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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读后感10篇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读后感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是一本由张爱玲/庄信正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8.00,页数:36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读后感(一):读此始识张爱玲

刚入行当编辑时写的一篇旧文,如今再看也并不觉得今天的见解会比之前高明许多,转录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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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曾说:“日记与尺牍是文学中特别有趣味的东西,因为比别的文章更鲜明的表出作者的个性。诗文小说戏曲都是做给第三者看的,所以艺术虽然更加精炼,也就多有一点做作的痕迹。”对知堂此言深有同感。很多书信本身就是极富文学趣味的好文章,如果说做给第三个人看的诗文小说戏曲是美人盛装,动人处在优雅精致,那么日记与书信则更近素面出浴,别具一种“清水出芙蓉”的美。何况,其还有无可替代的史料价值。现代作家学人的日记、书信拉拉杂杂读过一些,积累越多,越觉其中别有天地。周氏兄弟、二萧、沈从文、郁达夫、叶圣陶、吴宓……一一翻阅下来,不仅作者情性灿然可见,时代风貌亦仿佛余温可感,把其中提到的人物拉个谱系,竟是大半个现代文坛。

在现当代作家里,张爱玲算是写信不多的。晚年定居美国,离群索居,更是如此。只与寥寥几个朋友联系,不仅电话不随便接,纸上也惜字如金。她说,“我写信奇慢,一封信要写好几天”。谨慎可见一斑。如此,留下来的尤显珍贵。

最先看到的张爱玲书信是《私语录》里的选录。“那次Stephen病后来信说我差点见不到他了,我习惯地故作轻松,说我对生死看得极淡。虽然也是实话,那时候有一天在夕阳街头走着,想到Stephen也说不定此刻已经不在人间了,非常震动悲哀。”原来张爱玲不只是那个躲在公寓窗户后面冷眼观电车市声中芸芸众生,不留情面于父母家族,漠然战争伤痛生死,苍凉而至冰冷的张爱玲,更见性情的书信里的张爱玲温暖生动了许多。阅读张爱玲的兴趣大增。

终于又等到了更为完整的《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说它完整,是因为这是一本“通信集”,而不仅是“张爱玲书信”或“庄信正致张爱玲”。现代作家的书信文字,历经大半个世纪的动荡,往往即便未遭难于兵燹,也多半毁于人祸,能看到的大都残缺不全。每每翻阅,最感遗憾处也正在此。有来无往,查无可查,捧着断简残篇猜测、揣度、推理半天,照旧是一段无头公案。《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很好地弥补了这个缺憾。它不仅以时间为序,按双方信笺往来编排,而且由通信之一方庄信正亲自作注,详释信中所谈事件来龙去脉,并对缺漏处作补充说明。作为张爱玲到美国后最重要的联系人和最信任的朋友之一,庄信正自己是文学博士,对张爱玲作品多有研究,因此通信集中不仅涉及张晚年生活、工作、交往,更有围绕其作品的探讨,是“补正文之缺”的极好史料。

而我最感兴趣的是那个从华美的袍中探出头来,关照人世,透露着些人情味的张爱玲。她看侦探小说,看美国脱口秀,以老电影作为治疗失眠的背景。她故意不拆姑姑的来信,只因其已八十多岁,难免病痛,她怕自己看到却帮不上忙。她也会像一位慈善的长辈一样关怀小友庄信正的生活。“上次匆忙中寄书,寄出后才想起忘了问你感冒好了没有。”“这次地震,先没看见地图,不知道SantaMonica有没有受影响,至少早上六点,你不在公路上或是洛杉矶。直到《少年中国》上刊出所有的中国学人与学生都没受伤,才完全放心。”

最无法恝置的则是随时跳入眼帘的找房子、搬家、虫患、病痛。“我想七月初来,知道那边房子一定难找,如果你有功夫代找,当然再好也没有……我需要的是:(一)一间房的公寓(号称一间半),有浴室,kitchen……”“再次搬家,结果也是白搬。只好把东西存仓库,从圣诞节起,差不多一天换个汽车旅馆……”“每天忙得都睡眠不足,成天奔走买东西……一天搬一次家……又感冒病倒……”张爱玲晚年到美国,受皮肤病困扰,对虫子敏感异常,住处一经发现便马上搬离,后期更发展为直接住在旅馆,真正是居而不定,漂泊无着。庄信正把这些解释为张爱玲性格的孤僻,包括她在加州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与陈世骧不欢而散。而联系时代背景,我更愿意把这种流寓不定看作现代作家1949年后普遍境遇的一种体现:留在大陆与远渡台湾言行受限、左右支绌,栖身海外,又成“丧家之犬”,当年风神,一夕委顿。顶着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声名赫赫如胡适之,到美国后尚只在普林斯顿大学谋得一份中文图书管理员的闲差,每日在老妻与牌友的麻将声中虚以度日,何况无论声名还是学历都远不如胡适的张爱玲?

忘了是从哪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对张爱玲的评语:因为一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原谅了张爱玲的冷漠(大意)。其实,我们这些评判者又何尝懂得,何尝慈悲?就我自己而言,未读《异乡记》等后期作品前总觉张格局不大、境界逼仄,未读书信集前,一直不喜她的乖张不近人情。等到合上这本历三十年的通信集,我才多少理解了她的冷淡处世。想到张充和先生这句自况诗,“十分冷淡存知己”,用在张爱玲身上竟也有几分妥帖,引来作结吧。

《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读后感(二):天才作家与时代女郎

看喜欢的作家写字,即使只言片语也是高兴的。是抱着这样的心情打开这本《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的。有这样一本关于她的书,对于张迷来说,是一件幸事。

但是想要凭借张爱玲的书信看到她真实的样貌,可能还会失望。因为读过这本书才发现,她曾经将信的草稿写在来信上,即使贵为众人敬仰的作家,张爱玲的信也要预打草稿,这一点确实令人惊异,可见,张爱玲对文字是多么的善自珍重。因为她不爱应酬,所以立定了心思要用文字展现自己的全部面貌吧。

手边还有夏志清的《张爱玲给我的信件》,翻出来对照来看,与夏志清的通信,更多关于文学赏析之作,而这本在谈论《红楼梦》版本、翻译《海上花》、订阅书目、影印资料、写作计划之余,则更偏重生活气息,而且这本书的角度会让读者更加舒服,信后附的说明没有太过冗杂恰到好处,作者与她喜爱的作家一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眼光微微仰视自己喜爱的作家兼偶像,这与现代人所持的角度更加相合,而且庄信正先生想必谦和庄重,在文字与说明之中似能感知,这一点也令人可亲可喜。

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找到很多关于张爱玲生活的太多细节,她的工作变动,她的写作计划,她如何与盗印书的人周旋,怎样与朋友相聚又记错了预约时间,她如何对话多的管理员一本正经地说“我不会说英文”,她如何搬家笨手笨脚弄伤了手掌,走路慌里慌张以致于摔倒,“何不秉烛游”地彻夜不眠工作,她在恰当距离之外对于朋友的真切关怀,她的认真,还有她对于文学真正的热爱,这些都令喜欢她的读者倍感亲切。

看这本通信集也会将你带入到久远年代与久远的人中间,因为沟通全靠写信,又没有更好的交通工具,大家都忙着谋生,所以竟然要靠着一封手书去了解对方的消息,这在现时代终于变成无可想象,也无法想像自己喜爱的作家要努力翻译赚钱去支撑自己的写作事业,就像曾经看王小波的书信,他向朋友倾诉评级工作的琐事,我会奇怪,原来我喜爱的作家也会因为这些杂事所苦,看到张爱玲在信中向朋友们说起借书、借阅资料乃至于存款利率、虫害、搬家等琐事,我也十足觉得有趣,仿佛这些书信与其中的生活方式将我带回到那个什么都慢却令大家能够保持有尊严的距离的时代。

读这些信,也对于时间格外敏感,因为这不像王小波与李银河的情书通往甜蜜,这是作家晚年的生活写照,而且越看越会觉得舍不得,不想看到结尾,甚至想跳过结尾,读的时候,也会默念时间,这个时间点历史上在发生什么事件,而这对于作者和作家有什么样的影响,到了八零年代之后,嗯,这个时候我已经出生,可是我还不会读到张爱玲,待到一九九二年时,庄信正先生来到大陆,在北京逛书店的时候,突然想到,那个时间段,本来我可能也在北京,或者在书店遇到庄信正先生而不自知,竟然有一点激动,原来可能与自己感兴趣的历史,感兴趣的作家也有一点机缘。也是很激动人心的事情。

《天才梦》里张爱玲说,人生是一袭华美的袍子,爬满了蚤子。实在太爱这句话,可是没想到张爱玲晚年会备受虫子之苦,我倒觉得,这虫害一部分是心理反应,是她太过于敏感孤清所致,世间烦扰她的人与物太多了,而物化成虫子,她再不在意,也置于灵魂中了。对于一名作家来说,最好的状态当然是衣食无虞,可以安心创作,可是张爱玲一直颠沛流离,且受虫害之苦,常常忙着搬家、扔东西,再去补给扔掉的衣履,有时甚至要一天换一间旅馆,这种人生中的“蚤子”,是让张爱玲备受困扰的吧。可是在她的忠实读者看来,一方面,肯定会伤心于自己心目中的天才作家还要浪费太多时间去处理这些极度恼人的琐事。另一方面,竟然有一种心灵相通之感,原来天才如她,也会受日常琐事之苦,这简直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极之相似。

而她的生活方式,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格外亲切,处于闹市之中,却要与人隔绝,当然是她热爱着大城市,为了生活上的便利,不要为吃喝拉撒的琐事烦恼,可以专心写作;而离群索居,是因为她对于中国旧式大家庭的清醒认识与十足厌恶。多年之后再看张爱玲的小说,看到的是她对于中国旧式家庭以及传统社会价值观有着极为清醒的认识,中西合璧的她是少有的能够清醒看待自己民族的作家。所以她安心地斩除一切有关大家庭的关系,在闹市喧嚣中保持着自己的“落花人独立”。看了张爱玲的生活方式,很多时代女郎也要惭愧,因为张爱玲真的活得潇洒,并且绝不为了面子、情感、别人而勉强自己,这一点上,她十足也称得上是我的偶像,纵然大多数人可能觉得她晚景凄凉,我倒觉得这是她最喜欢的方式,这是她选择的生活方式,“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之喜悦”,她终于得偿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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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读后感(三):张爱玲的不近人情

冯唐曾经打趣说,老天如果有眼,把钱钟书和张爱玲弄成一对,看谁刻薄过谁。

这句话在中文互联网上流传范围之广,似乎也侧面说明了,在大众的眼里,张爱玲这个女作家,正如钱钟书在《围城》里一样,语不惊人死不休,刻薄成了她最大的标签。

个中原因,除了张爱玲写男女关系时永远不容幻想,一针见血,大概还有她处理现实中的人际关系时,也一贯表现出的凉薄寡恩。

不但不喜欢与人接近,连对自己的亲人也总是疏离。到最后宁愿只身一人远走海外,深居简出,以至弃绝来往。

看《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发现她的朋友庄信正也坦白,在1965年第一次见面之前,对张爱玲的印象就是“老觉得她恃才傲物。”

那个时候的庄信正还是刚出道的青年讲师,拉着同事一起,硬着头皮去求见张爱玲,深怕下一秒就被拒于千里之外。

两个人通信通了三十年,当我们细看张爱玲给庄信正的书信,仍然能够察觉到她字里行间一直保有的那份冷淡。

她绝少表露自己的心情起伏,也几乎从不主动问及别人。信里来来回回讲的不过是拜托租房、出版、看病、搬家、存钱等生活琐事,没有任何贴心的交流。联想到她在美国的困窘,这种联系似乎更像是不得已而为之。

即便是和庄信正夫妇同住洛杉矶,屡次在他们的帮助下找好房子,张爱玲也委婉表明了谢绝来往的意思。

打电话过去多半不接,有时候去一封信,一年半载也等不来回音。讽刺的是,庄信正给她的许多信件,正是因为压根没拆过才得以保存下来。

无处不在的距离、分寸,以及称不上有什么热情的日常往来,都在证明,这还是那个冷淡高傲的张爱玲。

她不止一次地在书信和谈话里说自己“偶尔不近人情”,希望庄信正能够谅解。庄信正也非常知情识趣,尽量不主动打扰。

但,这就是全部吗?张爱玲冷面冷心,不通人情?庄信正也不过是个替偶像办事的狂热粉丝?

