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独自难以入睡。推开窗户,看到星光点点,而你是最亮的那颗吗?
记得第一次见你,是在初三,我战战兢兢地站在你的身后,看同学们一个个报到注册,而我的名字后是大大的空缺。是的。我胆小怯弱,而且因为没有钱交学费,我不敢开口跟你讲话。就那样一直站着,站着。
后来,你发现了我,微微一笑,问:报到了吗?我摇头。你又问:有困难是吗?我点头。跟我来!当我从学校的某个角落里面拿出藏着的被褥时,我看到你眼里的泪光;于是我再也忍不住大声痛哭起来。你接过被褥,拉着我的手,朝宿舍楼走去。
我一直认为我是那种固执的孩子,没有人能融化我心里厚厚的冰,但那天,我看到一个高大和一个瘦小的身影并行时,似乎也听到了冰化水、水落地的声音。
就这样,你走进了我的生命!
我开始期盼上你的课,翘首希望看到你,那样我才不会在人群中感到孤独和恐惧。虽然我坐最后一排,但我比谁都认真,因为我怕你忽略我、忘记我,怕你因为我不听话而不理我。
一个阳光很好的日子,你说了一句话,而后热泪盈眶。当你开始宣读名单,我感到心里很恐慌。当你读到我的名字,顿了一下,我手中的笔啪的一声落地。
我去问你,可不可以不离开这个班,你摇头:学校的安排。没办法。你把我送到对面那个教室门口,说了一句话:放心去吧。我会照顾你的。
两个班级之间,隔着一座天桥,很短,却又很长。我固执的选择了靠门口的位置,那样我可以看到你的一言一行。我常常看着对面的教室发呆,像在仰望遥不可及的天河和住在天河里的人。那里,曾经是属于我的啊!
你偶尔会过来看看我,也只是看而已。每次目送你离去,我心里都有说不出的滋味。感觉自己像一个无端被抛弃的孩子,孤独,无助。
一次老师让我在讲台上给大家讲语文的学习方法,我说:我之所以能取得这么好的成绩,归功于我有一个那么好的老师...我习惯性的抬头去张望,看见你正在朝这边走来,就那么一瞬间,我愣住了,无言了,我目光跟随着你的移动而移动,然后泪如雨下。
每天晚上,我都会趴在宿舍的窗口背书,没有灯光,然而我坚持了一年。只因为那是你晚上回家的必经之道。我习惯了看着你从远处走来,高大的身影在昏暗的路灯下先缩短,再拉长,然后消失。
一个下雪的晚上,我看到你那么艰难的在行走,几何时,你变得那样憔悴,我忍不住又哭了。你发现窗口有人,关切的问:这么晚了还不睡,有事吗?我把头缩回来,泪水砸地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是那样清脆而又空灵。
我也习惯了在阳台上读书、写作业,确切的说,是我习惯了在注视着你和在你的注视下学习,而阳台,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中招结束了,成绩下来了,我忧郁的站在教务处,不想去看,也不敢去看。一个老师走过来,兴奋地合不拢嘴,考上了!考上了!重点高中!太好了!我礼貌性的回之一笑,继续着我的忧郁。你走过来,沉默。我的泪水又一次滑了出来。你开口了:想哭就痛快的哭吧,知道你很苦,把那些委屈都哭出来,会好受些。
于是在那样一个午后,一个柔弱的女孩,在她依恋了一年的老师,不,是高大的男生面前,肆无忌惮的哭了好久。
后来的几天,你借口说很忙,让我帮你做些事。当离别的气氛掩饰不住的浓重时,我默默地做事,默默地流着眼泪,默默地想,就要离开你了,真的好舍不得。
毕业舞会上,大家七嘴八舌,说我考上了重点,无论如何都要唱支歌。好吧,为了我们的相逢,我愿意,那就唱《相逢是首歌》吧,但一定要有一个主角。我在等,直到最后,才传来你的消息,说你正在筹备婚礼,不能来了。站在舞台上,我久久才开口:
我最怕,最怕烟雨蒙蒙,看不清,看不清你的身影...
我的青春,我的青春终于还是在泪雨磅礴中收场。别了那场舞会,也别了我那青涩的、经不起风雨的年少时光!
如今来到远方这个陌生的城市,开始了人生新的旅程。每每仰望夜空,我都相信,浩瀚的星河中,有两颗星,有他们彼此才知道、才能理解的故事!不是吗?
当第一抹阳光的光辉照亮了他额头的图腾时,他的胸膛翻腾着,但这次不是为了信仰,而是,仇恨。
太阳部落,人类最传奇古老的部落。
找寻夜幕降临时太阳的去处,居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这是这个以太阳的光热为生的氏族世世代代的理想与信仰。然而,一代代的首领用去毕生精力去寻找却毫无结果,每一位首领都同样是死在与夜部落的圣战中。
夜部落,同样有着纯正横亘的血统,月亮,是他们的神。
雨雪交加时,如果天空中出现日月同明的奇异景象,那么在这个世界上明暗光线对势最分明的地方就会发生一场有关太阳与月亮,维系着两个水火不容的古老部落存亡的圣战。然而这场战争会在其中一个部落灭亡前永远的持续。这是生与死的原则与较量。昼夜的更替令所有人不安,必须有一个灭亡,让天空上的一个星体能够绽放永恒的光芒!
