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天下。
题记
冰心说,爱在左,情在右,一路播种,一路撒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鲜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疼通,有泪可落,却不是悲凉。是呀,唯有爱与情,才有如此大的魔力,才能使人泪下而欢喜。
几番怅惘之间,才发现,寝室楼前那棵树已经开始有了纷纷扬扬的落叶,开始飘向我们的阳台,原来,温州的秋天已经来了。两个月了,离家两个月了,儿行千里母担忧,家中的妈妈是否时时在家中念叨我,爸爸是否常常在饭桌上聊起我,两人都还好吗
思绪翻飞之间,仿佛看到了多年以前,妈妈在深夜,静静地在我桌上放上一杯牛奶,而爸爸拍拍我的头,说一句早点睡;仿佛看见了妈妈早晨坐在我床前,轻轻将我唤醒;仿佛看见了妈妈围着围裙,在厨房忙碌的模样;仿佛看见了爸爸与我对弈的场景
曾经的曾经,我是他们的天下。
而今,我挣脱了他们温暖的怀抱,孤身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起初的新鲜感随着时间的沉淀而逐渐消失,愈来愈浓的是思念,开始疯狂地思南家乡的味道,思念妈妈的味道,思念爸爸时而严厉时而温柔的话语我想要回到他们身边,但,我知道,我不能。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我跨越了整个浙江,远游到了温州,我身上背负着梦想,也背负着希望,我要实现我的承诺,我要还他们无价的恩情,我要待来日,必衣锦还乡。
落叶轻飘,秋风啊,你能捎去我的思念吗?
和妈妈进行了一次视频对话,看到妈妈的脸,我已红了眼,却不知下一秒,竟是妈妈落下了泪,坚强的妈妈,十八年来不常落泪的妈妈,此刻痛哭流涕的妈妈,都是我的妈妈,我那思念女儿而落泪不止的妈妈,匆匆关掉视频,回忆起妈妈那已不再年轻,日渐老去面庞,那已不再乌黑的发,原来,我早已泪如雨下,突然地在耳边响起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那是一种怎样的悲痛,一种怎样的荒凉啊。
我的长大以父母的衰老为代价,父恩比山高,母恩比海深,世界上最永恒的幸福就是平凡,而人生最长久的拥有就是珍惜,而最痛苦的便是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悲哀,时光时光慢些吧,别让他们再变老了。
小时候总喜欢窝在母亲身边,安心而舒适;后来啊,总爱牵着母亲的手,骄傲而安静;而现在呢,总会对父母说早点睡别太辛苦了。多么有趣的转变啊,我想,我是真的长大了,我可以长成他们的依靠了,让他们能够靠在我肩上感到安心,牵着我的手感到骄傲。
他们的爱就像悠悠的荷塘,宁静而不可估量,而今,我该像只鱼儿在他们的荷塘里,一起守护这爱的月光。
他们总说,我是他们的天下,
但,你们何尝不是我的天下。
干飞机维修这一行虽很辛苦,且也有优势,出差的机会较多。
这不班组长出差了,预计得个把月的才能回来,厂长便让老王顶了上去。老王一把年纪,干了多年的生产准备工,在组织生产上吃的盐,比手下的这群孩子吃的饭还要多。
老王上任的那天,走遍天下就过来捅起了胳肢窝。说山东有一趟差他想去,较早就想蹬趟泰山了。
此人工作一贯的努力,为人小心谨慎且善解人意,深得老王的赏识。他知道老王好说话,不能驳他的面子,否则打死他也不敢开这个口,况且他与班组的小兄弟们处得都很铁。
但从他的网名叫走遍天下,就不难看出他是个铁杆儿的旅游迷。自出徒以来,他没少出差。去年他就一口气到过丽江、张家界,还看了乐山大佛。每次出差他都会在第一时间把照片发个老王,让老王替他高兴高兴。在他的空间相册里新老相片已有一大溜子了。当然没有谁比老王更了解走遍天下,为了借出差排除飞机故障的间歇四处看看风景,完成两口子的旅游计划,夫妻共同决定先不要小孩,旅游是最要紧的。
所以出差成了走遍天下工作之余的心事。这次山东的差事他是第一个知道的。他把老王拽到了一边悄声说:这次是更换某型机的进气道前缘包皮,活不咋好干,可我还是想去。再说老马识途、小驴下山、鸭梨最甜、屁屁男孩他们都去过山东了,只有我没去过。老王听了答应了他。但有个条件,也是工段的惯例,必须把手头的飞机都提前交检了才行。走遍天下红着脸满意的低声说:放心吧!我什么时候拿工作不当回事儿了。
走遍天下走出不远,又回头问老王。工段手里有没有这个前缘包皮?