事实上,在第一次见面之后,庄信正眼里那个恃才傲物的张爱玲便已经轰然倒塌。

他惴惴不安地敲开张爱玲的门,意料之外地,得到了张非常客气的接待。

在长达三十年的通信中,庄信正从四处谋取教职,到得了一儿一女,张爱玲也从开始的有事说事,到逐渐问候起对方的生活,家人的近况:“上次匆忙中寄书,寄出后才想起忘了问你感冒好了没有”;“现在大学普遍不景气,不知道你有没有找到合意的事,念念”;“你们俩都好?孩子们想已大的我无法想象了”……

那个写起小说总是一副苍凉姿态的张爱玲,书信里常常露出这样慷慨的体贴。

鲁迅曾经说:“写信固然比较的随便,然而做作惯了的,仍不免带些惯性……话虽如此,比起峨冠博带的时候来……可究竟较近于真实。”所以他很看重作家的日记或者书信。一方面固然有文献本身的价值,更重要的是,能见到作家在文章之外的性情:“要知道这人的全般,就是从不经意处,看出这人——社会的一分子的真实。”

不像写文章那样,要考虑怎么遣词造句最为合适,即时写就的书信实在容易让人充分暴露。比如,胡适写日记就会坦坦荡荡地说自己每天打牌,然后又继续立Flag说明天不打牌了。

张爱玲的书信里,暴露的也正是冷淡背面的温情和生动。只不过这一面她并不轻易示人,而是交付给了自己熟识信赖的朋友。

她愿意和庄信正夫妇交流自己喜欢的《名利场》杂志,也时常互相交换市面上流行的侦探小说来看。在丈夫赖雅去世后一个月,张爱玲也没忘记给新婚不久的庄信正寄上年卡,在金色卡片上祝贺对方HappyHolidays。庄信正后来整理这些信件,都说自己难以想象她当时的心情。

而这也是为何,在庄信正这个后辈眼里,张爱玲不单是可以续写《红楼梦》的天才,更是一辈子的“富有人情味”的诚挚师友。

和庄信正交流的过程中,张爱玲并不吝惜自己的妥帖和周到。她害怕自己的琐事麻烦了庄信正,总是在信的结尾处,郑重交代“请千万不要特为回信;”担心打扰了对方,书信里时有抱歉、对不起、非常感谢之类的话;又因为怕断电,所以常备蜡烛,彻夜写作,蜡烛钱也要随信寄给庄信正。

这种泾渭分明的边界感,甚至有些僵硬的礼貌,在外人看来,难免不是不易亲近,防御过重。

但是放到张爱玲的生活经历中去看,又何尝不是她一贯看重的体面、自尊、不要任何人的担待。对供她上学的母亲是这样,对同住的姑姑是这样,在陌生的美国自然也要这样。

庄信正理解并且接纳张爱玲这个天才的任何个性。“除非有事或者太久没有她的音讯而挂虑,”都尽量避免打扰她,以免让她感到回信的压力。他也明白张爱玲怕应酬,在待人接物方面并不热衷,所以一直秘密保有她的地址,从不外泄。

张爱玲称庄信正是自己“极少数信任的朋友”之一,而庄信正也正如她所期盼的那样,对得起所有嘱托。

这本《张爱玲庄信正书信集》,除了收录张爱玲的八十四封来信,庄信正的五十封去信以外,每封信的下方都有庄正信的注释,交代张爱玲当时的生活轨迹,以及所有相关的人事。与信件原文对照来看,更看出庄信正的仰慕和尊重。

按照年代的先后顺序,读完三十年的书信,不难让人别有一番感慨。庄信正给张爱玲的信件,张多半丢弃。到了1995年去世前夕,张的回音渐少,一年半载才只有一封,这时又只见庄信正的殷殷问候了。

像是一座孤岛,逐渐切断它和外界连接的信号。

而这一信号终于断绝,到今天也已有24年了。

至此,也真是应了庄信正怀念张爱玲所说的那句话:“旧事凄凉不可听。”

《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读后感(四):张爱玲:我并非不近人情,只是太愚笨

木心这样评价张爱玲——

她是乱世的佳人,世不乱了,人也不佳了——世一直是乱的,只不过她独钟她那时候的那种乱,例如“孤岛”的上海,纵有千般不是,于她亲,便样样入眼。

在很多人看来,张爱玲是“乱世佳人”,高冷、孤傲、不近人情、刻薄,这也许是大多数人对张爱玲的印象。

从作品来看,张爱玲大胆前卫,剑走偏锋。她的小说,笔法苍凉冷峻,不留情面,总是冷冰冰地戳破掩盖人性阴暗面的窗户纸。

刘绍明说张爱玲是“兀自燃烧”。

冯唐说张爱玲是个“异数”,她的“刻薄”是可以和钱钟书一较高下的。

连张爱玲自己在给友人的书信中都说:“我看似不近人情的地方希望能谅解。”

但是,真正“不近人情”的人,又怎么会屡次三番考虑到友人的感受,请人谅解呢?

的确,张爱玲一生可谓不喜应酬,“什么节都不过”,晚年移居美国,更是少与人来往。

然而,真正了解张爱玲的人就会知道,作品背后那个日常生活中的张爱玲,与其说是“不近人情”,不如说她是难得的清醒——即使再亲密的关系,也要守住分寸感。有些话,张爱玲是“懒得说”,有些人和事,她只是“不会应付”。

就像张爱玲十九岁时写的《天才梦》里面说的自己:“怕见客,……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在待人接物的常识里,我显露出惊人的愚笨。……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

不爱热闹也不善交际的张爱玲,交响乐对她来说就“像个阴谋”。她爱独处,她把公寓称为“最合理想的逃世之地”,在那里,“书是最好的朋友”,看书和写书成了她唯一的自娱自乐。qg13.CoM

张爱玲有多喜欢书?

张爱玲的一生离不开看书和写书。

闲暇时,张爱玲往往喜欢读侦探小说作为消遣。她也爱看上海小报,爱看《纽约时报》的《书评周报》,还有通俗的文学作品。

尽管如此,张爱玲对读物还是极为挑剔的。她喜欢张恨水、喜欢曹禺、喜欢毛姆、喜欢威尔斯,但她对诸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等许多名家名著都不熟悉,也不看乔伊斯,连自己丈夫赖雅的作品也不看。

张爱玲一生几乎全靠卖文为生,尽管颇有名气,但也从来没有宽裕过。只要收入足以维持生活(而她的生活非常简朴),张爱玲宁愿尽量多留时间创作。

对她来说,家珍古董这些传家宝卖掉也不可惜,可以补助生活费用,但手稿却是无价之宝。

张爱玲劲气内敛,在待人处事方面,喜怒常常不形于色,但在文学创作方面,她总表现出难得的率真。

有一次,她要写一篇讲高鹗与《红楼梦》的长文,因为截稿日期快到了,她就给朋友写信说:“快来不及了,很着急。”

但张爱玲并不会因为时间紧而敷衍了之,她总是认真创作,对不满意的作品,她会耿耿于怀,也会直白地指出自己的缺点。

1974年,张爱玲给《中国时报》写了一篇稿子——《谈看书》,她在给友人的信中是这样说的:

“这篇写得很坏,大概因为长久不写,尤其不宜写这种漫谈式的散文。现在在写小说,我这样长期‘三年不飞,三年不鸣’的下去,不用人提醒,自己也是心里一个结,忧煎更影响工作,成为viciouscircle。”

在文学上,张爱玲对人对己都是严苛的。

她说她“对一切选集有偏见”,因此不愿让友人把她的作品编进选集里,对此她对友人表示“painful,让你这样为难。”其贴心也可见一斑。

在书和创作的话题上,张爱玲从来不吝于表达她的喜怒哀乐。

有一次,张爱玲收到友人寄来她喜欢的作家毛姆的一本书,开心得几乎忘记自己扭伤脚,说话的语气中都透露着兴奋——

“收到毛姆传,来得正是时候,喜从天降,连照片都精彩,张张看了又看。”

甚至还带着难得一见的俏皮——

“这些时一直忙,所以你说不要回信,就老实不客气遵命了。四月一日愚人节,好容易最后一次看了牙医出来,因为久坐麻木,过街跌了一跤,真feellikeafool。”

因为喜欢看书,张爱玲的朋友也常常会留意有意思的书,特意给她寄过去。

有一次,她在给友人的信中也写到:“收到TheWarriors与TheWindofWar续集(看过上集与TV上的),都爱看。WhiteMischief看得心满意足,毫不失望,请替我谢谢你的朋友。”

这封信写于1983年,当时的张爱玲已年过六甲。信中开始提到,她住的公寓出现了蟑螂等虫子,不得不搬到一家汽车旅馆。

此后,跳蚤和搬家两个词便成为她信中的“常客”。

张爱玲有多讨厌虫子?

因为“虫患”,张爱玲开始了她生前最后十二年在同一座城市居无定所的漂泊岁月。

每次搬家不久,她就又发现新的小虫,用上昂贵的杀虫药也“毫无效力”,只好不断搬家。

1984年4月,她刚搬完家,到旧货店买了一个冰箱,“不料这层冰箱底层insulation里带来一种特别厉害的fleas——会有这样的巧合!!”于是只好拜托友人另寻他处。

8月搬到新住处,以为终于摆脱了fleas,签了一年合同,买了新冰箱,打算久住了。话音刚落,到了10月,她却又在信中说:“也还是当晚就又有flea……还是不得不搬家。”(此刻求友人的心理阴影面积……)

时隔两年,跳蚤问题依然困扰着张爱玲,“抗flea工作等于全天候带加班的职业。”

张爱玲的“抗虫运动”虽不能说轰轰烈烈,但史无前例,积年累月,“最善适应的昆虫接受挑战,每次快消灭了就缩小一次,终于小得看不见,接近细菌。”

她在《天才梦》里写的那句名言:“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年轻时梦幻般的想象,老来却成了折磨人的现实——生命不再华丽,跳蚤倒是缠身。

为了逃避跳蚤,她可谓东躲西藏,如同一个被通缉的疑犯疲于奔命——

“市区住遍了住郊区,越搬越远,……睡眠不足在公车上盹着了,三次共被扒窃一千多,三次都是接连三天只睡了一两小时。”

1991年,张爱玲再次给友人写信说:“我寓所蟑螂激增,比以前好莱坞老房子更多十百倍,整天只够忙着做无偿杀虫人,只好还是搬家。”

她对虫子的害怕与抵触,使他避无可避,不排除她是“疑心生暗虫”,只是难以想象,六十多岁,已经可以称为老太太了,却如此地奔波劳累,想来无不令人嗟叹。

到后来,她甚至到了发现信箱处有一只蚂蚁就马上搬家的地步。收到的中国时报上有只小霉虫,就吓得赶紧去信请他们停止赠阅……

1993年,离张爱玲去世只有一年多,张爱玲因为健康原因,照顾自己成了日常摆脱不了的劳役。此时的她依然执着于写作,却因为病痛和似真似假的虫患无法提笔而徒增焦虑。

从《倾城之恋》《半生缘》《怨女》,到《红玫瑰与白玫瑰》《海上花》《色,戒》,以及最近被翻拍的《第一炉香》,张爱玲的经典文字作品一部部被搬上荧幕,效果是有目共睹的——

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了张爱玲,即使在她百年后的今天,张爱玲依然是人们念念不忘的“才女”。

但真实的张爱玲是怎样的?坊间却多有误会。

要真正了解张爱玲其人,唯有回归到她的作品。相比起虚构的小说,修饰过的散文或随笔,私底下与友人往来的书信,大概是最接近张爱玲真实生活的了。

这本《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精装版(2019)收录了张爱玲与好友庄信正从1966年到1994年近30年的往来信件,135封纸短情长的往复书简,让我们离真实的张爱玲又近了一些。

她的孤傲冷僻,她的倔强柔情,她的意气风发,她的黯然神伤,细细品来,皆跃然纸上。

冯唐说:张爱玲是个异数。你可以不爱读,但是挑不出任何短处。

这就是张爱玲。

夏日浮躁,不如静下心来,翻开《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看看那个最接近真实的张爱玲。

谁都曾有过骄傲,也都会经历窘迫。遥远的旧时,也许有人和你经历过同样的经历。

《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读后感(五):他和张爱玲两次彻夜长谈,保持通信28年:她本不是无情人

1954年摄于香港,34岁的张爱玲

张爱玲是20世纪最炙手可热的文学偶像之一,

她生于1920年,20岁出头就在上海成名,

35岁赴美定居,晚年逐渐和外界断绝来往。

然而,1980年代掀起的“张爱玲热”延续至今,

女作家的个人生活越神秘,人们就越好奇。

1966年,46岁的张爱玲和31岁的文学评论家庄信正在美国相识,

两人保持通信28年,

多次见面,两次彻夜长谈。

她给庄信正写的84封信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天才作家全然不同的人格,

不是“恃才傲物”、“遗世独立”,

而是字里行间潜藏温情,富有人情味。

2012年,《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出版,

今年5月再版,庄信正增补了不少注解,

也恢复了张爱玲来信的全貌。

借此机会,我们通过电话和邮件

采访了住在纽约84岁的庄先生。

“张爱玲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好的短篇小说家,

终其一生,她以写作为唯一的志业,

她使我想起福克纳的墓志铭,

‘他写了书,然后死了’。”

撰文倪蒹葭

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张爱玲1980年寄给庄信正的贺年卡

“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张爱玲18岁时就在《天才梦》里写道。

她从小就怕与人来往。1955年她35岁,旅居美国,此后40年里深居简出。

她与人交接,多靠写信。她一生通信最多的,除了给挚友宋淇夫妇的600多封信、给文学评论家夏志清的100多封信,就是写给庄信正的84封信。

庄信正是山东即墨人,台湾大学外文系毕业,1960年赴美念比较文学博士,之后留美任教。他比张爱玲小15岁,念本科时接触了她的短篇小说,自此成为“张迷”。

他们1966年在印第安那大学的一次学术研讨会上相识,从此有了通信往来,保持近30年,一直写到张爱玲去世之前。

我们邮件向住在纽约84岁的庄先生发出了采访邀请,他表示戴助听器接电话不便,书面回答更清晰,一个多星期后,终于等来他的回复。

有关张爱玲的事他格外谨慎,翻查了资料才答,又过了两天,竟然还修改了一遍措辞重新发来。

庄太太的听力仍很好,我们在电话中聊了近一小时她对张爱玲的印象。

庄先生对张爱玲的态度克制慎重,和他在书信中表现得一样,关心却绝不谬托知己,也许正是因此,他和张爱玲能成为朋友。

庄信正先生

为张爱玲介绍工作

张爱玲和庄信正的通信起初只是托他办事,比如托他联系教授写推荐信,因为她想申请大学的fellowship(学术奖金),翻译《海上花》;要么是请他帮忙查资料、借书。

庄信正在信中强调“有事弟子服其劳”,希望张爱玲不要怕麻烦他办事。虽然谦称是弟子,但久而久之,庄信正成为她在美国几乎最信任的朋友。

“你是在我极少数信任的朋友的Pantheon(意为万神殿)里的,十年二十年都是一样,”张爱玲1973年来信中说。

庄信正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她的丈夫赖雅正卧病在床。和庄信正一起同张爱玲会面的刘铭传回忆:

