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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柔情,只留在记忆的花园。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们的柔情,只留在记忆的花园。,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绕指柔情,给我诸多的回忆。

相思别离,宛转眼角、泪自飘零。

缠绵,在记忆中徘徊。

冰冷,情上心头、泪自心流。

我们的柔情,在那岁月里悠扬。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或许悲伤、或许幸福。

在那记忆里遐想。

或许,我们的柔情,只留在记忆的花园。

清楚那一刻,彼此许下的诺言。

春日的雨滴,盛夏的黄昏。

一起躲雨的屋檐。

在那幽幽的心底彷徨。

我不知道,是否还会有下一刻的拥抱。

不忘了我曾经快乐的笑。

我们的柔情,只会在冰冷的冬天。

想象每天每一秒,有你的瞬间。

季秋的落叶,冬天的白雪。

一起漫步的足迹。

在那郁郁的校园。

寻觅、寻觅。

寻觅最初的那个你。

我不知道,是否还会有下一刻的拥抱。

或许,我们的柔情,只会在记忆的花园。

明白每一分,她想要的那份爱。 

你的顺其自然,我努力在熟悉。

想想一起走过的公园。

始终徘徊在心头。

寒风带动着衣襟,想牵你去看星星占据的夜空。

陪你去看那弯轮月。在那绵绵细雨的孟秋。

让彼此的天空,见证我们那刻的缠绵。

彼此的幸福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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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记忆里的人


我自出生以后,都是被家中老人抚养长大,妹妹亦是如此。那个家中最年长的老妇人被我与妹妹称之为太太婆的老人,最受家中人的尊敬。

有时我会想起她,印象里太太婆不论春夏秋冬总戴一块紫红色的头巾,岁月的犁铧在她的手和脸上耕耘出深深的沟壑。她廋得惊人有时衣服穿得薄了些,风一吹那衣服便鼓鼓荡荡了,眼神略显涣散,看人时总是清清淡淡的,嘴角边一抺淡淡的笑意不过这只会对我们显露出来。

从有记忆起,太太婆的口袋中似乎总有掏不完的饼干。但我与妹妹只有在晚上才有机会吃。她晚年礼佛,深居简出,偶尔在晚上出来走一小圈,通常是我与妹妹在外院中玩,然后她慢慢走到我们身边来,将微抖的手探进口袋,掏出两包饼干,笑眯眯地放在我与妹妹的手心里。幼时记忆犹如无声电影,一幕一幕在眼前浮现。夜晚的月光成了絮状在空中环浮漂飞,扔下的包装袋悠悠飘落,以及太太婆脸上一点一点无声蔓延开的笑意,在我眼中微漾。

家人不允许我去打扰她休息,但我曾有一次去她卧房的经历,那一次是在躲猫猫,游戏不可谓不隆重,在玩耍的前一夜我便向家中人宣布,叫大家第二天在外院休息,房子要拿来躲猫猫。不过我记得那一夜太太婆并不在场,只不过那时我也没去在意。游戏时间快到了,而我却没找到藏身地,我急得满头大汗。突然想到太太婆房间,一见她房中无人,大喜,忙钻入床底。从床底望出去,她屋中很是齐整洁净,梨花木桌上有一面年代久远的镜子,桌角叠着几本佛经。只可惜当时没过多久就被家人发现了,离开了那间卧房。

过了几天听奶奶偶尔说起太太婆在一天居然从卧房中出来了,叫她很是惊异,我听着有点意思,问她是在哪天,她说是你躲猫猫那天,说着便刮了我鼻子,说道,你是不知道,太太婆可是为了你玩得更开心些才坐到外院里,听我与你爷爷几人聊天呢,对你可真好!

我听了便愣住了。

后来,我到了金华读书,远远地离开太太婆,也就在第二年,她便去世了。她虽沉默寡言,深居简出,伴我的时间不多,我对她的记忆更少,但在一个幼童稚嫩而敏感的心中,她是待我极好的,我知道她把饼干放在一个色迹斑驳的小箱中,在晚上便拿出几包;我也知道了她曾为了让我更尽兴嬉戏,一向不喜欢外出竟也在那天离开了房间......,我还记得她身上有淡淡的檀香,靠近她,令当时小小的我感觉很安心......

