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在下雨,吵的我睡不着,坐着发呆,莫名地就想起了她。也许是不自觉地就记起了她。
我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学生会的一次部门聚会上,聚会的地点在一家自助餐厅,喝高了的男生之间互相称兄道弟,拍着胸脯说以后有事找哥们,我连忙接下那杯酒,然后去洗手间又吐了出来。从洗手间出来遇见她,互相打了招呼,我问她,你单身吗?她没回答我,反问我。我给了她肯定的回答,她对我说那我们可以凑一对。
那天晚上,时间过得很快。
第二天,她来找我,说不好意思,昨晚喝高了,昨晚就当没发生过好吗?
我说好的,强忍着心里莫名的伤感,然后回去把她的联系方式都删掉了。
从此她消失在我的视线里,直到那天。我兼职结束,在公交站等回学校的车,忽然下起了雨,旁边跑过来一个女生躲在我背后,头发已经湿透了,外套上滴滴地往下落水,她一抬头我才认出她,气氛变得有些尴尬,我看着她,她低着头微微地发抖,我脱下棒球服披在她身上,书包里的热咖啡递给她,帮她刷了公交费,送她回寝室,一路上两个人基本没讲话,到了她寝室楼我说了一句,回去吹干头发休息吧!
在那以后我没怎么遇见过她,偶尔在路上遇见也是默不作声的走过。
最后一次见她是在一个突然下着雨的午后,她的衣服已经被淋湿,合身的衬衣紧紧地贴着她白皙的皮肤,黑色的bra很显眼,我没有走上去给她穿上外衣,只是带着帽子默默走过,看着她用纸巾擦拭着额头,踩着黑色的高跟鞋,迈着踉跄的步子,跑到了对面的站台。
站台对面一个穿着棒球服的男生,朝她挥手,急忙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帮她擦头发,拿出了热饮,把她抱在怀里。
雨越下越大,公交车等了好久还没来,我就自己走了回去,走着走着眼眶有点红,雨落在脸上,视线有些模糊,第一次觉得雨水和泪水味道差不多,咸咸的,涩涩的,还有点酸酸的。
不知道是谁说的,生活就像洋葱,你每剥开一层都会流泪。直接且凌厉。
一直都以为每一部电影都是生活的缩影,我们为之动容,我们百炼成钢。
书桌上是刚刚泡好的柠檬茶,透明的杯子里是柠檬浮在水面宁静安好的样子,水已经变得微黄,底下是沉淀的渣滓,拧开杯盖扑鼻而来的事蜂蜜的醇香和柠檬的清新,迫不及待地喝上一口,其实仍然是柠檬被甜腻的蜂蜜冲散留下的淡淡的酸。柠檬片已经吃水下沉,美丽的外壳和底下的渣滓混为一体,而留给我的是一口一口品下去的酸。
这是潜伏在生活中的冷色调。是千与千寻里那列注定离别的火车,是 适合分手的季节 里那位总是莫明就哭泣的妻子,是洋葱刺眼的辛辣和苦瓜的清苦。
柠檬的算像一个很久没有联系的朋友突然和你联系,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那样的酸,不浓烈却无法忽略,像是你一直的热枕和远比想象中冷漠的多得多的酸,所有的哽咽最后都变成了自我嘲讽。
我知道,这样淡入浅出的酸,将如同阳光下的黑影,我逃他追,我追他逃。
一辈子。
妈妈教会我怎样做最美丽的女人
曾经被美国《人物》周刊评为世界最美的50位名女人之一,我感到很高兴。40多岁仍然能够被大家认为美丽,我最想感谢的就是妈妈,是她教会了我怎样做最美丽的女人。
我出生于香港,上面有一个姐姐。我上小学不久,父母就离婚了。妈妈带着9岁的我离开了香港这个伤心地,远走英国。从此,我和妈妈相依为命。妈妈是很有见地的女人。对我的一生影响非常大。
