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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太大我只想在你身边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江湖太大我只想在你身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那年秋天

她下山历练

当地员外家中被盗

她受雇抓住盗贼并取回所盗财物

三天后在一片枫林下她将盗贼截住

相对而立也终于看清了他的样貌

惨绿少年沈腰潘鬓

他虽然轻功了得但不知为何武功却不高

三招两式便被擒获并绑在枫树上

她劝盗贼另谋生活别再行偷盗之事

盗贼说何时能找到一个偷到自己财物的人

便金盆洗手归隐山林

不偷穷,不偷善,不偷清

这是盗贼口中的盗亦有道

可在她看来只是为自己的行径

找一个心安理得的借口罢了

她并没有将盗贼带回

而是给了他一次机会谎称盗贼设计逃脱

也正是这次她知道了一个名字:萧墨

两年后的夜里

历练结束的她在门派山下的池边又遇见了他

她再次劝他收手并且表示可以举荐他加入自己的门派

萧墨并没有回答只是微微一笑

脚尖轻点便消失在了夜色中

回到门派的她才得知萧墨偷得是什么

而她因为被师弟看见在山下和盗贼一起而被逐出了师门

下山后在小镇上找了一份捕快的工作平淡的过着日子

三个月后她因为一个案件被追杀身负重伤倒在了血泊里

再次醒来她躺在一间茅屋里

身边坐着的正是那个害她被逐出师门的人

你为什么要救我

只是路过罢了

直到她痊愈离开以后她才发现

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爱上了这个盗贼

江湖上一有重大被盗案件时

她都会去打探消息

可是自从上次茅屋一别

他就消失了

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终于有一天

她找到了他

一个贪官家中失窃

贪官雇了五个杀手追杀萧墨

她为了救萧墨和五个杀手厮杀了起来

那一夜死了六个人

那一夜他抱了她一夜

从那以后

他没有偷过任何东西

江湖上的人都说那一夜他也一起死了

也有人说他被废了轻功不能再做偷盗之事了

只有他自己知道

有个女人从自己这里偷走了一个最重要的东西

风恋枫红逢寒秋

莺点池映月幽

伊若相依生相随

吾定不弃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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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其实就在你身边


与其每天寻找幸福,还不如好好用心经营幸福。好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其实幸福就在你身边。

题记

馨是一个温柔端庄的女人,白皙的面庞,温柔的眼眸,乌黑的卷发总是利落的束在脑后。闲暇喜欢看书的她,身上散发着淡淡的书卷气。

朋友们都很羡慕她,都说她嫁了一个好老公。事实也正如朋友们所说的,馨的老公很能干,也很爱她,高大魁梧的老公总是亲昵的叫她小家伙。尽管结婚已经十多年了,两人独处时,老公还是会情不自禁的将她揽在怀里,过马路时,老公也会习惯性的牵着她的手。在老公眼里,馨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甚至于她偶尔的任性,老公也会宽容的认为馨只是在对他撒娇。

馨喜欢安静,喜欢一个人淡淡的思考,一本书,一杯咖啡,一曲优美的音乐,馨很享受这样的感觉。

老公则不同,他偶尔也会拿书看上一会儿,但大多数时候都会趴在书上睡着了,醒后总会调侃说:小家伙,你的书皱了,我免费帮你熨平了。

老公是个不太修边幅的人,他更喜欢热闹,没事的时候喜欢和朋友们在一起推杯换盏,天南地北的海侃一番。每次与朋友相聚老公都会带馨一起去,因为老公经常出远门,而且一去就是好几个月,总觉得馨独自在家很寂寞,有这样的场合应该让她出来放松一下。更重要的是在老公眼里,馨永远是最可爱、最恬静的,这一点不光馨知道,他们周围所有的人也都看在眼里,就连馨的母亲都说:看你,都把馨宠坏了这时老公总会露出憨憨的笑容,他觉得很幸福。

七月的一个周末,馨参加了几位热心人士组织的同学会。聚会上,同学刚向她介绍了他的朋友鹏,鹏是一个很健谈的人,高高的个子,稳重而不失幽默。敬酒时鹏很有风度的说:我干了,你是女士,抿一口就可以了。馨很感激鹏的这句话,因为她实在不胜酒力。

席间大家情绪都很高涨,兴奋之余有的同学朗诵起了学生时代大家喜欢的一些诗歌,鹏说最喜欢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并且声情并茂的朗诵了一遍,而这首诗也是馨最喜欢的。

酒席过后是很多舞林高手期待的舞会,舞曲响起,鹏和一位女士在舞池中翩翩起舞,两人的舞姿是那样的潇洒自如,配合的也是天衣无缝,大家的目光都被吸引了,馨也看得陶醉了。

第二支舞曲响起时,鹏走到馨的座前,轻弯下腰微笑着说:我可以请您跳支舞吗?馨刚刚已经见识了彭高超的舞技,而她与老公相识后,因为老公不会跳舞,她也已经多年不跳舞了,对跳舞已经相当陌生了,于是馨很有礼貌的说:抱歉,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跳舞了,都不会跳了,真是不好意思,谢谢您的好意,鹏温和的说:没关系的,我可以带您跳吗?我会感到很荣幸的。面对鹏的诚意邀请,馨不好意思再拒绝,任由鹏带她来到舞池中央。

时间老人是无情的,多年不跳舞的馨舞步有些凌乱,时不时会踩到鹏的脚,馨觉得很是尴尬,而鹏总是安慰她说:慢慢来,已经好多了。在鹏的耐心指导下,馨很快就适应了,再接下来的每首曲起时,鹏都会邀馨共舞,两人的配合也默契了。

聚会结束了,鹏要开车送馨回家,馨拒绝了,因为老公会来接她,老公总是不放心馨晚上一个人回家。这次聚会馨很开心,也说不清为什么,总之就是很开心,馨没有多想,馨知道什么事想的多了就会变复杂了。

一周后的一天,馨的手机忽然响了,看到的却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她疑惑的接起电话,电话那端响起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您好,还记得我吗?她迟疑了一下,一个人的身影猛然出现在脑海里,她有些不安,心里慌慌的,但她依然温和的问道:您好,请问您是哪位?电话的另一端有了短暂的沉默,然后说:哦,我是鹏,冒昧打扰您是想请您帮个忙原来鹏最近买了一套房子,遇到了一些纠纷,在刚那里知道了馨在房产局工作,于是向刚要了馨的电话号,想请馨帮帮忙。

房子的问题很快解决了,鹏为了表示感谢,请馨和刚吃饭,席间还有鹏的几位朋友作陪,鹏的朋友说馨帮了鹏的忙,就等于帮了他们,于是纷纷举杯敬酒,馨虽只是浅饮小酌却也是双颊绯红,见此情景鹏忙上前解围说:各位,这位可是我的恩人,你们可要手下留情啊!这样吧,谁还要敬我代恩人喝了。众人见如此也只好作罢了。鹏寻机来到馨的座前轻声说:不用担心,有我呢!之后在鹏的周旋下馨再也没喝到半滴酒。但那晚馨醉了,醉的怪怪的,脑袋也变得空空的。那天老公又出远门了没在家,酒席结束后鹏坚持要送她回家,她没有拒绝,因为鹏说朋友之间太见外了就不像朋友了。出饭店门时,鹏将外套披在她肩上说:外面起风了,小心着凉。

第二天馨睡到很晚,刚起床电话便响了,馨忽然觉得心跳得很厉害,她恨恨的对自己说:怎么了,只不过是一个电话罢了。她接起电话,电话里传来了鹏关切的询问:昨晚睡的好吗?喝了酒胃会不会不舒服?吃过早饭了没有?馨说:我休息的很好,也没有不舒服,只是不喜欢吃早饭。鹏说:那可不好,早饭一定要吃的,很多毛病都是因为不吃早饭引起的。馨出于礼貌说:好,等下我会吃,谢谢您。可是馨还是没有吃早饭,她实在不习惯吃早饭。

第三天在同一时间电话铃又响了,馨已经感觉到那一定是鹏,她刚接起电话,电话里便传来了鹏的声音:喂,朋友是不是又没吃早饭,别唬弄我呀!不会说谎的馨一下语塞了,电话那端传来了鹏爽朗的笑声:哈哈,你真是个透明的人,不会说谎吧!我不打扰你了,快去吃早饭吧,不吃早饭真的很不好。

在之后的每个清晨的同一时间,鹏都会打来同样的电话,而馨在鹏的一再唠叨下也慢慢习惯吃早饭了。她也习惯了每天清晨的电话,并且心里有了种淡淡的期待,为什么期待呢?她不敢想

鹏是一个开朗又随和的人,通过刚他几乎认识了馨所有的同学、朋友,并且总会出现在馨和同学、朋友的聚会中,不知不觉他们的交往变得自然且频繁了。

鹏很细心,他会在与馨每天清晨的通话中感知馨的一切,馨病了,鹏会买好药送到她家楼下;馨喜欢亲近自然,鹏会在适当的时候邀馨去郊外踏青,一起看花开的娇艳欲滴、蝶舞的飘逸轻灵,听流水的潺潺笑声、鸟儿的轻快欢鸣;馨喜获看书,鹏经常会在通话中或偶尔见面时与她品论中外的经典名篇。两人在一起总有聊不完的话题。

