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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逼婚这件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因为晚上要照顾宝宝,这个点又醒来了,闲来无事看看各种文章,有文章写到现在的逼婚,30几嫁人,30几结婚,管你何事呀,这也是我想说的,好在我爸妈比较开明,没有逼我结婚,好在我结婚的人是我自己选的,没有说是为了结婚而结婚的,但有一个人就比较心酸。

这个让人心酸的人就是老公的哥哥,因为我在我家是老大,所以我从小就特羡慕那种有哥哥的小女孩,感觉超级幸福一样,在我看来,哥哥会随时随地的保护自己的妹妹,当然了,老公的哥哥也对我挺好,我也喜欢叫他哥哥。下面就讲讲哥哥的事情。哥哥呢,今年过年刚过完生日,这个生日31岁,意味着又大了一岁,但是近几年对他来说过生日就是最头疼的事情。因为我的公公婆婆都是比较传统的人,觉得30岁不结婚就好像犯了滔天大罪一样,每天哥下班他们第一件事就是问,有没有遇到合适的结婚的人,我的天呢,你们以为结婚是随便拉一个人就可以结的吗?为此,他们在这三五年里,安排了无数次的相亲,哥在鄂尔多斯上班,但是他的相亲对象大部分在兰州,他总是周五晚上一下班赶一趟火车,第二天早上到兰州,匆忙见一面,星期天的晚上坐火车再回去,每个周一的早上都耽误半天时间,他一天下午才能正常上班。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这样总是奔波在路上,整个人都不好了。其次,每一次,相亲的结果都不尽如人意,就好像是快餐式的见面,聊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下次见面的机会都没有啦。见面的次数越多,越就没有了信心,打击就越重,但是我的公公婆婆依旧乐此不疲的到处给他安排相亲,怎么都劝阻不了,他们就觉得别人家的孩子都结婚了,为啥他们的就死活没有结婚,那你们去认别人家的小孩呀,我婆婆更夸张的是,每每谈到这个事情,眼泪就开始了,缘分这个东西是你哭了就会来的吗?

这些年,我觉得哥哥相亲浪费掉的钱完全可以出个国旅游好几个国家了,更有甚者,今年过年,七天安排了四个相亲的姑娘,我的天啦,是我我都脸盲症犯了好吗?感情这个东西难道是见的多了就有了吗?我一个朋友曾经说过,宁缺毋滥,怎么他们的思想里就写满了腐朽的味道呢。

这让我不得不说我的一个同事,她比我大几岁,但是还不到三十岁,家里人也是经常逼着相亲,后来她也嫌破烦,直接谁介绍也不去见啦,她家不在兰州,所以经常和别人合租房子,她现在的老公就是她之前室友的哥哥,就因为室友哥哥约妹妹吃饭顺带稍上她,一顿饭后,因为两人都没结婚,感觉还算对眼,就决定相处试试,现在也已经结婚大半年了,你就会发现,之前相亲真的都是浪费,对的人总是在不经意出现。他并不是你计划相亲里的一部分,却是最平淡日子里的家常便饭一般。

所以,那些催着你结婚的人打着关心你的旗号逼你做你不喜欢的事情,催结婚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会催你生孩子,会催你的孩子上学,再催你的孩子结婚,就是这样一个绕不出去的死循环。

这样,我会对哥哥说,没事,不用理会他们,多出去旅游几次,开拓自己的视野,多爱自己一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合适的人会在不久出现,不用着急,你只需要做你自己,自然会有人喜欢这般朴实的你,自然会有人会陪你到天荒地老的。愿大部分人都不要被逼婚,愿所有人都可以被温柔以待,愿所有人都会遇见爱情,无关金钱,愿你们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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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这件事我就高兴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空气新鲜,万里无云。窗外绿树成荫,小鸟儿欢快地啼叫着,忽高忽低,在凉爽的清风里嬉戏着,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我一边喝水,一边悠闲自在地欣赏着窗外怡人的风景,心里十分畅快。

这时,门铃响了,弟弟一蹦一跳地冲进来,抱住我。哥哥和我杀棋吧!小不点央求着。看着他这副杀气腾腾的样子,我就知道,一场激战即将开始。

果不其然,弟弟搜出了一盒跳棋,打开,放在我俩面前。我懒洋洋地望着这盘棋,一副运筹帷幄,稳操胜券的架势,弟弟则xiong有成竹,丝毫不畏惧的样子。

战争开始了,我用娴熟的老套办法走出了第一步,接着便一步一步逼近他方大本营。事不宜迟,我赶紧进了一颗棋子。我用鼻子轻轻一哼,便心不在焉起来。弟弟则不甘示弱,沉着冷静。只见他用两手托住腮帮子,眉头紧锁。忽然,脸上掠过一丝狡黠的笑意。

而我,一会儿左顾右盼,一会儿又哼着小曲儿,半躺在沙发上享受阳光,一会儿又抓起桃子大快朵颐,丝毫没把弟弟放在眼里。啧啧啧,就你这小样,我还比你多吃三年盐呢。

话虽如此,弟弟也不是吃素的。趁我开小差的工夫,思考出了一条妙计,便直上云桥,逼近我的老窝,一个鱼跃,就稳稳地落在了我方的停机坪上。我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弟弟的技术,但眼见为实。就像龟兔赛跑一样,我已来不及追赶了。于是,不多久,我便以失败告终。

这盘棋虽然输了,但我却很高兴,在和弟弟下棋的过程中,我懂得了很多。真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真切地体会到,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通过弟弟的优点看到自己的缺点,能及早改正自己的错误当然是最高兴的了。

我爱你,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我爱你,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那晚加班到凌晨,姜重阳打车回家,与司机说上三环。深夜路空,车开得很快。路过某片住宅区时,她让师傅开慢些,师傅问到底去哪?她说开回刚才上车的地方。师傅问:那你来这绕一圈干嘛?