“Eileen那时得照顾瘫痪在床的丈夫,又无固定收入,所以叮嘱我们代她谋小差事……我穿针引线把Eileen介绍给我在迈阿密大学的‘旧老板’,让她在大学当‘驻校作家’,每月可拿千元的薪水。”

张爱玲在迈阿密大学当了一年驻校作家,因为不善处理人际关系,没有续约。

张爱玲的美国移民“绿卡”。证件显示她到美国的时间是1955年10月22日

1969年,庄信正打算离开加州大学的中国研究中心,去洛杉矶的南加州大学任教。上司陈世骧先生要他帮忙物色人选接补空缺,他转托夏志清先生,夏先生又推荐了张爱玲。

此时,赖雅已经去世。张爱玲平时生活简朴,只要收入足以维持一个人的生活即可。“想找个收入奇少,工作也不多的小事。

”讨论之后,她接替庄信正的工作,但不必全天上班。工作量算是四分之三,这样可以尽量多留时间从事创作。她通常下午才去办公室,可以配合她晚睡晚起的习惯。

张爱玲写给庄信正的第一封信

这个职位的薪水、手续,都是由庄信正接洽的。不过,张爱玲在这个职位上只工作了两年,就被陈世骧先生解雇。

解雇的直接原因是对张爱玲写的专题论文不满意,论文庄信正和夏志清都看过,“确是类似笔记,长度也不够(发表)”。

但另一方面,庄信正也清楚,离职是因为张爱玲和上司性格上的根本差异:陈世骧先生好热闹,张爱玲却喜欢一个人呆着的清静。

离开加州大学之后,张爱玲就再没有出去工作过,固定收入只有皇冠出版社的版税。

1955年离开香港前

帮张爱玲找房子

1972年,张爱玲离职后没有必要住在伯克利,因为容易感冒,想要搬到比较暖和的洛杉矶。于是托庄信正帮忙找房子。

庄先生找到一个最合她理想的地方,在好莱坞区与日落大道交叉的一条小街内,交通很方便。

帮张爱玲搬家,是庄太太杨荣华第一次见到这位女作家,“看文章觉得她那么时髦,甚至高傲,真正看到她生活的时候,会给我一种寂寞凄凉的感觉,她非常不能够照顾自己,不管是吃东西,还是家里面整个安排,都没有比较舒坦的感觉,当然她自己不这么觉得。想要帮她,又不知道怎么帮。”

庄太太至今能记起很多细节,“她很注重仪表,头发梳得丝毫不乱。我们聊了聊搬家的麻烦,我注意到她手掌有很大一块淤青的伤口,她几乎是用抱歉的口吻忙着解释自己一向如何笨手笨脚,绑行李时被绳子勒破了。”

自此开始,她在洛杉矶一住二十多年,从未离开市区,也没有去任何地方旅游。

张爱玲1988年寄给庄信正的贺年卡,她写着:我觉得这卡片上的雪景特别逼真

庄信正夫妇去她家做客,发现“她的客厅里,除了小型电视机,没有其他摆设,也没有书架,她忙着张罗泡咖啡,舀冰淇淋,要招待两个人,好不容易才凑足碗、匙和杯子,她一直说着真抱歉真抱歉,手忙脚乱。”

她在这个房子里一住就是11年,是她平生住同一房间住得最久的一次。

1983年,她因为不能忍受公寓里不断出现的各种虫子,决定搬家。从此之后,她开始了在同一城市漂流不定的生活。

每到一个地方住下来,她就觉得有蚤子纠缠咬啮,于是东躲西藏,“全天候”抵抗虫患,甚至有段时间天天搬家。

这时,她写信给庄信正,怀念他给她找的那间房子,“你们俩给找的房子虽老,住了这些年也无事,再走过那条街还有点难受,想着Iwashappyhere(我曾经在这里很快乐)。”

26岁的张爱玲

宁愿孤独的女作家,有自己的亲切温暖

张爱玲多次说自己有“privacycult”(隐私癖)。庄信正夫妇帮她搬家时,遇到一位公寓管理员,是位矮胖的中年太太,殷勤话多,不住向新房客问长问短,张爱玲一本正经地告诉她:我不会说英文。

有两年样子,她和庄信正一家同住洛杉矶,离得不远,但张爱玲和庄信正依然是书信往来。经常有人想通过庄信正拜访张爱玲,也都失望离开。

庄太太回忆:“(搬家)安顿停当之后,张爱玲很含蓄地对我们表示:虽然搬来了洛杉矶,最好还是把她当成住在老鼠洞里。意思自然是谢绝来往。”

和人来往,会加重她的创作焦虑,搬家之后她来信中写:“我这样长期‘三年不飞,三年不鸣’的下去,不用人提醒,自然也是心里一个结,忧煎更影响工作,成为viciouscircle(恶性循环)……像你们即使见了面不提,我也无法忘记。”

张爱玲签赠给庄太太的照片

张爱玲遭遇“虫患”之后,几乎是独自在作战,也不想别人知道。

文学评论家夏志清对张爱玲有“知遇之恩”,正是因为1961年他在《中国现代小说史》里深入介绍张爱玲,她才重新被注意,变得炙手可热。但是关于虫患,张爱玲给夏志清的信里却写得非常简短,因为夏志清是大教授,身边来往的人很多,张爱玲曾在信中写“志清事无不可对人言”。

夏志清说:“她躲虫患那段时间,三年没有给我写信,倒是一年给庄信正写一封信。

”每一封信,张爱玲都会问候庄太太,后来有了孩子,也都会问候两个小孩。

《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

有一次,庄信正在信里提了一句自己的两个孩子开始近视,要配眼镜,张爱玲那时正遭遇虫患、身份证被偷、一天搬一次家,心力交瘁,却仍旧在信中提醒庄信正,近视可能是遗传。

“像我五六岁就已经看不清楚电影,与看书光线等等无关。不知道你跟荣华的父母有没有近视的,可能跳掉一代。”

张爱玲送给庄信正最好的礼物也许是两本书。1970年,庄信正刚认识台湾女孩杨荣华的时候,请张爱玲签名寄了两本书给她。

荣华也是一个“张迷”,张爱玲是当时台湾最畅销的女作家。这件事几乎是两人通信中他唯一一次请张爱玲帮忙,后来他和杨荣华在1971年结婚。

张爱玲母亲在欧洲

1974年,庄信正夫妇要搬离洛杉矶,向张爱玲告别。她回信中写,“我当然非常怅惘,尽管地方远近于我似乎没什么分别。”

一向“不近人情”的她邀请他们走之前来家中一聚,这晚,张爱玲拿出自己的家庭相册和他们分享,彻夜长谈。

庄太太回忆:“那本大相簿厚厚的、破旧得脱了线,除了年幼的家庭照,占最大篇幅的是张爱玲自己及炎樱的艺术照,还有很多她母亲与姑姑在欧洲的照片,非常时髦。现在我还记得她讲述的状态,她回想那个世界,是很甜蜜的。”

天亮以后,庄先生和太太赶在商店开门时买了一本新的相簿,请管理员转交,从此他们离开了洛杉矶,再没有机会和张爱玲见面。

摄于1962年,回香港的证件照

与女作家交往的分寸感

到晚年的时候,张爱玲甚至怕收到信,因为回信费时费神,“我写信奇慢,一封信要写好几天。”

庄信正也早已发觉,“我想,除非不得已她总避免写信。”

在庄太太杨荣华眼里,自己的先生能和张爱玲成为朋友,跟他的性格有关。

“张爱玲已经那么有名气了,跟她接触的不少人是希望借光,她大概看到信正没有这个意思。有一次她拿出古董,想感谢信正,他也没要,每次都是要帮忙就帮忙,不图什么。”

庄信正拜托在洛杉矶的朋友林式同照顾张爱玲,林式同替张找好房子后,她请林式同不要把自己的地址告诉别人,没想到他连庄信正也不告诉。

张爱玲在1988年9月给庄信正的来信里写,“林先生答应代保密,会认真到这程度,不愧是你的好朋友,一丘之貉,实在难得,我真感激。”

林式同替张爱玲找的公寓,她在此生活到最后

1992年,张爱玲给只见过两次面的林式同寄去一封信,附了一份遗书,让他当遗嘱执行人。

如果没有庄信正,林式同跟张爱玲根本没有交集。可以说,张爱玲对林式同的信任,也是对庄信正的信任。

《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收录了一封1988年4月30日庄信正没有寄出去的信。当时他正在编一本《中国现代小说选》,之前信中和张爱玲商量她的作品选哪篇,没想到张爱玲却委婉拒绝了入选。

庄信正认为选集中没有张爱玲,是个太明显的缺失,于是这天写信向她进一步恳切陈情,已经写了近千字,“没写完却觉得这样会使她更加不安,于是停笔,但(信)至今还保存着。”

纵观两人20多年的通信,能感受到庄信正以分寸显诚挚,洞若观火的张爱玲对这一点是很感激的。她最后一封来信的结尾这么写,好像一个总结:

“你们一家使我想起JohnP.Marquand书中的一句:‘Intheendeverybodygetswhathedeserves(每人都得到他应得的)。’久已不信‘善有善报’的近代人有点诧异的发现,所以给人新鲜的感觉。”

庄信正家中如今,庄信正先生已经退休,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看书上。家里堆满了书,都快装不下了,凡是与张爱玲有关的新出版的书籍他都会看。

因为出版这本通信集,他重新检视从前的来信,不免记起当年与女作家交流的情景,和她作品中的某些话来。

如“人生是残酷的。看到我们缩小又缩小的,怯怯的愿望,我总觉得有无限的惨伤。”

专访庄信正:我所知的张爱玲张爱玲小时候,照片由母亲着色,母亲喜欢蓝绿色

自述庄信正

1950年代,我在台湾念大学的时候,课外常常去找夏济安先生请教;听他谈到张爱玲。

他说近代中国三大小说家应该是鲁迅、张爱玲、张恨水。这使我非常惊奇,没有想到他把张爱玲和张恨水看得那么高。

不久,夏先生在他主编的《文学杂志》月刊上登了他弟弟夏志清教授的推介文章,我的好奇心更重了。那时候在台湾买不到张爱玲的书;我应该还是从夏先生那边借到香港天风出版社重印的《传奇》增订本,书名改成《张爱玲短篇小说集》;封面用了她最喜欢的蓝色。

看了以后真是开了眼界,居然有人用这样超卓的笔法描写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故事。也完全同意夏氏昆仲对她的推重。到现在,我始终觉得《传奇》的艺术价值可以媲美詹姆斯•乔伊斯的《都柏林人》。

1944年8月上海杂志社《传奇》初版本封面

1966年,我念过博士的印第安那大学比较文学系举办东西文学关系研讨会,系主任问我推荐一位资深中国学者参加。我写信约夏志清先生,结果他已经做了别的安排,不能分身,最后经他辗转介绍,请到了张爱玲。

研讨会开始前几分钟,其他人都到齐了,还不见张爱玲踪影。福伦兹先生(系主任)急了,问我怎么回事,我当然更急,进进出出地梭巡着。最后张爱玲姗姗而至,事实上并未迟到。

我第一次看到她的印象是她很高很瘦,走起路来不快不慢,很从容;有点像男人。

那天张爱玲主要是现身说法,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谈香港的电影业情况。她的英语带英国口音,幽默起来若无其事又妙语连珠,大家听得入神,有一次还哄堂大笑。

研讨会之后,我又和同系刘铭传去学校附设的旅馆,求见张爱玲。印象里老觉得她恃才傲物,但开了门知道我们的来意以后,她很客气地邀我们进房间坐了一会。这次匆匆拜会,成为我和她三十年半师半友的交谊的开端。

张爱玲手臂受伤时给庄信正写的信,字迹和平时的圆融舒爽不同

我是很相信缘分的。我在书里提到英文“serendipity”这个词。意思是运气好,出门走在路上常常捡到恰巧自己需要的东西。我同张先生的交谊就是这样的机遇。

不妨引《流言》一篇文章的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真是万幸!