他——玄埃瑟,太阳部落老首领唯一的儿子。自幼就有着深深的使命感。还是孩童时便在每个黑夜里站在山岗上仰望着黎明时太阳即将升起的方向。十五岁生日的清晨醒来时,他的手指触碰到额头上新生出的太阳图腾。那是太阳部落的成年男子才会有的标志。那个瞬间他并没有丝毫的欣喜,他转过头看到父亲为了氏族信仰而老去的面容。对整个部落的责任蓦然降临,令他沉重不已。这种压力让这个十五岁的孩子刺破自己的胸膛,没有丝毫的畏惧。用力的吮吸喷涌的血液。
十五岁的他在唇齿见咂摸出了纯正的太阳血统赋予他血液中的新鲜蓬勃的味道。他明白,他不要让这种血液消逝,他要找到太阳在黑暗里的神秘去处,他要让太阳部落的血液流淌下去,在有阳光照射的地方永远的流淌!
而此刻,他朝向太阳站在山冈上,他的身上涂满了他刚刚死去的父亲的鲜血,在阳光的烘烤下发出煞人的腥气。他的身后匍匐着太阳部落千千万万的孩子正在亲吻阳光照射下炙热的大地,为这次圣战中死去的老首领祈福。
当第一抹阳光的光辉照亮了他额头的图腾时,他的胸膛翻腾着,但这次不是为了信仰,而是,仇恨。
上路,上路,没有迟疑,没有眼泪。深深的仇恨,他要用太阳部落最神圣的有着繁复太阳图腾的狮牙刀刺入杀死父亲的那个夜部落首领的胸膛!仇恨蒙蔽了一切,他甚至忘记了他的信仰,他的整个部落的信仰——找寻太阳在黑暗中我去向,让整个部落居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这个他自幼深深铭记的信仰在父亲死去后已经被仇恨所深深的掩埋,他忘记了整个世界,他对整个部落的期盼和托付视而不见,他甚至忘记了父亲是为什么而死,他的眼前一遍遍浮现的只是父亲倒在血泊里额头上的图腾黯淡下去的画面。
一遍一遍,挣脱不掉的梦魇。
疾驰疾走,追着的太阳奔跑方向。
第一天日落时,一整天的剧烈奔逃使他倒在地上。夜幕很快降临,他在一大片陌生的沙漠上毫无知觉的睡去。午夜时分他挣扎着醒来。蓦地看见一个穿着橘色衣服的小人安静的坐在自己的面前。那小人儿柔软的头发是他从没见过的金黄色。他被吓了一跳,抓紧了腰间的象牙刀。
“你的头上有一个太阳,喏,这可是一件很让人羡慕的事啊,你有一个太阳!但是我也不比你差,你知道的,我有一朵玫瑰花,这是你们都没有的。是的,你们都没有,她是我的。”小人儿笃定的说。
玄埃瑟只是觉得好笑,他并没有心情去关心什么玫瑰花的事情。“我是太阳部落的首领,我要杀掉夜部落如果你知道夜部落首领的去向请你告诉我。”
小人儿跌跌撞撞的起身,他长长的围巾在风里飞扬,漆黑的夜里他的瞳仁却闪着好看的光。他一言不发,径直的向沙漠的深处走去。玄埃瑟慌忙起身跟在他身后,以为那小人儿要给自己指点夜部落的去向。
但那小人儿却踮起脚牵起他的手,那一瞬间瑟感到的是一种无法言说的久违的温暖和微微的眩晕。这从指尖传递过来的热度让瑟听到曾牢牢的占据着他心里的一些东西正在剥落。瑟无法抗拒的闭眼,在恍惚中那个小人儿在他耳边悄悄的说:“我每天都会这样抚摸我的玫瑰花,我是多么爱她!”
再睁眼时瑟看见沙漠已经不见,一片明朗的天空下一朵罩在玻璃罩下的娇艳的花。小人儿从两座活火山口上把刚刚烘烤好的面包拿到他面前。
这是瑟从未体会过的温暖,他一直以为,不同部落见的人是不能共存的,人与人之间只有相互杀戮或是领导臣服的两种关系。所以他宁可不要。瑟推开面包,大声喊道:“为什么要给我食物?你想对我做什么?你是不是夜部落可恶的刺史?”
