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站在窗边时,我看到的是精彩的世界;看到的是一幅幅生动的画面;看到的是高楼林立的房屋。
我会感慨世界的变化之大,发展之迅速。再看看天空,同是一片天空下的人们,正在进行着不一样的事情。根据自己的心情,来述说天空的美丽与世事的变迁。
其实这是都是源于心灵的碰撞,像这种人,其实并不少。
但能真正通过这些感触来进行写作的人却是很少的,只因为表达的能力与词汇的多少,铸就了你是否能成为一个作家。
有人拥有了知识,却没有心灵的碰撞,也是没有多大的发展空间的。
作家的灵感来源于生活,来源于瞬间。
你可以在这一刻的思绪纷飞,但谁也保证不了你的下一刻。
想要灵感的时长,便取决于你空灵的脑袋,需要沉浸于你的思想中,不被外界所打扰。
这点是很难把控的,我时常灵感来了,被凡事所扰,还没记下,就已经忘记了。
作家其实是一个很伟大的职业,当一个人对你所认可时,说明对方同意了你的思想,能与你产生共鸣。有一种被人所知的畅快感,满足感,成就感。
作家它代表了众人反馈了一些现实,发表了一些感慨,还铸就了一段梦幻,文字的梦幻。
让无法实现的梦想成为书本中的外来客,让人们对自己的梦想依旧有着一丝幻想。
让人们的生活因精神世界而美好,而努力,而快乐。
这就是现在越来越多的文学爱好者出现的原因,也是我想当一名作家的梦想的理由。
北国的十月应该已有阵阵寒意甚至银装素裹的景象了吧,它诠释着秋是那样大气、壮美。南方的十月却还是绿茵满林的世界,偶尔有风吹过,还会送来沁人心脾的凉爽。
今年南方之秋些许与众不同。刚刚经历了菲特的洗礼,仍然倔强地站立着的植物们继续洋溢着旺盛的生命力,今夜随之十几甚至二十几度的降温,不知那些脆弱的生命是否可以继续昂然挺立。
清晨伴随着微弱的寒意醒来,同时隐约听到了若有若无的风声,这是否暗示了随着黎明的到来寒流与秋已结伴潜入了呢?披衣、起床,开窗,久违的金风迎面扑来,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秋,终于姗姗而迟的赶来了!
看着依然傲立于丛间的花草,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它们看似脆弱的外表竟潜藏着如此顽强的生命力,在这样大温差的挑战下,它们毫不惧怕,勇于面对,我甚至没有看见一棵小草因为从天而降的严寒而稍稍低下它那倔强的头颅。花,依旧绽放,它的灿烂仿佛已将寒流驱逐,剩下的只有朝阳般的和煦、温暖。好美的清晨,好美的景色,好美的秋季!
南方的秋总是来的那么迟,那么让人措手不及,仿佛昨天还是烈日炎炎的夏,今天就已步入情意浓浓的深秋。
自古逢秋悲寂寥,也许正是因为秋代表了万物的凋零与残败,因此古人对秋更多的感慨于寂寥。但南方的秋带给人们更多的是勃勃生机,草荣,树茂。南方的秋也是短暂的,用一瞬间来形容秋的稍纵即逝一点都不为过,也正是因为时间的短暂才让秋的温差如此之巨大:植物们在迎接一次次的挑战时学会了生存的法则,在经受一次次秋的洗礼时学会了坚强面对。也正因为有了近于残酷的考验才造就了它们坚韧的性格。南方的秋天没有遍地枯叶,枝头空凌的景象,相反却呈现出了一片春意盎然,若不是树叶的深绿色,若不是肌肤感到寒冷的温度,又怎知秋已悄然而至。
南方的秋不比北方的秋来得轰轰烈烈,南方的秋是婉约的是羞涩的,在人们还未完全领略她的美时,她已全身而退,留给一方水土更多的向往与期盼。今年的秋仿佛又要蜻蜓点水般离我们而去了,但留下了的是我们对秋天草木的敬仰与崇拜。
一夜寒而知秋!
