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复一日。
升入大学上课的第一天,也没有什么可期待的,无非就是座位不固定,上完一门课找教室去上另一门课,对于教室的座位,班里的男生是很少坐到前面的,因为前面离老师很近,不太自由,大学老师没高中老师那么严厉,一般不会在上课时转来转去。
少东能完整仔细的听一节课的时候很少,有时眼睛盯着黑板,心却不知道去了哪,其他的男生形态各异,各有各的活,就这样,一节课一节课的过,没课的时候就待在宿舍与手机面对面。对于班里的女生,还是很陌生。
因为下课之后就是回宿舍,没有什么时间交流,所以只知道上课老师点的女生的名字,但还不能一一对上,也许时间久了自然就知道了吧。就这么一天一天的过,渐渐的,少东感到了无聊,得考虑考虑打发时间的办法了,听别人说这周末学校社团纳新,就决定了到时候跟舍友一起去看看,看有没有什么感兴趣的社团。
一日中午放学,看到教学楼门前围了不少人,少东便跟着班里的几个哥们儿过去看了看,是校羽毛球社团组织的新生羽毛球赛,报名的还不少,同学,报名吗,一位应该是大二羽毛球社团的学长问道,少东摇了摇头,还是算了吧,没有那个运动的天赋。
不会玩,没事,都不会,会的那是专业的,就当一次锻炼呗。想起自己平常没怎么玩过,就高中体育课时为了出出汗挥几拍子而已,少东还是没有报,宿舍的老大是个好动的人,所以他报了名。
之后,七个男生就一起去食堂吃饭了,少东虽然没报,他也不会知道,羽协之后成为了他心中最重的一个社团。因为没报名,自己也不爱看什么热闹,所以少东后来也就没怎么关注羽毛球新生赛的事。
周六,少东跟哥几个来到校社团纳新的地方,共有二十三个社团,因为自己学的是法律专业,所以首先报了法律协会,后来又转了转,决定再报一个,但不知道报什么社团,书法,不会,舞蹈,开玩笑,唱歌,算了,计算机,专业不对口,转了又转,少东还是停在了羽协前面。
羽协摆着好多奖杯,再问了羽协的学长后知道,奖杯是与其他学校或者与本部比赛赢来的,奖杯最次的是个第三名,不会玩怎么办如果想学,以后会有我们大二的教的,不想学的话可以为社团服务,比如有个比赛或者什么的,少东想了想,反正课也不多,平时没课的时候也闲着无聊,不如报个这个社团就当以后打发时间了。
老二和老四也有这样的打算,所以就三个人一块报了,这样以后有什么活动也算有个一起的了,希望这个社团会有点意思吧。报完之后,哥几个去图书馆转了一圈,看看有什么好看的书,少东借了本刑法,虽然下定决心要看看这本书,但也阻止不了这本书在自己床头放了两个礼拜之后就回到了图书馆的书架上的命运。
天空中的白云被黑暗一点点擦去,夜的星空被一点点显露出来,月亮凝视着很热闹的校园,大学,你懂的,恋爱是自由的,是光明正大的,是没有老师插手的,所以夜晚的校园成双成对的男女还是很多的。
当然,少东是待在宿舍里与手机面对面的,宿舍即使四个人都在,但也是很安静的,都在注视着各自的手机屏幕,没有了高中宿舍热闹的气愤,不知是好还是不好。静静的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月亮,少东的心里有些酸酸的,去年的现在,还是在跟一帮高中的损友埋头读书,那日子,很苦却又很甜。
大学,为什么没能让自己那么开心,是在思念千里之外的父母吗?或者是思念高中与自己一起奋斗的兄弟吗?千里之外有我的家,家中我我的爸妈在思念中,少东进入了梦,梦中与他们相逢。