没有!可我给你支个招,到停机坪的报废飞机上拆个旧的回来。我拿去申请钣金工段给做个新的就完事儿了。
我自己主动去拆不好吧?好像我要抢这趟差似的。
真完犊子。尽想那些没用的。老王像教育自己的孩子似的,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反正得有人去。
中午走遍天下未休息,私下里拆回来前缘包皮给老王。老王接过前缘包皮,将正在发放的工资条往钳台上一扔,去了调度组。
心事重重的走遍天下见大家都在,像做过什么坏事似的边看工资条边自然自语。上个月的激励奖太少了,这个月得多干点儿。接下来便爬上了飞机,干个满头大汗。不明真相的员工见了调侃道:慌什么?这架飞机的进度还早着呢。
一周的时间过去了,走遍天下提前完成了任务。在他的带动下整个工段的任务也突飞猛进。可新的前缘包皮还没有做回来。急得他暗地里直嘀咕:一个破前缘包皮,做了一个礼拜都没做好?
更不巧的是出差仅半个月的工长不明原因的回来了。仿佛往走遍天下的头上浇了一盆凉水,老王拍拍走遍天下的肩膀,心照不宣的我可退居二线了。
前缘包皮在走遍天下忐忑的等待中做好了。在这档口老马识途休了病假;鸭梨最甜与小驴下山一起去了大连;屁屁男孩家里正进行暖气改造。走遍天下迎来一线希望。他在工长面前不停地摆弄着刚做好的前缘包皮,怯生的试探的问过。山东派谁去啊?
谁手里没活谁去。工长随便答了一句。
当天晚上走遍天下失眠了,后半夜才勉强入睡。混沌中他做了一个美梦,梦见自己与爱人筋疲力尽的登上了泰山,还没看到日出,就被同宿舍的员工给喊醒。
第二天,心里没底的走遍天下只好早早的换上工作服爬上了飞机,还把最难干最辛苦的油箱槽扒里皮的活要了下来。老王见他大头朝下施工时小脸儿憋得像个小鬼儿似的,会心的摇了摇头。
周日的晚上老王习惯的打开了电脑,又见到走遍天下发来的新照片。照片下边还打上一排字:这回是真的,不是在做梦。照片上他与爱人得意的坐上开往山东的火车。
眼前总是浮现婆婆红肿的铃铛似地脸。
三周才有空回家。总以为,有公爹细心地照顾,婆婆也就是过着每天吃了躺着的日子。 所以每次回到家,总是先忙活着做饭 ,忙完再给婆婆洗洗、换换衣服等。
这次也是。回到家先忙着做饭。公爹说,婆婆晚上下床跌倒磕到厨门子上,磕伤了脸、眼睛鼻子里也流血了。这才细细的看婆婆的脸。那肿的紫紫的脸、铃铛似的流泪的眼睛。看着,心里酸酸的,只想哭。婆婆说:不疼。能不疼吗?给婆婆擦擦受伤的脸,心里深深的自责:只顾自己饿了,想早吃饭,为什么不先问问老人的身体情况呢?