我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份报纸,上面刊登着我撰写的商业软文。我坐在沙发上注视着它,脑海里浮现出很多年前的那份报纸,黑色的铅字带着淡香飘然而来。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年我十三四岁,在上初中。我那时候是一个瘦弱、腼腆的少年。我唯一的爱好就是在日记本上胡涂乱抹,写点东西。我觉得跑步、打兵乓球是身体的运动,而写东西是心灵的运动,两者都是乐事。那时候我有一个梦想,就是长大后要成为一名作家,让自己写的文字变成报纸和书籍的铅字传遍大江南北。现在想起来,我觉得十分好笑,笑过之后便惘然若失。
当时除了课本与汉语词典之外,我几乎没有其它读物。偶然语文老师会带来一本薄薄的《中学生阅读》让同学们看,像是一块鲜肉抛到了饥饿的狼群里。我根本抢不到手。我盯上了桌子上的那本厚厚的汉语词典,翻了翻一共一千七百多页。我决定要熟记它,还制定了一套计划。一年下去,那本汉语词典已经破损得面目全非。很多陌生而美丽的汉字与词语装进我的头脑,让我觉得自己离作家梦更近了一步。
有一次我花费很长时间写了一篇作文。现在我还记得它的名字叫《我的梦想》,至于里面的内容我已经记不清了。那天我突发狂想,想把这篇东西变成铅字,于是我工工整整地把它誊写到稿纸上,装进信封。我又从语文老师那里借阅一份报纸,在报脚处寻找到报社的地址,将地址写在信封上。周末的时候我骑着自行车怀揣着那封投稿信,骑车近一个小时来到镇上的邮局。我将它小心翼翼地塞进邮箱之后,一边在林荫路上慢悠悠地骑着自行车,一边幻想着邮递员会将它递交给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老编辑。老编辑认认真真地审阅着它,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我一次次鼓起勇气向语文老师借阅报纸,可是彻头彻尾都没有发现自己的那篇东西。一个月过去了,在我将要绝望的时候那篇投稿信发生了转机。
我记得十分清晰,那天是星期四,上午第三节课是语文课,窗外的阳光灿烂而温暖。语文老师刚踏上讲台,莫名其妙地将亮堂堂的目光投向我。他手里晃动着一张报纸,似乎要向大家宣布什么。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同学们仰脸望着他。他清了清嗓子,用郑重的口气告诉大家说我的一篇作文在今天的日报上发表了。同学们的目光像一盏盏灯光似的聚集到我身上,纷纷议论着,接下来响起了一阵掌声。
老师捧着报纸将那篇东西念给大家,念完后在黑板上写下四组生僻的词语,问大家这些词语的意思。大家都面面相觑,没人回答。他走到我跟前,双手摩挲着我那本破旧不堪的汉语词典说:各位同学,汉语是世界上最优美、最丰富的语言。希望大家热爱我们的汉语,以后要多记,多写,也要多问。
不久报社给我邮寄来了稿费,仅够买一条裤子,不过给我带来的喜悦却终生难忘。这种喜悦是看到自己的梦想开出一朵小花儿的喜悦。
从那之后,语文老师毫不吝惜地将自己的藏书让我看,于是一部部厚厚的名著走进了我的生活。我还对他畅谈我的作家梦。他听后大跌眼镜。
很多年过去了,我的梦想似乎成了天方夜谭。大学毕业后我从事文案工作,我写的东西经常变成铅字,不过都是商业广告。我的书架上的文学名著落满了尘埃,我的作家梦离我越来越远。我突然觉得很多年前的那个瘦瘦的梦幻少年被酒水淹死了,被厚厚的脂肪埋葬了。
我想人生也是一部书,由印着密密麻麻铅字的书页组成。每一页铅字,都有一个梦想,都有一段故事,或包含着美好,或包含着无奈。