小时候,我对自己的相貌很不自信。17岁时,我的身高已经1。68米,身材也不错,但我还是觉得自己不漂亮。我常常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挑毛病:颧骨太高,有两颗兔牙,眼睛不够大。所以,我从没有想过自己会进入娱乐圈。中学毕业后,我在伦敦的一家书店做收银员。
18岁那年,我和妈妈回香港旅游,被一名星探发现。那星探邀请我做广告模特,我硬着头皮去试镜,结果反响很不错。
看到我拍的广告,有朋友鼓励我:你形象好,应该去做演员。哪个女孩子不向往做演员呢?我心动了。朋友给我出主意,建议我参加香港小姐选美大赛,说这样能迅速提高知名度,对进军娱乐圈很有好处。
每年参加香港小姐选美大赛的女孩一个比一个漂亮,我能行吗?我又开始没有自信了。我对妈妈说:你觉得我能做演员吗?妈妈看着我问:怎么不能?我回答:我觉得自己没有人家漂亮。妈妈拉着我的手说:女人的美丽比漂亮更重要,美丽不仅在外表,需要的是内在气质和修养。而且,如果你对自己充满自信,就会把这种感觉传递给每个人、感染每个人,大家也就会觉得你是最美丽的。不信,你试试。
于是,我参加了1983年的香港小姐选美大赛。比赛中。面对如云的美女,我始终在心里对自己说:我是最美丽的。怀着这样的心态,我一路过关斩将,夺得了亚军。之后,我的片约不断,先后在《缘分》、《警察故事》、《新龙门客栈》、《阮玲玉》等影视剧中扮演主角。此时,我对自己越来越有自信,也觉得自己很美丽。
后来,随着年龄增长,看到越来越多年轻漂亮的女孩在影视圈崭露头角,我不禁有了危机感,陷入了痛苦之中。尤其糟糕的是,我属于容易发胖的体质,饮食上稍不注意,体重就会猛涨。心情不好时,我便无节制地吃东西,导致原来的衣服穿不下。胖了后,我就吃减肥药,但一停药,体重就马上反弹。我变得有些自卑,不愿参加活动,也不敢接戏。
妈妈见我这个样子,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年龄是女人的天敌,这话一点不错。但是,真正的美女,都是时光雕刻的。随着阅历的增多,你的气质会更加高贵,会更有女人韵味。这是年轻女孩无法比的。
听了妈妈的这番话,我茅塞顿开,开始积极地调整饮食,每天加强锻炼,科学地保养皮肤。渐渐地,我惊喜地看到自已的身材恢复了,皮肤也变得有光泽、有弹性。
2000年,36岁的我接拍电影《花样年华》。在这部影片中,我饰演风情万种的少妇,共换了几十款旗袍。影片放映后,有评论说,我将中国旗袍演绎到了极致,让世界看到了中国最美丽的女人。我开心极了,妈妈也为我高兴。
令我欣慰的是,我的年龄越大。称赞我美丽的人越多。我想,这就是应了妈妈说的那句话:真正的美女,都是时光雕刻的。
叶的离去,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看着满地的落叶,想起了这句话,总觉得对叶子不太公平,为什么要让风和树的行为成为叶子离去的理由。
所以我想试着给出第三种假设,是叶子自己的选择。
叶子经历过春天的温柔生长,也经历了烈日和狂风暴雨,始终被树鞠在怀里。现在,经受了那么多风雨的树似乎抵不住萧瑟秋风的阵阵低语,变得脆弱了,憔悴了。
寄居在树梢上的叶子看到了这一切,它不忍,也不愿,然后毅然决然地选择化作泥土。
这难道不是比乌鸦反哺更加壮烈的赞歌吗?