时隔多年,她的面容渐渐模糊,只剩那若有若无的檀香与那一抺浅笑。她的一切,随着她的离去,隐藏在时光深处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

然而就是这么一种人,进入你生命的时候漫不经心,不让人欢天喜地,却能够在离开的时候,让你一直想念。

在记忆深处


将要步入不惑之年的我,不知从何时起,梦里梦外,脑海里总会浮现出故乡的那棵老树,他是故乡的标志,粗大得五六个小伙子手牵着手才可以把它抱拢。那时几个幼稚的小脑瓜仰着,仰得高高的,整个世界一点声息都没有,树尖的几根枯枝仿佛已直插入天宇,树桠上的树叶在风的帮助下尽力拨走碍眼的白云,天蓝蓝的、云淡淡的、叶绿绿的,几只小手牵得紧紧的,梦也飞的远远的。

前几日,故乡的表哥打来电话,家族添丁,他有了孙子,要大摆酒宴,以谢亲朋 。恰巧又逢中秋,老爸、老妈思乡心切,这我是理解的,月是故乡明。怀揣着童年的梦,踏上了归乡的路,身子在路上,心早已飞回了故乡,脑子已被故乡老树填满,不需语言来表达,脸涨的红红的,心也急促地跳。

到了!路一转 ,故乡变便迎到了面前。嘿,故乡变了,低矮的土房,已被红砖蓝瓦所替代,路已由泥泞的土路变成了平整的水泥路,父母回忆过去的一草一木,女儿像蝴蝶一样在车里飞来飞去,我却凭空添了失落,隐隐中觉得它已不是我记忆中的故乡了。

走在村道上,遇到许多人,但在记忆里已经模糊,路上玩闹的小孩更不知是谁家的娃,一经点拨,倒吸了一口凉气,看看女儿,才知岁月 催人老的真谛。老屋已没了踪影,这时才明白我只是个过客,家的感觉已不敢奢望。

晚上,酒到酣时,哥几个坐在表兄家的炕上,浓茶加深了醉意,童年的趣事又成堆的浮现。有意的提起老树,大表兄不在意地说他可是咱屯子的标志,放羊二十里都能看到它,但不知前几年怎么了,树叶掉光了,树干烂了一个打洞,村里怕这庞然大物倒了扎到了孩子,只好把它放倒,伐树那天我去了,树干里流出了红色的汁液,有人说是血,我不信。现在只有树根在那,挖掘机动不了它,只能由它自生自灭了。我呆坐了许久,不知该说什么 ,哥几个又唠起了别的,我却全无兴趣,走出屋,心里总是不能平静不下来。它存活的时候却忘了看它,现在只能从童年的记忆中把它拾起,今天是八月中秋,月在云中窜梭。

学校只放了三天假,该离开故乡了,送出大门的姑姑握着老爸的手不放,女儿与几个玩伴互送糖果,约定在明年的中秋。

在回家的路上,我的 思绪很乱,不该埋怨发展中的故乡,只因这二十年没有细细品味它,来也匆匆,在尘世的喧嚣中却忘记了看望童年老树,现在将要不惑,才把童年的记忆拾起,可老树已百年,岁月的刻刀已剥平树干,只留下树根来证明自己的曾经,但记忆深处的老树却无法抹去。那几根枯枝直插入天宇,天蓝蓝的、云淡淡的

落在记忆上的雪


四月,运城的气温已经超过了三十摄氏度,热浪来袭时,直教人觉得如同身处火炉一般。环顾校园,到处是草长莺飞,鸟语花香,人们早就换上了半袖,女生穿上了衣柜里放置了许久的裙子,一切,已然是一副夏天的气象。然而谁又能想到,在六百公里之外的塞北,朔风又把离去的白雪带了回来,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看着手机上,留在家乡的伙伴感叹着春雪的美妙,我不禁忆起那些落在漫漫记忆上的雪,以及发生在冬雪纷飞时的一件件美好的事......

