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的我们是娇贵的小坏蛋。尿床,尿洗澡盆等是常有的事。不过现在条件好,大部分的婴孩都用尿不湿了。我却常听老妈乐此不疲地回忆我小时候干的一件坏事:
就是有一次她逗我开心,把我捧得很高,我一高兴,一个机灵儿将尿撒在了她脸上和嘴巴里。虽然这是一件糗事,但妈妈似乎觉得这是我们那时候快乐的剪影,仿佛永远停留在了她快乐的大本营里。
逐渐记事起,我就是个爱捉弄人的小坏蛋,特别喜欢欺负邻居家的小孩。有一次当着女孩儿们的面,我从一男玩伴的背后来了个突然袭击,把他的裤子给扒了。小小年纪自尊心却不小,小男孩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特伤心。
那时5岁的我也有喜欢的小女孩。应该是偏好感的那种。我看的基本上是动画片,有时无聊也陪老妈看看情情爱爱的电视剧。特别是电视剧里亲嘴的场景,我时常蒙住眼睛,不过后来就不蒙了,反而会呆呆地坐在那里幻想
我时常会分些零食给我的伙伴吃,打点好关系。不然以我出格的所作所为,早就没人理我了。不过有一次我看见女孩小丽一个人坐在一处,我手中揣着一包薯片,于是我凑过去想挨着她并分零食给她吃。我见她很快吃完她手中的了,于是我开口说喂她吃。我正塞薯片给她吃时,她一张嘴,我突然将食物移开,趁机亲了她的嘴。换来的是女孩的娇羞与气恼,还有温柔的一巴掌。不过还是挺让人怀念的。
记得在小学三年级时,我做错了一件事,而且还真的不是故意的。像我这样调皮捣蛋的活跃分子,总喜欢在教室里,走廊上追着打闹。当然也喜欢挑逗同学,找女生聊天。但有一天我在走廊上望风景,主要看一楼跳花绳的漂亮小女孩。
突然一双手从我背后蒙住了我的眼睛,我以为是我的死党小志。我不等他说猜猜我是谁?就直接来了个猴子偷桃,结果只听见女孩啊一声,引得周遭的同学都将目光扫视了过来。她松开手,我向后方瞟了一眼,原来是女同桌小雯。 结果她娇羞地扇了我一巴掌。
而这件事后来成了我小学生涯里最大的笑柄。像我这种经典动作与独家记忆,在二十年后的同学聚会上还是被大家熟记与取笑,但却多了一份怀念过去的味道。
我在初中时也做过一件神不知鬼不觉的坏事,实质上是一种报复。源头是隔壁3班的李大哈在校篮球赛上仗着个子儿高,胚子大,撞了我一下,害得我摔了个狗吃屎。他不道歉,还给我做了个鬼脸。我既丢了面子,又倒了霉。最后我们班惜败,李大哈为了庆祝,请他们班队员都喝可乐。
于是我冒出个鬼点子,自己买了一瓶可乐,喝了几口,撒了些尿进去。趁李大哈打下一场比赛时,来了个偷梁换柱。
李大哈喝的时候,爆吐出来。看他那股暴跳如雷,有气没地撒的骚劲儿,我心中暗爽不已。
这些都是我十四岁前干的一些坏事。当然后面还有事。不过人有时真像一个鸡蛋,坏透了就臭不可闻,没人愿意接近自个儿了。但坏到心眼里,不知轻重,不思悔改的人,便是真正的坏蛋了。显然我只是纯粹的捣蛋,还有被教育与拯救的机会。
今年27岁,长相一般,有点胖,大专学历,家庭条件很差,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龄剩女。不同于那些三高剩女,我很穷酸,月薪只有1000元,连养活自己的能力都没有,只是个彻底的啃老族。
我,从小就梦想着能成为外企白领,可应聘了好多地方,想去大公司,可现实没赋予我这样的机会。唯一一次去西门子求职面试的机会,也因为那时已经入职,编了个谎话趁机溜出匆忙赶去由子门子公司老总亲自求职面试,老总看到我衣冠不整的样子而把我刷了下来,我的白领梦由此破灭。
于是我成为了老师,没编制的那种,这不是我钟爱的职业,我每天都在混日子,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年,每月的工资只有500元;然后我考进了公安系统,成为了一名110接线员,一干就是4年,这期间考过一次公务员,可惜没考上,等待了4年之久,也只等来了那么一次机会,可却没有抓住。
