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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追忆少年时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谁不追忆少年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坐在桌子跟前,看着他把一件长外套放进背包里,过一会又拿出来,在手上斟酌了许久,将放不放的样子。未果,他转过头来看向我。

带上吧,你的东西也不多。万一冷了呢我生生地打住后边一连串诸如北方气温还没有升起来、这件外套正适合春冬交际的时候穿、你带上也不嫌多之类的嘱咐,不免有些懊恼近来我好像格外唠叨,特别是对他。

想起他高考完的那个暑假,大姨帮他一件一件地收拾东西,将七月份到明年一月份的衣物一一规整在他的行李箱里,又依次叮嘱他这件天冷了可以套在外边挡风;那件不要当秋衣穿;秋天尽量多穿一点,热了可以脱,冷了可没地方找衣服他在一旁竖着耳朵听得很是认真,我撑着脑袋看看他又看看大姨,不免觉着有些夸张。不曾想,如今,我倒是成了那个夸张的人了。

按理,他也老大不小了,凡事多少都有些自己的主意,我实在没必要多这么几句嘴。可能是跟孩子在父母眼里总是孩子一样,他在我面前,也永远是那个矮我一头的小屁孩吧。哪怕现在我已需抬头望他,哪怕他已经可以独自穿越大半个中国往返于学校和家乡,但只要他站在我面前,我总还是忍不住踮起脚来去揪他的耳朵。当然,通常我都是不能得逞的,但偶尔得手了,看着他皱着眉头捂着泛红的耳朵微恼地咕哝着什么(大抵逃不过无聊,幼稚之类的词语),我都会笑得很得意,就像小时候他偶尔躲过了我的魔爪一样。

初初真切地有一种当姐姐的感觉是在年前。我与他一起去图书馆,途径我们共同上过的高中,我心血来潮地问他,喝饮料吗?我请!他瞪大眼睛看着我,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将想要喝却又认为我无力支付的那种担忧表现得淋漓尽致。我很能理解他的这种忧虑。从小到大,家里管得都很严,没有半点零花钱,更别说去买个零食喝个冷饮了。就是上了大学,他也是能省则省,饮料这样可要可不要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杜绝的,已经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其实并非是没钱,只是小牛被拴在树桩上久了,纵然有朝一日有了脱离树桩的能力,也不再会去尝试了。

我抬起手费力地去够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你姐在学校勤工助学还挣了点钱,请你喝杯饮料还是绰绰有余的。他又踌躇了好一会,最后还是被我拉进了那间他上了三年高中却从未踏足过一次的冷饮店。拿着菜单,我让他随便选,想喝什么点什么。他把那些五花八门的名字用食指点着一个一个地从头看到尾,指了一样最便宜的热可可。我想了一下,问他,你不打算试试别的吗?他立刻显现出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羞涩和尴尬,低着头说,其他的没有听过,不知道是什么。我抿着唇,突然有些心酸。

从店里捧着饮料出来,我问他好不好喝,他用力点了点头。于是我又开始语重心长地教育他不要太节俭,买个饮料什么的不要紧。他含着吸管,逆着光,看不清神情,但是我知道他在听。我迎着夕阳,微微眯起眼睛,看着他镀着光圈的轮廓,笑得像个给孙子买了糖的老太太。

我是家里小一辈里最大的,做错了事大人总是先找最大的算账,做好了却每每先表扬鼓励小的。所以我一直很排斥这个长姐的身份,总羡慕那些有哥哥护着的小妹妹。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许是他第一次将我从骑车载人的,换成坐在后座上的开始;或许是他第一次主动接过我手里的重物开始;或许是他跟我打架不再用全力,只是意思意思,然后装模作样地认输开始我慢慢意识到,弟弟长大了就是半个哥哥。他也会像哥哥一样护着我让着我,但同时由于心智的关系,他也在依赖着我。而我,也在他的追逐下,慢慢地明白了姐姐的意思,不再嫌弃他的莽撞,不再排斥他的幼稚,不再看不上他的小心翼翼。

龙应台说,所谓父母子女一场,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很庆幸,我在目送的同时,能有一个与我并肩而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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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君惜取少年时


生命是一场漫长的旅行,或许是漫无目的的,或许是勇往直前的,但无论如何,注定是一场充斥着悲欢离合的爱之旅程。

有缘千里来相见,无缘隔壁难碰面,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爱是一场修行,一日夫妻,百世姻缘。百世修来同船渡,千世修来共枕眠。

春月照秋水,秋风抚春月。爱恨或一瞬,或一生,红尘路上,烟火人间,两个人的相遇,并非偶然,冥冥之中必有天意,这一切,都一定有着的宿命安排。

我是一个缘分主义者,不是投机主义者,为了这样命中注定的相遇,无妄跋山涉水等待千百年,仅是一个回眸百媚生便赢得一世相随。

如果三生有幸与你修来同船渡,修得共枕眠,就让我们依着爱的孤舟,在岁月的江河上,隔着年华的朦胧云雾执手相认,同舟共济。

生命轮回周而复始,爱与思念阡陌相通,一生情如四季风景,要么如春绚烂斑斓,要么如夏热烈痴迷,要么如秋丰盛繁硕,要么如冬冷却冰封。

春去春会来,花谢花会开,属于你的人永远是你的,谁也夺不走,不属于你的费尽千辛万苦也得不到,至少得不到幸福。

没有爱情的婚姻,如同没有花朵的树,永远等不到结果。我们在拥有七十亿居民的星球上茫茫人海里相遇,本就是何等的不易,遇上了又能心动就更难得了。

我不信神,但我相信缘分,繁华都市人潮涌动,一次偶然擦肩而过,一下回眸倾城一笑,一场相约两厢情愿,一处恋爱铺开画卷。此生有缘能相遇,相见,相知,相爱,并赢得一生的守候,若是无缘,又怎么可能?