叶子甘愿变成落叶,可等待它的不是泥土,而是冰冷的水泥地,这是落叶永远无法凿透的坚硬的壳。在水泥地上的落叶失去了对外界环境哪怕一丝一毫的抵抗力,随风飘荡,被车轧过,被人踩过。似乎连那种萧瑟的美都已不复存在。
我想或许生活在野外也是一种幸福。
落叶之后被打扫,运输,然后被焚烧还是被埋葬,我并不清楚。但请至少不要把它与垃圾放在一起,让落叶在他乡有个体面的葬礼。
这个宁静的午后,窗外,阳光与叶子共舞了百年、千年,摇曳过了繁华与忧伤。
题记
用过午饭歇会儿后,天生好静的我便回到房间看会儿书,看累了,也觉得心情不舒畅,就拉开星月神话的银白窗帘,环视着窗外的风景。
映入眼帘的是小区中高大的楼房和花坛中各式各样的植株。高楼外墙是纯白棕黄相间的,且建设别致,便显出一种别墅的华气与优雅之态。花坛中奇形怪状的植株个个挺拔地屹立在中央,尽管被胭脂与香水点缀得容光焕发,但根茎里一定没有什么生命的纯然气息。一些树阴下,还停放着威武的小轿车。这几日天气还不错,不是阴凉舒爽,就是多云少晴,但即使是艳阳高照的日子,天空也是不如乡村的那么幽蓝。
城市的美,仅是寄予豪华的建筑与浓重的人工装饰之中。
忽然发现,天空愈加昏暗,乌云一片片压过来,看似不妙。果然,不一会儿,轰隆一声雷响,接着哗啦哗啦下起了细雨,雨点不时地打在树叶和小草上,可它们似乎是渴望已久,于是尽情地吮吸着甘甜的雨水,真好!下了雨,空气都更舒畅,更清新了。是啊!在灼阳的日子,叶子看起来是那么地苍翠欲滴,完美无瑕,可叶脉里却是隐含着束缚自由的淡淡的忧伤。
不知为什么,突然感觉,在这座城市小区里,即使是雷雨交加的时候,这个午后,也是宁静的。也许是小区原本就是一个安逸的地方,又也许是,我心的静谧。
只不过宁静的气氛有那么点肃静。
明媚的日子,一片片树叶是犹如镶晶嵌银般光灿灿的,在阳光下闪耀着玲珑的光辉,但是,若用心去凝眸,却发现,阳光下的它们是亮得闪光,而雨水下的它们是亮得闪笑,发自内心的笑,每一片微黄的叶脉都活跃得有声有色,这才是它们真正的繁华。
不知不觉明朗拨开了深沉的阴霾,一束久违的耀眼又射入了千家万户的双眸。但我似乎觉得,从刚拉开窗帘到下雨,再到现在日光重现,仿佛过了好漫长的一个世纪。有时,人会有这种恍惚的感觉。
可在秋雨中零落的时候,我想他们的心里也是有一丝悲伤的。灿烂时期如此炫目,衰落之际却无人问津,生的引人注目,亡却悄无声息。
银杏树的叶子黄了,远远望去,碧橙似火。有风吹过,于是叶子开始舞蹈,它们争先恐后地脱离树干的束缚,任由地心引力将他们带到俗世间。可它注定不是沾染俗尘的一员,因为那通体的黄。
人们见了它,心里自然是高兴的。厌倦了绵绵细雨的阴冷天气,这满树的橙黄,无疑是秋日里的绚烂色彩。
阳光明媚的日子,银杏叶的黄与阳光叠在一起,抬头看刺眼的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斑斑驳驳地在地上投映点点光亮,如珠光宝石散落一地。天气一反前几日的阴凉,气温愈加升高,这也召唤出了久居深阁高楼的人们。
午后的阳光最为灿烂,于是午后的草坪便成了休憩的最佳场所。孩童在黄色的叶堆中嬉戏打闹,尽情撒野;靠着树干的年轻人手里捧着书本,与不时飘下几片树叶的文艺气息混为一体;靓丽的女孩子换上了漂亮的衣服,一张张散发着青春气息的照片在这产生;有情调的场景总是约会的地点,树旁两道走过的,多是成双成对的身影。
一阵风过,树叶沙沙作响,无数的黄叶缓缓飘落,人们也随之发出哇的感叹。站在风中转个圈,身旁围绕的落叶像是纷飞的蝴蝶,带些飘飘然的美感。徒步经过,总要掏出手机来拍照,想定格这短暂的美好。地面堆积的落叶也不忍踩踏,一边小心避免着,一边细细寻觅形状美丽的叶子,收藏起来,也算是一份秋日将近的羁绊吧。
