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跟她有差距,但还是按捺不住一颗汹涌澎湃的心。那年我19岁,读大二,爱情在心里疯长,一次次铲除,却又一次次蔓延,我第一次品尝到了爱情既甜蜜又苦涩的滋味。
不知鼓了多少次勇气,我终于决定请她看一场电影。怕她拒绝,怕她以后再不理我,我特意买了3张电影票,而不是两张。电影的名字叫《仅有爱情是不够的》,一部外国电影,我知道她爱看外国电影。不仅如此,《仅有爱情是不够的》这部电影的片名太好了,我想暗示她,我喜欢她,仅仅爱她够不够呢?我希望她能够明白我这颗不安的心。
我怀着一颗惴惴不安的心,几乎把电影票捏出水来。我把她喊出寝室,嘴里含着核桃似的对她说:“我请你……请你看电影。”
“请我?”她忽闪着一双大眼睛问道。
我的心险些从喉咙里蹦出来,支吾着说:“不是,是请你和芙蓉一起看电影。”我知道芙蓉跟她最要好,买电影票之前就想好了,这样不至于太直白。
她笑了,笑得一脸灿烂。“好呀好呀。”她没有丝毫的羞怯,兴奋地把电影票接过去,“我一定让芙蓉一块儿去,谢谢老乡。”
她和我都来自豫北,所以她习惯喊我“老乡”。豫北老乡嘛,多亲切的称呼。老乡是老乡,不过我还是觉得我们之间有鸿沟,因为她来自城市,而我来自一个偏僻的乡村——老井村。
我说,那就七点半在楼下操场集合吧。回宿舍的楼梯我几乎是跳着跑上去的,在床上躺了很久也没控制住一颗激动的心。她的那句“老鄉”喊得太甜蜜了,没想到我的第一次约会竟如此顺利。
她太有心了,在电影院落座时,她故意让我坐在中间,用我隔开她和芙蓉。也许是怕我们的眼神被芙蓉发现。不过我还是没敢轻举妄动,坐得如神像一般,电影看得囫囵吞枣。第一次坐在两个女孩中间,我的心一直狂跳到电影结束。
出了电影院,她买了3包瓜子,塞给我一包,又塞给芙蓉一包,说:“我们步行回学校吧。”
芙蓉说:“天很晚了呀。”她说:“怕什么?有他陪着呢。”我说:“是呀,还有一位男子汉嘛。”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很男人。
她一路说了很多话,我和芙蓉话却很少,仿佛都成了听众。她每说完一段话便会扭头问我:“你说对吗?”一会儿又扭头问芙蓉:“你说呢?”
“嗯”“嗯”。我和芙蓉一边一个地应声。
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有了这场电影我突然雄心勃勃了。我想,一定要在合适的时机正式表达对她的爱慕。信,我写了一封又一封,不过都没送出去,全撕了,因为都不满意,都不能表达我的全部心意。我想写到最满意时为止。
可是不久我便听到一个让我吃惊的消息,她恋爱了。我好恨自己,恨自己太懦弱、太犹豫,让别人占了先机。
直到毕业我都再没找到机会对她表白。毕业离校前的一天晚上,我们全班聚会,喝了很多酒。那是我们第一次喝酒,大家都喝得东倒西歪。站在操场边说话时,她突然问:“还记得那次你请我们去看电影吗?”我说:“当然记得,我怎么会忘了呢?”
她问:“你怎么那么不善表达呢?”我呼了一口酒气说:“是呀,我太笨了,我是猪,一头笨猪。”
她便笑,笑完了留给我一声长长的叹息。
她留在省城,我回到小城,一晃10年过去了。10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比如她跟我那位同学恋爱3年后分手了,比如芙蓉在结婚5年后离婚去了澳大利亚,再比如我遭遇了一场车祸,又比如她嫁给了一名外科医生。
小城的医疗条件有限,我车祸后手术很不成功,后来伤情持续恶化,股骨头轻微坏死。于是我给她打电话,问她能不能在省城帮我找一位有名的骨科医生。
她吃惊地说:“我老公就是骨科医生呀,你怎么不早说?你忘了我们是老乡?”
然而就是她这句“老乡”,让我最终没有去找她。我不愿让她看到我一瘸一拐的样子。
我想,等我痊愈了一定去看看她,看她生活得怎样。可是不久一位同学到小城来,告诉我她已经出国了,到英国给老公陪读。我想我不可能再见到她了,即便后来在筹备毕业10年的同学聚会时,我想她也不会从英国专程回来。
可是那年我去省城参加聚会,她却从迎接的人群里第一个奔过来,拉住我上看下看,兴奋地问:“老乡好了?那年你为什么没去找我?”