到了羽协第一次开会的时候,找到了开会的教室,一个很大的教室,看着社团里的学长在前面商量着什么,估计是商量开会说什么吧。报羽协的人还真不少,第一个上去讲话的是现任的羽协社长,瘦瘦的,没有像印象中练体育的那样壮壮的,没见过他打球,所以也不知道他的球技如何。
他介绍了一下自己,齐玉华,与少东同姓,原来是自家。后来又介绍了羽协的往日佳绩,当然,略过。后来又介绍了羽协的副社和各个部的部长们,从面相看来,应该都是很好相处的人,希望是这样吧,社长还说了一下练球的事,因为要练球的同学得需要羽毛球拍子,学校和社团里是不会出的,所以拍子得自己买。
集体买的话会便宜点,少东想了想,自己也没什么特长,闲着也闲着,能练就练练吧,买了一个开学以来的第一个奢侈品一支羽毛球拍。也许买了自己才会好好练吧,少东是这么安慰自己的。下周一晚上开始去球馆练球,晚上终于能有点事干了期待着那一晚的到来吧。
秋日的风开始无情的把落叶吹散,落叶仿佛是无家可归的人,随风飘荡,无论到哪里都带着一丝忧伤。
秋,是个很凄凉的季节,尤其在种满树的校园里,秋风,落叶,游子,一切都显得那么渺茫,那么彷徨,自己的未来又会是个什么样
心不停,梦继续
(未完待续)
校园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了青春的气息,储存了高三的时光。春去秋来,飘落了一树又一树的绿叶,又迎来一朵又一朵的鲜花,只有时间见证了我们那段高三的记忆。
又是一年高考季,又到一年分别季,同学们,你们是否还记得那段叫做高三的记忆?那年夏天,我们都风华正茂,脸上写满了青春的不羁和高傲,穿着卡哇伊的班服,在篮球场上你追我赶的疯闹着。只可惜青春苦短,韶华易逝,随着一场高考,我们都踏上了不同的方向,但是,记忆中那一段美好的时光应该被好好珍藏,做一辈子的回忆。
走在娄底职院的樱花路中,满眼的阳光和绿意,夏天的气息弥漫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洋溢在一张张年轻的脸庞上。高考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但是重拾那段时光,却又想起那一年在重压下依旧鲜活的生命,依旧灿烂的笑脸,那是一种催人泪下的生命极致。也许,多年后,在某个午夜的角落回忆起当初的日子,应该会被自己曾经的努力所感动吧。
在那个叫做高考的岁月里,我曾一个人傻傻的望着天空发呆,看那些埋头苦干的同学们,想着自己的未来,时常感到彷徨无措。而关于那年六月的痛苦,欢乐,我以为都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淡去了,可以当做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一样,可时间最是冷酷无情,当你不经意的触碰到的时候,那些青春的种种,便像洪水一般铺天盖地的向你涌过来,再也无法躲避,那些画面如同就发生在眼前一样清晰,看,有一群人正在宽敞的教室里欢笑着,打闹着,那些画面是如此的单纯和温馨啊。
时光飞逝,我们毕业已经一年了,而高中的这三年,仿佛还没有好好的经历过就结束了,有时会想,自己究竟在高三的时候想要做什么,又做过些什么,反反复复的想着,却始终没有得到答案。只有高三的那种青春,悄无声息地在那静静地提醒着我,你努力过了。
高三的故事如诗如画,是我生命中最绚烂、最纯净的年华。我怀念那些高三的场景,因为青春在那里得到完美的绽放,闪耀着绚丽的光芒。我一次次的回首,用那些定格的画面、泛黄的照片、温馨的氛围怀念高三,怀恋那段无悔的青春。我想把脑海里的美好画面剪辑成一部斑驳的电影,留作珍藏,让它可以永恒地重现,等我老到记不清事物的时候,它可以提醒我我,永远不要忘记那些纯真的情怀,因为,那是人生中再也不能拥有的时光。