一天傍晚,鹏邀馨到街心花园散步,两人一边走一边讨论着《飘》中的女主人公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感情纠葛,可夏日的天空总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大雨在毫无声息中倾盆而至,馨急忙向路旁的凉亭奔去,这时鹏却忽然拉住她的手,激动的说:馨,难道你感觉不到吗?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已经爱上你了,今天就让这场大雨来见证我对你的一片真心吧!然后忘情的将馨拥入怀中,任凭冰冷的雨水瞬间侵袭了两人的身体。

馨在短暂的惊慌后,不由打了一个冷战,老公的身影陡然浮现在眼前,老公,爱她至深的老公,此时正在为她和儿子能过上更安逸的生活在异地奔波。每次她出门前,老公都会嘱咐她带伞,下雨了挡雨,天热了遮阳。每次两人共用一把伞时,老公总会一手撑伞一手扶着她肩,生怕雨水会淋到她,而老公每次都会淋湿半边身体。老公绝对不会舍得她这样淋雨的,在这雨的洗礼中馨忽然猛醒了,她觉得自己仿佛做了一场梦,这些日子一直在这场梦境中游历。馨推开鹏,用她一贯平静温和的声音说:我要回家了,鹏还没能从激动的情绪中缓过神来,急切地问:为什么?馨说:没什么,我淋雨一定会生病的,老公会担心的,他已经很辛苦了,我不想让他再为我操心。她挣脱了被鹏握着的手,慢慢向家的方向走去,身后留下了一头雾水的鹏。

那晚馨真的发烧了,而且烧的很厉害,可她却不觉得难受,只觉得一直躁动的心忽然平静了。临睡前馨收到了老公发来的信息: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日天气寒冷,望爱妻多添衣衫,万不可感冒流涕,偶尔打几个喷嚏不要紧,那是寡人在想你。

这条信息馨看过无数遍了,出门在外的老公总会关注家里的天气,因为馨很容易感冒,所以每次变天老公都会发来这条转来的信息。看得多了,馨觉得太干涩了,缺少了浪漫的气息。可今天当这条信息跃然眼前时,馨觉得一股暖流流遍了她的全身,这股暖流似乎已经压过了她因淋雨而发烧的温度。馨拿起身边老公的睡枕,紧紧的贴在胸前,泪水瞬间溢出了双眼,她没有去擦,任凭泪水肆意挥洒,睡枕上有老公身上特有的气息,现在也有了她泪水的味道,在这一刻他们的味道在融合,他们的心也在融合。

那晚馨就这样抱着老公的睡枕睡着了,馨睡得很香甜、很踏实。

那晚馨觉得自己呼入的气息里,满满的都是幸福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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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留在你身边


让我留在你身边

我是金毛狗子梅茜。

三月份以来发生了许多事情,虽然我基本上只是在家里待着,但电视里的新闻滚动播出,窗外的人们匆匆忙忙,不知道为什么有几分烦躁。

老爹三月份也很忙,到了四月初也没停下来,基本上我见到他都在凌晨。

昨天晚上很意外,天还没亮,他打开门回家。

我已经习惯跟随老爹的作息,比如说他忙着码字,我就在沙发底下给他垫脚;他忙着开会,我学会了自己吃饭睡觉;他有时候一出门好几天,我就叼好绳子,等着宠物店的姐姐来接。

没有了时间的概念,他醒着就是我的白天,他睡下我的黑夜也来临。所以他突然回到家,我完全没有准备,破坏的纸巾筒和咬碎的骨头还没有藏好。

他还突然对我说,梅茜,跟着我是不是很累?

我认真地摇头,作为一只狗子,要永远有往下看的自觉。在隔壁的隔壁,有一只叫肉肉的小狗比我更辛苦。它的主人是一位离异老人,老人的脾气和腿脚都不好,儿女来得也不勤快。肉肉在漫长的陪伴时光中,学会了取报纸、叼牛奶,叼着零钱去楼下买醋。

每次老人在散步的时候炫耀看我们家肉肉多聪明,肉肉就会摇摇尾巴,眼神很安静。

每只狗子一旦选择和人长期相伴,就做好了要改变自己的准备。

因为主人就是主人,他们顶多对宠物多点耐心,能够抽出时间陪着玩耍就算是我们的荣幸。我们吃人类的,用人类的,睡觉时也希望他们提供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那么改变自己,就是适应生存。老爹问我累不累,他是把我当成一个人了吧。

人和人的相处,就需要考虑那么多。忙起来会不会忽略对方,累的时候会不会想起对方,开会开到话都不能说,会不会发个消息给对方。

如果肉肉只会撒娇翻肚子,捣乱发脾气,老人可以对它说:我要你有什么用。

但是你对另一个人说,要你有什么用,就说得毫无道理。

能为对方做的最有用的事情只有一件,就是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在有些瞬间,对方会变成世界上最快乐的人。

而除了这些瞬间,对方会变成世界上最悲伤的人。

极端的快乐和悲伤,只因为你一个人而存在,全世界也不会再有。那么累不累有没有用,在不在身边值不值得,和全世界都不会再有的极端悲伤快乐比起来,究竟要选哪个呢?

在老爹看着我问问题的那一瞬间,我也成为全世界最快乐的狗子。为了这一瞬间,我愿意永远趴在他的脚边。

我不累,让我留在你身边。

世界那么大,我要留在你身边


01许多年前,沈思皓觉得爱是沉默,是爱人口渴时候的一杯水,是哭泣时的一个拥抱,愈是深沉的爱,愈是难以启齿。直至,他最好的兄弟追上了他最爱的姑娘,兄...

01

许多年前,沈思皓觉得爱是沉默,是爱人口渴时候的一杯水,是哭泣时的一个拥抱,愈是深沉的爱,愈是难以启齿。

直至,他最好的兄弟追上了他最爱的姑娘,兄弟说:“思皓,你是打是骂我都认,但是你从来没有说过要和她在一起!”

姑娘问:“沈思皓,说一句喜欢我就那么难?曾经我喜欢你是真的,现在我爱他也是真的。”

他无法回答,只好说:“祝你们白头偕老。”

真心的。

后来,兄弟给姑娘求婚,在泸沽湖的湖畔,单膝着地,许一世深情。

他在朋友圈看着兄弟晒出的婚戒,点了一个zan,说:“恭喜,回来给你们封一个大红包。”

兄弟笑哈哈的说好。

当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姑娘穿着染血的婚纱问,“思皓,如果你早点儿说喜欢我,我们之间是不是会不一样?”

他从梦中惊醒,胸口一阵绞痛,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侵袭着他。

他问:“你相信人与人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吗?”

问这句话的时候,他正坐在去一辆前往泸沽湖的白色面包车,蜿蜒公路盘山而上,远处青山连绵。

听他说话的是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人,穿着黑色的夹克衫,单手扶着方向盘,唇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嘲弄。

“你别不相信。”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跟别人提起这件事,“就在我做梦的那天晚上,他们在从泸沽湖回西昌的路上出事了,跟一辆大货车迎面撞上,连人带车全滚山下去了。”

女司机放慢车速,看了他一眼。
“你不觉得他们是在托梦给我吗?”

三年来,他一直在假设,如果那时候和姑娘在一起的是他,那么她和他最好的朋友是不是就不会死?

十分钟之后,女司机将车停在路边说:“那场事故我有印象,出事的地段就这儿一带,你不是想你兄弟吗?让你看看。”

他感动得快哭了,“你真是一个好人。”
女司机点头,应了一声。

他打开车门,走到护栏边上,往日种种如胶卷在脑海中翻滚,看着远处青山如黛,眼眶通红。

蓦然,一双手从后在他的肩上重重一推,左脚顺势滑出公路,心脏猛地一跳,手臂又是一紧,他歪着身子惊魂未定地回过头,只见女司机站在他的身后,双手抓着他的衣袖,唇角带着一抹意味深长的促狭。

“你干什么?”他从她手中挣脱,语气有些激动道:“会吓死人的!”

“你不是说你兄弟托梦让你一块走吗?”女司机嗤笑一声,“谁身边没死过两个人?说得就像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有故事的,真矫情。”

02

这个女人叫阿夏,是她在西昌认识的黑出租车司机。

从他第一眼看见她,便觉得她和其他人不一样,眉眼冷冽,满身匪气,一口气吃掉一笼小笼包都不带喘气的。

那时候,他正在跟早餐店老板打听,怎么去泸沽湖。

老板没说话,她先搭腔了,“我带你去,包车,六百。”

他没理她,继续问老板:“在哪里能坐大巴?”