我,年轻的时候还有不少人追,都是些条件还不错的小伙子,让我吃穿不愁一点问题也没有,其中有不少开公司的,可我没有给别人任何机会,不是我挑剔,而是我想找到两个人感觉都很好的对象,而他们却不足以让我心动。家人都以为我爱钱如命,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只有爱那个人才会爱他的一切,如果我爱钱,我早就嫁给其中一个开公司的了,而不会剩到现在。
我,是个很宅的人,很少出去玩,从不去泡吧或深夜回家,我的生活一直是两点一线,因为我没有钱花,没有能力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自从从城区搬家到这个乡下地方,我的生活更闷了,更难得出门了。我没有机会去结识异性朋友,我只是通过网络和别人相识。我注册过婚恋网站,四年时间,认识了几个人,可我只能怪自己命不好吧,认识的几个人几乎都是骗子。我的两个同事都因为佳缘结识到自己心仪的对象,并组成家庭了,而我却还是这样剩着。
我,在上面认识的第一个人:注册了N个ID,用N个QQ和不同的女孩子联系,后来被我发现,还骂我;认识的第二个人,明确表示不能和我结婚,却又放不下我,让我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刻都没有开心过,可也许我这人笨吧,明知不可能有结果,但还是去见他,无奈这样不开心的日子终究让我选择了逃离;这两个人都长得比较帅。
后来认识的一个人和我门当户对,长得也不错,把我追到手后,又突然消失不见,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放弃我的理由是要被外派,可我在他说被外派的期间分明看到了他的车,在我们分开一年后,他还假惺惺地问我好,真是无耻。经历了这些帅哥,我再也不想找帅哥了,我只要一个平凡的,但真心爱我的人就足够了。 接着认识的两个人只能用丑字来形容,那不是一般丑,而是很丑。第一个加我的时候把自己说得很真诚,透过QQ聊了几个月的时间,其自称自己是什么高干子弟,外企的项目经理,女朋友都很漂亮,可一见他的真人,那不是用难看能形容的,简直就是猥亵,他知道自己的把戏演不下去了,就又编造了一个合理的身份,后来还是被我识破。
这人简直是恶心,居然还用欲擒故纵的方法去试图征服我,好像认为别人有多喜欢他,完全是丑人多作怪;后面认识的那个人,已婚身份,却在上面注册自己未婚,一天到晚N个夺命追魂CALL,他那哪里是喜欢我,明明是有极强的占有欲,对我很不好,却又不愿意放手,本来看他第一眼我就很厌恶了,肥得跟猪似地,可他偏偏死缠着我不放,我真不知道怎么遇上的尽是这等人;后来认识的,说什么自己还没有家庭,我在网上查到他在老家孩子都7岁了;然后就是一个趁人之危的人,把我约出去看电影,看我对他不感冒,本是送我回家的人,觉得自己没捞到什么甜头,就吓唬我,如果我亲他他才送我回家,不然就把我丢下,那时已经是深夜1点了,好在我看到有出租车才及时跑掉了。
另外一个和我是同行,是我同事以前的同事,那天是我的同学聚会,我打扮得很漂亮,他看到我两眼放光,说同学聚会完了一定让他来接我,后来我才知道他一定要来接我的原因是什么,原来是想把我带回他的家,好在我们的家住得比较近,我跑掉了,生怕他追上我。
最后认识的那个人,追求我的时候是很真诚,长得也很帅,虽不是什么有钱人,但我也觉得挺好的,本来以为我们能发展的,可那时我脸严重过敏,几乎毁容了,他和我见面后就很冷淡了,虽然之后一直约我见面,可我已经感受到他对我不是那么上心了,就没有再见他了。虽然到现在他也在找我,可我究竟觉得他所谓的感情是那么虚伪,如果真喜欢我,是不会在我生病的时候冷落我的!
