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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曾经你也梦想过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假如曾经你也梦想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孙小雅,28岁北方姑娘,单身,4年前毕业准备扎根上海,过着许多姑娘曾经梦想的情景生活:有一份收入还不错的工作,有属于自己不算太大的房子,有一张自己喜爱的圆床。周末早上,伴着从窗帘缝隙摄入的阳光,光着脚丫,踢开扔在地上的杂志,迷迷糊糊到厨房倒一杯凉白开,打开塞着满满食物的冰箱,拿出来牛奶和水果,放在搅拌机一份水果奶昔就是早饭。

打开Ipad放着钢琴曲,嘴里哼着小调,开始打扫房间,中午为自己做一份可口的午餐,下午边听音乐边晒太阳边看书,傍晚换上一身跑步服装,夜跑锻炼周末丰富一天结束。这在别的姑娘眼里可能是一个梦,一个不能马上实现的梦,而这种生活对孙小雅来说只是的日常生活。

她精心为自己安排每天,每周,每月的生活,4年间她看过了上海滩所有的话剧,参观了在上海的所有美术展览,周末游走江浙沪周边景点,一年出国旅行至少一次,结识了各行各业的老师和朋友,领域涉足艺术、金融、外贸、营养、健身这种生活让原本思想很单薄的孙小雅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丰满起来,在她看来,自己梦想过得东西都在慢慢实现。

梦是源源不断,发展毫无边际的东西。在旁人看来孙小雅的生活越发的快乐和幸福,而她会时常因为太过孤单而心情抑郁。

每次走过影楼的时候,孙小雅都是呆呆的站在橱窗外面,欣赏着婚纱,想象有一天自己穿会是什么样子,但始终单身的现实是无法让她完成这个梦。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她开始接触小额贸易,于是她开始愿意把自己的梦想在别人身上实现替他人选嫁衣。

她奔走在虎丘的各家婚纱店甚至是小作坊,替远在大洋那头的客户选配婚纱礼服。她时常呆呆的坐在家里的地板上,看着挂在窗口的婚纱,想象假如她穿上这件婚纱是啥样子。从3月到6月是海外婚纱的旺季,孙小雅每天翻新着各种样式的婚纱,每件婚纱都让她爱不释手于是她也偷偷的为自己画出了自己的嫁衣,希望有一天,有个人可以看到她穿婚纱的样子。

有人择一城终老,也有人选择为爱奔跑。孙小雅就是后者,当对所有人重头再来充满担忧的时候,孙小雅想的更多的是,是否能遇一人白首。终于孙小雅为了爱回到了离开8年的北方城市,但是很不幸,她回来了,爱却走了。有一天她又转到了一家影楼门口,呆呆的看了很久橱窗的婚纱,这次她没离开,推开了那扇门。她为自己拍了一套婚纱写真。

那天小雅从影楼出来把自己很喜欢的那组婚纱照片发给了那个她念念不忘的人,心里默默念了一句:你终于可以看到了。那天温度25,是孙小雅觉得最为舒服的一天。

北方的秋天总温度降的太快,落叶掉的太急,小雅掸了掸掉在身上的落叶,转身进了个咖啡厅:老板,来杯热美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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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也曾经暗恋过


16岁,我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重点高中。那时我是个瘦瘦高高的女孩子,穿衣服极不讲究。我的大多数衣服都是部队上的,因为姑妈在部队,所以,有很多肥大的军装,根本没有什么腰身。我也和假小子一样,和后桌的男孩儿打架,庆幸的是,学习成绩一直遥遥领先,考了第一名之后,得意了好长时间。

新生报到的第一天,我抱着自己新发的书往教室走,在拐弯的地方,突然撞到一个人。

正是秋天,他穿一件蓝色球衣,抱着一个篮球,高高帅帅地站在我面前。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们同时说了声对不起,然后就笑了。再然后,我的脸莫名其妙地红了。

记得拐角处有一株高大的合欢树,分外地妖娆,我匆忙把掉在地上的书捡了起来,然后一路跑向了教室。

他就是我撞到的那个男孩。我看到他的同时他也看到了我。我注意到,他把额前的散发往上撩了撩,那个动作非常迷人,再之后,他坐在了我的后排。

我的心跳得更快了。之前和男生吵架动手的时候,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个女孩子,是从他开始,我觉得自己是个女孩子了。手不知往哪里放了,心跳得那么快,手心有微潮的汗,重要的是,脸红了,同桌叫周素,她说,你怎么了?

我热,我说。

那时男女生根本不说话,我们班只有一个女生和男生说话,她是我们的班长。但我的心思可没在她身上,从第一天撞到他开始,我就知道,我可能坏了。

所谓坏了,就是忽然之间觉得自己那么难看,裤子也肥得不像话了,腿脚也放得不是地方了,头发这样短,杂志里说男生都喜欢长头发的女生,眼睛是不是太小所有的一切全错了,而他进教室的刹那,我更是面红耳赤。如果没有记错,他进教室,13步到他的位子。

而且,他喜欢用海飞丝,有淡淡的薄荷香。

他哪天理了头发,哪天换了衣服,我一清二楚。从此,那个大大咧咧的人开始多愁善感,开始看李清照的词,她说,剪不断理还乱,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怎么这么对啊!

学校里组织文学社,我第一个报了名。非常踊跃地投稿,比朦胧诗还朦胧,其实写的全是他,无论是写秋还是写夏,总之,全是他。

他的声音那样充满磁xing,他的头发那样黑,甚至他走路都与众不同。我常常跑到三楼去,那里可以望到后面的操场,他在那里打篮球或排球,不过我更喜欢看他踢足球,跑起来时非常动人,头发一飘一飘的。那件藏蓝色的球衣非常好看,好看得要命。我总是咬着自己嘴唇,偷偷想他在家的样子,也这么好看吗?