山水有意万古不变,雨雪有情同落大地,你我有缘一世相随,从此任凭风吹雨打,似水流年,红尘纷扰。

我们等不到天荒地老,等不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

但我们可以等到双鬓斑白垂暮之年,在岁月的最后度过最为宁静、祥和的时光。

现代快节奏的生活催生的快餐式爱情,如镜花水月可笑又虚无缥缈,想来,恰到好处的爱情,更像是一种信仰,对双双白头偕老的信仰,当两人相见、相恋,如同山野等待着春风,黑夜等待着晴空,尽管杳无音讯,但他们执着而坚定地等待着,心里面有一种无比安全的感觉。

当有一天谁人的等待像刀郎的歌词一样:我在苦苦等待雪山之巅温暖的春天,等待高原冰雪融化之后,归来的孤雁。不要等了,等不到的,除非你傻傻的愿意,等一个你一辈子都等不到的人,只要觉得,一切等待都值得。

人生的旅途,长路漫漫,不要痴心妄想什么人生若只如初见,爱恨情仇如疾风,追不住、等不住、留不住,空留一抹思念成泪流,空添一缕忧愁绕心头。

爱情是两双眸的对目、两双手的相牵、两颗心的碰撞,摩擦出一段浓浓情意的火花,孕育出一场全新生命的希望,酝酿出一处幸福生活的美妙,让无数人向往期待。

思念是一柱飘渺的檀香、一杯浓郁的烈酒、一束芬芳的花香,勾起无数回忆,有春夏秋冬年复一年的杯葛纠纷,有日升月落日复一日的喜怒哀乐,有风霜雪月编织渲染的离合悲欢。

有了他或她,我们,从此不再孤独一人,淌过江河大海,跨过山崖峭壁,看着飞湍瀑流飞渡,唱着红尘情歌消逝

如果说爱是十里青山的种子,那么生活就是春风细雨,滋润着情感的土壤,待到那一阕缘分的皎月皓日绽放,一瞬间漫山花红柳绿,引来无数欢快的鸟雀唱着希望的歌,引去无尽敛藏的风情研磨生命的墨。

常常独自依在案台,窗外,风萧萧雨瑟瑟,隔着一帘朦胧烟雨,听着冷冷的冰雨啪嗒声里,戏院的二胡呼呼啦啦,楼台的古筝滴滴答答。

默默独自思考人生,自问一声,我究竟在等什么,或许我不是在等新的旅途,而是希望再续一曲琵琶语,再修一段来生缘,重新描摹一遍相遇的篇章,就当我们从未相识。

我以为我忘掉了,可是我没有,我没有,她的回眸嫣然一笑如利箭驾着梦呓的弦透过时光射中我的心,回首凝望曾经的点点滴滴,心头本来已经泛滥成海的空虚,忽的赢来不甘寂寞的记忆,将那些本落寂成烟尘的遗憾与疼痛汇聚,再次搅动好不容易安宁的情。

缘分不仅是相遇,一时的错过不算什么,相信缘份未尽,一切都可以重来。

一步错,步步错,最后全盘皆错?一步输,步步输,最后全盘皆输?可笑!大不了输了错了重新来过!

难忘的少年时代


小的时候,家境贫穷,时常搬家,所以我的童年是在几个不同的地方度过的,给我印象最深住处的就是鹿寨了。

记得我搬家到鹿寨,是在我刚升入小学的时候。那时社会治安比较差,其中抢劫事件大都发生在晚上的夜市一条街。走在路上,看到一群人聚众斗殴也是毫不稀奇的。也正因为此,父母是严令禁止我晚上出去玩的。但是父母要开货车跑长途,经常是连续几天都不回家,所以晚上出不出去玩全靠我的自觉,而我小时候又是一个自律性很差的人,所以几乎每天晚上放学回家,我都会和小伙伴们一起出去耍,听到小伙伴在门外叫我,即使没写完作业,我也会毫不犹豫地跑出去玩。

我住的那个房子一共有三层,住在同一栋楼的几家邻居,关系都非常不错。

阿彪,全名叫什么我实在想不起来了,大家都叫他阿彪这点我是确定无疑的。阿彪是我们那个地区的大哥大,用现在的话来说是很社会的。我性格温和,他性格粗暴,本该来说我们这极端的天平两端永远也不可能有交集,但是平时他见面都会和我打招呼,有好吃的也会分享给我,我被年纪大的孩子欺负,他也会仗义出手,所以我跟他的关系也从毫不认识逐渐到了形影不离。我之所以还能记住他叫阿彪,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时候刚好有一部动画片叫《星际飚车王》,里面有个人物就叫阿彪,每次我们聚在一起玩,都会唱这部动画片的主题曲:我的飞车飞起来了时至今日,那首歌的旋律,我还犹能重现。

剑和树两兄弟是住在一楼的。剑是哥哥,和我一样大,树是弟弟。剑是个爱学习的好学生,每次下楼经过他家的窗前,我都看到他在埋头奋笔疾书,所以晚上出去玩时我都不忍心打扰他。但一到周末,他都会主动约我出去玩,我感觉跟他的关系真有点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意味。树是剑的弟弟,在我的印象中,他非常的聪明,每次考试前,我都会对他说:哥哥,要考试了,帮哥哥加油吧!他也总会两手握拳冲向空中,用充满稚气的声音大喊:加油!吃力的表情让我感觉他已使尽了全力。这个聪明小子当时的神情面貌我依然历历在目。

