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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让人怕爱,网络让人想爱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现实让人怕爱,网络让人想爱,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爱情本是神圣幸福的化身,不知道从什么开始被腐化,被污染让人觉得作呕,有种想去爱,不敢去爱的害怕感,又有种让人迫切去爱,却有迷茫的感觉。难道爱情离我们真的已经是天涯海角之隔吗?渴望爱,害怕爱,讨厌爱。

因为内心的叛逆,开始逃离现实.沉迷网络.我以为网络里没有现实的残酷,没有现实的斗争,没有金钱的诱惑。可是我忘记了,不管是网络还是现实,都是人的世界,都是人在操控,都离不开金钱的帮助.既然是人,我怎么可能逃离现实,怎么可能不虚伪的活着.

经历了一幕幕的故事,我断然觉得只要努力做个快乐的人才是最重要的,哪怕有天迷失了自己,也是值得的!希望有着同样迷离的人早日的快乐起来,不要活的那么的累.虽然我们无法逃离,我们无法让自己更幸福,更没有钱,但最起码我们可以控制自己的笑,让自己活的快乐一点。

不管是现实还是网络,只要有人的地方都是一样的,我们在现实里要更加的珍惜来之不易的情,在网络要和现实一样真心的对待每一份情。现实里的真假难辨,或许网络里的会清晰点,可是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存在不变的道理轮回,我们不要沉迷网络依赖网络,记得适可而止的道理。面对现实记得坦然就好.M.QG13.Com

我们很多的人有过相似的经历,是因为我们都是人,而有人的地方都是一样的,我们通了了这“一线牵”的幸福认识了很多人,现实里有虚伪,网络里有真实,这也很正常。可是现在的人觉得现实很虚伪,而网络反而可以坦然点,让在现实里不能释怀的东西在网络的平台里有个发泄。人这一生会遇见很多的人碰见很多的事,只要我们不在这五彩缤纷的世界里迷失了自己,就不会真的受伤,人都会有七情六欲的,所以不要强求自己一定要笑,一定要幸福,有的时候我们体会了痛和泪才能真的分清什么是真的幸福和微笑,不是说红花需绿叶扶持吗?这和人生也是一样的道理吧,道理大家都明白,可是真正做到的有几个人,真的看明白的又有几个人?一切的筹码都在我们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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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让人成长


01

第一次怦然心动是在高一,并没有心潮澎湃,并没有难以自拔,只是心里想着这个女孩真漂亮,我喜欢她。

那时候,喜欢真的很简单。

开始莫名其妙地关注起了她的日常,她的言行,她的一举一动。喜欢课间看她,却又不敢多看,只是远远的瞄上几眼。

然而,第一次怦然心动之后便伴随着第一次心寒。

我喜欢她的消息传遍了全班,班里经常打趣我们两。作为当事人的我并没有觉得怎么样,可是她不那么想,我能明显感觉到她会刻意避开我,会刻意远离我。虽然本就无甚交集,但是刻意的冷落总会刺痛你。

那时觉得自己特别无辜,特别受伤。

多年以后,回想起来,其实她才是个无辜的人吧。被人喜欢着,在一个害羞的年纪,被身边的人开着没羞没臊的玩笑。这个时候,选择沉默和躲避这种体面的拒绝方式已经是最两全其美的办法了。

一次同学聚会,大家都喝多了,我有意没意地提起此事,问她为什么会躲着我。

她无奈的笑笑你是不是傻呀

02

初恋是在高二,没有谁追谁,也没有情敌,更没有谁保媒拉纤。要说怎么开始的,就是刚开始时朋友,后来看对眼了,就在一起了,似乎非常的顺理成章。

其实我也没有多喜欢她,和她在一起更多的是因为相比于让我一见倾心的那个人她更加可能看得上我,也更加容易相处,我们之间都不那么拘谨,当然,也不那么甜蜜。

相处的时候害羞肯定是会的,牵手拥抱什么的都会脸红气喘,彼此看着眼前这个人,互诉着你就是我的一生所爱。后来想想,当时内心的悸动更多是因为对方是异性,而不是因为爱,因为没有经历过,所以觉得新鲜。