我们三十年的交往中,无论是见面或通信,她都很客气,像她那一代有教养的人,彬彬有礼。

她看出我对她因敬仰而紧张,仿佛特别温和,只怕我不舒服。

我跟她一起吃过几次饭,第一次是1966年在波士顿,印象很深刻;后来在陈世骧先生家,可能有两三次。有一次在伯克利我跟一个朋友看表演,也请她一起去,居然她答应了。

摄于1966年

1969年夏天,我搬到洛杉矶。但是很怀念伯克利,路也不远,所以常常回那边去。碰到她方便,就会约我在别人下班以后去她办公室坐坐;她通常下午上班。

有一次要我晚上去她公寓。我知道这是殊荣,很紧张。谈话时我很当心,随时注意她会不会表示要结束,没有想到一直待到天快亮了。

我一方面战战兢兢,一方面倒怕冷场而说了些不着边际的话;她很随和地听着,答应着。最可惜的是那时候不记日记,第二天也没有立即记下她谈话的详细内容。

印象最深的是,她拿出一个铜币要送给我,说是王莽时候的“布”。我受宠若惊,但是没有接受。那铜币有一边薄薄的,光光滑滑的;确是像一千多年被收藏者摸弄过的。

年轻时,在旗袍外面加件浴衣

年轻时她很讲究衣着,甚至被讥为奇装异服。到我认识她的时候就很朴素了,没有任何特色。

吃的方面也很简单。喜欢甜点,饮食不够平衡;这可能影响她的健康。

至于住处,她始终力求方便简单,家具越少越好,只有一间小房间,房子不很老,浴室不破旧,附近有公车,有没家具都行,壁橱、街景、树木都不必要……

她对日常生活很像美国作家梭罗的态度:simplify,simplify(简化、再简化)。我是个省吃俭用的人。这种地方确实受过她的感染。她宁愿买廉价而简单的家具,对于我后来不注重房内摆设的习惯有直接影响。到现在用旧信封的背面或者一面已经用过的纸的时候,也会想到她。

张爱玲在庄信正来信封套背面拟的信稿

1973年,我申请南加州大学的终身教职,没想到被拒绝了,需要重新找工作。就在这时,我收到了张爱玲的来信,她信里写道:

“你是在我极少数信任的朋友的Pantheon(意为万神殿)里的,十年二十年都是一样,不过就是我看似不近人情的地方希望能谅解。”

当时我看到这句话惊喜交加;尤其刚刚意外地被学校解聘,十分错愕。她这几句话对我是极大的鼓舞,一辈子不会忘记。

《对照记》中张爱玲的母亲在欧洲

1974年,因为工作变动,我们全家要搬家去印第安纳,我写信向张爱玲辞行。她来电话约我和荣华六月二十七日晚去她公寓一聚,我们按时到达,敲门却无反应,女管理员说看到她外出,叫我们在楼下交谊厅稍候。过了半小时多她回来了,原来把约定时间记成第二天。

那天晚上从八时谈到清晨三点多,这是我同她第二次彻夜长谈,也是最后一次见面。

她之前在电话里嘱咐我,带上我们的家庭相簿。张爱玲极有兴味地听我们一页一页解说相簿照片。然后没想到的是,她也拿出了自己的老相簿,给我们看她祖父母、父母和她自己的照片。

那些照片中,有一些《对照记》(注:张爱玲生前出版的最后一本书)里没有收;但是她祖父母的我想该是都收了。

《对照记》中张爱玲和姑姑在屋顶洋台

她从小就怕与人来往;我在《通信集》谈到过。在上海的时候她跟姑姑一起住,也有很多亲戚。到美国就不一样了。

她在加州大学工作的时候,陈世骧先生是她的上司。陈先生一生爱交朋友,晚年更是越来越怕独处,张爱玲同他之间似乎起初便尽可能避免来往,给他的信托我转交。

陈先生和夫人膝下无子而都好客,家里聚会很多,然而从小就怕应酬的张爱玲当然视为畏途。

有一次见面时,她告诉我不久前去陈府,陈先生指着在座的几个客人说大家就像个大家庭,她回说她最怕大家庭。

丈夫死了以后看起来孤孤单单的,她却正喜欢独自一个人生活。到了最后,不接电话,连通信也越来越少了。

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也有别的名人——例如电影明星嘉宝——像她一样,宁愿离群索居。

1961年,在三藩市家里,能剧面具下

她初到美国时,《秧歌》英文版刚刚出版,很受欢迎。她可以趁热打铁,在英文创作方面进一步求发展。

但是后来回头写她熟悉的故事和人物,美国人就不那么欣赏了;美国不但读者大众,连书评家也有偏见,而且追随时髦。

在美国教育界要找工作一般要有个博士学位。她的名气起初专靠TheRice-SproutSong(《秧歌》英文版),不久就很少人知道了。专为作家所设的文艺营没有继续奖助她,各大学的写作班老师和驻校作家只找当红的。

她在加州大学被解雇,我当时不知道,后来才发现,她那时候银行里只有几万块钱存款,此外没有任何固定收入。

她一生几乎靠卖文为生,从来没有宽裕过。她对自己的财务安全念念不忘,竟至于每年不惜花很多时间亲自填报所得税。

《海上花》剧照

张爱玲可以说全是为了写作而活着。她的小说不一定一写出就发表,所以多产期、低产期往往不很容易划分。在加州大学的时候显然因为工作而影响了创作。她去世后接连有好几部中英文长篇小说出版,都是生前不断修改或者重写过的。

《海上花》她从1967年开始英译,锲而不舍,到1980年9月27日来信说,终于“大致译完”,“至少要自己打一遍,但是因为失眠症,昼夜颠倒扳不过来,晚上打字怕邻居嫌吵,进行慢得急人。”同样可以说“十年辛苦不寻常”了。

夏先生常说她的英文有点“怪”,意思可能是有点“硬”。张爱玲高中开始才认真学习英文,难免如此。她的英文是从书本里学的,带书卷气。

夏先生有他的道理,JamesK.Lyon在《善隐世的张爱玲与不知情的美国客》里夸赞她的英文,我也同意这个美国人的意见,觉得她的英文非常好。

张爱玲在签赠庄信正的《红楼梦魇》初版里做的增补校正

她一生离不开看书。我几乎每天逛书店,看到合适的书就会寄给她。寄书的取舍标准首先是她可能用到的如《红楼梦》研究,其次是她的家世,她的文章里多次谈到祖父母,对他们可以说是不但恋念,而且崇拜。再就是她可能有兴趣浏览的书,往往选雅俗共赏的小说、传记,或报道文学。

她信中主动提到想看一本讲英国勋爵杀妻疑案的小说,但忘了名字,我向朋友打听了书名是叫《白色恶作剧》,但发现坊间很难买到,又特地向张北海(作家)借来寄给她。

张爱玲画作:《茉莉香片》中的冯碧落和言子夜

从1955年10月来美,她因写作和工作而时常迁移。离开上海以后,她仿佛就没有归属感了。到处为家。1983年11月5日,她最后一次从好莱坞公寓给我写信,因为虫患要被迫搬走。

1984年1月22日,她来信说,“从圣诞节起,差不多一天换个汽车旅馆,一路扔衣服鞋袜箱子,搜购最便宜的补上……”

此信我1月28日收到,觉得事不宜迟,与夏志清先生通电话后决定托我在洛杉矶的知交林式同就近照顾她;当晚打电话给他,他是学建筑的,不知道张爱玲是谁,但立即满口答应。

张爱玲去世后,林式同作为遗嘱执行人写给宋淇夫妇的信

1994年10月,是最后一次收到张爱玲的来信:

我这些时一直是各种不致命的老毛病不断加剧,一天忙到晚服侍自己,占掉全部时间,工作停顿已久,非常焦灼,不但没心思写信,只看报看电视,impersonalrelaxing,避免personalcontact,所以连你的书都没看,只翻了翻,知道是写往事,就会心地微笑——

1995年9月7日,我从台湾去香港,打电话给宋淇先生,邝文美女士说他们夫妇都在生病,不能同我会面;谈到张爱玲,他们也很久没有她的音讯。

8日下午,忽接荣华电话,说张先生被发现死在公寓床上。我立即再电邝女士,她也刚听到消息,当然极为悲痛。

10日,在书店买到《张爱玲散文全编》(浙江文艺出版社,1995年1月第四次印刷)和《李鸿章家书》(中国华侨出版社,1994年11月),已经不能给她用了。

张爱玲自画像她是个天才。不但小说,散文中也常常道人所未道。例如《流言》中谈画、谈音乐的文字都充满独到的见解,使人一边看一边赞叹不迭;我看她谈塞尚时便是这样。

她对于张恨水和当时上海被贬称为“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如《海上花列传》和《歇浦潮》等的欣赏,就是她的天才的一种显现。

现在美国这边知道张爱玲的人更少了,但是还是有会看书的人欣赏她。

“纽约书评丛刊”(NewYorkReviewBooks)附设的出版社,先后出过她三本小说的英文版。第三本《小团圆》(TheLittleReunions)是去年出的;《纽约时报》还登过书评。

一个作家首先当然要看她的作品。她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好的短篇小说家。她的作品,尤其是《传奇》和《流言》,都是第一流的,绝对可以传下去。

鸣谢:陈子善先生,青马文化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扩展阅读

《改写》读后感10篇


《改写》是一本由朱首末著作,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元,页数:40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改写》读后感(一):一本深刻+悬疑的好书

非常不错!很久没读到这么好的作品了。文字一气呵成,主题关乎科学和人类,犀利高端。

作者擅长制造悬念,文笔细腻老成,一看就不是那种烂俗的悬疑,内容里包含的基因改写、遗传病毒、地下卵市、科学信仰等元素,紧凑耐读,读后发人深思,能使人产生关乎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思考。

书中有些概念细思极恐,是一本既深刻又悬疑的好书!

《改写》读后感(二):改写

改写是一部题材新颖超前的悬疑推理小说,情节紧凑,环环紧扣,文笔流畅。基因改写一旦进行人体试验,那么对人类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真是不敢想象。但是基因剪刀要是能够用到治疗基因疾病上,也将是一个造福人类的好事。

《改写》这本小说,利用故事情节给人们提供基因知识的科普。基因改写将是一个科技与道德的博弈。去年,我国出现的基因宝宝,绝对是触破了这个道德底线的。

《改写》不仅仅是一本好的悬疑推理小说,更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科普题材。

《改写》读后感(三):科学的‘恐怖’与人性的底线

几天了,刚收到书读了几页便放下了,却发现心里有点依舍,就这样又拿起来便放不下的读完了它。合上书页心里有矛盾,有恐慌感。曾记得基因峰会事件,科学和伦理的正面交锋。是啊,基因话题已经很普遍了,关于基因的影视书籍也接触过很多,而这本书的作者却从中挖掘新芽,没有感觉老套,没有一看就透的情节。讲真,书还是很吸引人的。老话从谈,基因是么呢?它储存着生命的种族、血型、孕育、生长、死亡等过程的全部信息。代表了我们整个人,而基因不仅可以复制一个无二的自己,它还能够“突变”和“变异”。《改写》的作者朱首末,本名朱珊,北京人,爱尔兰媒体专业硕士,现常年旅居美国。记者出身,曾在海内外多家国家级媒体从事一线记者工作近十年。喜欢朴实却耐人寻味的文字,偏爱社会方向悬疑推理。对于《改写》,它是一本内容极细思恐的小说,这本书不仅思路清晰,让人从题目就可以带入思维,读完让人反思,意犹未尽之感,值得思考之幻。书中,多股势力围绕“基因改写”是否应该进行人体实验,而书中到底有没有进行人体实验呢?带来的可怕后果又是什么?在基因改写的事件中保守派和激进派两大极端,双方各怀目的,暗中较量。保守派的领军人却在关键时刻离奇身亡,这从中又有什么阴谋呢?只有自己深入去看,才会知道其中的刺激,欢迎你加入《改写》大军哦!言归正传,基因的改变,这是件很恐怖的事情。假如没有了道德的约束,又不存在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这不是在造福人类,而是在毁灭人类吧。

《改写》读后感(四):当基因”改写“成为人类掌控世界的权杖

当物种繁衍这把生命的钥匙,都被基因”改写“成为人类掌控世界的权杖,是否能够达到完美的我们就成为了造物主本身?

对于这本能让我一气呵成读下来最后还觉得意犹未尽的“改写”,我并不想在这里留下过多关于情节设置与最后揭秘的讨论,毕竟这会削弱其他阅读ing或期待一探究竟的其他读者的体验。而作为一本推理悬疑类的小说作者很好的拿捏了线索与真相的释放,关于基因编辑、破坏性基因病毒、地下卵市、伦理限制的讨论也直击当下议题热点,会吸引人带着探寻而敬畏的心情渐入需要层层拨开谜团的事实真相。

作者在“啊哈”时刻为我们带来的关于科学作为信仰,规则法律滞后下能否将道德伦理作为最终约束人类限制的讨论,给予了我很大的启发。还记得2018年年底国内外都争论颇多的南科大”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从”重大突破改编人类历史的基因编辑婴儿降生”到饱受伦理谴责的“涉事副教授停薪留职”,正是能否利用人类已掌握的科学技术在基因层面改造人类下一代的现实案例。无论是学界发声社会舆论还是高层表态,无一不是谴责和声讨。

这种谴责我认为表现了大多数人对于自然规律的敬畏和对人类有所为而有所不为边界的明确。

也许激进乐观派会认为如果能够利用基因技术从根本上解决会导致人类”缺陷“的问题(请允许我使用缺陷一词来盖指所有我们认为的负面性状包括疾病、寿命限制、能力限制等等),从基因胚胎阶段就创造”完美的人“,那将是多么喜大普奔值得全人类歌颂的事情呀,那将是人类作为种族的跃迁,甚至AI这个弄潮儿都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容颜能改整容手术还会存在么?