重阳幽幽地说:为了看一个人,他的灯这么晚有没有熄。

他家的灯当然熄了,江复生有孩子,向来早睡。当初买房时,他挑中临街的这套,妻子不高兴,嫌吵。姜重阳倒是挺喜欢的,她幻想过窗外市声如潮,自己和复生在屋内听车来车往。不过这只是幻想,她从来没去过复生家。几年前,她以寄送结婚礼物为由拿到地址,隔几月深夜回家时就绕来看看。

重阳一直为喜欢复生而感可笑。她怎么会喜欢这么普通的男人呢?他身量矮胖,肚子凸起像个半圆。姜重阳可以说是美人,典型的南方姑娘,圆脸盘很孩子气,又有一双丹凤眼,眼角微微向上翘着,清秀动人。十年前那会,她大学刚毕业,到一间广告公司上班,复生是她的前辈。那时他还不到三十岁,但头发就快掉光了。

那时刚进公司,重阳笨手笨脚,时常出错。有次她做了方案给客户,因错误太多被打了回来。上司当着全公司的面训斥重阳,她觉得很丢脸,下班时躲在楼梯间里哭。复生正巧在外间丢垃圾,听到哭声,推门进来看到了她。他很自然地走过去抱住重阳,摸了摸她的头。他在往后几天里教重阳改好方案。

没过多久,复生跳槽去了另一间公司。当时重阳很感谢他,但没想过会喜欢。毕竟复生那么普通,在这间公司做了八年,一直升不上去,这次跳槽也是因看不到升职机会,干脆挪挪。他走以后,重阳在公司学得很快,工作颇有起色。她聪明、漂亮,不少男同事愿意教她,特别是于欧。他是总监,遇到重阳的案子总格外细心地提意见。那些日子工作忙个不停,重阳只是偶尔想到复生,不知他在新公司干的如何。她也会想起那个莫名的拥抱原来胖子拥抱时,先贴过来的是肚子。重阳觉得很好笑。复生偶尔打来电话,不咸不淡地聊天。重阳很累的时候,就希望他赶紧说完。

有次老同事聚会,复生也来了。那次是重阳升职,大家起哄让她请K歌。一伙人到了KTV,于欧霸住麦克风,邀请重阳对唱情歌。同事们笑,大家知道他们暧昧,只是碍于同在一间办公室,还未公布恋情。那时复生安静地坐在角落,灯光昏暗,重阳回头几次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她突然厌恶起于欧来,干嘛一定要在同事面前唱这么肉麻的歌呢?不过她很快甩掉这种情绪,她和于欧也是肯定会在一起的,干脆就唱了。

那晚大家都喝了酒,站在路边打车。于欧想打车送重阳回家,她推说不顺路,让同住东边的复生送就行。他们俩上了出租车,复生问:你和于欧在谈恋爱啊?重阳还未作答,他就握住了她的手。

她把手抽了出来,说:是啊。你呢?

复生没有说话。重阳知道他和女友谈了几年恋爱,很稳定。那晚复生先下车,重阳独自回家。她想男人真可笑,不管不顾地占便宜。上个月她招待外地来的客户,对方颇有些吃惊。她当时不解,后来领导又派了男同事来。吃完饭,他们让重阳先走。第二天她才知道,原来晚上同事和客户去了会所买春,难怪对方见是重阳来招待而吃惊。她回想起以前都是复生负责招待客户,暗笑不知他女朋友知道会怎么想。

那两年,重阳和于欧相处不错,很快就同居了。有天于欧带她外出吃饭,席间突然拿出戒指求婚。他单膝跪地,双手捧着戒指,身后站有捧着上百朵玫瑰的服务员们。她们一脸兴奋,像自己被求婚一样。重阳像被惊懵了,赶紧让于欧起来,却没有回答愿意。她向于欧解释自己太紧张了。

那晚回到家,重阳慌张地解释了很多,说想把重心放在工作上,结婚可以再等等。于欧虽不高兴,但也只好接受这番说辞。那晚重阳失眠,她也觉得奇怪,为什么自己不想结婚呢?于欧很好,两人每天一块上班下班,明明像夫妻一样。又同在一间公司,工作有商有量,于欧对她帮助很大。她辗转反侧,听着于欧的鼻息,突然想起了复生。

她鬼使神差地发了条短信给他:喂,你睡了吗?

复生没有回复。

那晚彻夜未睡,重阳想明白了,她不要于欧的这种爱。于欧的爱就是男人对女人的爱,送玫瑰送戒指跪在地上求婚,但她不要这样的爱。后来他们很快分了手。重阳换了工作,搬出公寓,两人再也没有联系。

她和复生还是联系的。那几年,他们俩每次约会吃饭都很愉快,说说笑笑,没有负担。复生有时开玩笑说,你做我女朋友啊?重阳每次回答:好啊。两人都不当真,各自回家。直到有一天,复生说要结婚了。

那晚他们约在公司附近吃饭,重阳特意补了妆,坐在复生对面。两人谈起房子来,复生说最近买了一套,重阳笑说:嚯,买房干嘛,租不挺好吗?

复生停住筷子,抬起头,说:我下个月结婚。

重阳一时不知如何作答,那句恭喜噎在喉头,她咳嗽一下,说:哦。

复生又问:你呢?什么时候结婚?

重阳反问结婚干嘛,有什么好。那顿饭吃得很沉默,不像以前那么愉快。分别时,重阳问他要了地址,说寄份礼物,婚礼可能没空去,工作很忙。

那几年,重阳谈过不少恋爱,每次都相似:从心动到暧昧,从热恋到冷淡,再到彼此厌倦。

这些关系如奔流的河水,最终入海时却有道闸门紧闭,无法继续。重阳乐此不彼地投入下一场恋爱,却不肯把公寓钥匙交给对方。她知道恋爱很美好,但搬家很麻烦。

知道复生结婚的那晚,她第一次打车去了他家楼下。车停在路边,重阳向上望去,那幢楼里哪间是复生的房子呢?或许是六搂未开灯的那间,因为复生还未搬进新房。那时是初秋,傍晚下过雨,重阳站在街边感觉有些冷。这时她突然想到,自己不会爱上复生了吧?

重阳甩开这念头,她当时正在与不知道第几任男友分手。她突然好像厌倦这些循环模式的恋情,一心放在了工作上。她在公司里做的不错,不断升职,很快发现自己变成强势的上司。身边的女同事谈论起奶粉、童车和幼教时,她不知道如何参与,也缺乏兴趣。她没什么朋友,连男性朋友都没有,只有跟复生偶尔见面。

她从未告诉他,每隔几月,她会绕道至他家楼下,看看他的灯有没有熄。重阳都是深夜才去。那时复生早就睡了,她从未见过灯亮。重阳有时幻想,那间屋子亮起灯是什么样子呢?

复生婚后照样约重阳吃饭,两人还是说笑,只是重阳变得小心翼翼,不时刺探或掂量。他很少提妻儿,反倒是重阳偶尔假装感兴趣地问几个问题。那天复生说起儿子学会翻身,竟从床上翻下来。重阳吃惊地问:难道婴儿生下来连翻身都不会吗?

复生笑得要死,说当然不会,婴儿除了哭什么都不会。他打趣说:你这都不懂,以后怎么带孩子?

我不要孩子的啦。

你男朋友呢?他肯定想要啊。

我没有男朋友。

重阳也很难想象,复生结婚后,自己空窗了几年,连约会都懒得去。复生立即又开玩笑说那我做你男朋友啊。

这次,重阳没有迅速地说好,而是问:那你老婆准你谈恋爱吗?

复生愣住片刻,说:重阳,你不会还喜欢我吧?

