子很健康。祝贺丈夫。

丈夫忙问妻子呢?医生说他们尽力了,无力回天。

丈夫哭着责问医生,自己是怎么签名的。

医生递给丈夫的签名单:上面:保大人:三个字被划去:

写着:亲爱的老公,我爱你,爱这个家,爱这个世界,有你的日子真幸福,当你听到孩子平安时,我走了,别为我难过。我幸福。别怪我的自私。我只想真真正正地做一回母亲,献一回母爱。因为它伟大,我做到了。

妻子。

雪地里走过两行深沉的脚印


我的记忆里,零八年的那几场大雪还是很大的。那一年,鄙人还是一名五年级学生。记忆犹新的是,经历一夜风雪,我踉跄地走在上学的路上。天很黑,路结冰极滑,风胡乱吹进嘴入胃,脸如刀割时隔八年,我与那个孩子已判若两人。

阜阳的冬天还是冷的紧。初中三年,我的小手指一到冬天必肿,稍不留神被什么锐物刮到就是一小块皮被蹭掉。最严重的一次,手上出了一个一块钱大小的伤口,鲜红的极吓人,二姐看了之后不免难过,拿盐水为我清理伤口。当然这不是最难过的时候,最难过的当属开春,手一发热就奇痒难忍!想着就后怕。

究其原因,还是大冬天不得不骑自行车的缘故。学校其实蛮远的,至少对那个年纪的我来说。

尤其雪天,路太滑不能骑车,我只能提前半个小时出发,走路去上学。走在冰路上,静谧的雪国一望无边,纯白的厚厚的雪被我走出两行深沉的脚印,你说唯美吧,倒也不尽然。路灯引我奔向远方,远方灯光微弱,天渐白微晕,颇有几番风韵。风还是割脸一般,雪停后空气比往常新鲜。我注视着屋顶上的雪,高出地面的同伴好不和谐。雪国里,思维放松的紧。

事实是,这是我多年习惯。现在依然如此。半年前,我在乡下兼职。从我家门口坐车,要赶五十分钟的路。八点之前赶到,为保万无一失,赶六点四十的车最佳。

于是,一个个六点开始的日子里,我没睡过一天懒觉。六块钱的早餐,买过月票的三块一次的早班车,是我那段时间刻意重复的事。

大一半年,我早已不习惯早起。思维放松的紧,脱离风躲上车就像躲进被窝一般的满足。一般我都是双手插袖,继续补觉。唯一的特例,就是雪国的早晨。我去的地方是农村,那景色真的太壮观。一望无垠的农田,附上厚厚的雪,天灰灰然,落光叶的树活像尽职卫士,乡间小路刚被走过几行深沉的脚印,不一会雪再次覆盖,又是白色的了。沟边的枯草是白的,里面的水未结冰,混上雪已非冰而是两者的混合模样,粘稠度颇高。挡风玻璃上不一会模糊,呼出的热气一瞬即消。我在窗上画着儿时的记忆,思绪混乱。

耳机的另一端是《遥远的她》,南国未曾落雪,此刻艳阳高照吗?这一年,广州落雪,人称罕见。

说到底,我非处北国。最不过瘾的是,中午太阳照耀,雪即化,只有阴凉处残存曾下过雪的证据,好不痛快。还有,下雪毕竟没有化雪冷,神经瞬间紧绷。

如果是下雪的天,作为领导的表哥总是让我提前回家。我在邮政负责刷粮食补贴的存折,打印文件等等。还是不轻松的,一天到晚被人围着问这问那。对于一些中年妇女还有一些老头老太太,你稍不得其意,是会挨骂的,而且相当难听。但以上现象毕竟是少数,多数人还是在这样寒冷中让我暖的不行。有些老人不会写字,我就帮他们代写。写成之后,他们会不停的说谢谢,还有递烟给我的,客气礼貌是无法形容他们的行为的。在邮政的日子,还认识几个退休的老干部,其中不乏党委书记一类的干部,与他们交谈,如同自家长辈一般,亲切的紧。一对老夫妻取完钱,相互搀扶走在路上,我不经意间看到,眼睛立刻湿润了,我是一个感性的人吧!傻傻的望着,直到人都走远,只留四行深沉的脚印。

奶奶要是还活着,估计也是这般步履蹒跚吧?

谁曾想过,一个年且十六的孩子如何挺过最亲最亲的奶奶去世后的那段时间?

是坚冰寒冬里唯一的热泪;是洁白的落雪一瞬间融化;是融化的心上的血流过绽开的伤口!是两行血红的深沉的脚印!是痛啊!是切肤滴血的痛啊!

