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癞蛤蟆与白天鹅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癞蛤蟆与白天鹅,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是《今日传闻》杂记的记者,最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传闻闹得沸沸扬扬,今天主编叫我特地去给它作一个专访。

记者:癞先生,听说你最近准备出一本书叫《我能带给白天鹅的幸福》,请问这本书什么时候可以面世呢?

癞先生:我很惊讶你居然能听到还在我心里的想法,不过我的确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不过并不是要出书,因为真正要带给一个人幸福,仅仅动动笔杆子说说是不行的。

记者:你是说你真的很喜欢白天鹅吗?那么你认为要怎么做才能给一个人带来幸福呢?

癞先生:是的!我丝毫不会掩饰对她的喜欢!因为说这样的谎言会让自己痛不欲生。她是如此的美丽,温柔,善良,体贴。为什么不喜欢呢?可是对于后面一个问题,我却没有权利回答,因为我至今不但没有做到给一个人带去幸福,更多的却是在享受那种幸福感。

记者:是吗?那么能形容一下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吗?

癞先生:每当她从我的上空经过,看她那洁净的羽毛伴随着曼妙的歌声飘舞,就像品夏日的一杯清茶,晓风拂柔,静谧馨香。

(看癞先生陶醉的眼神,我不忍提醒,不禁从他井口大的上空望去:也许白天鹅经过这里的时间也不过一秒吧,这告诉我们什么呢?其实爱上一个人或者被一个人所爱,并不需要太多的修饰,如果来得真切,短暂的一瞬又何尝不能让人刻骨铭心?)

记者: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很坦率的人,你能够毫不掩饰的表达自己的真性情,但是问一个很冒昧的问题,如果白天鹅并不喜欢你的喜欢,你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呢?

癞先生:如果真的是那样,我当然会非常非常的伤心!不过我并不担心这是一个问题,如果你真的喜欢一个人,我想虽然你并不一定能够得到她的喜欢,但至少不会被讨厌吧?

记者:其实我也很同意你的说法。但是现在对你喜欢白天鹅的故事外面有很多的传闻,甚至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说法,那你有没有想过这会给白天鹅的生活带来一些影响,甚至也伤害到你自己呢?

癞先生:我想这会给美丽的白天鹅带来压力,因为不被祝福的感觉总不会很好。不过我相信她的美丽善良能够感化那些愿意为经典作铺垫的人,我也愿意他们都把矛头对向我,这并不会对我造成伤害,因为我并不是在做一件伤天害理的事情,除了她,我会很快忘记他们。不过,当然,如果能被祝福,我想也会很容易被铭记。

记者:为什么说他们是为经典作铺垫的人?你是说你有足够的勇气去爱她吗?

癞先生:在我们的国度,写就了很多不被祝福的经典故事,看来很多人并没有想改变。不过我会努力,让心爱的人能在祝福声中和我走在一起。至于勇气,我倒是从来没有考虑过,因为爱是一个很简单又固执的决定,并不是遇到了困难就能不爱,遇到了挫折就会放弃。你所要想的就是如何改变自己,让自己有带给她幸福的能力。然后奉献你的一切吧!

记者:很高兴今天占用你宝贵的时间,如果用一句话来让你对她表达,你会说什么呢?

癞先生:爱你是一个简单的决定,但让你幸福的心却固执,我现在依然在井底,但我会为明天的天空努力,制造展翅高飞的翅膀,在祝福声中,陪你,遨游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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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流逝,夏沙也步入了高中,进入了人生的另一个阶段,直到有一个人闯进了她的生活。说闯很形象,因为他们确实可以算是不打不相识。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不是那种会让人一见钟情的人,但很奇怪,夏沙觉得,和他在一起,很放心,很安心,没有之前的患得患失,就好像自己真的是一个公主一样,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不用担心,只要好好地坐在那里,享受他给的宠爱就可以了,所以,当夏沙认真回想起来,脑海里全部都是他对自己做的事,他的关心,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场景夏沙都记得清清楚楚。但是,好像自己从未为他做过点什么,怎么会没有呢?夏沙很努力的回忆,但真的还是找不到,其实,想想真是挺惭愧的,连说好去看他踢球这一件小事我都没做好,还迟到了。

