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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秒钟的记忆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七秒钟的记忆",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她喜爱这个地方。

不过,只有七秒钟的记忆。

她的朋友,她所生活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陌生的。

她只能用自己手把他们画下来,一笔一个轮廓。她用她仅限的七秒钟画下了一幅画。

这幅画里所描述的在医院里朋友们陪她过生日。

她觉得这样很美好,于是就把他们画下了

七秒钟的时间到了。

她反复看着手里的画,并指着画里面的一个人疑惑的问他们:他是谁,你们又是谁

他们好像很有耐心似的讲了今天发生的事情。

她知道七秒钟的时间很短暂,但却拼命地记起每一个人。

所以她努力地画好每一幅画。qg13.Com

七秒钟,到了。

她,又忘了。

于是她就这样,一分钟重复了8次,一小时重复了480次,一天重复了11520次,一年重复了42048000次。

她的朋友问她:你这样不累吗?整天重复着。

不累,每天的时间是一样的,但它的点点滴滴都是不同的她转动着手里的笔,微笑着望向窗外。

日子一天天的过了!

她的画渐渐多了,厚了!

病房里只剩她一人时,她慢慢打开抽屉,抽屉里却装不下她画。

她随便取了一本,画谱在她的手指里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画谱里面的墨香气缕缕缠绕在她的鼻尖,覆盖了医院的刺鼻味。

窗外的风轻轻翻动画谱。

那里,他们的面貌熟悉而又陌生,眼眶里的那滴泪不知觉地滑落润湿了画谱。

几年后,她成了世界着名画家。

有人问她:您画的好的原因是什么?

她说:因为他们。因为我想把他们画进我的脑海里,深刻而不被抹去

她很想说七秒钟的记忆很痛苦

后来,她找的了当年在医院里陪她一起度过的他们。

可是,看见的只是他们的碑。

他们邻居告诉她:一场飞机事故导致他们死亡。

她记起来了,那架飞机她本来也是去的,结果一场临时比赛延误了她的飞机。

其实,七秒钟虽然是短暂的,但浓厚的友谊却把她的病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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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我的记忆只有七秒


我的人生很短,没有什么值得依恋,漫无目地的逝去和难以释怀的可惜。我仅仅是一条鱼,一条金红色鳞,一条有深可及骨伤痕的鱼。

那天,游离在珊瑚海中的我遇见了七秒难忘的你,今生不应有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你是一只蓝色的水母,同样的孤独,一只带着寂寥跟着水流寻找可以停泊的地方水母。

第一秒,不知道有什么原因使我慢慢游向你,也许是因为你露出的迷茫,也许是我不愿再独自忍受这黑暗和这无尽的落寞。你,终停住,转过身空忧的眼略带一丝忧伤望着我,冷漠,看不出什么,仿佛我如透明的一样,不知所措的有我微微的局促的摇荡着尾巴,你平淡的开口:一起吗?

第二秒:可以吗?你没有回答冷冷的笑了一声,激动的我跟随着你游动的轨迹,像蓝色的精灵有了一条红色的尾巴,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呆在一起总是升起一种保护欲望,尽管我很渺小,我也想要保护你。

第三秒,珊瑚海不像表面那么平静,红色的海有了蓝色的身影和一道在海中毫不起眼的红意,好想和你就这样走完这片海,好想看到你找到停泊的归宿,可是我不知道我的记忆只有七秒。

第四秒,珊瑚海表面多么的美,多么的安宁,如梦境一样,可实际上处处都有死亡,这场突如其来的暗流毁了我我还没有来得及回味的美好,冰冷的海水,白魇的气泡,葬送了今生最美的七秒。

第五秒,灰白的暗流袭来,我终于挡在了你的面前,尽管我很渺小我也想要保护你,可我不曾想过我根本遮不住你,这一切只是徒劳。我被狠狠地抽出,撞在了珊瑚上,留下我的鳞甲和一道白谔及骨的伤痕,你没有挣扎被暗流拖入了深渊。

第六秒:你快跑。声嘶力竭的叫喊,你依然轻描淡写的瞥了我一眼,发了疯似的冲向你,我又出现在了你的面前,可是我没有想到。你终于动了,但不是游走你的触手触碰到我,将我远远的抛出了暗流。淡淡的一抹微信,接着被吞没进黑暗的深处。一切都结束了。

第七秒,如同尸体般的漂浮在水中,空洞的双眼,我听不见任何的声音,迷失在这片海里,就算我的记忆只有七秒,就算下一刻又是一个人忍受孤独。那就在我记忆的最后一秒将你定格在我的心上,记住你为我而殉葬。