这是今年年初时候的事情了,到现在我一直单身 ,虽然我认识了很多人,可没一个是可以发展的,对我来说只能是一种无奈吧!
我,算不上什么美女,但一打扮起来却有性感的味道,所以很多人都以为我很开放吧,其实我非常保守,可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懂我,他们看中的只是我漂亮不漂亮,开不开放,可惜我让他们失望了,所以他们认为我是冷感,也许吧,我不爱的人,我的确燃不起任何情感,我也无法给他们想要的东西。经历了这些人,我由没有安全感变成极度恐惧了,我的心已经伤痕累累了,我再也不敢打扮得很漂亮独自出门,也不敢再去认识任何人,对爱情我更不敢奢望了,没有人爱我就算了吧,就让我自己好好爱自己吧,至少我不会受到伤害。
虽然家里人也给我介绍了,可每当说起我的父母离异和我的工资很低的情况时,我就觉得很自卑,以前在我看来不是问题的问题现在也成了绊脚石了,以前的那些追求者从来都没有问过我的收入,因为没有人在乎这些,他们有足够的能力养家。是不是我现在年纪大了,所有的问题都成了问题呢?
难道我真的要把自己塞出去吗我不想这样,如果一辈子不结婚,那我就一个人生活好了,在我没有找到那个心灵相通的伴侣时,我不愿意勉强自己和不喜欢的人结婚。
其实结婚究竟是为了长期饭票,是为了不孤单,还是为了给别人交代呢?
对我来说都不是,我从不花男人的钱,我已经孤单惯了,我也不想因为别人说我是老姑娘而随便找人嫁掉,结婚到底是为了幸福。也许我一辈子都找不到那个能给我幸福的人吧,那就让我一直孤单过活吧,我只求自己不要受到伤害就好,只要把心收回,一定就不会被任何人伤害了! 一个女人,要活得自立自强,才不会被人小看,如果我也能像那些三高女性那样生活,有没有人爱对我来说一点也没有关系。记得小时候,最怕成为女强人,因为怕嫁不出去;家人总告诉我,我只要有稳定的工作,能顾好自己就行了,可现在我活得这般穷酸,恋爱得也不顺利。
时代在变,人的观念也应该随之变化,其实一个女人要活得有声有色,才会对别人形成吸引力,像我这般生活,永远没有见到光明的那一天。人到底要生活得好一点才行,家人都希望我找人嫁掉,可我觉得以我现在的条件,根本找不到心仪的对象,与其把宝贵的时间花在找对象上,还不如好好规划一下自己美好的人生蓝图,也许人生会活出另一番美好的风景来!
如果爱情不能给我惊喜,就让我自己给自己惊喜吧!
每当我发现自己堆积的书凌乱地散落在每个角落时,我就惭愧于那些爱他们的人。而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堆积、丢弃、遗忘,不曾看上一眼,只在别人的书评中说着我超喜欢这本书的。
初读《与妻书》我记住了泪珠与笔墨齐下,吾爱汝,即此爱汝一念,当时只觉是一种很清晰的痛与不舍,后来,再读才知那是一种伟大的爱在小心翼翼地保护着凡人那颗易碎的心。我不是一个好书之人,什么听雨夜读的那些情调我都不曾体验过,有的只是信手拈来随心一读罢了。
一日凌晨,我从梦中惊醒,开了一夜的灯还在放着光亮,耀着我的眼。我想再次沉睡在夜里,但即使双眼早已紧闭,眼皮还是没能把耀眼的灯光隔绝。在黑暗的静谧舒坦与光明的疲惫间,我挣扎着,最终还是选择了光明,光穿过了我的眼睛却未能充分地唤起我疲惫的身躯。我拖着昨日的躯壳走进了浴室,水龙头的水很急促地流着,像被关了一夜的星光,冲出了云霄。伴着哗啦啦的水声,我的眼睛也在水的激荡中明亮了起来。这一切多简单啊,醒与不醒间只是眼睛需要一些洗涤。
话说,我人醒是醒了,却不知如何度日,我躺回了床上,望着天花板发着呆,这样的大好的时光我用最简单的方式挥霍着,竟然没有一丝心痛。我的眼睛寻觅着,在寻找着还有什么可以打发时间的。突然,我的目光定格在了书桌上的一沓书上,那是买了许久的书了,断断续续地看着,还没能看完哪一本。