公爹说:晚上一睁眼,才发现婆婆从床上掉下来,在地上躺着。婆婆自己根本用不上劲,他用尽全身的力气都无法把婆婆弄到床上去。最后,累了一身汗,终于把婆婆搬上床去。好在,只是皮肉之伤,没伤到骨头。要和上次那样,摔断胳膊,该多受罪啊。
公爹开玩笑说:本来两个人的活,成了一个人干,还要伺候一个半死的人,白天晚上的都离不了人,真是累死了,还不如死了算了,都不受罪。婆婆说:是啊,死了就不受罪了,怎么就死不了呢?死不了,还要一天天过,过到哪天算哪天吧。公爹虽然这么说,还是顾着婆婆的饮食起居,不厌其烦。整整四年了,天天如此。
村里人都夸我是孝顺的儿媳:每次回来,给婆婆理发,洗衣,给婆婆整理的干干净净。听了,觉得很不好意思。其实自己才照顾婆婆几次?只有自己儿子不回家的周末才能回家看看老人,才能尽尽义务,也就是两周才能回家一次,这是自己应该做的啊。
都说养儿为防老。其实养儿女只是义务,不一定为防老。儿女们都有各自的事情,谁能寸步不离的守在老人的身边呢?都做不到。即使身边有儿女,不到万不得已,老人也不好意思指使。能干的,尽量自己干,也不去麻烦他们的子女们。这就是父母。
太阳好没有风的时候,公爹就会用轮椅推着婆婆到阳台晒太阳。轮椅上,被暖暖的太阳晒得睡梦中的婆婆,一定感到很幸福很幸福。我给婆婆开玩笑说:轮椅等你不用了,可得留好,等我老了好再用。婆婆说:愿你身体好好的,可别像我,可别做上轮椅。我想,即使坐上轮椅,也会很幸福的吧,就像婆婆一样。
回家的时候,我对妈妈说:想吃什么,就做什么,别舍不得。身体好好的,比什么都强。有了病,儿女再孝顺,罪还得自己受,谁也替代不了,就像我婆婆一样。
眼前时常出现整日躺在床上婆婆那跌的肿肿的眼睛、日渐年老的公爹还有孤独的妈妈,心里很难受,很难受
很快我们也会老的。将来会是什么样子呢?不敢想象。
就像父亲说的,总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呢,不知不觉,怎么就老了呢?
父亲早早离开了我们。
不知不觉中,我们也老了
那年初夏。
他立于西湖之畔,一身凡尘褪去,青衣翠色长剑,眼睛月华清朗,了然一身,微风抚花,飘落一身还满。
手中持着的那杆碧色鱼竿,娴熟的甩入水中,和风荡漾,他静坐船头微笑,享的这午后三分清闲时光如水。
湖面涟漪,琴音骤起,自湖心处缓缓开来一艘画舫,琴音如潺潺流水,清澈悦耳。
他剑眉微皱,只觉一道青影掠过,惊的湖面一点微澜。便见他,已然立于画舫船头,静立,琴音停而又起,剑眉皱而又缓,忽起,伴音剑舞,直至血色残阳铺满湖面。
……
“不知姑娘芳名?”语气仿佛一个风流公子般无理。
“公子不也未曾告知妾身名姓,既无缘,又何必纠结!”她微笑。
他朗笑几声,“也罢也罢!今日在下偷听姑娘琴艺超绝,恐怕日后难以再寻知音,可问日后能否相见?”
“公子谬赞了。妾身只会胡乱拨的几根琴弦,却是比不得公子那精妙绝伦的剑舞。若是有缘,妾身相信日后自能相遇。”谈吐自如,优雅大方。
他微微一笑,身影一掠,便轻点这碧波湖面,长啸一声,飞身而去。
她的手在颤抖,止不住的颤抖,
“你……怎么可以听懂这《箜篌曲》?!”
……
那年初秋。
江湖第一势力,天下第一阁——听雨阁,广招天下琴师。虽说仅仅拿出了三件宝物,却使得全天下的琴师为之疯狂。
第一件,南海鲛人泪珍珠。此物由南海鲛人情至深处落泪而成,晶莹剔透,纵使再黑深夜也能泛出深蓝色的光芒。传说有着让人容颜永驻,青春不老的功效。
第二件,天山不老冰雪莲。此莲只盛开在天地至高至寒之所,千年一开花,通体冰蓝。传说有着让人返老还童延寿百年的之效。
第三件,昆仑不灭业火灯。相传此物乃西王母游历人间时偶然留下,灯中之火乃是来自阎罗地狱的三千业火,不惧水火,永世不灭。相传有着让人免于灾祸,永世平安的功效。
且再说这次招选,天下各地琴师纷纷落马,笑到最后的,竟是一位先前毫无名声作为的女子。
在听雨阁侍卫的护送下,这位背负长琴,身着白衣的女子,缓缓地走了进去……
那女子,见得面前这一青衣男子,不由得莞尔一笑,
“莫想到,这天下第一阁的阁主竟是个如此青年才俊。”
男子左手摸着下巴,微微一笑,
“怕是这天下间尘土太多,才将世人的眼睛遮住,挡住了我这应有的面目吧!话说,这天下不知还有多少人,是认为我是头顶两只鬼角的青獠恶兽呢!”