在诗人眼里,雪是精灵,是天使,是天国沟通人间的使者;在农民的眼里,雪是麦子的棉被,瑞雪兆丰年被中国的农人千百年的默念着,在每一个飘雪的日子里;在气象学家眼里,雪是六角形的冰晶,是水汽冷凝的产物。但是这些,都不是孩子们的眼里的雪,孩子们的眼里,雪,是他们的玩伴,是他们冬日里的快乐来源,同时,雪也是他们对唯美认识的开端。那时候,我总是看着纷纷飞雪,想起看过的动画片里,那个美丽的雪精灵。

大同地处山西北端,位于塞北高原之上。塞北苦寒之地,给人的印象之一,便是寒冷而漫长的冬天,以及那纷纷扬扬的大雪,印象里的雪,没有这般夸张,但若是比起晋南乃至更南边的地方的雪,真可算得上大雪了。唐人有诗云: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家乡的雪虽不至于在八月就飘然而至,但当强劲的朔风从西北方吹来,经过一夜的飘洒,带到第二天朝阳初上,初生的阳光照在白茫茫的大地上,洁白的雪又把阳光折射到天宇,刺的人眼睛酸痛,不敢长久注视,却也显得这世界焕然一新,显得整洁干净,天地间似乎只余天蓝与雪白两种颜色,《红楼梦曲》里说: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用在此处,似乎也不为过。

年岁渐长,对雪的热情也似乎在慢慢消退,现在想来,对雪最为热情的时候,应该是小学的时候吧。那时候,下雪意味着,我可以去和小伙伴一起滑雪,一起堆雪人,一起打雪仗。在这些有趣的活动里,我最喜欢滑雪。离家不远,是一片缓坡,经过孩子们多年的苦心经营,上面的杂草已经被清理的差不多了,雪落在缓坡上,再经由我们的压实和处理,原本松散的积雪变得紧实光滑,成为了滑雪的好场地。于是,踩着自制雪橇的我们从顶端滑下,迎着风,高声叫着,声音在山谷间回荡,现在再听,每一声都是童年的声音。

说起雪,便又想起了另一桩事。还是在小学,只是那时候已经转学到另一所学校。邻村有人提供书籍,让孩子们免费借阅,对于嗜书如命的我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事,几乎每个周五放学之后,我都会去借书,趁着周末好好阅读一番。有一次,又到了周五,还未放学,天空便飘起雪花。放学后,我在学校门口犹豫了许久,最终,阅读的欲望战胜了对恶劣天气的恐惧,我背上书包,朝着邻村走去。一路上,寒风呼啸,雪花片片砸下来,叫人不敢多停留一秒。紧赶慢赶,等到了那里,已是满身的积雪,活像个雪人,站在门口,拍掉身上的雪,整理了衣衫,才走进了家里。可是,红红的脸颊暴露了我行程的艰苦,那个好心的借书人察觉了我的窘迫,招呼我坐下,又端来姜汤,也许,就是这碗姜汤,将我阅读的希望重新温热,将我的文学梦从悬崖边拉回。时候,虽然很多人都说我像个呆子一样,为了看书身体都不在乎了,但我却一直觉得,相比于那暂时的寒冷,我得到了更多。

雪,关乎童年,关乎文学,也关乎爱情。她也喜爱雪,总喜欢在雪飘然而下的时候,伸出带着棉手套的小手,让雪降落在上面,然后睁大她的小眼睛,仔细地观察着。人如其名,安静着的她,真像个超凡脱俗的仙子,不落俗世,不染纤尘。待到雪积攒够一掬,便鼓起嘴巴,用力地吹出一口气,暂时静止的雪花又重新扬起,在她的面前缓缓落下,就像缓缓地展开一幅山水画,让人心旷神怡,心神荡漾。可每当我观察的入迷时,她总会捏一个雪团仍过来,将我砸醒,我略带嗔怪地追上她,抱起她转着圈圈,停下来后,就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情话,觉得冬天似乎也不再寒冷了。就像爱因斯坦解释相对论时,举的那个例子一样:有人问爱因斯坦:相对论到底是什么?爱因斯坦回答:你坐在美女身边一小时,感觉就像一分钟,而夏天你在火炉旁坐上一分钟,感觉就像一小时,这就是相对论!。因为有佳人在畔,下雪的冬天也不再寒冷了。