最后的我,带着一道不知何时为何来的伤,无情的继续流浪远方。

七秒的遇见


樱花从枝头飘落需要几秒,燕雀停落在树梢需要几秒。而我,遇见你,只需要七秒。

没有人知道爱情它什么时候来到我们身边。或许在路口一个转角,街边斑马线上不经意的一撇,楼梯间上猝然的对视,电梯里默契的挥手和你好我遇见你的故事,俗耐又老套。

在这七秒之前,我想过无数次,你会是怎样一个人?身在何处?还有,你可曾期待过我,像我期待你一样。当然,这些问题我不会冒然问出口,这会显得我亟不可待。我会选一个明媚的午后,靠在你怀里,假装不经意其实满怀期许的把问题一个个抛给你,将女生的小心思暴露在你面前。

或许你会不记得我,但你一定记得那双望着你闪烁发亮的眼睛。黄昏时的光线很暗,这会显得我的脸很黑,你甚至会看不清我的五官,但我望着你的样子,一定很美,很美。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当时,你笑了。虽然很轻很淡,嘴角微微一勾,眼神带着温柔和鼓励。你知道的,我们一定会有下一次的相遇,不会再毫无准备,仓促又潦草。

在下一次遇见之前,我要把心里的杂碎清除,将生活留出空隙,迎接你的到来和入驻。如果可以,我想和你有一段甜蜜又不发腻的爱情,就像吴越王和戴王妃,你也会在短暂分别之时轻声说: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我想再遇见你,在任何一个清晨。因为,书上说,清晨是一个人最美的时候。

你是我七夕的记忆


你是我七夕的记忆

今天是七夕,是牛郎的织女一年一度相会的日子,听说,在葡萄架下,还可以听到他们二人低低细诉的话语!

可是,我们家没有葡萄架树

是啊,我们家没有葡萄树,小姨所说的假设只是空想。那个时候,我们家还只是土房子,倒是隔壁爷爷家,是新做的水泥房。小时候,看到别的小朋友都可以和自己的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我就会很困惑,为什么我不能?小时候,经常会听到小伙伴跟我炫耀他们的小姨给他们买的吃食,我也会困惑,为什么我没有?

或许是记忆太遥远了些,我已经有些记不清自己心里的怨念到底有多深。只是在后来的时光里,同母亲向我抱怨,说小姨用笤帚将我的背抽出了无数伤痕。我是有些许印象,但我只能说我记得那些,但我不会埋怨,也不希望今后还有人提起这件事情。只是,今天翻阅读本的时候,偶然看到同当初相似的对话,我才陡然想起小姨,想起从前发生的那件事情,我忽然很想问她,那个时候她是不是真的很讨厌我?

或许有,或许没有,我得不到答案,甚至,我心里会有这个疑惑这本身就很可笑,因为,小姨已经不在人世了。

仍然记得那天的天气是一个好天气,放学回家的路上孩子们穿着短袖短裤可以到水里捉鱼,我就是在半路上看别人捕鱼,所以才拖到很晚回家。一到家,远远就看到哥哥一个人孤零零地靠在墙上哭泣,红肿这眼睛,却还是问我为何回的这么晚。

我说在路上看别人捕鱼呢,好大好大的鱼。我比划着给哥哥看,但是哥哥并没有表现出平常的兴趣来。我隐隐感觉有什么事情发生,于是拉着哥哥问,但是哥哥却不肯再说话他只是说哭,说不出的伤心难过。于是我只好自己进屋,但是平时在家的爸爸妈妈也不见了,屋子里前前后后找了一遍,最后只能问哥哥,但他还是不肯说。

在那一刻,就在我回家的那个时候,小姨其实并没有离世,是傍晚的时候,被母亲叫过来照顾我们的表哥说,我的小姨在医院。

我不知道那个时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自己也经常生病,所以觉得医院并不是什么可怕的地方,或许明天,大家都会回来,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但是,小姨却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第二天妈妈告诉我说小姨死了,我却不知道死是什么概念,只是第一次看见永远板着脸的爷爷那样伤心地痛苦他泣不成声,边哭边说,早知道当初他那个什么地方的姨婆死的时候不带我小姨去就好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说,直到很多年后,当我得知小姨的死和姨夫有关系后,我才懂得,如果当初不带小姨去,小姨就不会遇到他,不遇到他,那现在,小姨还可以好好活着。

但是人生没有如果。过了两天,全村人都知道了这件事,也不知道是谁号召的,最后大家决定全部去我姨夫家,要为我无辜死去的小姨讨回公道。我胆子小,当时都不敢和老师请假,自己背着书包偷偷回家了。

那个早晨天阴沉沉的,我们做的三轮车车上挤满了人,我坐在最靠近司机的地方,整个身体都没法动弹。车上的大人们还在说笑,讨论我小姨的死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死,不知道死就是,我小姨她离开了我,然后再也不会回来了。

