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一个人,会害怕很寂寞,不不知自己生在何处,不知为了什么而活,只是一个人孤独的在茫茫人海中行走。望着诺大的天和地,心中充满了恐惧害怕迷茫,害怕自己会是一个人在那天孤独的路上走下去,一眼却望不到底。
有时候,忽然想一个人偷偷的哭泣,却又希望自己有一双翅膀飞到天边,不见了踪迹。有时候你可以偷偷的想念,偷偷的回眸,偷偷的收藏好属于自己的小小世界,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或者一个月光流淌的夜晚,向往着外面的天地。
有时候想鼓起勇气,一闯到底,却在刚刚迈出一只脚时,又畏畏缩缩,探头探脑的回到了自己的幻想世界。有时候,自己也会行侠仗义,但也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有时候想往自己是一个行走于天地之间的行者,带着一只箫或者笛子,或者背着一把二胡,悠悠的在时间之中行走,偶尔古道西风瘦马,偶尔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也许会一览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景,也许会为枯藤老树昏鸦的萧条心酸,你或许会有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悠然,也许会有乘风破浪有时的豪情,也许会有凄凄惨惨戚戚的哀伤,也许会有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儿女情长,也许会有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的高尚情怀
有时候却又希望自己是一阵自由自在的风,寻找属于自己的撒哈拉,期盼有一个远方的古罗马,任自己翱翔
有时候,却又希望能有陶渊明的悠然,希望有一片自己的桃花源,淡泊一生。
有时候,希望自己隐居于世外,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木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辈子安安稳稳,平平静静,幸福安然。
其实,有时候便在一念之间,有时候你的一辈子便在你的一念之间。
男子和女子,在某场聚会中相识。
他看她一眼,她看他一眼,彼此都有心动的感觉。又交谈几句,呵,好开心。他们都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正是自己寻觅了许久的恋人。
是男子先向女子表白,还是女子先向男子表白,他们都记不得了。只有一桩事是确凿的,三五天后他们就住在一起了。
不是没有甜蜜,第一个月他们都很快乐,整天腻在一起,去逛街,去看电影,去所有恋人有可能去的地方寻找浪漫,寻找感动。
是一个月之后吧,他们发生了第一次争吵,不过,他们很快就和好了。
恋人吵架这件事,其实也很容易上瘾。有了第一次吵架,不愁第二次,然后是第三次,再然后彼此都不记得吵了多少次。终于,都感到厌倦了。
最后真的就分手了,在一起还不到四个月。
分手后,有时想起从前,女子忍不住怀疑,自己真的爱过那名男子吗?爱他什么?想来想去,她发现,其实她爱的不是他,而是她对爱情的幻想。
比如说,她心底一向认为,最好的爱情应该是一见钟情式的,恰好,她也真的一见面就喜欢上了那名男子。人生初相见,那一瞬间,在她眼中,他就是这世上最完美的男子,她认为他能满足她对爱情的所有幻想。
原来,她爱上的只是自己对爱情的幻想,而不是他。换句话说,她爱的其实不是他,只是爱上了爱情。
许多时候,爱情就像一针可使人产生完美幻象的兴奋剂。某个瞬间,某人不经意间的一举手一投足,兴许就刺激了另一人的兴奋神经,空气中登时就弥漫起浓浓的爱情味道,使人迷失。哪怕对面那人仅仅是一棵小树,在爱情兴奋剂的刺激下,也很容易被误认为是一株参天大树,枝繁叶茂,又开满花朵。被爱狂热刺激的人,都禁不住将自己心中最向往的爱情电影,全部在那人身上投影一遍。
可是,剂量再大的兴奋剂,总有药力散尽的那一天,等到药力散失,再看那个人,不由得失望了。心想为何我会爱上浑身上下全是缺点的他,等到忍无可忍的时候,只能分手。
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容易,离开那个人也容易。甚至,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接二连三地爱上一个又一个人,谈一场又一场的恋爱。
其实这都不是真的爱情,更不是好爱情,只是类似爱情的一个幻象。
再或者,你爱上了一个人,也勇敢地表白,而对方用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我也不是最适合你的那个人的话语来婉拒你,但你却不那么认为,在你心底只是认定,面前的他就是你要找的人,就是你可以用尽一生去爱的爱人。然而对方越是拒绝,你就越认为对方是最对的人。你甚至还在心底暗想,对方的拒绝是有道理的,太容易得到的往往都不是最珍贵的,所以你需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去追求。
看看,这是多么可爱的傻气。果真如大家所说,爱情能使人变得傻里傻气。
为什么你就不肯静下心来细细地想呢,你是真爱这个人吗?还只是爱他在顺境下风光无限的样子?假若有一天他遭受了大挫折,失去昔日的风光,那么,你还能接受他的狼狈模样吗?你说你爱对方的开朗大方,倘若在琐碎生活里,他任xing地向你发脾气,那么你又能否接受?