重阳也愣住了,自己喜欢过这个自私又不堪的男人吗?嘴上却说:是啊,很喜欢,怎么办?

复生又哈哈笑起来,说那你就做我女朋友吧。重阳翻了个白眼。吃完饭,复生提议今晚送她回家。两人每次吃饭都是各自回家,今天复生要送,她默许了。两人坐在车上,复生又拉住重阳的手。这次她没有抽回手,而是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复生伸手搂住重阳,摸了摸她的脸,凑过来吻她。这时司机大声说:到了。

两人迅速分开,复生准备付钱下车,重阳对着司机说:师傅,他还要走。她把复生丢在车里,自己回家了。

往后数月,复生几次约吃饭,重阳都推说没空。她没有准备好。直到前几天深夜,她站在复生楼下时,那间房突然亮起灯来。那块原来黑暗的地方,在一间窗户和一间窗户之间,在一间房和一间房之间的黑暗,突然就亮了起来。那时整幢楼灯火微耀,看起来很温暖。重阳想这么多间房,为什么自己没有家?

这时她收到复生的短信,他说不如你来我家吧,这周末老婆带着孩子去外地。重阳心里冷笑一声,回到出租车里。这时又来一条短信,他说:你就做我一天的女朋友吧。

重阳的心就像那盏黑暗已旧的灯,突然亮了起来,回复:好。

周末清晨,重阳起得很早,却为洗澡化妆挑衣服耽误,临走时她想要不要带避孕套。这个念头让重阳略微窘迫,这太难为情了。就算要用,复生家也应该有吧。

到复生楼下已快中午。她没上楼,而是先在附近走走:老旧的六层居民楼,红砖房,楼下丢着破旧的沙发,皮子给人割去了,黄色的海绵露了出来。门口停有几辆不知落了多少灰的单车。小区里有不少榆树,秋日阳光正好,难得的静谧,老太太带着小孩玩,也有人在晒被子。重阳从未见过的场景,她只在暗夜里看过这幢楼背影,不知道正面竟如此破旧而舒适。

逛够了,她打电话给复生,说自己正在楼下。他说不如直接去饭馆吃午饭,马上下来。两人都像有些尴尬,安静地吃午饭。回家前,复生说晚上在家做饭,去市场卖些菜。重阳心中一凛,家?这可不是她的家。

重阳第一次走入复生的家里,她有些失望。他家不过是最普通的样子,孩子的玩具丢得满地都是,客厅里摆着大电视,茶几上摆着奶粉和遥控器,像每个凌乱又温馨的三口之家。她注意到鞋柜下有两双一模一样的人字拖,一大一小。复生拿起那双小的给她,说换这个。重阳迟疑片刻,还是穿上了。那双塑料拖鞋鞋面很软,重阳踩在上面,感受到复生妻子每日踩踏的柔软。

令重阳奇怪的是,她本以为会尴尬,但此刻却很自然,就像他们本应如此。复生找出几张碟,问她想看什么电影,她说随意。复生拉紧窗帘,屋内黑了,重阳略紧张。不过两人只是坐着:复生坐在沙发那头,重阳在沙发另一头,电视对着沙发的空当播放。复生突然站起来,重阳扭头盯着他。

哦,忘记给你端茶了,喝什么?她又说随意。

他端来一杯茶放在茶几上,仍旧坐回沙发那头。重阳端起杯子,看着这杯浑浊的温水,问:这是什么呀?

哈,红枣茶,他们说女孩子喝这个好。复生笑了。

她打趣道:怎么?怕我下迷药?重阳也笑了,抿上一口。这是今天下午他们说过的唯一接近调情的话。此后两人真的看起电影来,一部接着一部,等回过神来,天都快黑了。

复生起身说要做饭,重阳跟进厨房打下手。复生像做惯家务,手法纯熟。重阳虽第一次来,他也没有客气,让她择菜洗菜,两人像老夫老妻。吃饭时,复生竟端着碗去看球赛。重阳吃完收拾碗筷,她在厨房里洗碗,水哗哗流着,听见复生为进求大喊大叫。重阳一时恍惚,有在居家过日子的感觉丈夫看球,妻子洗碗,彼此不多看一眼。她竟然感动起来,不过转念一想,她慕渴的日子,复生已和别人经历过很多了,又有些伤感。

洗完碗,两人终于坐下来说话。像为避免尴尬,复生高兴地谈起老朋友的趣闻,甚至介绍起了足球比赛规则。重阳也很高兴,为每个笑话笑个不停。她像第一次发现复生是个有幽默感的人,说的每句话都有意思。这个原本在她心中其貌不扬,略有猥琐的男人竟如此有魅力。难怪自己平日喜欢与他约会吃饭。

他们说说笑笑,不觉深夜已至。若不是复生妻子打来电话,简直可以说到天亮。这时,复生握住电话,站起来说:重阳,不要出声哦。他走入卧室,重阳坐在客厅里听到他压低声音说话。

这时重阳不得不面对极力想要遗忘的事实:他已有妻子,而今天她来这里刚才的那些欢笑像是种假象,她略为沮丧,想到了那枚没带在身边的避孕套。

等复生打完电话,他们像已无力再避免尴尬。重阳说要洗澡,复生也说要洗,两人分别进了两间浴室。重阳知道那一刻要来了,她故意洗了很久。出来时她见复生站在走廊上,换上了旧T和短裤。重阳走进卧室,他跟了上来,站在门口。

她背对着门,听见他说:你睡吧,我给你关灯。

完关灯,复生竟然关上门,走了。重阳略有些讶异,独自站在黑漆漆的屋内。

这时房门又响了,复生推开门,开了灯,怀里抱着被子,说:入秋了,晚上冷,盖床被子吧。他放下被子,又走了这次房门再没被敲响,复生真的走了。这时重阳仍呆呆站住。这一刻竟然是这样。她在黑暗里笑了,觉得高兴,是应该这样。

那晚她睡得很好,起床时复生已坐在客厅里等着。两人同出门上班。复生在报刊亭买了报纸。他们俩并排坐着,重阳听见翻报纸的簌簌声盖住周围所有的嘈杂。她回想起第一次被复生拥抱时的情景来,那圆圆的肚子竟先贴了过来。这时复生下车,重阳扭头看着车窗外:他朝后走去,背影那么普通,身材矮胖。若不是快要秃头,简直混在人群里就要消失。

公车发动,重阳紧贴车窗,死死盯住复生远去的背影。她心中的那道闸门却突然打开,洪流崩涌,浩浩荡荡,她终于承认自己爱这个男人。她浑身乏力,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此刻她无比坚定地承认,这么多年来一直爱着复生,而又不得不悲哀地想到他走了。于是重阳睁大眼睛,努力不让复生逐渐缩小的背影消失。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大声喊道:喂!我爱你!