懵懵懂懂时许下的爱情诺言就像是冬天嘴里呵出的气,似乎存在的那么真真切切,但其实出嘴的那一刻就消散了。

分手就和在一起的时候一样淡然,一样顺理成章。

高三分班了,她是文科,我是理科。没有时间相处,没有共同话题,也没有共同的烦恼,这一点最可怕,时间你可以挤,话题你可以找,但是面临的烦恼不同就注定是两个世界的人。就像是战友和酒友,一起扛过枪打过一样的敌人,一起喝着酒骂着一样的命运,才能有铁一样的关系。

应了那句话,初恋不懂爱情。

03

在大学谈的恋爱,才像是第一次谈恋爱。作为一个成年人,跳出了对爱情一无所知的圈子,又没有成为将物质列为爱情条例的社会人,在这两者之间的灰色地带,爱情就像是放了块糖的纯水,纯又不那么纯,甜但是又不浑浊,简简单单。

说恋爱使人冲昏头脑,这句话真的是一点也没错。每天都花大把时间呆在一起,从早到晚,恨不得住在一起,因为对方一句话甘愿做任何事情,浓情蜜意羡煞旁人。

但是这样的关系又没有长久,裂痕开始于第一次争吵。我说她要求太多让我太累,她怨我对她心思有变不像开始一般全心全意。她提出分手,我道歉挽留,平息了这次争吵。看似一切和好如初,但是其实破镜是难圆的,彼此心里都已经埋下一颗埋怨的种子,慢慢的生根发芽。

果然,关系已不如开始般甜蜜,对方在自己心里开始有了缺点,爱情拿来蒙住眼睛的布被揭开,让我们全面地看清了对方,清清楚楚。

最终,在埋怨的堆积下,分手如约而至。

不同于以往,这场分手痛彻心扉,因为付出的感情太多,寄放的期许太多,收获的失望也太多。

懂得了爱情的甜,拼命的汲取,但是却没有足够成熟的心理来应付爱情的变故,没有足够强大的内心来承担爱情苦痛。

那以后,彼此都懂得了,爱情这回事,尽力就好,可别拼命。

失恋使人成长,让你懂得好感不是爱情;让你懂得不适合就是不适合,别轻易的相信所谓的顺理成章;让你懂得拼命爱一个人的结果可能是彼此都粉身碎骨。

乡村炊烟,让人魂牵梦萦


乡村房上的烟,从瓦上冒出来,热腾腾地,告诉别人,家中有人。日子久了,烟把瓦也熏黑了,没当初上房时蓝。做饭烧水烤火熏肉,屋里都得生火。有火就有烟从瓦缝冒出,遇风飘摆不停,像在给回家的人打招呼。

乡村的瓦就是家,头顶有几片瓦,就是人有了住处。家就是人安心居住的地儿。有房后就有了炊烟,炊烟持续不停,墙壁和瓦都慢慢变成了黑色,人安放在里却越来越亮堂。城里也有房,又多又高大,就是没有炊烟。

冬季一冷,就记起老家的瓦房,一记起那炊烟,就想回家。

还是当地包谷酒劲大,才喝三杯脑壳就晕沉沉地,也怪三嫂不会喝酒,她买回来的酒杯那会小,杯子像城里人喝茶的杯子,二斤泥巴罐子,倒不了几圈儿,就见了底。三哥每次喝酒就怪三嫂几句,抱怨时还把罐子倒立在酒杯上抖几下。

火塘里青冈树疙瘩烧地正旺,火忽忽忽地燃,火苗像疙瘩吐出的舌头,长长的,把吊在火堆上的茶壶烧疼了,嘴里吐气吹口哨。

三哥说这疙瘩干过性了,昨年开春翻地就挖了,太沉弄不回来。等完全干过性了,前响儿才背回来,乍么地也还有二百来近吧,和黄秋儿才杀的猪差不多重。 黄秋儿媳妇儿今年有本事,喂一对年的猪,杀了半边净肉就有一百多斤。