我随意拿起林奕含的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在粗略的阅读中,我了解到了这是有关于一个未成年学生在老师的文学情欲魔窟中的心历路程。她的经历让人感觉真实且生痛,在她的苦难世界里唯一能安慰我的事是她所描述的文字美得让我窒息,华丽却不浮夸,即使有些工笔过于用力却也刚好减轻我内心的痛楚。或许正如作者所说,文学是巧言令色的。这种巧言令色也恰恰抚慰了空寂的心灵。
如果看书能让人有所得是一件好事,怕就怕在书中的景色太过美好,现实残酷得让人想逃离。在现实与梦幻中迷失了自己。
一本书就这样在我的手中翻完,纵然它好与坏都会被我暂时遗忘,我在它的世界里徜徉完,还得活自己的样子。
我曾遇见过和我一样喜爱一本书的人,但他的爱很飘渺,他转述着别人对那本书的爱,而自己却忘记了还没有把它看完。我们总在别人的口中去选择喜爱的,在别人的口中筛选着自己可以选择的。我们何不信手拈来读一本本不曾看过它的书评的书呢。
有时,我十分害怕自己喜欢的书变成了畅销书,因为我心痛爱它了解的人越来越来假了。每当我发现自己堆积的书凌乱地散落在每个角落时,我就惭愧于那些爱他们的人。而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堆积、丢弃、遗忘,不曾看上一眼,只在别人的书评中说着我超喜欢这本书的。
闲下来,脑袋似乎比其他时候运转的都快,东想西想,此状态适合找点事情来打发,写无聊的随笔成了首选,尽管也并无更多意义。
安静的时候,潜移默化中观察着周边的环境,旁观者,没有更多发言权,但是能把事情看的更客观,从而从中学到一些什么东西,我当做经历,也想人生少走点弯路。
很少赤裸裸地写周边的事情,毕竟总有人不想出现在所谓长篇大论里,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样高调,以示尊重,我也应该把握好这个度。
无聊的时候,有想过聊天一词。
记得以前还是那个很热情的状态,经常找别人聊天,自然也不是很理解那些被动聊天的人,那些故意不回复别人消息的人,如今我成功地融入了这种状态,倒也感同身受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说的是没错的,如今的我依旧是傲娇的,等着别人主动来找自己聊天,结果又不像那些有魅力的人那样芬芳自来,以至于内容没有,形式也没有,听上去就有点自作孽了。
其实,聊天软件越进步,反倒不知道怎样情感升温了。亲情、爱情,亦或是友情也罢,点赞、评论成了主流,还是那种自认为与你不是很陌生,才不会吝惜那免费的点赞与评论,不然恨不得可以隐身浏览动态,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上演过客的模样。
形式固然不能取代内容,但连形式都是浅的,又何来情感深厚一说?愚见。
听很多别人的故事,生活琐事,为爱情疯狂,为爱情烦恼,为学业忙碌,为生活奔波,为梦想拼搏,歌颂来歌颂去,吐槽来吐槽去,早已司空见惯,几分麻木。
那自己呢?何尝不也是别人茶余饭后可能闲聊的对象,这倒也无所谓,反正影响不了丝毫,眼不见为净,没有忠言逆耳,有几分自知自明,倒也不至于越什么界,成全什么悠悠大众之口。
青梅竹马,那是爱情的苗头,闺蜜成群,那是友情的温度,四世同堂,那是亲情的延续。没拥有过的会变成奢望,奢望不来的,会最终豁达客观。
所以,不过是经历、年龄不够,导致豁达程度不够,才会有庸人自扰之,才会念念不忘,才会眼底有霜。
俗笔一篇,又打发时间一场,留日后浏览,权当当时最真实想法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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