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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的记忆(一)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村的记忆(一),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故乡地处河西走廊属青藏高原东北边缘,在河西走廊和祁连山脉东端。我所在的这个县,好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区的藏族自治县,所以少数民族比较多,主要有藏、土、回汉等民族,当然汉族还是占多数。

我们那地方的气候特征主要是干燥多变,早晚温差比较大,季节冬夏分明,夏天常温二十四、五度和四季如春的春城昆明差不多,建议被酷暑晒怕的南方人可以来避避暑,冬天零下十几到二十几度的寒冷,你就可以体验到抱着火炉吃西瓜的酸爽感觉,冬天看雪景也不错,每年差不多过了中秋就会开始下雪了。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那个时候家乡给我的印象就是苍凉又有点贫瘠,不像现在我回去家乡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村村通公路,家家都有了私家车。记得以前刚出门在外工作有时聊天同事问起我们那里的特产是什么,有什么好吃的自己感觉没啥可以拿得出手的,可能就算是是牦牛肉干和土豆比较有名吧。现在因为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村上大力发展养殖种植业,所以土特产比较多了,有名的是:哈溪人参果,还有红提葡萄,再就是天祝白牦牛,全身毛色纯白,那可是我国稀有而珍贵的地方牦牛类群啊,可惜我也还都没见过,看下次啥时候回去也要好好瞧瞧去,免得给人家说起自己都没见过还拿出来吹,丢人。

其实小时候给我带来更多欢乐和深刻记忆的,却是每年年初阴历二月初二的赛马会。二月二,龙抬头,二月二赛马会是在我们那一带周边村镇,比较有名的带点自发又有政府帮扶的物资交流会,有点类似南方的赶集活动,其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主要有赛马,唱秦腔,社火舞龙舞狮社火中还有灯官老爷,还有衙役在身边护卫,各具回避、肃静等字样的牌文,由村里比较懂得来事的人缘好的人来充当,还要很能会喝酒的,因为到各村演社火都会给灯官老爷敬酒的。

而社火表演是赛马大会中的重头戏,我们那里的社火和青海社火是一脉相承的下来的,社火身子(表演者)的扮相、服饰、道具,崇尚原始古朴,强劲粗犷。服饰颜色喜欢大红大绿地搭配,表演者喜欢大唱大扭地产生夸张的效果。锅灰抹面,朱砂涂唇,厚施粉黛,大涂胭脂,翻穿皮袄,倒戴纱帽,这些都体现出发自远古的文化意趣和古拙而豁达的精神风貌。

社火中的演员在表演社火的时候,出社火的当天早上要在庙里请身子,其实所谓的身子就是神祗的音同,请完身子后,他们就是火神的代表,已经不是你我眼中的普通人了,舞龙的在早上要去庄浪河里饮龙,说是请龙神,社火中的这些仪式都是很庄重的社火。表演参与人员都是我们村里各生产队的人,每家每户出一个人丁,当然还要进行主要角色的选拔,喜欢表演的自然就是要角,剩下的就是群众演员了。然后还要制作灯笼等表演需要的道具,每年表演人员轮流更换参与,但是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参加表演的人必须都是男的,不能有女孩,如果家里没有男的只好出点钱,请别人家代替,说起来好像有点封建迷信的道道,谁知道呢,反正从我记事起这么多年都是这样流传下来的。

关于社火表演还有个流传已久的传说,听村上比较老老的老人叙述好像是这样,我也是小时候好奇听母亲说的:不知以前哪个朝代,皇帝昏庸无能奸臣当权,天下百姓民不聊生,皇后贤惠欲与忠于朝廷忠义之士一起铲除奸臣,却未料计划不周事情泄露,被逼无奈幸得身边有个忠义侍舍命搭救,逃出皇宫,奸臣带官兵一路追赶至我们这一带,路上遇到社火表演队伍,皇后无奈之下,灵机一动混入表演队伍。因此才侥幸躲过了官兵的追杀,后来太子即位奸臣被查满门抄斩,然后皇后回朝,天下太平。

以后我们这里的社火表演传统,就这样代代传下来了,以前朝代的轮替好多这样类似的桥段和情节,和现在流行的宫廷剧都差不多结局啊。

社火表演节目从年初正月十五开始排演要到二月初六才结束,活动期间要到各生产队邻近各村巡回表演。表演队伍浩浩荡荡一路巡演,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我记得那几天的演出,村里的动物们猫啊狗啊都特别安静,感觉是世界末日来临躲在窝里不敢出来。