旗是住在三楼的。他家是做玻璃工艺的,所以我家的窗户、桌子等玻璃制品都出自他爸之手。何旗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他的右手极有劲,不管是年纪比他大的还是体型比他壮的,每次扳手腕都是他赢,而且几乎都是秒赢。在那样一个崇尚力量的童年,他成为了我们小伙伴中的风云人物。

阳,虽然不是跟我住在一栋楼,但却是跟我关系最好的一位儿时玩伴。从他家走到我家通常要花10分钟,每到周末他都会来我家叫上我一块出去玩。有一次停电了,我听到阳在楼下叫我的名字,我顾不得对黑暗的恐惧,立刻飞奔下楼。我们俩与小伙伴一起围着圈在楼下唱歌,一首接着一首,即使来电了,我们也仍然沉醉其中,久久不肯散去。还有一次,我和他同时迷恋上了一个玩具,但是要30元,这对没有收入的我们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我跟他苦思冥想了半天,最后我们得出了一个共识:去捡废品来赚这30元。于是天刚蒙蒙亮,街上还没几个行人,我和阳就揉着惺忪的睡眼出门开始行动了。清晨的阳光无比温柔,将光芒一点一滴地洒在我俩的脸上,仿佛是慰劳我们的辛苦劳动。一路上,啤酒瓶、铁器、铝管这些都没能逃过我俩的火眼金睛,到了中午,夺目的烈日将我们照了个大汗淋漓,要不是肚子的再三提醒,我们是绝对不会停下来回家去吃午饭的。吃完午饭后,我们立刻继续寻找废品,仿佛浪费时间就是在浪费生命。从太阳升起到太阳落下这一段时间,我们干得不知疲倦,虽然很累,但是将我们捡的两大袋废品拿去废品回收站称重时,我们是满足的,当回收站的老板将13元钱交到我们手上时,我和他的脸上都绽放出了如花般的笑容。也许值钱的废品第一天已经被我们给扫荡得差不多了,所以接下来几天都没什么收获,一直到两星期后我们才凑够30元,买到了我们日思夜想的那个玩具。那个玩具我们分配轮流着玩分别时我将那个玩具留给了他,不知道现在他还保留着吗?

记忆如麻,纵有残缺,但也一针一线编织了我灿烂多彩的童年。

我少年时的作家梦


我本农民,只是早年参军于京师仪仗,后退役,从警,一晃悠,几十年往矣。写作,我本是个门外汉,若以文凭论水平,仅能写一篇日记或者说写一篇侦破报告,只所以硬撑着写作那都是因为少年时的作家梦。

很难准确地说少年时的哪一年想写一部书,那时认为能写一部书就是一个作家。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在我那个穷乡僻壤的十里山冲还没有学校,借一间民房,一个老师教10来个学生[无一是女孩子],这便使我有幸读书了,那年我八岁,而且人好蠢。我好就好在比那些不愿读书宁愿放牛打死也不去学校的孩子强了那么一点点。记得上数学课后做作业,1十1二2,可我做不了这题,就变成了:1十1二11,第二天老师说我这题虽然是做错了,但对于这两个1不离不弃,还并排竖在一起,实属可贵。这老师是鼓励我还是嘲讽我,不得而知。但那会儿,我认定了老师是喜欢我是鼓励我,否则,我不会在后来的几年里在正规化的学校[小学四年级后要到15里地的镇上学校就读,住宿,仅星期六回家住一晚,星期天下午拿一竹筒咸菜和一小小袋米返校],我的学习成绩还有我的不离不弃一并名列前茅。

儿时读书,在我的记忆里,父辈们大多数也只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后能识自己的名字能记账,过春节时能写门对联,还有啊,进城不会迷路;而我的父亲则希望我读书,长大后能做官,真不行,那怕能做一个兽医也是好的。那时村子里有一人在镇政府做事[当炊事员]拿工资,每次回来总会带上一两斤猪肉孝敬他的父母,这叫我父亲羡慕不已。那时村子里有几个能识字记账的均是解放后文化扫盲班的成绩;真读了书的人,文化高一点的有两人,一人叫家文,当过保长[那时称为伪保长],他在沙洋农场没回来;一人叫国友,写一手好毛笔字。春节时,村子里家家户户写门对联,全是他给包了[当然,也不收一分钱],他收获的是一片敬佩的目光。

尽管如此,我们那个村子里还谈不上有什么人与文学有缘,而我更不知道什么叫文学,因为没有一家能有藏书给人阅读。如果有人问什么是文学时,得到的回答一定不是散文小说与诗歌等。房下的一个叔叔则说:文学是什么?是少女,后来变成媳妇,再后来熬成婆。

我最早读到的一本书是连环画,又叫图书,如今叫小人书,书名是《台湾五月夜》,内容讲的是一个姑娘在大街上被几个士兵给强暴了。我真正读到的一本文学书藉,则是方志敏烈士写的《可爱的中国/》,第二本还是他写的,叫《狱中纪实》;再后来当我进入中学时,又读了《烈火金刚》,《风雨桐江》,《青春之歌》,《野火春风斗古城》,《芦荡火种》我三五天读一本,不下二百本,尤其是读《青春之歌》叫我激动不已,热血沸腾,直恨自己生错了年代,要不然的话,自己也会像卢小川一样参加革命,也找一个林道静做自己的女朋友。

这读书看小说算是爱上了,时间长了,知道了什么叫世界名著也知道了一点什么叫文学。然而,我想写一本书的思想萌芽却最早来源于读六年级上学期的一篇作文。作文的命题是《种南瓜》,班主任蔡安老师给我的《种南瓜》评分是85,并拿来在班上宣读。此事过了一个月后,他又将此篇《种南瓜》改为90分[最高分是100分]。到这时,我心里竟洋洋得意地认为我是个写文章的料子。为了显示自己的水平,我把我的家境写了一首诗放在作文里给老师看,诗说:

祖辈世住大山冲,忘不了这会儿家里穷。打箍的水缸半缸水,饭桌一张烧了个洞。最耐用的是雕花床,可没四人搬不动。以上几件不是宝,件件都比爷爷老。若问它们从何来,上上个世纪谁知道?