女子掩面而笑。
“紫安。”男子伸出手。
“诗云。”
……
那年初冬。
“皇上!诗云姑娘已经打入听雨阁内部了,已和紫安见面了。”
座椅上,一黄袍男子,微微皱了皱眉头,
“诗云,这次终是朕负了你啊!”
……
“皇上!听雨阁势头越来越大,若不还不拔出,江山必定不保啊!”
“哼!朕的天下岂是尔等所能左右指使的!”
龙颜大怒,周遭侍从大臣顿时全部跪倒匍匐在地,甚是惶恐。
“唉!”
……
早些时候,不知何处传来一个消息,相传,江湖中最大的势力听雨阁正在筹划谋反,阁主想要自立为王,坐拥江南无限风光。听雨阁对此却是毫无表态,惹得朝中一片混乱。后不知何人密谋当今皇上,听雨阁主喜好琴音,每年初夏都会前往西湖之畔……
宫廷里有这天底下最好的琴师,但也天下间也只有一人能听得她的琴音。他给她荣华富贵,给她琼楼玉宇,给她得天独厚的恩宠,
但这次……
他和她说了此事。
你是君,我是臣。
你可以拒绝……
她摇了摇头,不再说话,拱手转身而去,了无牵挂,似乎毫无眷恋。
他叹了口气,若得来生,执手陌上眠,从此天涯眷;天上人间,碧落黄泉。
她身形有点颤动,却没有停下离开的脚步……
听雨阁。
诗云手里拿着一把小巧的匕首,刀剑微微发黑,闪着寒光。
紫安摸着下巴,剑眉微微皱起,语气轻佻,
你真的要杀我么?
诗云没有看着紫安,
嗯……
这天下,看来我是留不住了啊。
诗云有点犹豫,
其实……
紫安摆了摆手,话语中带着轻浮,
莫要多言,动手吧!
……你。
一个时辰后……
诗云缓缓地从紫安的房间中走了出来,手中的匕首还在滴着鲜血,只怕也是刚刚染上去的。
第二天,听雨阁昭告天下,听雨阁阁主紫安……遇刺身亡!刺客便是那独得万千恩宠的女琴师。
……
那年初春。
西湖之畔,烟雨蒙蒙,一道绿柳长堤,一袭白衣纤尘不染,一曲箫音优雅绵长,一手剑舞精细婉转……
雨打白衣,剑击烟雨,箫声和剑。
许久过后,男子显然有点累了,坐在长堤边上,取下腰间一个翠色葫芦,左手微扬,似乎在与何人对饮。
“我愿为你舍弃整个江湖,你却半点不愿接受我的施舍!”
又是一口,
“我没有怪过你,可是你却内疚的离开了我。”
白衣男子又将左手扬起,此刻一曲琴音悠扬的传来,白衣男子,身形一震,猛地抬起头,那如水般清澈的眼眸里闪出往日的光芒。男子身形一掠,脚尖轻点水面,瞬间就踩在了那艘飘来琴音的船上……脚尖轻触,船身微微晃动,琴音显然一顿,继而再次响起……
“噌!”男子抽出长剑,听琴而舞,琴音绵长,剑舞悠扬,直至烟雨朦胧西湖上。
琴音绝,剑舞止,白衣男子叹了一口气,
“你不是她,虽然都是这曲,但是夹杂其中的感情却不一样,她的细腻伤感,你的磅礴大气,若是我没猜错的话,你便是当今圣上——夜凉!”