不知何时起,教室外那棵大樟树,开始默默支撑起我们枯燥的高三生活。那或许是一种天外飞来的幸福,让我们惊喜,也带着感动。因为它一年四季总是绿叶繁茂,带着希望的色彩陪伴我们,如果说高三什么是最好的礼物,那么,那棵樟树,便是最好的礼物,是它让我们的生活充满激情,是它让我们在高考这场战役中无所畏惧。
那年夏日,教室里八台风扇伴着窗外的蝉鸣声不知疲倦地转着,偶尔也会有一股迷路的清风吹进教室,轻抚一颗不知疲惫的心。桌上摆了书籍、试卷,桌下也堆着一摞笔记本,还有那似乎总也写不完的笔和水壶静静地在一旁陪同着。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如流水般在指间逝去。
真的好怀恋老师的讲课,怀恋物理老师的那句狗东西,答案到底是什么?,怀恋英语老师每节课都会提到的那句语法很重要!怀恋那位神采奕奕的语文老师给我们讲品读古诗时的三么秘籍,怀恋那位化学老师总是能神不知鬼不觉的从体育老师那里抢课上,怀恋那位数学老师的拖堂技术这是最重要的部分,都不许走!。如果时间能够倒退,我还想再去听一次物理课,还想再听听那句狗东西
怀念那种十人寝的宿舍生活,在一起谈天说地,一起吃饭,一起运动,一起去上课,一起做过许多许多事情,无论是荒唐的、搞笑的,还是认真的、飞扬的,一切都值得去记住,因为那是我们青春的色彩。还记得每天晚上的卧谈会吗?抛开一切,天马行空般的节奏,谈论某人的趣事,谈论自己欢乐与忧愁。也会互相鼓励,互相帮助,那时的我们就如同秤和砣一般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携手共同走过青春之路,想起就有一股暖流流经心田,温暖如初。
校园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了青春的气息,储存了高三的时光。春去秋来,飘落了一树又一树的绿叶,又迎来一朵又一朵的鲜花,只有时间见证了我们那段高三的记忆。
多年后,我们也许只能在《老男孩》的歌声中重温高三时光,但我们无悔,因为我们曾经那样美好地拥有过,留下了当初最美丽的光影。高三如歌,吟唱着如风般轻盈的旋律,和着轻快的节奏,洋溢着唯美、梦幻的气息。高三虽然离去了,却以最耀眼的光芒、最缤纷的色彩永远地留在我们那本泛黄的同学录里,留在那段叫做高三的记忆里。
农村有句俗语“色字头上一把刀,石榴裙下命难逃”,这句话对我们很有教育意义,警告人们不能贪恋女色!人一旦贪恋女色,后果不堪设想,很多人可能在这件事栽了跟头!今天,小编为大家讲一个书生因贪恋女色,被鬼迷惑,险些丧命的故事。
清朝的时候,沂州有个书生叫陈晓。陈晓自幼父母双亡,寄居在寺庙读书。他的几个同窗好友,偶尔到他寄居的寺庙来,有一次朋友开玩笑说:“你一个人独居就不怕鬼狐来吗?”陈晓说:“大丈夫怕什么鬼狐?公的来了我有宝剑,母的来了我就开门相迎。”书生们嬉闹了一阵就走了。在回去的路上,他们一起商量,晚上就找个妓女,让她爬梯子翻墙过去,敲他的门。
到了晚上,妓女翻墙过去,敲他的门。陈晓问外面是谁,妓女说是鬼。陈晓吓坏了,浑身颤抖,蜷缩成一团。
第二天早晨,几个书生来到陈晓书房,陈晓把昨晚的事说给他们听,并且告诉他们打算搬走。几个书生哈哈大笑:“为什么不开门迎接她呢?”陈晓立即明白昨晚的鬼是假的,是他们的恶作剧,于是继续像平时那样住着。