阿夏看了他一眼。
老板说:“坐大巴过去差不多要八个小时,而且一路都是山路,你包车好一些。”
“算了,反正我是回去,算你四百。”

“两百。”他说。
“我呸。”她说:“你他妈现在约个炮都不止这么点钱,三百五,一分都不能少。”
“约炮花三百五能睡,我花三百五包车能睡你吗?”比嘴贱他一点儿都不差。
“这要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她端起碗,将稀饭一饮而尽,“你到底走不走?”
“走。”他将最后一口面塞进嘴里回道。

她开得是一辆老式铃木的,车身上溅满了泥,窗户上落着灰,他站在车门前,不禁质疑道:“这车还能开吗?”

“能开。”她简言意骇,打开驾驶座进去。
沈思皓跟着她上路。

越靠近事发地点,他的心越慌,只能靠不断说话来缓解内心的焦虑,谁知得来的竟是她的嘲笑。

四个小时之后,汽车驶进风景区,阿夏说:“景区票一百,我带你进去,只要八十。”

“谢了,不用。”他将钱递给她,开门下车,从后座拿下行李箱,径直往售票大厅走去,正值旺季,人群如潮,夕阳横斜,笔直的公路尽头昏黄一片。

这时,他的手臂被人从后一拉,阿夏站在他的身后问道:“这样,门票加住宿,我收你两百二,怎么样?”

“不用。”他收回手,往大厅走去。

他想伤口揭给她看,却被她当作一个笑话嘲讽。
他不想跟她再多讲一句话。

03

夜晚,他选择住在泸沽湖东南面的草海边上。

草海路边,尘土飞扬,荒凉丛生,但是他选择住在这里,因为他还没有想好,在那个见证他们幸福的地方,他要做什么。

他来这里的意义又是什么。

草海湖面上漂浮着成片的枯草,晒照的时候一度有人问他是不是在红军过草地的地方,只有一个朋友打电话问:“思皓,你去泸沽湖做什么?”

“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只是刚好有假,刚好想起兄弟和姑娘,一切都是刚刚好。

“一切都过去了。”朋友欲言又止,“想开点儿,别做傻事。”

他笑:“我能做什么傻事?”

朋友答不上来,“反正,他俩儿死后你就怪怪的,别什么事都闷在心里,说出来总归要好一些儿。”

不知为何,他想起了那个女司机。

“说出来干什么?让人当笑话听吗?”他站在旅店的长廊上,看着渐渐黯淡的天色道:“老狗,别担心了,谁身边没死过两个人,我没那么脆弱。”

他挂断电话下楼,顺着公路一直走,沿途行人寥寥,直至走到一家正在装修的酒吧前,才停下脚步停驻。

门前立着一个招牌叫:阿夏的酒馆。

少顷,他走向隔壁的烧烤摊,点了几瓶酒和几串五花肉后,与老板闲聊道:“隔壁酒馆的老板是阿夏吗?”

老板笑道:“我们这的女孩都是阿夏,你找哪一个阿夏?”

哪一个阿夏?

他想了想,“女土匪,高高瘦瘦的,皮肤有点黑,笑起来的眼睛弯起来像狐狸。”

他并不是一个记忆特别好的人,却能将那个女人的长相描绘的不差分毫,通常这种情况只有一种,这个人一定欠了他。

“夏芝啊。”半刻,老板将烤架上的烤肉翻过面道:“怎么?你要包车?”
他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恩。”

“我这好像有一张名片,你等等。”老板低头在布满油污的围裙里翻看起来,在空气中传来一阵焦味才将名片递给他,“看看,是她吗?”

深蓝色的名片上印着一个名字和一串手机号,以及承包的各类业务和身份。
夏芝。

客栈店主,承办包车、向导、住宿、景区门票代购的业务。
这业务面可真广。

他掏出手机,照着名片上面的电话拨通过去,一杯酒下肚,电话接通,一个冷清的女声从电话那头传来,“你好。”

他清了清嗓子,“夏芝吗?”
“我是,请问你有什么事吗?”比起在他面前的张牙舞爪,态度温和的简直判若两人。
“是这样的,我明天早上想包一辆车去泸沽湖。”
“哦,大概几点呢?”
“六点钟吧,在草海这边。”他蹦着一张脸,报上附近的一个旅馆名字道:“我姓沈。”
“好的,沈先生。”她似乎并没有听出他的声音,“请问你还有什么事吗?”
“我看你名片上提供这么多业务,就想问问,有什么特殊服务吗?”

她直接挂断了电话。

04

第二天,他一直睡到早上八点才起床,等收拾好的时候,已经是九点以后,阳光洒满整片湖,透过窗户在旅馆的木地板上投下一地璀璨。

他背着旅行包,慢吞吞地走出旅店,拿出关机多时的电话,开机,拨通道:“不好意思啊,夏小姐,我手机没电了,睡过头了。”

她一声冷笑,看着后视镜道:“抬头,往对面看。”

他抬起头,刺眼的阳光直射而来,晃得睁不开眼睛,抬手挡住阳光,透过指尖的缝隙,只见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停在对面。

他穿过街道,走到驾驶室窗前停驻,只见阿夏带着黑色的墨镜,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沈先生?”她怒极反笑。
“是我。”他回答地坦坦荡荡。
“逗我玩呢?”她打开驾驶座的车门问道:“好玩吗?”

“你昨天不也逗我玩吗?大家算扯平了。”他耸耸肩,“这样吧,你多等得几个小时,我算钱给你。”
如果是几年前,阿夏必然会爆粗口,如今她只是平静地看着他,“行,一小时两百,总共七百,拿钱。”

“欠着。”他绕过她,拉开副驾驶的门坐下。
他从兜里掏出一盒烟,问道:“你有火吗?”

“我这一肚子火呢。”她猛地关上车门,咬牙切齿道:“要吗?”
“只要你给我就要。”他眯着眼睛,含烟笑了起来,棱角分明的脸在阳光下仿佛散光着光。

阿夏发动汽车,不再理他。
“你叫夏芝?”他将烟夹着指尖,手肘靠着车窗问道:“不是本地人吧?你说你一个外地人,跑这里来干什么吗?你看着也不像那种小清新的文艺妞啊。”

他一扫昨日的阴霾,喋喋不休道:“这有电影院吗?是不是看个电影,约个会都得开五个小时的车去西昌市里去看?”

阿夏一个刹车,他的身子猛地往前一歪,险些碰在挡风玻璃上。

“下去。”她说。

他说:“你不是向导吗?我给你一千五,陪我一天怎么样?”

不管是什么话,从他嘴里总有一种一语双关的意味。

阿夏深吸了一口气,“行。”

对付阿夏,只要给钱,万事好说。

这是昨天烧烤摊老板最后交给他的八字真言,出奇好使。

05

汽车穿梭过狭窄的街道,驶入泸沽湖附近,湖面上狂风肆虐,河岸上停放着猪槽船,阿夏将汽车停稳,他却久久未动,看着波涛汹涌的湖面,呼吸逐渐急促下来。

“你干什么呢?”阿夏打开车门侧对着他。

他只觉脑子一片昏沉,推开门走下去,风将一旁的横幅吹得猎猎作响,湖水翻滚,由蓝泛黄。

湖边有许多人在合影,他将双手揣在兜里,无言地望着前方。

阿夏立在他的身侧看着手机。

“你要嫁给我吗?”他看向她,仿佛看着另一个人。

风声太大,她听得并不清楚,抬起头问道:“什么?”

“你要不要嫁给我?”他大声问道,周围的不少人都闻声望来。

“滚。”她一巴掌拍在他的背上,“发什么疯呢?”

他的眼睛里激起一片热泪,朋友就是在这里跟姑娘求得婚,如今礁石还是昨日礁石,人却早已不是旧日故人,他唯一能做的只能将一切再重演一遍。

他的双手扶住她的双肩,眼眶通红一片,“难得非要说出口才是爱吗?那时候,除了我的嘴,全身上下都在说爱你。”

阿夏下意识往他腹部以下扫了一眼,周围的路人已经开始起哄,“在一起,在一起。”

“虽然答案来得很迟,但是我还是想告诉你,二十一岁的我,很喜欢二十岁的你。”他抿紧嘴唇,终于在姑娘最喜欢的地方,说出了最想说的话,也许这就是他来这里的意义。

他移开脸,从袖子擦去眼泪,掩饰自己的狼狈。

“没有人怪你,只是你一直不肯原谅你自己。”这一次,她没有冷嘲热讽,“以后别来了。”

阿夏站上一阶台阶,伸手擦去他一侧脸上的泪水。

06

晚上,他住在阿夏的旅馆,准备明早清晨离开。

第二天,他推开门便看见阿夏正和几个年轻的旅客在院落里聊天。

“我好羡慕你能住在这里,跟世外桃源似的。”一个年轻女孩抱怨道:“我每天上班都要崩溃了。”

“一年能赚多少?你肯定是富二代吧?”
“姐,你简直就是文艺青年的杰出代表,我给你拍张照发微博,你准能火。”

阿夏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剥豌豆,笑道:“我不是什么文艺青年,就是一个朋友喜欢这儿,我答应了他要帮他实现,所以就来了。”
“那你朋友呢?”女孩蹲下来跟她一起剥豌豆。
“死了。”她说。

顿时,四周静谧一片。

“我就知道你们得这个表情。”她笑起来,“其实就是年轻的时候不懂事,什么刺激玩什么,有一次我们去爬山,遇上山体滑坡,六个人全给埋里面了,那时候都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就互相说遗愿呗,谁活下来了,谁就去实现呗。”

“那……活下来几个?”一个男生追问道。

“都死了。”她抬起头,明媚的阳光照得她睁不开眼,“其他人的愿望都挺简单的,就这个麻烦,早知道当时就让他换个愿望了。”
“你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女孩道。
“这不叫故事,叫事故。”

围着她的几个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沈思皓转身走回房间,下午的时候,他跟阿夏借了车,一个人围着泸沽湖转了一圈。

直至晚上九点左右,才回到旅馆,将钥匙还给阿夏。
“你有空吗?陪我吃顿饭行吗?”他问。

阿夏点了点头,“行。”

两人去不远处的烧烤摊吃烧烤,点了一箱雪花,酒一瓶接着一瓶,阿夏问:“你今天去哪玩了?”