其实,他也是和夏沙一起考入重点班的,他们早就见过。不知道是不是同学给他起的外号的原因,夏沙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特别霸道,特别严厉,特别凶,还是班上的体育委员,好几次她想偷懒不去跑操,但又不敢去向他请假,所以,实际上,虽然在一起读了几年,但他们之间其实并没有多少交集,充其量就只是认识而已。

一次偶然的事件,具体是什么,夏沙记不清楚了,后来他们开始有了争吵斗嘴,而且吵得很厉害,很激烈,甚至还在晚自习老师不在时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果皮大战,战争很惨烈,满地的果皮纸屑,尸横遍野,还连累殃及我们各自的同桌,最后连我的同桌,好姐妹也加入战局,最后结果打成平局,不分胜负,两败俱伤,谁也没占到便宜。 后来 ,他还给夏沙取了一个绰号猪宝宝家妈,夏沙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这个绰号的时候,简直是肺都要气炸了,他这是在说自己笨得像猪一样吗?夏沙从来不是一个主动攻击去伤害别人的人,但也不会忍辱负重,委曲求全,这不是夏沙的为人处世风格,所以,她决定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一晚上,夏沙又失眠了,绞尽脑汁在想那我给他取什么绰号好呢?一定要越难听越好,这样打击力才强,想了一个晚上,她终于想到了,癞蛤蟆家爹,她好开心啊,第一次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的聪明。一开口,夏沙就知道这一场绰号之战她稳赢不输,事实也确实如此。

几天后,他传了一张纸条,要夏沙下课后到阳台一下。收到纸条后,夏沙慌了,心想:不会是因为这个绰号太难听了,所以他恼羞成怒,要找自己算账吧?那怎么办啊,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不去肯定是不行的。去就去,大不了据理力争,明明是他先取给自己在先,而自己也就是出于正当防卫,不算是很过分吧!最后要是还不行,自己就跑,三十六计跑为上计,硬碰硬最后吃亏的肯定是自己。打定主意后,夏沙就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去兮不复返的心情去赴约了。

在这关键的时候,剧情突然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不是要算账,是要告白。天啊,夏沙直接呆住了,还以为是自己耳朵出现了问题,出现了幻听,当时,自己是怎么回答的,她自己都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他好像还送了一个很可爱的黄色的小熊,这要是在古代社会,应该就算是定情信物了吧。

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后,夏沙再一次认真分析了当前的情况,始终觉得这不符合情理,男生一般不都是喜欢那些文静淑女的女孩吗?那他喜欢自己什么呢?他总不能是因为喜欢跟自己斗嘴吧,难道他是嫌学习生活太枯燥无味了?又或者是,他转变了策略,从军事打击转向了政治诱降?

再三考虑之后,夏沙还是决定静观其变,以不变应万变。说也奇怪,从那天起,他们就真的化干戈为玉帛,友好和平共处了,连夏沙的同桌都觉得奇怪,画风怎么转变得这么快。

爱情是不是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还是自己之前的第一印象是错的?他说话的语气变得温柔了,还特别的细心,用心,做事考虑的非常周到,早上,他会换着花样给自己送早点,饵块,豆浆之类的,本来一开始,夏沙是很纠结到底要不要接受的,但由于学校的馒头实在是太难吃,她也就心安理得的接受了,甚至还会莫名的期待:他明天又会给我送什么呢?现在一回想到这个场景,夏沙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都觉得自己也太没有骨气了,怎么能为五斗米就折腰了呢?

