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时常在安静的时刻到来。乡村小南嘈的记忆,在灵魂深处永远都不会淡忘。
记得小时候的天空总是蓝的,天边永远呈现着那道迷人的霞光,将孩童的面孔映染。我看到小时候的我,打着赤脚在田埂上飞跑,在田野边唱着欢快的歌儿,欢愉的笑声在田野回荡。一望无际的庄稼,生长着绿油油的植物。赶着牛羊,走到小南嘈,它们和我们一起歌唱。望着远方的天空,希望有一天也能走出这大山,到大城市去看看。
零星的房屋,是石墙壁,屋顶铺满黑色的瓦砾,常年长出苔藓和细小物种。下雪的时候,屋顶被盖上一层厚厚的白色棉被,檐下垂挂着晶莹剔透的锥形冰柱。个子高的人就能摘到冰柱,送给孩子们玩耍。没有大人在家,孩子们将冰柱放在火炉里烤化,屋内的土地湿润了,腾起白色烟雾。隔壁邻里,相处融洽。大家皆是亲戚,共有祖先。东家的姑娘嫁到西家来,南边的小伙娶了北边的姑娘,亲上加亲,家族的队伍不断壮大。住在村子里的人,即使不是同姓氏的,怎么扯也能扯出点亲戚关系来。
村口 是一条河流,河水清澈见底,河边长满了野草。夏天的时候,青蛙在田野间哇哇的叫,仿佛是个人音乐演唱会,热闹无比。我家后边,是山连着山,山中布满了树林,枝叶浓密生长,树荫底下可以纳凉。若是夜间下了暴雨,第二日清晨,林间的草地上会长出许多的细嫩蘑菇,像一个个金黄的小伞,潮湿,可爱。几个小孩提了篮子去林子里采蘑菇,要不了一会,就可以采摘一小捧蘑菇了。提着篮子,欢愉地回了家,将那些蘑菇交给母亲,午餐便是蘑菇蛋花汤了。汤里倒一点猪油,蛋花在水中漂浮,蘑菇的味道鲜美可口,可以吃上一大碗米饭。
我对于乡村的绿色记忆,在幼年的时代,母亲,哥,还有我在田间劳作。白日的乡村,宁静而温和,美丽而灿烂。
记得乡村的夜晚,零星的房屋在黑暗中,闪烁着昏暗的光芒,显得诡异和神秘。那条清澈的河流,在夜晚的时候,不再像白日静谧祥和,它放射着幽蓝和冷漠的光,恐怖无比。
这是我对于乡村的所有记忆了。17岁得时候,我因为读书到了县城,与小南嘈少了来往。我最初的记忆,刻画在那个乡村,尽管那时还很小,但记忆仍是清晰的。我时常在我的回忆之中漫游于乡村的广阔田野,游荡于白昼的宁静河流。成年后,我到了武汉读书,与小南嘈的联系更少了。事实上,和我们一起的很多人,我们有着共同的乡村记忆。我相信或多或少的,会在那个乡村,回忆起我们的童年。只是那时他与我一样小,我们彼此不留意,是陌生的孩童。许多年后,我们都忙着自己的事情,彼此少了联系。但在那个乡村居住过的人,只要在远方谈起,便有了一种莫名的亲切和激动。于是,我们总在一起回望小的时候。在这里,我们找到了彼此共有的话题,在记忆深处的地方,在灵魂到达的彼岸,我们都有着如此深刻和相同的印记。
属于幼年的灰色记忆,随着时光的流逝,已变得暗淡无光,不再有过多的情感投入,它仅仅是记忆这么简单了。反倒是那些美好的事物,总是在回首的时刻,让人心动,让人难以释怀。它的唯美和纯真,足够让我们花费一生的精力去追忆和摸索了。
小南嘈的记忆,灵魂深处永不忘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乡村,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曾自认为最浪漫的两个职业,一是牧羊,一是养蜂,都存在于乡村。阳光下的山峰,有二三十只羊儒雅地吃着草,它们不骄不躁也心无旁骛,低着头的动作安静从容。偶尔一两只怀孕的母羊卧在草丛里,咩咩地低吟两声便安静地晒太阳,世界宁静得只有山,人和羊。至于养蜂,更是浪漫到无法言说,养蜂人开着卡车追逐鲜花,他们像精灵一样守护着甜蜜,他们的世界里,只有春天。