小人儿依然不回答他的问题,他好像从来都不会回答任何问题,却喜欢不停的提问。“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知道的是,狐狸不吃面包”,小人儿望着远方若有所思的说。瑟也朝着那个方向望去,太阳还在地平线以下缓慢的上升,东方的夜空上已泛着几缕微弱的晨光。“是的,狐狸他是不吃面包的,因此麦子对他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麦子无法让狐狸产生联想,这实在可悲。”小人儿有些伤感的望着瑟,“但是,我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他被我驯养了,这有多么美好啊!金黄色的麦子会让他想起我,他也会喜欢风在麦穗见吹拂的声音。”
“你也会被我驯养的,就像狐狸一样。”小人儿甜美的笑了。
瑟并不能准确的明白这些话的意思,但他的心里却因此有小小的颤动。可是他马上为体会这样的爱意而感到可耻。“我不会被任何人驯养,我也不会驯养任何人。感情都是虚假的,仇恨才是真实的,找到夜部落的首领,杀掉他,这就是我应该做的。”
“这就是一直以来你的愿望吗?一直都是吗?”小人儿怔怔的看着瑟。
这明亮的目光刺痛了瑟,让他想起了太阳部落世世代代的古老信仰,想起了他十五岁生日的清晨他为自己和整个部落许下的誓言,想起了老父亲就是死在找寻夜幕降临时太阳去处的路上。瑟的身体不停的颤动,压抑得无法呼吸。
小人儿并没有理会他的异常,继续的追问:“一个人的愿望怎么会是这样的呢?一定不是的,一定不是的,你以前的愿望是怎么样的呢?它为什么被掩藏了呢?”小人儿小心翼翼的看着他,瞳仁里面盛满了惊恐和不解。过了许久他见瑟还是不说话,又小声的说:“你不要自责,其实这也很美啊!沙漠的美就在于某一个地方隐藏着一口井。他们的美就在看不见的地方。
“是啊,太阳的美就在于夜晚我们看不见他的地方,因
此我们一直在寻找。寻找太阳夜晚的神秘去向,我们要居住在那个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我和我的部落,我所有的臣民们,我们一直在寻找,穷尽毕生精力,甚至包括,甚至包括我父亲的生命。”
“哦!”小人儿兴奋极了,“这应该就是你的愿望,这就是你本来的愿望!你的愿望应该是这样的才对!你的愿望很美,他的美就在于他被隐藏在你心里的一个看不见的角落。”说罢,欢快的给他的玫瑰浇起水来。
太阳一跃便跳出了地平线染红了整片蓝天,瑟扬起头,额头的图腾吮吸着光和热,身体里又一次充满了力量,就像每个在虚弱中煎熬过的漫漫黑夜后重获能量的清晨一样。但这次,不同的是,瑟感到自己心里的一些东西正在融化,是那个小人儿说的遮蔽住原来愿望的东西吗?有关仇恨和杀戮吗?瑟不确定。
只是,他现在对新一天前进的方向感到迷茫……
“再见”,瑟转身朝小人儿挥挥手,“我该上路了,谢谢你照顾我。”
小人儿正轻柔的抚着他那小小娇艳的玫瑰,“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玫瑰,她们的外表很美,但心中却是空虚的。没有人愿意为她们而死。没错,一个路过人,会觉得我的玫瑰和她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我的玫瑰本身却蕴涵了一种那些千万朵玫瑰所无法比拟的特质。因为她是我浇灌的,是我用屏风把她遮住,而且为了她,我才会打死毛毛虫,只留下两三只变成蝴蝶;而且,我会倾听她的一切声音。发牢骚也好,乱吹嘘也好,甚至沉默不语,我都会倾听;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小人儿轻轻的依偎着他的玫瑰,“我只是想说:爱,才是可以超越一切的力量;仇恨毕竟是短暂的,而且它已经遮蔽了你原来的愿望。希望你可以忘了它。我不知道太阳在晚上都去了哪,但我觉得寻找它可真是一件伟大的事!也许你可以去面包树上看一看,那里很高。”
“朋友,你的名字是什么?”
“小王子。”这是小人儿唯一一次回答问题。
瑟又一次回到了沙漠上,他依然在奔跑,跟着太阳奔跑,找寻夜部落的去处。不同的是,他的心里已经开始有了小小的波澜,对方向对愿望的疑问。但他还不能完全的明白。他依然想找饿到夜部落,为父报仇。
黄昏时,瑟已经走出了大漠,进入了一片美丽的田野。而他身体里的能量也随着太阳的落下而渐渐耗尽。远远的看到一个农庄便走了过去。
“我能否在这儿借宿一晚?”瑟推开谷仓的门,疲惫不堪的问到。而谷仓里只有一只小猪在安逸的睡着,还乐不可支的打着呼噜,显然没有想回答他问题的意思。不想瑟的头顶却飘下来一个细弱的声音:“当然,在这睡吧,别客气!威伯睡着啦,他今天可累坏了。我也正忙着呢,没法招待你,快进来吧,小心别把威伯吵醒了就好!”
