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所谓爱情,不单是一句我爱你吧!
离开爱情,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但我并没有因此惋惜,那个值得爱的人还没有出现,我要做的,大概就是好好爱自己爱生活,迟早会有一个人,会来迎合你的步调,而那个时候,必须是最好的自己,不是吗?
舒婷在《致橡树》里写到,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我,如果爱你,我,必须独立,好让你知道,我只是爱你,想把你我的生活连接在一起,你累了,我给你倒水,我想玩,你二话不说陪我去,所谓爱情,不只是我爱你,我还想和你一起度过漫长岁月,不论贫穷或富有,不弃华发或苍颜。
先有爱情,再有生活。小洛是一个长相普通却非常有个性的女孩,有过几段感情经历,在同学同事的眼中她花心、不羁,换男朋友就像穿袜子,扔掉一双再来一双。那天她喝多了,笑着跟我说,你也觉得我花心是吗?我笑而不语,她轻哼一声,继而漫不经心说了句我无所谓,我还要追求我真正的爱情就是这个人,人人都觉得可以一眼看穿的女子,她的眼神告诉我,她有执着的所在。她告诉我,那些看似被她抛弃的看似百依百顺的前男友们,都是她真心待过却没有回报的爱情。
她在初恋之前,喜欢上班里的学霸奇哲,看似暗恋其实众人皆知,那个冬季很冷,但她却每天晚餐时间固执的守在学校门口,冻僵的手里捏着一串糖葫芦,等奇哲来,给他吃一颗,可惜的是,她到最后也不知道那个每天笑着吃掉糖葫芦的人是否喜欢过她,或许这就是她的第一出悲剧吧。恰逢同班的逸风追她,便想趁此机会试探学霸,不料,弄巧成拙,奇哲丝毫不为之所动,她的初恋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开始了,她努力把奇哲放在一个小角落,认真地谈起了恋爱,这个嘴里说着爱她的男孩,却在背地里联系他的爱慕者,同学们借此机会起哄,她说,她死要面子,装作一副不在乎这段感情的样子,心实则碎成了渣,逸风平日里确实为小洛买饭打水无微不至,可小洛在乎的是真心,两个人的感情就在互相猜忌中结束了,小洛提的分手,可结局却是彼此心知肚明的,将近一年的感情,也就在那两个字说出口的时候烟消云散了。
心不停的痛便会死吧,小洛的心,却跳得更热烈了。
第二任,表面看起来冷冰冰的,其实是个寄生虫,当然这是后话,两个人的爱情如火如荼四十天后,迎来了人生第一大考,高考,都说戏剧源于生活,这男主角可相当的煽情,准确地说是不负责任,对小洛提出了分手,理由竟然是我们考不到一个学校迟早会分手,这个笑话就是这个丑逼说出的。一个害怕负责任的男人不值得留恋,小洛说走就走,事实证明小洛对了,那个考上一本院校的傻蛋到现在碌碌无为,而小洛的成就,远在他之上。
至于后面的几位前男友,估计是为了找真爱碰碰运气,失败了而已。
有件事搞不明白,有几人前男友和有一任前男友的区别在哪里,很多人坚持纯洁这个理,锋菲恋事件之后,我改变了态度。在一次王菲和窦唯离婚后的一次采访中,陶晶莹问道:你是不是也在考虑给童童找一个性的爸爸?王菲回应:为什么要给童童找爸爸?她有自己的爸爸,我需要我的爱人为自己而活,不是女人的过错,不过是找一个知心爱人,自然会绕许多弯路,人会负你你会负人。那么小洛,怕也只是被世俗的眼光污蔑罢了。经历过伤痛,阅人无数,才会知道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或是你我,亦或小洛,一定会等到一起领略生活性酸苦辣的那个人。我如果爱你,你会在哪里
对不起,又梦见你!