但是我认为这将剥削人类最大的一项重要权利,那就是自由。试想所有人的基因都可以被父母按照其意愿和需求进行”改写“,他们的“出厂设置”都被有意的设定成为了某种属性和参数,并且安装上了“不可忤逆造物主”的终极代码,那么后天的个人意愿都将没有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现阶段人类繁衍的不确定性能够交给“自然“真的是对生命本身的敬畏,也为个人后天奋斗提供了自由和各种可能性。

最后我想说,请珍惜自己的不完美,这种异数才是生命中最大的惊喜。

《改写》读后感(五):基因改写是天使还是魔鬼

曾记得,早在2015年10月5日,一个由科学家、哲学家、律师和政府部长组成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员会呼吁暂停对涉及人类种系的基因进行“编辑”,并对可能导致人种改良的遗传特性修改活动的风险提出了警告。时至今日,科学的迅猛发展,基因技术也不断成熟和完善,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使得出现所谓“定制婴儿”、基因编辑和改写的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受到公众的关注和讨论。由朱首末所著的悬疑小说《改写》,再次把公众对基因技术的应用多面性向读者展示出来。《改写》全书共分25个章节,整个故事架构在中国原京,通过女刑警队长苏左参与跨国抓捕,引出自称具有“犯罪基因”的嫌疑人乔伊森,第一次见到了留美博士、当今世界上拥有最高超“基因改写”技术的天才华裔科学家萧程为展开。直到堪称“物种灭绝武器”的全球罕见遗传类病毒“兹扎”入侵中国原京,该病毒只有通过当今世界上最前沿的“基因剪刀”技术才能将病毒彻底扼杀。为了不引起全国性的传染,萧程接受了官方邀请,回国参与“兹扎病毒改写”计划。然而,随着“兹扎病毒改写”计划启动,保守和激进各方势力暗流涌动。围绕“基因改写”是否应该进行人体实验,形成了保守派和激进派两大极端,双方各怀目的,暗中较量。不料保守派的领军人、萧程的恩师戴林钟教授在“兹扎病毒改写”计划启动之际离奇身亡,萧程初抵原京便深陷旋涡。女刑警队长苏左临危受命,负责案件的侦破。两人被卷入一系列纷繁复杂的事件当中。随着苏左调查的深入,激进一派暗地进开展很多年的人体胚胎基因改写实验逐渐浮出水平,“被参与”实验的父母们全不知情,他们的孩子渐渐长大,有的成为记忆力超群的神童,有的却出现多指并指症等各种各样的疾病,终生挣扎在病难求生中,不得解脱。故事最终揭示,所有这一切,根源于国际恐怖势力的暗中布局,他们为利用基因改写技术打造一支具有“超完美胚胎”的恐怖势力进而渗透到世界各地。本书的作者朱首末,北京人,爱尔兰媒体专业硕士,记者出身,喜欢通过朴实却耐人寻味的文字,描写那些有可能发生在身边的案件,折射社会弊端和人性弱点,提高人们对罪案的警觉,引发更深层次的思考。出版有长篇悬疑推理小说《罪头条:恶魔的风度》。可以说,作为一本推理悬疑小说,《改写》非常成功,基因改写选题新颖,文笔简洁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扑朔迷离,既有国内保守、激进之争,又有国际恐怖势力暗中布局,既有对科学研究的执着,又有对财富追求的贪婪。所有的一切,既包含对人性的考验,又有对科学技术应用的反思。

《改写》读后感(六):《改写》书评:一个构思奇妙的故事,一本发人深思的好书

《改写》是一部融侦探和科幻为一体的长篇悬疑推理小说,讲述了一个构思奇巧精妙编排的故事。通过对涉身其中的人物的出神入化地描述和对环环入扣的事件场景的还原与再现,展示了一幅幅当代中国社会的鲜活画卷。

侦探小说通常以故事情节和逻辑推理取胜。作为侦探小说,本书以侦破戴林钟教授的谋杀案作为故事情节发展脉络的主线,中间穿插了多条用以丰富故事情节的辅线,包括,兹卡病毒的传播入境和扩散,故事几个主人翁的成长经历和他们之间的感情及爱情纠葛,邵珑珑的身体智力异常和身世之谜,几个罕见遗传病患者的发病和求医过程,戴林钟教授死亡的真正原因,等等。最后各条故事情节逐步汇集,匠心独具地编织出一个使人大跌眼镜的惊天秘密。多重故事情节的设置和交融使整部小说读起来,悬疑重重,高潮迭起,引人入胜。

科幻小说以憧憬美好的未来和揭示未来可怕的危险为己任。本书以当下最热门的科研话题之一的人类基因编辑和改写为题材,精彩和深刻地揭示了科学理想与现实利益的交缠和冲突。特别是在中国近来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发生和震惊整个世界之后,更是烘托出了作者涉猎题材时的敏锐和时代关怀的情操。科学技术是推动当代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但如果缺乏社会道德和科学伦理的制约,以及法律和规则的约束,任凭人们把它作为实现自身名利的工具,就好比一个无知的儿童拿着一把上了镗的枪,不知道会闯出什么样的祸来。英国作家玛丽.雪莱在1818年创作的科幻小说《弗兰肯斯坦》给出了一个鲜明的例证,本书则揭示出另一种更加可怕的后果。人类基因组是经过了千百万年的自然进化和优胜劣汰的严酷选择,才达到的今天的程度。贸然改写人类基因,尤其是生殖系细胞的基因组,会使被不当改写的基因流入人类基因库,世世代代遗传下去,遗害万年。

作品对人物的刻画笔法细腻,个性鲜明,苏左,萧程,邵毅平,杨海璐,等各个主人翁的性情爱好,喜怒哀乐,跃然纸上,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之中深入了他们的内心世界,拉近了与他们的感情距离。尤其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诗聪和师涵兄妹二人。作者虽然对他们着墨不多,而且他们从未在书中露面,但是让人过目不忘。不但在故事的承上启下中担当着关键角色,更是让人对他们短暂的蹉跎人生叹吁不已。

本书是作者的第二本长篇悬疑推理小说。长篇悬疑推理小说是一种难度较大的小说体裁。其好处是容量大,可以容纳纷繁复杂的故事情节,给了作者充分的创作空间去发挥想象。但如果把握不当,味同嚼蜡,则让人难以耐性通读全篇。作为该领域的新秀,这部小说与作者的处女作《罪头条:恶魔的风度》相比有了长足的进步。作品在故事情节的整体构思,事件发生的逻辑顺序,人物登场的场景安排等都堪称完美。

美中不足的是作品在“回国”和“线索”章节中安排的反派人物的会面,过早的揭示了故事的整体轮廓,而不是让读者自己随着故事的发展去揣测和拼图。另外对主要反派角色董明申副省长的描写也失之脸谱化。对另一个主要反派角色郑锦鸿的出场安排也可斟酌。

《改写》读后感(七):《改写》书评: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我们的未来何去何从?

小的时候看电影《侏罗纪公园》第一部的时候,对于如何从琥珀里蚊子的血液中提取恐龙基因的那段小动画印象特别深刻,同时也对故事中博士的说法心有戚戚,“生命自有它的出路”。人类想充当造物主的角色,后果却导致恐龙岛的全面失控,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却无法把恶魔收回去。现在如果人类有机会对自己的基因进行改动的话,他们又会为此做出什么样的事情呢?

《改写》正是这样一本基于基因技术背景的悬疑小说。一个突如其来的病毒,一项可以攻克病毒的前沿的基因技术,一件预料之外的谋杀,一场完美胚胎背后的腥风血雨,这一切正是围绕着基因剪刀这项基因改写技术而来的。当我们有机会运用基因剪刀技术,创造出一种完美无缺的人类的时候,有些人也许会为此不惜一切代价,这样的野心谁能够来遏制?《改写》这本悬疑小说正是围绕这个话题开始了故事。

《改写》全书节奏明快,故事开展丝毫不拖泥带水,而是层层伏笔铺垫,格局开阔,让人情不自禁的跟随作者给出的线索按图索骥,一步一步揭开故事的真相,等到最后谜底揭晓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松一口气。

故事开篇就从一个在学术演讲现场试图胁持基因领域的知名科学家萧程的犯人口中引出了基因犯罪这个论题,刑警苏左为了追踪这名犯人而来,因为这个案子认识了萧程。紧接着兹扎病毒在国内出现,第1例兹扎婴儿被偷走,与此同时国内领域的权威专家戴林钟却在自己家中被谋杀,他生前一直不支持将基因剪刀技术投入使用。萧程曾经是他的得意门生,却被发现在他的死亡现场。

为了解开戴教授的死亡媒体,同时攻克兹扎病毒,苏左和萧程一起踏上了解开迷团的道路,在不断的追查当中发现了一条政商勾结的利益链,当案件侦破,对利益追求地贪得无厌和对科学信仰的追求同样让人动容,最终兹扎病毒疫苗也研究成功,苏左和萧程碰撞出爱情的火花。

科学永远走在人类的控制之前吗?如果没有控制好,它到底是救人的良药还是害人的武器。保守派戴林钟认为基因改写是一项危险的技术,如果用于犯罪后果将不堪设想,它会带来危险。所以虽然他一直在研究这个领域,却属于反对派,不支持把这项技术投入使用,认为这已经超出了人类掌握的限度。

而激进派萧程作为他的得意门生,也是研究这个领域的顶尖人物,却积极的想要把基因剪刀推广在医学上应用。围绕这两种立场,人们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在《改写》这本书中,萧程的团队最终研究出了兹扎的疫苗,而他本人却把完美胚胎弃之不用,这其实也表明了作者的态度,关于人体基因改写技术,科学和道德之间尚未取得完美平衡,它们的争议可能还会继续。

基于现在的科技发展,基因改写技术也许很快就会成为现实。如果我们手中握有一张选票的话,你会支持使用它吗?还是把它封存起来?相信你会有自己的答案。

《改写》读后感(八):上帝之手下的“超完美胚胎”

2017年5月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教授王立铭出版了一本科普作品《上帝的手术刀》,这本书将人类对基因编辑的历史脉络进行了生动地叙述,让大众对“基因编辑”这项“上帝的手术刀”有了较深的认知。2018年11月,原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发生,一时间在网络上和学术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基因编辑”这一技术也随即走入大众视野,让公众对科学和道德的界限有了深层次的了解。

读完了@封小白封兄寄赠的@法律出版社《改写》一书,该书正是一部讲述基因编辑事件的悬疑小说。故事发生在原京市,郑氏集团掌门人郑锦鸿的儿子(郑诗聪)和女儿(郑诗涵)先后因遗传性怪病无法治愈而离世,郑锦鸿希望利用基因编辑技术治愈亲人,造福人类,随即与戴林钟(中国遗传基因学领军人物)、董明申(中原省副省长)以及自己的女婿邵逸平(中原省委办公室一级秘书)开展了对人体受精卵的基因编辑项目,企图研发出“超完美胚胎”。其中,邵逸平的儿子邵陇陇正是这一技术的适用者。邵陇陇在智力、情商、观察力等各方面远超常人,唯一缺陷就是其骨质极脆,无法像正常孩子一样嬉戏玩耍。

最后,在戴林钟教授的攻关下,“超完美胚胎”诞生了,但戴教授难忍内心谴责,自杀了。临死前,他将“超完美胚胎”给了自己的得意门生萧程,而萧程在思考后,毅然将“超完美胚胎”杀死。这时,超级病毒“兹扎”出现,萧程明白定然有人在幕后操作,于是联手警官苏左,以及戴教授的老友欧阳书一起,粉碎了这项企图利用“超完美胚胎”来实现人类进化的恐怖设想。

全书内容丰富,人物塑造鲜明,一场悬疑案,下至平民阶层的保安(张磊)、保姆(田丽梅),上至权贵阶层的董明申(中原省副省长)、陈正强(中原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郑锦鸿(郑氏集团掌门人),每个人都有自身利益的考量,也有着前途命运的打算。

当然,书中最深刻的地方莫过于对科学和道德的探讨,由杨海璐(妇产医院副主任医师)说出:“真正视科学为信仰的人早就预见了科学能够达到的高度,而不信任人为的所谓‘控制’。他们看穿了这两者之间微妙的平衡都不过是暂时的,正是这一点让他们深切地感受到恐惧。因为人心真的深不见底,欲望更是随时会失控。他们恰恰是因为做到了,才更要把一切可能的萌芽扼杀在摇篮里!”