天道有情,我无情:天道无情,我亦有情。
《偷心贼》
京城有一绝世美女,可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倾国有倾城,容颜如兰,声线如玉,纤细蛮腰,待字闺中尚未嫁娶,备受京城公子贵族皇族太子青睐。
这样的一个美少女,恰恰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被游走江湖的神偷云偷走了一颗美妙的心,让这少女从此郁郁寡欢满脸愁容。
啊,你是谁?来人啊少女看着窗外一袭黑影惊呼道,刚出声便被云捂住,少女不停挣扎着。
云望着窗外闪梭的人影压低声道:在动不客气云眼神瞪着少女说完做个一个抹脖子的手势。云看了少女估计是被吓到顿时不再挣扎,眼睛带着泪花楚楚可怜的眼神,顿时心软下来手中力道轻了许多,松了松捂在那香唇的大手。
可是就在云拿下那香唇上的大手一瞬。少女大声喊出:救命啊
刚走出不远的护卫听到屋里惊呼连忙折返过来围住了少女闺房。云看见外面1如此阵势没有太多惊慌,只是一个手刀打晕了少女,提着剑,一个箭步冲了出去。大约半个时辰之后云左右突围不成,一阵剑气击退眼前众人越到少女闺房门前手持长剑大声喊到:今日只为你们谢家一件宝玉,不想大开杀戒,如若在如此大不了鱼死网破罢了。
休想,谢家岂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么?今日定留下你狗命。一起上,杀了大胆狂徒,赏十两黄金。中间一领头的说道。
云看着过来的护卫心想:今日看来是栽了东西未偷到反而性命难保,哎,身在江湖哪有不挨刀,罢了。只能靠她了。本来云不打算挟持少女。看了一眼少女,一手把抓住少女,说是抓不如说是搂在怀中。而此时怀中少女也已经适应此时场景不再害怕云,反而大胆的打量起云。少女看到搂着自己的云谈不上帅气也没有贵族公子的傲气,唯有的是那一脸的沧桑。
少女看着眼前的云与世不同的气质,他没有贵族公子傲气也没有皇族王子的贵气,有的只是一身的逍遥。
护卫看着此人挟持少女不敢大意只好让云离开,来到京城城门楼上云放下少女纵身一跃,跃下三丈高的城墙留下的只是黑夜中的黑影,从此之后少女每日夜晚都会在城墙上眺望,可惜一直不见云的身影。
少女望着黑夜悠悠的走在城墙上轻语道:为何你在我的生命里只是一瞬,为何这这一瞬偷走了我的心。
少女突然停下脚步坚定的自语道:若今生等不到你还我心,来世我会继续等,我会一直等直到有一天你回来!
我本农民,只是早年参军于京师仪仗,后退役,从警,一晃悠,几十年往矣。写作,我本是个门外汉,若以文凭论水平,仅能写一篇日记或者说写一篇侦破报告,只所以硬撑着写作那都是因为少年时的作家梦。
很难准确地说少年时的哪一年想写一部书,那时认为能写一部书就是一个作家。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在我那个穷乡僻壤的十里山冲还没有学校,借一间民房,一个老师教10来个学生[无一是女孩子],这便使我有幸读书了,那年我八岁,而且人好蠢。我好就好在比那些不愿读书宁愿放牛打死也不去学校的孩子强了那么一点点。记得上数学课后做作业,1十1二2,可我做不了这题,就变成了:1十1二11,第二天老师说我这题虽然是做错了,但对于这两个1不离不弃,还并排竖在一起,实属可贵。这老师是鼓励我还是嘲讽我,不得而知。但那会儿,我认定了老师是喜欢我是鼓励我,否则,我不会在后来的几年里在正规化的学校[小学四年级后要到15里地的镇上学校就读,住宿,仅星期六回家住一晚,星期天下午拿一竹筒咸菜和一小小袋米返校],我的学习成绩还有我的不离不弃一并名列前茅。