表演节目丰富多彩主要有:灯官老爷,舞狮舞龙,踩高跷,武松打虎,打人熊,西游记师徒四人随行等等。这里最主要的角色就是捣捣婆,他是这个社火表演的灵魂人物,为什麽这么说呢?因为当年传说中的皇后扮演的就是捣捣婆啊,这捣捣婆的表演者一般要口才好,表情够夸张能说会道能跳会唱,途中如果遇到一些阔绰之人,(即现在所谓的土豪)捣捣婆就手持捣捣棍(现在想起来有点像射雕英雄传里的打狗棒)上前去捣捣人家,围着他又唱又跳,说一些什么恭喜发财,什么好运来祝福的话,让他掏一点钱出来当捐献公益吧,那个时候感觉都很羡慕眼热扮演者,看着他收钱装在袋子里,虽然都是些散碎毛票,但那个时候的我觉得十元钱就是巨额了,有时忽然就想那个钱会不会他自己就拿去用了,现在回忆起这些感觉美好中又带点心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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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小南嘈的记忆


小时候,时常在安静的时刻到来。乡村小南嘈的记忆,在灵魂深处永远都不会淡忘。

记得小时候的天空总是蓝的,天边永远呈现着那道迷人的霞光,将孩童的面孔映染。我看到小时候的我,打着赤脚在田埂上飞跑,在田野边唱着欢快的歌儿,欢愉的笑声在田野回荡。一望无际的庄稼,生长着绿油油的植物。赶着牛羊,走到小南嘈,它们和我们一起歌唱。望着远方的天空,希望有一天也能走出这大山,到大城市去看看。

零星的房屋,是石墙壁,屋顶铺满黑色的瓦砾,常年长出苔藓和细小物种。下雪的时候,屋顶被盖上一层厚厚的白色棉被,檐下垂挂着晶莹剔透的锥形冰柱。个子高的人就能摘到冰柱,送给孩子们玩耍。没有大人在家,孩子们将冰柱放在火炉里烤化,屋内的土地湿润了,腾起白色烟雾。隔壁邻里,相处融洽。大家皆是亲戚,共有祖先。东家的姑娘嫁到西家来,南边的小伙娶了北边的姑娘,亲上加亲,家族的队伍不断壮大。住在村子里的人,即使不是同姓氏的,怎么扯也能扯出点亲戚关系来。

村口 是一条河流,河水清澈见底,河边长满了野草。夏天的时候,青蛙在田野间哇哇的叫,仿佛是个人音乐演唱会,热闹无比。我家后边,是山连着山,山中布满了树林,枝叶浓密生长,树荫底下可以纳凉。若是夜间下了暴雨,第二日清晨,林间的草地上会长出许多的细嫩蘑菇,像一个个金黄的小伞,潮湿,可爱。几个小孩提了篮子去林子里采蘑菇,要不了一会,就可以采摘一小捧蘑菇了。提着篮子,欢愉地回了家,将那些蘑菇交给母亲,午餐便是蘑菇蛋花汤了。汤里倒一点猪油,蛋花在水中漂浮,蘑菇的味道鲜美可口,可以吃上一大碗米饭。

我对于乡村的绿色记忆,在幼年的时代,母亲,哥,还有我在田间劳作。白日的乡村,宁静而温和,美丽而灿烂。

记得乡村的夜晚,零星的房屋在黑暗中,闪烁着昏暗的光芒,显得诡异和神秘。那条清澈的河流,在夜晚的时候,不再像白日静谧祥和,它放射着幽蓝和冷漠的光,恐怖无比。

这是我对于乡村的所有记忆了。17岁得时候,我因为读书到了县城,与小南嘈少了来往。我最初的记忆,刻画在那个乡村,尽管那时还很小,但记忆仍是清晰的。我时常在我的回忆之中漫游于乡村的广阔田野,游荡于白昼的宁静河流。成年后,我到了武汉读书,与小南嘈的联系更少了。事实上,和我们一起的很多人,我们有着共同的乡村记忆。我相信或多或少的,会在那个乡村,回忆起我们的童年。只是那时他与我一样小,我们彼此不留意,是陌生的孩童。许多年后,我们都忙着自己的事情,彼此少了联系。但在那个乡村居住过的人,只要在远方谈起,便有了一种莫名的亲切和激动。于是,我们总在一起回望小的时候。在这里,我们找到了彼此共有的话题,在记忆深处的地方,在灵魂到达的彼岸,我们都有着如此深刻和相同的印记。