《改写》读后感(九):基因改写,我们真的需要做准备了

记得今年两会期间,《加强人类胚胎基因利用法律管控的提案》使“基因编辑”这一议题再次受到关注。事实上,自从2018年年底“基因编辑宝宝”事件发生后,这一前沿生物技术就一直饱受争议,大部分人都认为基因编辑技术是个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人类的未来会走向何处,似乎便不再可控了。由于这一领域在法律上尚无明确界限,目前基因的改写仍旧只能靠伦理道德约束,因此,在法律法规上对其加以限制就变得迫切起来。

“从远期来看,基因改写将实现人类自己编写生命天书的时代,甚至不止人类自身,自然界中一切拥有基因的存在都可能得到改写,从而开启一个以我们现在的认知水平完全无法想象的全新世界!”这是新上市的推理小说《改写》第3页的一句话,或许也正是这样的可能性令人们心怀畏惧。如果有一天,基因可以被我们自己决定,那么人类不就相当于造物主了吗?可人类真的能成为造物主吗?我们真的做好准备了吗?至少目前无疑是没有的,更何况这一技术目前远称不上成熟,可能的风险更是难以预料,正如提案人所说,基因编辑对受体的长远影响并没有接受有效评估,所以既有可能是理想结果,也有可能给对方造成不可逆转的健康伤害。

在《改写》一书中,激进一派暗地进行了很多年的人体胚胎基因改写实验,“被参与”实验的父母们全不知情,他们的孩子渐渐长大,有的成为记忆力超群的神童,可有的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多指并指症、巴顿晚期婴儿症、亨廷顿舞蹈症……而他们的家人甚至不知道为什么孩子会承受这样的痛苦,只能在漫长的求医过程中将其归咎为命运捉弄。“经过基因改写的人不只在出生时面临着巨大的考验,他们未来几十年的人生中都将充满未知的变数……或许还有很多同样被改写了基因的试管婴儿如今貌似健康正常地存活并成长着,但谁也无法预料几年、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后,基因改写会不会对他们造成什么严重的影响。”(节选自《改写》第296页)

不允许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胚胎或者受精卵进行基因编辑是业界共识,但现在看来,仅仅靠伦理道德、自我约束总容易出现有意逃避监管的违规行为。这也是此次两会出现这一提案的原因,我们需要从法律层面制定一个明确的规则。“除了基因编辑技术,还有辅助生殖技术、克隆技术、器官再造技术等,都对传统的生命伦理观提出了挑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说,“无节制地应用,可能会引发生命随机选择、代际混乱、器官商业化、基因歧视等问题。”

但我们也不能因为恐惧就简单粗暴地认为应该停止相关研究。科学家们研究任何一项技术时都不是抱着恶意的,科学技术本身也无所谓好坏,“基因剪刀”掌握在人手里,该怎么使用、可以对谁使用,完全取决于人类自身。人类的基因并不完善,有先天基因缺陷和遗传疾病的人比我们想象得要多,他们一生都会受这些缺陷、疾病困扰,很多甚至一出生就被判定了死刑,还要在本就短暂的人生中承受疾病的酷刑。对这些人和他们的家人来说,基因编辑技术便是将来的希望。记得去年那部电影《奇迹男孩》吗?小男孩奥吉所患的特雷彻·柯林斯综合征便是一种基因突变疾病,俗称“无脸症”,尽管电影已经尽可能理想化了,我们仍旧能看到他和家人的艰难与痛苦。而调查显示,美国出生的婴儿中每750个中大约有1个患有颅面畸形,约占所有出生缺陷的三分之一。在这个“看脸”“刷脸”的世界,这些患儿们不仅发音和听力有障碍,长大后往往因外表异样在学校和职场都受歧视,他们的处境比电影要艰难很多倍。如果基因编辑技术可以治愈这样的疾病,我们能因为可能的风险而完全禁止它吗?

“在新兴生物技术如基因编辑的立法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监管,一方面对人类健康有益的工作,应该允许探索。”白春礼说。《改写》的背景便是基因编辑技术相对比较成熟但尚无相关法律法规的时期,年轻有为的基因工程学家萧程一直坚定地认为这一技术应该被法律允许使用,同时,适用对象也应该被限定在病患之中。“既然基因改写已经被发明出来,就应该得到有价值的应用。一种科学成果能够用来让这个地球上的生命活得更有尊严和质量,是所有科学工作者的原动力。有人嘲讽我们是懦弱的中立派,恰恰错了,不管是出于恐惧还是野心,一味地禁锢或放任都相对更容易,而我们这种追求二者平衡的选择,需要的却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强大勇气。”(节选自《改写》第375页)

心怀对生命的敬畏,坚守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底限,才是科学长久发展之路。我们期待基因编辑技术成熟,能合理合法地造福患者的一天。

《改写》读后感(十):朱首末《改写》:人类基因改写的利与弊

出版界,有这样的一种类型的出版商,他们不忘和孜孜以求“自然的灵异,悬疑的惊悚;逻辑的力量,理性的光芒”的初心,他们出版的书籍大部分都是本于人类独有的好奇心与科学幻想能力,这些书都是能够将看似不可思议的悬疑,运用逻辑推理的力量与科学严谨的观察,去发现真相、探求规律。除此之外他们还秉着最大化的人文主义思想,让人性的自然之光,不被非理性的私欲蒙蔽,在“止于至善”的过程中尽情绽放,求得内心的一份岁月静好。这样的有社会当担的出版商乃是天狼星书系了。

最近,天狼星书系出版的关于基因改写(注意哦!不是作文、剧本、电子编程等的改写喔)为主题的小说《改写》,就是一部很真核地继续地展现天狼星书系那集合悬疑、生物基因学科普、努力将科学与伦理道德找到平衡的价值观的等等元素,为出版界关于华语嫌疑科普小说的繁荣发展而尽心尽力,实为可嘉也。

该小说大概讲述了堪称“物种灭绝武器”的全球罕见遗传类病毒“兹扎”入侵原京,幸运的是受感染者被圈定在很小的范围,只有通过当今世界上最前沿的“基因剪刀”技术才能将病毒彻底扼杀。为了不引起全国性的传染,留美博士、当今世界上拥有最高超“基因改写”技术的天才华裔科学家萧程接受了官方邀请,回国参与“兹扎病毒改写”计划。

殊不知,“基因改写”一旦开启,便注定引发一场科技与道德的庞大博弈。多股势力围绕“基因改写”是否应该进行人体实验,形成了保守派和激进派两大极端,双方各怀目的,暗中较量。不料保守派的领军人、萧程的恩师戴林钟教授在“兹扎病毒改写”计划启动之际离奇身亡,萧程初抵原京便深陷旋涡。女刑警队长苏左临危受命,负责案件的侦破。两人被卷入一系列纷繁复杂的事件当中。既然出了案情,那么就要苏左和萧程联手一起去展开侦查此案的破案征程了。后来,男女主人公在不断的追查当中发现了一条政商勾结的利益链,而当案件水落石出之后,也更引发了案件背后关于科学和道德的社会价值的思考。

所幸是,小说是以喜剧收尾了。最终,在男女主人公的努力下终于成功研发出了治疗兹扎病毒的疫苗,而苏左和萧程也在这一段艰辛和充满危险性的破案征途上,他们的关系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依为命,以此为小说的感情线画上了一个关乎甜蜜美好爱情故事的句号。

首先,此书的作者是海归派作家朱首末,她作为一个国家级媒体出身的一线记者,朴实而耐人寻味的文字是她的写作优点,既然是作为记者出身,她的小说也十分具有沉浸式的非虚构的细腻刻画故事人物的言行举止的,以及洞悉周边环境的动静的纪实写作风格,这非虚构式写作小说的场景就体现在小说中关于女主角苏左刑警登门拜访医学研究专家、医学教授的场景了,这就是几乎是一份特写采访人物新闻稿。将新闻的融合小说的情节,也是一种新颖,展示作者自己朴实而耐人寻味的文字功底和才华的体现。

其次,通读全篇小说,关于这类科普类嫌疑小说科普性或者科幻性色彩还是很浓厚的,于是就需要读者在书本以外,借助其他工具去了解一些专业术语,如“基因剪刀技术”“兹扎病毒”等学术性强的名次就需要读者自己在书本之外去消化了。于此,这部悬疑小说就有基因技术的教育或者认识的社会意义了。

而在小说的结构上是严谨的,小说的氛围和节奏都是十分明快和扣扣相连的,从第二章中“病毒”中可以看出嫌疑小说中应有的惊悚和紧张的气氛,再到第十七章的“秘密”加个小说的节奏就提升为一个高潮位置,再到第二十五章的真相,则道出而来全小说小说水落石出的透亮氛围。而且该些章节的故事中都是层层埋下了收尾相呼应的伏笔铺垫,而格局和眼界也是十分辽阔,使得读者要死心塌地地跟随作者的情节,一步一步去揭开小说的真相,个中都给读者带了了嫌疑小说应有的紧张刺激,愤怒和喜悦的情感体现。实为可言:我们是跟随作者一起犹如乘坐过山车地将谜底揭晓的。

再次,关于这部小说最大的社会价值和文学价值的地方在于,向大家抛出一个问题:到底基因改写是有利于还是有害于人类发展的呢?而作者的观点是很明确的,那就是作者一方面通过塑造保守派戴林钟的形象,去阐明基因改写是一项危险的技术,戴林钟所持的不支持把这项技术投入使用的态度,也是一种敬畏自然和人类规律的态度。这一种反对和保守派的遵循客观规律的理念也感化了作为支持和激进派的男主人公萧程的思想,使得萧程他顿悟地放弃了通过基因改写而追求研发完美胚胎的欲望。但另外一方面,萧程也不会像戴林钟那样过于墨守成规,而是批判地利用基因改写的优点,最终研究出了兹扎的疫苗从而拯救了人类,为人类谋了福祉。于此,作者是通过通过戴林钟和萧程的行为,去表明他对基因改写的态度是具有客观批判性的:既要尊重人体发展规律,不让基因改写所控制人类,而是人类为了免于灾害而合理利用基因改写技术去造福人类。

最后当然,小说的一些毛病还是有的。你比如说小说中,作者的野心过于强大,意图将每个她自己塑造的人物都有一个归宿,除了男女主角苏左和萧程之外,作者还在其他正反派的次要或者小角色方面,而为这些小角色而更为多地着墨无关重要的收场部分,其中不管是戴林钟,还是田丽梅、郭旻、蒋小夕、还是张磊云云,都显得有点主次不分,没有抓住小说戏剧成分中的人物之间的重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于此,就显得在人设上出现一些凌乱和主次不分的瑕疵。另外,就是既然小说的人设中的数量是颇为多的,于是就造成部分人物刻画得不够自然;角色性格没有差异性,人物过于同质性;而描写人物心理历程也缺乏深度(当然除了男女主角是很好塑造了)。

总而言之,作为一部国内难得的以基因改写为题材的悬疑科普小说《改写》,作家朱首末以一个记者的纪实笔调,以一个悬疑片式的气氛和节奏和逻辑,去讲述了一个如何将基因改写技术在科学和道德的天平上找到保持平衡的故事。此外,文末也希望天狼星书系能够继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高财商读后感10篇


《高财商》是一本由黄悦函著作,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本书定价:59,页数:,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高财商》读后感(一):《高财商》读后感

在接触《高财商》这本书之前,我也看过一点理财方面的书籍。现代人嘛,流行一句俗语,“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大家的理财意识都很强,而操作起来效果如何,就因人而异了。单单就我自己的理财经历而言,实在是没有任何的可取之处。“只要你站在风口,就是一头猪,都可以飞起来”,多少人会像我自己一样,以为可以起飞,但是却没迎来属于自己的风口?读完《高财商》这本书之后,结合自己的经历,写一点浅薄的读后感如下:

把握时代脉搏,正确“舍”、“取”。就文章中的第一个例子而言,小鑫在中关村销售电脑,工作忙碌而低效,获得的报酬也不足以支撑家庭。在他转变思维方式之后,果断抓住了“互联网+农业”的模式,积极探索,在两大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精准把握时代脉搏,一“舍”一“取”,从而一跃成为千万富翁。序言中的两位精英人士,正是因为没有把握时代趋势,一个在美国当大学教授,一个在传统的投行工作,而错过了国内经济腾飞的机遇,正在因为没有精准把握“舍”、“取”之间的关系所导致的。

转变观念,调整“开源”和“节流”之间的关系。很多人转变不了观念,一味“节流”,而忘记“开源”。我们都记得那句著名的“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就我们所在小城市而言,有两个家庭为了孩子上高中,一家在学校那边租房,一家在学校那边买房。三年,租房的那家,毫无收获;而买房的那家,房价已经是三年前的2倍。把握“开源”和“节流”之间的关系,考虑增加被动性的收入,而不是消减必要的支出也是理财的要领之一。

皮格马利翁效应。期望什么,就有可能得到什么;心中想什么,怎样相信就会成就什么。也许对很多人而已就是“白日梦”,其实“白日梦”做一做也无妨。电影里说,梦想总是应该有的,没有梦想的话,人和咸鱼有什么分别?假如刘强东没有梦想,估计他还在中关村卖电脑,怎么可能娶上奶茶妹妹?假如王长田自我局限,又怎么会有光线传媒如今的局势?任何时候,要有梦想,敢想敢做,才会有未来的无限可能。一位朋友跟我讲一个故事,说百度前台在百度上市之后,因为持有原始股,立刻变成了千万富翁。任何时候,不要小看自己的力量,要相信自己也可以成就精彩,实现财务自由。

《高财商》读后感(二):如何实现财务自由

绝大部分的人的生活应该就是大学毕业要么考研要么直接就业,不管怎样,最终还是找一份工作朝八晚六,过上一种按部就班的生活。我之前也是这样,可是和一朋友聊了聊自由职业者的生活,突然很向往这种每天可以活的不一样,见到不一样的人,了解不一样的知识。工作也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然而羡慕归羡慕,我并没有她那种财务自由的能力,所以在看到这本《高财商》的时候,马上就心动了。

为什么我们都向往财务自由?