中午,每次夏沙来上课,回到自己座位上,总会发现自己的书桌抽空了会多出有很多水果,有时是苹果,有时是橙子,有是香蕉,有时又会用他的文具袋传来一个棒棒糖,每次看到这些,夏沙都会会心一笑,夏沙觉得知道有一个人在默默的关心着自己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

晚上,下第一段自习后,他常常会主动约夏沙出去走走,还会在她耳边清唱情歌,那是第一次有人专门为她唱歌,所以,夏沙直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楚,记得当时是在学校舞台的前面,唱的周杰伦刚出的新专辑《夜曲》这首歌,后来每一次在大街上听到这首歌,夏沙都会忍不住想到当时的场景,那也是夏沙第一次发现他会唱歌,而且真的唱得很好,她觉得凭他的实力水平,完全可以去参加什么超级男声的选秀比赛,说不定一不小心还能得奖呢。慢慢的,夏沙还发现,他不仅会唱歌,还会写诗。有一次,他还写了一首打油诗,其中印象最深的一句是:牵起你毛茸茸的小手,这是他同桌,也是夏沙的好姐妹偷偷拿给她看的。当时夏沙特别很生气,毛茸茸?自己又不是兔子,也不是他养的宠物,居然还毛茸茸呢?夏沙又仔细看了看自己的手,确实好像毫毛稍微有一点多,那也不至于用毛茸茸来形容啊,简直是太过分了。后来,为这个词语,他一直在找机会解释,再三说那只是他随便写的,不是自己,让自己不要多想,可如果不是自己,那他当时到底是牵起谁毛茸茸的小手,这比前者来说,后果更严重。这不得不让人感慨道,都是写诗惹的祸啊!

渐渐的,他开始主动走进夏沙的世界。体育课上,以前都是男生踢他们的球,女生就围成一圈打排球,各玩各的,互不干扰。后来,他总是会上半节课踢他最爱的足球,然后下半节课又来加入女生打排球,这让夏沙很意外,设身处地的想想,一个大男生跑过来和一群女生一起玩排球确实是需要很大勇气的,换做夏沙自己,她肯定做不到,就算她再怎么喜欢一个男生,也绝对不可能跑去和一群男生踢足球的,所以,夏沙心里挺感动的。其实,她不需要他为她去改变自己,她也希望他能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爱情里有甜蜜,也会有争吵,但他们之间的争吵只有一次,可这一次,夏沙知道,他是真的生气了。那一天,学校有足球比赛,他也会上场,他问她会不会去看,她说尽量吧。因为夏沙每天下午都会回家吃饭,今天好像听妈妈说过要去做客,所以她自己也不确定能不能来得及赶回来看球赛。结果,真迟到了,比赛都快要结束了,夏沙才来到,他走过来,大声的质问她:你怎么现在才来?她一下子好像吓傻了,自从在一起以来,他从来没有这么大声的对自己讲过话,这是第一次。人是不是都是这样,当你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对你的好,所以,他突然大声的吼你,你就会很难接受。本来夏沙还想稍微解释一下的,她又不是故意不来的,而且她也没办法啊,当时也没有手机可以提前说一声,可就凭他刚才那态度,她也不想再解释了,两人就这样不欢而散。

当时,夏沙真的不理解他怎么会发这么大的火,以前自己不在旁边的时候,他自己不也踢得很好吗?最后不也赢了吗?就算自己去看,也只能是在旁边傻站着,什么也不懂啊,自己也帮不了什么忙,他到底在气什么啊?一直到很多年以后,夏沙才明白,因为在乎,所以才会生气,因为在乎,所以想要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给她看,因为在乎,所以才会希望她能在旁边为自己加油,因为在乎,所以才会一次有一次的在人群里寻找她的身影。

时间过得很快,高考离大家越来越近,到处弥漫着紧张的气氛。学校领导,老师,家长都在做高考总动员。夏沙也不得不开始认真的正视高考这个问题,以前她一直觉得这很遥远,于是,她开始思考自己到底喜欢什么专业,自己的未来又应该往哪个方向走,工作就业等等问题。夏沙变得迷茫了,在她心里认定,高考真的真的很重要,好像如果考不上,自己的一生都将会毁了似的,她很害怕,脑海中有一种理智在反复提醒夏沙:她必须要以学习大业为重,不能再沉迷于儿女私情了。每一次面对父母关心的问候,她心里的负罪感就越重,她也怕自己让父母失望。