为了不让自己受太多伤害,走太多弯路,经过太多的折腾,为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幸福理想,在相爱前,先问问自己在这份爱里到底想得到什么,自己能否承受一相情愿的热爱,能否接受爱情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能为迟迟得不到回应的爱坚持多久。
先别急着说爱,多留一些时间给对方,方便彼此相互了解对方。清楚对方什么时候会生气,了解对方生气的样子,如果那时你依然能因为对方的优点而包容对方身上的缺点,那么你们可以在一起了。
怕只怕,只是一相情愿,爱上了爱情,爱上了对爱情的幻想,把自己对爱情所有的向往一股脑儿都塞给那个人,浑不顾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这样的爱情,是可怕的,也注定了伤痕累累。
真的只是有时候,
莫名的心情不好,不想和任何人说话,只想一个人静静的发呆。
真的只是有时候,
突然觉得心情烦躁,看什么都觉得不舒服,心里闷的发慌,拼命想寻找一个出口。
真的只是有时候,
发现身边的人都不了解自己,面对着身边的人,突然觉得说不出话。
真的只是有时候,
感觉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曾经一直坚持的东西一夜间面目全非。
真的只是有时候,
突然很想逃离现在的生活,想不顾一切收拾自己简单的行李去流浪。
真的只是有时候,
别人突然对你说,我觉得你变了,然后自己开始百感交集
真的只是有时候,
希望时间为自己停下,就这样和喜欢的人地老天荒。
真的只是有时候,
在自己脆弱的时候,想一个人躲起来,不愿别人看到自己的伤口。
真的只是有时候,突然很想哭,却难过的哭不出来。
真的只是有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觉得寂寞深入骨髓。
真的只是有时候,明明自己心里有很多话要说,却不知道怎样表达。
真的只是有时候,觉得自己其实一无所有,仿佛被世界抛弃。
真的只是有时候,明明自己身边很多朋友,却依然觉得孤单。
真的只是有时候,很想放纵自己,希望自己彻彻底底醉一次。
真的只是有时候,自己的梦想很多,却力不从心。
真的只是有时候,常常找不到事情,无聊的无所适从。
真的只是有时候,突然找不到自己,把自己丢了。
真的只是有时候,心里突然冒出一种厌倦的情绪,觉得自己很累很累。
真的只是有时候,看不到自己未来的样子,迷茫的不知所措
真的只是有时候,发现自己一夜之间长大了。
真的只是有时候,听到一首老歌,就突然想起一个人。
真的只是有时候,
别人误解了自己有口无心的一句话,心里郁闷的发慌。
真的只是有时候,常常在回忆里挣扎,有很多过去无法释怀。
真的只是有时候,渴望别人的关怀,渴望一份简单的快乐。
真的只是有时候,看着时间一点点流逝,自己却无能为力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请不要当作一个小说来阅读。
草原上一个偏寂的小村,小的可怜,只有零星的几户人家。就在这个小村,我见证了一场伟大的狼爱。
猎手阿拉图在草原上捕到了一只公狼,其实阿拉图不是真正的蒙古人,蒙古人把狼当作图腾的,是不会捕的。他不同。阿拉图把狼放在一个焊的很结实的大笼子里。嘴上绑上了很结实的铁丝;是为了防止半夜狼嚎把狼群招来,那样会很难处理的。弄不好还有生命危险。这时耳畔传来狼的嚎叫,公狼不知为什么顿时惶惶不安起来......