高中的时候,曾经写过一篇名叫《雪国的精灵也有忧伤》的文章,也写过《风雪夜归人》《冬日絮语》《冬日恋歌》《湖心亭看雪》《雪花落满这个冬天》《念奴娇.夜雪》等等许多的散文和诗词,曾给这些作品起过一个名叫冬雪系列的名字。上了大学,又写了《初雪所感》《晚来天欲雪》等等一些诗歌和散文,而如今这篇,又为这个系列添加了新的成员。雪,总是诗歌和散文的绝好题材,从古至今,不知道多少人写过冬天,写过唯美的雪景,写过发生在冬雪里的离合悲欢。俱往矣,前人写过的,终究不属于我,我心中的雪,只属于我,独一无二,前无古人,也必将后无来者。

下一次看见雪,想必是半年之后了吧。不知道那时候的雪,会不会带给我新的感受,那时候的我,会不会为冬雪系列再添一位成员呢?也许会吧。所有的这些,也许在许多年之后,又会化作片片飞雪,落在我的记忆之上。

开在记忆深处的花


那不是个梦,那很真实。是的,她站在远处,笑的很甜,很朦胧。我奔向她,不顾一切的奔向她。她既像我的情人,又像我的母亲。或者她什么也不像。我想,我不能去定位她,我只想奔向她,躺在她温柔的怀抱里,或是伏在她的腿上,闻她香甜的气息

(1)

小时候的记忆,已模糊的不成样子了。如果说还有什么记得的,那便是父母无尽的争吵声。是的,那便是我的童年。那天,很热。我躲在房间里,不敢出声。我害怕的蒙上被子,不想听那声音。可声音还是传进了我的耳朵。爸爸大声的叫骂,妈妈砸东西的声音最后,这一切,都结束在狠狠地关门声里。接着,我听到了妈妈的高跟鞋下楼的声音,那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终,也消失了。

妈妈再也没有回来。

那天晚上,爸爸哭着告诉我,说妈妈出车祸死了。她被一辆大货车碾了过去,就在我家对面的那条马路上爸爸说他会爱我,他会一个人把我带大叫我不要太想妈妈还说了什么?好模糊

小凡,你爸爸他外面可能有女人了我们该怎么办?呜呜妈妈的话还在耳边回荡着,可是,她怎么能不回家了呢?

我恨他,如果他没有和妈妈吵架,妈妈或许不会走,没有那条路,也没有那辆大货车妈妈走的那年,我14岁。

(2)

初中是在黑暗中度过的。我每天都在认真的学习,因为我不知道,除了学习,我还能做什么。我不想和爸爸说话,甚至不想看他,也决不允许他进我的房间。我想,他是知道我恨他的。他不怎么管我,只是每个星期都给我很多的零用钱。我是班里最富裕的学生,可我并不知道那些钱该怎么花。他偶尔会带陌生的女人回家,我不会留意那些女人分别长成什么样子。我关上门,做功课。然后,睡觉。

(3)

那年我17岁。老师说我长大了,也变帅了。只是,很忧郁。爸爸也觉得我不爱讲话,人也消瘦的厉害。我不爱吃保姆做的饭,尽管换了无数个保姆。

那天,方芳出现在我的世界里。

你好,我叫方芳。是你父亲请来的家庭教师。我可以给你补习英语,还可以陪你聊天,我想,我们会成为朋友的。

小凡啊,以后方老师每星期都会给你上课,晚上,你就和方老师在家,她可以教你功课,还可以和你做伴。方老师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噢,还是你们班主任赵老师的好朋友

从那以后,爸爸在家的时间更短了。他说要忙生意,有方老师和我做伴,他很放心。方芳每个星期都有三个晚上在我家。那是我最快乐的日子。她已经32岁了,可岁月并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痕迹。她笑起来那么清纯,如果不问年龄,我还以为,她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

她给我起了好听的英文名字,叫Eden。她说那是光芒与快乐的意思。不过,她还是喜欢叫我小凡。

对我来说,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和方芳在一起的日子。我喜欢听她说话,喜欢看她的一举一动。学习累了,她就陪我聊天。谈她,也谈我。我知道了她有过两次不幸的婚姻,至今还是一个人。有时候,我觉得,她也像我一样孤独。

我的生命里渐渐有了阳光,也有了盼头。每天盼着方芳的到来,等待的日子里,也是很快乐的。

(4)

那天晚上,方芳走后,爸爸忽然把我拦了下来。他说他想给我找个后妈,看我最近好像开心了很多,所以才敢告诉我。

是昨天带回家的那个女孩吧,我看她的年纪,不过25岁吧!你难道要我叫她妈妈吗!