他抬起头,看着对面穿着米色长款毛衣的高瘦女人问道:“你喜欢这里吗?”
“不讨厌。”她答。
“你盘下这个旅馆多少钱?”

说起这个,阿夏直咋舌,“跟人合伙的,把我爸妈的房子抵押了,跟银行贷了几十万吧。”

“你挣得钱够还吗?”他突然想起她名片上那么多的业务,心生恻忍,“之前的事,跟你说一声对不起。”

“不用。”她喝了一口酒,“你不是也赔我钱了吗?”
两人又不说话了。

吃完烧烤,回到旅馆,临近进门的时候,他伸手抱住了她,“我明天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好。”她的手揣在兜里,“回去以后,别跟自己较劲了。”

他很想问一句,那你呢?你留在这里,真的只是因为完成朋友的遗愿吗?
他放开她,“以后可以给你打电话吗?”
“可以,你朋友以后来这住宿我给打折。”

偌大的院落里,只有旁边的窗户隔着窗帘投射出来的淡淡灯光,他静静地看着她,然后鬼迷心窍地吻住了她的唇。

啪。

她回了他一个巴掌。
以后,他再也不会来这了。

06

他离开的时候,坐得是另一辆黑车。

车上挤满了进城的人,有本地人、有旅客,汽车驶出风景区,驶入盘山公路,司机是会说汉语的彝族,热情健谈。

这时,有一个年轻人问起:“师傅,你认识那个开旅馆的阿夏吗?”

沈思皓注意到这个年轻人就是那天和阿夏在院子里聊天的年轻人。

“夏芝吗?这里的人都认识她,大城市来得姑娘一点儿都不娇气。”

“那她说得故事是真的吗?”旁边的女孩问道:“说什么朋友都死了。”
“不全是。”司机回道。

沈思皓故作不在意地看着窗外,这女人可真是一个骗子。

“当时活下来的还有她男朋友,但是他男朋友丝毫不把那些遗言当回事,就她傻,为了那几个承诺,大半个中国都跑遍了。”司机叹了口气,“前不久,她男朋友结婚还给她打电话,讽刺她来着,你说她男朋友怎么就那么心安理得?”

“那她挺可怜的。”
“这几年好点儿,她刚来那会儿,整个人瘦得跟骷髅似的,整天喝得醉醺醺的,说醒着的时候就感觉他们在耳边跟她说话。”

“现在呢?”沈思皓开口道。
“挺好的。”司机转动方向盘,进入盘山公路。

下午两点,抵达西昌,他站在路边抽了一根烟。

07

七个小时后。
他又站了阿夏的小旅馆前。

有些人,从第一眼便注定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晚上九点,阿夏穿着人字拖在院子里收床单,满天星辰,他看着她,一言不发。

她双手将床单折叠在怀中,有些意外地看着他,“你有什么东西忘了带吗?”
他摇了摇头。

“那你回来干什么?”
“我来找你。”
“找我干什么?”她觉得好笑。

“帮你还债。”他板着面孔,“我二十六岁,可以为自己的言语和行为负责,所以请你认真一点儿。”

“你想清楚了?这里可是去电影院看个电影都要花五个小时的地方。”
“没关系,以后你想看什么我演给你看。”

阿夏还想说些什么,他却已经伸手抱住了她,“别说了,我要留下来。”

“为什么?”

“不知道,我只想留在你身边。”

阿夏跟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俩刚坐在泸沽湖便喝完了第一瓶酒,我说:“敢情我坐八个小时的山路,从成都一路堵到西昌,就是来听你花式虐狗的?”

微风徐徐,水声阵阵。

她看着我,眼神有些意味深长,“无论何时,都要去爱一个愿意为你留下来的人。”

我没好气地踹了她一脚,“当初让我去爱一个带我走的人是你,现在让我去爱一个愿意留下来的人也是你,你怎么这么恶心?”

她哈哈大笑,举起酒瓶跟我干杯,“周灿,去爱一个愿意为你留下来的人,然后跟他走,你明白吗?”

不明白。

后来,她喝醉了,沈思皓来背她回家,他一边骂,一边哄。

我忍不住想抓一把财财的狗粮吃。
我说:“你怎么喜欢上她的?”
他答:“最开始想睡她来着。”

我被呛得不轻。

“后来,又有点心疼她,这个世上像她这么有‘肩膀’的人不多。”他仔细的回忆道:“其实我那天在泸沽湖跟她发完疯就发烧了,虽然她说是怕我死在店里影响她生意,但是当时真挺难过的时候,她就靠着椅子睡,守了我一晚上,她是好姑娘。”

“好好对她。”
“我知道。”

周灿,简书签约作者,寻找文字最初的感动,一个不文艺的撰稿人,微信公众号:小灿爷

江湖


五年前,我们太小。五年后,我们太老。

海子

所谓江湖?何谓江湖?人多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死了肠,断了魂;有人许了愿,断了线;有人不在江湖,却有着江湖的痴缠;有人身在江湖,却一直在追寻。唱不尽的相思曲,忘不了的沧海桑田。

每个人的江湖都在心中,只管在心中念念不忘的想相濡以沫与江湖,桃花渡口,白衣胜雪,只管箫声渺渺,阳光未满,守候一小舟,等那缘分一人。不管钓上几秋江水,多少风花雪月,你身在江湖,就不可及的做了江湖人。

每个人的江湖都在心中,或许有一天你遇到一个不美好的人,你被踢到在地,仰头问那人:兄台武功这么好,想必写得一首好诗了吧?那人对眼一笑,俯首拉你。而后高山流水,笑傲江湖,知音兮。

每个人的江湖都在心中。人的一生,会与多少人擦肩而过,会与多少人狭路相逢,而我们幸运,遇见我们最亲的人,即不擦肩而过,也未狭路相逢,相守就是相守,不用争也不用抢。江湖风雨飘摇,还有幸,可以寻得一处安生之地,圈爱为家!

心,金银剔透,落入江湖之前是一颗星,落入江湖之后是一场梦。只是身在江湖,心不由己!

魅力江湖


一入江湖深似海。

他不在江湖,但江湖上仍有他的传说。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这些经典电影语录便是对江湖的最好诠释。

地处闹市喧天豆腐店,有两个青梅竹马的男女在打情骂俏,并通过猜拳决定这次吃的豆腐花由谁来买单。

何金水猜完拳后对豆豆说:

输的无话可说了,这回一定由我来请客。

经常要我免费来吃你的豆腐花以及豆浆,我怎么过意的去呢?

这时,豆豆母亲端着一板豆腐打里屋出来对何金水说:

喂!你又在调侃我女儿了?

何金水听闻后微笑走到豆豆母亲跟前,

一手拉着豆豆母亲的手,一手搭在她肩膀上笑道:

大姐,早安,你

故作惊奇之后又道:

你今天为啥那么容光焕发,青春美丽的呢?

豆豆妈听完后无奈打了打何金水的手,说道:

你老的也哄,小的也哄。不过把人家哄的蛮开心的。

何金水又故作正经的说道:

这不是哄你哦!这是真心话。

豆豆母亲笑笑说:

我怕了你了,你想吃什么?今天我请客。

何金水听完后转过头对一旁在整理中的豆豆说:

一碗冻豆腐花,谢谢!

豆豆母亲又打趣道:一碗够不够啊?

何金水答道:最多吃两碗好了,不然我怕吃不了。

豆豆母亲对豆豆说:

那给他端两碗过去吧!

何金水马上对豆豆母亲说:

大姐,不耽误你工作了!谢谢你!

然后一屁股坐到椅子上,豆豆这时刚好拿来两碗豆腐花一把放在何金水面前,

说了句:

吃你的豆腐花吧!