一个清晨,照例坐上车。昏昏噩噩的等待终点。嘭的一声,全车都震惊了。对,发生车祸了!索性是小车撞上我们大巴车,正中我的左后方,现在想起,心有余悸呵。这该是一个不好的兆头,我现在想想,这样说到。

去年年前二十七,回到家,没有人,屋里黑黑的。爸爸打电话,说我姥爷摔倒了要去住院。隐约中便有不祥。

后来的后来,再有人通知我,姥爷是突发脑溢血正月初一,姥爷还是走了。

记得最后一次见他,还是我考上大学的那个暑假。他让我存了他的号码,还给我的几百块钱,我坚持不要,于心不忍。告别时的不经意的一瞥,叫做永别。

年后还有雪,但再没那么大。我一个人落寞的走过无人走过的雪路,想象中还是错过了,还是错过了。一直走,不回头,身后就只剩两行深沉的脚印。

我期待爱情与阳光,一切似乎并不刚刚好。

今年暑假,去颍上县带辅导班,工作还行。但是,一个人在外,难免会有些不舒服的地方。住的地方没有空调,好多夜晚燥热难耐,只能拿着席子睡在教室的地上。吃饭花钱时,也比以往更扣门,大热天,一身汗的坐在街边吃着饭。最热的时候,常常头发热,后背湿透。一个人在外的难处,只能一个人忍着,就算是委屈,打碎牙,也要笑着咽下去,才是识趣。也许,猛然醒来,发现只能依靠自己时,才是最孤独的。现在是这样,高考前夜循环播放《英雄的黎明》更是这样悲壮。

你有酒吗?

我有故事。

明知道无奈结局还去努力的人才是无畏的。而强大的,恰巧不是无畏,而是有畏。正因畏惧,而勇敢战胜畏惧的人才是最强大的。仿佛看到了一支残兵败将不得不与敌方精锐决战时。每个人都曾畏惧,可绝无退缩。没有时间考虑,每一个死亡的瞬间!直到同伴一个个血肉模糊,直到自己也身首异处。真正战胜自己难啊!

曾经的许多年,我自认是一个人走过,而且相当悲壮与坚毅。直到渐渐成长,知道了我拥有什么,以及我需要什么,于是心上的窗子被打开,豁然开朗!现下想,那时的叛逆与青涩无可厚非。与现在的成长比起,我都走的那么坦然、淡定。一如许多年前,我那双冻僵的脚挪步雪地,留下两行深沉的脚印。而这一切,正是我最美的年纪的最好的见证。

一路走下去,时间过的真快。我最好的年纪,所剩无几,但又似乎才刚刚开始。是年少无知,走过冰面?是无法回头,用冻烂的手指轻写去?是阴阳隔绝,人间黄泉不复见的怅然、无辜与悔恨?是烈阳炎炎,每一颗滴入泥土的汗水泪珠瞬间蒸发,无从启及?是我所欠的那些人,是一抔抔黄土养育身躯,滋润灵魂?是一次次呜咽,是一次次热血沸腾,不屈里咽下碎了的牙齿?

我讲过,我期待阳光。但这这并不妨碍我等待久违的白雪。十月就快过去,我的世界叶落分分,我的生命旺盛奔放。第一场雪,认真的雪,我将得到我需要的一切。让严寒侵袭我身体更加强烈,我将赠雪国两行深沉的脚印!

请容许我一步一脚印


莆院跑步回宿舍途中,惊现老同学(据我所知,他一直都在四川,在莆田遇上,我只能用惊现这词)。

我足足盯了他30秒,才问了句:你怎么在莆田?

刚回来呢。今天第一天来,就撞上你了。你呢?过来看帅哥呀。

没呢,跑步。

不敢说之前的他白胖胖吧,但也不至于现在这般黑黝黝,还骨瘦如柴。架着一副黑框大眼镜,手上拎一购物袋。对着往来的学生们狂塞传单!不知是真的很忙还是同学情谊太淡,只说了句:做兼职呢!

我很识趣地留了句客套话:改天老同学都约出来聚聚!

其实我想说,传单不是这么发的,不是塞人手里就得了。至少也要跟人攀谈几句,好引起人好奇心。(我不是说大话,我是经验之谈。干过这活。)

某男,高中同学,大学学的是计算机,典型IT男,与人合作开过公司,某产品的莆田总代理。算是小有成就吧!

才华撑不起野心时,能够放下面子,脚踏实地地讨生活,也是强者。

我们都有梦想,也许遥不可及,也许痴心妄想。梦想在心里,生活在眼前。眼前的苟且,我们脚踏实地地过;诗和远方,同样放在心上,不曾停止前进的脚步就是赢家!

熟识我的人都会夸我,厨艺不错。鲜为人知,我在外贸公司做过阿姨的(买菜煮饭搞卫生的那种阿姨),当时的我二十四五岁吧。本身在XX局上班(嘿嘿,啃皇粮的那种),阿姨是兼职(负责午晚餐)。

一有时间泡电脑,查找菜谱。有一个笔记本,专门记录每道菜所需的配料材料制作步骤。好厨艺就是那时练出来的!

我想有一家小店,维持经营就好。下班后,时不时约三五好友,谈人生谈文学谈美食,偶尔也家长里短八八卦。

太知道自己啥屌样,努力一点点变好,不坑爹不坑娘的。使劲坑自己。

没有才华,有一点小小的野心,装不了逼。请容许我一步一脚印!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60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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