在萍水相逢的光阴里,本以为轻轻相遇,浅浅相交,便可以悄无声息,默然相忘彼此。却不料,似是坠入不可逃离的深渊,不敢确认又不可否认,令人窒息又令人欢腾,于是,你,终究成了我无法与人言说的秘密。
如同重庆尚未明朗的秋,初寒乍破,一泄万里,措手不及
记忆追随一片落叶,在无止轮回的时间里,就只差那么一点点,就快忘了你的样子,却在不经意间听闻你的消息,又一夜梦起
不知是我高估了时间消退记忆的能力,还是低估了偏执的自己。在四散的记忆里,却散不去一个无足轻重的你
关于重庆,除了炽热的夏和炙手可热的网红标签,对我而言,冰冷如从前
你在城市的另一方,我却不由得惦念,骤变的冷空气开始升腾,越过脑海,直达心尖。凉彻又温暖,像这不可揣摩的秋,时暖,骤寒
后来,我深信这个城市是有温度的,与季节无关,它只是冷暖分明,像这种矫情的季节或许也只会有如同我一样矫情的人才会去感受到它的存在,然后浅浅思,深深念,不该属于我的人都活在了我身边梦醒是一件多残酷的事情?被寒彻的铁钩恶狠狠的拖回现世,那些被埋藏进记忆深处的人或是情绪,却被灼红的铁烙无情的翻滚印烫,不愿承受,却不得不承受
或许我从来不曾忘记,只是不敢想起。那是别人的东西,本不该觊觎!于是一别江湖两茫茫,本就该各自生长,只怪我,无法把自己救赎,也不给别人救赎自己的机会
像他们深信有爱的地方就是家一样。所以,我只配向着有爱的方向,痴望与流浪
来往穿梭的人潮车海,带不走我,偏执如往常,穿越整座城市的轨道交通,更无法带走我任何思念,如死亡一样。我却依旧鲜活,如同秋叶飘絮,只是萧瑟起。
我仍旧想在转角的街遇见,以朋友或者陌路之人的名义,相逢或擦肩,即使你身边也会有属你的他,只此一眼,心疼也心安!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像中枪,快准狠
课间的时候,坐我旁边的吴宇安用大拇指和食指掰着自己的眼睑,努力地想要往里面滴眼药水,可他总对不准位置。
看不过去的我,一把从他手里夺过眼药水,可还没等我掰开他的眼睛,一教室的人的目光都探寻过来,这其中包括陶嘉吃惊的眼神,我的心微微地哆嗦了一下。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决定追吴宇安。
可我为什么要追他呢?那是因为我喜欢的人是陶嘉。其实我只是想要看看他对这件事有没有那么一点的吃醋和嫉妒。
跟陶嘉做了三年的朋友,看着他谈恋爱、散伙、谈恋爱,反复折腾着,却从来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我怕我们连朋友也没的做。
跟陶嘉是不打不相识。刚入校不久的一堂新闻史课上,我看着陶嘉竟然色胆包天地把手伸到一个女生的背上。
隔着好几个人的位置,我把一本书准确无误地砸到他头上。后来才知道,我冤枉他了,因为一只长相怪异的蜘蛛正准备爬到那女生的脖子里。陶嘉一巴掌拍下去,血淋淋地弄脏了女生的衣服,遂决定把它逮住,这才在女生的背上游离了一下。
鉴于有好几位目击证人,我只得答应给他洗一个学期的臭袜子以示赔罪。
这个代价有点大,可我心甘情愿。因为陶嘉拦住我,对我横眉冷眼地控诉时,我的心竟然扑通扑通地狂跳起来。
后来,又有很多巧合,比如我在心里哼着一首歌的时候,突然会听到擦肩而过的陶嘉也哼着同样的歌;比如我去图书馆借书的时候,会看到我刚拿的书是陶嘉才还回来的
我想这就是缘分吧!原来喜欢的感觉就像中枪,突然被射中了心脏,毫无预兆。可是陶嘉除了会一个星期提一兜臭袜子给我,却没有任何表示。
接着我便得知,他在追别人。
所有的试探都是徒劳
吴宇安的生日,我让陶嘉陪我去选礼物。
他足足盯了我三秒钟,然后问我:怎么突然对吴宇安起了心思?我说,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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