儿时读书,在我的记忆里,父辈们大多数也只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后能识自己的名字能记账,过春节时能写门对联,还有啊,进城不会迷路;而我的父亲则希望我读书,长大后能做官,真不行,那怕能做一个兽医也是好的。那时村子里有一人在镇政府做事[当炊事员]拿工资,每次回来总会带上一两斤猪肉孝敬他的父母,这叫我父亲羡慕不已。那时村子里有几个能识字记账的均是解放后文化扫盲班的成绩;真读了书的人,文化高一点的有两人,一人叫家文,当过保长[那时称为伪保长],他在沙洋农场没回来;一人叫国友,写一手好毛笔字。春节时,村子里家家户户写门对联,全是他给包了[当然,也不收一分钱],他收获的是一片敬佩的目光。
尽管如此,我们那个村子里还谈不上有什么人与文学有缘,而我更不知道什么叫文学,因为没有一家能有藏书给人阅读。如果有人问什么是文学时,得到的回答一定不是散文小说与诗歌等。房下的一个叔叔则说:文学是什么?是少女,后来变成媳妇,再后来熬成婆。
我最早读到的一本书是连环画,又叫图书,如今叫小人书,书名是《台湾五月夜》,内容讲的是一个姑娘在大街上被几个士兵给强暴了。我真正读到的一本文学书藉,则是方志敏烈士写的《可爱的中国/》,第二本还是他写的,叫《狱中纪实》;再后来当我进入中学时,又读了《烈火金刚》,《风雨桐江》,《青春之歌》,《野火春风斗古城》,《芦荡火种》我三五天读一本,不下二百本,尤其是读《青春之歌》叫我激动不已,热血沸腾,直恨自己生错了年代,要不然的话,自己也会像卢小川一样参加革命,也找一个林道静做自己的女朋友。
这读书看小说算是爱上了,时间长了,知道了什么叫世界名著也知道了一点什么叫文学。然而,我想写一本书的思想萌芽却最早来源于读六年级上学期的一篇作文。作文的命题是《种南瓜》,班主任蔡安老师给我的《种南瓜》评分是85,并拿来在班上宣读。此事过了一个月后,他又将此篇《种南瓜》改为90分[最高分是100分]。到这时,我心里竟洋洋得意地认为我是个写文章的料子。为了显示自己的水平,我把我的家境写了一首诗放在作文里给老师看,诗说:
祖辈世住大山冲,忘不了这会儿家里穷。打箍的水缸半缸水,饭桌一张烧了个洞。最耐用的是雕花床,可没四人搬不动。以上几件不是宝,件件都比爷爷老。若问它们从何来,上上个世纪谁知道?
作文交上去后,老师没给评语,我不服还有气,于是我写了一首诗放在作文里要气一气老师,诗说:
我走出大山冲,小泥腿子捧书拜孔孟。不巴望书中有幢黄金屋,还真盼红楼的黛玉喊老公。我小学快读完,眼看就要上三中。学到的知识一半吐了,一半还老师,到头来仍是腹中空。
这诗交上去后,凡是教过我的课的老师,还真是被我这首歪诗气了个歪歪。气吧,我要走了要进中学读书了。
读中学我只所以不知疲倦地读了那么多的书,除了语文课本那一点东西不够我学习外,读课外小说在书中寻找快乐是一个方面,最主要的还是想学习作家们的写作技巧如何写一本书。
可惜的是这世上的事儿不是那个人想做就可以做的,写书,我哪有那个文学水平与人生的阅历?写一部书,只是我一个少年梦而已。
后来文革了,不能读书了,当农民,再后来我参军离乡,就为能吃公粮。写作少年梦,梦断何处,就在北太平庄。当作家?是理想!不自量。
又后来退伍了,离开京师仪仗营,从警。办案,刑警这个警种的工作最苦又最忙,忙忙,一晃晃就是而立之年了,那个写书的少年梦只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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