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关于赵老的几件事


你电话打进来的时候我正在下载制作课件的软件,看到是你,我停下手中的动作,离开了座位,接了杯水重新回来。我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你,不是我太懒,只是你工作特殊,在部队里面,所有的联系都只能是你联系我们。所以,每次你的电话过来我都会放下手中的工作和你多聊聊。

在我们谈话的途中,我吃了一根香蕉,五六颗青枣,喝了一大杯水。在纠结是你挂电话还是我挂的时候,我们又白白浪费了四五分钟时间,我一直说你这样是在给移动事业做贡献,你说了一句话。就是你这句话,让我在挂了电话之后想写一点点东西,关于你,关于我们的一点点琐碎。你那句话是,只要心情好,又何必去计较那一点点外在的。

是呀,很多时候我们追求的不就是内心真正的愉悦吗。当做一件事情,心情愉快了又何必在意那么多外在的小小的所谓麻烦呢。你总是很随意的说出一些我觉得很哲理的话语来。前几天,燕私下对我说,你的生日快到了,让我给你写点东西。我一直推辞,是觉得我实在不知道可以写点什么给你好。她生气了,说,毕竟你们认识这么多年了,我就不信你竟一点话都没有。我只好尴尬着答应下来。就在刚才,挂了你的电话之后就想写一点点关于你我之间的零星。

我习惯叫你赵老,一是因为你确实比我大。二呢,是你经常说一些很有哲理的话,常有看破尘世之感。也不知道是谁开始叫你这个称呼的,我们就都这么叫了开来,你倒也是欣欣然接受了。

第一件事,我们的初识。我还记得,我们认识是在高一分班。我、燕和梅,我们那个时候的学校的金三角三姐妹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一个倔强,眼神冷冷的女生。所有的人都以为我是内心骄傲不屑于和周围的人说话,故而一副高傲,不可一世的模样。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那么不善于言谈,最多是和燕,梅她们一起嬉闹,更多时候只是习惯了不和周围人交流,不关心除自己以外的事情,所以在你们看来才有了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

而你,那个时候和梅关系还不错,时常来我们这里转转,也就是那个时候开始慢慢熟悉你,和你接触。后来熟悉之后,经常在晚自习的时候,你会来坐在梅的位子上,和我一起写作业。那个时候梅是走读生,晚自习都回家的。我现在还记得的就是每到第三个晚自习的时候,你就会拿出手机放一些流行音乐,说是放松一下。我一直格外喜欢听音乐,所以每天这个时候都是特别兴奋的时候。

后来我去了一中,我们之间的联系就这么断了。本来在三中的时候就是淡淡联系的,所以,在我离开三中的时候我就没有打算联系你,那个班级始终有联系的也就是燕和梅了。在五月份的一个周末,我还记得那天我正在回家的车上,身边手机忽然叫了起来,是个陌生号码。拿起来的时候,听出是你。我们说了多久已经不记得,只是那天你大致的意思就是,马上要高考了,不要迷失了自己,加油,你相信我可以,不要让自己以后后悔。

我至今都记得,我那天提起下了车,走了大概有两站的路程,在夜幕降临的时候,也终于想清楚了你的那些话,当我抬起头的时候,刚好走到我们楼下,看到一片灯火灿烂,忽然就释怀了。当时,我正和一个男孩子拍拖,折腾的我精疲力尽。

在高考后的聚会上,我举杯向你敬酒,私下提起那个电话。你微笑,说那个时候你就已经猜到我发生了什么,你知道我肯定不会主动联系你,但是那个时候的我需要一个扶手去拉我一把。我就红了眼,低着头。你拍拍我的肩,谁没个年少无知。好像从那次之后,我和你的关系开始拉近,我已经在心里接纳了你,刻意的去关注你,把你真正当做朋友又像是哥哥一样的人。

似乎,之后就没有多少记忆深刻的事情了。高考后,你去了部队,我们三个也四散天涯,我来了长沙,燕在兰州,梅却去了青岛。我们四个就这样莫名其妙的一直挽系着,至今还一直牢牢交织在一起。偶尔会收到你打过来的电话,你也主动要求我给你充过几次话费。我说我回家的时候去看你,你在电话里很高兴,说以后毕业要怎样怎样。我们一起笑着,说一些不找边际却真心实意的话。你还是一样,是不是蹦出几句我觉得很有哲理的话,然后挂断电话,期待着下次与你愉快的交谈。你说,你要开咖啡店,我说我负责咖啡制作和店面布置,里面要放满我的画。

到时候,如果有客人喜欢,就免费送给他们。燕呢,负责制作一些新奇的甜品。梅,到时候就负责招待客人。你在电话里大笑,好,就这么定了。到时候心情好就开,送客人都可以,心情不好我们就一起结伴出去旅游。哈哈,我也希望,这个愿望我们可以早日实现。你生日来临之际,希望你继续这样快乐,保持无厘头心。你早点毕业,到时候去你店里蹭吃蹭喝。

蚂蚁逼婚


广平县有一个人,叫刘志涛,生得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李志涛长到十八岁的时候,被誉为广平县最英俊潇洒的男人。只要见过他的女人,没有一个不疯狂,没有一个不想以身相许。可是,刘志涛的父母眼光非常高,常常趾高气昂的说道:“我家的儿子,恐怕只有皇帝家的公主才配得上!”

那年,刘家盖了新房,乔迁之际,宾朋好友纷纷前来道贺。刘家大摆筵席,招呼亲朋好友。当时,有一个不速之客,穿着华丽的衣服,骑着一头高大的猪,前来道贺。亲朋好友见到骑猪的人,无不捧腹大笑!

骑猪的人把猪拴在一棵大树下,来到刘家门前,彬彬有礼的说道:“刘家乔迁大喜,我特意前来道喜!”

刘家的人也很客气的招待了他。吃过晚饭,喝过好酒。所有的宾朋好友都走光了,只剩下那个骑猪的人迟迟不肯走。刘家心中虽然不爽,可脸上还是很客气的说道:“你家住何处?要不要我们送你回去!”

那个骑猪的人说道:“我不想回去,只想呆在你们刘家。”

刘家以为是什么地方得罪了他,说道:“要是刘家有什么得罪先生的话,还望原谅。只是,这深更半夜,你要不回去,你家人会担心的!”

骑猪的人说道:“我就是家人派来的!”

“你来我们刘家,到底有什么事情?”

骑猪的人说道:“听说,刘志涛貌比潘安,人见人爱。我想见识见识!要是真像传说中那样美貌,我就回去!”

这时,刘志涛走了出来,看着骑猪的人说道:“我就是刘志涛,看完后,劳烦你赶快滚!”