沉默……
掌声……
“阁下不愧为这天下第一阁阁主!”船中人,揭开帘幕从中走了出来,见这人身着一身黄色外袍,手中拿着一个白色玉杯,杯中半杯酒水,似乎是刚刚斟上,还未来得及饮尽。
“你应该知道,我可以杀了你!”紫安看着夜凉,语气冰冷如雪。
“但我知道,你不会!”夜凉笑道,笑语中夹杂着轻佻。
“可是……”紫安看着夜凉,突然抽出长剑,三尺青锋泛着冷冷的寒光,抵在夜凉的脖子上,夜凉的脖子上已然映
出一道血痕,“我想,我会的!”
“不,你并不会!”夜凉还是很平静,手中玉杯还是稳稳地捏在手中,滴酒未漏。
良久……
紫安收回长剑。
“你知道吗?诗云将匕首刺进自己的心房的那一刻,我是有多想杀你!”
“可是你想通了,不是么?”
“她让我放了你,我答应了。”
“所以,我才能保住你的听雨阁。”
“所以,我帮你暗中铲除了你朝中真正的谋反者。”
“所以,我来见你。”
“诗云本是无辜,却成为了你这个王朝的牺牲品。”
夜凉叹了一口气。
“帝王权术……本来就无情!”
“无情!无情!无情!好一个无情!”紫安大笑。
……良久,
“希望你是个好皇帝!”紫安看着夜凉,沉默许久,纵身一跃,踏着碧波飞身而去。
半个时辰后,夜凉缓缓举起玉杯,“紫安兄,我敬你一杯!”随后,缓缓说了一句,“都出来吧!”
一语落地,周围湖面碧波荡漾,数十人浮出水面,其中一人轻点水面,踏上小船,
“皇上,这次为何放过了这紫安,此人虽说此次居功甚高,可终究是个祸害。纵使他武功高强,也无法躲过我们这么多人的偷袭吧?”
夜凉看着手中的玉杯,久久沉默不语,
听琴非听音,曲非不动情,人非不动情,只因未到动情处。
诗云……朕,对不起你啊!
2015年7月1日,我们正式认识,尽管过去了一年,但我还能清楚得记得我们那时候的对话。
我:你坐车吗?
她:还好吧,但也会晕车。
我:好吧,我只是想坐靠窗。
她:你坐吧,我坐里面。
她叫鹏程,我现在喜欢叫她隔壁的姑娘。我不会告诉她刚开始没见面前一直觉得鹏程是个男孩子。一年后的今天,我们一起去云和参加2015届两项计划志愿者欢送会,我们仍并排而坐,座位号是1314。时光荏苒,一晃,明天你就要离开龙泉。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秋至枫必落,曲终人定散;物虽在,人却非。
很感谢你能来到我的故乡龙泉,为这座小城建设添砖加瓦,奉献了美好的一年时光。
我很庆幸能成为你的合租小伙伴。住在一起,最担心的就是和你一起住的人和你八字不合,你们彼此看不顺眼,不愿搭理对方。很庆幸这样的情况并未出现。以前的我和室友们相处并不算特别愉快,以至于毕业后大家也就不再联系。这一年的相处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不知道!但我知道明天你走了,我再也不能大声喊着我要遛弯,其实就是来你房间逛一圈;再也没有一个人和我一起看电视,一起八卦一起哔哔;再也不能喊一声你回来了;再也不会有一个女孩一大早起来做早饭给我吃仔细一想这一年我们一起做过了很多事,一起分享了很多小秘密。可以说,这一年365天和你和你相处的时间超过了父母,男友,很多朋友。
早上我弟弟问我你是不是走了,他尽然叫你姐姐,他都不叫我姐!傍晚我爸妈也问了。看吧,我这一大家子都这么关心着你。是啊,明天早上你就踏上回家的路程,纵然千般不舍,也还是祝你一路顺风。龙泉是你第一份工作的地方,也算你的一个家欢迎你随时回来。回去以后,我想也许我们的联系会慢慢变少了,虽然这很正常,毕竟生活的圈子也就这么大,总有人来人往。但希望能成为一次例外。
有人说,分开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下次再见的时候,希望都能成为自己想要的自己。很高兴遇见你,我隔壁叫鹏程的姑娘。
零八年,北京奥运,汶川地震,而我参加高考。三百多分,撕心裂肺的大喊一声,瞒着父母报了一所外省的专科,然后偷偷的离开曾经熟悉的城市。切断了曾经所以朋友的联系,包括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年少轻狂,不顾后果,或许这就是年少的好处吧!