何金水说道:谢谢豆豆!。

然后对镜头吐了吐槽说道:

这样子吃人家的豆腐真是过瘾。

周星驰在电视剧《他来自江湖》中独树一帜、绘声绘色和诙谐幽默的天才表演让人为之折服。

多亏了集万梓良、周星驰、吴孟达等多位香港巨星主演的这部经典电视剧《他来自江湖》,让小草真正认识了隐藏于魅力江湖排行榜第一人班会上那个终于等到你的大飞哥。

大飞哥:来自广东云浮市罗定县,家中排行老二。魅力学院5#507宿舍成员之一,是迄今为止影响小草魅力生涯中的第一人,位居魅力江湖排行榜榜首。

这位小草眼中的大飞哥,到底有什么易于常人之处吗?

以下罗列的是大飞哥在魅力江湖前后对比项,相信各位洞若观火之后都会明白一二:

魅力江湖排行榜第一人大飞哥

魅力崇尚:人不风流枉少年,语不惊人死不休!

爱情归宿:感情专一、同班同学中步入婚姻殿堂的第一人。

魅力梦想:立志在中国十座中小城市上拥有十个知己情人。

现实写照:全身致力于家乡经济发展建设者。

魅力装扮:郭富城式中分发型,正装拥护者。

现今装扮:朴素大方、超级奶爸。

魅力癖好:90年代经典粤语金曲、流连于烟花之地、周星驰作品

现今嗜好:品啜甘霖、经营管理。

魅力标签:潇洒不羁、玩世不恭、幽默风趣、补考达人。

同学标杆:勤奋上进、胆识过人、低调睿智、一枚奸商。

魅力成就:终于等到你、香港90年代音乐文化传播者、周星驰作品拥护者

魅力遗憾:开创魅力学院毕业季中唯一未拥有毕业证的先河者。

小草是他在魅力江湖中的忠实跟班,那些年的他们:

曾经多少次一起度过魅力生涯的春夏秋冬,

曾经多少次一起观看周星驰的无厘头作品,

曾经多少次一起哼着香港乐坛的经典歌曲,

曾经多少次一起探讨人生的不堪经历

曾经多少次一起走过不悔的青春岁月!

时光飞逝,岁月蹉跎。魅力江湖中的第一人终究归于人生江湖。

不过如今的蜕变,小草在他身上领略更多的是责任、勤奋和坚持不懈!

好了!各位看官想知道下一章出场的魅力江湖达人吗?

敬请期待第七章《谁是榜眼,谁是探花?》

爱在江湖


那一日,她一身男装在客栈中吃饭,领桌坐着三个男子小二,白饭再来一碗

那小兄弟看起来挺小的,饭量怎么比你还大领桌的一个男子说,她的桌上已经放着两个大碗。

她没理他们,继续吃她的,她饭量大,她可是饿了两餐了,能不吃多么?

过了一会,小二,再来一碗

她是饿死鬼投胎么领桌又一个男子说道。

啪,她拍下筷子,嘴巴真不干净,不知道是谁家的,怎么就教出这德行

小兄弟,我们说的可不是你

她对他们一笑我有在说你们么

小二,房间好了么

客官,好了,您随小的来她拿起包袱,跟着小二上了二楼。

刚上二楼,二楼处一个房门打开,走出一名男子,与男子擦肩而过的那一刻,她看见了他腰间的东西,那东西是

马上转身,在他下楼前叫住他等等

小兄弟,你在叫我他左右看一下,确定这里就他一个人。

嗯她了过去,就是你

有什么事她到他身边,认真的看看他腰间的东西问你是佣兵团的

没错

我有一笔生意,你接不接

什么生意他打量着她。

保护我到她顿了一下,她要去哪里?她该去哪里?

小兄弟?他唤了她一声啊!保护我到对了,这里离阳城多远阳城,那是她母亲曾经住过的地方,她想去看看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若无意外,不敢夜路,半个月就能到

好她欲转身离开,忽然想到用先给钱吗她不懂。

先付一半定金

哦好,多少?她去掏包袱,找银子。五十两!

什么!她叫了一声,他突然看向她,打量着她。她发现自己刚刚失态了,摸摸脖子哦,好吧!掏出五十两给,明天出发

可以他接过钱,看着她进了房门,呵轻笑下楼了。

第二天看着客栈外的五匹马,四个人,她指了指他,再指了指昨天吃饭时讨论她的三个男子你们是一伙的

他疑惑的看她,他们本来就是一伙的我们是一个团的,怎么,你们认识?

不认识!她走向其中一匹没人坐的马,马太高,人太小,上不去!试了几次,都失败告终。连上个马都这么费劲,他会骑吗其中一位看着好几次都没能成功上马的她。

他轻咳一声,另外三个立马闭嘴,好歹现在她是他们的雇主。

他轻拉马绳到她身边。用帮忙么?

我上又落下,麻烦帮我一下

他抓住她的手臂然后一提,她整个人像小猫一样,轻易的就被他拎上马背。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我叫纳兰璃月她口快的答了,才意识到她现在是女扮男装。

璃月,一个大老爷们,名字这么娘,不仅长得像女人,连名字也像女人其中一个听到她的名字,小声的对他身边的弟弟说。哥,你小声点

我说的是

明奚,明阳他看了一眼她,确定她没有听到兄弟两的对话,才说东西备齐了么

那出发吧一路上,璃月无聊的骑在马背上,左边是树,右边也是树,这路也不太平。

诶!这是什么地方怎么感觉冷飕飕的。等了一会,没人回答她,喂!依旧没有人回答她。

轻拉马绳到他身边喂,我问你呢!这是什么地方?走了都快半个时辰了,连只生物都没看见。

我有名字,不叫喂

那你叫什么名字他好像没说过他叫什么名字。

墨痕

墨痕!诶,墨痕,这是什么地方,走了这么久,怎么不见有人经过

纳兰小弟,这条是山路,一般没什么人会经过他们中另一个人回答。

璃月看向他,问你叫什么名字?她可不想被再一个人说我有名字,不叫喂。

我叫慕辰

为什么不走大路,走山路,遇到山贼怎么办璃月担心的问,偏僻山路一般会有山贼的。

这个你放心,既然你雇了我们保护你,我们会将你毫发无损的送到阳城墨痕回答。

突然,墨痕拉住马绳,看向旁边,明奚说墨痕,有动静

不会是真的有山贼吧完了,担心什么来什么!

“快走!”墨痕刚说完,明奚一人在前,一人断后,慕辰则在璃月的另一侧。

前后左右都有人,她应该够安全的。

一边赶,一边问“墨痕,那是山贼吗?”

“不是山贼”

“纳兰小弟,是山贼就不用跑了!”慕辰接下墨痕的话。

“不是山贼,那是什么?”

“嗖嗖”几声,箭飞射过来,拔剑抵掉,还有回答璃月的话“他们是刺杀团的!”

“刺杀团!我没招惹什么他们呀!”刺杀团,她听都没听过。

“恩”

“恩,是什么意思”

“小心,啊”墨痕一把把她按趴在马背上,一支箭从她头顶飞过。

妈呀!她脑袋差点被射穿。

“我很少骑马的……啊!”马一晃,璃月也跟着往一边掉,幸好她死死的抱着马脖子。

她很少骑马,马技很差呀!

箭不断射来,骑技不好,没有武功,不会躲的她又中招,一箭射穿马屁,马惨鸣一声倒下,璃月也惨叫一声,这是要给马垫背了么!

墨痕一把被璃月捞过来,放到自己的马上。

以为会就这么死了的璃月,这次稳稳的坐在墨痕前面,惊魂未定的她一边大口呼吸着,一边破口大骂“我是花钱保命保安全的,不是花钱卖命的”

“别说话”墨痕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不说话,不说话我会……啊!”墨痕弯身,璃月再一次被压趴在马背上。

一句话没说完,还啃了一口马毛。

碰碰几声,旁边的树裂开了,璃月傻眼了,这箭法也太狠了吧!

不知逃了多久,终于把那批射箭的摆脱了。

小溪旁,五人都坐在石头上休息,五人中就属璃月最狼狈,头发有点乱乱的,脸也满是汗水,手背被树枝划破了皮留了一点血,至于衣服,还是完整的,不像他们有被割破。

“给”墨痕递给她个小瓷瓶,璃月瞄了一眼‘金疮药’,再看看自己的手“不用了”

“一个女孩子家,会留疤的”

璃月腾的跳起来,退开一步“你、你知道我是女的”

墨痕看向她的脖子,然后往下看,璃月顺着他的目光低头,双手护住胸前“流氓”她这男装比较宽松,应该看不出来才对呀!

“你的脖子带的吊坠,还有你的声音”墨痕没想到他只看了她脖子的吊坠,她反应那么大,还骂他流氓。

“我的声音怎么啦?”她的所以很奇怪吗?

“你的声音很细”明阳说到。

“难道只有大嗓子才是男人吗?男人也有细的嗓音”

“你刚刚不是已经承认你是女的了吗?”明奚走了过来,认真的看了她,“我还觉得奇怪,怎么有男人长得这么娘们,原来不是像,本来就是个姑娘”

“喂,我花钱是让你们保护我的,不是让你们讨论我是男的还是女的,还有,我从没说过我是男人,是你们一直小兄弟小兄弟叫”

“行了,上好药,就离开这里”墨痕阻止他们再讨论下去。

离开这里,那么问题来了!