秋冬的界限总是模糊的,昨日在头顶上散发温暖的太阳,今日就已不见踪影。天气阴沉沉、灰蒙蒙的,寒冷的风刮过,不一会儿便下起了雨。我独自走出屋子,路上的行人却寥寥无几。那可爱的黄叶还挂在树枝上,可树下的行人已不见踪影。雨渐渐紧密起来,打在雨伞上砰砰响,打在树枝上,树木的枝丫缓缓晃动起来,顽强的黄叶紧紧地吸附在树干上,但有些却伴随着雨水重重地打到了地面。它们是手滑了吧,还是没来得及抱牢,我想。
南方的雨天仿佛没有尽头,气温的降低总是让人措手不及。再次路过这条排列着银杏树的大路,探头仰望往日的灿烂,惊奇它早已不在了。光秃秃的枝丫上挂着几片零散的叶子,也不再是那耀眼的黄,而是泛着乌黑的浅棕色了。地面上的落叶也不在令行人心疼,它们拖着零散的身体,混合着泥水沾在地面上,黄色的面庞,愈发黯淡了。叶子是什么时候落光的呢?我在心里问自己。在一朝一夕间,在无数个充斥着忙碌的晴天傍晚,在这秋冬之交的瑟瑟寒风中,在无尽缠绵的细密秋雨里,曾经美好的,让人不禁捕捉的金黄色的银杏叶,零落成了满地的碎泥。
或许我早该想到的,黄叶的极致灿烂,是物极必衰的征兆吧。它们在生命的尽头,用尽最后的一抹灿烂,把美好瞬间定格在了那短暂的几个日子里。人们赞赏它时,它想扭动着灿烂的身躯落在人们的掌心中,给人们做照片后最耀眼的背景,反正化作春泥更护花,早晚会实现自己的价值。可在秋雨中零落的时候,我想他们的心里也是有一丝悲伤的。灿烂时期如此炫目,衰落之际却无人问津,生的引人注目,亡却悄无声息。这或许是落叶的美德,你们看见的我是快乐的我,悲伤和败落,我一人承受。
我看着光秃秃的枝丫出神,脑海里还是满树的金黄,和耳边风过吹起的沙沙声。短暂的美好,可以捕捉,但却不能定格。我在忙碌的生活中感受到的快乐,由无数个美好堆积而成,一如这善解人意的落叶。
1.
我从来都不曾想过会爱上一个妓女,而且还爱的那么深,而且她还和我哥结婚,而且...
大学毕业后我就去了上海工作,这个城市的一切对我来说是陌生的,甚至,除了我家乡,世界上其他的地域我都很陌生。
大学四年里,我没有谈过对象,别人说我傻,说我是gay,说我太老实,脸皮薄,还有人说我有病。
在开始的时间我听到这些流言会默默地咬着牙,放在兜里的双手渐渐地握成了拳头。
那一刻我是愤怒的。
但后来我习惯了他们的流言蜚语,无所谓。
每次都会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他们不学无术,耗费光阴,挥霍金钱,不思进取,怎么能和自己比。
在最后我突然想明白了:他们是对的,我也是对的。
我和叶语的相遇算得上是很奇葩的了。
我们的相遇是因为一条狗。
那天我下班回家,走在路上感觉后面有人跟着,转过头去,我大惊失色,拔腿就跑。
虽然听长辈们说见了狗不要跑,但我从小就怕狗,忍不住就想跑。
那条狗追了我三公里后才停下来往回跑了。
三公里疾跑下来,自己却累成狗了,我躺在冰凉的地上,大口的喘着粗气,嘴里吧唧着。
那感觉就像是从地府走了一圈一样。
所以,我一个人走路得时候总会时不时往后看一下,生怕又出现一条狗,追着我狂叫。
2.
时间过去了一年,一年里我仍是孑然一身,老家的父母催着给我找对象,我总说工作太忙没时间。
我第二次遇见那条狗是在一家超市,它好像认得我,对着我不停的叫。
也是那一次我和叶语认识的。
她是一个很白净的姑娘,款款而立,像一朵白莲。
不好意思,没吓着你吧。
没,怎么会呢?我故作镇定的说。
她再次道歉后便牵着狗走了。
我们的下一次相遇是在一个月之后。
那晚下了很大的雨,我加班到凌晨才回家,跑到一个公交车站去避雨恰好遇见了她。
她坐在黑暗中,看到我跑过来坐下,说:咦,是你啊,这么巧。
我说:是啊,这么巧,你的狗狗呢?我仍然心有余悸。
她呵呵笑了两声说:死啦!