骑猪的人站起身,看了看刘志涛,道:“果真美貌无比!”说完,走出大门,骑着猪走了。

第二天晚上,那个骑猪的人又来到刘家大门前,大声喊道:“刘志涛,我来给你贺喜了!赶快出来迎接!”

刘家听到喊声,纷纷跑出来。骑猪的人手里拿着一张帖子,见到刘志涛,递上去说道:“我家妹妹看上你了,你去我家做女婿吧!”

刘志涛非常生气,大声骂道:“你这个疯子,就算我刘志涛娶不到媳妇,做一辈子的和尚,也不会看上你家的妹妹!”

骑猪的人非常生气,撂下一句话:“你会后悔的!”就骑着猪走了。

刘家怕骑猪的人报复,加强了防御。次日的晚上,果真有人来犯。只听一阵嘈杂的声响,铺天盖地袭来。随后,就看见满天的沙子,像下雨一般,落在院子里。刘家人赶紧把门窗关上,躲在屋里,不敢出去。等外面没了声响,刘家才猫着腰,慢慢走出屋子。只见院子里全是厚厚的河沙,足有半米深。

刘家想了想,那个骑猪的人一定不是人类。如果是人类,定然不会这么做。而且,下这么厚的沙,也不是人力所能为之。刘家非常害怕,又请了一些乡亲保家护院。

到了晚上,只听外面人喊猪叫,随后就有人大声喊道:“刘志涛,你敬酒不吃,吃罚酒!只要你取了我家妹妹,我们保证不再骚扰你们刘家。”

刘志涛恼羞成怒,冲出大门,其余的乡亲也跟着出来。我的个天呀!外面全是骑猪的人,黑压压一大片,只见其头,不见其尾。

刘志涛强打精神,说道:“你们这些妖魔,弄一些小把戏就想吓倒我,没门!我再三警告你们这些骑猪的人,就算我刘志涛当和尚,也不会娶一个妖魔做媳妇!”

那些骑猪的人躁动了起来,吼道:“踏平刘家,把他们全部杀死,一个不留!”

刘家听到喊杀声,急忙退进院子里,关上大门。这时,又听到外面有声音传来:“刘志涛,我再三警告你,如果不娶我的妹妹,你们家就永无宁日!我让你再考虑三个晚上,到时候,休怪我不客气。”话音一落,只听躁动声渐渐远去,直到完全消失。

三天里,刘志涛如热锅上的蚂蚁,寝食不安,坐卧不宁。最后,他终于下定决心,对父母说道:“我愿意娶那个妖魔的妹妹为妻!”

刘家老两口不忍心把自己的儿子推进火海,对他说:“你也不要着急,再看看情况,如果那些妖魔还不罢休的话,你再娶他的妹妹也不迟。”

第三个晚上,那群骑猪的人又像潮水一般,涌向刘家。刘家人躲在院子里,大声说道:“强拧的瓜不甜,你们为何偏偏要将妹妹嫁给刘志涛呢?”

外面传来声音:“我的妹妹,非刘志涛不嫁!要是我妹妹不那么死心眼,我们才不会来呢!”

刘志涛听了,心想:看来,我刘志涛只能娶妖魔为妻了!于是,打开大门,走了出来,说道:“我跟你们去吧!我愿意娶你的妹妹为妻!”

骑猪的人说道:“亲家尽可放心,我们会好好服侍刘志涛,不让他受一点点委屈。”说完,也让刘志涛骑着一头猪,跟着大伙走了。

走到一个山坡上,骑猪的众人纷纷跳下来,跪在地上。这时,一个衣着华丽,非常美貌的女子骑着一头最高最大的猪走过来。

众人高呼:“公主万寿无疆!”

刘志涛心想,这位就是公主,倾国倾城,好漂亮呀!

公主来到刘志涛身前,下了猪,拉起刘志涛,说道:“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咱们夫妻,不必行众人的礼数!”

刘志涛说道:“以后,你就是我的妻子,我就是你的丈夫。实在太好了!可是,你为什么偏偏选中我呢?依我看,你们不是人!”

公主笑着说道:“我之所以非要娶你,也是你父母先前许下的话!”

刘志涛一头雾水,问道:“我的父母怎会许下话,让我娶你为妻?”

公主说道:“你们家的院子里是不是有一棵大垂柳树?”

刘志涛说道:“是有一棵大垂柳,那又如何?”

公主说道:“你小的时候,垂柳树下是不是有一窝蚂蚁?”

“是呀!小时候,我常常爬在蚂蚁洞边,跟蚂蚁玩呢!每当那时,我的父亲还总说:‘我的儿呀,你长得这等英俊,将来一定要娶公主为妻!’……难道……你就是蚂蚁公主?”

公主笑了笑,说道:“对,我就是蚂蚁公主!所以,我非嫁给你不可!”

刘志涛一脸惊愕,不知道说什么好!

刘志涛娶了蚂蚁公主为妻,日子过得很幸福。每当他想念父母的时候,公主就派人把公公婆婆接过来,住上一段时日。等公公婆婆想家了,想回去了,又派人把他(她)们送回去。

我不是药神|用尽全力活着这件事,从来都没有错


看电影时,我身旁坐了一位不认识的姑娘,她看到结局时哭得不能自已。电影播完放字幕那会儿我也才缓回来情绪,听到身旁大家的抽泣声。走出电影院的时候,听到小姑娘跟身边的人说,这电影真好啊。还听到一位姑娘说,我下周末就回家看看爷爷奶奶。

我自己是有两次印象最深刻。一次是病重的奶奶对警官说:为了买药,房子吃没了,家人也被拖垮了。你能保证你一辈子不得病吗,我不想死,我想活着。一次是黄毛死的时候,在医院里程勇说:他才20岁啊,他就想活命,他有什么罪?

电影里得病了的奶奶那句话:谁家没有个病人呢?谁家没有个病人呢。真的很让人难过。看电影的时候有那么一幕只出现了大概一秒。是病友交流时,一个老奶奶说的:要有希望。他们是一群病人,他们中有的已经被家人抛弃,或者像黄毛一样怕给家庭负担远离了家庭。他们是没有被世界善待的一群人,却把自己所有的善意都给了身边的每一个人。

你会发现电影里,或许主人公们开始是自私的,后来都变得善良了。有的人是一开始就善良的,善良到了最后,最后失去了性命。你会发现原来老天是这么的不公平。 可就是他们说出了一句:要有希望。电影的结尾,徐峥饰演的程勇说:我希望未来越来越好,我相信会的。

谁家会没个病人呢,回家时候一直想着这句话。我一姑姑在几年前确诊为肾病综合症后,一米三的小个头,经过几年的治疗从40公斤被病痛折磨得后来30多公斤,一眼看去实在是不忍直视。一边是病情不断的恶化,一边是无更多的经济来源,合着高昂的医药费,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借着亲朋好友东拼西凑来的筹款,最终,还是没能逃过病魔的手掌。

不生一场大病的话,你永远不会明白。活着到底有多难?