上午还是阳光明媚的草原,到了傍晚大风夹着雪呼啸而来。耳畔还不时传来狼的嚎叫。我似乎还听见狼撞击笼子的声音。阿拉图说这很正常。蒙古就是这个样子的。我开始对狼担心起来。现在外面的气温我估计大约有零下30多度;滴水成冰。不知道狼会不会被冻死,即使不被冻死这么大的雪也会把能把狼埋起来,这样也是必死啊!我忽然觉得狼很可怜,开始忘记狼外婆的故事,忘记狼的狡猾奸诈,只剩下可怜他的爱心。
清早,雪停了。我迫不及待的跑出去看这只狼,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公狼笼子的一侧堆起了雪包,好象是被什么东西挡住,给公狼一个空间,使他不被雪埋住。我叫来了阿拉图,把雪清走后,一具狼的尸体出现了:狼是站着死的,为了给他挡风雪。
阿拉图说是一具母狼,肯定是和笼子里的是一对,要不怎么可能替公狼挡风雪;给他留下生存的空间。我仔细看着母狼:眼睛是睁着的,她大约是死不瞑目吧。身子雪白。已经看不清她灰色的皮毛。自己心爱的人还在笼子里,唯一能做的也就是替他留下生存的空间吧。
在我的央求下,阿拉图把狼嘴的铁丝解下了,但是狼并没有嚎叫,眼睛盯着母狼的尸体,在尸体附近来回走着;我似乎能感觉到他的心在流泪。
我乞求阿拉图放了他,但是阿拉图说放了他,他会为了死狼来复仇的,说不定我的200多只羊会就此遭殃。我有些怨恨他,是他害散了一对情侣。
阿拉图说昨晚叫的肯定是她,她是想来把他救出去。先不动母狼了,动了她,公狼会叫的,那就麻烦了。
我的心揪着一天,感觉人真的很残忍......
第二天,我早早起来,出来看这只公狼:
他死了,他的尸体挨着她的尸体只是隔着个笼子的栏栅,公狼底下的雪都化成了冰;眼里流着雪泪。老人说,狼是最忠诚的,爱人为了他死了他是不能苟活的,这是他们爱的原则——不会放弃爱人。所以一只狼一生只有一个伴侣.....
张爱玲曾经写到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有时候,幸福就只是需要那么一步,刚刚好的一小步想想曾经的自己,如果放下自卑,放下戒备,放下矜持,勇敢地走近那个惦念了很多年的人,问问他:嗨,小傻子,你心里是否也给我留了一个位置呢?或许今天的我,应该也有了个在乎我的爱人,可爱的孩子,幸福美满的家
第一次见小傻子时(小傻子是我给他起的外号),好像是2001年,那时候我在上中学。小傻子天天来找我弟弟打游戏 ,魂斗罗,超级玛丽,冒险岛(属于我们那一代人的经典到不能再经典的游戏)。那时候电脑还是很精贵的东西,一般家庭用不起,他们只能用小霸王学习机连接在电视机上玩。当时的我大概还算是个学霸,除了学习,从来不和任何人玩,做别的任何事都觉得是多余的。小傻子总叫我书呆子小美女,我不甘示弱的叫他小傻子。那时的小傻子,很年轻,皮肤很白,大高个,利落的寸头,白衬衣,牛仔裤,帆布鞋,感觉他身上有着那种属于他们上海人才特有的文绉绉的气质。当时他好像刚读大学。在那个年代,感觉能上大学的人都很了不起,除了崇拜,心里还有些许莫名的好感。长相不出众的我,自认为高攀不上他,更没有勇气和他说话
那时候, 偶尔放假 时,小傻子总是呼朋引伴,拉着我弟弟和我一起去打篮球(每次看见他时,我激动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他身材高挑,灌篮技术相当厉害,总是让我看傻了眼。每次获胜,他都会绕场跑好几圈,见人就来个大大的拥抱,但是每次跑到我跟前时,他总会迟疑一下,然后蹦蹦跳跳地跑开,我心里特别难受,我觉得他是故意奚落我 ,瞧不起我,拿我开涮,做梦都会哭 醒