到了姨夫家以后,爸爸说让我们去见小姨最后一面,我和哥哥并肩进去,在看到我小姨的瞬间她平躺在床板上,我和哥哥同时跪在地上失声痛哭起来:小姨的脸上还结着像蜘蛛网一样的东西,闭着眼睛,和平时很不一样,我已经记不得当时哭是因为伤心还是因为害怕,又或许二者皆有。

总之,在那之后在那一眼、那一场痛苦之后,我才隐隐感觉到死是什么。但是我还是不明白,后来听别人说主要原因是医院抢救措施错误,于是我以为只是医疗事故,所以再我年少很长一段时间,志愿将来做一名医生,然后将死了的小姨救活。

这个志愿跟随了我很久,直到到了高中,我才发现自己一点都不喜欢生物,不喜欢医学知识,一点也不想做医生但是那个时候,我早已忘记很多年前我曾暗暗发誓要做一名医生,要将我的小姨救活,我还为此安慰自己,死也并没有什么。

然而随着时光的流逝,我知道了死亡,知道人死了以后就再也不可能活过来,我不能再像从前一样看到能怒能笑的她了。我所唯一能记住的,就是当年生子后的小姨,她带着初为人母的温柔,在一个凉爽的七夕夜晚,跟我说在葡萄架下可以听到牛郎织女的吴侬软语。长大以后的某一天忽然再想起来,想起小姨当时脸上那惬意的笑容,会觉得自己当时的回答是那么残忍。

或许当年我们曾不愉快过,但是我已经不会再想起,不会想真的问你是不是真的讨厌我,只是很希望时光能流转,回到那个时候,当时你告诉我葡萄架下的秘密,我会毫不犹豫地相信。相信当时还是浪漫的你、温暖的你、幸福的你,还活得好好的你。

10秒


她决定和他分手。

其实,她心里很清楚,他非常爱她。为了你,即便献出生命,我也在所不惜?这是他对她的誓言。她从未怀疑他的爱情,觉得自己似乎也爱他。但她还是决定和他分手,她越来越觉得生活仅有爱情是不够的。

他是一家公司的小职员,每月两千来元工资。当初他向她求爱时,她心里正渴求一份纯真爱情,所以他对她好极了,她微微的皱眉,小小的咳嗽,都会引来他特别的关心。他每天都会送给她一朵鲜艳的玫瑰,说希望她每天都有玫瑰一样的好心情。一段时间里,她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具体是哪一天,她记不清楚。那天,她和他一起在商场漫步,不经意到了首饰专柜。她没打算买首饰,但柜台里一枚亮晶晶的钻戒还是吸引住了她。在导购小姐极力游说下,她试戴了,钻戒让她小巧的手顿添华贵。她知道他卖不起,依依不舍地把钻戒取了下来。离开柜台时,偶然扭头,她看见了导购小姐不屑的眼神。

她突然想起他们恋爱以来,他未给她卖过一件名牌服饰她和女友们在一起时,总是听到她们说男友又为她们卖了什么。过去,她对此不屑一顾,因为她渴求的是纯真的爱情。但自此后,导购小姐不屑的眼神一直晃荡在她眼前,让她的心里负担越来越重。她觉得,生活中除了纯真的爱情外,还有很多其它不能缺少的东西。而他,似乎很难满足。于是,她决定和他分手,因为她的一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她说出了要和他分手的想法。他看着她。她不敢和他对视。他叹了口气,侧头看见街对面巨大的爱德华医院招牌下,一位卖花者正慢慢走过。他心中一动说:能让我最后再送你一朵玫瑰吗?

对此,她无法拒绝。 他担心卖花者走远,不顾车来车往,在她的心惊胆颤中有惊无险地穿过了斑马线。她等待着。片刻后,他出现在了她的视野里,手中拿着一朵鲜艳的玫瑰。她看看红绿灯记时牌,离红灯亮还有10秒钟。他走上了斑马线。她抬头看看天空,太阳有些耀眼,刺得她的眼睛生疼。她闭上了眼睛。在闭上眼睛一刹那,她听见了刺耳的刹车声

睁开眼睛时,她看见斑马线上倒着的他在人们的尖叫声中,他被紧急送到了近旁的爱德华医院。在医生对他施行抢救时,他手里紧紧地拽着那朵沾有点点血迹更加艳红的玫瑰,无论医生怎么用劲也无法撬开他的手拿走玫瑰。一番紧急抢救后,医生得出结论:他只是被汽车擦身而摔倒在坚硬的沥青路面上,以至头破血流短暂昏迷。听过医生的话,她揪着的心才彻底放松下来。看着她依旧拽得紧紧的那朵玫瑰,她突然觉得自己要和他分手的想法多么可笑。