瑟抬头一看,竟是一只蜘蛛在和自己说话,他的确正忙着在网上编织着什么。“我是玄埃瑟。”“哦”,“好气派的名字,我叫夏洛,我的朋友叫威伯,哈哈,就是这只小猪,你看,他正睡着呢。我是一只蜘蛛,呃,这你知道吧。”瑟觉得很好笑,而疲惫却另他没有力气笑出来,他回答道,“当然夏洛,你知道夜部落的去向吗?他们从这里经过了吗?”夏洛听他这么问停下了手中的工作,认真的看着瑟,好像努力的想把整件事情弄清楚。
“我是太阳部落的首领,我们以阳光为生”,瑟这样解释道,“夜部落是我们的最大的敌人。我要找到他们,为父报仇。”
“哦!我的天啊!你说什么?报仇?”夏洛几乎要跳下他的网了,“为什么要报仇呢?你知道吗?你知道活着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吗?你还有报仇?哦!我的天啊!”夏洛的极度惊慌让瑟有些不知所措,瑟并不知道夏洛为什么会有如此过激的反应,他此刻有些尴尬的站住那里,努力的想转移一个话题。
“啊,夏洛,你正在忙什么呢?”瑟问道。果然,这个问题让夏洛很兴奋。他大声的回答:“我正在我的网里织真棒这个词!”夏洛满是骄傲的神色,完全没有了刚才的不快。
“真棒?为什么织这个呢?”瑟不解的问。
“很快你就会知道了!”夏洛神秘的说。
另瑟惊讶的是,晚上果真有很多很多的人聚集到谷仓里。瑟躲在角落里向外面观看着。大家都对蜘蛛网上“真棒”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啧啧赞叹着小猪威伯。夏洛在网上得意的笑着,而威伯则欢快的摇着尾巴。
夜渐渐深了,前来观看的人都散去了。瑟从角落里走出来,“这怎么一回事呀?”威伯感激的看了看夏洛,对瑟说:“都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好朋友威伯,他救了我的命!”
瑟越发的糊涂,夏洛看出了他的不解,在网上安稳的坐了,要威伯给瑟讲讲他们的故事。威伯点点头,坐了下来静静的讲了起来。
“你知道吗,我本来是活不成的,哦,是的。我生下来的时候就很虚弱,芬的爸爸本来是要用斧子砍死我的。但是芬救了我,她可真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啊!她每天照顾我,让我住进了谷仓。在这里我认识了灰蜘蛛—夏洛,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夏洛又聪明又能干,任何蚊子苍蝇都逃不过他的网。啊,我可真是好喜欢他!
我于是对自己的生活相当满意,越来越胖了。可是有一天老羊却带来了坏消息:主人要在圣诞节前把我杀掉,做成美味的腌肉和火腿。那天我可真是吓坏了!我当时就恐惧的大哭起来,我说我不想死!哦,我的朋友,你能体会到那种感受吗?”威伯的眼睛里已经盛满了泪水,他哀怨的看着瑟。
“是的,威伯,我能体会得到,不要难过了。后来的事呢,来怎么了?”
“哦,没事的,我每次说到这里都会很难过。后来夏洛安慰我是他会救我的,不会我死的。”威伯抽嗒着鼻子继续讲道,“他是那样的聪明啊!他在房上结起了一张大大的网,在上面写上了好猪两个字。”威伯说到这里连上又一次恢复了愉悦的神情,“这两个字很快就被主人发现了,他感到非常惊奇。很多很多人都过来观看,也包括牧师。牧师说这是神的暗示,表示我是一头出类拔萃,非同寻常的猪。人们都以为我是了不起的动物。哈哈,于是圣诞节我就免于一死,而夏洛也又在网上织起了第二个词:真棒。就是这样的,一切就是这样的。”
瑟点点头,“的确是个传奇的故事,你的生命里有这么多的好朋友帮助你活下来。”瑟说着把头转向夏洛,“不过,当我提到我在寻找夜部落为父报仇的时候,你为什么如此的愤怒呢?”
“哦,我的朋友,难道听了威伯的
故事你还不明白吗?他--威伯,我的好朋友,他是一只猪,对人来说,猪就是被用来吃掉的!是的,他们养猪就是为了吃掉他,但威伯他首先是一个有权利活下去的生命,其次他才是一只猪。生命,无论是人还是动物的生命,都是一样平等的生命,都有着自己的生存权利。任何一个生命在我们这里都不能无缘无故的消失!”夏洛说到这里激动的挥舞起了他的拳头,“我的朋友啊!我不知道你的身上到底有着怎样的仇恨,但是为什么一定要去杀人呢?一个生命的存在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们大家一起做了如此多的努力,只是为了拯救一只小猪的生命,而你,为什么要伤害声明呢?”
瑟的胸膛里被什么东西猛烈的撞击着,在这以前他从不知道什么是生命,什么是尊重,什么是拯救。离开小王子后刚刚平静下来的心绪此刻又被什么东西剧烈的翻转着。他的生命中第一次对曾经以为天经地义的“复仇”这件事产生了质疑。瑟用一种抱歉的目光看着夏洛,半晌无语。
“好了,朋友快睡吧,我并没有什么责备你的意思啊。夜已经深了,明早,太阳又会在那山的背面升起,又是美好的新的一天!”夏洛望着窗外愉快的说。“太阳又会在山的背面升起?”瑟听到这句话时想是被猛的惊醒了,一种久违的感觉从心底泛起,那是什么?对,那就是太阳部落世世代代在找寻的东西,难道这个蜘蛛知道吗?瑟很激动的追问道:“什么山的背面,太阳整晚都住在那儿吗?那是什么地方?”