我嘻嘻哈哈一阵,没说出原因。
中午用餐,她远远地过来与我碰杯,不无遗憾地说:“可惜芙蓉没回国。”她问我:“还记得那场电影吗?你怎么那么没勇气?其实芙蓉还是很喜欢你的。”
她?我有些蒙了。她说:“是呀,前几天我们通电话,芙蓉还问你的近况呢。”她又说:“你呀,那次帮你约她看电影,不就是给你机会嘛,你怎么始终没表白?”是……这样?我手中的酒杯摇晃起来。她说:“可不是,你知道芙蓉为什么离婚吗?她总拿老公跟你比较,所以总不满意。她这次没来就是怕看到你。”
真的?我愣了半天,高高举起酒杯说:“不说这个了,我们干杯。”
于是我们就喝酒,一杯接一杯。喝醉了,我们就扯开嗓门吼那首歌——《年轻的朋友来相会》。唱着唱着,我们的眼睛里都充满了泪水。
距离产生美,是原于没有了对方的不习惯,一旦习惯了这种不习惯,距离就产生它本质的作用。久了,心会累,爱会冷。虽然有人会坚持但也有人会放弃。这只是爱的一个过程。
从热情的思念,到平淡的话语,再到现在的无话可说,其实也不是完全没话可说只是不知该讲些什么相互的牵挂相信彼此都全知晓,剩下的工作中,生活上鸡毛蒜皮的事说了又有什么用呢?还不如不说,免得徒生烦恼。
当你爱的那个人通过电话,或者电脑,告诉你,他/她现在很疼,他/她受伤了
而你,可以在身边任何人伤心的时候给他们递去一张纸巾,甚至陌生人!
可是,那个你最爱的人,除了用语言给他/她一些安慰,你还可以做什么?你还能做什么?
当她开始习惯用自己的手指去擦干眼泪,习惯自己安慰自己,直到学会独立的时候,你会不会觉得又是心碎又是心疼?
当独自承担变成习惯,不知道我们还有没有要奔拢的激情和信念,尤其是要以放弃很多很多为代价的时候。等待从最甜蜜的守侯变成了最残酷的煎熬,分隔两地,用语言去表达一切,时间久了一切都会变得苍白无力。
突然,过了那么长时间他/她又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才发现他/她已经不再喝鲜橙多,而换成了可乐。
如果我们相离太远,因为爱你,而且是很爱。再疼,我也会放开你我希望有人在你身边疼你,我不想你习惯用手背擦干眼角的泪水
终于明白,所谓的永远,终是熬不过距离,逃不过时间
柏拉图的精神恋爱,不适用于我们这个年代,当我们在不一样的天空下面彼此孤独的想念,心底的疲累总有一天会击溃整个爱情的围墙,爱情在这样的世界里变的脆弱,尽管我们好想好想在一起,可是现实给了我们太多的阻隔,要么冲破现实的捆绑,要么让爱情在相互的遥遥相望中渐渐失色,渐渐干枯。
我曾说,你能握的住就紧紧的握住,你不能握住,就伤心的放手。
诚然,距离可以成为爱情的考验,但是真正相爱的人需要的不再是考验,而是相依相伴。现实不是残酷,是因为我们的选择在某些时候必须去承担责任,为了爱情或者为了亲情。当我们真的无法选择,在爱情遭受现实距离考验的时候,我们没有理由去怨恨对方做出了什么样的选择。每个人都是不受约束的风样的孩子,心里的不安悲伤快乐微笑疯狂长成参天大树时,要的就是有一个人能在风和日丽电闪雷鸣时都与之根系缠绕,有时所谓的爱情,要的就是相依,而不是相望。
爱是永恒的恋情,甜蜜的相守,共同的欢乐,相互的牵挂与彼此的思念爱是短暂的热情,枯燥的相守,共同的约束,相互的折腾与彼此的痛苦
在村口,遇到了熟人。
我停下摩托,打了个招呼,递了根香烟过去。
他很满意地跟我说,小子,就是恁爸爸来了,见了我,都得停车,跟我说几句话,招呼得热乎的,知道不?