当一个人财务自由的程度越高,选择权就越大。当996的重压让我们的生活不堪重负,空闲时间也无法随心所欲的做自己所想要培养的兴趣爱好上。不是为了自己的兴趣而工作,而是为了无尽的房贷,车贷,甚至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而不断拼搏。想要旅游休息更是成为一种奢望。所以现在的我们越来越向往财务自由。这本《高财商》通过实例教会你财务自由的思维方式,实现财务自由。

勤奋就一定能收获想要的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一句话。那么是否勤奋努力就一定能够成功呢?有的人早出晚归,忙着兼职,一年年的忙碌生活,可是也不见得就更快实现财务自由。有的人年纪轻轻工作时间很短,却依旧能够实现财务自由。在积累财富的路上,首要一点就是耐心持有。致富这条路上需要战略性思考,错误的事情重复一万遍仍然是错的。除了空耗时间,什么也不能带给你。当然,也不是说啥都不做,在家混吃等死就可以实现财务自由。自主判断经济周期,做你喜欢的工作,不要局限于一块,少做无用功。

书的后几章向读者普及的经济学简单但是实用的几个概念,以及理财投资需要注意的点,作者并没有告诉你应该买哪些理财产品,而是教会你投资理财思维。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符合你当前情况的计划。切记耐心是很重要的,一口吃不成一个胖子。这条路也需要你自己找到正确的路线。但是正如韩寒那句话:我这一辈子,听了太多道理,却依旧过不好这一生。无论你从他人那里学到多少知识,最终还是需要你自己去消化理解,并在实际生活中运用这些知识。

《高财商》读后感(三):财富自由之路

富贵险中求,然而如果你以为只要冒险就能获得财富,那就误人子弟了。敢站出来说财论富的,至少要有相关实践,那些纸上谈兵的即使理论水平高,也无法让读者明明白白,短期内获得财商的提升。

《高财商》对于我,一名拥有经济学背景的读者,更多的益处是加深了对以往教条式经济学的认识,什么无差异曲线,什么价格歧视,如果局限于符号、数据、坐标,那么我们总也摆脱不了味同嚼腊的感觉。但是本书作者作为中科院引进人才,在财富领域有一定的发言权,虽然是一家之见,但也在现代金融经济社会中具有普适性,他不仅懂经济,而且懂心理,不仅对学术有见解,也对创办实业感悟颇深,他本人的名牌效应就在于“以身说法”,把自己这些年的经历与体会以大白话的形式展现给读者,不是授人以鱼,而是授人以渔。赚钱,应当在市场经济中,深入人心,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赚到钱,你只有满足了交易对象的需求之后,你才能有存在的价值。空气是公共产品,不会有价值,但是有些同仁,把空气提纯,灌入氧气瓶之后,就堂而皇之成为了商品。作者为了让大家理解赚钱,举了一些尘世中大多数人认为不可能的情形,比如全职妈妈的收入超过了高管老公、九零后农二代奋斗五年就获得了千万身家,但是故事归故事,道理归道理,如果你对赚钱没有兴趣,即使地上有金元宝,你也不会弯腰去捡,同样即使你对赚钱已经渴望已久,朝思暮想,但是没有合适的机会,拥有一定的知识,就无论如何都无法把握机会的。

趋势等于机会吗?作者反复强调我们对于社会、对于经济、对于自我的前瞻性,工具与技术对于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可或缺,但工具与技术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交给你一项任务,比方说送信,你用骑马的方式,肯定没有发电报来得快,并不是说马对于这个社会是负效应的,而是相形之下,网络已经改变了我们生产生活方式,或许若干年后,网络也会被更快捷的方式所取代。类比,种庄稼重不重要,重要,没有粮、没有食物就无法生存,但是比种庄稼更重要的是育种,只有高产,才能满足更多人的生理需求,才能有赚钱的机会。赚钱是选择的结果,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是为什么很多人对高回报的行业趋之若鹜呢,就在于那里有更多发现金元宝的机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会淘汰甚至毁灭某些行业,如果你不幸,正处于其中,就对不起了,抓住风口,迅速行动,让自己完成蝶变,早日成为财务自由的人。

《高财商》读后感(四):财富自由,不再是梦?

所谓财商,就是一个人处理和金钱相关的问题的能力,最早出自畅销书《富爸爸穷爸爸吧》。财商已经和智商、情商并列为现代社会成功人士必备的三项素质。

小时候我们接受的财商教育第一课,一般都是爸爸妈妈教育我们不要乱花钱。但是现在,财商教育已经不仅仅限于如何赚钱、合理花钱、怎样存钱这些问题,它更是一种需要从小就开始潜移默化进行的品格教育。

对于理财小白来说,《高财商》算是一本培养财商的入门书籍。全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股神”巴菲特的成功秘诀。

“人生就像滚雪球,重要的是发现很湿的雪和很长的坡。”换言之,想要实现财富增长,首先要把握住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也就是要寻找机遇。选对了持续发展时间长和增长率高的行业,再加上一点耐心,最终会收获满满的财富。

如何才能独具慧眼选中适合自己且极具发展潜力的雪道呢?

首先不能随大流,要有眼光和判断力。突破思维的局限性,摆正心态。其次是探索内心的喜好和自己擅长的方向,和大趋势结合起来。第三,利用神奇的复利力量,在自己的雪道上坚持。

在作者看来,2019年是中国经济触底反弹的关键期,那些能给为人类未来生活带来大家变革和产生深远影响的高速发展的行业才会是风口中的上升行业,比如人工智能、单身经济都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作者还针对不同人群,给出不同的理财建议。

对于初入职场的新人来说,选择雪道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要被工资的高低所左右。除了要选择一个良好的平台——高速发展的行业和快速发展的优秀企业之外,自己努力工作本身就是最好的财富积累的方式。

对于有娃家庭来说,理财则要在合理规划,理性支出的基础上顺应趋势,发现雪道没有雪或者学道不适合自己了,马上调整,抓住机遇,滚出自己的大雪球。同时还要注意规避风险,避免激进,重点保障现有资产的稳固。

对于创业者来说,首先要考虑自己是否具备创业的能力,是否在面对诸多问题时仍能稳若泰山。进行再判断当前的经济形势和行业趋势,自己的时间节点是处于经济回升期还是下行期。最重要的是无论是什么时期,过硬的产品才是创业道路上成功的关键。

本书的作者在2007年就已经从自己的经历中总结出一套经济规律和投资理论,并实现了财务自由。其实我对她的经历更感兴趣,可惜书中只在前言中提到了一丢丢。书中事例太丰富,理论却还浮于表面,对我等小白来说仍然可操作性不强。

《高财商》读后感(五):如何实现财务自由呢?

如何实现财备自由呢?

我想这大概是每个成年人每天都在思考的问题吧。

《高财商》看着书名确实引起我想要读这本书的极大兴趣,近一年书单规划都离不开财字,只要与财挂勾的我都想要去读一读,毕竟多读书会让我看到不一样的人文故事。

评判一本书值不值得读,要看书带给你的收获是什么?

如果一本书读完什么也不知道那这本书对你而言或许就是无价值意义的。

读完《高财商》让我深刻明白一个道理,不要出卖廉价的劳动力,用有限的时间投资自已的脑袋,让我们的脑袋无可替代。

在父辈们一代里,即使没文化外出就业机会也非常多,无论是南下,还是北上,到处都有大把的机会,甚至没有文化只要努力勤奋都可以做老板;而现如今想实现财务自由光靠勤奋努力是不可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高科技的发展,城市就业机会成本大幅度增加,没有能力,没有技术,没有资本,想要创出一番天地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书中也列举了很多案例,比如第一章中小鑫同学就是靠思考力来致富的,他刚步入社会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想着赚钱,每天辛苦的上下班,做许多工作却还不能养活家人,经过思考借助互联网发展的趋势将自家果园搬上互联网,面向全国客户的销售模式,通过这一模式,小鑫同学成功的从打工一族转变为身家千万;如果只是一味的努力不去投资自已,不学习技术,即使遇上机会也会擦肩而过。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小时候常常听说谁谁上个小学出去就当老板了........可是现如今不一样了,现如今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寸步难行。前两天小表弟发微信咨询我成考好还是自考好,我很诧异,一直在电子厂上班的他上着流水线的班怎么突然想起报考学校考文凭了。他说现在他们厂里任何职位竞争都得看学历,即使你工作能力再强,没有学历还是一个流水线的职工,没多大前途。

近几天全职宝妈闺蜜和我聊她现在准备出去上班,却不知道找什么工作时,居然想先去超市或餐厅上班,我直接现场让她打消掉这种低廉价出卖劳动力的工作,趁现在还年轻学什么都来得及,总得有一门技术在身才不会被社会淘汰掉,即然做了母亲就更应该往更高的层次去奋斗,毕竟层次高见识到的世面也不一样将来对孩子的培养也有一定帮助。

试想去超市做零短工月收入低,还让自已的价值得不到提升久而久之,身心疲惫,传递给孩子们的都是极消极情绪。

我们先要找准适合自已的方向,比如这几年一直在家带孩子,那么即将要出去工作,我们先要理清自已思路,那些工作适合,把适合的挑选出来,在找自已感兴趣的工作,现在比较热门的工作就是育婴员,家政之类的,带了3年多孩子没其他经验,只有带孩子经验,那么咱们就利用好这个经验把它发挥到极致,我相信也是一个不错的职业。

书中提到“滚雪求”,要想实现财务自由,先要找到自已最初的那个小雪求,再找到雪道,并把小雪球投入到雪道上去,滚出一个“巨无霸”来。

财富不是短时间得来的,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所以每天进步一点,规划好未来的生活,朝着目标坚持努力多思考一定会到达终点。

祝愿每个人都能实现自已的财务自由之路!

《探金》读后感10篇


《探金》是一本由烟书著作,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6.00元,页数:32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探金》读后感(一):让人热血贲张的锦衣卫题材历史悬疑佳作

《探金》是一部以明朝锦衣卫为主角和背景的历史悬疑小说,故事大概讲述的是明天启五年,东林、宦党相争之际,锦衣卫赛青在京擒获两乞丐并搜出一块巨大马蹄金,让一个地处云南深山之中的绝世大金矿现于世间。适逢京城黄金紧缺,天启帝的床也只能使用包金而没有足金可用,黄金一时间变得更加炙手可热。东厂旗主、大太监魏忠贤密谋私吞此矿,命手下锦衣卫都指挥使、左都督田尔耕搜罗各怀绝技的锦衣卫校尉梁正、卫剑锋、赛青等人秘密前往云南探金,就此掀开了一场黑暗无边的血雨腥风。我读的是试读版本,内容到第六章。第一感觉就是像看了电影《绣春刀》系列,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大BOSS魏忠贤、锦衣卫兄弟、教坊司等历史情节元素的揉入都让人耳熟能详,除了锦衣卫兄弟的名字不同之外,都使我感觉像是看了一部《绣春刀3》。

近年来,以锦衣卫为蓝本的小说、网游、影视剧都大热了一把,而且还呈现持续火热的态势。为何锦衣卫题材能够得到如此青睐,首先和历史上锦衣卫的职能设置以及地位有关。锦衣卫全称“锦衣卫亲军指挥使司”,最初主要负责皇帝的安保和仪仗。作为皇帝的贴身卫队,为了确保皇帝的安全,锦衣卫被赋予了“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的职权,专门负责调查谋逆、妄议、贪腐等危害朝廷、威胁皇权的言行,下设南、北两个镇抚司,从事侦查、抓捕、审讯等活动,南、北镇抚司下设5个卫所,军官分为千户、百户、总旗和小旗,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本书的主角(相对而言)梁正、卫剑锋、赛青登场之时都是校尉身份。首先锦衣卫属于正规军,但是在时势的影响之下,有时要执行一些血腥残忍的任务,这就导致了锦衣卫的矛盾性,首先是这支队伍会分化,一些坚持正义,一些走向邪恶;而具体到某一个人,他自己的思想上也会分化和斗争。这种充满矛盾性的亦正亦邪的角色定位给了锦衣卫吸引了大量铁粉,也是这类型题材小说让人百看不厌的一个重要原因。

除了好的题材,作者的文字功底是决定小说是否成功了另一个关键要素。看了下作者烟书的介绍,是磨铁图书力捧的重磅新锐作家,研究明史十数年,功力深湛。读了《探金》之后觉得这个介绍是名副其实,体现了作者深厚的文字和历史功底。我认为,《探金》这部小说的优点主要两方面:一是是紧扣历史,虽说小说里面很多人物是杜撰的,如锦衣卫校尉梁正、卫剑锋、赛青但数量基本与真实的历史人物持平,比如大宦官魏忠贤,以及其手下的五位武将“五彪”田尔耕、许显纯、孙云鹤、杨寰、崔应元,还有杨涟、左光斗、史可法等历史人物也在书中登场,让人读起来既有原创的新鲜感,同时又不乏历史厚重感。二是叙事视角的不断切换,每一章的叙事视角都不一样,第一章以校尉赛青的视角、第二章则是大太监涂文辅的视角、第三章则是校尉梁正的视角,这样写的好处是使得整个故事的框架更为系统和圆润,同时增加了悬疑感。

本人强烈希望烟书大神能够推出《探金》续篇,或者打造一个系列小说。锦衣卫题材的历史悬疑小说只有一部的话显然是无法满足读者胃口的,而且改编成电影的潜力也非常大,让我们满怀期待一下。

《探金》读后感(二):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最近看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籍,这本书的书名叫做《探金》,这是一本介绍明朝时期探寻金矿的神奇故事。明朝这个时期是大家都比较了解的一个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比较辉煌的一个时期,而且出现了很多很多的事情,而且现在也有一些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尤其是开国皇帝的传奇经历也是让人们津津乐道,而且这个皇帝也是作出了一些先例的事情,正所谓物极必反,这个皇帝有着先见之明,可是却并没有预料到后世的发展并不像他设想的那样。所以一个重要的举措改变了明朝的割据,那就是宦官当政的情况在明朝越演越厉,比任何一个朝代都盛出。