但瑟的这个问题显然超过了夏洛能够解决的范围。聪明的夏洛,被威伯,母鹅,芬,老羊,老鼠等等公认的聪明的夏洛,他不知道怎么来回答这个问题,他又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很难的问题,他应该可以答得出。“呃”,夏洛停顿了一下说,“是的,太阳应该在每天晚上就是睡在那儿的。至于那是座什么山,恩,我想,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山。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山!”夏洛对自己的这个突发的想法感到很骄傲。说罢他就兴奋的躺在自己的网上很快沉沉的睡去了。
圣战,父亲,复仇,生命,杀戮,被仇恨所蒙蔽的美丽愿望,永恒的爱,驯养,唯一的玫瑰,小王子,威伯,夏洛,世界上最高的山,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整个部落的信仰……
黑暗中这些词汇在瑟的眼前不停的跳跃,如此混乱而伟大的思考折磨着他无法入眠。他原本单纯的被仇恨所添满的心灵现在挤进了许许多多的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瑟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但瑟知道的是,这些东西正在消解他心中的仇恨,与此同时,正在唤起另一个原本占据着他心灵的信仰——寻找黑夜中太阳的去处,让整个部落住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
上路,上路,疾驰疾走,依然是向着太阳的方向。
在阳光下奔跑的路上,瑟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而跑,跑向何方。为父报仇的想法已经不再时时刻刻冲击着他的心灵,瑟觉得自己现在像是一只迷失方向的动物。
正在这时,他注意到自己已经来到一个美丽的海边,蓝到纯粹的海水中央有一个小小的海岛,梦幻而遥远。如此美丽的景象让瑟很陶醉。蓦地,有什么从他的头顶飞过。瑟抬头一看,竟是一个会飞的小孩子!
“那是什么,小飞侠?”瑟指着那个小岛问道。
“Never-land。我的家,永无岛。”小飞侠望着那个美丽的小岛,不无悲伤的说,“可是住在它上面的人都已经走了。”
瑟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已经飞在了半空中,原来是小飞侠拉起了他的手!新鲜咸涩的海风吹拂着瑟的脸颊,这对瑟来说又是一种全新的感觉。
一到这个岛上,瑟就马上被这个岛所吸引了。这里有茂密的丛林高大的树木,还有野蛮的印第安人以及横行附近海面的坏蛋海盗。但是瑟也注意到,岛上的每一个人好像都不是很开心。小飞侠显然是孩子们的领导者,他也一言不发起来。
坐在环礁湖上,小飞侠开始说话了:“我叫彼得潘。”“我是玄埃瑟。”
“那一次我们也是在这里,我和温迪。我们都受伤了,都飞不动了。这个时候黑色的潮水涨了上来。恰好这时飞过来一只风筝,我于是叫她爬到风筝上去,不要管我。”这是瑟曾经见到过的最哀怨的语调,并不是小王子一样的柔软,而是声音里渗着丝丝缕缕的哀伤。彼得叹了一口气,继续说:“其实我是多么的爱她啊!但是就是不想有她知道。等温迪走了,我也害怕了。美人鱼围着我转,可是她们也没有办法。灰白色的月光射向水面,射到水里。于是,我一边听着全世界最哀伤的声音——人鱼唱月,一边勇敢的对自己说:死,是最伟大的冒险。”
瑟完全被这故事吸引和打动了,在彼得哀怨的讲述中,他几乎要流泪了,“温迪?她是谁?”
彼得比刚才更加难过了,他低下头,慢慢的说着,好像是在讲述一个恍若隔世的故事。“我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永远是这样的年龄,永远长不大。现在我明白我很任性,可是我改不掉,我就是任性。温迪是我所有孩子的妈妈,可是她已经走了。”他的目光已经完全的暗淡了下去。
“我失去了他们——小精灵丁卡,虎莲公主,温迪……我有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我是多么的健忘啊,有时我飞回来的时候就不认识他们了,至少是认不清他们了。有一次,温迪不得不向我喊出她的名字。是我让他们伤心了。”
“温迪要走了,孩子们要走了,我很难过,可我却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吹着笛子。其实这只是为了掩饰我的难过。后来孩子们要去找妈妈,可是我不想去,因为找到温迪,她就又要盼望我长大了,我才不想长大呢,我要永远做个小孩子,永远玩耍。”彼得的脸上有什么东西闪烁着,瑟可以感觉到他的矛盾,他的挣扎。瑟的心里也是说不出的难过。
“我不想在这儿住下去了,但是,我又能去哪呢?我原来一直以为,妈妈会一直开着窗子等我。于是我就在外面玩了两个月,又玩了两个月,再玩了两个月,然后我飞汇价,可是,窗户已经栓住了,妈妈已经完全把我忘了,我的床上睡着一个小不点。现在温迪带着孩子们飞回了家,窗户还开着,家里欢乐极了。可是我只能站在玻璃窗外面,我不能进去。我可以长不大,我有别的小还享受不到的快乐,可是这种玻璃窗内的快乐,我永远也享受不到。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些,可是,他们都已经走了,我想什么也不要了,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如果我还能选择,我想回家。”彼得的眼泪滴答滴答的掉进水里,看起来
就像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因为得不到什么想要的东西而负气的哭泣。
而瑟明白,其实不是的,彼得的话出动了他心里最温情的角落。他想起了在部落中等着自己找到太阳去处后归来的那个美丽野性的太阳女子,他想起了在父亲死后瞬间苍老的母亲目送他离开时包含热泪的目光。瑟的心灵已经完全被融化了,即使是在十五岁时刺破自己胸膛时没有流一滴眼泪的他,此刻的泪水顺着脸颊流淌下来,自己却也浑然不知。
彼得依旧是轻轻的叹息,他说,原来每一个人都是需要爱的。声音缓缓飘过,好像梦中的呓语。
回家,瑟的这个念头此时比任何时候都强烈。回家,不要复仇不要杀戮。先要完成部落世世代代的心愿,找到自己自幼以来的信仰——找到太阳在黑暗中的去处,找到离太阳最近的地方,然后就回家,和自己的部落,自己的家人永远永远的住在那里!想到这里,瑟的心里已盛不住这大片大片的温暖。
“彼得,你知道最高的山在哪里吗?我想找到太阳的家。”
“哦,我是知道的,就在一个巨大古老的国家的边界,我曾经飞到过那里。太阳每天都在那里升起,恩,他应该就住在那里。”
瑟的身体已经因为听到这几句话而微微颤动了,“你可以带我去吗?”