王建有诗曰《雨过山村》:雨里鸡鸣一两家,竹溪村路板桥斜。妇姑相唤浴蚕去,闲看中庭栀子花。然而我的乡村在大西北的黄土高原上,春里沙尘席卷,夏里黄杏压枝,秋里无甚痕迹,只是从一片果红嫩到芳草萋萋,冬里大雪盖山,枯枝乘着北风号叫。春夏秋冬,皆是白描。很少下雨,难以成溪,故而没有板桥,气候干燥,无法养蚕,更没有栀子花。
19岁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乡人为何要守着那几只牛羊,那几亩难保收成的田地,那几口潮湿的窑洞。黄土高原的大地养育了乡人,却也把他们拴在了黄土地上,一年又一年喝着贫困的苦水。然而,当我听到人们因生态移民要搬离乡村,舍弃他们的牛羊,他们的田地,他们的窑洞时,我的心中竟有些不舍。
19岁时,我离开家上大学,时常想起我的乡村,刻着我童年烙印的乡村。我的不舍,大概是因为那潮湿的窑洞有个可供鸟雀出入的天窗,冬天时鸟儿可以在窑洞顶的撑木上栖息,这是我住过唯一一种可以在屋内看到飞鸟的建筑。我的不舍,大概是因为我曾挎着篮子在秋雨后的草垛边采蘑菇,雨后朦朦胧胧的打谷场上只有我,小篮子是爷爷用芨芨草编的。我的不舍,大概是因为门口那棵老榆树下,我曾歇过凉。那个藏在众山间的小乡村,给予过我甘甜的井水,陪我躺在木车上看过星星,还曾赠予我无数不知名的野花儿。我对于动物的一切感知,几乎都发生在乡村,几乎都发生在童年。我曾在玉米地里发现过两只双胞胎般巴掌大的小灰兔,它们倚着玉米杆而卧,我怀着好奇的心捏起它们,竟然没有挣扎的任我捧着,我将它们放在口袋里,小兔子可爱地伸出脑袋左右打探着。我曾在外婆家的大果园里看到过一只松鼠,它从一棵年老的杏树上疾驰而下,跳着跑进了藏在土坳后的洞,而我没有去追逐它。我曾躺在苜蓿地里,看到过长着触角的蚂蚱有和草一样的绿色,追逐它们发现它们再追逐,那是我幼年时最初的惊喜,关于苜蓿,关于蚂蚱。
我常想:我的乡村还回得去吗,如今不是我离开她,而是她离我而去。千言万语,如鲠在喉。
越来越喜欢乡村。
喜欢被绿叶掩映的那种静谧与安详,喜欢鸡鸣狗跳的欢乐,喜欢家家房顶缭绕的炊烟,喜欢看阳光下纳鞋底的妇女那红扑扑的笑脸,喜欢看闲暇时聚成一堆谈天说地的男人的神气
时时处处都散发着人间的气息。
寂寞却不乏神秘,单调却不乏幸福。
走在小村子里,就不自觉地想起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句话。
每个小村都是一幅画,房屋、炊烟、庄稼、田野、鸡鸭牲畜,相互衬托,浓墨重彩中的那份安定和祥和是我极其向往的。
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时时都有生活的乐趣,即使这种乐趣是那么不值得一提,那么简单。于今日喧嚣繁杂的都市生活的那种扑朔迷离相比,简直就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
宁静祥和是乡村的味道。
余继聪的炊烟的味道写出了乡村生活的恬淡和诱惑,美且动人。那些一辈子生活在小乡村的人也许感觉的不甚深刻,可一旦你离开乡村到城市里生活一段后,才会明白寂寞有时会比喧闹更具诱惑力。