经过简单治疗后,他可以离开医院了。走出医院大门,搀扶他的她回过头,医院名称里的那个爱字映入了眼帘。看着爱字,她的心里有了决定。

此后,过斑马线时,她总是要情不自禁地拽紧身旁的他,眼睛要情不自禁看向计时牌。因为她知道,10秒钟,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她不想失去。

流水沟畔的野兔(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七)


万物都有自己的生存技巧,不然它就会在大自然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法则中走向灭亡。这是学校老师在课堂上我们的。土地改革后的那些年,我在流水沟畔与野兔的几次遭遇,使我在实践中明白了这个道理。 我们村沟沟汊汊里的水都在流动着,统称流水沟,尤其是绕村的壕沟,一年四季除去腊月结冰时期,都能听到叮咚的流水声。水流的方向都是从南到北,直到村北半里远的的地方群水归一,汇成了一个宽约两米、深及膝盖的沟渠,才成为正儿八经的流水沟。从这里再向北,穿过连绵数里的黄沙岗流入丈八沟,最终归入黄河。

我家有四亩地就坐落在流水沟畔,南北长三十多丈,东西宽五六丈,算是村里一块有名的肥田沃土。打我记事时起,这里每年秋季都种着黄豆,而且年年都是好收成。周围几家都是轮茬播种,种过高粱、谷子,栽过白薯,我家就一直种黄豆。我问过父亲,为啥不改改样?父亲说:我扛过二十多年把式,种地不敢说成了精,也算得上半个庄稼通了。地里的庄稼也像人一样,有的好动,有的好静。好动的像高粱、谷子,得一年一换地方,才长得好;好静的像豆子、花生,要年年重茬,才会越长越好。父亲的这个经验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是有科学道理的,豆子、花生根部生长着一种根瘤菌,可以给自己提供一种天然肥料,而高粱、谷子就没有这种本事,只得年年换地方种植了。

豆子地是野兔活动的最佳场所,一来豆叶是野兔最爱吃的食品,二来是豆子叶大株稀,隐蔽性强,又有一定的活动空间。我曾建议父亲把豆子种密点,父亲笑着说:稀麦稠豆坑死人。麦要稠,豆要稀,黄豆行里窝下小牛才会有好收成,太稠了就只长叶子不结豆了。我自小喜欢在豆子地捉叫蚰,盛夏那一段几乎天天中午蹲在这块豆子地里,不少时候和在豆子地筑窝的野兔相遇,有一次还见到一窝小兔子,红红的,眼还未睁开。父亲让我不要动它,反正它也祸害不了多少庄稼。我就想,那好吧,小野兔你养你的儿子,我捉我的叫蚰,咱们两不相干。

可是这种和平共处到了收割豆子时没法再继续下去了。秋收时节,豆叶黄落,兔子窝失去了遮挡,明晃晃地亮在天日之下。现在我们又要手拿镰刀割去豆棵,把曾经的一片绿荫变为光秃秃的大地,以此为家的野兔将何以堪?纵然狡兔三窟,又能奈何? 我们父子从地的南头儿开始收割,割到十丈左右见到第一个兔窝,就是在平地上挖了一个坑儿,深浅仅能容下兔子的身子,窝里只有疏疏的几根枯草,看来是兔子听见了收割的声音,已经逃之夭夭。待割到二十丈左右时,只听见前面呼啦一声,一只兔子纵身窜出,嘴里还叼着一只红红的崽子,向东边的流水沟奔去,只留下一个和前边一样浅浅的窝儿,几根黄褐色的兔毛还在枯草上微微抖动。

往后直到割完了四亩豆子,再也没见到野兔的踪影。我查看了周边,全是收割完的光秃秃的高粱茬地,再没有它的藏身之处,他究竟到哪里去了呢? 父亲赶来了大车,割下的豆子都装到车上,仍然不见兔子的踪影。待大车就要离去时,父亲看见东面流水沟边一处草丛在动,对我说:你去看看,兔子是不是在那里。我说:不会,你看那里的草那么清翠,要有兔子早把草吃没了。我犹犹豫豫走到草丛边,拨开草往里看,只见有一个深深地洞穴,洞口向沟里开着,洞里果然有一只兔子,睁着两只血红的眼睛看着我,身后是一窝红红的小兔仔。我正欲伸手抓出这只兔子,父亲赶过来说:不要动它,他就剩下这一个窝儿,再也没处去了。 我忽然觉得,狡兔三窟确有其事。这第三个窝儿可比前面两个要安全舒适多了。而且窝边那些青草那么茂密青翠,它却一动不动,这不能不说是它保护自己的聪明之举。

过了几天,豆茬地种上了麦子,我和父亲又到这个兔窝看了看,里面已经空空如也,老兔、仔兔全不见了,周围的草丛也乱了一片。父亲说:搬家了,这窝边草一乱,兔子就不打算再回来住了。此时我想, 狡兔三窟也好, 兔子不吃窝边草也好,真真实实体现了兔子的聪明和智慧;作为一个柔弱的种族,它能够从古到今延续数百万年而不败,一定有它自己成功的生存之道。