小凡,你去哪啊?你听我解释

我哭着跑了出去。

我不知道跑了多久,也不知道要去哪。我像一个幽灵一样,在街上游荡。时间过了好久,世界变的好静。不知不觉的蓝水湾公寓越来越近了。方芳曾经说过,那是她的家。我迈着沉重的步子,来到了她家楼下。抬头望去,那盏灯还亮着。她还没有睡。我望着那白色的灯光,我望了好久好久

小凡,是你吗?你在楼下做什么啊?快上来!她声音不大,而且拼命的向我招手,很着急,又不敢大声的样子。

没等我敲门,他便迎了出来。

小凡,你怎么啦?快进来,外面冷死了。你大半夜的,怎么跑出来了?你站在那多久了啊?怎么也不上来?你怎么了?怎么哭了?

我什么都不想说,我只想安静的躺在她的怀里。她紧紧的抱着我,听我低声的啜泣。她也什么都不问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她温暖的床上,冰冷的身体,也开始灼热起来。她说我发烧了,要我好好休息。她喂我吃药,还给我做了热热的汤。我看着她忙碌的样子,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

天亮了。

我已经帮你请好假了,你病还没好,今天就别去上学了。你爸爸那,我也解释过了,他答应让你先在这休息,我一会就送你回家。你再睡会吧,我先去上班啦!早饭在桌子上,你记得吃。别忘了吃药!她走了。

我缓缓的坐了起来,觉得身子冷极了。我拉起被子,将自己裹了起来。

阳光透过蓝色的窗帘,照在我的床上,身体上。那是我喜欢的晴空蓝。我仔细的看着这个房间,它的面积大概还不到五十平米吧,只有一个卧室和狭窄的卫生间。阳台和厨房是合二为一的。它还不足我们家的四分之一大,可它却有着无穷的魅力。这里有方芳的味道,有方芳苦心经营的花草,有她精心布置的一切,每一个角落,都有她的影子。

(5)

我听到了钥匙开门的声音。她回来了。

你不是去上班了吗?怎么?

不放心你呗!我今天请了半天假。你好点了吗?吃药了吗?她一面说着,一面摸着我的额头。

我没事儿了。

呀!你怎么没吃饭呀!赶快洗脸吃饭啦!一点都不乖!她嘟起了嘴。

啪!她帮我掰开了筷子。我闻到了淡淡的竹香。

吃完饭,我陪你回家吧,我已经答应你爸爸,今天早上必须

我不想回家!

可是,你必须

不!

小凡,我当然欢迎你住在这儿,可那是你爸爸呀!那里才是你的家!你听老师的话,好吗?

我沉默。

(7)

方芳真的送我回家了。她按响了我家的门铃。

呀!你们应该是小凡和方老师吧。说话的是我爸爸的秘书是我未来的后妈。

滚!从我家滚出去!

啪!一记耳光落到了我的脸上!

你怎么这样和你妈妈说话呀!

她不是我妈妈!你叫她滚!

吴总,我先走了,孩子可能还有点不适应,我改天再来吧。

涵涵,你别走啊,你听我解释

爸爸追出去了。他们都走远了。方芳愣在了那里。

(6)

小凡,你是因为这样,才离家出走的吗?她关切的望着我,泪水在她的眼睛里打转。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温柔。

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小凡,你说什么啊?我怎么听不懂!

方芳你知道吗?我喜欢你,你身上的气质深深的吸引着我,是那种发自骨髓的吸引。我终于说出了藏在心里许久的话,并且紧紧的抱住她。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只知道我想这样做。方芳,我们在一起吧,等我长大了,我就娶你,我们一起生活

你说什么呀!你放开我!她挣脱我的怀抱,跑了出去。

砰!又是关门声。

(8)

爸爸很晚才回来。他说涵涵生气了,要我道歉。还说,方老师请假了,这几天都不能来上课了

我的世界又陷入了黑暗。

我总是觉得很冷很孤独。夜里,我总是独自醒来,裹着被子,静静的望向窗外,不说话也不开灯。每一个黑夜,都是如此的漫长。有时候我会走出去,看晕黄的路灯,看过往的车子。

(9)