那时我们都是走读生,因为家在城里,所以学校不让住宿。晚上下了自习之后,一起骑车回家,我总是习惯跟在他的后边。春天的时候,他会把那件蓝色的球衣围在腰间,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往前骑。有了他,我觉得整个路程显得那样短,和我走的还有另一个女生,她总是说我说话有点前言不搭后语,其实,我的心思不在和她说话上。

不仅写诗,我还开始写日记了。

在日记中,他的名字叫JQ,是他名字汉语拼音的缩写。这是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才知道的秘密,这种隐秘的快乐叫我喜悦,叫我不安,也叫我慌张。

我开始偷偷学着打扮,比如偷穿母亲的高跟鞋,比如擦上淡淡的口红,其实全是为了取悦他。可他好像并不在意。在上体育课时我出了丑,高跟鞋让我摔倒了,非常尴尬,我低下头,委屈地哭了,因为耳边有男生的笑,好像还有他。

真是委屈死了。

可还是喜欢,甚至有点盲目了。

有一天我早自习去得早,教室里只有他一个人,我走向自己座位时他抬起了头。我的脸腾就红了,他就在我的后桌,我的后背上好像都是眼睛了。那时觉得时光不要走了才好,然后就地老天荒了,然后就海枯石烂了。那时我迷恋上看三毛和琼瑶的书,一边看一边哭,以为自己就是其中的女主角了,而男主角,我当然安排到他身上了。

文理科要分班了。我绝望地想,看来,我们要分开了。

那几天分外地惆怅和忧伤,高大的合欢树开了一树的花,我把它们夹在日记本中,日记本中有他的名字,分外地芬芳着。我想着想着,突然就掩面哭了起来。

让我想不到的是,我和他居然分在了一个班,同时去的还有五个人,当老师念完分班结果后,我摸着自己的心脏,怕它跳出来。下课后,我去操场上跑了十圈,那样的喜悦,比中了大奖还要高兴。

我们仍然在一个班,仍然不说话,可我的心里还是那样惦记着,颤动着。日记越写越厚了,心思越来越长了,但是,我却没有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在别人眼中,我不再是那个疯疯癫癫的丫头了,文静了,温柔了,知道要衣服穿了,学习不如以前了,偷偷开始写小说了。

他在我的日记中,仍然是JQ。

两年之后我们要毕业了,他去了一所技校,我去了石家庄读大学。再见的时候有些男女开始说话了,但我们还是没有说,始终隔着很远的距离,甚至毕业留言我都没有找他写。因为,没有那个胆量,也许是太喜欢了吧,所以,觉得太遥远了。

大学第一年开始写信寄明信片,我给他写过一封信,无非是大学里的吃喝拉撒,实在与爱情没有任何联系。薄薄的一张纸,写了撕,撕了写,最后不了了之,还是胆小,还是不敢说。

明信片倒是寄了一张,选择了一张帆船图案的。蓝色的大海上漂浮着一只帆船,非常美。只写了他的地址和四个字:新年快乐。写他的名字时,我的手在发颤,心也在发抖,那是我第一次完整地写他的名字。

寄出去了。寄出去能说明什么呢?他收到的这种明信片大概太多了吧,寄出去的是一张大海,很快也石沉大海了。

然后我开始了真正的初恋。

恋爱应该有的内容我都有了,写情书、约会、看电影、赌气、流眼泪和我在一起的男孩很宠爱我,我们像所有情侣一样谈着恋爱。不过有时我心里会涌起淡淡的惆怅。说不清那惆怅是为什么,那薄青瓷一样的暗恋,已经在岁月中变冷,如同冬天来了,衣裳薄了,我要把过去藏在心里才好。

有同学提起他的名字时,心还是会咚咚地跳,好像失了魂。后来听说他结婚的消息,脸上寡淡了一天,好像是彻底绝望了。没理由地想发脾气,记得那是个冬天,很冷。

后来我也结婚了,过着凡俗的日子和生活,慢慢就忘记了那些风花雪月的事。那几个日记本,一直锁在抽屉里,自己安慰自己说,谁年轻时没做过梦呢?

自始至终,他只是我的一个梦而已。

记得有一次去国美买摄像机,和先生一起逛着,忽然对面就走来了他,我们愣了一下,突兀地,我的脸又红了,红透了。

他和我先生寒暄着,握着手,而我的手开始莫名其妙地哆嗦起来。

过了些日子,老班长张罗同学聚会,天南海北的同学全回来了,他和我都去了。说实话,如果他不去,我可能就真的不去了。

我们之间还是没怎么说话。

直到都喝多了。有男生提议玩个游戏吧,真心话大冒险,说当年谁暗恋谁一定要说出来,大家认为对就喝酒,不对就自罚,我心里忽然紧张得不行,浑身发抖。

有人说出来,大家就哄堂大笑,因为好像全是为了取笑编的。所有男生全说迷恋我们班长,怎么可能啊。于是班长就一直喝,说对说错她都喝,谁不愿意被暗恋啊。

他了,他看了看我,然后说,我暗恋过她。

所有人都静了一下,我当时就傻了。之后,有男生说,他说得对,我早觉得这小子不对劲,肯定动过人家心思。看,脸还红了,来,我们喝吧。

乱哄哄的,不知怎么就把话题岔了过去。而我却微笑着看着他,问,真的吗?他笑了笑

我忽然就笑了,心底里,千树万树的梨花开了。我总以为自己是多么的不知羞,这样的暗恋人家,原来,那么多人都曾经暗恋啊。

其实真的应该感谢暗恋,是从暗恋开始,有了一颗蠢蠢欲动的心,有了做女孩子真好的念头,而且常常会照镜子,会自言自语,现在想起来,是那样的美又那样的纯。

外面开始下雪了,我们走到窗前,我伸出手去,感觉一阵阵的凉爽和清新,他侧过脸问我,你也曾经暗恋过吗?

过头去,我轻轻笑着说,那年,我也曾经暗恋过。

他没有问是谁。

我也没有答。

我们一块伸出手去,去接那纯洁的、透明的雪绒花。那场最美丽的暗恋,就是这一片片飞舞的雪绒花吧,那么轻灵,那么美丽,却又那么忧伤。

何为梦想,梦想何为


何为梦想?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对梦想的诠释,坚信它会给你想要的美妙。梦想何为?

没有梦想的你,何谈人生

在谈起梦想这个词时,仿佛在人们的心中是件老生常谈的事情,充满对未知的向往趣味,却也充满对过去的缅怀,就像《银河补习班》里所言,梦想就像箭靶子,而人生就是在射箭的过程,若是我们找不到箭靶,那每日的拉弓又有何意呢?

我们经常听见那句,人若是没有咸鱼,那和咸鱼有什么两样呢?即使是咸鱼,也要做最咸的一条才能展现身为咸鱼的身份。人,若是没有梦想将是一件多么令人惊叹的事情呢!就像航行在海里的船,没有找到灯塔的指引,只能飘荡在寂寥的海上,如此飘摇的人生,如何不让人深思呢?

小时候,人们总会问你,长大后你想干什么?想要成为何种模样的人?那时的自己即使是懵懂的稚子也会对未来的自己有所期待吧!想要成为心中的那个人,不为期待,不为名利,不为辜负,只为成就最想要成为的自己。那就是梦想的力量,让你拥有继续前行的力量,而你找到这种力量了吗?