暮钟


幸福,便是寂寞的时候有人陪伴,快乐的时候有人分享。终其一生,我们都在寻找这样的一个人。她,或许在热闹繁华的某一个都市,她,或许也在灯火阑珊的某一个寂静的角落里,数着自己心中的小心事儿,整日愁眉不展,郁郁寡欢。

相逢,是一场别致的浪漫,从那一时刻起,我们再也不用一个人面对世事的艰难,再也不用假装坚强地将所有都看穿,我还是愿意像个小孩般一样,享受着你慈母般的关怀。有时烦躁了,你也不要催促着我长大,面对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我会为你撑一把伞,不会让你被雨淋湿。

旅程客栈,曾是你我共同居住的地方,晚上,我就化作一轮明月,皎洁得挂在天空,看着你入睡,安抚你一路的疲倦,亲吻你的嘴,靠在你的肩,说一些你爱听的情话。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察觉,这是在梦中。

现实的距离,无法用尺度丈量,梦境,就让我们彼此相邻,相依为命,相伴终生!你看,那一朵不知名的花儿像极了你的脸,此刻,我就站在你的面前,却叫不上你的名字。以此,爱就在无名的河中寂静的流淌,偶尔在水中倒影里能够看到你的影子,那么惝恍,那么神秘,又那么动人。

跟随一曲古老的腔调,穿越回那个有你的年代。那时风华正茂,那时意气风发,一段南腔北调的歌曲,也被你唱出了脍炙人口的情感,我不禁拍手叫好,对你痴恋如迷。你是南雁纷飞时胸中的那一抹惆怅,你亦是大鹏展翅高飞时胸怀的那一份豪迈。为你的英勇气概,我为你鼓掌,我为你喝彩!

盛年不再来。有时会有这样的感慨。但我只想揪住你的衣襟,到死也不放开。你也能将我当作你的至爱,至死也不会与我分开。这是命运对我们最好的安排。

让阳光爬上窗台,跑进屋里来,黏在那个伏在案前抒写心事的人身上,让她感受一下世界的温暖,也让她得到一点你的关爱。知道你舍不得将她搁置在一个角落,任她渐渐冷却,你会体谅,你会心疼。

周游世事的风情万种,冷暖自知,如果现实过于贫乏了,那就用无尽的构想将你丰满,你始终是那个不可或缺的角色,演绎着我生命的精彩!衔一枚果实,等你饿了渴了的时候,我就亲自喂你吃。如果感觉甜了,你就笑笑,如果是酸的,你就瘪瘪嘴,不用开口说,看我能不能心领神会!

我说我愿意陪你远走高飞,生死追随。你说,那样很累,你就陪我在这沧海一隅,调生养息,此生,我便足矣!我不想因为你的出现,我会变得多么华丽,因为我深知,那样的你就只剩下卑微,我心有不忍,你就这样寻常地与我相伴,与我相谈生活里的每一个细节,我们心照不宣,此生便已圆满。

有时我的行径过于泛滥,你就站出来,不用说太多责备的话,你就静静地看我一眼,我就会反思。有时你也要原谅我的过错,如果哪一天我犯的错实在太严重了,你就从我的头上扯下一根头发,将我活活勒死。手段是有些残忍,但我保证,绝对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因为我们誓死约定过,要一起爬上沧海之巅,趁着黄昏暮色,敲响挂在长生殿外,那一口古老的神钟。

老钟他们


老钟是我父亲生前的同事,在我们家最困难、无助的那段时光,他和他的几个同事每年都来看望我们,直到我们长大、走出困境。

二十多年过去了。有一天,大哥来电,说老钟来了。无需任何解释,那个一脸慈祥清瘦高大的身影从记忆的匣子里走了出来,顿时,一股亲切的暖流涌上心头。

说来惭愧,这么些年来,我们忙来忙去,竟把这个大恩人给忘了。如今老钟老了,还惦念着我们这帮没有父亲的孩子。知道母亲去世多年,老钟很是为之惋惜,说老万这人吃了太多的苦,却走得如此匆忙;知道我们兄弟还好,老钟脸上露出了轻松的微笑,仿佛是发自于一位老父亲的一种欣慰。

在我的记忆里,老钟的印象不比父亲模糊。父亲在我七岁那年就离我们而去,在我们的记忆里,父亲给我们留下的更多是饥寒和饥寒中的企盼。那时,我们理解不了老钟他们的行为意味着什么,但每见到老钟他们,心里总是充满无比的温暖,就像有了主心骨。那时,我们是多么多么的需要他们啊!现在意会起来,才感觉到这其中的情义是多么的深重。