中学刚毕业的时候,家里本来 不打算让我上学了。我年纪太小又不能出去打工,家里就给我买了几只羊让我去放养。不知道什么原因,小傻子不声不响的退了学,央求他父母给他买了几只羊,天天跟我搭伙一起出去放羊。他每天都会换着花样给我带吃的,给我带我喜欢的书。其实,那个时候的我对他除了爱慕,更多的是气愤,有多少人做梦都想读大学却考不上,而他就那么轻易的放弃了。对于像我这样穷到连高中都读不起的人来说,他根本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后来父母又同意借钱让我去读高中了。一直喜欢校园生活,不甘平淡的我,高兴坏了,匆匆收拾好行李,带着妈妈给我的学费,屁颠屁颠的到给我寄录取通知书的那所重点高中报道去了。
高中的学业很重,不再像初中那么轻松了,每天一睁眼就是食堂,教室,宿舍,还有各种新的朋友人际关系要去经营 。为了争取奖学金,我的生活里抹去了假期这2个奢侈的字眼,更不敢像同龄人那样去恋爱,怕被发现了会被开除的...... 新鲜,自由,充满青春气息的校园生活,让我 忘却了那个还在放羊的小傻子。
在忙忙碌碌中,大半个学期过去了。某个飘雪的周末,在学校门口看见有辆很丑的红色小车(一到周末学校附近就会有很多开黑车的等着接人),多瞧了几眼那辆红色的车,开车的居然是小傻子,那个被遗忘了很久的小傻子。他远远的望着我(当时我以为他是想拉生意),生活费紧张的我,每次到周末口袋里最多只剩一元钱,那种窘迫感,迫使我故意假装没看见他,牵着同桌的手径直走向了公交车从那之后的每个周末,他都会到学校的大门口等着载人,而我也一如既往的假装不认识他。再后来,因为家里没钱支付学费了,我不得不弃学到城市里去打工赚钱养活自己。
在饭店上了2个多月的班,小傻子又一次出现了,他到我工作的那个饭店后堂学厨。每次休息吃饭时,他总是嬉皮笑脸的和我们这些女服务员挤在一起。平日里他总会买很多好吃的送到我们宿舍,整天笑嘻嘻的,宿舍里的姑娘们都很喜欢他。那时候的我还是挺天真的,我以为我和小傻子,只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罢了。他人长得好看,家里经济条件又富裕,怎么会看得上我这样又穷,又没读过多少书,家庭负担重,长相一般的人呢......
那些年的我,是个天生骨子里不甘于平淡,不安分的人。在饭店没呆多久,我又换了工作,到一家服装公司做门市的销售。也许是运气太好了,没做多久销售,我就被破格提升做了陈列师。老板觉得我这个人管理能力强,继而又顺利当上了店长,再后来是经理有时候觉得地球真的挺小,居然再次遇见小傻子了。他经常带很多人去我工作的地方买衣服,合适的不合适的,他总会买很多。他依然笑脸盈盈,而我依然面若冰霜(我心里总觉得他瞧不起辍学穷酸的我)......
随着年纪的渐长,我越来越想安定下来。当疲惫的时候能有个稳定温暖的家可回,困难的时候有个人能互相扶持依靠。妈妈的朋友给我介绍了个本地的大龄青年,那人 比我大十几岁,感觉挺踏实,挺稳重的,没买房子,没办婚礼,匆匆忙忙的领了个结婚证算是结婚了。时间周而复始的继续着。我老公觉得他自己年纪大了,经济条件不好,要生孩子的话,压力太大了,所以我们一直没要孩子。小傻子也回来了,在我们这里开了个餐厅。每次遇见小傻子时,他总是一个劲的给我丈夫说我的各种好。连我自己都不曾发现我还有那么多优点。但是更多的觉得小傻子特不地道,有些商人的奸猾,既然觉得我有那么好,他为什么从来没喜欢过我,没追过我.....