你会发现:在钱面前,可以做任何事,在命面前,可以付出所有的钱。

有人因为吃不起药,只能眼睁睁等死;

有人为了不连累妻儿,选择结束生命;

有人站在死亡边缘看到一丝希望,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牢牢不放;

有人说,这辈子最害怕的是生病,最抗拒的地方是医院,最不想看到的人是医生。

不是因为胆小,而是根本就不敢病。说到底,不敢病是我们面对病魔最卑微的姿态。

如果有一天,得了绝症,救命药4万一瓶,需要终生服用,那吃还是不吃?吃,一套房会被吃掉,家人会被拖垮;不吃,死路一条。

有些人光是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可还有些人,竭尽全力也不一定能活。但他们依然对活着这件事怀抱热望。

人类的悲欢或许并不相通,但穷人的苦却都是一个味道。

大家很早就明白一个道理:没有钱寸步难行,总以为钱可以做很多事,于是我们拼了命地去赚钱,去创业:

我们原以为,有了钱,可以好好地活。

以前逸马君以为赚钱就是活着的意义,现在逸马君才知道,除了生死,世界哪有什么意义。

余华在《活着》中写道:

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因为,这世间,除了生死,一切都是小事。

关于玉溪,关于你


关于玉溪总该写点什么的。求学这么多年,她是我待过最长的城市。我总觉得我从未爱过他,她如同我那些过往的地方一样,我们都是彼此匆匆的过客,时间会流水带走泥沙一般,带走我,带走我们所有的记忆。

我从未爱过她,她也从未爱过我。本来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可我们却在一起了。就昨天,我一个人淋着大雨,走在这座城市的道路上,路人投来质疑的目光,他们会指着我,说这个人是个傻或者脑。可我却根本不在乎,我都不认识他们,为什么要在乎在意他们的感受。我依旧抱怨这个城市总是走半天找不到一个垃圾桶,抱怨她为什么道路还是会有积水,抱怨她这里哪里,四年了,从未停止过。我从未用心去感受,这城市的风景,凤凰路的梧桐什么时候会落叶,红塔山上什么时候人最多。又或是两大湖瀑布什么时候水会干,聂耳故居究竟在哪里?音乐广场为什么是个大提琴模样?南北大街,文化路哪里有吃的地方?等等,关于玉溪,有大多的问题我都不知道,我确实也从没有用心体会过。我甚至有的时候会觉得我走的那天我会特别开心。我在不用吃这个甜甜的醋,不用为了一碗豆腐米线去排队。

尽管我对她的抱怨比二职中的人还多,可是这个城市从未辜负我。四年了,我不知道我可以给这个城市留下点什么,也许是亚特兰蒂斯的杀神榜,也许会是据点的会员,又或是在传说留下的那几瓶酒,对不起,你别问我,我真的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能带走什么,也许是这两箱书,两箱衣服,再加一箱玩具。四年了,蓦然回首,我突然发现除了这点家当,我什么都没有。我知道,当明天我醒来,这座城市再也看不到我,可是她依旧会在开放大学的跑步中醒来,八点会准时堵车的红塔大道,十一点半排队吃饭的美味饭店。她什么都不会变!正如她会送走我那些学长学姐那样,像送走那些过客一般。

《苍穹之下》中这样说人生,人应该从不假思索的蒙昧中醒来,这才是活着。柴静说,大多时候她是痛恨她的工作的,因为新闻报道是不该夹杂自己的感情的。可她偏偏又是一个特别感性的人。我也一样,我痛恨我的专业压制着我的感情,痛恨我在那些最想大哭的时候作祟的自尊心压制着我。我痛恨这座城市不会听我诉说,痛恨她不能拥抱着我。痛恨她除了钢筋水泥她什么都不懂。一座城市,一个人。不,我大多时候还是不是一个人的,我有几个朋友,有过几个女友。爸爸说我该庆幸我的生活,我不知道大人们是怎样评价生活。但我很清楚,我跟他们不一样,我甚至我和你们大多数人都不一样。我想要自由的生活,我想要去流浪,我想从龙马飞到三角广场。想半夜在龙马山看玉溪的风景,想太多太多。

有时候我觉得人的一生就该像一座城市一样活着,无论经历多少风雨岁月,坚强的站在那里。无论怎样的人来人往,不忘初心。无论别人怎么样,也许会乱丢垃圾,会对她乱涂乱画,会这样那样,可她从不会抱怨,始终一如既往的去爱着,去包容着。也许我们改天依旧会再见,也许此生便这样相忘于江湖。未来总是太多的未知,可现在却是可以把握的。珍惜拥有,用心对待比什么都重要。我总是一个十分向往自由的人,我总觉得人应该这样活着,所以很多朋友都会这样说我,我比谁都洒脱,也比谁都会懂得生活。四年,他们从未见过我有难舍的时候,其实只是把那些看得不重要吧了。我很感谢这座城市让我遇见了你们,遇见你们每一个人,我想多年以后,我一定会记得你们每一个人的特征。

分别总是不容易的,今天终于还是决定走了,等了很久了,也拖了太久。其实我便不是一个拖沓的人,除了我真的有太多的不得已。我真不会。妈妈说,你的一生会遇见更多的人和事,没必要恋恋不舍。是啊,道理我也懂,只是有时候我偏执起来,谁劝都不听。

再见,玉溪。再见,我的姑娘们。你们终将成为别人的新娘,我也终将在岁月中把你们遗忘。再见,陪我睡了四年的大熊,再见,那些来不及说再见的朋友。也许有一天我还是会回来,只可惜那时你们都不在。也许有一天茫茫人海中我们还是会在再相遇,愿那时依旧是我初见你的模样。

关于巧克力


我与巧克力有着不解之缘。

在汉语里但凡特别抽象的名词多半就是个舶来品了,比如沙发,席梦思,沙拉等等,巧克力便是其中一个。说到巧克力,不得不提一种叫可可的植物。西方人把巧克力定义成糖果的一种,即含有天然可可脂成分的糖果。各种巧克力基本都离不开三种基本原料:糖,奶粉和可可,只是按口味不同含量有所分别。而可可是巧克力的灵魂,这是一种不易多得的热带植物,几乎只存在于热带的赤道附近。差不多两百多年前,欧洲人首先把可可用作糖果的原料,生产出第一块现代巧克力。到如今巧克力几乎已经被各种肤色与种族的人类所接受,作为一种非生活必需品,仔细找找这样的东西还真不多呢!