关于对老钟的称谓,是因为年少无知,母亲怎么叫,我们也随口,老钟并不忌讳,自然便成了习惯。虽然这样叫有些不恭,但在我们的心里倍感亲切。

说起老钟他们,我便会与赣州的舅舅联系起来。父亲去世以后,舅舅们几乎每年都来看望我们,特别是二舅从部队转业后,就不再间断。说起母亲的往事,二舅道出了他们当初的想法:姐夫不在了,大姐(我母亲)和她的孩子们可怜啊,我们兄弟每年得去瑞金走走看看,让大姐的村人知道,她在赣州还有几个人模人样的兄弟,他们在关心她、牵挂她,这是一种无声的力量。每次进村,舅舅们总是会一路问询:赣州嫁过来的老万在家吗?就是原来在林业局工作的刘运坤家,我们家大姐他们一路进村,全村人就知道是我们赣州的舅舅来了。小孩子们欢呼着,相拥着,这一喜讯早就传给了还在田间劳作的母亲。此时,不知是哪一双大手抚摸在我的脑后:走,去你家!一种莫名的幸福与自豪油然而生,那感觉比过年还好。

老钟他们给我的感觉不亚于这样的亲人。在那个艰苦的岁月,他们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之余,能放下自己及一家,牺牲休息时间,从几十里外的县城骑着破旧的自行车来到我们这个摇摇欲坠的家,虽然只是短暂的大半天,对于我们来说却是多么的宝贵。老钟他们来了,抑或带来了同事们的关切和组织上的温暖。村里人都知道,我父亲虽然走了,可同事们并没有忘记他,组织上还惦记着他的儿女。他们的脚步、他们的身影只要在村里一现,那意义非同凡响。这是对生者的一种鼓舞,对死者的一种慰藉,这是一个父亲无奈的信托,是朋友间的深情厚谊。

母亲曾告诉过我,父亲走后,她有过许多轻生的念头。谁能想到一个三十出头的寡妇拉扯着七个未成年的儿女有多么的艰难?每每遇到难事,幼小的我很自然就想到赣州的舅舅,还有老钟他们。记得有一次被高年级的同学欺负,我竟扬言叫赣州的舅舅来教训他们。正是有舅舅、老钟及其他好心人的支持和鼓舞,正因为我们有一个坚强的、吃苦耐劳的母亲,我们才得以重生,得以成长。

我们永远都不能忘记老钟及其他帮助、关心过我们的人,更不能忘记为我们作出了重大牺牲的母亲!

25分钟的等待


25分钟的等待

很久以来,我总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总希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独立的时间和空间,没有老师和家长从头到脚的关注,没有应该这样、应该那样的条条框框。所以我时常用行动去争取。

我们家离奶奶居住的小区只有几百米远,每次我独自往返时,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总是不厌其烦地叮嘱:路上小心车辆和坏人,到家后打个电话。我每次都做不到,当焦急、担心的电话打过来时,我总是推托:我忘了或我刚准备打过去。因为我想让他们明白:我已经长大了,不需要他们过度的呵护和牵挂。但上个月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知道了漠视别人的关怀是多么地不妥。

那是个星期三,妈妈晚上要上夜班。按照以往的惯例,爸爸总会在我放学前回到家里。当我按响门铃时,门没有像以往那样很快打开。再按,家里还是没有反应。我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沉重了起来,怎么啦?一个一个的假设在我的脑海里浮现:爸爸在做饭没听见?还是不在家?我又按响了门铃,楼道里仍然寂静的只听见我的喘息声。霎时间我的心里涌现出一股莫名的焦躁和不安。我迷迷糊糊地走下楼,向我家的窗户眺望,一切如故。小区里人来车往,平静如常。爸爸是做事仔细认真的人,肯定不会是忘了今天应该早回。该不会发生什么事情吧?我的心里忐忑不安,六神无主地不知该怎么办,泪水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

彦一声熟悉而又亲切的喊声把我从悲伤的假想中带回了现实。爸爸急匆匆地赶了回来。

本来我想掩饰自己此前的担心和现在的喜悦,装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可是不争气的泪水却流得更急了。单位临时有事耽误下班了,你没事吧?爸爸关切地问道,脸上满是焦急和歉意。

看着挂钟上的时间,六点二十五,比平常我进家的时间晚了大约25分钟。25分钟的牵挂,让我身心俱疲;25分钟的等待,让我体会到担心的感觉,尝到了悲喜交加的滋味,让我明白了自己以往的不妥。

这25分钟,我成熟了很多,明白了长大不应该成为漠视亲情的理由,独立也不应该成为伤害亲情的借口!