很想念栖居乡野的日子,在鸟叫声中醒来,洗把脸,喝上一碗红薯粥,随母亲去田里,一路上碰上三三两两农耕的乡亲,微笑、问好,每个人的面容都是那么平静温暖,那些勾心斗角,那些嫉妒和恨在这里是没有生存空间的。茶余饭后,坐在村口的池塘边,听水流轻潺,看鱼儿嬉戏,不远处有五颜六色的田野,红花绿草,菜蔬野果,清香沁人心脾。不管你的心里有多烦躁,只要在这样的环境里呆上一阵子,立马就会平静。
野有蔓草,是诗经里的事。绿茵茵的野草遍布田间的沟坡上,阳光下可以看到草尖上的露珠晶莹剔透,不敢动,只是看上一眼就醉了。英俊的小伙就在这样的环境里遇到美丽的姑娘,没有名宅豪车,没有玫瑰咖啡,只需美目传神,就开始说说笑笑坠入爱河。
原来爱情也可以如此简单,而简单却是如此地美好。
这些不是神话,曾经的乡村,田间小路,村口钻天的白杨树。多少年轻人走过,相遇然后牵手,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
多少年都是这样,四季轮回中,乡亲们走的走了,来的来了,随着光阴更替着,村口的墓园满了平了,平了又满。可再回去,街头上三三两两的人们那坦然的神态在告诉我,生活就是这样,生活必须这样。
小小的村落,在中国的地图上是没有固定位置的。它们寂寞地分布在离城市很远的角落,清冷却不寂寞。
日升而出,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单调却不乏安然。春有耕耘的忙碌,夏秋有收获的喜悦,冬有围炉的幸福。不图名利,就没有尔虐我诈。这种安静和寂然是如此地温暖人心,这样一想,乡亲的那些笑脸就更加自然生动了。
村落不大,掩映在绿树中。窄长的小路,两旁是参差不齐的房屋,高的是新盖的小楼,低的是那些年代久长的旧房子,青砖青瓦,遇到雨季,瓦脊上长了一层绿苔,像是铺了一层绿色的毯子,透着柔柔的美。置身其中,好像有种穿越历史的自豪感,和想要立即走进去的亲切感。
清冷却不乏烟火味的乡村,有着远离繁华的孤傲。突然想起张爱玲,她应该在这样的环境终去,而不是遥远的异乡,这样她的文字就更符合她的冷艳绝美却不乏人世的冷暖。
也想,能有这么一个时间,和知己一起到一个很远的乡村,住上一段时间。白天两人并肩走在田野里诉说心事,晚上坐在院落的月光下聊些无关痛痒的生活,不谈情,不说爱,情爱是奢侈的话题,只会陡增烦恼,不如打开心扉,把生活的负累放飞出去。
多好,多好!
可这都是想,许多愿望是你到死都不能实现的。
前几天,父亲在老家打来电话,说是村头的祠堂因年久失修倒塌了。乡亲们想对钱重新修葺一下,我说是好事啊,那就赶快修吧!父亲说按人口出钱,嫁出去的女子可以不出的,我说我要出,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我心里永远的家,我可以多出点,一定要把祠堂修起来。
那个有着深红大门的院落,早已深深镶嵌在我的记忆深处。虽是一个简单的牌位,却记载了不知多少代人的悲欢离合,以及祖先们拼搏至今的神气和傲骨。
他在告诉着人们,一切没有完,一切都在继续着!
我想,我还要走下去,不管如何,我是乡村里走出来的孩子,我的身上流着黄土地的血液,我要把这份执着和坚定走下去,一直走到老,走到走不动的那一天。
而最终,我还要埋在我的故土上,我的那个小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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