我从小生活在乡下,那时物质贫乏,过年才有得吃几颗大白兔奶糖之类的好东西,巧克力这些洋气十足的吃食自然离我们非常遥远。不过巧克力对于我有过一次意外。我大姑姑生活在上海,偶尔时候父亲会带我去到那个车水马龙的城市看望姑姑一家。依然记得那时他们住在离外白渡桥不是很远的虹口区一个石库门院子里,前面有条名为东长治路的马路,整日里有挂着两条长长辫子的电车驶过。大上海的一切让我倍感新鲜与兴奋,姑姑一定也是看出来这一点。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个夏天,姑姑从外面买回来一包用咖啡色牛皮纸袋包起来的吃食,对我和两个表姐说这是巧克力。表姐很兴奋,显然她们是吃过这东西的,很是开心,而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名字怪异的好吃东西。展开纸袋来,看到是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以至于我大声说到:这不是烂泥巴啊!引来姑姑和表姐们的哈哈大笑。现在回想起来那应该是裸包装的散称巧克力,经不住夏天公交车里及一路上的高温,到家已经融化了。而巧克力这样的东西,即便对于当时生活在上海的普通家庭也是足够奢侈的玩意,孩子们也只有在过年过节或招待客人时,才有机会吃到的。不记得那次生平第一次吃到的巧克力是啥味道了,但有一点肯定的是,孩子一般对于第一次感到好吃的东西是念念不忘。我似乎没有吵着姑姑还要再吃,现在想来应该是不习惯巧克力里那股可可那略带苦味特殊的味觉吧。但不管怎样,我是在同龄的乡下小伙伴里第一个尝过巧克力味道的孩子。

至今我还记得我送给我太太的第一件礼物是一块巧克力。那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巧克力已经开始走进大家的生活,但绝没有现在之普及,以至于东西是放在大商店的柜台里卖的,好像全嘉兴也就屈指可数的几个地方可以买到吧。那天是二月十四日,我很忐忑地去到江南大厦,挑了一块最大的,小心地放在xiong口的大口袋里等她出现。后来她居然把它拿出来跟同事们分享了这块我精心挑选回来的代表我表白的信物,呵呵,还好她没有悄悄还给我!

就这样我与巧克力的故事开始续写起来。我和太太结婚时我在一家台湾人的快消品公司做销售,卖着一种中国人家喻户晓的方便面。日子过得安静而平淡,在城南的一个两居室里,我们开始孕育第一个孩子。我每天都在等待着宝宝的到来,尽管我知道她来与我见面,让我抱她让我亲她,要在相对固定的一个时间里才是最合适的,而且医生也已经告诉我们她会在何时到来,可我还是无比激动地等着并且希望让时间加快一点脚步。就在这段时间里,一间新的公司给我来了一份offer,入职的时间就在医生预测的宝宝从太太的shenti里转移到我们怀抱的日子。那时我非常需要这个工作的机会,入职培训一个月,地点在北京。现在想来当然可以向公司说明情况,请人事重新安排培训时间,不过那时总觉得不便那么做。太太鼓励我说,你把我送进医院就去吧,我们的孩子需要你去工作!就这样我在女儿诞生的前夜,给腆着大肚子的太太办完入院手续,登上了去北京的飞机。去到北京的第三天,女儿降生,我的入职培训如火如荼正在进行。那时的交通与通讯似乎还远没有今天这般便捷,北京和江南之间还是一个遥远的距离。等数周后我回到家,女儿的哭声已经有些响亮了。

这是间专做巧克力的公司,到现在我的工龄接近二十年,与我女儿同岁。一般人只记得自己和家人的生日,而我对这个入职日期印象深刻。有人说人的黄金工作年龄差不多就是二十年,按此说法我的黄金工作时间基本都在与巧克力打交道。所以说我与巧克力有着不解之缘其实一点不为有过。

前不久受小女儿就读的学校之邀给小朋友上一堂关于巧克力知识的兴趣课。带去几种口味的巧克力让孩子们品尝,很快一扫而空,小家伙们对于巧克力熟悉而热爱。这让我想起自己小时候第一次吃姑姑买回来的巧克力,同样的可可的特殊的苦涩感,对于处在不同时空的人来说,体验也是不同的。很多关于巧克力的文化,我在这二十年里着实了解了不少,不是专家也算得个大家了。

记得刚进巧克力公司,入职培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理论是:巧克力并非必需品。非必需品即人们没有它照样生活,仔细想来倒也是,柴米油盐一日不可少,我们祖先从来没有吃过巧克力照样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在公司我是销售,销售的职责便是要多卖产品。呵呵,这仿佛就是一个难题了!但很快这个难题被化解,西方人的资本主义法则早就对此有应对的办法了。我记得早年学习英语时有个美籍华人编的教材里有篇课文,专门讲到西方的超市,他描述超市时用了危险一词。就是当你走进超市的第一刻,你就必须时时提防,超市的经营者对每一个商品的陈列每一个通道的布局都是以你往购物篮里多放东西为目的的。以至于在你看到商品和货架的一刹那会突然产生购买的冲动,它可以是大大的优惠海报,可以是一个造型别致的堆放造型,也可以是一副让你展开丰富联想的画面。那好吧,人们除了必须还有其他需求,而这种其他需求是可以被激发的。不是吗?柴米油盐的消耗只能在一个固定的数值上,而更多精神上的需求则可以被无限量放大。现实生活中某些东西被赋予了双重的功能,比如名牌的包包或手表之类,除了实用的功能其他用处大家都懂。现实中的巧克力与之相比,有所同也有所不同。

人类对于味觉的感受或需求仔细想来是件很值得玩味的事情。除了甜以外,其他诸如苦,辣,酸,涩,麻等等第一次尝试往往会让人用邹眉的方式表达不适,然而在我们的食物中总是离不开除了甜以外的这些味道。巧克力中的可可味道大体也属于这一类吧。由于天然可可产量所限,人类发明了一种替代品叫代可可脂。就如人工所造的奶油,各种人造香精一样,味道可以与天然品接近,但其营养价值乃至化学分子的结构都已经面目全非了。它们唯一的优势就是廉价。所以真正意义上的巧克力自然是不得用代可可脂的。现代商品法典有明确规定巧克力与巧克力味制品的定义,作为与巧克力打了二十年交道的我来说,对于巧克力味制品,从来都是不屑的。