宦官是我国的一个特殊的群体,这在世界上也是不多见的,是当政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设置的。虽然这个群体被人歧视,可是在哪个时代,却能够更加容易的生存,所以成为了一些人的谋生手段。而且由于近水楼台先得月,可以更容易接近当权者,获得信任,历史上出现了众多的宦官掌权的先例。例如三国时期的十常侍就是一个典型,而在历朝皇帝中,也都防止宦官掌权。到了明朝更是如此,可是偏偏到了明朝后期,宦官掌权成了一种趋势,几乎所有恶劣的宦官都是那个时期的,魏忠贤就是其中的一位。

在本书中,故事就是发生在这个时期,魏忠贤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在很多的影视剧中都可以看到这位宦官的身影。魏忠贤在明朝的那个时期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一手把持朝政,被称为九千岁,而且野心勃勃,想要篡权。我们在学生时代学习的一篇文章,范近中举就是说的那个时期的事情,而荒诞的情节也是让人过目难忘。在人们觉得可笑之时,应该深思当时的历史,确实是很悲哀的,那样的环境人们该如何生存啊。

《探金》中讲述的就是明朝天启年间的故事,东厂作为魏忠贤的特务机关,让无数人心惊胆战。而东锦衣卫也是风光一时。这个时候京城突然发生了一件奇案,也就是两乞丐携一枚巨大马蹄金进京,被无所不知的锦衣卫所擒,由此引发了一个绝世大金矿现于世间,这座金矿坐落于偏僻的云南深山之中。想要谋反的大太监魏忠贤更是急于得到这座金矿,因此派出了无数的密探前往,意图秘密控制这座金矿。而由此开始了一场腥风血雨的争斗,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探金》的作者是烟书,作者是磨铁重磅新锐作家,也是一位文字天才。作者对于文学有着特殊的情节,非常喜欢创作,尤其是对于历史文学作品。作者研究明史多年,对于明朝历史可谓是张口即来,如数家珍。作者出版的作品受到读者的关注和喜欢,本书就是作者的一本代表作品,超强的创作才能,和深厚的文学功底在文中可以看到。作者有着丰富的创作经验,对于明朝历史也有自己的独特见解,更是能够把握人性的命脉,在刻画人物和心理方面都是淋漓尽致,恰倒好处。

《探金》是一本非常不错的历史悬疑作品,作者选取了大家都比较熟悉且喜欢的明朝背景,通过一个金矿探寻的故事,揭示了人性的丑恶。作者细腻的笔触给大家带来了一次视觉上的盛宴,让人看后觉得非常的过瘾,很喜欢这本书。

《探金》读后感(三):近期喜爱的历史悬疑小说

首先我很喜欢磨铁的图书,他家出的好几本推理小说我都很喜欢。而且我是一个推理悬疑小说的爱好者,看过很多中外各种推理小说。看过不少外国推理小说之后,我也一直想要换换口味,所以近期也开始看一些历史悬疑类的小说。所谓历史悬疑小说,必然要在历史的基础上而杜撰出来的作品,并不是架空历史,这一点也是十分困难的。而这本书就是发生在明朝,一块金子引发的案件。从书名上就感觉到了和金子有关。而这本书的是一本中国古代历史悬疑小说。说到历史悬疑小说,不得不提的就是冶文彪的《清明上河图密码》系列。清明的故事是发生在宋朝汴京清明时节的案件。每本书一个案件,虽然每个案件都是独立的案件,但是有些人物在书里还是息息相关的。还有一部历史悬疑小说是《长安十二时辰》。我觉得这一部《探金》给我的感觉更像是《长安十二时辰》。故事发生在明天启五年,虽然人物是真实的人物,但故事肯定是杜撰的。东林党,东厂太监,锦衣卫三者的关系展开。京城突生奇案——两乞丐携一枚匪夷所思的巨大马蹄金进京,为锦衣卫所擒,让一个地处云南深山之中的绝世大金矿现于世间。东厂旗主、大太监魏忠贤密谋私吞此矿,暗派锦衣卫校尉梁正、卫剑锋、赛青等人秘密前往云南探金,就此掀开了一场黑暗无边的血雨腥风。自此后,上至王相朝臣、下到贩夫走卒,无论绿林侠士、忠良之后,亦或锦衣校尉、东厂恶番,卷入此案者皆被远在天边的无尽宝藏拖入不见底的深渊洪流,从此命不由己,定数难逃。故事的大概是如此。而结局如何呢?其实故事并没有完结,这仅仅是第一部。看完第一部更期待后面几部的发展。而作者烟书我并不熟悉,这是一次读他的作品。但是从一开始我就已经深深被这个故事吸引了。首先作者的文笔精悍,不啰嗦,对于明朝的故事,所用的文字符合当时的社会环境,并且对于人物的心理描写极其擅长,在前几章里把锦衣卫赛青的性格描写的活灵活现,不仅仅是他瘸腿的特征,还有他为人处事的风格,都在文字里体现了出来。其实是这个故事,既然和悬疑,阴谋等词语联系上了,必然作者要有强大的头脑。作者需要有清晰的思路来布局整一个故事,悬疑故事并不是单单的写的好,必须要有铺垫、线索等,这些都要在巧妙的构思里体现出来。第三,作者写的不仅仅是一个案件,而是人性,书里人物的不同身份、地位,都标识了这个人的行为,善恶好坏,也都在这个故事里体现了出来。作者除了有丰富的想象力和文字功底之外,最令我佩服的是作者的历史功底。能写出一部历史悬疑小说,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在其过程中,不免要查阅许多资料,并结合自己的知识,梳理总结之后,才能把这么大的一副历史画卷站现在我们的面前。所以,对于这个作者烟书,我是十分认同的。除去书的内容,这本书的封面设计也是我十分喜欢的,既有古色古香的感觉,有带有一丝丝悬疑的色彩,黑色金色白色的相衬,更凸显了书名。这样的封面和介绍,把读者迅速地带入到了故事的情境里。由此,这个故事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不要小看这本书,作者的语言,文字,想象力,逻辑思维都在书里体现,或许也能在书里一窥作者的人格魅力。最后,我不剧透,给其他读者卖个关子,这本书挺有意思对的,如果你喜欢《清明》或者《长安》,你肯定也会喜欢这本书。

《探金》读后感(四):一场黄金矿引发的灾难

作者烟书新出的这本《探金》,无论是从封面上还是内容上,都十分的吸引我,暗黑色的外封,给人一种很绚烂的感觉,对于磨铁,我也一直抱有很大的好感,所以说对于这本书,我简直是势在必得,于是趁着十一月当当的满减活动,我买回来了这本书,阅读几页之后,对这本书的好感,直线上升。由于事先不了解这本书的作者,烟书,我还特意去搜索了一下作者的资料,烟书是磨铁重磅新锐作家,被读者们称为文字天才,他研究明史十数年,功力十分深湛,这一点在阅读《探金》的过程中,已经有很深刻的体现,仔细阅读后悔领略这本《探金》的内涵,不止深刻并且励志。烟书曾专职写作脱口秀节目五年,曾就职于某互联网上市公司,后来的他,渔樵耕读,遍览河山,不由得十分的羡慕起这个作者,要创作出一部优秀的作品,必然需要强大的功底,前段时间阅读冶文彪的《清明上河图密码》系列,我就已经很震惊作者的脑洞,而在这本《探金》里,我产生了类似的感觉,所以,如果喜欢阅读文笔好的古代探险小说的书友们,这本《探金》,一定是你不可错过的一本好书。其实一开始会买这本书回来,还有另外一个原因,群里一个书友说,阅读这本书时,有一种盗墓笔记的感觉,作为一个忠实资深稻米,就凭这个都可以让我对这本书的好感直线上升,更何况这本书的故事实在是很精彩,为此在快递还没到之前我就已经忍不住开始期待它了。故事的开始起源于京城突发的一起奇案,两名乞丐携带一枚匪夷所思的巨大马蹄金,随后被锦衣卫发现,并擒走,由此,就如同前段时间很火的一个动漫《少年歌行》中,由一台黄金棺材引发出来的武林争斗一样,这枚巨大的马蹄金,引发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一系列波动,在深山老林之中,一个巨大的金石矿山,出现在世人眼前。矿石,在一个国家之中,一直都是至关重要的一种存在,正如同在小时候看的古代武侠小说和武侠电视剧中,矿石和煤油,都是能让高坐殿堂的人夜不能寐的存在,所以在这本《探金》里,作者由此出发的这个题材,就已经很吸引读者的注意,并且足够展示其深厚的功底。看了几十页之后,我对作者的钦佩又增添了一步,这本书写的很“细”,没有一定的阅读功底一定不会有如此精妙绝伦的作品,看了一下读者们的评论,这本书的故事之中,有一股“气”,热血之气,与天斗争之气,不为命运折服之气,有一股浓郁的冷冽如刀锋气息。但是如果严格来说,这本书的故事其实是有一点简单的,但内涵却不简单。故事里的探索和悬疑过程,确实有一点点的类似盗墓,但这本书里最吸引人的,不止是如此,你可以将这本书作为一个武侠小说来看,也可以将这本书当成一个悬疑小说来看,更可以将这本书,作为一本探险小说来看,合上之后,仍然觉得荡气回肠,虽说故事还没有结局,但我很期待主角们后来的探险故事。发生在京城的一个偶然事件,引发了东厂与锦衣卫的壮烈斗争,如果说这个故事设定不能吸引你,那么希望你可以和我一样对作者烟书的这本盛世创作抱有一个钦佩或者尊重的心情,但更希望你,可以融入这个理应被更多人看到的故事。

《探金》读后感(五):黄金的枷锁是最重的

在读烟书的《探金》之前,我一直认为云南最有名的矿藏是玉石矿。读了《探金》之后,特意百度了一下,中国的十大金矿区云南省的确位列其间。

《探金》开篇从两个乞丐带着一枚匪夷所思的巨大马蹄金进京,伴随着这块马蹄金的出现,从锦衣卫到大太监,再到天启帝,每一个贪念丛生的人都不自制地显露出了他们令人生厌的嘴脸。当然,熟知明史的都知道,天启年间,天启帝除了一手好木匠活,无一可圈点之处。

顺带说一句,几次游明十三陵和明皇腊像馆时,都不由地感叹明朝皇帝奇才之多,无朝能出其右。除了精通木工活的朱由校,还有自封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的朱厚照、两次称帝的朱祈镇等等,明帝真可谓是“人才辈出”啊。

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熹宗曾派太监魏忠贤到招远玲珑督采黄金。《招远县志·艺文》载清毛贽咏《金华山》七古诗:,“明季金穴千百处,樵夫持斧斫秦松”,感叹当时金矿开采之盛。在《探金》一书吧,魏忠贤只短暂地露了一下面,随着乞丐一同前往云南探金一事,完全由他的心腹谋划掌控。

锦衣卫孤子营仅余的两个孩子——哥哥梁正,弟弟卫剑锋,两人相依成年后依旧如父辈般在锦衣卫供职。只是他们人微言轻,不过是比平常百姓相比有一身锦衣卫的黑衣,多一份微薄的薪俸。

锦衣卫大统领田尔耕偶然在街上撞见二人,几番调查之后,认定他们是与乞丐同路去云南探金的首选。田统领让两人熟悉火统、自行挑选车队、带上火药,几番叮嘱之后上路了。与他们同行的两个乞丐韦大、韦二不通官话,但是因为牢里经历了残酷的皮肉痛,一路上都很是听从指挥。事实上,韦大韦二之所以携带马蹄金进京目的也是要让朝廷来到他们的“金坑”。

书中所述的故事与真实的历史人物相结合。田尔耕、许显纯、汤显祖这些人物都是真实存在的,作者烟书用自己手中的笔将我们带回到了那个阉党横行、民不聊生的朝代。作者对细节的把控非常独到,读者如亲历其境。

跪见一章,吴淳夫见魏忠贤一节。蒙眼进轿(轿窗全部封死)、再到除衫赤身待检,一层层一道道,见三个太监比见皇帝还要困难上许多。魏忠贤建生祠一念由谁人提出已不可考,据林欲楫《明大学士张瑞图暨夫人王氏墓志铭》记述:“天启六年(1626年),京师文庙附建魏忠贤生祠,张瑞图与吕天池谋阻之不可得;魏忠贤又想在祠中塑造自己雕像,张瑞图不敢公开反对,诙谲晓譬之,事遂寝止。”自此,魏忠贤生祠遍于各地,皆是谄媚者或慑于其势焰者所为。

回到《探金》主线上来,事实上,书至最后,也并没有说明云南这个矿坑是否真的产有黄金。但是,有没有黄金对于这些一路从京城赶往云南的人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保住性命。

梁正和卫剑锋兄弟二人一路按照大统领的要求的路线前行,再一路留下记号。他们只以为自己要完全的任务是将火药送至矿坑,帮助矿民打开黄金矿洞。他们却不知道,在他们还未出发之时,就已经有另一路人马盯着他们,并且尾随着他们一同上路了。而另一路人从长相到身手集合了几位奇能异士,明显要比梁正几人更加适合这江湖。

《探金》的尾声非常的出人意料。当卫剑锋来寻跟踪他的杨振,并坦言一路上都是自己在留记号让杨振尾随的时候,我真真是为韦大这一众“矿工”捏了一把汗啊。好在,有惊无险。作者烟书非常巧妙地留了一个“年代扣”,让读者长叹唏嘘之余,又重新燃起了对抗的斗志。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078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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