三哥炮儿嘴,声音大,喝几杯爱说话。喝酒时怕别人听不清,声音高,三嫂骂他也不少。

三哥又叫坐在火边的三嫂煨酒。

我说三哥,喝不得了,我眼睛都睁不开了。三嫂说,算了,自家兄弟不想喝就算了。

三哥说,那行,一罐子也一斤多了。你平时也没有喝过这种烧酒,一下整多了,怕你吃不住。烧洋芋好了,你还没吃,你自己吆喝要吃这东西,又不是啥玩意,还不如给你准备的花生。算了算了,不懂你,懒得问你。一天也累了,不喝算了,想吃了就吃几个烧洋芋好去睡。

三嫂用火钳把埋在火塘中的洋芋,从烫灰里拔拉出来,放到火塘边镶的石条上。黄猫本来还在墙边睡,这时像贼一样窜到三嫂裤腿边。伸出爪子对洋芋抓了一下,喵了一声,没下嘴。太烫了,估计把它爪子烫伤了。三嫂用手摸了摸它的头说烫了甭怪我,才掏出来有多烫不晓得?你个傻猫。

钳了个烧洋芋用嘴吹了吹,塘灰象一团雾飘到火苗上。又在桌上滚了几滚,掰开。一股热气从焦黄的洋芋壳里冒出来,黄猫一闪又上了桌,嘴上胡子在灯下根根数得清。猫歪着嘴伸出舌头准备吃,三嫂抓住脖子上的皮,摘溜到脚下,黄猫四肢下垂着,象做错事的孩子,不吭声。不敢吃,烫死你。

猫乖乖地卧在脚边,眼睛盯着散在石条上等凉凉的洋芋,圆圆眼晴里看得见火苗在闪。

老家的房子太旧了,瓦片老了就发黑,黑瓦重叠在房脊上,上面有猫的脚印。三哥听我说要回来住一晚上,老早就把火塘火烧着了,我说想回来吃洋芋了。

黑瓦老屋老墙,任何时候回来都不陌生。从瓦缝透下几缕光柱,看得见脚踏起漂浮的灰尘。墙边挂的蓑衣旧了,没了早年能挡风挡雨的精气神。二双水桶鞋,几双农田鞋乱堆在一起。家很安静,安静得让你忘记过去。

冬至后,家乡农事很少了,回家去看看不耽搁庄稼活。虽然说离家不远,几个小时的事,但总是有无穷的事办不完,回家总在年头岁尾。三哥进城随手带些时令的瓜果,一放就回去了。临走总说,累了烦了,就回来,想吃啥就给你做啥。

无论人走多远多久,总有那么些日子记起老家瓦房上的炊烟。城市是没有炊烟的地方,多年过去,不习惯,老找不到安放自己的地儿。

乡村最柔软的是炊烟,虽然风也是,云朵也是。不过风和云朵没有故乡,炊烟却有故乡,也有根,像老家门口的那株梨树。家乡炊烟很随意潦潦草草地,看起来懒懒散散,但它没有离开家,连狗也认识谁家的烟是谁家的。只要有家,就有炊烟,像人也就有了归宿。

炊烟也像是母亲生下来的,同为一个家的一部分,谁也离不开谁。走远了,走久了,好像它一直在呼唤你,一直拽着你的衣角,怕你迷了方向。离家多年每当晚上,就会让你记起瓦上冒出的那股炊烟,让你记住那儿才是你的根。

下了班车,沿着熟悉的田边路走,一如早年放学回家,只是当年是跑,现在想慢慢走。核桃树也老了,几根横枝伸出来像想抓点什么,就这么平伸了几十年,少时我就知道这几杆。树下有谷草堆儿,这些谷草不能陪谷子走,它好象要留下在守望田野,守望乡村,守望季节深处泛黄的记忆。