一晃八年,画了一个圈,回到圆点,不悲不喜,安安静静的过着属于自己的日子。突然有一天,接到一个陌生而熟悉的电话。然后去了那条街,从街头走向街尾,回头望着刚刚走过的街道,心里五味杂陈。要等的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而我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晃荡在这条街,寻找着记忆中熟悉的影子。
太阳落山的时候,希望落空,我被人放了鸽子。夕阳下长长的影子,一副断肠人的天涯。
接下来的每天,我都会接到那个电话,听到那个声音,然后在那条街上等整整一个下午。明明知道被人骗了,却乐此不疲。原因是什么,我不清楚,也不想去弄清楚,或许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里好受一点,毕竟当初是自己一言不留的离开的。
我知道那个电话为什么让我来这条街,因为当初相识相知都是在这条街上的,当初逃课去的网吧已经关了,台球厅也没了影子,倒是那家咖啡店依旧开着,老板已经换了人,店面破败不堪,少有人坐在里面享受下午的阳光了。
按着电话里说的,我再次走进了咖啡店,老板笑吟吟的迎上来,问我需要什么。
一杯开水,照咖啡的价钱,坐在靠窗户的位置,看着街道,依旧等到太阳落山。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过了多久,或许是一百天,又或者是一百五十天,总之有一天我并没有去那条街。
为什么不去了?这是我接到那个电话听到的第一句话。我没有说话,沉默。
为什么今天没有去?整个通话大抵都是类似的问题,除了偶尔一句叹息,我很少说话。
挂了电话,开始回忆八年前的点点滴滴。从那个相遇开始,直到那句我爱你结束。我知道我该问自己一句,一句后悔,但是我没有问。天亮的时候,电话已经打来,然而我没有接。不是不敢接,而是已经累了,就像当初一样,累了。
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正是正午时光,拖着简单的行李,不知道要去那里,只是觉得自己应该离开这里。
在车站的时候,我看见了她,八年了,没有多少改变。
准备走?很简单的话,我却不知道怎么回答。
是!
说点什么?
想要我说什么?抬头看着那张秀气的脸庞。
人生若只如初见!
纳兰的诗词不适合。
当初就不该认识!她叹息了一声,或许这是她这一生唯一的一次叹息。
可惜认识了!微微一笑,走向前方,不回头。
我知道她要结婚了,要嫁的那个人就是当初跟在我身后的那个小胖子,曾经我最好的兄弟,为了我跟她的事打架坐牢的傻子。爱情,友情,我都不要了,这是浪子最后的选择,不悲伤,不落泪,未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只是我又一次开始画圈,不知道这一次这个圈的起点在什么地方,也不清楚这一次这个圈的终点在什么地方。
身后穿来她的哭声,和小胖子的大骂声。
我只想对自己说一句,这一切原本是错的,就像那年高考。
我想摘一颗星星,可哪知,月亮给出了无尽的月光,从此,物是人非,往事如风。
题记
艳阳高照的时刻,阳光是那么的刺眼,天空中没有一朵白云,白云舍弃了形影不离的蓝天,太阳却不缺一丝温暖的陪伴着蓝天;狂风暴雨的时刻,雨滴陪伴着风声,雷电甘心为他们挡住毒辣的太阳。然昔时的美景,今日何在?
回廊之处不知给易安居士留下多少刻骨相思的痕迹,而今她独倚回廊,只有天边落日、满地黄花相伴。吹灭灯火,在月光下走近花阴,丈夫明诚的踪迹宛然犹在,隐约之间可以看见当年共同吟诗的情景。然时光流逝,岁月无情,已不知明诚离家几时?