梦想点燃生活,灿烂且炙热

渐渐长大的我们,在这纷乱的世界里努力奔波,奋力拼搏,只为朝着那梦想更进一步而已。生活,何其艰难,那来自心灵的渴望,总在现实的残酷间被摧残到溃散,无处安放的灵魂如何慰藉?也许只有靠着那对梦想的不懈追求才能得到丝丝关于梦想的安慰,让躁动的灵魂得以暂时安歇。

成长是个残酷的词,它在时间的驱使下会将我们骨子里坚韧的东西一遍遍的敲打,直至变成它想要看见的模样,然而作为人的我们又岂会轻易的屈服呢?坚持,成为对抗成长带来的疏导的一柄利器,尖锐的刺破想要包裹的球,成就想要成为的自己。

时间在我们身上流逝,让我们渐渐的走向曾经想要成为的自己,即使在前进的路上我们经历了种种,但是那又如何呢?只要成为期待的自己就好,如此才能不辜负自己曾遭受的苦难,也能对得起自己的野心,塑造自我的过程固然痛苦,然梦想总会给我们力量去打破曾经的自己,塑造新生的自我。

若是没有梦想,何谈远方

远方,是一种期冀,是一种潜在的力量,让你能在迷茫的时刻找到前行的方向,放下那束缚,勇毅前行。人生,就像一场修行,如同唐僧四人也曾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前往西天净土取得真经一般,取真经就是他们师徒四人的梦想。为了这个共一的梦想,他们即使面对妖魔鬼怪依旧无惧,勇敢的朝着远方前行,虔诚且炙热。

刘备三顾茅庐只为请诸葛亮出山,为了这份虔诚,诸葛亮安定南中,北伐曹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刘备一直想要成为王者,而诸葛亮想要有一番成就,如此二人,一拍即合,梦想将他两紧紧的缠绕在一起,彼此成就,梦想让他们走向更为遥远的远方。

梦想,看似很遥远,但是若是将其拆分成一小部分,逐步实现,那么靠近梦想又怎会是痴心妄想呢?不努力,如何成就梦想呢?这世间唯一不费任何力气得到的恐怕惟有年龄了吧!所有的种种都需要我们付出努力才能拥有,更何况支持我们坚定前行的梦想呢?

你的梦想为何,可曾努力

梦想,在我们口中说出,总是会给人一种苍白无力的感觉,既是梦想,就该成为不断鞭策我们前进的动力,就像看修真小说中梦想该是那人人觊觎的大能宝座,当经历种种终究还是顺利的坐上,那就是梦想绽放的时刻,然而不努力的修炼,如何能成功呢?

小时候,总是会沉浸在那些让人心动的文学作品中,也许是寂寞,也许是对世界开始的好奇心在其上面,渐渐的一刻小小的种子就在心中发芽,成为向他们一样能够以笔为刀,刀刀刻画出鲜活伶俐的模样呈现在人们的眼前,用文字的力量来感染人们,让人们不再是那般懵懂,那般柔软。

改变,幼时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最后发现能够改变的只有自己罢了。相信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个梦想的影子,也许现在的生活充满苟且,但还是有远方和诗存在的不是吗?我们不能因为现在的苟且就忘却曾经的梦想,忘却梦想,在这人间痴活一生,何其遗憾呢!

在浙江卫视推出的一档的明星/平民圆梦类综艺节目《中国梦想秀》里,那些为了梦想努力,像追随太阳绽放的向日葵一般,虽然追梦的他们也许很平凡,但是他们因为梦想而闪耀的光芒让人不得不折服与他们。拥有梦想的他们,不再是平凡的普通人,勇敢的为梦想而奋斗,才是这世界上最可爱的人。

何谓梦想,不过是念念不忘

梦想,有着具体的形体吗?有着清晰的模样吗?梦想,不过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是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声音,它会指引我们走向我们期待的导读,成为最想成为的自己,这就是梦想,一股神秘的迷人的力量,让人趋之若鹜,却又心生欢喜。

提到林徽因,我们想到的更多是才女二字,然而真正的林徽因不仅仅是文学才女,她更为我国的建筑设计留下了一个个令人惊叹的奇迹,并为此抱憾而死。建筑,在常人的眼中是与女子无关的事情,但林徽因却因为深深的喜欢,把它当做梦想来完成,为此她即使病重依旧选择为此努力,为我国创造了一个个的建筑奇迹。

梦想,总会让我们绽放出于常人不一样的光芒,让人不得不去信服那就是梦想的力量。何为梦想?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对梦想的诠释,坚信它会给你想要的美妙。梦想何为?唯有行动才能将梦想实现,唯有努力才能不辜负心中对梦想的执著,不是看见成功才努力,而是努力才能看见成功。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她来自农村,从小没有妈妈,只和尚且还有心脏病的父亲相依为命。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贫穷,又是一个女孩子,可是父亲还是让她读了书。不是不知道家里的艰难,可是对读书的渴望却是如此的深切,只能加倍的努力。每次家长会总是她最开心的日子,拿着奖状的她笑颜如花,父亲在人前人后也顿时有了面子,他的女儿是最棒的。

渐渐长大,考了一所重点大学,想要离家远去,可难忍背井离乡之苦,何况还有一个日渐衰老的父亲,不是不难受,可是父亲发话了,要好好读书,别恋家,爸爸会因你而活得更好。收拾行李,踏在离家的火车上,看着双鬓发白的父亲,眼泪却再也忍不住。

站在学校的门口,看着人来人往的同学和他们的父母,不是不羡慕,只是早已知道现在的自己远比家乡那些跟自己一样的孩子幸运太多。可是生活还是有差距的,人家衣着光鲜,自己粗布麻衣;别人大鱼大肉,自己吃糠咽菜。不是不眼红,只是总不舍得拿父亲的血汗钱去挥霍。城市跟农村有太多的不一样,总算月亮还是一样的圆,可是城里夜晚的风很凉,总能吹得她泪流满面。同学们对她也还好,只是她是个想家的孩子,想念父亲的音容笑貌。

好不容易生活不再那么难堪,不再那么难受,可是她却接到父亲心脏病发的噩耗,急急忙忙赶回家,看到的是满头白发日渐沧老消瘦的父亲,眼泪再一次像断了线的珠子,忍都忍不住。带父亲去医院治疗,医药费明明高得吓人,可父亲还是不肯好转起来,于是辍学开始为父亲的医药费到处奔波。可是奔波的日子太漫长,长到让她心慌,更多的是哭得像个孩子。那段日子,他总是风餐露住,经常一人独自坐在医院的长椅上,为父亲的病发愁,为生活的无奈悲哀。生活总是残酷的,高额的医药费是一道跨不过去的门槛,终于她成了一个孤女。茫茫人海,她一个天涯孤女,何处归家?