那天夜里,忽然下起了小雨。我便再也睡不着了。

我徘徊在路上,晕黄的灯光伴着细雨,洒在我的身上。我静静的走着,也许是熟悉了吧,我竟不知不觉的,又来到蓝水湾公寓,又来到她的楼下。我期待着她能再一次看见我,并且向我招手,可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夜已经深了。我静静的站在那里,盯着那黑暗的窗子张望着。忽然,我觉得身上多了一件什么东西,回头一看,是方芳正在将一件外套披在我的身上,并且把伞打在我的头顶上。

你想再生病吗?你干嘛呀!你看你衣服都湿了。快上来。

我以为你睡了,我以为见不到你。

被雨声吵醒了,就睡不着了,往楼下一看,果然又发现了你。

方芳

叫我方老师!

(10)

又是那间屋子。干净,整洁,充满了芳香。

方芳,你是喜欢我的吧?不然,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你好大胆啊,竟然对我说那个,你知道我多大了吗?

知道。

那你还

我不在乎!

我在乎!

我对你的承诺,永远都不会变。我又一次抱住了她,并且吻了她。这一次,她没有再闪躲。

那天晚上,我太开心了。我觉得幸福像潮水一般涌来,并且把我淹没了。我愿意待在水里,窒息。方芳却不然,她哭的很伤心。她说她竟然和一个孩子接吻了,她不是个好人,她犯法了。

是我主动的,你犯什么法呀!

可你还是个孩子!你还没有成年呢!

我会长大的,长大了就娶你!

我不信!

我对你的承诺永远都不会变。

(11)

高考那天,方芳像别的家长一样,站在学校门口等我,她还为我准备了丰盛的午餐和我爱喝的饮料。后来,我考入了当地的一所知名大学。同时,爸爸取了涵涵,听说婚礼很隆重,亲朋好友都来祝福。可是我再也没有回过家。我们真的在一起了,只是,有时候怪怪的。我喜欢听摇滚乐,她总说太吵。我们一起去酒吧,她也从来不跳舞,只是安静的喝饮料。

小凡,你说我是不是老了呀?

怎么会呢?你是最漂亮的。

那天我们一起去逛街,她帮我选衣服。

给儿子买衣服啊?女服务生热情的说道,你儿子都这么大了,你看起来还是那么年轻,你保养的可真好呀!

她不是我妈,她是我女朋友!我一把将方芳搂住。

你干嘛呀,放开我。她急匆匆的跑了。

女服务员嘴巴张的大大的。

(12)

那天,方芳哭了。她说我爸爸找到了她学校的校长。把她私自当家教还有和我在一起的事,都说了。她说她已经辞职了,以后不会再去那个学校。现在全世界都觉得她是一个坏女人。

工作还可以再找啊。

嗯。

还有三年,我就毕业了,到时候,我养活你。

小凡,我们还是分手吧。

你说什么啊?为什么啊?是因为年龄吗?我不是跟你说过吗?等你老了,我照顾你,你走不动了,我就背着你,那样多好啊,你的后面,跟着一个我

你别说了,我累了。

(13)

方芳真的走了。她走后给我发了一封邮件。她说她去了很远的地方,再也不会回来了。她要我好好照顾自己,她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我想,她一定是爱我的。这些年,她家里一直逼她相亲,可是她都拒绝了。我想,她一定是喜欢和我在一起的,她只是没有勇气接受我。

此时的她,走在陌生的街道上,会想起我吗?