落日余晖下,寒鸦归巢勾起子卿的一片思乡愁情,只有那使节上的毡毛显出一丝的温情。若不是亲自遭受北海牧羊,经历黑发出使、白发归朝的折磨,子卿的几旬人生便不会如孤单的鸿雁,他的仕途亦不会如凄风冷雨中飘飘悠悠的柳絮。然子卿一生到底是凄清,还是苦呢?
经历过无比深广的沧海的林徽因,唯独选择与梁思成相守一生,哲学家金岳霖、康桥上的徐志摩被她吸引、为她痴绝,但在她的眼中,梁思成如云蒸霞蔚的巫山之云,别处的云已无色彩。林徽因念起梁思成的时候数不胜数,孤身一人时陷入漫长的相思之中,却唯有回忆过往美好来排解心中愁情。然今日,他们早已变成了虚无,奋斗一生,带不走一草一木,留下毕生的才学。
有人评论《白鹿原》,说:陈忠实先生以血筑书,《白鹿原》中字字皆是血,我品味其中的文字,事实证明果真如此。中国式的复仇记、凄惨的人生、跪在祠堂中的谦卑、乱世中的人性真诚,这些无时无刻不令人触目惊心。在黄土地上挣扎的贫苦农民,令人不忍卒读。时过境迁,白鹿原依旧是白鹿原,然白门辉煌何在?鹿门辉煌又何在?
三千繁华,终究是过眼云烟,人在世间行走,本就如一梦,百年之后,不过是一捧黄沙,随风而逝。昔日的一切,愈加的辽阔,而今日却做着同一件事告别往事。曾经沧海无限感慨,春去秋来的昔日遮住了易逝的今日。
太遥远的路途,距离已经成不了概念,而是要走多远的路从昔到今。途经的地方,那片夜好深,没有星星、没有月亮,那片白天好清,没有雷电、没有云朵、也没有清冷的雨水气息。永远不会再回来的昔日,不顾一切的奔跑,以约定的方式启程,天各一方却成为了终点,比终点还要远的地方,会不会就是长生天?
我叫江兰兰,我的命运很不好,很小的时候村里一个算命的先生说我是一个孤星的命,命犯天煞孤星,一生都只能单身一人,绝对不能嫁人,嫁给谁就是害谁,只能出家才能得正果,后来都一一应验了,很小时候我的父母就死了,后来我就被姑姑领走了,姑姑跟姑父都对我很疼爱,那一年我只有五岁,在我姑姑家隔壁有一个小哥哥,跟我是非常非常好的朋友,这个年龄的我们都喜欢玩泥巴,我们喜欢用泥巴捏泥人,捏城堡。
有一天小哥哥用泥巴捏了一座城对我说:我用泥巴捏座城,将来要你娶进门。那时候我虽然还不懂什么是爱情,但是那时候心里却有一个无知的想法,就是自己长大了一定要嫁给小哥哥当老婆,于是我就对小哥哥说我现在就跟要你拜堂,于是两个人玩起了拜堂,小哥哥脱下他的衣服盖在我的头上,然后我们就跪在了一起,学着电视剧的情景,我们就玩了一回过家家,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住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后来我和小哥哥并没有能在一起,因为在我八岁那年,因为我的舅舅只生了一个儿子,他其实很想要一个女儿,于是我就被舅舅接到他家去了,舅舅的镇子离姑姑哪里很远,所以后来我就再没见到小哥哥了,渐渐的我也忘记了我和小哥哥之间约定,最后嫁给了舅舅村里的一个男孩,也就是我的第一个老公。
我第一个老公的妈妈得了肺癌,从得病开始到最后一个月她都疼痛难忍,脊椎溃烂时,都是我擦屎擦尿,每天基本上两次,擦完就去呕吐,那个时候我才19岁!就在她走的当天、我和老公在房子后面看别人家翻修瓦,因为是在农村,他一直要在那看,我一直就催促他走,他就是不肯走,我就懒得理他了,我刚走没两步,房上一筐瓦倒了下来,这一筐瓦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他的头上,然后他就一命呜呼、去西天见如来佛祖去了,他要是听我的话,也许就就不会死了,但这就是他命中的劫数,想逃也是逃不过去的。他前脚刚走,后脚他妈妈就走了,中间相隔不到两个小时。隔壁家里还在喝酒摆龙门阵,我这边却要为他们母子送葬,真是有人欢喜有人愁,因为老公的父亲早就死了,现在他们母子也死了,我又没生儿子,再住在他们家就没意思了,我就又回了舅舅家,这时关于我的流言蜚语,就像雪花片一样纷至沓来,说我天生就是克夫的命,谁娶我谁就得死,舅舅村里的人见到我就像见到瘟神一样躲避不急。