黑暗中看不清她的表情,也听不出这声音中的情绪,很平淡。
在等雨的过程中我们聊了很多,但都是无关痛痒的话题,之后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在临走之前,我回头看了看她,她仍坐在那里,对着我笑。
我说:你不回家吗?
她说:要不我去你家吧。
那一晚是我最难忘的一晚,浴室的水声和她穿着我的衬衫出浴后的情形时刻盘旋在我的脑海里。
我整晚都没有睡觉,直到天麻麻亮的时候才朦胧的睡了一小会儿。
醒来后没有见到她人,她悄无声息的消失了,穿着我的衬衫消失了。
3.
年底同学聚会,我在聚会上见到了她,李浩介绍说是他的女朋友。
她微笑着看着我,我冷漠的盯着她,我们彼此没有说话。
聚会后她找到我的住所,刘海垂下,微微低着头,浅浅的说:他给我钱让我假扮他女朋友。
我心中释然,李浩那家伙长得还没我帅,人品也不咋地怎么会是他的女朋友呢。
我把她领进屋,给她到了一杯茶,聚会上没少人给她敬酒,好在她酒量还挺好。
喝点,醒醒酒。
嗯。
那晚我们发生了关系。
我叫叶语。
我知道啊。
你会恨我吗?
怎么会呢?干嘛要恨你。
那你会忘记我吗?
你怎么了?
没怎么,睡觉吧。
那晚我没怎么睡好,总感觉她要告诉我什么。
第二天醒来她又消失了,桌上放了一张纸条:
你从来没问我是做什么的,我很想当面告诉你,但我没有勇气,只能在信纸上说了,我是个小姐,和很多男人发生过关系,第一次见你得时候就感觉得到你很单纯阳光,也正是你这种气质吸引着我,我知道我不配你爱我,所以,我们就这样吧,希望不要再见了。
我木讷的放下信纸,一屁股坐在凳子上,脑海中充斥着那句我是个小姐。
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厌恶她,反而很同情她,认为她出来干这个肯定是迫不得已的,于是我开始满城市的寻找她,到各个夜总会,洗浴中心以及其他娱乐场所去打听她的消息。
4.
三年来,我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她的下落,我想过,她可能去了别的城市,也可能早就没有做小姐了,也或许已经嫁人。
这几年父母对我的事情更加着急了,说年底必须回去一趟。
我很理解他们的苦心,打算年底回去,正好我堂哥也在年底的时候结婚,还说让我去给他当伴郎,说伴娘人不错,让我考虑考虑。
其实这几年我早已习惯了一个人过,只是,时常会想起她,想起她那白净的脸,想起那晚和她缠绵的情景。
腊月二十五,是我堂哥的婚礼,我是他的伴郎。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和叶语会在这样的情景下再次相遇,本以为这辈子恐怕再也不会相见,但老天似乎很喜欢拿我开玩笑。
堂哥拉着她来到我面前说:小子,快叫姐。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我忘记了时间,脑海中关于她的所有记忆全部涌现出来,很久很久我才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字:姐,你!好!啊!
我端起酒杯举在空中,说:我对你的情意全部在这杯酒里,这酒,做弟弟的自个儿喝下去,希望姐以后好好服侍我哥。
我特意把服侍两个字咬的很重,我明显看到堂哥跃跃欲试的样子,但却被叶语拦下。
说完我一口喝尽了杯中酒,扬长而去。
5.
婚礼过后,我去了北京,孤独而迷茫的飘荡着,像失去方向感的折翼小鸟,困难的行走着。
突然有一天,堂哥打来电话。
你在哪。
北京啊。
我知道,我也在。
在一家烧烤店里,我和堂哥面对面而坐,桌上摆满了的啤酒,是他叫的。
他沉默的开了两瓶,递给我一瓶,然后就闷头喝了起来,我知道他肯定有事找我,而且这事还和我有关。
果然,喝完两瓶后,他说:你姐她走了。
你们吵架了?