小傻子结婚了,娶了个90后的小姑娘,生了个胖胖的儿子。我以为他过的很滋润,很开心。有次我生病住院,他妈妈也在那家医院住院,老人家拉着我的胳膊,说小傻子和他媳妇老吵架,打架,吵着吵着就开始拿我说事,小傻子的媳妇觉得他一直在乎,装在心里放不下的那个人是我......从小傻子妈妈那里我知道了很多有关他的事,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要放羊,为什么开黑车,为什么学厨师......只是那时候没有自信,自尊心太强的我,从来不会低下头去想想别人的好,不会亲自去问他个为什么.....
姐姐老是提起小傻子,说我跟他那么合适,当年怎么没选他。家里人都觉得是我眼光太高,看不上人家。有些事情,只有自己的心知道为什么。
不久前在菜市场遇见小傻子了,拽着那种老年人买菜时才会用的小拉拉车,苍老了很多,有些发福了。我尴尬的不知道说什么了,他还是老样子,笑脸盈盈的叫我书呆子美女......好像当年他也是这么叫我书呆子小美女,书呆子小美女.....(当时长相平平的我总以为他是故意讽刺挖苦我呢)那种熟悉的称呼,从曾经的小美女,变成美女了。我们已然不再年轻,都有了各自的家要养,都有了推脱不掉的义务要尽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你不问,我不说,你怎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我不问,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需要的是什么......有时候,幸福真的就是那么一小步,你走近我,我靠近你,轻轻地说一句:嗨,傻瓜,我一直在等你呢
有时候,就是想大哭一场, 因为心里憋屈。
有时侯,就是想疯癫一回, 因为情绪低落。
有时候,就是想宣泄一下, 因为心情不爽。
有时候,就是想安静一点, 因为真的我累了。
再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
再好的人,也有远走的一天。
再美的梦,也有苏醒的一天。
该放弃的决不挽留,该珍惜的决不放手。
人字好写却难做,心字简单却难懂。
朋友也好,恋人也罢,你若不真心对我,我何必真心待你。
我态度好坏,取决于你怎么对我。
时间在走,年龄在长、懂得的多了,看透的多了,快乐越来越少了。
不得不承认,时间改变了很多,很多。
我疯过,傻过,执着过,坚持过,我爱过,到最后我还是我!
我不好,但全世界只有一个我。
珍惜也好,不珍惜也罢,如果哪一天你把我弄丢了,我不会让你再找到我。
友情也好,爱情也罢。我若离去,后会无期!
现在的我,一切只求顺其自然。别说我不在意,在意了又能怎样?
我只不过是懂得了,看开了!
有些事,你真别看清,看清,心痛;有些人,你真别看懂,看懂,伤情。
人生,就是一种糊涂,一份模糊,说懂不懂,说清不清,糊里糊涂,含含糊糊。
看清,麻烦,看懂,伤感。
世上之事,太过难缠,世上之人,喜欢纠缠。
看不清,一种轻松,一份安宁。
何况,人生看不惯的东西真多,看清,看懂,全是自找伤心。
家里有两只猫,都是女的。
女猫甲是捡来的,闺密在电话里可怜兮兮地说:它跟着我呀,一直跟着你收养它好不好?它特别懂事。虎斑纹小猫,白围脖,白手套。
我低头看看脚边的女猫乙,它抖着一身老虎色的毛,用戴着白手套的小爪儿摸了摸自己的白围脖,说:妙。
我想,那就给它找个伴儿吧。男主人大梁盯着TWINS的照片,神往地说:双生儿,姊姊花!
