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因为某个人或某句话对一件事特别笃定过?就像,五秒钟前我把手里的苹果啃的像盘山公路一样,毫无道理。
曾认识一个人,之所以用曾是因为我们在很多年里都断了联系,她比我大两三岁,大家都习惯叫她君姐。因为是短期实习,我们并不算太熟,更何况那时的我比现在要腼腆得多,几乎不会主动与人搭讪。大家在公司各自忙着分内的工作,也只在午餐时间能在食堂碰个面,打了招呼后也都各吃各的。晚上回到宿舍,我们会在大厅客套的聊上两句,然后窝在房间里一直到天亮。
第二次去那个城市算是孤注一掷,一个行李箱,一张车票、兜里的两千块钱,和还不确定会不会录用我的面试机会,也就是说,当时的我是个地道的外来无业游民。出了地铁口,打通了君姐的电话,除了她,在这个城市再没有第二个认识的人,当时并没想太多,只是觉得到了她的城市总该打个招呼才对。
半小时后,君姐骑着电动车出现在地铁口,说是接我回家。当时的我有些不知所措,连连摆手说不用不用,能帮我介绍个合适的旅社就已经很好了。
二十分钟后,到了她家。
这是一个出租屋,一个两层小别墅的阁楼,两间房,层高不过两米,外间的东墙有个小窗户,靠近西墙的位置摆着一张床,旁边是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一台电视机。里间没有窗户,打开灯,光线有些昏暗,靠门的左侧摆着一张小床,右侧是一个矮小的衣柜和一台厚实的老式电脑。
她请我吃了晚饭,算是接风,坐在电风扇下的我们开始聊起了天。她说,父母都在老家,有个读高中的弟弟,一家人的开销大部分来源于她,这也是比同龄人过早体验到生活酸甜苦辣的原因。我捧着半个西瓜,脑海出现穿着工作服、高跟鞋在公司忙前忙后的她,感慨现实生活要比表面看起来艰辛的多。那时的我坚信,苦日子都是暂时的,等找到了工作挣到了钱,一定请她吃顿大餐,买个比手里的西瓜甜得多的西瓜一起庆祝,然后换一个大大的房子,最好有一个向阳的阳台,全都摆满花。
每天往返四个小时的地铁,最终通过了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笔试和考核期,但因为公司住宿临时出现状况,还没拿到工资的我暂时无法承担高额的租金,倔强守着自尊心的我在思量后离开了那个城市,选择了另一家同意试用且包住宿的单位。
离开的那天没给君姐打招呼,在火车发动的时候给她留了条短信,然后关闭了手机。后来我想,那天的她肯定气坏了,下火车后,我看着手机里十几个未接电话和七八条短信泪流满面,关掉手机不顾一切去屏蔽的不过是我小小的落魄、脆弱的自尊和关心我的人,揣着遗憾的期许,落荒而逃。
前几天,竟收到她的一封邮件,简短的几句话却感动了电脑前的我。
小丫头,还记得我吗?刚刚清理电子邮箱,无意看到最早的邮件,打开看竟是你的,那就顺便问候一声吧,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收到,祝一切安好。
前两天看到一句话感情这回事,不负彼此就好,想要不负此生,太难。所以我想,在爱情、亲情或友情里,无论我们是怎样的关系,对彼此来说扮演怎样的角色,只要可以相遇,有缘为某件事一起去努力,真诚相待,不负彼此就好。
就像那年出租屋里短暂相伴的两姐妹,吃着西瓜聊着天,逛着马路含着棒棒糖和相互鼓励的样子,都是美好的。所以,一个电话、一句问候或遥远的一封邮件,都承载着过去某个时期的我和你,曾如此笃定的选择信任彼此。
㈠时针和分针的又一次离合,在一个不眠的夜里我又想起了曾经年少轻狂的岁月,我永远的初三。 在一个燥热的夏日我来到了我的新学校联中,一个很不靠谱的学校,有着一群不正经的学生,学习不是这个学校的主流,我就是喜欢这样的学校因为我是个坏女孩,我后来的那帮朋友也是一群坏孩子我们能拜把子就是因为臭味向投吧,但是也不可不信缘。
㈡ 教室里缓缓转动的破电扇并不能安抚我躁动的心,我想我应该做点什么,譬如找个男朋友吧。 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心动就行了吧,我的要求不高。在没有约好的情况下咱们都来到了这个世间,前十几年我们都素未谋面,然后在一个不曾约好的一天遇到你,没有铭肌镂骨的景色,没有童话般浪漫的剧情,仅仅一个偶尔,就遇到了,或许这就是缘分吧,不可不信缘。现在回想起初次对他的印象能说出的只不是了了数语而已,修长的身躯,端正的五官,略长而显得颓废的头发,惺松而又明亮的双眼一幅没睡醒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通宵玩游戏留下的。就这样很普通的一个男孩,贯穿我的整个九年级,像洪水一样淹没了我的心,我的知己,曾经爱过的人。