丢失的记忆


有人说今天的经济是眼球经济,是呀,媒体为了赚取人们的注意力,相声、小品、音乐会,招聘、相亲、大奖赛看得人们眼花缭乱。美的丑的、不美不丑的都粉墨登场,消费完大人消费小孩:三岁耍大刀的、四岁唱京剧的、五岁敛贫嘴的

没完没了,九岁儿童登台就有一种大器晚成的感觉了。有一回,竟然导演出一个三岁女孩得知一个四岁男孩将被淘汰,马上热泪盈眶,坚持把自己的名次让给小哥哥的现代版的融四岁能让梨的故事,当时人们感动了,流泪了,懊恼这样的孩子怎么没有生在自己家里?可回头一想,不对!三岁孩童哪能对利害得失理解得如此深刻?利用小孩骗大人可恼可恨!

实在没有什么新招数,就搞了一个爸爸去哪儿?娃娃们萌得可爱,为名声有些过气的明星爸爸们赚足了眼球。唉!真是一个消费的时代,什么都可以拿出来消费。

看着这些小萝莉、小正太的表演,不由自主地想我这么大年龄的时候都干了些什么?可惜,绞尽脑汁也没有想起来。相对完整的记忆都是六岁以后的事情,对六岁以前的事情就断断续续、模模糊糊了。我努力追溯最初的记忆是:水泥路穿白裙子的人湖边几级台阶荷花一条船上船摇晃我害怕哭了仅此而已。我把这些片段告诉了母亲,那是在承德的避暑山庄母亲告诉我。

为了证明自己不笨,我问过很多人,大部分人也都是从五、六岁左右开始有记忆的,只有极个别的人能记起三岁时发生的事情,算是高智商的人了吧。有人说,这是因为婴幼儿的记忆力差造成的。这种说法我不同意,你想,从婴儿到幼儿没用几年的时间,就记住了一门语言,人类生存的很多技能,都是在婴幼儿时期学会的,除此之外,人生那个阶段还有如此强大的记忆能力?

为此,我特意查了一些资料。资料上说,虽然婴幼儿也具有长期记忆的能力,但在四、五岁之前长期记忆系统还不能很好地运行,个别的孩子能在三岁的时候用语言描述出经历的事情,但这时的记忆,也只是片段且不准确。当幼儿长到四、五岁的时候,认知机能迅速发展起来,并开始能够审视内在的自我。这时,开始能够理解记忆了,并学会使用记住、忘记等与记忆有关的词语。届时,人的长期记忆系统才逐渐健全起来。因此,人成年之后,再回忆自己的孩提时代时,一般只能想起五、六岁之后的事情了。

三、四岁的时候,我在承德生活了两年。这两年是怎样的一种生活?承德可是当时热河省的省会呀!五十多年来母亲从来没有详细地给我们讲过,有时断断续续地讲些只言片语:

英儿从小身体不好,闹病、住院。

雇的保姆年龄太小,不会做饭,搞得满屋是烟。

英儿不愿意去幼儿园,就知道躲在墙角哭。

当时我挺个大肚子。

英儿尿床,半夜我睡湿褥子,干的地方给他睡。

承德医院有一位老主任对患者太好了,她嘱咐我:孩子病很重,过年你不能回家了。

有一天英儿发烧,半夜我一个人抱着穿过了一片树林,树林里还有狼。

那一年闹鼠疫。

直到有一天,我把这些零零碎碎、互不搭界的只言片语联系在一起,忽然发现被我丢失的竟是一段震撼心灵的、应该永远永远铭记的记忆

那年我三岁母亲二十四岁。因为家里穷,母亲小时候没有上过学不识字,因为没有文化参加工作后吃了很多苦头。1956年旗委派她到热河省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学习,姐妹们劝她不要去,不是因为我年龄小,因为她怀着我的弟弟。组织安排了怎么能不去?无条件服从组织是那个时代干部的基本素质。再说没有文化怎么行,我不能当睁眼瞎呀。身高不足一米六的母亲背着我,带着一个不满十六岁的小姑娘来到了承德。

母亲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母亲白天上课,小保姆在家看孩子、做饭。因为小保姆第一次进城,不会使用城里的燃煤灶,每天把屋里搞得乌烟瘴气的,引起房东的不满,几次险些被赶出来。母亲陪着笑脸说着好话,总算安顿下来了。

母亲长在牧区,汉话不好,学汉语困难很大,每晚把我哄睡,还要补课。我从小体质不好,来到一个新的地方不适应,经常闹毛病,上医院是常事。有一天凌晨两点高烧不退,满口胡话,眼看就不行了。那时候承德远没有现在这样繁华,从家里到医院沿途很荒凉,还要经过一片黑松林,林子里经常有野狼出没,母亲也很害怕,但看见我病成这个样子,一咬牙抱起我就走。医生看见了都吃惊:你是自己来的?后来学校知道了母亲的困难,专门腾出来一间宿舍供我们居住。