作文交上去后,老师没给评语,我不服还有气,于是我写了一首诗放在作文里要气一气老师,诗说:

我走出大山冲,小泥腿子捧书拜孔孟。不巴望书中有幢黄金屋,还真盼红楼的黛玉喊老公。我小学快读完,眼看就要上三中。学到的知识一半吐了,一半还老师,到头来仍是腹中空。

这诗交上去后,凡是教过我的课的老师,还真是被我这首歪诗气了个歪歪。气吧,我要走了要进中学读书了。

读中学我只所以不知疲倦地读了那么多的书,除了语文课本那一点东西不够我学习外,读课外小说在书中寻找快乐是一个方面,最主要的还是想学习作家们的写作技巧如何写一本书。

可惜的是这世上的事儿不是那个人想做就可以做的,写书,我哪有那个文学水平与人生的阅历?写一部书,只是我一个少年梦而已。

后来文革了,不能读书了,当农民,再后来我参军离乡,就为能吃公粮。写作少年梦,梦断何处,就在北太平庄。当作家?是理想!不自量。

又后来退伍了,离开京师仪仗营,从警。办案,刑警这个警种的工作最苦又最忙,忙忙,一晃晃就是而立之年了,那个写书的少年梦只在心上。

今生无缘擦肩过,来生再聚少年时


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是想你的时候。多少年过去,很多东西都模糊的记不清了,只有你,依旧清晰可见。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三十三年在阡陌红尘里一晃而过。忆当初心情激昂。

三十三年前的一次错过,没有亲手为你披上嫁衣,心情充满阵阵失落。我不知道是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也不知道是谁为你做的嫁衣。我只知道,错过,是我永远的痛,也是我今生难以弥补的情。

当再一次听到你的声音已经是三十三年后。当再次看到你的时候是在手机的荧屏上。笑,依然是以前的笑,声音,依然是那么的清脆。只是你的鬓角在岁月的磨砺下,染上一层灰色的霜。但这似乎也给你增添了几许成熟。虽然你的眼角微微亮起几道鱼尾纹,但似乎这道岁月的刻痕,更增添你许多魅力。

我久久的不敢吱声,唯恐惊动了美丽的画面。我久久的凝视着你的眼睛,想从中找到以前的你。其实我的寻找是多余的,因为,眼前的你就是我心中熟悉的你。听着你尾尾的声音,我的心又回到了三十三年前。我仿佛又一次看到了:月光下相互追逐,小河畔双双戏水,教室里共读唐宋,那一副副画面清晰的记在我的脑海里。尽管时过境迁,也没有一丝模糊。清如水,明如镜。

多想再和你一起探讨人生,多想和你再聚首,再相逢。可是命运使我们一个在黄河之南,一个在黄河以北。遥遥千里,只能在梦中隔河相望,在梦里重温旧缘。都说有缘无份,我还不相信,可终究印证在了自己的身上,不得不让我重新解读寻思难值有情人,可怜虚度琐窗春。

你已不再是碧玉年华,我也不是舞像之年。我们在时光里渐渐成熟,我们在岁月中慢慢老去。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今生能再次见到你,是一次机缘。我也在上帝面前祈祷过,也在佛前祈求过。为什么我的情和爱要有这样一次劫难。这难道就是对我多愁善感的惩罚?这难道是我前世亏欠的太多?也许我就是前世那个弱不经风的少年,是我多愁善感留下的根源,才会让我今生与你错过。

三十三年,无数个春夏和秋冬,无数个黎明与黑暗,无数个梦魇和幻觉,我都不敢忘记,你对我的一往情深。我更没有把你的名字从我心里抹去。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是想你的时候。多少年过去,很多东西都模糊的记不清了,只有你,依旧清晰可见。

今生无缘擦肩过,来生再聚少年时。

一切都始于少年时代一场漫长的暗恋


回忆起爱情来,遗憾、悔恨都不怕,最怕回忆稀薄又锋利,把后来的你,割得痛不欲生。

杜柔山二十四岁的时候,有一阵儿她需要依靠褪黑素进入睡眠,晚来寂静,当药效发作将睡意像棉被一样轻轻拉上来的瞬间,她总有几秒钟想到他。面容恍恍惚惚的,始终像一个对岸的人。

而她清醒的时候,有时会想,如果在青春年少时,没有被这个人绊住脚,往后会不会更快乐一些。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这么多年,她终忍不住,一次次转过头来。

像夏天的白姜花,那些无以言说的心动与情愫,黯淡成一片惨白。

一切都始于少年时代一场漫长的暗恋。

柔山认识时俊是因为表姐杜晓棠,这个大她三岁的男孩第一次出现在她生命中时,也不过二十出头,像一枚雨后青杏。身量不高,面容可爱,站在她面前,羞涩地跟她问好。“小妹,你好。”

倒是柔山,有着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早慧,一下子明白过来为什么表姐在周末一定要来找她一起出门。那个年代的家长还视早恋为洪水猛兽,尤其是高三应考生。寄宿学校一个月才有一次双休,年轻的恋人们约一次会却要克服重重险阻。柔山是电灯泡,也是最好的庇护。

三个人谁也不说破,却都心知肚明。这样微妙的三人行,一直持续了小半年。

他们常常约在周六中午见面,一起去麦当劳吃个午饭,然后去枕草子看书,写作业。那是一家很小的咖啡店,墨绿色的门面,有一只好吃懒做的折耳猫。时俊和晓棠坐在一排,柔山坐在晓棠的对面。三颗毛茸茸的脑袋,亲密地挨在一起,埋头写作业。写累了,时俊会去给女生买两块蛋糕,每次他都知道晓棠爱吃什么,但总要再问一遍柔山,“小妹,这次你想吃什么?”