夏沙陷入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纠结中,她不知道怎么办,所以,她选择了逃跑,开始躲着他,他或许是察觉到了,但每当他找机会想和她谈一谈的时候,她都巧妙的避开了。夏沙也觉得他们应该谈一谈,可她始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说分手,她说不出口,她怎么能伤害一个对自己这么好的人呢?而且,好歹应该给他一个理由吧,可理由是什么呢?如果是他移情别恋,那倒是好办了,可以指着他的鼻子骂,你个大混蛋,我要跟你分手然后潇洒掉头走掉,可事实又不是这样。可如果不分手,这样继续下去,会不会最后两个人都没考上,那又该怎么办呢?他妈妈还是当时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代表,每次开家长会的时候,从他妈妈激情澎湃的讲话中都可以看出,他妈妈对他的期望也不会比我妈妈的少。如果说,这是一场豪赌,夏沙真的不敢赌,或许分开,才是对大家最好的选择。

后来,他受不了了,主动写了一张字条转交给夏沙:我们分手吧。夏沙其实早就有心理准备,一点也不意外,由他主动提出来,夏沙心里还稍微好受一点,似乎这样才能减轻一点内心的负罪感。

当时的夏沙,还在心里安慰自己,她天真的以为,或许,等到高考结束后,他们好好地谈一谈,或许还是可以在一起的,反正他们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

后来,他们各自考到了不同的高校,去到了不同的城市,他们之间已经离得越来越远了,再也没有了任何联系。多年后,再一次相见是在他们初中同学的婚礼上,但他的身边已经多了一个她,好像也快要结婚了,祝他们幸福,这是夏沙唯一能做的事。

有些事,当时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等到想解释的时候,却发现没有机会,等到有机会可以解释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早已经没有解释的必要和意义了。就让这一切成为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吧!

像天鹅那样去爱


我的一位远房的伯父,在湖边看了三十多年的天鹅。他喜欢这些美丽的大鸟,甚至,对它们近乎崇拜。每年冬天来临,天鹅要迁徙的时候,他都会默默地站在湖边为它们送行;第二年春天,它们陆续地飞来,伯父总是要撒许多的食物,庆贺它们完好无损地归来。尤其是两只原本单飞的天鹅,终于并肩飞翔的时候,他常会拉了伯母,一起为它们的结合祝福。

我不解,伯父便细细给我讲起他用了三十年终于发现,在爱情上几乎所有的天鹅都会遵循的一个信念。当两只天鹅开始相爱,它们的眼里,便再没有了任何别的天鹅。它们不会像人类一样,摇摆不定,甚至将不多的爱,同时分给许多人。它们一旦确定要开始一段爱情,便只允许两个人同行。每年的迁徙季节来临的时候,它们的爱情,便也开始一段重要的考验期。它们无法确定,对方是不是一生厮守的爱人,于是它们选择用时间来考验这段爱情。它们放弃日日厮守的温情,只不过是为了更长时间的厮守和相爱。于是它们便跟着各自的队伍,义无反顾地转身飞走。

在这样的分离时,它们要经受寂寞与思念的折磨,还可能面临生死的考验,和其他天鹅发出的爱的信号。但是,所有这一切,都因为远隔天涯的另一半而变得微不足道。人类分离两地,可以借方便的通讯保持密切联系;但它们什么也没有,除了心底埋藏的爱与温柔,忠贞与执着。来年的春天,如果其中一只没有发生意外,它们会继续这段爱情,一起在水草丰美的湖面上翩翩飞舞。

这样的考验,要经过漫长的三年。在这三年里,它们始终只爱着这一只。当三年的考验期结束,如果两只天鹅觉得无法将爱情继续下去,它们便会友好地分手。但是如果它们依然彼此爱恋,其中的一只便会毅然地离开自己跟随了许多年的队伍,转而飞向另一半的行列。自此,一直到彼此死去,再分离,或是背叛。

每一对天鹅,几乎都经过了这样漫长的考验。伯父说,相比常会因琐事而冷漠分手的人类,天鹅在爱情上达到了一种至高的界。这样的忠诚和信念,又岂是自称为最具情感的人类所能相比的?