㈢早上起来穿起衣服下床走到镜子前,镜中的自己顶着一头松散凌乱的头发,苍白的脸颊红肿的双眼,像极了《聊斋》中的女鬼小玉,我不是病了是失眠了。昨晚在床上辗转难眠脑海中都是他的身影,挣扎了半夜今天决定向他表白,是的,我喜欢上他了,没有烂俗的英雄救美为前提,不像言情小说中男主角对女主角回眸一笑后女孩便为之倾倒那般浪漫,就这样简简单单的喜欢上了,我甚至不知道那个天天在班睡觉的男孩知不知道班里有我这样一个勇敢的女孩,事实证明在我追他之前他确实不知道有我这个人,哦!上帝知道我是个有魅力的女孩,只是他爱睡觉我们的座位又离得太远所以不知道也算正常吧,我当时就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我是个敢爱敢恨的人,面对喜欢的人不会玩一些猫腻腻的暗恋。对着镜子中因为熬夜显得有些憔悴的自己扯起嘴角美美的笑了笑就去洗刷了。走在学校的路上穿着简单的T shire,牛仔裤,帆布鞋,怀揣着少女懵懂的春心,夏日燥热的早晨并不影响我的心情,如果有人注意我的双眼可能会看出我眼中闪烁的兴奋和希望,这一幕像一张用不褪色的相片一样定格在我的记忆中。现在的自己每次出门都要精心打扮一番,没有了那时的青涩,经常对着手机各种姿势各种表情自拍,没有了那时的素面朝天和无所谓,有时候自己都搞不清楚哪一个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㈣有些记忆是我不愿意回忆的,也记的很模糊,时光不仅冲淡了回忆,还有曾经头顶的那片阳光。现在并不是回想不起来当时是怎样追他的,方法又笨又直接,现在他还是会经常说我笨,都说胸大无脑,按理说我应该是个聪明人吧,可我貌似什么都没有。结果是他拒绝我了,他说我们还很陌生,彼此不了解。不错,我在向他表白之前我们一句话都没说过,没关系,反正都是一个班的,我们早晚会有接触的。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对的,后来我们不只是有接触,而是有了直到现在还彼此挂念的深深的感情,我们视它为友情。 表白无果的几天后我们可以接触的机会就来了同学的生日聚会,我们两人都被邀请了。这次聚会可以说有些意思非凡,是我们那帮人友情的开始,是我之后爱情的开始,因为那天有个男孩喜欢上了我,唯一的遗憾的他仍然没对我表现出多大的兴趣,但我还是会时常想起那次聚会,手夹香烟狂灌啤酒的少年,来着不拒一杯见底的我,满地的酒瓶烟头,青涩的我们那肆无忌惮的大笑,这些勾勒出一幅叫做青春的图画。
㈤贯穿我整个初三并不是只有他,还有我那几个拜把子,他也是其中之一。我们几个经常厮混在一起,又是在一个没晚自习且又自由的学校更给了我们大把的时间去玩,做的最多而又乐此不彼的事就是吃火锅喝啤酒、通宵上网、瞎逛荡,做的最放肆扯淡的事就是在公园的假山上居高邻下的对着十几米开外的南监狱放声高歌《愁啊愁》《老男孩》等歌曲,我们的鬼哭狼嚎招来了监狱里的武警把我们赶了下来。这一幕幕经常如九十年代的黑白电影般在我脑海中放映,想起时,或有些伤感,或会心一笑。 ㈥毕业后我们几个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可以天天黏在一起,但也是会经常相聚,那些相遇在花季,相约在雨季的人们,终究会在某个路口离散,以前会经常想念,现在嘛,彼此心有挂念,偶尔相聚,就够了。至于他嘛,追他无果后我便和另个男孩在一起了,也许是因为寂寞吧。后来他也有了女朋友,现在在距离我一千五百公里之外的南方某城,我们彼此挂念,偶尔通话或上网聊天,诉说一些生活小事,分享一下喜怒哀乐,扯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无关风月,无关暧昧。
有些人,能遇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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