三哥家向阳山墙边也有一个大草堆,那是田离家近,随手拖回来的。平常鸡群围在草堆边找食吃,也吃草堆的影子。偶尔竹林飞来几只麻雀落在草堆上,象开在头上麻花儿。草堆坐在那里,好象还记得我曾藏猫猫时乱扯开一个洞,专进去玩的时候。记得草堆很暖和,黄秋儿干瞪眼就在草堆边找,硬是没找到。后来还是妈大声喊我吃饭,才把我喊醒,太暖和我睡着了。

草堆是一堆一堆的记忆,它守望着这个家,等待着没有回家的人。

狗儿在任何时候不会咬主人,很久没回来了,一见我就跑到我面前摆尾巴。它跑来时四脚抖动好有韵味,一颠一颠像在表演。三哥不久又养了个小花狗,先接我的是大黑狗,小花狗也就颠颠跟来,太胖了,还滚了二跤才跑到我脚边。望着我转圈儿,我手上没拿吃的,愧疚一阵儿。

三嫂说花狗和黑狗在一起是老老实实的,一分开就乱跳。

黑狗和三哥一出门,小花狗大概觉得天下是自己的了,立刻神气起来。它会翻过篱笆,跳到圈鸭子的地方,把鸭子撵得四处跑,淘气地像个孩子。

狗对鸭子和鸡的食物是不闻不碰的,它们吃的不是一路。狗吃主人的剩饭,鸭子和鸡啄食多半是谷物。

冬天的时侯,尤其是大雪天的日子,山上麻雀寻觅不到吃的了,就会惦记院坝鸭子和鸡的食物。麻雀密密麻麻地落下来,往往刚偷个三口二口的,花狗就表现它的能耐。窜来窜去吼叫,把毛立起来,学黑狗模样赶它们。本来农家也不在乎这些事儿,每天飞来一大群的麻雀,混在鸡群里,相安无事,各吃各的。自从有了花狗,门前院坝就不平静了,辇飞了麻雀,花狗又无事可做地睡。一会儿又到竹林去吼叫麻雀,像小时候我们玩游戏。

冬天的天蓝,蓝的高不可及。冬天的风很干净,吹过空稻田上空。

乡间灯光是寂寞的,尤其是很少人住的山湾里,看另一户灯光很远很远,像有几个世纪的距离,相比城里的灯,任何一个角落都异常地寂寞。安静地让人安心,寂寞地令人踏实。

晚上没有人声,只有风拽动叶子和虫鸣的声音,偶尔传来几声远远近近的狗叫。灯亮在黑暗处,每一个有灯的地方,明天就会有炊烟升起,乡村没有闲着的灯光。

三嫂把洗脚水端来,给我一双她千针万线纳成的布鞋,说,这双鞋明天回去带上,不好看,比你那双塑料拖鞋强。

洗脚木盆黑黑的,象很早我妈帮我洗脚的那个盆。把脚放进去,温暖从脚上升到腿又涌到身子上,很舒服。我想,今天很快能入睡,不会焦虑不安地失眠,明天早上是个好天气。

中午等三哥赶场坐在门前,看熟悉了几十年的风景,就像当年等三哥回来帮我做作业。起风的时侯,门前梨树抖得厉害,好象见我回来了的激动。黑狗花狗卧在我身边,歪着脖子看摇摆的梨树。

一切都没变,只是树老了,瓦黑了。母亲不再喊我吃饭,她不在了。炊烟只在三哥家房上升起来,还有黑瓦上的一串串猫脚印。

人最大的错,就是老觉得还有时间,像竹林里麻雀,每年都是那一群。其实并不是,正如老屋的瓦会变黑,如门前的梨树,都会变老,时间久了,树就不会发新芽了。

还是习惯蓝色天空下,炊烟从黑瓦上冒出来,飘摆不停。像三哥三嫂送我时,在门口招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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