生活还是要继续过下去的,凭借自己的努力,总算平平稳稳的过着。后来,她遇到了一个人,也曾想过就这样过下去也不错,可是他说,你什么有那么多的毛病呀。她不安,你介意吗?他说,介意呀,所以我一定要加倍的疼你,把你照顾好,做个最幸福的女人。最幸福的女人,她哭了。傻瓜,他说。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难过,总有一天我们会负负得正。很多时候,不是生活太残酷,而是我们容易随波逐流,容易被生活所吞噬。反败为胜,只是时间的问题。

梦想


湛蓝的天空中飘浮着朵朵白云,时而像个顽皮的孩子,一路奔跑;时而变成自由的羊群,千姿百态;时而叠成座座云峰,高耸于天际。在这片神秘可爱的苍穹之下,生长着茂密葱郁的大森林,树木种类繁多、苍翠欲滴,清澈见底的小溪,用她甜美的歌喉吟唱着令人沉醉的乐曲,满地五颜六色的小花散发着迷人的芬芳。花丛中住着一群可爱的小动物,有忠诚稳重的黄牛壮壮、聪明伶俐的金鸡丝丝、威风凛凛的黑狼哈姆、勤劳善良小花狗贝利

小花狗贝利经常主动帮助动物朋友们做事:有时帮黄牛壮壮拉车,有时帮金鸡丝丝捉虫,有时帮黑狼哈姆捕猎贝利每天过着充实又快乐的生活,他会尽个人所能帮助森林里的每一位朋友。每一位被帮助过的小动物都懂得知恩图报,他们会根据自己的生活状况或多或少地送给小花狗贝利一些食物或者金钱。小花狗贝利不好推迟,只好收下。

几年过去了,小花狗贝利因为自己的勤劳和乐于助人积攒了足够多的钱财和粮食,生活变得更加富足。一天,他悠闲地躺在房前晒太阳,突然想起了儿时的远大梦想------走遍五彩缤纷的大千世界,尽览祖国的锦绣山川,一饱眼福。他觉得他现在有能力实现自己的远大梦想。于是,他用平日积攒下来的钱买齐了旅行的必须品。此时,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就在小花狗贝利将要出发的前一天晚上,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是一个充满期待的夜晚,皎洁的月亮像一盏明灯高高地挂在深幽的夜空,银光洒满大地。小伙伴们都早已进入甜甜的梦乡,鼾声此起彼伏,只有小花狗贝利独自坐在他的小房子的窗前,静静地望着窗外:天空中无数盏星星调皮地眨着眼睛,似乎在诉说宇宙的奥秘;明亮迂回的小溪依旧像个淘气的孩子,不知疲倦地叮叮咚咚;院子里的小树轻轻地摇着手臂,似乎在与他告别。他心中有些紧张又无比激动,恨不得现在就动身起程。就在这时,贝利隐隐约约地听到有敲门声。他站起身来,向门口走去,他怀疑自己的耳朵:这么晚了,会有谁敲门呢?肯定是听错了。

-------救------救------我-------,门外又传来虚弱的求救声。

小花狗贝利迅速打开门:门外躺着一只受伤的小青蛙,正有气无力地望着他。贝利二话没说,迅速把小青蛙抱进屋,为他包扎伤口,小青蛙的伤痛减轻了许多,躺在小花狗贝利怀里睡着了。

小花狗贝利看看准备齐全的行囊,开始担心,甚至有些失望-----难道这永远是个梦吗?贝利低下头来,看看安然入睡的小青蛙,他觉得自己这样做是对的。贝利自言自语:可怜的小青蛙,你快快好起来吧!我多么希望看到你能和大家一起健康快乐地游戏、玩耍。

小花狗贝利每天按时为小青蛙清洗伤口,换药,给他准备可口的饭菜,小青蛙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为此,小花狗贝利花掉了几乎所有的为旅行准备的费用,梦想成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小花狗贝利再也不去想它。

终于有一天,小青蛙可以自由地蹦蹦跳跳了!小花狗贝利看着他开心的样子,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

生活一天一天地在继续,太阳每天照常从东方升起,从西山落下。小花狗贝利像往常一样,每天按时到房前晒太阳。阳光暖暖地洒满整个院子,贝利眯着眼睛享受着生活的安逸。

突然,一道金光从眼前划过,小花狗贝利被吓了一跳,猛地睁开一双黝黑发亮的眼睛,他不敢相信,那只和自己共同生活了几个月的小青蛙变成了一位英俊帅气、风度翩翩的青蛙王子。小花狗贝利用力地揉了揉眼睛------的确是真的,青蛙王子精神抖擞地站在他面前,手里拿着一支金光闪闪的魔杖。他微笑着向小花狗贝利讲述了自己的身世和遭遇,又激动万分地表达出心中的谢意。然后举起魔杖在小花狗贝利的头上轻轻一点:善良的恩人,你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了!小花狗贝利的shenti随之微微一颤,便感觉轻飘飘的,似乎整个shenti充满了无穷的力量。接着,在贝利生活了多年的庭院里,出现了各种现代化的旅行装备:极速飞车、超能望远镜、智能帐篷所有旅行可能用到的物品一应俱全。

小花狗贝利似乎又回到了童年,幸福的他带着儿时的梦想,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出发了-------在他的心中一直有个不变的信念:多做好事,多做善事,你会博得上天的厚爱!