巧克力的灵魂在于天然可可脂,据说该物质对于人的心血管也是有好处的,不过这项功能尚处研究阶段,离临床怕是还有很远的距离。巧克力单就一款食品而言,大致可分为纯巧克力和夹心巧克力。纯巧克力按可可脂含量不同大体分为牛奶巧克力和黑巧克力。前者奶和糖的比例更高,口感绵甜而丝滑。后者天然可可脂比重较大,自然可可味更重。从专业的角度来说当然黑巧克力更物超所值些,这点就如吃麻辣火锅是有微辣重辣之分一样,老吃客会选择更重些的口味。上海人大概也是中国人均巧克力消费量最高的城市,上海人吃巧克力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初了。我们每年对各销售区域各口味巧克力的销量比例做统计和比较,上海黑巧克力销量的比例在全国遥遥领先,这一点恐怕不能简简单单用上海人的精明来解释。对于各种味觉的感受是一种文化的积淀,有点融进血液里的习惯的味道,做作不来的。

巧克力之加工工艺颇为复杂,各家牌子都有自己的卖点。不过有一点可能算是共识,那就是好的巧克力应该是柔滑的,而这种柔滑的感觉主要在于工艺上的是水准。有则巧克力的广告,描写的场景是女神般的模特轻轻掰下一块,放进嘴里即刻闭上眼睛。我们看到的脸部表情分明是在体会一种精神的愉悦。的确,丝滑绵甜与可可微微苦涩的感觉交织在一起的,是其他食品所无法替代的。当然,即便这样巧克力依然只是一种食品。

巧克力之商业功能有点类似于可乐,在营销的过程中被赋予了新的力量。那个总部在美国亚特兰大的专做一款碳酸饮料的公司硬是把这瓶解渴的糖水做成年轻人的时尚,销售的业绩几乎让人难以置信。现在巧克力也几乎是一种无处不在的商品,作为一个非生活必需品着实有它的神奇之处。记得当年我买巧克力在情人节这天去送给我如今的太太,怕也是这种神奇的体现吧。你说这种略带点苦味的糖果与谈情说爱有啥直接的联系呢?然而巧克力做到了,现在人们没有把它作为简单的食品,更多时候与我们在精神领域的需求结合在一起,而且在任何时候都被广泛使用,这就是它最神奇的所在。

除了情人节用来给爱人的礼物,春节它是表达亲情的伴手礼,作为洋气十足的东西圣诞节它自然成了圣诞老人手里的必备,而教师节它又变成一束米兰献给老师。人类都有过节的嗜好,而每个节日好像都不排斥巧克力,这真的有些让其他商品的售卖者艳羡。

巧克力的确是款舶来品,目前形成规模的品牌比较集中在几家大的跨国食品公司,鲜有国产品牌的一席之地。不知道是否因为全球化的缘故,让人们味蕾的感受和情感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倾向于一体。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人类的需求有时候需要被打动和感动,巧克力打动的除了我们的味觉,还有我们内心里很多柔软的东西。

关于落叶


初夏的我走到阴凉的大树下,伸手摘到一片翠绿的树叶,放在手中仔细的端详很久,青翠嫩绿且膘肥肉厚的叶柄,脉络分明的叶茎轮廓有致的分布在叶柄上,保持着应有尽有的风采,一缕清风轻轻的拂过她们的身旁,一些好似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样羞涩,不停的躲躲闪闪,一些好似干脆利索的女汉子,在微风中尽情的随波逐流。

纵使她们现在具有惊骇世俗的生命华彩、有倾国倾城的容貌也罢。在云卷云舒、潮涨潮落之间也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不管在什么时候也不敢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在大自然的规律面前她们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如此的不堪一击、如此的势单力薄。

白天经历了夏天太阳公公无情的炙烤,逼迫她们低下了高贵的头颅。夜晚皎洁的月亮为他们抚慰受伤的身躯。稍作休息加疗伤片刻,经历岁月的洗礼下致使她们不断的改变着自己的该有的颜色,由浅绿、墨绿、最后慢慢的变黄了。

叶面上的一抹抹金黄就是风雨留下的深深烙印。至于她们经历了种种的蜕变冷暖自知。带着一丝丝凉意的秋风肆意的划过的高楼稍作停留,就会肆无忌惮的冲向道路两旁的大树。此乃天灾、人祸,谁也说不清,反正好比是上天派来的使者一样,迫使她们毅然决然的离开伴随她们一生的母体、别无选择的离开曾经输送养分的树枝、和她们朝夕相处一生的兄弟姐妹们。

一阵秋风又一次的袭击着大树,击落了一片瑟缩着枝头的树叶,她随着风势上下、左右的在空中飘来飘去,好比将要离世的蝴蝶一样在空中飞舞着,以最完美、最优雅的画着弧线走完了短暂的一生。

秋风带走的是什么,是骨肉情长的思念、还是曾经天真烂漫的快乐、还是难分难舍的亲情,心弦已秋风飘荡。心中依旧存留着昨日那无尽的幻想,停留在花开叶绿的季节。在这叶落的时刻,还会留下什么呢?是那份纯真、那份热情?随着时间的变迁、岁月的流逝,已经冲淡了心中的曾经的执着,击退了曾经的热情。留下了令人心酸的回忆。

从落叶的情愫中寻找着我毫无轨迹的人生。追寻着生命的颜色、追寻着生命的渊源。

关于树


可能是因为蜡梅花开了吧!我经常站在寒风里痴痴的看那些树。在我的概念里有4种树是特别的,银杏、黄果树、桂花和樱花。

银杏于我特别。因为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在乡下的院子里种了三棵银杏树,三棵小树苗和我一齐成长,现在它们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树干早已经高过屋顶,夏天树叶繁茂可以消暑,秋天落叶金黄像是厚厚的地毯,每次回去我站在树下都会想——是这默默无声的树啊!比我成长得快。这许多年了,我究竟成长在哪里?

黄果树于我特别。因为它本身就很特别,第一次见高大的黄果树是在大学里,学校新区的第十教学楼门前有四棵黄果树,大学四年我经常在它们之间穿梭,那四棵树始终分别代表着四个季节,无论是在酷暑还是寒冬,有一颗树顶端光秃秃的,一棵树树叶正是繁茂,还有一棵树叶渐渐变黄,另外一颗却在冒着新芽。真是奇怪的树啊!竟然不辨四季,兀自生长。真好!

桂花于我特别。因为我大学的一个室友,胖胖的内蒙女孩,动手能力特别强,每年八九月份桂花香遍校园的时候,她就拉着我一起去摘桂花,做成一瓶瓶的桂花蜜和桂花酒。现在每每看见桂花,或者是闻见桂花香,我都会想起她,还有带着甜蜜气味的那些岁月。

樱花于我特别。关于一个翩翩少年,开车带我去中海看樱花,我们一起在樱花树下漫步,我在闹,他在笑,那里有我最喜欢的章鱼小丸子,还有他最爱的篮球场。后来我们走散了,我再没去看过樱花。但记忆里总是樱花绚烂,繁花似锦。再见,少年!

特别的树,或是关于特别的人,不如说是关于特别的岁月。人生只有来路,没有回程,任现实风雨飘零,闭上眼都是花团锦簇。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43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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