他摇摇头:没有,她死了。
什么?我脑袋像是爆炸了一般,耳边尽是嗡嗡的声音,那一刻,我的心狠狠地疼着,好久才缓过来。
我想问怎么死的,但堂哥却拿出一封信,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我知道堂哥没有看这封信,因为他为人正直,平生最恨弄虚作假的小人。
我伸手接过信,拆开看,果然是她写给我的。
莫名的悲痛从心底蔓延开来,我抬起头,问堂哥:为什么不告诉我?
她不让我说。
我死死的拽着信纸,任由悲伤在心底无声的呐喊着,我以为自己很坚强,到最后却还是不争气的在堂哥的怀里哭了出来,像个丢了心爱玩具的孩童,急切的,悲伤的,迷茫的。
在后来的生活中,我认识了李澜,和他是同事,我将我和叶语的故事告诉了他,他问我信的内容是什么,我跟他讲了,当他问叶语怎么死的时,我说:生病!
叶语的事我可能一生都不会忘记,哪怕将来结婚生子,我的心里也一直都会有她的存在。
文丨酒醒书香
深夜独有的灯海倒映着一片平静湖面,叶冬一个人坐在湖边的长椅上,长椅下歪七扭八摆着的是一打啤酒。今天晚上没有月亮,没有星星,没有风,没由来的一股烦躁。
“哐当。”一个啤酒空罐被她踢倒随即滚落湖中,湖面终于荡起了波纹,五光十色,五味杂陈。
被丢在一旁的手机屏幕亮了几下,叶冬没有去管它,继续开了罐啤酒,仰头猛灌。酒很难喝,真的,每一次喝酒都会让她想起打算忘记的事情,一件件,一幕幕,断断续续伴着眩晕,强行放着心如刀割。
可是她能怎么办啊,除了这样做她难道还有别的选择吗?叶冬轻讽地扯了下嘴角,她不像许铃,身边永远陪着个顾景,可以为自己的遭遇打抱不平。
……
“够了,我忍你很久了,你敢说小铃在迎新会上被泼酒这件事和你没关系?小铃单纯一直把你当做好朋友,你却处处背后设计她……如果你这么做是因为喜欢我的话,那今天我就明确地告诉你,像你这种心肠歹毒的女生,我顾景是绝对不会喜欢的!你再怎么为难小铃都没有用,倘若你继续这样的话,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
“叶冬,你到底要死缠烂打到什么时候……麻烦你不要再假借小铃的名义约我出来了可以吗?我不喜欢你我不喜欢你你要我说几遍?”
……
“小铃感冒进医院了你知道吗?都是因为你大晚上跑来酒吧喝酒,那么大的雨还让小铃到处找你,你到底要折磨小铃成什么样子才会罢休?”
……
“多希望小铃没有你这个朋友!”
……
记忆的漩涡中仿佛生出一只手,将叶冬的神智死拽住越陷越深,无论她再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了。所以,她就只能流泪,到后来,都分不清喝进嘴里的是酒还是泪了。
顾景,你现在知道了吗,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吗?
叶冬苦笑着,不解释,竟是她在他面前仅剩的自尊。
朦胧间,耳畔隐约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只是她已经没能力去分辨那熟悉的声音是谁,只知道现在自己心里莫名觉得安全,昏昏沉沉带着麻木的钝痛睡去了。
路灯下,夏思蜀背着叶冬在回宿舍的路上,现在这个时间打不到车,公交车也下班了。夏思蜀越想越气,就开始了碎碎念模式。
“心情不好就玩失踪,电话也不打算接了是吗?”
“你命好!有我这个国际好死党,撂别人那谁爱管你啊”
“你重死了!不行,你明天一定得请我吃一顿德克士了。不然我们绝交啊!”