我心想,说你个锤子,热你个锤子。
也就浮皮潦草地应和了几句,我便走了。
事实上,我认错人了。我以为看到的那个人,是我应该停下车打招呼的人。等刹车之后,发现却不是。
停都停了,也就只好那样式按流程进行,嘘寒问暖,并递过香烟去。
因在镇上陪胖妞玩了一会,耽搁了一些时间,我到乡下的时候,天色已经不像白天那样朗明了,夜色明显了许多。
离老远就看到老人站在风里朝着村口的方向张望,近了,老人先前焦急的表情方才变得舒缓了很多。
按理说,天黑之前,可以到家。因在路上,我又在我的地跟前转悠了半天。我妈跟我说,咱家地头上有口井。
绕了几圈,都没看到哪地方有井,自然也就没找到我的地之所在。大致方向知道,准确的位置,我并不确切地知晓。
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下地干活了,小学的时候,还在地里帮着收麦子,或者添乱,自打读了初中,就再也没有下过地。
一应春种秋收,都是姥娘外爷和父亲去打理。
注:父亲所在的村庄和老人所在的村庄毗邻,平日里,打药除草这些零零碎碎的活儿,都是老人帮忙照应。
去年,老人还背着药桶喷洒除草剂呢。
老人在家闲不住。不光把地种得顺当,还把门前的空旷地开垦成了菜园,打理得也是井井有条。
只是,到了冬日的光景,一眼望去,尽是光秃秃样,显得萧条得多,寂寥得多,荒凉得多。
这趟回去,是给老人送助听器的,顺道把老人腌制的酱豆带回城里。总觉得两手空空,不合适,路过一个镇子的时候,便进了一家卤菜店,买点熟食。
人很多,食客们都在排着队等待,看样子,一时半会还轮不到我,插队也不合适。
那时候,天已经渐渐黑了,我没有走夜路的习惯。这些年都是如此,由于视力的缘故,没有特殊原因,我是坚决不走夜路的。
基于此,我耍了个小聪明,跟老板说,给我拿一块猪肝,不要切,不要调,直接打包带走。
话音刚落,老板顺畅地拿起一块肝,称重,打包递给了我。整个一连串动作,也就用了几十秒。
我付钱,走人。
全程,我没有说一句要插队的话,也没有做出插队的动作,但实际上却达到了插队的效果,节省了时间。
就那,到村子的时候,天已然黑了下去。
乡下已经没有什么人存在了,除了一些老弱病残,但凡有点力气的人,大都出门谋生活去了。
再者说,在乡下人的意识里,一个手脚灵便的人或一个大男人整天在村里憋着,是没有出息的,是要被人看不起的。
连姑娘们都看不起你的,看不上你的,自然也就不愿意嫁。
他们大都一年回去一次,往往是年28匆匆地回,年后初五或初十之前便又匆匆地走。
家里盖好了的二层小楼,往往成荒废样。在乡下,楼房的作用仅仅是娶老婆的资本或者招牌。
就像是,一头公猪在那展示自己的力量以及干净锃亮的猪舍,以此吸引母猪的到来。
至于住,一年到头,住不了几天的。那房,自然也就成了闲置,也就杵在那里,空空荡荡样。
也就年关的那几天,住一住。
许多人选择在春节回家的初衷并非是看望老人,或许潜意识里觉得过年了,该回家了,至于回家干什么,不知道耶。
在一些人意识里,春节期间,恰是炫耀实力的最佳时机。至少,给我的感觉确实如此。
村子里外出的年轻人,可能就数我回去得最勤快。主要是我离得近,很方便,想回就回。
回的次数稍微多一些,我妈又该数落我:你没事老往家跑啥?我还得给你做饭,太麻烦!
所以,我对‘回家’这两个字,并没有赋予多么浓重的感情。
多数人还是保持着一年回来一次的节奏。远嫁的姑娘,可能要两三年才会回来一次。
从某个角度上去看,外出的子女和家乡的父母,也就是有着血缘关系的陌生人。
也不怪,各人都有各人的工作和生活,也都有各自具象的焦虑和要处理的事情,三天两头往家跑,也不现实。
家里没有特殊的重要的事儿,平日里打个电话嘘个寒问个暖,浮皮潦草地走个过场,也就行了。
家里老人身体出了点毛病,或者出点小车祸,打个电话,走走过场样,关心关心,也就可以了,挂掉电话之后,老人生病的事儿也就抛在了脑后。
老人也不奢望子女能回来探望。
因为,这个级别的病症或者事故,还不足以让子女风尘仆仆地往回赶。
那,什么级别样的才够呢?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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