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打电话给我,想晚上来我这里看看孙子孙女,我说去接,因为孩子读书的原因,我和老婆在学校附近买了新房子,父母在市区的老房子住,相隔几公里,不算远。平时父母会经常来看看儿孙,看看儿子儿媳,一家人吃吃团圆饭,却也幸福安康,比什么都好!
接母亲的路上,我发现母亲一边脸肿了,急忙问怎么回事,母亲闪烁其词,不愿意说,我再三追问,原来是牙疼的厉害,而且有一个星期,这一刻,我的心揪着疼原来母亲不愿意说,是怕我担心,原来我所谓的孝顺,却连母亲牙疼这么久都不知道,我深深的自责,潸然泪下。
每天为了生活奔波,上有老下有小,自己也深感责任重于泰山,忙于工作养家,才越来越疏忽对父母老人的关怀。以为忙就是借口,然而真有孝心,就算再忙也能挤出时间关怀父母;以为相隔不远就是照应,然而久不陪伴,离得再近父母也会孤单。我做的远远不够,直到痛了才懂得自责,知道错了才学会悔改,还来得及吗?
从小到大,一幕一幕,母亲疼爱儿子的画面,在我脑海慢慢播放,缓缓放大,好吃的好穿的,母亲总会藏着留着给我和妹妹吃,她不舍得的东西永远留给儿女。直到自己也做了父亲,我还一如既往的享受母亲无私的爱,反观自己,又为父母做了什么?太少太少。以为给父母钱花,就是养老,却不知道,父母从来不舍得多花我的一分钱,钱存在那里转一圈,又回到我的手里,我还有什么好说的?无言以对!
人生百年,犹如白驹过隙,父母恩情,不在于对社会做了多大贡献,而在于对儿女爱的那么无私,那么不求回报!平淡才真,父母不求儿女达官显贵,只求儿孙满堂全家平安,有句话:儿行千里母担忧,常回家看看,最朴实无华的话却道出了人世间最真的情。父母一年老一年,从母亲的皱纹可以看出岁月的无情,岁月对待每个人何尝不是一样?感觉才从过年的气氛缓过来没多久,现在又快到中秋了,一年的时间过得真快。再不行动,留给自己能尽孝膝下的日子就越来越少了。徜若深情被辜负,最不该辜负的女人是母亲!
坦白说,一开始我并没对这本书产生多大的兴趣。
但,是金子总会放光的,即使在金矿里每块金子也总有它独特的价值。以我现在的阅历还不能成伯乐,但当我发现这本书的时候,真的像是看见了一匹千里马。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的员工推荐的架子上看到了这本不算起眼(淡蓝色封面),也不算厚实(区区三百余页而已)的书。因为暑假,没有了繁重的学业压力而悠哉的挑选的时候,刘同二字映入眼帘,书旁没有推荐语,但我却依稀记得之前在微博上偶然间看过他写的语录,这个书名也尤为眼熟。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心怀着反正无聊就买回家打发时间的念头,带着它回了家。
等到回到家仔细端详封面,再无聊翻几页的时候我才发觉,这是一位三十三岁的作者写的自传体散杂文。这使我更不看好它了(事后我才发现自己这个念头有多愚蠢,差点错过了一本令我受益终身的书),原因很简单,其实主要源于我的不自信,我只有十七岁,刚过三十三的一半,在我的想象中,我没有那么多社会经验,因而读不透彻;没有那么多生活阅历,因而读不细致。特别是书的核心孤独,通篇都贯穿的两个字。
书的封面上有一句话给每一个期待未来的你。正因为这句话,正因为我的的确确期待着未来,所以放下了心中的疑虑与不自信,试着看起了这本沉淀了许多哲理的书。
书的风格令我眼前一亮,也十分喜欢。六大章节,每个章节的开篇都会有图片配上文字的形式开辟几个小剧场一样的十分具有画面感的所谓的引子。
说实话,我读的书不算多,大多都是课本,但我又享受看书的感觉。在我的想象中,能在悠闲的午后,阳光明媚,气温不至于太高,在咖啡厅里或者露天阳台上坐在沙发或藤椅上捧着书读,旁边最好有一杯咖啡或果汁这样才配得上看好书的心境。虽然,一次都没有实现过。
言归正传,书中虽是无处不在的道理但却也不觉得矫情。刚开始我以为我会因为毫无共鸣而半途而废,实际上却纯属多虑。刘同,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大家公认的才子,人生赢家,但在我看来是的。他能用简单的语言,风趣的方式来阐述一个个如迷雾般的道理。之前我从未在电视或网络视频中见过这个人(或许无意中瞥到过,但印象不深),但读完这本书后我却感觉自己曾无数次的在远处观望过他的生活,或者离他很近就住在他的隔壁一样。
人们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曾经一度质疑这类的话。因为我并没有像看《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一样认真地看过其他任何一本非小说类型的作品。我不想在此列举书中那些令我惊叹,让我有认同感的句子,因为实在太多了。早就说了这是一块与众不同的金子,闪闪发光,令人羡慕嫉妒之后又恨不起来。