说实话,他真的很烦叶冬每次为顾景难受得死去活来的感觉,可能是因为每次她因为顾景喝多了,他就得出来帮她收拾残局吧。
“顾景……我现在就跟你解释……你……”是叶冬的一声梦呓。
闻言那瞬,夏思蜀的心就被攥得好紧,好紧。
“不就一个顾景吗,傻什么……”他低头,眸里闪过一抹失落,嘴上却仍作没心没肺地抱怨着。
路灯昏黄的光线将他们靠得极近的影子拉的颀长,这是在寒冷的夜里唯一温暖的景色。待夏思蜀那万分哀怨的声音渐远了,路灯下的阴影处才走出了一个身影。
顾景神色淡淡,唇边似有自嘲,将方才一直捂着的手机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屏幕只一瞬便亮了,上面显示着刚刚没能来得及打出去的联系人。
备注是:讨厌的叶冬。
我看舌尖上的中国,感悟到人的记忆不只是视觉、味觉,还有嗅觉;要我说,有时人对嗅觉的记忆还比视觉深、比味觉视觉强。
这里,我要谈谈自己对一种嗅觉的记忆。打小的时候,生活很困难,家里常用麦麸炒熟当粮食。正当磨粉时,那麦香香气扑鼻,我们小孩子家不免就要用手去抓来一把一把往嘴里塞。
正当那时,哥哥姐姐就叫我们别慌,停下磨,飞快地朝着对门田边的柑橘树前跑去,只见哥哥姐姐用手七弄八扯,不一会儿,双手就择满了两把深翠墨绿的橘树叶飞快地往回跑。等我们还直愣着没回过神来,哥哥姐姐就向我手里散发那刚择来的橘树叶子,叫我往鼻子边上一嗅,哇!一股浓烈的橘香气味直往鼻子里钻,顿时充满了鼻腔,又马上沁人心脾。过了一会儿,那香气好像把整个人都罩住了似的。
之后,只见哥哥姐姐用那叶子往那磨盘里的麦面粉里一撮,径直送往嘴里,表情愉悦而得意地咀嚼起来;接着,就示意我们向他们那样学着吃。我们犹豫,他们就用树叶撮了麦粉叫我们微微张开嘴,不要呼气不要之声,少少地、慢慢地吃。橘树的馨香拌和着那麦粉的浓香一齐作用于鼻腔,一齐钻入心田,那滋味就像把整个人都香甜透了,连自己都成了一坨香精
这事儿一晃就是几十年过去了,可那橘叶和麦粉那两种混合的香味一直留在我的记忆中!这种记忆,起止仅仅是对香的记忆?不!更是对那个年代,对儿童时代贫困然而又残存着一种奇妙美好的记忆。
今天的人们谁还会吃麦麸磨的炒面呢?特别是今天的孩子们,就更甭提了。他们是放在蜜糖罐里生活的。别说麦麸,就是细面做的包子馒头或做的饺子他们也很挑剔。就拿现在的许多学校来说,哪里的厨房潲水缸里、墙角阴沟里不是倒掉有白面馒头、大米干饭?甚至倒掉鸡鸭鹅肉
在家庭里,这样的情形也比比皆是。我们的学校,和许多农村的学校一样,国家补贴,学生吃奶蛋营养餐,有的学生不吃不喝,直接就把牛奶和鸡蛋扔进垃圾桶里!老师心痛,但没法,为了安全,按规定:不劝吃,不拿走,不延吃谁敢去违规操作呢!所以,那学校的垃圾桶里,不知喂肥了多少耗子!国家想得周到,要学生吃好、吃饱有一个强壮的身体;但没有想到的是部分学生对过分营养不耐受,造成铺张浪费,进而有失勤俭节约的美德!
至于橘叶,我好像从没听人赞颂过它。甚至连提到过它那名字的人也未曾有过!只听到人们常说,柑肉好吃,甘甜可口,滋如蜜液;柑果好看,橙红碧绿;柑皮有用,入药消气化食。那片片小小的橘树叶,谁会答理?要不是她那份特殊的香气给我的记忆烙得深,印得牢,我也绝不会把它想起来。
柑树叶,你卑微,你渺小,没有停停如盖的荷叶那样的恣睢,也没有杨柳依依飘忽悠悠的漫舞。你静默,默默地陪衬着枝头硕大而甘甜的果实。但你的香气,只要是闻过你的人,他们一定不会忘记那份馨香、那份沁脾的特殊感觉!用柑橘叶撮炒面,不知是否能人选舌尖上的中国?