后来,柔山明白,这就是恋人之间的亲昵与默契。

有时时俊会帮柔山默写,就是那种很无聊的英语词组默写。他念一个,她写一个。他的声音很温和,但是她却总是很紧张,一紧张英文单词就拼不出来。时俊有些发愁,语重心长地教育她:“学习还要更用功一些?啊。”

她撇了撇嘴,觉得时俊好笑,又觉得自己好笑,明明是英语课代表,却被他扰得单词都默不出。她合上作业本往外走去,有的时候她是会这样一个人走出来,给恋人们留一些独处的时间。时值秋天,咖啡店外是一条幽静的马路,年久的梧桐树沉默厚重,手掌大的落叶温和地铺在地上,给大地一种像天空一样高远的感觉,从路的一头到另一头往返大约要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恋人可以做多少事呢?一个小时可以把MP3里的歌循环一遍,王菲在耳朵里唱:“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还留住笑着离开的神?态……”

这是柔山第一次看见爱情的模样,它的底色是温暖而伤感的。

又有谁会在意发觉一个孩子的暗恋呢。

很快他们就高考了,时俊考得一般,勉强够上本地的一本院校,杜晓棠去了北京。那个夏天,柔山只在晓棠的谢师宴上见到时俊一面,他坐在同学那一桌,由衷地为晓棠开心,背影又有一些落寞。柔山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看到她就笑了,“听说你中考第一名。”

“和你们一个高中。你高一的时候是几班?”

“我们是2班。”

“那我也上2班。”

时俊又笑了,觉得她好玩。

深夜,柔山接到晓棠的电话,说时俊在KTV喝多了,这么多同学,就他喝得最醉,还傻傻地唱《爱我别走》。她叹了一口气,好像很无奈的样?子。

“你以后会跟他分手吗?”柔山问

“不知道。应该不会吧。”晓棠挂了电话。

柔山一个人在深夜拧开了台灯,在寂静的夜里反复听时俊唱的那首歌。“爱我别走,如果你说,你不爱我。不要听见你真的说出口,再给我一个理由……”

写歌的人最无情,听歌的人哭的话,多像一个傻子啊。

后来的几年,虽然时俊和柔山在同一座城市,但几乎没有碰面。为数不多的几面也是寒暑假,晓棠回来了,带上她一起逛街。晓棠爱美,总是花大把的时间做头发,做指甲,时俊和柔山就排排坐着等她。

时俊问:“你无聊吗?”

柔山摇了摇头。她现在长大了,时俊不再喊她小妹了,又不好意思喊她的名字,所以和她说话的时候总是省略称呼。

反倒是后来,他们之间不再隔着杜晓棠的时候,他才喊她的名字。柔山,柔山,带着心碎。他意志消沉,“柔山啊,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到永?远。”

说这话的时候,柔山站在他面前,抱着一纸箱子晓棠让她转交的礼物,不知所措。杜晓棠分手干净利落,连最后一面都不愿意见。柔山抱着那只纸箱和时俊僵持在马路上,盒子里装着笔记本、围巾、玩偶、戒指盒、周杰伦的CD……他们的青春记忆没有柔山的位置,却以这样一种方式把她拉扯进去。她想抱一抱时俊,然而双手掣肘,也没有这样的勇气。

2006年,《雏菊》在中国首映,接近午夜两点散场,穿着T恤的时俊和穿着校服的柔山走在寂静的春日夜色里,空气里是那些不知名的花树散发的香气。电影里的爱情感人,杜晓棠期待了很久,只是没想到电影上映时,他们已经不在一起了。时俊有些不明白,这个快要高考的孩子为什么一定要约他出来看这场电影。

就这么一直走着送到柔山学校的外围墙,时俊轻轻托了她一下,她就身手敏捷地翻上了围墙。她坐在略高一些的地方笑着看他,嘴角有两个小小的梨涡。她说:“时俊,我喜欢你。我马上要高考了,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读书,所以我想告诉你,我喜欢你。”

时俊愣在那里,等到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柔山已经跳下了墙,夜色里只有一堵矮矮的旧墙,探出野樱的花枝,在路灯下,柔和地美丽着。

时俊走回去的路上,想起他和杜晓棠刚分手的时候,收到一条短信,大意是说他很优秀,要加油。现在想来,大概也是这个小家伙发的吧。

小女孩一时的迷恋虽不能称为爱情,但也温暖人心。像春风在这夜晚的街道温暖回旋,沮丧了这么多天,时俊终于发自肺腑地笑了起来。

七月流火,柔山的命运也尘埃落定,如愿被武汉大学录取。狂喜过后也有告别的伤感,她收拾着房间里关于学生时代的一切,也下定了决心要隐藏起对时俊的喜欢,接受永远不会和他在一起的事实,继续过自己的生活。他回复的那一声“谢谢”,温暖无害地收起了他们之间的一切。