曾经爱过你


北极星的眼泪,说不出的想念,原来我们活在两个世界题记

星星和太阳明明知道彼此不能相见,却仍不停歇地追逐。

我和你,相识于网络,就像星星和太阳,一个在黑夜,一个在白天,而白天和黑夜只不停的交替没交换,我们都无法想像对方的世界,不知道是白天不懂夜的黑,还是夜的黑不懂白天的光,因为这样,星星最后还是离开一直不停追逐她的太阳,选择繁星陪伴的月亮。其实星星知道自己并不喜欢月亮,而月亮也不属于她。但星星只有这样做。

不知道自己的选择对还是错,因为听到一次又次他仍然说我没有放弃过,而我却一次又次的伤害他,可是他不在乎,也许没有谁任由我这么任性,我的任性,他的宽容;他的宽容,我的无情;我的无情,造就对他的伤害。曾经快乐过因为他,曾经爱上眼泪也是因为他,曾经感到温暖过也是因为他,但曾经的曾经,只能成为最美的回忆。曾经想过要好好珍惜他,不在乎结果,只想享受过程,但因为种种原因,我还是选择离开,现在只剩下对他回忆。而其实我一直在等待,等待,等待他放弃坚持,可是每一次觉得他要放弃的时候,原来他还在坚持。坚持,坚持,坚持;一直在坚持;拒绝,拒绝,拒绝,一直在拒绝;感动,感动,感动,一直被感动。你的付出,我的感动,结局还是无法改变,也许对与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已经无法回到过去了。

岁月无声,时间流逝,他的365天的等待,却换来的是无言和悲伤的结局。到底是命运的捉弄,还是我不懂得珍惜。也许我不懂得珍惜你,但我会祝福找到懂得珍惜你的天使。也许忘记了我 ,你会过得更快乐。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忘记彼此,但我不后悔认识你和爱上你,因为有你陪伴的日子是快乐的,你像太阳那样一直温暖着我,让我感到原来还有人关心我,还有人希望我快乐。所以,只想说一句认识你真好!也许认识你,是我的幸运;错过你,是我的命运吧!

最后太阳放弃对星星的追逐,去寻找他的梦想,而星星只能永远祝福他。

上帝给时间我们相遇,却没有给时间我们相爱,也许这就是命运的捉弄吧!

阳光太强烈了,一直都让我无法承受你的光芒,就如你对我的爱,却让我无法回之以报。

谢谢你带给我两年的快乐,也谢谢你的爱,我会记着你的好一辈子。(不会再有机会说出的爱,就让他永远冰封在我心里的最深处)。

一个总是令我感动的男孩,再见了!

假如今天有你


独自走在熟悉的街,看着身边陌生的人群,我低着头,漫无边际的走着;没人注意我的存在,无人在意我的寂寞。天阴沉沉的,雪花时不时飘落在我写满孤寂的脸,心底涌出一种莫名的心酸;我下意识地用手拉拢衣襟,去遮住半张快被孤单冻结的脸,放进衣兜的手依然冰凉。

在这新年的第一天里,我开始将自己的思念冻结,封存在这个寂寞的季节。我找不到可以开心的理由,也抓不住这新春快乐的手;抬头望着灰朦朦的天空,让刺骨的风肆意吹入胸襟,刺痛了心,伤透了情;心绪凄凉如满空飘舞的雪花,不知将在何处堕落;家,又在何方。

不知道还要等多久,也不知该等到什么时候,就这样静静地等待,等待着日夜的思念,等待着情感的终点站。在等待中感受着没人疼爱的滋味,承受着心痛,习惯着孤单,回忆着心碎;等你等了好久,就在这没有你的日子里,让自己一天天慢慢老去,无怨无悔的为你守候。

假如今天有你,我会将你拥入怀里,用我一生的执着为你一生守护;假如今天有你,我会紧牵你的手,用我全部的爱为你将阴霾的天撑住;哪怕我会凛凉,哪怕我会冻僵,因为有你的陪伴,我的心,就会温暖。

可我曾经爱过你


201X年,李然前女友莫莫结婚。这个女的,在拉黑我们微信半年多的情况下,居然准确地把请帖寄到了每一个人家中,靠,这种没脸没皮的人!我们都假装没收到。何...

201X年,李然前女友莫莫结婚。这个女的,在拉黑我们微信半年多的情况下,居然准确地把请帖寄到了每一个人家中,靠,这种没脸没皮的人!我们都假装没收到。
何况我们还得瞒着李然,据说我们之中,就他一个没收到请柬。
好死不死,婚礼前两天,李然居然约我们吃饭。想想实在没有理由拒绝,只好去了。一顿饭吃得累死人,大家拼了命把话题往别的方向引,连“结婚”两个字都不敢提。
后来几个人都喝多了,大宽开始唱歌,嗷一嗓子,唱了一句“我要结婚我要结婚我要结婚”。
全桌人大惊失色,我猛踹他一脚。你大爷,不是说不准提结婚的事儿吗?我喊。
然后我捂住嘴巴。靠我怎么就喊出声了?!
李然喝得不多,一下抓住了这句话的精髓。
为什么不能提结婚?他问。
我们顾左右而言他。架不住李然追问,才吞吞吐吐地说,我们收到了莫莫的请柬。
哦。李然点点头,没什么反应。
接着他说,我也收到了。
……他大爷的,请柬寄给前男友!穷疯了吧?

我们七嘴八舌解释了半天,大意是我们瞒着他,是怕他心情不好,反正都前女友了,转身不见,老死不相往来,寄了请柬也别去,我们也不会去的。
李然哈哈大笑。我以为你们要说什么呢,他说,放心吧,我不会去的。前女友的婚礼,我为什么要去?
对、对吧?他补充。
我们默不作声地看着他。
我说真的。李然被我们看得很不自在,又说,都分了快一年了,我已经把她忘了——哎,她叫什么来着?
我们还是默不作声地看着他。
我要是去,我就是你们孙子!李然面红耳赤,赌咒。
行,这可是你说的。

那天喝得不知天高地厚,第二天一觉睡到下午。刚醒,正喝着水,接到李然电话。
爷爷……他张嘴就说。
我一口水喷出来。
靠,闹哪样?!我还小啊大哥!
然后我突然想起来,他昨天晚上说的话。
你又想去了?我不动声色,问。
我我我就想去看看。李然吭吭哧哧地回答,吃个饭就走。
我还是不动声色。那你去啊。我说。
李然好像很不好意思,又磨叽了好一会儿,才说,你们和我一起去吧。
……开玩笑!又不是我们前女友。
凭什么?我问他。
李然被我问住了。凭什么……就凭……他试探着说,那儿有饭吃?