想起我所认识的许多女孩,在被一份爱情环拥着的时候都不满足。她们总是拿自己的一半,与别人的一半比较,结果,只有失望。她们挑挑拣拣,最后常常发现,最初丢掉的那一个,才是自己的最爱。即便是彼此结合,当初认定要天长地久的那份爱,也常常会因为琐事而分离,最终变得千疮百孔,无法收拾。

我们常抱怨爱情过于脆弱,其实真正脆弱的,其实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心,像易碎的瓷器,稍有磕碰,便会碎裂,而那养在瓷器中的爱情植物,亦会因此枯萎。所以我们要将爱情,养在坚实的大地上。只有土地,最能让那爱情的根须,努力地向下,再向下。任我们相距怎样的遥远,任时间怎样的漫长无依,那爱情的根须,永远都生机勃勃-----能历经时间的,才是最值得我们一生厮守的永恒的爱。

白天不懂夜的黑


编辑荐:我们爱在深夜里闹腾,因为我们害怕黑暗,害怕未知,但又往往正是因为有所畏惧,我们才会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夜,悄悄地降临了,大地披上了黑色的外衣,在黑暗深处,一切都变得神秘莫测,仿佛消失了,又仿佛只是沉睡了。而这座城市却瞬间又被万家灯火唤醒,霓虹闪烁,恍若白昼。原来还真有不夜城。

我喜欢这城市的夜班车,没有拥挤的人群,压迫得连车门都关不上。有的只是,仍在工作岗位的司机,和几个夜归的乘客,车厢里也是相当地安静,一个轻轻的哈欠就能引起所有人的注意。

夜深人静,回归真我,或许,这就是夜存在的意义。

透过车窗,看到半掩着门,准备打烊的小吃店。店内零零散散的有一两个客人,老板不催促静静地坐在一旁,食客也不着急慢慢地吃着碗里的面。他们像是老熟人,他常营业到夜深,他常深夜不归家。不需要任何的约定,到点了他会来,偶尔还一起小酌几杯,互相述说着在这城市里的点点滴滴。

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此刻也不再人满为患,营业员终于可以清闲片刻,清扫一下餐桌上的垃圾,做好货品的登记。越是夜深,越是少有顾客出入。漫漫长夜,有时候盼望着没有客人烦扰,有时候又希望有个客人,可以消遣这长夜的无聊。

那时候的我在想,夜深了,谁还会出门买东西呢?大家都回去好好睡觉,不好吗?为什么要有这种黑白颠倒的工作?不过,当某天,我也成了夜归人的时候,我终于明白,那24小时都亮着灯光的小店,远远看着就觉得满是温暖。

夜的一半是这样的,静静的,有为生活所迫的无奈,有互相陪伴的温暖。夜,也有另外的一半,灯红酒绿,歌舞升平,放纵挥霍。

那个音响刺耳,人群喧嚣,灯火迷离的地方,我不曾踏入半步,但也始终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总想找个机会去探个究竟。

那些酒杯碰撞在一起的场合,是开心多一点,还是应付式的陪笑多一点?那些歇斯底里的呐喊,是真能发泄心中不满,还是只是一种自我慰藉?那些深夜里的狂欢,是为心中的愉悦,还是在逃避现实中的孤独?

是白,是黑,不再有明确的界线,就像我们已辨不清自己是高兴,还是难过了,我们迷失了。

面具戴久了,那就是脸了。当黑夜变得如白昼一样,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我们爱在深夜里闹腾,因为我们害怕黑暗,害怕未知,但又往往正是因为有所畏惧,我们才会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在不断的反省,不断的否定和肯定中,找到真我,活出自我。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240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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