属于幼年的灰色记忆,随着时光的流逝,已变得暗淡无光,不再有过多的情感投入,它仅仅是记忆这么简单了。反倒是那些美好的事物,总是在回首的时刻,让人心动,让人难以释怀。它的唯美和纯真,足够让我们花费一生的精力去追忆和摸索了。

小南嘈的记忆,灵魂深处永不忘

我的乡村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乡村,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曾自认为最浪漫的两个职业,一是牧羊,一是养蜂,都存在于乡村。阳光下的山峰,有二三十只羊儒雅地吃着草,它们不骄不躁也心无旁骛,低着头的动作安静从容。偶尔一两只怀孕的母羊卧在草丛里,咩咩地低吟两声便安静地晒太阳,世界宁静得只有山,人和羊。至于养蜂,更是浪漫到无法言说,养蜂人开着卡车追逐鲜花,他们像精灵一样守护着甜蜜,他们的世界里,只有春天。

王建有诗曰《雨过山村》:雨里鸡鸣一两家,竹溪村路板桥斜。妇姑相唤浴蚕去,闲看中庭栀子花。然而我的乡村在大西北的黄土高原上,春里沙尘席卷,夏里黄杏压枝,秋里无甚痕迹,只是从一片果红嫩到芳草萋萋,冬里大雪盖山,枯枝乘着北风号叫。春夏秋冬,皆是白描。很少下雨,难以成溪,故而没有板桥,气候干燥,无法养蚕,更没有栀子花。

19岁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乡人为何要守着那几只牛羊,那几亩难保收成的田地,那几口潮湿的窑洞。黄土高原的大地养育了乡人,却也把他们拴在了黄土地上,一年又一年喝着贫困的苦水。然而,当我听到人们因生态移民要搬离乡村,舍弃他们的牛羊,他们的田地,他们的窑洞时,我的心中竟有些不舍。

19岁时,我离开家上大学,时常想起我的乡村,刻着我童年烙印的乡村。我的不舍,大概是因为那潮湿的窑洞有个可供鸟雀出入的天窗,冬天时鸟儿可以在窑洞顶的撑木上栖息,这是我住过唯一一种可以在屋内看到飞鸟的建筑。我的不舍,大概是因为我曾挎着篮子在秋雨后的草垛边采蘑菇,雨后朦朦胧胧的打谷场上只有我,小篮子是爷爷用芨芨草编的。我的不舍,大概是因为门口那棵老榆树下,我曾歇过凉。那个藏在众山间的小乡村,给予过我甘甜的井水,陪我躺在木车上看过星星,还曾赠予我无数不知名的野花儿。我对于动物的一切感知,几乎都发生在乡村,几乎都发生在童年。我曾在玉米地里发现过两只双胞胎般巴掌大的小灰兔,它们倚着玉米杆而卧,我怀着好奇的心捏起它们,竟然没有挣扎的任我捧着,我将它们放在口袋里,小兔子可爱地伸出脑袋左右打探着。我曾在外婆家的大果园里看到过一只松鼠,它从一棵年老的杏树上疾驰而下,跳着跑进了藏在土坳后的洞,而我没有去追逐它。我曾躺在苜蓿地里,看到过长着触角的蚂蚱有和草一样的绿色,追逐它们发现它们再追逐,那是我幼年时最初的惊喜,关于苜蓿,关于蚂蚱。

我常想:我的乡村还回得去吗,如今不是我离开她,而是她离我而去。千言万语,如鲠在喉。

乡村


越来越喜欢乡村。

喜欢被绿叶掩映的那种静谧与安详,喜欢鸡鸣狗跳的欢乐,喜欢家家房顶缭绕的炊烟,喜欢看阳光下纳鞋底的妇女那红扑扑的笑脸,喜欢看闲暇时聚成一堆谈天说地的男人的神气

时时处处都散发着人间的气息。

寂寞却不乏神秘,单调却不乏幸福。

走在小村子里,就不自觉地想起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句话。

每个小村都是一幅画,房屋、炊烟、庄稼、田野、鸡鸭牲畜,相互衬托,浓墨重彩中的那份安定和祥和是我极其向往的。

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时时都有生活的乐趣,即使这种乐趣是那么不值得一提,那么简单。于今日喧嚣繁杂的都市生活的那种扑朔迷离相比,简直就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