半年过去了,一个女子夜里来敲门,陈晓以为又是朋友开玩笑,就开门将女子请进来,一看,长得漂亮极了。他很惊喜问女子从何处来,女子说:“我叫秋菊,是西边一家花楼的妓女。”沂州本来就有很多妓院,所以他相信了。于是二人睡在一起。从此,那女子便隔三、五夜来一回。
一天,庙里来了个游方僧人,看到陈晓吃惊地说:“你脸色晦暗,一定是被女鬼迷惑了,你再迷恋她的美色,不及时与她断绝往来,你死期就要到了。幸亏你的病还未病入膏肓,还有救。”说完,拿出一粒药丸让陈晓服下。刚服了一会儿,陈晓就泄了两三次。感觉神清气爽。
和尚临走一再嘱咐陈晓要断绝与女子来往,陈晓假装答应了。晚上,秋菊又来了。陈晓对她说:“我十分爱你,但是有个和尚说你是鬼。”她顿了好长时间无话可说。然后骂道:“和尚羡慕人世的七情六欲,他那是嫉妒,别听他胡说八道。”陈晓信了,于是和秋菊还像以前那样相好。从此,秋菊每夜和他相聚。这样过了大约两个多月,陈晓感到困乏极了。起初还老是自我宽慰。后来一天比一天消瘦虚弱了,每顿饭只喝些稀粥。几个同窗来看望他,陈晓才知道秋菊不是妓女,他怀疑她是女鬼。
于是晚上对秋菊说:“我当初后悔没听和尚的话,到了这样的地步。”说完就昏迷过去。等他醒来,发现秋菊早已走了。从此再也见不到她的踪影。陈晓的病也一天天加重了。
正当陈晓绝望的时候,和尚恰巧又来到寺庙。看到陈晓,摇着头说:“这一切都是孽缘呀!那个女鬼前世和你是一对恩爱夫妻,今世她投生到王府,因不忘你们前世的海誓山盟,今世不愿意嫁给皇帝为后,因此抑郁而死。历尽千辛万苦,才找到你。可是人鬼殊途,岂不知这样反而害了你。如今她已投生到别处,你们的缘分尽了。”和尚拿出一粒药丸,让陈晓服下。陈晓肚里像雷鸣一般洪响着,顿时感到丹田火热,精神逐步恢复了健康。
回忆经历的一切,陈晓觉得就像做了一场梦。
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看来酒色有害,不如一笔勾销。天下最珍贵的不就是性命吗?为什么活着的人,往往不知道珍惜呢?唉,良言劝不醒该死的鬼呀
本故事为原创民间故事,在于借故事以明理,借故事以化人,借鬼怪喻古今,请不要与封建迷信对号入座。
杀高粱啦!七八月的清晨,随着街道里的一声喊,男人背上铲子,女人提上盛满茶水的驴嘴罐,就直奔成熟的高粱地,一年一度的秋收就开始了。高梁收罢,依次就是谷子、大豆、白薯、花生,人们一直要忙到十月种上麦子,一年的农耕才算画上了句号。
杀高梁的杀字用得奇巧。其实这个杀就是收割的意思。对于一些低杆作物一般不用杀字,小麦、谷子、大豆叫割,白薯、花生叫 挖或出,只有较大作物的收割叫杀,除了 杀高梁,还有杀荆条、杀白腊条等。想想也就是,高梁杆儿既高又壮,叫割显然是小看了它。
除此而外,收高粱所以用 杀,还和所用的农具有关。收高粱不是用镰刀将高梁就地割断,而是用一把铁制的类似锄头那样的铲子,安上尺把长的把柄,把高梁连根挖掉。为什么不叫挖高梁?因为高梁的果实不像白薯、花生在地底下,而是在稍上,况且农民挥起右臂一铲子下去,高梁随之秆倒根断,还是用杀字较为贴切。
高粱是庄稼行里的好汉!这话是我们家族的立志哥说的。立志哥生于上世纪二十年代中期,高高的个子,黑红的脸庞,像钢打铁铸一样的身体。由于他为人正直,处事公平,村里一致推举他为看坡人。所谓看坡,就是看护村族的共有林草,不让一些奸诈人等糟蹋。五十年代初时他正值年富力强,一天到晚肩上扛一把铁锨,背后挑一个箩头筐,在村里的林草地和老坟里转悠,春夏秋冬风雨无阻。见到有擅自砍伐林木者,不论亲疏,不惧权贵,他都会严厉斥责。为此得罪了一些人,有人背地里说他六亲不认。他听到总是哈哈一笑,说:只要保住村里的大片林草,能挡住西北风吹来的滚滚黄沙就好。随他们骂去!
