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夏天,跟以往的夏天没有什么两样;不同的只是,在那个夏天里,我们不期相遇。
校园里那片空地上的小菊花,灿烂成无拘无束的红黄紫白。我忽然感到,我的心脏是在为你而跳,尽管它以前就是跳着的,但一直是盲目地跳动。
之后我的少年梦里,便开满了那些永不凋谢的小菊花。我的眸子里,属于我的那个太阳一直不肯落山,日子里再也没有了黑夜。
南河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清澈了,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欢腾了;就连每只麻雀的叫声,都是那般的悦耳,叫人心动不已。
叠成燕子形的小字条,架起了我们彼此走向对方的桥梁。尽管每天都要在校园里相见多遍,嘴和耳的交流,却要通过手和眼去完成。一天不见那只燕子飞来,便如同丢失了自己。
其实燕子衔来的消息,不过是彼此想做某件好人好事的相约,简单得如同那张写着几个黑字的白纸。那时侯我们还不懂得卿卿我我。
我只知道,我心的琴弦,总是在我想见你或见到你的时候,突然暴风骤雨般拨响。未见到你的时候总想见到你,而见到你的时候又总想躲开你;即便在梦里,也是如此。
那是一块被太阳烧红的烙铁,在我心中烙下的印记。春夏秋冬,已经轮回了数十次。心中的那块烙印,始终如新,仍使我千百次地感到疼痛。
据说,把心思写在纸上烧化,可以进入对方的梦中。我丝毫不怀疑,这种充满了童真的邮递方式,会出现误投。于是,我将这些文字如法炮制,极度虔诚地等待你的心灵感应,等待若干年前的那只燕子再度飞回
老爸这一生,颇富传奇。生活之艰辛、命运之坎坷,难以用语言描绘。
他六岁死老爸、十岁娘改嫁、十七岁埋寄公,悲哉!痛哉!可老爸没有被打倒,他一步步挺了过来。以担柴卖供自己上学,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奖学金,还终于上完中师,在被保送西安军事学院之际,碰上刘副主席回湘办《建设学院》,湖南学子另行安排的关口,他失去了去部队打滚的机会,便上了瑶山小沙江,一呆就是二十一年,于是乎就有了内风湿+痛风的收获。
老爸不善交际,回家就关在房里,邻里们称他姑娘;又不喜言谈,饭尽吃、书尽读就是他对我们从小的教诲,但若我们在他面说上一点昏话,他就会马上训斥,做正气凛然状,我们嘴上不说,心里不服。
老爸的老实,近似迂腐:无端受到侮辱,他说算了;财产破侵占,他说算了;我姐两次交工被旁人顶替,他还说算了;他三次被提拔去县委任职,他说不去也罢;他多次为别人的冤情,顶着压力、背着大字报、冒着进牛棚的危险,走乡串户、远去他乡、调查取证,终于让一桩桩冤案得以招雪,他只说值得;要他改行当所长,他说这样不好,关系太多。我偶尔去县政府走一躺,就听官爷们议论我老爸:此人老实得可以。没想到他因老实还出了名,说他,他还会理论:无官一身轻,老实自无忧。
老爸工作起来可还真玩命,单位做不完拿回家,不做得第一好绝不罢休。领导看他文才好,要他任秘书;看他工作认真,要他兼统计,看他正直、廉洁,又要他兼纪检。真可谓三位一体,要他做事,大有一种你办事、我放心的感觉。他功立过不少,奖也拿过不少,一到年佟,红本本准没落空,只是钱却赚不了多少,家务也一概不顾,我妈没少生埋怨,但更心疼老爸的身体,有这典型的贤妻良母包了大小家务,我爸更放纵了。我们戏称他净干部。
老爸很能吃苦,每到放年假,由于冰冻封路,他便光着脚、穿上草鞋、从百公里外的瑶山走路回家,脚起疱了,流血了,痛个半死。伤还未好,假期已满,又拖着伤脚同样走回单位,往往要痛好久、好久因此便落下了病根。如此二十余年后,体力不支,才选择了离家近一点。几经周折,几番调动,才在家乡站完最后一班岗。
说起老爸的节俭,也许外人不会相信,过年我妈让带去的一点丸子和花生,他总舍不得吃,等到青黄不接的月份,便将那丸子、花生连同省下的粮票,甚至呷酒弄到的一点点瓜子一并带回家。曾经,他带上一个皮蛋从家乡六都寨徒步去宝庆府,途经几天返家,那个皮蛋还留着半边。我终于理解那饭尽吃、书尽读是何等的幸福了。老爸节俭若此,并非小气,救济别人时,出手如同大款,那时才不管家里能否揭得开锅。
