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笔写这篇日志的时候,我正敷着美丽日志的面膜,手机里放着By2的歌。
有段时间,冰潭经常在朋友圈或微博上提到阿K先生。
很多人问过我,阿K先生是不是冰潭的男朋友?
记得有一次,阿K先生陪冰潭去看电影,散场后,在送她回去的路上,阿K先生想去牵她的手。但她拒绝了,因为他不是她的男朋友。
这是两个人第五次见面。之后他们再没有见过。
那晚回到宿舍后,冰潭喝了两罐台啤。看了一晚上的电视,然后开始昏睡,第二天醒来头好痛,痛到上不了班。
接下来的一个月,阿K先生也没有主动联系过她。
阿K先生看过冰潭所有公开过的日志,他说喜欢冰潭写过的所有文字,但却从来没有说过他喜欢冰潭。
冰潭也没有告诉过阿K先生,她喜欢跟他聊天,只是不愿意在独处的时候再次想起曾经喜欢的人。
所以,他们势均力敌,谁也没有略胜一筹。
在心里忘掉一个人,难吗?
其实不会很难。只是心里被涂白的那部分很难写下其他人。
可心能有多大?
有时候会想,如果心能像胃一样,多吃点就可以撑大一点,那该多好!
在冰潭眼里,阿K先生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不可或缺还是可有可无?
想起某次,在超市看到一个男同事将货架上的糖果很认真地摆放好后再拍照。我问他为什么?他说糖果的外包装上有他女朋友喜欢的公仔图案,就拍下来发给她。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个举动很浪漫。感动有时真的不是来自于那些物质性的东西,而是随时随地都会想到对方。
我喜欢任何人在旅行中寄明信片给我。旅行中寄给爱人的明信片就是最好的情书!
可冰潭说过她从来没有这样想起过阿K先生,随时随地!
依稀记得,冰潭曾经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每天都会在日记里提到他。虽然那本日记后来被烧毁了。
那么问题来了,冰潭与阿K先生两个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大半年时光又算什么呢!
借用大冰的一段话:
你也知道我并没有真正喜欢过你。我想,你我之间的关系比陌生人多一点儿,比好朋友少一点儿,比擦肩而过复杂点儿,比萍水相逢简单点儿,一种历久弥新的暧昧而已。
取下面膜,音乐从开始的〈爱丫爱丫〉播放到了〈你并不懂我〉。音乐好像没有停过,思绪却断断续续。这篇日志写到这里就差不多了。
有个好朋友提醒过我,不要总是将这样的日志公开。所以,自己偶尔也会想总喜欢这般敲敲写写究竟好不好?
可一旦有这种念头,我就会有点鄙视自己。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陈绮贞和柴静。因为我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成为那样的女人。
对生活,她们有自己的态度,有一般女性难以企及的勇敢。
当唱片公司想要将刚出道的陈绮贞打扮成流行的美少女歌手时,她拒绝了。背起她的大吉他,四处兜售自己的唱片。她说自己有魔法让别人买她的原创CD。
关于柴静,之前认真读过她写的《看见》,最近看到她在穹顶之下说出那句我不是怕死,只是不想这样活,简直觉得她头上有光环。
不得不说,深刻明确地表明自己对一件事情的态度后,真的会感到很爽!
至于这些,希望会变成冰潭人生的经验值,而不是人生的教条。因为个别失败的案例,就变得畏畏缩缩,不敢相信自己,也不敢相信爱情。更不能随意地去将就一份不好不坏的感情。
有人说过,爱情像鬼,都说存在,但谁也没见过。
可怎么解释对着某个人就会怦然,但对其他人却只是不冷不热呢?
冰潭,你快乐吗?
一时时吧,其实很多时候她都处在忙碌或麻木的状态。别人是不是也这样呢?所以大家都喜欢有意无意地玩暧昧,让平静的生活貌似多了一点趣味。
突然觉得,现在可以喝一杯会更好。你觉得呢?
whatever works,love is biggest!
文毕。
一天,女孩哭着向母亲说:妈!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你,呜呜
母亲轻轻地抚摸着女孩那丝丝秀发,温柔地说:孩子,不要哭。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我喜欢我班上的一个男生了我总觉得对不起你对我多年来的教育
1.母亲的手微微颤抖,眼神如深深的绿潭中落入一块石子,泛起一波又一波的涟漪。
母亲心里堵得慌,沉默不语。
妈!
孩子,如果你认为你是真的很爱很爱他,妈妈并不介意;但是你认为你还不确定对他的感情的话,妈妈劝你放弃吧!
一颗滚烫的泪珠划过母亲的面颊,冰冷地落在女孩纤细的手背上。
2.什么!亏我含辛茹苦地把你养大,你竟然早恋!母亲睁大眼睛,仿佛能喷出火来,要把女孩吃了一样。
女孩双手捂着脸,眼泪哗哗地流个不停,哭哭啼啼地说道:对对不起,呜呜。女孩抽泣得已不成声。
哭哭哭!就知道哭!能有什么出息,别哭!别哭!