珞珈山风光美丽,如一个小小的世外桃源,让人隐起来,安心做个山中人。大学的那几年,柔山最常联系的人还是晓棠,晓棠毕业后留在了北京,和一个志同道合的人恋情稳定,谈及婚嫁。偶尔一次提及时俊,听说他进了父亲的工厂做份闲职,大概走的道路也是相亲、结婚、生子。晓棠评价他太缺乏反抗精神,不是一个有趣的人。“好奇怪,我竟然跟他谈了那么久的恋爱。”

柔山挂上电话,有些伤感。这几年,她也对别人心动过,可那心动太浅了,就只是湖面上荡起的一层涟漪,很快就平静了。这几年虽然没有和时俊联系,可她的爱情观已经形成了,就是那部少年时和时俊一起看的电影,她的爱情也是这样的,老式的、深情的、不善言语的。

年少时候发生的爱情,如果绵延到成年,那就不仅仅是当初的怦然心动了。柔山开始写对时俊的暗恋是在大四,她在上海实习,常常有惊弓之鸟的惶惑,时俊是最温暖的回忆。在没有空调没有暖气的出租屋里,她用冰冷的手写下这么多年对时俊的眷恋。

没有想到论坛上很多人追着看,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会接到时俊的电话,他的声音暌违多年,像心底的一滴泪。他说:“柔山,你在哪儿,我想来看看你。”

20XX年的冬天,上海天气阴冷,且多雨多雪。时俊来看柔山的那天,微微放晴了一会儿,两人都穿着灰色的大衣,从她实习的富民路的这头走到那头。大街小巷都是Adele的歌声,马路上常有人停着两厢车,在后座卖这张碟。时俊停下脚步,买了一张碟送给她,又买了一张,揣回自己的口袋。

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有同样的东西,柔山心中踊跃。

实在太冷了,就拐进路边的咖啡馆坐下喝一杯,面对面坐着,玻璃窗外下起了很薄的雪。他们对视笑了一下,大概是想起了年少时一起在枕草子的时光。

“枕草子还在吗?”柔山问。

“还在。只是老板换了。你下次回来我带你去。”

柔山和时俊之间,隔绝掉杜晓棠的话题,其实并没有什么共同的过往可供闲话,所以他们的这次聚首,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着。在这里用了简餐,咖啡师拿来酒单,推荐莫吉托。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专门有一章写到这个,它也因海明威而世界闻名。

多好的故事,他们对饮了几杯,窗外的天黑透,雪落无声。室内音乐声若有似无,SomeoneLikeYou唱得人泫然欲泣。

时俊要赶夜班火车,在此和柔山告别。轻轻拥抱了一下,时俊问:“你还会回来吗?”

柔山点头,“会的。你再带我去枕草子。像从前一样。”

令人费解啊,从前短暂的相遇,却这样令人念念不忘。不过深情的人令世界可爱。

两年后,柔山回到家乡,做了镇中学的英语老师。母亲终于能插手她的婚事,先后安排了几个工作安稳、老实巴交的人跟她相亲。

不是自己选的爱情,像吃无公害的蔬菜,对身体无害,却伤及灵魂,彻底坏了对爱情的胃口。

不想去找时俊,现实令人沮丧。

然而这只是一个小县城,总会和时俊相遇。在一个香气弥漫的早点铺看见他的侧脸。他开着他妈妈的老奔驰,皱着眉等拥堵的人走过。三十岁的时俊还是一个好看的男人,只是还是一种混着的状态,名声也变得不大好,大概是他相亲了很多女孩,又不给别人结果。

柔山有些踌躇,不知道该不该喊他一声。是时俊在后视镜里看到她,大步走下来,眼睛里有久别的喜悦,“你回来啦。”

“嗯,回来了,不走了。”

是什么时候正式和时俊在一起的呢?可能是一起去吃海鲜,路滑他拉了她的手,就没有放开;也可能是一起去枕草子,夜半时分,他轻轻吻了在吊灯下闭眼假寐的她……和时俊在一起,自然得像每一个季节的花开。

父母自然反对,于是偷偷约会,从不高的二楼小阳台爬下来,满天的星斗。两人一起在车里听Adele的旧碟,恍如隔世,相拥而眠。

已在北京定居的晓棠听说他们的消息,打电话过来,“柔山,你不介意我们的过去就好。我祝福你。时俊是个好人,只是大多数时候容易让人失望。你要能承受这种失望。”

人生就是这样振奋与失望参半吧,爱一个人就是要承受他生命中的碎?片。

那天清晨醒来,柔山伸出手在床头摸眼镜,突然愣了一下,手指摸到了一个细小的、硌人的东西,是一枚小小的戒指,旁边还放着一小把茉莉,白如月牙,香如尘梦。

柔山探出窗户,时俊的车停在楼下。昨夜下过雨,车顶蒙了一层落?花。

她清清白白的恋人,从杏花微雨里走出来。

疼痛的追忆


我的母爱享受被定格在一九六四年的五月十二日,那天我妈抛开她牵肠挂肚、万般不舍的两个女儿奔向了天国,那年妈年仅三十二岁,而我刚过十岁生日,妹七岁。

在那缺医少药的三年自然灾害年代,是万恶的糖尿病并发症夺走我妈年轻的生命,让我成了没娘儿!

我十岁生日时妈已病重,她还亲自支撑着病体,去布店为我扯了一块蜡烛红灯芯绒布让我三叔从东台带给在刘庄生活的我做夹衣。这件饱含母爱的衣服我穿了足足三年,实在太小才作罢,至今这份暖意还深埋在心底!