次日,我和大宽陪着李然去参加婚礼。
大宽说他的理由很单纯,是去参观学习,我的理由更单纯——好几天没吃肉了。
其他人很鄙视我们,说我们没出息。
这些人,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不懂民生之多艰啊!
于是大宽开车,我坐副驾,李然坐后座。三人直奔举办婚礼的酒店。我们还穿了西装。我和大宽是租的。李然是买的,花了几千块钱。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一路上,李然都没怎么说话。

他和莫莫曾经谈了将近三年的恋爱,本来其乐融融风平浪静,直到有一天,莫莫发现,她周围的女性朋友一个个都结了婚,有的还抱了娃。大家聊起天,言语间都在鼓动莫莫早点儿结婚,趁着“生育的黄金年龄”,尽快造个孩子。
莫莫被说动了,就问李然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说实话,李然倒不是不想结婚,他只是觉得这好歹是人生大事,而他虽然收入也不低,但离他心目中结婚的条件还很远。于是他说,等等吧,我们日子还长呢,不急。
两个人感情好的时候,这种话算甜言蜜语,感情不好的时候,这就算是推卸责任。
发展到后来,只要两人吵架,莫莫一定会把这件事拿出来说。照莫莫的说法,她也不需要李然拿出什么,她就想和李然至少先领个证。
李然也给出了教科书一样的回答:我们一起这么久了,不缺这一个证啊。
再后来,他们经历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大吵,吵到最后,莫莫撂了狠话,半年内不领证,就分手。
结果半年后,他们真的分手。莫莫搬出了他们一起住的房子。据说她很快认识了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男的,之后她在微信上把我们这群人拉黑,再有她的消息,就是前两天收到的请柬。
这一年的时间,我们不知道李然是怎么过的。偶尔说起莫莫的事儿,他就说什么道不同不相为谋、好自为之、分了手还是一条好汉、他早就看开了。
但如果真的看开了,又为什么要去这个婚礼?

车开到一半,我从后视镜看了李然一眼。他默默坐着,眼看窗外,像一尊泥塑。
大宽偷偷问我,你觉得李然会抢婚么?
……抢个屁。你以为演电视剧呢。
大宽摇头。唉,参加前女友的婚礼,居然不抢婚……
我闭上眼,假装睡觉。

赶到酒店,我们停了车走过去。酒店门口装饰得气势磅礴,有不少人已经来了,在门口排队,进宴会厅的地方坐了一个大哥,应该是伴郎,负责签到兼收红包。
红。包。我脑子里嗡的一声。
你带钱了?我小声问大宽。
大宽也愣了一下,翻遍全身,掏出来三十块。
我比他好一些,我有四十块。
我们错愕的工夫,李然已经心无旁骛地走了过去,随手从怀里拿出一个红包,看厚度,怎么也有三四千。
我和大宽面面相觑。
眼看着李然签到完,消失在门口。最后还是大宽想到了办法。他上衣口袋里装着一个烟盒,中华的,他说是上个月为了在同事面前装逼才买的,烟给别人抽了,盒没舍得扔。
我们把烟盒拍扁,撕成两块,分别装进两个红包。
然后我们昂首挺胸接受检验。把门的伴郎眉开眼笑,接过红包,捏了捏,发现不太对。
他把红包打开,盯着两片烟盒看了整整半分钟。
不是,你们……他说。
哎呀,什么你们我们,大宽打断他,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懂吧?见面就送钱,多俗啊。
是……等会儿,不是。对面那位还在愣神,那你们也不能拿烟盒……
烟盒怎么了?大宽又打断他,烟盒怎么了?你不要小瞧烟盒。你好好看看,这是普通的烟盒吗?这是普通的烟盒吗?
我、伴郎还有后头十来个人一起盯着他,等他说下去。
这是中华的烟盒啊!大宽说。

伴郎要动手,还是李然跑回来,又临时包了两个红包,门口才终于放我们进去。
我和大宽愤愤不平。百年好合这么喜庆的事儿,非要和钱勾在一起,没劲啊,太没劲了。
李然毫不介意。都算我给的。他说。
我看看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们走进会场,里面和外头一样,金碧辉煌,大厅尽头一个台子,估计是一会儿新郎和新娘站的地方。有人给我们安排了桌子,在宴会厅边角。我们惊喜地发现,这张桌子居然就坐了我们三个人。
哈哈哈这一桌菜都是我们的了!虽然看上去不太好吃,但是不要钱啊!
正吃得浑然忘我,大宽突然戳我胳膊。
你看那边那个妹子,他示意我,怎么样?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一眼。
能怎么样?我反问,心想那女的那么漂亮,肯定有男朋友了。
大宽乐滋滋地倒了一杯酒,站起来。我去搭个话。他说着,往妹子的方向走过去。
……随便你。
我继续埋头吃菜。李然本来也在吃,吃着吃着,他忽然停下了筷子。我纳闷地抬起头,还没来得及转脑袋,就听到全场猛地开始欢呼,还有人鼓掌。
再一看,哦,新娘和新郎来了。
李然呆呆地坐在座位上,眼神跟着新娘从门口一直挪到大厅一侧。莫莫一身雪白的长婚纱,不知道是这一年她变化太大还是妆画得太狠,几乎认不出来,这要说是别人的婚礼,我也信。
但是李然仍然一动不动。新娘和新郎匆匆穿过大厅,笑容灿烂,光彩照人,间歇还温情脉脉地对视一眼。李然就这么看着,说不上是什么表情。
去打个招呼吧。我说。
李然一激灵,一把按住我。别别,他说,打什么招呼啊,我和她没什么好说的。
我斜眼看着他。
真的,李然嘴硬,都和你说了,我吃个饭就走。要不是她给我寄了请柬,我都不想来。你看新郎那样,丑成什么了,就这个眼光,我都想假装不认识她。
我还是斜眼看着他。
我要是和她说话,我就是你孙子!这狗逼又赌咒。

话音刚落,我们旁边桌子的人都站了起来。新娘新郎绕到了我们这边,我这才注意到,我们的桌子后面是休息间的入口,他们俩必经之路。
李然一下显得很紧张。他看着莫莫越走越近,喉头上下翻动,片刻,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充满哀怨,哆哆嗦嗦地想开口说话。
我摆摆手,行了,别再喊我爷爷了,我还小。
李然还是哆哆嗦嗦的。他努力摆出一副自然的笑容,站起身来。
莫莫看到他,明显愣了一下,随即皱起了眉头。
你怎么来了?她问。
李然摆出来的表情僵在脸上。我也听得有些迷糊。这女的精分了?请柬明明是你寄的啊!
谁允许你来的?莫莫紧接着又问。
啊,我……李然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你来干什么?莫莫咄咄逼人,眼冒火光,这是我的婚礼!你想干嘛?保安!保安呢?把这个人给我赶出去!
她越说声音越大,周围几张桌子的人都凑过来看热闹。新郎赶紧抱住莫莫,把她往休息室拖。莫莫还不依不饶。场面有些失控,李然站在原地,一时不知所措。
保安也过来了。新郎先把莫莫交到几个伴娘手上,又和保安解释了几句,随后张开双臂,向大家示意没什么事儿了,该继续的继续。
李然呆站了一会儿,扶着桌子,默默坐下。
大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我听着附近有人指指点点,说那就是新娘前男友,闹事儿来了,觉得有点儿尴尬。四下看了看,从旁边桌拿了瓶红酒过来。
李然慢吞吞接过去。我陪着他喝。
眼看一瓶酒要见底,新郎忽然出现在我们这桌,也不说话,脸上挂着微笑,在李然旁边坐下。