五人四匹马,要怎么分配?

明奚拉过他的马说,“墨痕,璃月姑娘马技不太好,也少了一匹,你们两个就共骑一匹”

“男女授受不亲,你没听过吗?”不知道她是女的还好,现在被知道了,多少有点别扭。

“璃月姑娘,你这装扮,不仔细看,看不出是女人”就比如他们,一开始也没发现她是女的。

“我记得过了这河道,前面是一个小镇,到时候再买一匹马,墨痕你看如何?”慕辰说。

“也好”

他好,关键是她,她不好好吗?

“璃月,委屈你还要和我同骑一匹马了”墨痕上了马背,伸出手,璃月看看他,再看看另外三人,没有别的选择了?

好吧!再一会,就再同骑一会。

小镇上,墨痕突然对坐在后面的璃月说“璃月,你等会去买套衣服换上”

“换衣服?为什么?”璃月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她衣服还好好的,不脏没破,为什么要换。

“总之你等下去买套姑娘家的衣服换上”

“我觉得我这衣服蛮好的,活动挺方便的,女裙穿起来不舒服,尤其是在跑路的时候很麻烦”她觉得裙子在这逃路的情况下最好别穿,挺累的。

“你看看街上人的情况”最终,墨痕还是说出口了。

璃月很听话的看看四周,只要他们经过,就会有人停下手中的活看他们,或者回头看他们。

“他们怎么啦!为什么这么看我们?”璃月疑惑的挠挠头,他们是没见过外来人么?

“璃月姑娘,你现在的装扮是男人,墨痕和你两个大老爷们同骑一匹马,人们难免会多想”明奚好意的提醒。

“哦!他们认为我和墨痕是断……”璃月突然捂住嘴,干笑两声“我等下就去买”

一路上,他们的回头率相当高,有一群小孩跑了过来,嘻嘻哈哈的说,“你看你看,那里有两个大哥哥骑一匹马”

“他们为什么要坐一起呀!”

“是不是这样比较好玩”

“啊!那我也要玩”

墨痕黑下脸,璃月低下头,明奚咧嘴笑,明阳一副不是一伙的骑偏离,慕辰则摇摇头。

同意和墨痕同骑一匹马,也许是失误的方法。

看着挂着‘女人坊’的店,进进出出的不是小姐就是夫人,墨痕璃月下马,往店内走,还没进去就被拦下,明奚对明阳‘和慕辰说“你们猜猜,墨痕和璃月姑娘进得去么?”

“不会他们是男人不让进吧!”明阳不确定的说。

结果,没他想的那样,墨痕和璃月还是进去了,过来一会,换好衣服的璃月走了出来,“怎么样?还行吧!”

墨痕认真的看着,长发只挽了个简单的发式,头上只有一条紫色发带,其他的发饰都没有,高领束腰,束手,裙长在到脚跟上一点点,这一身衣服,虽然不是很大家闺秀,可起码是女装,不会再被误认为是男人。

“恩,可以”不男人,行动也方便不累赘。

换了女装一路上就没有人停下手中活看他们,也没有了回头率。

“小姐,小姐”有几个人在后面追上来,璃月回头一看“不是吧!这么快就追来了”拍拍墨痕的肩膀“墨痕,快点,他们追来了,快跑”

墨痕回头一看,几个家丁装扮的男子,也没问就加快了速度。

“小姐,老爷让你回去”后面的男子一边

“傻子才回去,快点”一边回头,一边让墨痕骑快点。

“璃月姑娘,你是离家出走?”明奚问,一开始应该就能猜到,身带的银子不少,又是女扮男装,离家出走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本姑娘是逃,不是离家出走”看着后面的家丁离他们越来越远,璃月稍微松了一口气“换回女装就是错的,如果没换他们肯定认不出我”

“不换,会很多人像看动物一样看着你们”

“看就看,反正他们又不认识我”璃月无所谓,她又不会在这里住下,被当断袖多看几眼也没什么,只有她一走,谁会记得她。

“他们认识我”许久没说话的墨痕开口。

“认识你,怎么啦”

“日后我会娶不到媳妇,你怎么赔?”

“你娶不到媳妇,也不关我的……呵呵,现在不是没被误认为你是断袖。”

在小镇里买了一些干粮,备了些水,就离开了,小镇里什么都有,最重要的马却没有。

璃月坐在墨痕的的马上,“什么时候才有马呀!”

“下一个镇比较大,那里有”慕辰回答。

“下一个,都已经过了两个了,第一个小镇没马,刚刚经过的小镇,马买完了,下一个会出现什么情况呀!”璃月已经不期待会有马了,上一个小镇原本是有马的,可偏偏有一批人在他们前面买了,十几匹就被一个人买了,而墨痕说这也许是有人故意的。

夜里,露宿小树林,起火靠在野鸡兔肉,明奚一边翻着野鸡,一边问“璃月姑娘,你父亲都派人追了你两个镇了,你真不回去”璃月闻着兔肉散发香喷喷的美味“不回去”回回去她就不用跑了。

“你是犯错,回去怕被罚?”明阳猜测,一般离家出走的小孩就是犯错怕被罚。

“我没犯错,是他根本没把我当女儿。”

“怎么说?”慕辰也疑惑,哪有父母不把女儿当女儿的。

“烤好了吗?”璃月一直注视着墨痕的动作,看着墨痕从火架取过来的烤兔肉便迫不及待的问。

“呵”墨痕轻笑,明奚三人黑线,感情她从一开始就在等烤肉。

“你笑什么?”璃月看着心情好像很不错墨痕。

“没什么”撕下一只兔腿,用荷叶包着一边然后递给璃月“你的兔肉”

“谢谢”拿过来闻了一下“真香,墨痕你烤得真好”

“璃月姑娘,你还没说,你为什么离家出走呢!”明奚问。

“恩?哦!”璃月坐好“以前我爹对我是很好的,自从爹娶了二娘,后来二娘生了儿子还有妹妹,爹就越来越不关心我和我娘,这原本也没什么,不关心就不关心,我有我娘就好了,可是娘两年前病重去世了,爹就越来越不待见我了,两个月前他好像得罪了一个大人物,那个人要我爹送一个女儿给他做小妾,我爹就要我去,所以我就跑了,虽然被抓回去过

两回”璃月一边啃着兔腿一边讲述着。

“那你这次是怎么逃出来的”慕辰问,逃出来被抓回去,会被锁起来吧!

璃月挠挠脖子,“我是拆了屋顶,然后逃出来的,爹把门和窗都锁了,我只能拆屋顶了”

“你爹他们没发觉?”拆屋顶,这动静应该不小吧!

璃月松松肩膀,“他们应该都睡了”

半夜,璃月还是睡不着,看看四周,好黑!

挪啊挪啊像墨痕那边挪去,墨痕向火堆里加木材,看见璃月便问“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

璃月抱着手臂“我、我睡不着”

墨痕拍了拍身边的位子“坐吧”

璃月咧嘴一笑,在墨痕身边坐下,两人无话,都时不时的加根拆。

其他三人也已经睡了,“你到阳城投靠谁”

“啊?”璃月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们知道她是逃出家的。

“外公在阳城,我想去那里看看”

“恩”

“你呢?为什么当佣兵”

“我们几个从小就在佣兵团里长大的,一开始是为了钱”

“那么现在呢?还是为了钱?”

“现在!是因为钱也是因为喜欢”

两人聊着聊着,璃月就靠在墨痕肩膀睡着了,墨痕转头看她,轻笑摇头,她是睡不着,还是四周太黑害怕。

解下身上的披风给她盖上,继续往火堆里添加木材。

几天后,“墨痕,你不是说半个月就能到阳城么,这都已经二十天了,怎么还没到?”璃月怀疑,她是不是被骗了,原本的十五天延迟到二十天还没到,这条路是不是去阳城的,她是不是被拐卖了。

“过了这座山,前面就是阳城了”璃月望向前方,好像还很远。

还有“前面该不会又有刺杀团的埋伏吧!”

“你这几次倒是挺镇定的”明奚说道,前几次璃月会惨叫尖叫,这几次不仅不会惨叫,还会躲,有时还会对抗几下。

“遇多了,总要习惯”

马嘶鸣,原地踏蹄就是不再走一步,“这次是什么埋伏”箭,弩,网,该是别的。“弃马”墨痕跳下马,也将璃月拉下马。

五人向树林中跑去,璃月被拉着跑,脚步虽然没有墨痕稳,可这些天不是骑马跑,就是就像现在这样跑,她的速度已经可以跟上墨痕的步伐了。

“啊!”璃月惨叫一声,整个人向前扑过去,还好她是被墨痕拉着的,在扑向地面时被墨痕拉起并扶住了“你怎么样?”