一掌扇到女孩红彤彤的脸上,母亲红色的手指印硬生生地烙在女孩的脸上,火辣火辣的
3.母亲咬紧下嘴唇,眼神暗淡失色,默默地低下头,一直在逃避女孩内疚的目光。
哦母亲点了点头。
妈,其实我
随便你吧,你都长大了,也懂事了,你自己的人生妈不能帮你走,你自己的选择妈也不能帮你选择。
母亲向女孩挥了挥她那爬满皱皮的右手,给女孩留下一个深沉的背影。
一声绝望地叹息声带着母亲的悲伤扑进了女孩的心里。
我曾披着一件荒唐的外衣,和一个女孩保持着友情之上,爱情之下的关系84天。
关于爱,或许我可以算作情场老手了吧。十五、六岁时周旋于女生之间的那种幸福,至今还是那么留恋,可剪破多年的时光,只剩下落寞,曾经那个暧昧的人成了葬送我爱的人。
关于爱,或许大多数时候感觉都是错觉。有一种关系,超越友情却不是爱情,这是我后来明白的,进一步,你们可以牵手一起逛街;退一步,你们可以是知心好友。
这一切都要从初中开始。宇是我暧昧84天的那个女生的名字,她小巧玲珑,聪明活泼,成绩虽不及我,但也是班里的前几名,自然优秀的人之间就有一种吸引,如磁铁一般。
最初,我对宇是无任何感觉的,与其他同学一样对待,直至宇坐在我前排以后,我们经常聊天,久而久之情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年少的心开始飘动起来。
每个人都有心情低落的时候,而这时宇也总会安慰我,而我总是很享受这种感觉。
我和宇会一起出去玩,那个时候的精神所托,感情的慰藉,似乎都停留在大片想象的空间和留在自己心中,这样的距离感其实是最美好的。多年后成年我才明白,正是这些不明朗的情愫,给人又美好又安全的感觉。
一直以来的回忆与写作,我都不曾写过这次经历。或许是因为这次经历导致了我不会再爱了吧。现在回过头去看与宇一起经历的每一个瞬间,都是如此的让人沉醉。那个时代,那个年龄,我看到了一个少女的情怀和一个少男的纯真。多年以后的今天,当我再去谈及这些事时,还是会感到幸福与甜蜜。即使时光带走了我们的青春年华,可那些美好的记忆,却得以保留在我们的脑海,永远永远。
毕竟,所有的暧昧都是存在保鲜的期限,因为距离的拉近又或许一些直白的告白,片刻间可以让它灰飞烟灭。
很小的时候,我便接触到了暧昧这个话题,只是不明白是什么?直至后来自己也搞暧昧,才明白了暧昧的本质。友情之上,爱情之下,进一步可以牵手逛街,退一步可以是知心好友。
人一生有许多的事需要去学,有许多的道理需要去明白,当你真正明白人生的一些道理,懂得如何去处理时,你便长大了。
正如,人不经历爱情的暧昧,又怎会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合自己的胃口。有的人只能做朋友,有的人只能做情人,而有的人注定要成为恋人。
人生,有时候会有一些小悲剧,譬如,因暧昧而导致朋友不能做,恋人也未满,但人却学会了如何去区分什么是真正的爱,什么又是真正的暧昧。当你明白这些以后,这个世界上一切的周遭嘈杂等,本质上还是你一个人去辨别。
有些底线是必须要坚守的,如果你还未准备好成为恋人,那就不要伤害对方,否则有一天别人也会给你相应的回报。
或许是我贪恋这种感觉,贪恋与宇在一起的幸福,故而报应降临到了我头上。正牌女友的离开是我至今特别特别后悔的一件事,经此一事,我终于明白:若爱,请深爱;若不爱,请别伤害。
而人之所以贪恋这种感觉,是因为觉得暧昧期是一段恋爱的顶峰,一旦确定关系就没意义了。你想想啊,虽然双方互有好感,但没有捅破窗户纸,你心里有对方,但对方心里是否有你就不确定了。于是一浅一深地去试探这种刺激感是会让人上瘾的。
人只有经历了许多的事,才会一点点的长大,一点点的成熟。经过与宇84天的暧昧,我明白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千万不要暧昧太久;如果你没那么喜欢对方,千万不要去伤害一个对你有好感的人;又或者你心有所属,就应好好珍惜那个人,而不是节外生枝地又去伤害一个无辜的人。
若爱,请深爱;若不爱,也别伤害。暧昧会绕弯,但爱情不会,别让自己有机会将眼泪擦拭。朋友之上,恋人未满,始终是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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