宁静祥和是乡村的味道。

余继聪的炊烟的味道写出了乡村生活的恬淡和诱惑,美且动人。那些一辈子生活在小乡村的人也许感觉的不甚深刻,可一旦你离开乡村到城市里生活一段后,才会明白寂寞有时会比喧闹更具诱惑力。

很想念栖居乡野的日子,在鸟叫声中醒来,洗把脸,喝上一碗红薯粥,随母亲去田里,一路上碰上三三两两农耕的乡亲,微笑、问好,每个人的面容都是那么平静温暖,那些勾心斗角,那些嫉妒和恨在这里是没有生存空间的。茶余饭后,坐在村口的池塘边,听水流轻潺,看鱼儿嬉戏,不远处有五颜六色的田野,红花绿草,菜蔬野果,清香沁人心脾。不管你的心里有多烦躁,只要在这样的环境里呆上一阵子,立马就会平静。

野有蔓草,是诗经里的事。绿茵茵的野草遍布田间的沟坡上,阳光下可以看到草尖上的露珠晶莹剔透,不敢动,只是看上一眼就醉了。英俊的小伙就在这样的环境里遇到美丽的姑娘,没有名宅豪车,没有玫瑰咖啡,只需美目传神,就开始说说笑笑坠入爱河。

原来爱情也可以如此简单,而简单却是如此地美好。

这些不是神话,曾经的乡村,田间小路,村口钻天的白杨树。多少年轻人走过,相遇然后牵手,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

多少年都是这样,四季轮回中,乡亲们走的走了,来的来了,随着光阴更替着,村口的墓园满了平了,平了又满。可再回去,街头上三三两两的人们那坦然的神态在告诉我,生活就是这样,生活必须这样。

小小的村落,在中国的地图上是没有固定位置的。它们寂寞地分布在离城市很远的角落,清冷却不寂寞。

日升而出,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单调却不乏安然。春有耕耘的忙碌,夏秋有收获的喜悦,冬有围炉的幸福。不图名利,就没有尔虐我诈。这种安静和寂然是如此地温暖人心,这样一想,乡亲的那些笑脸就更加自然生动了。

村落不大,掩映在绿树中。窄长的小路,两旁是参差不齐的房屋,高的是新盖的小楼,低的是那些年代久长的旧房子,青砖青瓦,遇到雨季,瓦脊上长了一层绿苔,像是铺了一层绿色的毯子,透着柔柔的美。置身其中,好像有种穿越历史的自豪感,和想要立即走进去的亲切感。

清冷却不乏烟火味的乡村,有着远离繁华的孤傲。突然想起张爱玲,她应该在这样的环境终去,而不是遥远的异乡,这样她的文字就更符合她的冷艳绝美却不乏人世的冷暖。

也想,能有这么一个时间,和知己一起到一个很远的乡村,住上一段时间。白天两人并肩走在田野里诉说心事,晚上坐在院落的月光下聊些无关痛痒的生活,不谈情,不说爱,情爱是奢侈的话题,只会陡增烦恼,不如打开心扉,把生活的负累放飞出去。

多好,多好!

可这都是想,许多愿望是你到死都不能实现的。

前几天,父亲在老家打来电话,说是村头的祠堂因年久失修倒塌了。乡亲们想对钱重新修葺一下,我说是好事啊,那就赶快修吧!父亲说按人口出钱,嫁出去的女子可以不出的,我说我要出,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我心里永远的家,我可以多出点,一定要把祠堂修起来。

那个有着深红大门的院落,早已深深镶嵌在我的记忆深处。虽是一个简单的牌位,却记载了不知多少代人的悲欢离合,以及祖先们拼搏至今的神气和傲骨。

他在告诉着人们,一切没有完,一切都在继续着!

我想,我还要走下去,不管如何,我是乡村里走出来的孩子,我的身上流着黄土地的血液,我要把这份执着和坚定走下去,一直走到老,走到走不动的那一天。

而最终,我还要埋在我的故土上,我的那个小乡村!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44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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