“当然。”彼得笃定的说。
握着他的手飞翔。纵横千万,雨雪雾幻,开裂的地壳,咆哮的水线。
在那个白雪皑皑的山顶,彼得停了下来。“好了,瑟,就是这里了,这座山叫做珠峰。我该走了。你要记得,第二个路口往右手,然后一直走,直到天亮,这是去永无岛的路。但即使你打开灰尘落满的地图,让飞过整个地球的飞鸟来找,也找不到。但这就是我的家,我信了,温迪也信了,希望你也会相信,如果有一天你也无处可去了,请来我的家,那也就是你的家。”说罢,就飞走不见了。
瑟仰起头,他的额头的图腾触碰到雪山顶阳光的时候,他是真的晕眩了。作为太阳部落的首领,一个以阳光为生的人,他一生却也没见过这么明亮,这么刺眼,蕴涵着如此多光和热的阳光!他躺在从未被践踏过的洁白的珠峰山顶的雪上,看见太阳是无法形容的巨大。
瑟匍匐在这一片冰冷上,忘却一切的哭泣。
现在他找到了自己的信仰,完成了族人的托付。他清楚的看见离开部落时他被仇恨所覆盖的心灵早已被洗净,和这一大片的白雪一样澄明安详,和这珠峰一样伟岸宽广。
美好的童话,净化大人们的心灵,还给世界一片它本来的模样……
曾经,为了你,为我们的三寸天堂,我虔诚地仰望整片星空。看萤火虫流逸过月儿的尾巴,看樱花亲吻过你的脸庞,看流星青睐我们的世界,看被嘱托了期许的孔明灯徐徐地爬上星空,看最远的星,寄最美的愿如今,依旧是为了你,为了遗忘,将你我的过去安放在回不去的时光里,而仰望一米星空。等待流星划过的瞬间,将我全部有关于你的记忆带走,等待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最后豁达。仰望着世界里的一米星空,在等待,等一个那个全然将你放下的机会。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花开花落,春去冬来,属于他们的几个世纪也悄然离逝。而我们缔造的世界却没有随着一个人的离去而成为过去,你一直都是我的耿耿于怀。在花开花落间,有的只是我对你的思念,对过去的怀恋,为你独守我心房多添上一抹寂寞。
云卷云舒,缘聚缘散,何故那般执着。命里有时终须有,所以你出现了。悄无声息地问道我的世界,在我的世界里胡作非为。然后,选择命里无时莫强求而逃之夭夭,剩下我一个人打理被你凌乱了心房。
因为曾经拥有,一路走来,眼眸遗留你的芳华,心间余有你的温柔,指尖残留你的温度,所以一切还有得眷恋的情丝。最后的离别可能是潇洒转身,看似一切抛之脑后。可是,星空下的我们,曾经许下的诺言,依旧在孤独的夜里,爬上床榻,染指梦乡。
沧海桑田,总有一缕对你的缠绵在随风飘扬,很难遗忘,任由时光的荏苒,岁月的斑驳,流星的淡泊,你终是不老的星河,潜藏在深情的眼角。
有你在身边,我们可以畅游整个星空,肆意妄为。而如今岁月要我一个人,给予我一米星空,在这方田地里选择性地遗忘。
金秋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小镇子里,她生来喜爱欢笑,如秋天灿烂而不耀眼的阳光。
金秋家种着几十亩田地,金秋从小就会用红头绳扎起小辫儿。
可爱的小金秋,常常光着两只白白的小脚丫,小黄狗似的欢快地奔跑在自家田地里。
秋天到了,一日下午,金秋跪在田地里直立着小身板,两嘟嘟脸蛋红红的。
金秋看着膝盖下的松软的泥土,想到了巧克力,空旷的田野,延伸在金秋的四周,无边无际,她向西望去,一颗又圆又黄的放着光的大橘子搁在地平线上,大橘子温柔的黄灿灿的光躺在金秋的红扑扑的小脸蛋上,金秋张大嘴巴,吸收大橘子的光气,像尝到了一瓣甜甜的蜜橘幸福地咯咯大笑。
金秋会用头绳绑个大辫子了,金秋也长大上学了。
金秋的小学时光,像春日里的一阵轻风,撩拨而醉人。
又是秋来了,金秋放学早,但她喜欢拖拉。每次小学生背着大书包走在学校的中道上,金秋就侧脸面向西,看着柔嫩的柳条在夕日的光辉下摇摇晃晃,她只觉得好美,并没有想起美人细腰。
金秋也常常望向窗外,看着同学们走在夕阳光散落的大路上,想着他们到了家,爸爸妈妈会为他们抖去整日的夕阳而不是尘土。
金秋到了初中,腿脚又忙忙乱乱的,每次向西回家,迎着落日,把它揣进发丝间,只顾得与好朋友打打闹闹。
金秋看着在房屋间枝丫间白云间躲躲藏藏的害羞的落日,伸手抚摸天边的柔和的光辉,哈哈大笑起来,与灿阳融为一起。