这句话是他在高粱杀倒以后说的。这一年,我们家西南地那四亩高粱长得杆粗穗大,父亲领着全家整整用了两天才全部杀倒,又用了大半天签掉穗子拉回了家,只留下成排的青皮秫秸在地里。这秫秸的底节汁多味甜,酷似甘蔗,我贪嚼秫秸久久不愿离去。这时,立志哥背着箩头筐从西北地走来,和我说起了闲话。他问:高粱杆甜吗?我说:甜!他说:那就明年还种高粱。我说:不。高粱杆虽甜,可高粱面难吃死了,吃了连屎也拉不下来。
立志哥这才坐在秫秸上,正儿八经给我说起来。他说:高粱是庄稼行里真正的好汉。你说咱寨里村,蛤蟆撒泡尿就淹,日头一红脸就旱,天一潮满地白茫茫都是盐碱,种啥啥不成,不种高粱种啥?他说的是实话,各样庄稼中,谷子、红薯怕淹,豆子怕旱、怕盐碱,只有这个高粱,旱涝不怕,盐碱地里照样长。怪不得父亲在这片地里年年种高粱,高粱虽不好吃,总比饿肚子强啊!
其实,高粱也不是不好吃,就看你怎么吃。他说,高粱能酿酒,酒是粮食精,劲道大着呢!咱把高粱和豆子磨成面混在一起吃,高粱的火和豆子的柔互帮互补,既好吃又养人。你看咱村虽穷,有的人还能活到七八十岁,这都是占了高粱豆的便宜啊!我想想也对,北头儿的前清老秀才傅良相就活了八十多岁。
还有,高粱浑身都是宝。他接着说,你回家看看,墙上挂的蓑衣,地上铺的草缮,不都是高粱叶编的?那锅上的锅、盛馍的馍筐,孩子玩的叫蚰笼子,不都是秫箭编的?还有扫地的扫把、刷锅的炊帚不也是高粱穗缚的?
我说:哥哥说得对,高粱的功劳真是太大了。
不,还有。立志哥又接上说,高粱的功劳还有三薄。
三薄?我有点不解。
他说:是三薄,这是用高粱杆做的。用麻绳将粗壮的高粱杆系成薄子:放在床撑上叫床薄,上面铺上芦席和褥子,松软有弹性;竖在房梁底下叫薄篱,就是富贵人家说的屏风;放在屋顶的椽上叫房薄,再摊上一层泥巴,上面缮上草,就可以遮风挡雨了。
看来对这位一个大字也不识的族哥,我真该刮目相看了。我平时只见他风里来雨里去,少言寡语的,没有想到他心里还装着这么多刀刀拐拐。他说完这一番话,挑起箩头筐,说声我得再到坡里转一圈,走了。
我看着他匆匆远去的伟岸身影,忽然生出一种感觉:立志哥这样挚爱高粱,对高粱的了解这样透彻,难道他是高粱托生的?你看他高高的个子,黑红的脸庞,多像田野里的红高粱。他一年四季早出晚归,不避风霜雨雪,身体健壮如牛,又多像高粱那不择地而生的坚强脾性啊!
如今我离开故乡已经六十多年,再次返里,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站在村口向西南望去,遍地都是金灿灿的玉米,昔日铺天盖地的高粱随着土地和水利条件的变化,已经悄然退出了历史舞台。我再访立志哥,他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离世,活到了七十多岁,一辈子也没有娶过亲,回想他当年风里来雨里去的伟岸身影,我不仅黯然唏嘘。
(20XX.8.29)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56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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