四川省南溪区南溪镇化龙学校万水千山
在那遥远的小山村 小呀小山村
我那亲爱的妈妈 已白发鬓鬓
过去的时光难忘怀 难忘怀
妈妈曾给我多少吻
多少吻
吻干我那脸上的泪花
温暖我那幼小的心
妈妈的吻 甜蜜的吻
叫我思念到如今----------
每当这首《妈妈的吻》在手机铃声里响起。我都迟迟不肯按下接听键,我让这首歌曲响到到最后一个音节,才开启电话。那中恋恋不舍,始终敲打着心底的思恋。
手机的来电铃声,注定了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旋律。一次次的触动,一次次的震撼,无时无刻都在唤醒着对妈妈的爱,妈妈,如今儿子已经长大,你所有的牵挂都已经住进儿子的心田。
《慈母手中线》,远处的灯光已不在暗淡,夜里的油灯也悄然的被岁月摔在长河,那一针一线,都在妈妈的眼里充满着对儿子的期望,那每一个线结都在述说着妈妈的心愿,《游子身上衣》。衣服上的每一个针脚里都含着妈妈辛劳的汗水。衣服的口袋里装着妈妈的辛酸。
多少年过去了,妈妈,你给儿子印在脸上的五指印,始终清晰的印在儿子的心里。就是这个印痕,让儿子懂得了人世间的冷暖,让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上,学会了做人的道理,学会了为人处事的名言。当时的记恨云消雾散,这一巴掌,给儿子指引了方向,给儿子留下了美好的康庄之路。
妈妈,如今时间已经沧桑了你的容颜,无情的岁月摧残了你的身板。你浑浊的眼睛依然告诫着儿子,做人的誓言,望着妈妈憔悴的脸,儿子有话也哽咽。望着妈妈渐渐的老去,儿子的心中也难安。常常想起妈妈微笑的面,常常想起妈妈不厌其烦的对儿子说的语言。是那么的真诚,又是那么的富有哲理。每一字,每一句都把伟大的母爱奉献。
我亲爱的妈妈,你奉献了你的一生,我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你《蜡炬成灰泪始干。》精神,也无法用华丽的词句来安抚你一生付出的辛酸。我只能默默的在心灵深处祈祷,妈妈幸福,妈妈安康。
每次提起沉重的笔来写妈妈的时候,心情总是激动的不知从哪里下笔。久久的望着桌子上的白纸。不忍涂鸦。因为妈妈就是这张洁白的纸张。清丽的不要用语言描述,也不必用水彩描绘。更不用去刻意的赞美。妈妈的伟大是刻在每一个孩子的心里,是种在每一个做儿女的眼睛深处。
望着妈妈佝偻的背,想起我在妈妈背上调皮的玩,望着妈妈长满老茧的手,想起妈妈一口一口的喂儿子的饭。年迈的妈妈,把青春奉注进孩儿的心田,年迈的妈妈,把生活的欢悦给儿子把脑海填满。而妈妈留下的是艰辛,是常人难以承受的苦辣酸甜。
十月怀胎,唯恐孩子有好歹,一朝分娩,又怕孩子有冷暖。会走了,会跑了,又怕孩子磕磕碰碰有长短。上学了。妈妈接送度过酷暑严寒。省下一口饭,不让儿女有饥寒。长大了,儿子要远离。妈妈背着行囊送到村口路边。含着眼泪,挥着颤抖的手,心里保佑着儿子的平安。成家了,立业了,妈妈也老了。
妈妈的一生没有索求,只有希望自己的子女平平安安。
遥望 家乡的小山村
小呀小山村
我那可爱的小燕子可回了家门
女儿有个小小心愿 小小心愿
再还妈妈一个吻
一个吻
吻干她那帜热的泪珠
安抚她那孤独的心
女儿的吻 纯洁的吻
愿妈妈得欢欣
回首在望妈妈的脸,
妈妈的慈祥记心间
回首在望妈妈的脸
妈妈的恩惠永远报答不完。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164765.ht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