妈在弥留之际,我在刘庄,她一直用拳击叩xiong部,低微的呻呤:我要大儿

可是那时的七十华里的路程是多么遥远,三叔含泪连夜骑车赶到刘庄,第二天早我奶奶带着我乘坐头班汽车赶到东台人民医院,已是七点四十,而我可怜的妈妈却在凌晨四时就抱憾撤手人寰!

不能原谅的是我太年幼无知,丝毫不解妈的愁和忧,丝毫不觉没妈的痛和苦!待长大后经历了多个人生阶段,这感触才愈加强烈、追悔莫及!

妈妈,我亲爱而苦命的妈妈!假如你还活着,今年也不过是八十五岁啊!一位桃李满天下的退休老师,一位重孙辈绕膝的幸福老太,享不够的清福,可是命运对您太不公啦!痛只痛女欲孝而母不在!

人间的母亲节,让每一个做儿女的都在这一天忘不了给妈一声问候,我也向在天国里的妈妈用心呼喚一声:妈妈,我想您!妈妈,我爱您!

父亲--追忆亡父!


追忆亡父。

父亲,您知道吗?

在您离开后的这些天里,

每个深夜,我都是辗转难眠。

只要我合上眼,脑子里就会有您的出现,甚至,还会做一些奇怪的梦

而每次从梦中醒来,我的内心深处都充满了深深的自责和懊恼。

明明不久前,

您手术的时候我还回去探望了您呀!

在我离开家的前一天晚上,

您曾满怀心事的对我说:你整天写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用吗?能当饭吃,还是能当钱花呀!

当时,我知道您是为我好,可写作毕竟是我的兴趣爱好呀!

所以,我对您的话有些听不进去

记得您还对我语重心长的说道:孩子,你的危机在五年之后呢!你要明白这个道理啊!

但是,当时我真的不太明白您所说的危机是什么,我那一刻的我,

还是很是排斥您这忧心忡忡的看法呢。

只怪,我那天没有仔细听您老人家的话,其实您在我心里的形象,始终是威武英明的呀!

虽然,我现在终于明白了您的用心良苦,可惜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您也已经永远的不在了。

父亲,我错了,是我辜负了您的苦心栽培和养育之恩!

此时此刻,纵然将九天银河之水倒挽,也是换不回你的生命了,

只有用我的眼泪洗刷一点儿子心中的愧疚吧!

我是万万没想到,

就在我离开您,还不到短短的一个月,您就撒手人寰了。

父亲啊!

儿子再也听不到您的谆谆教导了,

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有什么事和向您请教了,

让您为我提供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参考了。

我再在也不能得到您的爱和您的关心了

回想您这一辈子,为我们这个家,为我们这几个儿女受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啊。这些我都知道的,可是我不成器,辜负了您啊!

您在世的时候,我竟没让您享过一天清福。

如今,您走了,您走的是那么的决然,让我没有一点点的准备,毫无预兆,惊慌愕然地承受着这晴天霹雳!

父亲呀,孩儿对不起您,这些天孩儿不曾记得有过多少次,给您跪下认错了,尽管我已经再也唤不回您了,也得不到您的原谅了

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

如果,在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一定好好听您的话,好好的孝顺您,做个懂事的孩子。

这些年总想着,您还年纪不大,我还是有时间回来尽孝,等我有了足够的能力,我就带着您和妈妈,我们全家出去旅游,看看外面的世界,开开心心地让您和妈妈享受天伦之乐。

总觉着您还年轻呢,我现在还不用承担这么多啊!可是,您用你的生命,用无情的事实给我上了一堂血淋淋的课。

父亲,难道您要让我从此在心中,永远装着对你的愧疚,遗憾和悔恨活下去吗?父亲,我多么想再听到您的声音,多么想再看看您的样子。

那天,我听说您在急救室抢救,那一刻我感觉天要塌了,我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碎了一地的声音。

我一遍遍祈求上天,紧赶慢赶地往家奔,却还是没有见上您最后一面啊。我的父亲!

不过请您放心,痛定思痛之后,我已经接受了这个现实!您走了,我会努力承担起该我承担的责任和孝道。

我会常回去陪伴母亲的,我会像您一样勇敢地撑起我们这个家,尽管家已经因为没有您而残缺了。

但是,我们会坚强地活着,愿您能走得安心一点!父亲,希望天堂里再也没有灾难和病痛。

还有一个事情,儿子我再给您汇报一下,我最近认识了几位哥哥姐姐,

他们对我都很好,也很关心我。

所以即使我离家在外,也不是孤单无助的,您就放心吧!

父亲,愿你一路走好!来生我还想做您的孩子!今生儿子没有还清的养育之恩,来生我一定努力报答您。

那时我一定好好的孝敬您老人家,再也不能让您为我担心了。

可是,可是有来生吗?我的父亲啊!您撒手走了,让我们怎么过下去啊!只要想到您,我的泪水就像泉水一样止不住地流。

我答应您会坚强起来的,我一定会好好的照顾母亲和全家的。您再也不要担心,愿您在天堂能看到我们!