老爸的文学素养也不浅,写过诗,做过文章,还有记者证,只是不肯说假话,把它给废了。近来他的对联也没少见报端,澳门回归还拿过奖。
现在,他退休了,病也重了,几家编辑部、研究所约他任职,政府也多次邀他参加国庆、新年座谈会,或去国外考察参观,他都说人老了,走不动了,婉言谢绝。只能捧着载有自己名字的《潇湘英模》、《世界名人录》等做一点回忆,发表一点感慨。在我女儿面前还能哼上一曲老歌
室友睡着了,我却对着静谧的黑夜哭了,哭自己逝去的爱情。心里堵堵的,有一些喘不过气。
喜欢他的时候,他哪儿哪都不好,可是喜欢一个人向来也是没有道理的。喜欢他不那么能干的样子,喜欢他有点邋遢的样子,喜欢他眯着眼睛说话的样子,喜欢他笨拙的样子,喜欢他吃瘪的样子,喜欢他对自己温柔耐心的样子。
那是在我实习的时候,老大让我跟着他学习。可是第一次一起工作我便与他起了争执。刚出校门的人总是自视甚高的,我也不例外,还没有经历过社会便开始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无所不会,前途一片光明。因而对他这个即将辞职的、有点敷衍的老人是怎么也看不惯的。
想必他也知道我是不大喜欢他的,所以尽量的不来招惹我。尽管我说话年轻气盛的惹他不高兴他也是心平气和的告诉我。
没多久他走了,我也走了,总共相处的日子也不过就十天半月的样子。分开的时候心里并没有觉得悲伤,只是有一点不舍。
我是在一次打电话的时候明白自己原来是喜欢他的。在电话里听到一个好似他的声音,在别人问我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时,冲动的跟他说,你声音好像我一个朋友。听到人家尴尬的笑了一下,才说了谢谢把电话挂了。
那时候才明白,原来我是喜欢他的啊。我想如果不是第一份工作里的眼泪和挫败那么多,我可能不会如此思念他。在那些觉得煎熬的日子里,他是回忆里的一抹念念不忘的亮色。
喜欢一个人,两年来念念不能忘;喜欢一个人会在想起他是觉得无比温暖;喜欢他时会很庆幸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头顶着同一片青空,喜欢他时会觉得缺点也是好的。
只是我真的太笨了,没能及时发现那是爱情,也没有察觉心里的不舍,就那样匆匆的擦肩而过了。
而后的时光里,无数次想要找回他,却始终没有勇气,那时的自己真的害怕经历爱情。
日子一天天过去,月月年年的,自得于一个人的日子。却在豆瓣征友的时间里,终于还是意识到自己从来也没有放下。
两年后的我,好像有了无畏无惧的勇气。辗转找到了他的联系方式,生猛的跟他告白说喜欢,他却只跟我说了谢谢。
我以为他是婉转的拒绝了,对着河水把该流的眼泪都流干了,以为这样自己终于可以放下了。却原来他只是把我错认了。
两天的时间里,我知道了喜欢一个人的滋味:是疼痛多过喜悦的。
会焦急的等待他的联系;会盼着他回复自己的消息,哪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言片语;会在脑海里慢慢临摹他的样子;会想要见他,想要知道他好还是不好?会隐隐的期待他将我记起。
可他终将是没有记起。在他一遍一遍的确认里,我终于明白对他而言我到底只是一个过客。
我笑了,对于这样的结果笑疯了,笑着笑着就哭了,我心心念念的人他早已把我都忘了。在那些我拥抱着回忆不肯撒手的日子里他从来也没有记得过。啊,这场耗时两年的思念不过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罢了。
这是一场华丽而隆重的单恋,我应该要明白的,却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些什么?说到底,单恋只不过是镜花水月了一场。
亲爱的,我喜欢过你,在你不知道的地方喜欢你,在你没有记忆的时光里我喜欢你。也许我本不该告白的,那样便不会打扰到你。
这该死的单恋,它是我一个人的独幕剧。喜欢你却放弃你,喜欢你,从来都应该只是我一个人的悲喜。
亲爱的你,我喜欢你,我是真的喜欢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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