后来,金秋不再扎头发了,因为金秋剃光了头,整日躺在床上。
白色的床单,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墙壁,白色的护士,白色的皮肤,白色的心情,白色的金秋,整日躺在白色里,静静地看着白色的亲人的眼中闪光的透明的泪水。
金秋的眸子覆上一层白色,是森林里的迷雾,看不见一丝阳光。
又是一秋,金秋不言语,她静静地坐在城市的病房里,望着窗外的雾霾覆着的楼房,隐隐约约的棱角,整日整日地刺痛向西落下的黄沙色太阳。
最后一秋,金秋就要走了,她没留下什么,只疑惑那秋日的太阳是否留住她灿烂的笑容。
最后,金秋走了,一抹夕阳的黄灿灿的光辉掠过她的墓碑,安静地亲吻过她的坟土,随即黑夜的黑色就掩盖了一切孤独。
他和她,相遇在中学。
两个人,一个副班长,一个数学课代表。两个人,却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
他,叛逆,冲动,古道热肠;她,乖巧,懂事,古井无波;他,每天的生活就是上课玩,下课疯,中午去打球。她,随时手里都抱着一本书,随时看,有空就养神。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因为一句话而交集到了一起。
那是一个初夏的午后,第一堂课上,公布了次考的成绩。她,依旧名列前茅,他紧跟其后,依旧吊儿郎当。
老师对她大家赞赏:她,又干净,又阳光,学习努力,长得又漂亮,简直是大家心中的阳光女孩,对他确实恨铁不成钢:有的人,明明有天赋,却一心想着玩,一天去打球,如果早努力,早成班上第一了。
他不服气,挑衅的看了她一眼,心想,少爷不努力尚能如此,稍稍努力就超过她了,午后的阳光,穿过校园的香樟叶,懒懒的洒在教室内,那一侧脸,竟让他看呆了。他开始慢慢的了解她,慢慢的开始学习,慢慢的和她说话,最后他确定,他喜欢她。
少年的感情,干净而又纯真。可能只是下课她的抽屉里多了一罐咖啡,也可能是,他因为论坛上的关于她的评论与人大打出手。
那一天,他看见她哭了,哭得很伤心,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茫然无措,只能看着她被一堆女生搀扶着,慢慢进了女厕所。后来才知道,她的父母离了婚。那一天,他的心里,怅然无所依。
她变了,变得更加要强,完事都争第一。他也变了,他喜欢在她背后,看着她努力的样子,看她光彩照人,而自己蜷缩在她的身后,就像影子。
初三那年,他和她都顺理成章进入了保送名单。他开心了两天,高中,还可以见到她。
那天,天上乌云密布。她放弃了报送名额,选择参加中考。
他懵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抉择。因为他发现,好像自己从来都不知道,她想要去哪里,也从来没有关心过她。
浑浑噩噩,到了分别的日子,她去了一所重点中学。离别那天,在饭店的门口,她给了他一张小卡片。他收下,却只看了一眼。只是认真的盯着她的脸,满眼不舍,故作淡然说了一声再会。
转身离开,从此两人再无相见。到饭店的背面,本来应该醉的人事不省的他,挣脱了朋友的搀扶,靠在花坛上,哭得撕心裂肺。
那张小卡片上,是她知道,咖啡是谁买的,为她打了多少次架,还有,她拦下了他多少次的冲动。
不甘心的他,选择了交钱进入另一所重点高校,他不想被她甩开太远。
在这里,他的太阳,消失了。
所谓的重点高校,只是将考入的学生纳入重点,而交钱的学生,甚至想将他们分离出去。更别谈什么优质的教学、良好的学习氛围。
在这里,他见识到了人性的最恶,善的,全是错的,好的,全是坏的。向老师问问题,会遭到无尽的嘲讽,同学问问题,会选择逼而不答。甚至于夜间在厕所看书,也会遭到室友的耻笑:反正就那成绩,有什么用?。
他不再是天之骄子,巨大的落差,使他终于成了吊车尾。高二下期,甚至连本科线都没有上。
终日浑浑噩噩,打球度日。
那是个阳光璀璨的下午,时间正好是国庆节。
回老家,吃饭,遭遇亲人的数落与教育。这是这两年来必定聚会的流程。
他吃完饭,独自一人坐在江边的码头,看着江水来来去去,自洄水湾蔓延开来。
铃声响了,屏幕的阳光反射让他看不清来电显示。
哪位?