那就在此说说那些触动到我的孤独感。曾经看同学们三五成群,却因为方向不同而独自走放学路;曾经知朋友们钟爱在QQ上聊天,自己却因忘了密码另起炉灶专注起微博;曾经刷朋友圈看到别人与多年不见的同学聚会的照片,自己只能默默翻出同学录看却不会打出上面记的电话号码这些都是近期的,至于那些陈年旧事,不提也罢。不说不要紧,一说还真是觉得孤独这种情绪并不难找,当然了,最好别找。
初中的时候,重点区分过两个英语单词:lonely孤独者,寂寞的;alone单独的,独自的。例句中常说,我虽是独自一个人,但我不寂寞。例句还说,我虽身处闹市,但我很寂寞。
在读这本书以前,我一直知道孤独和寂寞是近义词,但却一直不知道它们的区别,这次在书中,我找到了答案。书上说孤独你有的是热闹的选择,偶尔不选而已,很美很高冷。那种感觉,别人不懂,你也根本不介意别人懂不懂。寂寞你没得选。总是很慌张很饥渴。那种不好的感觉,别人懂。但懂了也不在乎。
是啊!歌曲《叶子》里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曲调缓慢柔和,有种自我治愈的功效。但前段时间疯狂传唱的《寂寞先生》却火在了它的歇斯底里,是一种悲壮。因而在我看来寂寞是一种低级的无病呻吟,虽然你我多多少少都会在心中感觉到寂寞,但当你觉得孤独去找你所能想到的仅有的那么几个挚友聊天的时候,你能感到快乐或暂时忘了孤独感;但当你在网路上发表空虚寂寞冷的话语的时候,只能换来他人的一句穿上衣服滚,于是你除了得到点赞狂魔的赞以外,别的一无所获。
我认为,孤独从某一层面上说,是一个礼物。它能时时警醒我们要脚踏实地地进步,在低谷时帮我们认清真朋友,有时候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所以有时就算你的境地是危险的是无助的也无妨,时间会证明一切。再说了,你又不是太阳,你也和旁人一样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所以不必担心自己太独特而被孤立,总会有人和你想法一样。曾经我也为知音难觅而流泪痛苦过,不过现在想想我要是早点看这本书该多好,脑子里就不会进那么多水也就不会流那么多无谓的眼泪了。
书的最后,留了几页空白给读者,应该是要让读者写下自己的经历,自己的孤独。但我却丝毫没有提笔的欲望,因为我的所谓孤独与大多数人比起来是在太浅显,档次太低,一定遍地都是。而且我也永远不想写,因为我不想提醒自己有顺理成章接受孤独的理由。
书中说,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
孤独其实并不可怕,有些人正是经过了孤独的磨练而变得强大。正所谓王者孤独。
所以,总会有一个人在乎你,懂得你,最终奔向你。你除了等待之外,也可以去寻找那个注定与你为伍的人,然后,奔向他
前些天,课间时间,同桌跟我说了一件事。她说:小珊告诉我,有一种人,很容易忘东忘西,可能表示他小时候很孤独。我便回答她说,我记忆不太好,我小时候也是不是很孤独?他说可能是吧,不排除这个。
也不知是我多情还是对号入座,竟也觉得自己这一路的成长着实有点凄凉。认识我的人,肯定觉得我没烦恼,因为我总是笑得没心没肺的。我是那种见着陌生人会显得很不自在的人,但在熟人面前,我总是扮演着沙雕的角色。我想努力的靠近他们,所以我总是扮演者滑稽的角色,我不希望别人不理我,乃至,没有人陪我出门,我坚决不出门。不敢一个人去食堂,不敢一个人去厕所,不敢一个人去人多的地方,那种感觉很别扭。我逐渐的躲在家里不出门,连亲戚朋友见了面我也不敢打招呼,结果我就成了他们口中没礼貌、没长嘴、甚至是坏孩子。
每一次面对他们,就算父母在身边,我看着同龄人跟他们相处的很融洽的时候,我的眼睛会不自觉的红。其实我觉得自己也是挺矫情的,问候都不敢问,只知道发脾气、哭鼻子。
其实啊,我觉得我自己没事,就是我父母,我让他们蒙羞了,我每次出门都会让他们丢脸,不出门也会被别人议论。可怜了我的父母,被他们冠上一个个带有讽刺性的名号。
我也自己想过很多,想着自己要改变,可是每到关键时刻就会退缩。
我哥跟我说过:你要适应一个人孤独,因为你注定会有一段孤独。可是,我不想,真的不想,那种感觉就跟被全班同学看着回答问题的感觉,那种都是成双结伴一起走的人,唯独自己落了单,很显眼。
我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很紧张,脚不自觉地发抖,双手在快速地绕着,能坐下去的时候,我已经满头大汗,全身都在飚冷汗,久久不能平静。
其实,我也想忘却,但我不喜欢孤独,可能是因为我不喜欢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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