于是,女猫甲来了,取名叫咪咪,女猫乙是喵喵。
咪咪一点也不像流浪猫,它胖得就像加菲,身体和脑袋都是球状的,下巴如果那也算是下巴的话和肚皮堆叠在一起,浑身的毛油光水滑。进了门,它一路狂嗅,直奔喵喵专用的便盆,三两下刨出一个坑,干脆利落地出完恭,又毫不犹豫,目标准确地奔赴厨房,那有平时为喵喵准备的猫粮。
喵喵一直冷眼旁观,直到发现咪咪饭前便后不洗脸,它终于忍无可忍地咪呀一声冲了上去,坐到咪咪身边,举起一只爪子,示范性地先舔了舔。喵喵是只小有洁癖的猫,平时吃顿普通的午餐,它也会郑重地先洗一个脸,吃到一半,再洗次。
此时喵喵洗完爪子洗胸毛,洗完腋窝洗脑袋,恨不得把毛都揪下一把来以示清洁,但从头到尾,咪咪都没有瞄它半眼。大梁观察了半天,终手走过去把喵喵抱起来,叹了口气:有代沟啊。
等到咪咪出恭的时候,喵喵躲得远远的,在地上拼命地刨爪子,表示自己闻到了令人不悦的气息。而对喵喵的一切夸张的表现,咪咪都还以白眼。它倨傲地从喵喵身边走过,亮着一身的好肉好皮毛。喵喵和咪咪就这么决裂了。
过了半个月,我们才发现咪咪有身孕。它愈加贪吃、贪睡,照旧不洗脸。它卧在大梁的腿上,大梁不敢动,小心翼翼地说:它的肚子好像在动。
偶尔和喵喵狭路相逢,咪咪也不抖擞那一身缎子似的毛,只是礼节性地闻一闻喵喵的鼻子,并不更深入地交往。直到某天晚上,咪咪忽然中了邪似的,追着喵喵跑,直逼得喵喵蹿到了书柜顶上,害怕得浑身的毛都炸开来,从头顶看着咪咪。
咪咪很焦躁,在书柜底下走来走去,它身体笨重,攀不上去,厉声惨叫。
我和大梁面面相觑,大梁说:它是不是要生了?
那天凌晨三点,咪咪产下了两只幼崽。一只死了,另一只也没能活下来。
我坐在黯淡的晨光里,抱着咪咪,它的嘴里叼着死去的幼崽。一时间我想起很多细小的事情,咪咪的确是一只流浪猫。
它总是想去讨好每个人,蹭你的裤腿,舔你的手心,用它柔软的脸,依偎着你。它非常贪吃,我以为只是贪吃,后来才发现那有点像强迫症,它力图把一切可以寻觅到的食物都塞进自己的肚子里,是因为流浪的时候经常挨饿吧,才会这么惧怕,这么贪婪我第一次觉得贪婪是个非常心酸的词。
喵喵则不,它吃着猫粮也会停下来梳洗自己。给它洗澡的时候,它会安静地享受温暖的洗澡水。因为它知道厨房里永远会有装满食物和清水的碗,主人的手永远不会伤害它。而一向温顺的咪咪,唯独洗澡的时候,会竭尽全力反抗,不抓不挠,只是沉默地挣脱着。它怕水,有人曾把它丢进水沟里么?
我抱着咪咪,和它死去的幼崽,哭了起来。
这个夜晚喵喵通宵不眠,一直努力睁大眼睛看着。它忽然走过来,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
它舔了舔咪咪血污的皮毛。
两只猫就这样建立了友谊,咪咪很快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吃饭前,出恭后,它和喵喵蹲在一起,两只猫整齐划一,左三圈,右三圈,爪子洗洗,屁股洗洗。再过两天,大梁冲进来,惊魂未定:隔壁的狗也开始洗脸了!
两只猫开始合谋捣蛋,咪咪会开门,它用两个前爪搭在柜子门上,一点点地使着巧劲,再配合以它肥胖有力的身躯,十门有九门破,然后两个家伙便旁若无人地在柜子里翻找,咪咪三下两下就能撕开方便面的包装袋。
我不确定咪咪和喵喵是不是会做一辈子朋友,但是这个5月的下午,它们吃饱了,喝足了。当然,没忘了洗脸,然后它们一个朝东,一个朝西;一个趴着,一个肚皮朝上,在我的身边呼呼大睡,呼噜呼噜……
书上说,猫发出这种声音,是表示惬意,表示有安全感,表示着温暖。
我想这已经够了,一只流浪猫的归属,和一只小气家猫的宽容。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043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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