璃月脸色有点惨白咬住下唇,“我、我好像崴到脚”

“我看看”墨痕蹲下去,刚碰到她的脚,璃月就惨叫“啊!别、别碰,好痛”她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墨痕,他们追来了”明阳提醒到。

一个拦腰,墨痕将璃月抱起,那些人追来了,他们必须躲开。

“墨痕,你……”墨痕走得很快,璃月不得不抱住他的脖子。

“璃月姑娘,顾不了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你们都同骑一匹马那么久了”还很多次靠在墨痕身边睡着了,明奚还想说,不亲也亲了。

躲在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墨痕将璃月放下,可璃月双手并没有分开墨痕,依旧抱着他的脖子。

外面一阵马蹄声传来,他们都屏住呼吸,墨痕也伸出一只手捂住璃月的口鼻,以减轻她发出的呼吸声。

黑衣人骑着马从前面过去,往另一个而去,过了许久,他们才放松下来。

幸好留了个心眼,把身上的一样东西绑在鹿上,引开了这群刺杀团。

明阳转头,傻眼了,男女授受不亲呢?他们两哪是男女授受不亲,简直是亲的不能再亲了。

璃月双手抱着墨痕的脖子,而墨痕一只手抱着璃月的腰,另一只手捂住她的嘴,还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他们两人贴得这么进,简直就是零距离。

明阳扯了扯明奚和慕辰,让他们两人看他们的情况,谁知他们两人给他一个,你现在才知道的的表情。

原来他们都知道了,原来他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他们知道了怎么也没告诉他一声。

三人转身看向前方,然后嗯哼的轻咳一声,提醒他们这里还有人。

墨痕发现自己失态,手一收“啊!”失去助力的璃月啊的一声往下倒。

重新伸手将她扶住。

“你怎么突然放手,我的脚现在可不敢站”

“对不起”

“现在怎么办?我的脚扭到了,又有刺杀团在追杀,离阳城还有一段路,马没了,怎么去”璃月苦下脸,她怎么就怎么倒霉,父亲不待见她,要把她送人,好不容易逃出来还找了墨痕保护她,可是按现在的情况不是被保护了,好像是被连累了。

出发的第一天,被箭射,在马背上颠簸得五脏六腑差点颠出来,手还被划破。

第二次被网套住了,第三次被扔河里差点淹死,这一次直接扭到脚,连路都走不了了。

“我看看”扶她坐下,抬起她的脚,璃月别开头,咬着唇。

“怎么样?我的脚还能治么?”

“脱臼了,我现在给你接回去,你忍着点”

“你轻点”,璃月还是不敢看墨痕怎么接回去。

墨痕手按住她给她接回去,动作熟练利落,只听璃月惨叫一声“啊!”。

“好了”

接回去了,可是为什么还是那么痛!!

到达阳城后,再三打听下,还是打听不到外公的住处。

“这位老伯,你知不知道季宇航的家在哪里?”璃月在墨痕的背上拉住一个挑菜的老伯。

“你说的可是季夫子加”老伯问。

璃月连连点头,“对对,听娘说过外公是当过夫子,老伯那你知道他家在哪里吗?能不能带我去”

“季夫子以前是住我家旁边的,不过季夫子一年前就去世了,他儿子也在半年前搬走了”老伯说完,就挑着他的菜走了。

璃月静静的没有了反应,她要找的外公去世了,那她现在该去哪里?

家是回不去的,舅舅没见过,就算找到了也白搭。

“璃月,你没事吧!”墨痕转头可她,无悲也没有多大的失落。

“没事!”璃月摇摇头。外公虽然见过一面,但是那时她才十岁,相隔八年,她都忘记外公的长什么样了,依稀记得外公留着胡子,手拿着本书和一把尺。

其他的都是陌生的,所以听到外公去世,她并没有多大的伤心。

“你现在接下来要去哪里?是回家还是找你舅舅?”

“不回家,舅舅,我根本不知道舅舅长什么样,他应该也没见过我,就算找到了,又能怎样?”就是是亲戚,住几天是没问题,如果住久是不行的,谁会养一个吃白食的。

“那你想去哪里?有地方去么?”墨痕边走边问。

“我想,我现

在想去吃饭!”璃月前面的一家饭馆,早已被饭馆散发出来的美味吸引了。

“是啊!都找了半天了,肚子都饿,先去吃饭,这问题再慢慢聊”

明奚说道,明阳和慕辰也点头同意。

饭馆内,他们在角落的一张桌子坐下,小二立马过来招呼,点了些菜后就开始讨论刚刚那个话题了“璃月姑娘,你若是想回去,我们还是能送你回去的,对吧!”明奚胳膊肘撞了一下明阳,明阳符合道“对呀!我们还是会保护你到家的,墨痕你说是不是”

“恩”

“不用了”璃月拒绝,摸了摸她的腰包,另一半佣金还没给呢,花了五十两银子,结果什么也没捞到,还附带了一身伤。

墨痕盛了碗汤给璃月,璃月接过就喝。

一个女人的声音突然响起“夫人,你夫君对你真体贴”

璃月一口汤没咽下就被呛到噗的喷了出来,明奚明阳左右一躲,成功躲开。

“咳咳咳”璃月直咳嗽,拍着胸口缓和。

墨痕也做到她身边给她拍背。

好一会才顺气“你,你误会了,我们、我们并不是……”

“你们还没成亲?”

“啊!”璃月惊呆了,这人是谁呀!

“你们是不是结义兄妹?”

“恩?”这是什么,她是从哪里看出他们是结义兄妹?

“是不是你们父母不同意你们在一起,然后你们就私奔了!”

“啊!!”璃月分分钟被惊到,她说的是什么跟什么?

什么夫妻!什么结义兄妹!什么私奔!她说的是什么跟什么?

“就算父母不同意,这只要成了亲,拜了堂,入了洞房,父母不同意也只能同意了”

“啊!!!”璃月完全被吓到了。

另外的几人也是惊呆状态。

“大娘,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你们认识这位大娘么?”

四人全都摇头。

“大娘我是这家店的老板娘,我也不认识你们”

不认识他们,怎么一过来就说出这么惊人的话!

“老板娘,你怎么这么说呀!”他们吃个饭,老板娘就来说他们是夫妻,不怕把客人吓跑么?

“一看就看出来了,他对你多体贴啊!从刚刚他背你进来,小心翼翼扶你坐下,给你加菜盛汤,到现在给你拍背顺气”

看着老板娘离开,璃月小声低估“是这样么”璃月不自在的抓抓脖子,墨痕背她扶她是因为她脚有伤,加菜盛汤是因为汤在他那边,拍背顺气是因为…………

“墨痕,我们现在把东西送回去,这次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刺杀团应该就不会找上我们了”慕辰明阳说着拉起想看好戏的明奚。

“好”

他们的话,璃月好像没有听到,看到他们出去,疑惑他们怎么吃一半就走了。

“他们有事要办”

“哦”璃月别开头不去看他,如果没有老板娘那些乱七八糟惊人的话她还是可以很自然面对他的,可是现在…………

“璃月”墨痕凑近她,“什么、什么事”璃月挪开,可是脚伤着,挪也就挪那么一点点。

“老板娘的提议,我觉得可行”

“什、什么提议?”

“你爹不是要把你送给那个大人物么?”

“恩”

“所以,老板娘的提议我看行得通!”

老板娘刚刚有给什么提议么?

“只要你拜堂成亲入了洞房,你爹就不能把你送人了”

“你难道要我去找个拜堂成亲的人不成”璃月突然转头可他,却呆愣愣的盯着离她不到两公分距离的脸。

墨痕笑着问“你还想去找?”

璃月立马摇头,她总感觉如果她敢点头,接下去就会发生恐怖的事。

“恩,时间不早了,走吧”墨痕付了银子,抱起她就走。

“去哪里?不用等他们三人么?”

“去洞房,要等他们么?”

“你你你……”

“哈哈哈”

梦想在何方


小时候,常和朋友一起玩耍嬉戏。虽然无端浪费了大好的青春年华,但是我们却从来没有后悔过!

曾经有人问:你的梦想是什么?+迷茫总会显现在脸上,不知所言的说:我不知道被人哂笑。而我想说,现在的社会还有几个人能真正的明确自己的目标。少之又少啊!

人没有梦想,只是一个玩物,被世界操纵的存在!没有自己梦想的人是可悲的、可叹的,没有梦想的民族是无法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的。

人有了梦想便最为美丽,成长有了汗水最为

香甜。一个没有梦想的人

是迷茫的。是在生命的自由区来回徘徊,最后,化成枯骨,被原野上无边的疾风吹散化为茫茫宇宙中的灰烬,待他落地这世界便再没有你存在的痕迹。

有梦想的人,前途从不会是平坦的,向前奔跑的过程中会有数不尽的困难障碍,像难以生还的沼泽、人迹罕至的沙漠、难以攀登

的高山、弑人的河水,等等死死地阻挡在他们的面前,他们别无选择,只能怀着必胜的勇气和自信。披荆斩棘,即使浑身伤痕累累,濒死垂亡,也要继续前进。因为他们知道,梦想就在前方!