是我。
电话里,是银铃般的声音,是她,自毕业后后,两人终于通上了一次电话。
哦,有事吗?
听说你在X中?
没错。
你还想追我吗?
你觉得呢?
哈哈,那我不知道~不过如果想,你要加油咯~我期末考的厦大的分数线~
他沉默,她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后,挂断了电话。
没人知道她电话哪来的,或许是跟她一个学校的哥们给的,或许是他姐姐给的,谁知道呢?
唯一知道的是,他变了,他开始拼了命的学习,迎着嘲讽与嘲笑,一路披荆斩棘,一点点的弥补两年的损失。问起他,他只会说:我不会忘记,我是为了什么目的来了这里。
开学后,更是亡命的报名了三个补习班,为着高考做下冲刺准备。
两年的亏损,一年的冲刺哪能补的起来,高考成绩下来,拼了命的他也只刚刚上了一个本科线,进入了一所三本高校。
而她,顺理成章地考进了重点大学,985,211。
大学入学后,他遇到了一群很好的室友,他们支持他的所有决定,帮他参谋他的所有意见,慢慢的,那个曾经的他回来了,甚至更强大,更自信。他成为了建校以来的唯一,获奖无数。
慢慢的,他忘记了三本与其他高校的差距,直到实习。
那天,天气很闷,一群人坐在门口的烧烤店,喝着啤酒,诉说着工作的难找。而他,接到了她的又一通电话。
干嘛?
嘻嘻~告诉你,我考上XXX研究生咯~
是吗?那恭喜你哦!
那么,你准备什么时候来找我?
他沉默了半宿,似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很快我就会来
嘻嘻~~那我在S市等你
挂断电话,他回到位置上,沉默不语。
几天后,一个广东的招聘团队来了,需要数个培训助教。
夜深人静,他打了几通电话,向亲戚朋友询问意见。当母亲听见他的决定时,电话中几度哽咽。而他,挂断电话,独自缩在墙角,嚎啕大哭。
第二天,他向老师提出申请,同年12月,坐上了前往广东的飞机。
在广东,他将天赋发挥到了极致,三个月,他脱离助教,成为正式讲师,半年,成为同批次所有人公司最高,一年,他成为了部门顶梁柱,照片高挂于公司的官网。他教出的班级,就业率百分百,好评率百分百,为历史最高。
学生问他为什么这么优秀,他只会一笑说到:我的生命里有一个太阳,每当我绝望或是满身泥浆的时候,她都会来照亮我,而我只是她的影子,所以哪怕是为了生存,我也要看着太阳,拼了命的往前跑。
但是,生活不是偶像剧,不是所有的美梦都能成真。
那一年,他终于鼓起勇气给她打了一个电话。
喂,是我
哈哈哈,你要来S市了吗?
对,正好有个项目在你那边,我出差,顺便来看看你
好呀,什么时候
中秋我过来吧
emm好,我问问我男朋友
他的心如坠冰窖,都说秋老虎秋老虎,但这天的老虎却是异常温柔,仿佛察觉到了他内心的冰凉。
啊~~能不能换个时间啊,我男朋友说那几天想和我出去玩
没事,我也只是匆匆过来,可能两天就走了,你们去玩吧,没事
嗯,好吧,回了C市再约~
挂断电话,默默回到宿舍,把收好的行囊散开。
是的,出差只是借口,他,只是想去见她罢了。
他拉着室友,两个人,走了三里路,找到一家烧烤店,五十元的烧烤,两件酒。他喝掉了四分之三。
室友很好,一晚上都在听他说,他从他们相遇,到他堕落,到她解救他,到现在。
一晚上,他将十来年的感情,全融在了酒里。
同年,他辞掉了公司的工作,尽管主管百般挽留。
他回来了,她没回来。
他知道她的理想,她想考托福,考雅思,她想去普林斯顿,想去悉尼大学。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他,不怪她,只怪自己来得太慢。
他回C市,凭借过硬的实力进入了一家国企,不求工资高低,只希望多学一些东西。未来,走的更远。
他常说:曾经,有一个太阳在我心里,在我迷茫时无助时,照亮我,让我意识到我的存在。那现在,太阳有了自己的生活,那么,影子该退散了,那我就成夜里的星空灿烂,赏这如画江山,我与她,天各一方,各自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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