后来舅舅村里有个叫郑章瑞的男孩不顾村里的流言蜚语,对我穷追猛打,不离不弃,我让他死了心吧,因为小时候算命先生先生就说了我是孤星命,但是他就是不相信,说毛主席都说了人定胜天,(只是我想说的是,毛主席最后胜天了吗?最后还不是把自己胜到天安门的水晶棺里了)后来我经不住他的死缠烂打,就嫁他了。
那一天,村子里来了个瞎眼算命的先生,我闲得无聊就给郑章瑞算了一命,算完以后,先生连钱都不要了,起身就走,我把钱给他送上去,先生就说,你替我把这钱替你男人烧了纸吧,他这三天要当心毒蛇啊,“白天脚光光,晚上哭叮当”啊。我半信半疑,还是以防万一,我就把郑章瑞关在家里,不让他到外面去,连去水井担水都是我自己来做,打算规规矩矩让他躲过三天,躲了两天,到了第三天傍晚,郑章瑞实在烦燥起来了,于是对我说要去他想出去散散心,在家里待了两天实在是憋得慌,我心想都三天快过了,也没事,就同意了,他其实不是想出去散心,而是出去会他的情人,出去之后他就急不可耐的去了情人家里,和他的情人翻云覆雨在床单上滚来滚去,直到最后滚得精疲力尽才想起了回家,于是穿起衣服下床了,当他的脚一伸进鞋子里,就被蛇咬了,原来蛇正在鞋子里睡觉,他一伸进去蛇被惊醒了,就狠狠地咬了他一口,他情人急忙到我家里来通知我送他去医院,但命该如此,当天晚上就死掉了,最后我又守寡了。
几年后我去姑姑家,正好碰到了她家隔壁的小哥哥,他还是没有变,和小时候一样帅气逼人,我叫他,他笑了,我问他现在还好吗?他告诉我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过我,一直在等我,他现在还是单身,听到他这话我泪流满面,小哥哥让我嫁给他,刚开始我是不肯答应的,因为算命先生的话,始终在我耳边挥之不去,我不能害了他,后来小哥哥的父母也说让我嫁给小哥哥,姑姑也说嫁给小哥哥好,这样我们两家离得近,可以经常来串门,于是我不再犹豫了,就和我最喜欢的小哥哥结婚了。
就在我们结婚后的第三天,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洗米做饭的时候到水缸里舀子舀水,发现水缸里有一条鱼,鱼还在水缸里游来游去的,当时我觉得很奇怪,水井里又没鱼,这鱼是哪里来的?我也没当回事把这条鱼做了一锅汤。
后来就再也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了,我也过上自己朝思暮想的生活,小哥哥更是为了我们这个努力奋斗着,他一刻都能有停过,但是这样的好日子只持续了半年就结束了。
那天早上小哥哥去别人家里装铝塑窗,当时他们村里的灵姑(相当于北方的出马仙)对他说你今天出门不利,最好待在家里哪里也不要去,小哥哥不相信她的话,说她尽瞎说,去的那家窗户不是很高,离地只有八十厘米,可是小哥哥装完铝塑窗,从上面下来时,一头栽在地上,就摔死了,本来这么低就算是小孩也不可能摔死的,但事情就是这么的离奇,这时我是彻底相信了算命先生的话了,这就是我的命。
现在我已经在三清观出家了做了一名道姑,道观的师父告诉我,你就是丧门神转世,也就是天上的扫把星转世,只有出家修行才能去掉你身上的煞气,虽然身在空门,但是我还是时常会想起我的小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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