梦想是一盏启明灯照亮前进的方向。梦想是一片落叶,你可以追根朔源、寻找生命

的真谛。人生多曲折,梦想多磨难!不知多少人在前进的途中丢弃了梦想,独自逃离。不知有多少人在前进的途中更换了自己的梦想,背弃了自己最初的梦想。不知有多少人在前进的道路上,被纷扰的环境所迷惑,最后掉进深渊。不知能有多少人一生坚持自己最本真的梦,驾驭梦想驶向成功彼岸。在汗青上书写浓重的一笔。

自古以来:成者王、败者寇。这是铁定的事实。谁也无法更改。而有梦人就是成者!

人生是一艘船,而梦想就是一把桨。没有梦想的人会随波逐流,逐渐消亡。有梦想的人则好一些,梦想虽然不能保证一个人成功,但它却是成功的前提!梦想没有潘多拉的魔力,但是他却有它平凡中的神奇!有梦想的人会随着他的指引,向前,向前,因为他们冥冥中听到、向前会有光明的未来!

梦想很平凡,但又很珍贵。有多少人敢说自己有一个能坚持下去的梦想?一些人被生活磨没了棱角,开始退缩、圆滑、世故。我们不应该这样!我们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梦想应该属于我们这全新的一代!

读史书、读经典。一些人物典范从不缺少。范仲淹少有大志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项羽彼可取而代之多么有远见!他们有梦想即使失败也无悔!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是的,我们要做鸿鹄,而不是固步自封的燕雀!将自己禁锢在狭小的空间里,最后成为井底之蛙鸿鹄之志是什么?每个人有每一个人的定义。医生、老师、作家等等。古人尚有大志,我们这些超越古人千年的后人不应该有梦想吗?

清醒吧!人们!清醒吧!民族!我们不是满清,我们不能失去梦想,失去我们的信仰。我们已有百年被人欺灭的过去!难道我们要让历史重来吗?不!不可以!我们有梦想,有大国的梦想!有祖国一统的梦想,有屹立在东方的梦想!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明是我们的骄傲,但哪毕竟是先人创造的。不是我们!我们应该为后人留下一些值得骄傲的东西。来证明我们不是平庸无能的一代!

少年应有梦,未来宁无悔!我们是祖国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代表着中华民族的形象。梁启超先生曾说: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我们是希望,是未来,是先烈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土地上成长起来的新一代!我们难道不应该有梦想吗?温总理说过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国家对我们寄予了如此大的希望难道我们不应该回报吗?百万里神州大地,自古英雄辈出,本是英才辈出的民族难道要就此沉沦吗?不!不会!我们应该奋起拼搏,我们现在做不到卫戍边疆、保卫祖国。做不到投身军旅。但是我们可以用另一些行动表述我们对祖国无限的热爱、表现我们富有激情活力。我们是去全新的一代,是希望!不会虚度光阴!

有些人认为青少年应是温室里的花朵,得到父母的无限溺爱,在父母的呵护中成长。而我想说不经受一点磨难的是废材,不是栋梁!

少年!请记住,英雄之所以是英雄,不仅依靠天时地利,还要经得住痛苦的洗礼。英雄的事迹任何人都无法抹去,人不能、历史也不能!英雄的成功没有巧合,而是他们经历了常人没有的磨难。如孟子说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也,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一个人不仅要有才,还要有德。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才能走在世界前面。少年!如果你想成功,请先树起一个梦想。无论梦想大或小,要坚持走下去。人生中难免风风雨雨,不要害怕。如果跌到了,就要在原地爬起来,我们无惧风雨。即使天崩地裂,梦想永远会陪在你身边。我们是希望!我们要坚强,前进途中的风风雨雨,我们一起闯!

我们要有梦想!

梦想在何方?梦想在我们心中某个角落中静静沉眠。等待有一天我们将它唤醒!梦想在何方?梦想在每个人心中所指的方向。少年!请大胆去追寻梦想吧!不要畏惧伤痛,那只是暂时的,当你追到它,你会发现梦想是如此的震撼人心!

仅送给无梦的少年

我只想在有限的时间,证明我曾经爱过一个人


有一个年轻人喜欢上了在便利商店打工的女孩,他每天都会到女孩工作的店里面买一包香烟,渐渐的两人开始互相熟悉,当女孩工作感到无聊乏味的时候,年轻人就会出现,他会陪女孩说说话,或是逗女孩开心,女孩也知道年轻人似乎喜欢上自己了,可是自己已经有很要好的男友。

有商店夹公仔机...女孩很喜欢里面的娃娃,年轻人知道以后,当天他终於对她表白,希望女孩能接受他,不知如何是好的女孩,只能残忍的告诉年轻人,她和他是不可能的,因为她已经有深爱的男友了,年轻人听了之后默然的点点头,他不死心的问女孩,自己真的没有机会了吗?

善良的女孩不忍心,於是她手指著娃娃机里面的绒毛娃娃说,除非你夹满100个娃娃,而且一天只能夹一个。原来女孩希望用时间来冲淡年轻人对自己的感情,她心想,一天夹1个娃娃,最快也要三个多月之后才有100个,而且年轻人应该不会真的有耐心夹满100个娃娃吧。

这三个月的时间,她会尽量与男孩保持距离,年轻人还是每天到商店来,可是女孩开始变得冷淡,他总是试著聊一些女孩有兴趣的话题,不过女孩依然爱理不理。

因为她知道唯有这样做,才不会让年轻人越陷越深。年轻人或许是感觉到女孩的用意,於是他每天夹娃娃,有时运气好夹一两次就中了,有时运气差,零用钱花光了也夹不到,只好跟朋友借钱继续夹,一直到夹中为止,无论花多少钱花多少时间,他每天一定会夹一个娃娃,只是他无法与女孩分享夹到娃娃的喜悦,因为他知道女孩有意要避开他,为了怕引响到女孩的情绪,他只能在橱窗外头微笑的对女孩点点头。

好几次,看到年轻人因为夹到娃娃兴高采烈的样子,女孩都想要冲出去对他说,我是骗你的,你不要再夹了,就算你真的夹到100个娃娃,我跟你也是不可能的!但是一想到年轻人希望破灭的样子,女孩就於心不忍,她只能不断犹豫。就这样1天、2天、3天..年轻人的娃娃数量不断的累积,而女孩刻意与年轻人保持距离的结果,则是让自己在工作的时后更显孤单。

不知道是哪一天,女孩子因为在外地工作的男友无法回来陪她过18岁的生日,与男友吵了一架,而那天年轻人仍一如往常的来到便利商店,不同的是那天年轻人竟走进了店里,他对女孩说,可不可以破例让他在今天夹两个娃娃回去,可是因为和男友吵架而心情不佳的女孩,很生气的当场拒绝了他。

就这样,年轻人走到娃娃机旁,默默的夹了一个娃娃回去,在年轻人离开的时后,他对橱窗里的女孩看了一眼。隔天以后,年轻人再也没来夹娃娃了。刚开始女孩虽然觉得奇怪,但是仍然庆幸自己终於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可是渐渐的,她突然觉得不习惯,因为那个每天都会为了她来夹娃娃的熟悉背影,好像空气一样就消失不见了,这时女孩才发现到,原来她心中的失落感远远超过年轻人所带给她的负担。

只是一切都...女孩开始想念以前年轻人来店里陪她聊天的点点滴滴。哪怕他只是站在橱窗外头沉默不语的夹娃娃,似乎都会带给她莫名的安全感。所以女孩每天上班时,总是不断的抬头张望,那个熟悉的身影来了吗?

可惜的是,年轻人始终没出现,只剩下那台没人使用的娃娃机。有一天,女孩下班后,在店门口遇到了以前常和年轻人一起来的朋友,她焦急的问他年轻人的下落,可是年轻人的朋友则是一脸黯然,他带女孩来到年轻人的家,当他开启年轻人的房间的门时,映入女孩眼帘的是,一群娃娃机里面的绒毛娃娃,以及躺在床上动也不动的年轻人。

原来年轻人的脊椎有病,必须要开刀才能保住生命,可是开刀有一半的机率会失败而导致全身瘫痪,年轻人在开刀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女孩和男友大吵一架的那天,希望女孩给他机会夹2个娃娃,因为他已经累积有98个了,然而却遭到女孩的回绝,隔天之后年轻人手术不幸失败变成植物人,年轻人的母亲拿了一封信给女孩,那是年轻人在手术之前写好的:

其实我早就知道,就算夹到了100个娃娃,

你也不可能会喜欢我,我之所以这麼做并不是故意要造成你的困扰,

而是希望在我有限的时间里,

证明我曾经很用心的去爱一个人,

这样就足够了,如果你看到了这封信,

那表示我再也无法为你夹娃娃了,对不起,或许我的努力还不够吧,

没能夹到100个娃娃亲手送给你..

女孩看著床边的99个绒毛娃娃,那是99颗无法承受的真心,

眼眶里的泪水早已决堤而出...

隔天女孩来到年轻人的家,

她将第100个绒毛娃娃放到年轻人的手中,

这时已经变成植物人的他,

眼睛流下了泪水...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42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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