在学校里住就方便多了,母亲的功课也不那么吃力了。可是好景不长,我们那栋宿舍出了一位鼠疫病人,整栋楼马上被隔离起来,穿着白大褂的防疫人员不停地喷药。楼里的人不能出去,吃饭用吊篮吊上来,垃圾用吊篮吊下去,一直被隔离了三个月。好容易解禁了,母亲的预产期也到了。

弟弟出生以后生活更乱套了,我在这边闹,弟弟在那边哭。刚刚哄好了这个,那边的孩子又尿床了,母亲整夜整夜地睡不好觉,第二天还要上课。没有办法,母亲把我送进了幼儿园。按理说,幼儿园是全省最好的幼儿园,但我不适应不乐意去。母亲说,英儿好哭,自己在哪里偷偷地抹眼泪,怪可怜的。用现在的标准看,虽然是省立幼儿园仍然非常简陋,我在那里传染上了肺结核。

当时虽然有了青霉素、链霉素,肺结核仍然是死亡率非常高的疾病。母亲为了保住我的性命,让我住进了省人民医院。儿科主任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看见母亲这么辛苦非常同情她,特例允许母亲陪床。

每天晚上母亲给弟弟喂完奶就到医院陪我,同时在医院里温习功课。有一段时间每天下午我都发低烧,母亲紧紧地搂着我,给我喂水、喂水果,盼我的病早点好。医院的床位非常紧张,我们娘俩只能挤在一张床上,半夜我尿床了,母亲就把我换过来,尿湿的地方她睡母亲说,我养四个儿子,英儿最费事!在承德那两年可能是她最艰苦的一段日子,全是因为我呀,可是我把这段记忆全部地丢失了

中午,八十三岁的母亲坐在沙发上拿着放大镜在看报纸,我心里想母亲能认识这几个字可真不容易。

海边的记忆


记得你曾经跟我说过,你向往那可以随意漂泊的天涯,说你总有一天,要踏上它。象鲁宾逊那样去漂流、享受生活,感受自然的浩大,感恩上帝赐予的一切苦难。

每次我弹吉他的时候,你总是爱坐在我的身边,一边倾听,一边瞅着远方,回忆你的童年,还有你成长的快乐和挫折。憧憬未来的你,说你流浪的时候也要携上一把吉他,以免想鲁宾逊那样,困住的时候太寂寞。

时光总是喜欢流逝,视线在阳光中移动,每个人的故事,都在阳光和视线中闪动,每个故事发展的激情总是与阳光交互辉映,故事的悲怆少不了电闪雷鸣,于是那首歌唱着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回忆

在我收到函大教材的时候,我有了一个邀你看海的念头,并带上你的那把吉他你神情激动,无限向往的与我诉说。

然而,我的勇气只能透过窗棂,随着你的遐思来到海边,扑扑的心跳和大海的浪花一起翻滚。

我无法打断你的向往,我不知该如何回答你,贫寒的人,在人前无法夺取尊严。

失业无情地打击,生活热烈的敲打,岁月的河坝一夜间溃堤,生活的激浪无情的将我卷到异乡,在异乡的河床上,我的心搁浅在岸边,我的心只能逆着河流,惦念着家乡。我将异乡盛开的花在梦中束成花蓝悄悄地置于你的窗前。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只往返的信鸽一时间折断了翅膀,再也不见它起飞,在蓝天上飞翔,那只飞上蓝天的风筝就断了线,留在了异乡。

异乡的奔波啊,有苦也有乐。劳作的苦楚,被思念流成了河。

上苍眷恋着每一个生活着的人,哪怕你是幸福,或者正遭受痛苦。

一日,家乡的友人来信告诉我,有了你的音信,说你已婚,那天笑得很涩

之后,收到了你的来信,你说你早就放弃了函授,唯独不能放弃过去,还有准备要一起去看海,父母的意愿,你不能平反,孝顺父母,那是中华几千年的帆。

你始终诉盼那只孤独的木船,突然有一天能扬起希望的帆,但它始终没有驶过你的眼前。

数年后,我终于辗转回家乡,只见你矗立在寒风中僵硬的墓碑,四周的荒草在寒风中颤微微的摇摆,不知它们是否也在诉盼那片希望的帆,有一日能够到来。

这世界依然没有改变。希望的帆,没有意外。

眼睛的视线几经折射改变,天籁还在,阳光依然灿烂,心情却被一次次无情的挫乱.

鲁宾逊的故事还在一代传着一代:鲁滨逊的收获依然那么意外,依然那么让人喜出望外。现实的生活还要经得起岁月的折磨,不断挑战海一样大的困难,心情要平淡,尊严那只是一个热爱。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51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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