父亲啊!我的父亲啊!我只能用此文来缅怀您,表达对您的不舍和无尽地哀思了。

愿天堂的您能感受到,我对您深深的思念吧

李墨涵致父亲。

追忆似水年华


一转眼长生长到十三岁了,他似乎发现自己长大了,嘴唇上边已经长出一丝淡淡的胡须,喉咙也开始突出一节,他听人管这叫喉结。他发现自己的声音变的粗重起来,不再如燕子那样轻盈。他烦恼这种变化,还没来得及为这种变化做好准备。他轻声地问妈,我是不是变丑了?他妈说不是,是变成熟了。他不大的脑袋里还没有迎接好成熟这个词的概念,他以为长大就意味着变老,变丑。确实,他长的很好看,在男孩子里算是很清秀的那种,他的女玩伴也很多,大家放在一起,甚至看不出他是个男孩。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他骤然冒出的个头,说出话嗡嗡声的声调,以及胡须和喉结都已经很明显地把他和女孩子区别开来。而且他发现他的女伙伴们已经不喜欢和他玩了。之前很轻易地他就能拉起女孩的手一起玩,现在那些女孩都扭捏的不给他牵手了。他问道为什么啊?女孩子不说话,但是就是不给他牵手,脸上还泛着一丝红晕,让他着实摸不着头脑。他没有意识到是女孩子的问题,还以为是自己惹人家不高兴了。就还像小时候哄小瓶一样哄她,好了,都是我的不对啦,对不起啊,我该死,你打我出气吧。

以前只要小瓶听到这些,就会又高兴的和他玩起来,可现在他发现不管用了。任他怎么说,女孩子都带着犹豫,然后远离他了。他又回家问妈,妈说傻孩子,人家长大啦,当然就不能给你拉手了。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长大了就不能拉手了,以前不是拉的好好的吗?于是他越发地恨起长大这个词。他常常念叨着小花,说只有小花还和他好,小花是他家的狗,一身的雪白,只有脖颈处有一块乌黑的胎记。他对着小花叫两声,小花就摇摇小尾巴跑到他身上来了,伸出红红的舌头舔他的腿,他被舔的痒痒的,于是就喊了声去去,小花就像离弦之剑一样跑出去,像是追赶着坏人。

当然这是长生长期训练的结果,就像他们之间约定的暗号,只要说声去,小花就变的凶恶起来,随时准备去追咬恶人。现在长生只有和小花玩这个游戏才能稍微纾解郁闷的心情。小花也乐此不疲地顺着主人,即使他明白外面没有恶人,但也快速地跑到外面嚎叫几声才又摇起尾巴来到长生身边。长生说好小花,我一定把你好好养,给你最好吃的。小花象听懂了似的,呜呜地回应着,还把头伸进长生的两腿间不停揉搓着。

后来小花被路上的汽车軋死了,他抱着小花的尸体哭了一夜。他妈妈看着心疼,说道别哭了,小花死了身上脏。他大声叫道:它才不脏,我才给它洗过澡。他妈妈于是不再作声,只是吩咐说要找个好地方把小花埋了。于是长生第二天天刚亮就起床去了一处小山丘,挖了一个大坑埋葬了小花。临了还嘱咐着说小花你放心,我每年都来给你扫墓,你好好地在这呆着吧。

没有小花的日子,长生烦躁了几天,就又找邻居家的二手玩了,二手是男孩,以前长生只顾着和女孩玩忽略了二手,如今女孩们不理长生了,他只好去找二手。二手也是独孩,没有伙伴,于是他们在一起也就玩的热火朝天了。只是二手比长生大两岁,就要长生管他叫哥哥,长生不答应,长生不想有个哥哥,以前长生是那群女孩子们的哥哥,现在一下子比人矮上一截,显得很不舒服。二手说你不喊,那我就不带你玩了,长生憋了半天说不玩就不玩,我还不稀罕了呢。

于是他和二手就疏远了几天。可是实在又找不到其他的玩伴,隔了几天,两人又莫名奇妙地好了起来。谁也不提当哥哥的事了。长生问二手长大了做什么,二手说去当兵,长生说当兵会死的哦,二手说你懂啥,现在当兵不会死了,现在是和平年代,长生吐了口痰说道:当兵不打仗那还当兵干什么?我以后要当商人,就是那种拉板车卖货的,这样就能见到各种各样的人了。二手嗤笑道:就你的小身板,能拉车出了镇子就不错了,还想遨游世界去,真是笑死我了!长生骂道:就让你瞧着去,我以后一定拉车卖东西去。

长生后来不跟二手玩了,因为二手又找到一群伙伴了,那群人据二手的说法是比长生更有见识的,他不愿跟长生这个屁孩子玩了。长生啐了一口说道:让你瞧不起人,我以后会玩的比你更带劲,让你跟着我屁股后面追着让我带你玩。不久长生就找到个好玩法,他把自家腌的肉带着到镇西北的沙滩上烤着吃,还鼓动了一批人跟着一块去。当然都是比他小的小孩,他终于找到了当老大的感觉。那群小孩惟他的吩咐是从,他心里对着二手说:让你看看我现在混的比你好多少倍,让你当初看不起我。他的这番嘀咕二手是听不到了,二手在一次和人打赌时丢了性命,二手说他能在水里憋气憋一小时,别人不信,于是二手就在自家的水桶里练憋气,终于有一次他喝了太多水,没缓过劲来就躺下了。这事在那不大的镇里传开了,人家都说二手是个犟种,非要去验证自己吹的牛干嘛。可是长生却不这样看,他认为二手是个真男人,他跑到二手的坟头上,竖起自己的大拇指喊道:二手我认你当大哥了。

长生后来长到二十岁的时候,还想起二手的事,他心里还暗自为二手的英雄往事而慨叹,只是他变的越来越沉默,他认为他自己变了,他终于认识到了长大的感觉。长大就是越来越不喜欢说话,越来越变的喜欢思考了,思考那些曾经不会想到的事,娶媳妇生孩子赚钱盖房子,长生发现自己真的长大了,体会到成熟那两个字的含义了。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59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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