我瞪着他。新郎没理我。他又开了瓶酒,先给李然满上,再拿个杯子。两个人一声不吭地喝。说实话,我真没见过婚礼还没开始新郎就这么拼酒的。没几分钟,第二瓶酒也见底了。
李然是吧?新郎面色平静,说,请柬是我给你寄的。
我一愣。
新郎笑了笑,又给李然倒了杯酒。这张桌子也是我特意安排的,位置特别好。他又说,我知道,你肯定会来。我就是想让你看看,当年你给不了她的,我给了。你错过了一个很好的女孩。
李然不说话,死死攥着酒杯,沉默半晌,猛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接着“噌”一下站了起来。我吓了一跳。新郎很淡定,眯起眼睛看着他。
李然紧握双拳,微微颤抖,我怕他一时冲动,正准备起身拦住他,他说话了。
厕所在哪儿?他问。

大宽还是神龙不见尾。我只好跟着李然去厕所。他喝多了,走路摇摇晃晃,进了厕所,看准一个隔间就冲过去。我还没来得及跟上,就听到一阵稀里哗啦吐了的声音。
过去好一阵子,李然喘了口气,冲水,然后顺着隔间门滑到地板上。我过去拉他,他摆摆手,向后靠着墙边。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怂?他喘着粗气问。
我没说话。
我当时是真想揍他啊。李然说,可是就算我揍他一顿,能改变什么呢?为了让我自己出出气,就把别人大好的日子破坏掉?
我已经不成熟过一次了,他又说,我不想再不成熟一次。
我还是没说话。
厕所里很安静,隐约能听到外头的音乐声。李然没有要起身的意思,只是死死地盯着地板。过了一会儿,音乐声停了,传进来一个活蹦乱跳的声音,听上去是司仪在准备开场。
其实,李然慢慢开口,这样的婚礼,本来我也能给的。
他深吸一口气,问,你说,人有可能回到过去么?
我沉默片刻。
回到过去……也许还是一样的吧。我说。
这次换李然没说话。他一开始还在苦笑,后来就没了声音,头埋在膝盖里,手抓着头发。外面的音乐又响起来,婚礼进行曲,还搭配着司仪夸张的叙述:那一天,我在人群中看到了你,如命中注定一般,眼神落下,就再也无法抬起……
我去他大爷的。
后面再说了什么,我都没听清。厕所太小了,李然的呜咽声被放大了很多倍,盖过了一切嘈杂。我看着他不断抽动的肩膀,忽然觉得很难过。

是的,我终于明白自己错过了什么,可是你已经不在了。

也不知道过去多久,等我们出来,婚礼差不多已经结束。宾客走了大半,新娘和新郎正在送几个人出门。
李然呆呆地看了一会儿,又转头看着我。
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他问。
你先说什么忙。我说。经历过今天这一出,我已经有了防备。
李然指指新娘的背影。帮我问她要一个手机号吧。他说。
……你还有完没完了?!
我就想和她说一句话。李然恳求,就一句。
我看看他好像突然垮掉的肩膀,想了想,点点头。
但是这个电话号码,也没能要到。
他说他有话想和你说。我拼命给新娘解释。
我没有什么想和他说的。莫莫一脸冷静,他离我越远越好,我不想再和他有什么联系了。
我还想努力一下,新郎送走又一批客人,向这边走了过来。
我只好放弃。走回宴会厅另一端,李然正满脸期待地等着我。
问到了!我故作轻松,先喊出来,138xxxxxxxx,你想想怎么感谢我吧。金钱豹就算了,太便宜,我吃不惯。
李然如释重负,像进行一个仪式一样,把号码认真地存在手机里。
我没告诉他,这是我旧手机的手机号。

我们拉着大宽离开。大宽还挣扎着不想走,冲着门口嚷嚷。给我留个手机号吧!他喊,改天一起吃饭!
大门附近,被他缠了一晚上的那个妹子花容失色,急匆匆落荒而逃。
找了个代驾,回家。回去的车上,大宽仍然不死心。你说她怎么就不喜欢我呢?他自言自语。
难道是因为我太帅了,她觉得有压力?他认真地问。
我闭上眼,继续假装睡觉。

到家,倒杯水喝,刚休息五分钟,桌子深处忽然传出一声铃音。
我拉开抽屉,发现是我的旧手机在响。这个手机我开着快两年了,一直在等一个人的消息。
可惜我等到的不是她的消息,而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发来的短信。
点开,一长串话。

对不起,今天的婚礼我不该去的,我知道,你肯定不会给我发什么请柬,但是我忍不住。
我想看看你穿婚纱的样子。因为那个样子,我以前也幻想过。
这辈子我犯的唯一一个错误,就是没有把这个幻想,最终变成现实。
可我曾经爱过你,很爱很爱。只是今天以后,我可能真的要把你忘掉了。

操,矫情啊,太他妈矫情了。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短信是谁发的。
这狗逼,又骗我,不是说就想说一句话吗?

我拿着手机看了几分钟,调出菜单,按下删除键。

是的,我想过和你一起,手牵手走在马路上,你戴着戒指,我戴着另一只。
我想过我们跳上一辆公交车,随便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笑着,彼此对望。
我想过为你披上婚纱,替你选一双合适的鞋子,穿上不会比我高,也不会摔倒。
我唯一没想过的,是我们终于有一天背对而行,从此天隔两方,形同陌路。
我曾经爱过你。
虽然一个“过”字,让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

梦想高贵


我对诸葛亮这个人,崇拜了很多年,风神潇洒、神机妙算,谈笑间决胜千里,奇怪的是出了那么多次祁山也没灭了魏国,只落得一个出身未捷身先死。气得我扔掉《三国演义》,看了一会《雷锋的故事》才缓过来。后来看了《三国志》,就比较赞同鲁迅先生对他“多智近乎妖”的评价了。罗贯中基于大汉朝立场,又是胡编乱造(借东风),又是张冠李戴(草船借箭),塑造出一个近乎神仙的诸葛丞相。蜀国后期穷兵黩武,民生艰难的事只字不提。《三国演义》只是小说,杜撰偏袒也无话可说,很多人把它当历史书来读,把荒谬当常识,也怪不得罗贯中。不过中国历史的面貌,都在于统治者一念之间,姑且读之,姑妄信之,图个茶余饭后的谈资。反正我是相信袁腾飞的评价:中国历史大概有百分之五是真的。

忽然想起想写的不是历史,也不是诸葛亮,而是诸葛亮的一句话: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古今中外,关于立志的名言和故事层出不穷,洋洋大观。看到这么多慷慨激昂,热血沸腾的话语和故事,真让人惭愧。我从小胸无大志,浑噩度日。直到走向广阔的社会,才有了第一个上得了台面的志向——图书管理员。奈何饱食终日、游手好闲,别说为之奋斗了,连当上图书管理员的程序都不知道。

志向说得玄远一点,就是梦想。小时候写作文,大家纷纷表示表示要当科学家、警察、主席……不过就我观察,大多数人的梦想也就是梦。家人要求学习学习再学习,学校教育坐好听话别多想,社会警戒送礼拍马讲人情,家人又要求当官挣钱离家近。一套组合拳下来,年轻人也就鼻青脸肿地沿着画好的路走下去了。流光容易把人抛,时间最是消磨人,待到朝九晚五,娶妻生子,谁还记得有过梦想呀。每天看着孩子写作业时理直气壮地训斥:这么容易都不会,还想出去玩,想当年我还是幼儿园小三班第一名哪。

说到消磨时间,我打小就擅长,玩沙土、看蚂蚁……啥都没有还能自己坐着发呆。现在也能啥也不干呆一天,饿了还能叫外卖,比小时候还惬意。

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没有明确的梦想,即使有,也没有为了梦想破釜沉舟、孤注一掷的勇气,有了勇气哪,实现的几率也不是很大。说回中国人的梦想,几千年前项羽已经说得明明白白,“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挣得高官厚禄,宝马香车回家乡嘚瑟一圈,也和蔼了,也宽容了,也既往不咎了。不就是胯下之辱吗,于齐王如浮云。富而好礼,君子也。于是中国人就奔着这个路子走了,人人焦灼得急赤白脸,书店里就成功学之类的书籍卖得好,哪有风吹草动就一拥而上,被骗子当韭菜割了一遍又一遍。我倒不是觉得人不该有梦想,抱着坚定不移的梦想,以之为毕生的目标,去热烈而义无反顾的追求,不管成功与否,其一往无前的意志和近乎绝望的行动总是动人的。假如正好梦想又是无害而美好的,我对这些人绝对是仰止行止的尊敬,他们是闪电一样的人物,给人间带来火。

如果梦想是跟着乌泱泱的人群挤进名利的大门,还是别要了,与其挤不进去恨得食不甘味夜不安寝,再嫉妒心起做下污蔑告密之事自污其身,不如心宽体胖,施施而行。人应该有没有梦想的权利,能够坦然面对自己的一事无成,无所用心,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把握。于人于己又无害,何必逼着所有人都往前赶哪。趁着我兜里有二百块钱,我要用一句台词来展现我高雅的品味和不羁的灵魂,“我没有梦想,穷人才有梦想。”

曾经这样爱过你


曾经这样爱过一个人:爱的人知道,被爱的人不知道。

这是暗恋吗?

爱着的时候,就整天鬼迷心窍地琢磨着他。他偶尔有句话,就想着他为什么要这样说?他在说给谁听?有什么用?他偶尔的一个眼神掠过,就会颤抖,欢喜,忧伤,沮丧。怕他不看自己,也怕他看到自己。更怕他似看似不看的余光,轻轻地扫过来,又飘飘地带过去,仿佛全然不知,又仿佛无所不晓。觉得似乎正在被他透视,也可能正在被他忽视。终于有一个机会和他说了几句话,就像荒景里碰上了丰年,日日夜夜地捞着那几句话颠来倒去地想着,非把那话里的骨髓榨干了才罢。远远看见他,心里就毛毛的,虚虚的,痒痒的,扎扎的,在猜测中,既难受,也舒服,或上天堂,或下地狱或者,就被他搁在了天堂和地狱之间。

爱着的时候,费尽心机地打听他所有的往事,秘密地回味他每个动作的细节,而做这一切的时候,就像间谍,不要他知道,也怕别人疑心。要随意似的把话带到他身上,再做出待听不听的样子。别人不说,自己决不先提他的名字。别人都说,自己也不敢保持特别的沉默。这时候最期望的就是他能站在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这样就有了和大家一起看他和议论他的自由。每知道一些,心里就刻下一个点,点多了,就连成了清晰的线,线长了,就勾勒出了轮廓分明的图,就比谁都清楚了这个人的来龙去脉,山山岭岭,知道了他每道坡上每棵树的模样,每棵树上每片叶的神情。

爱着的时候,有时心里潮潮的,湿湿的,饱满得像涨了水的河。可有时又空落落的,像河床上摊晒出来的光光的石头。有时心里软软的,润润的,像趁着雨长起来的柳梢。有时又闷闷的,燥燥的,像燃了又燃不烈的柴火。一边怀疑着自己,一边审视着自己,一边可怜着自己,一边也安慰着自己。自己看着自己的模样,也不知道该把自己怎么办。有时冲动起来,也想对他说,可又怕听到最恐惧的那个结果。就只有不说,可又分明死不下那颗鲜活的心。于是心里又气他为什么不说,又恨自己为什么没出息老盼着人家说,又困惑自己到底用不用说,又羞恼自己没勇气对人家先说。于是就成了这样,嘴里不说,眼里不说,可每一根头发,每一个汗毛孔儿都在说着,说了个喋喋不休,水漫金山。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还是没说。多少年过去了,还是没说。那个人像一壶酒,被窖藏了。偶尔打开闻一闻,觉得满肺腑都是醇香。那全是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一个人的盛情啊。此时,那个人知道不知道已经不重要了。不,最好是不要那个人知道,这样更纯粹些。在这样的纯粹里,菜是自己,做菜的人是自己,吃菜的人还是自己。正如爱是自己,知道这爱的人是自己,回忆这爱的人还是自己。自己把自己一口口的品着,隔着时光的杯,自己就把自己醉倒了。

这时候,也方才明白:原来这样的爱并不悲哀。没有尘世的牵绊,没有啰嗦的尾巴,没有俗艳的锦绣,也没有浑浊的泥汁。简明,利落,干净,完全。这种爱,古典得像一座千年的庙,晶莹得像一湾星星搭起的桥,鲜美得像春天出生的一抹鹅黄的草。

这样的爱,真的也很好。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55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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