我想,她一定会回来的。我会在这里等她,站在她的楼下。我想,她还会再一次为我披上大衣的。

留在发丝上的记忆


时光荏苒,一转眼四十多年过去了。自己从孩提时代步入到了中老年行列。满头乌黑的头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变成灰白。岁月催人老,青丝变白发,自己的青春年少时光就像滚滚东去的长江江水一样一去不复返了。题记。

周六休息,妻子提醒我该去理理发了。虽然自己的头发不再黝黑,不再浓密,而且逐渐开始脱落,已经渐渐清晰地可以瞧见白色脑瓜皮了,但是每隔一个多月,自己都还要去理发店修剪一下。我天生长得老成,从面相看比自己实际年龄仿佛老上十岁。剪完头发似乎就能年轻几岁,同时自己作为教师,也要注意仪表,在学生面前还要保持一种教师的风度和矜持。

我们家搬到铁岭凡河新区快要5年了,自从到了新区,我就选中了一家阿四发廊,这家发廊的师傅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手艺不错,待人和气,而且他给我理的发型是我一生中记忆里满意度排在第二位的。偶尔阿四回了老家,我也去过其它发廊,理过几次发,感觉效果很不好,和阿四的手艺差多了。于是,我成了阿四发廊的常客,我还把他推荐给了爱人和儿子,她们也成了这里的熟客。

我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穿着不讲究什么品牌,但特别在意是否适合我,而且还在乎卖衣服人的服务态度。特别工作之后,我也开始挑剔自己的发型了,不会随便就让一个理发师傅给理发的。我还有一个特性,一旦选中一个理发师,就会情有独钟,不会轻易换的。别人评价我不见异思迁,但我这种人可能缺乏创新精神,缺乏尝试的勇气和魄力。这还真是我为人的秉性,做事认真,小心谨慎,但过于中规中矩,也难有什么大的成就。事实果真如此,虽然我自己已经意识到性格的缺欠,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三十岁的我就当上了教务主任,可是现在还是副校长,在我后面起步的人,都当上了校长。不过我这种人虽有遗憾,但也有好处,就是不会大起大落,人生之路走得踏实。

我坐在阿四发廊里,阿四小心翼翼地给我修剪着头发。我也仔细审视面前镜子里的自己。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每次看到镜子里的我,都感觉自己越来越苍老憔悴,头发也越来越稀疏了。不知不觉中,内心有了悲凉之感,岁月之殇,让自己的风华正茂悄然逝去。看到此景,自己的思绪也随之放开了,记忆的闸门悄悄开启,从逝去的光阴里捡拾起和自己理发相关的回忆,串联起来,在脑海里一一放映。

我记忆里印象最深的儿时理发是在我们村子里,理发的师傅是从沈阳搬来的下放户,他姓刘,村子里的人都称他为刘剃头。他家就在我家前面一趟草房,而且他的儿子恰好和我年龄相仿,在小学还一个班,我们便成了熟识的同学。我们村子不大,那时候也就一百多户人家,从沈阳下放来的只有三户人家,还有一户姓温的,姓温的家里也有一个女孩和我们同班,不过她们家在我们村子最西南面,离我家很远。她们家在我们村子里住的时间也很短,大概只有三年光景,记得温丽梅上小学三年时,她家就搬回沈阳了,从此杳无音信。另外一家姓张,是我家西面邻居,他家回城最晚,而且只回去一个孩子,其余的都在我们当地成家了。刘家在我们村子住的时间大概能有七、八年光景,我偶尔和我的同学刘德伟一起去他家。我第一次去他家时,发现城里人家和我们农村家里的摆设确实有很大区别,我听大人们说,从沈阳搬来的三户人家成分不好,都是富农或者是革命对象。当然那时我对这些政治术语还不懂,只知道他们是大队开会时的批判对象。但我感觉他们这几户人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老实巴交的。

刘家有好几个皮箱,柜子都古香古色,理发人坐的椅子和前面放的桌子都是黑色雕花的,看上去都很金贵。刘师傅看上去很老,能有五十多岁了,只是估计,确切多大年纪我也不清楚。头上瓦亮,一根头发都没有了,说话声音有点沙哑,不过待人很友善,很和蔼。当我坐在那张椅子上,他给我第一次正规理发时,我才正式熟识了理发工具。那时我的头发真长,大概好几个月才剪一次,以前都是我父亲给剪的,妈妈常常批评父亲剪的不好。我那时也没有什么审美观点,不知道什么是好看。刘师傅剪的很仔细,大约一个钟头才剪完。我感觉很舒服,很惬意,也充满了很多好奇。同时我心里也充满了感激,因为刘师傅给我理发不收钱,我也没钱。据说生产队一年给他记多少公分,他负责免费给村民们理发。但我心里还是很感激他,每次见面都称他为刘大爷好!

初三的时候,他们家终于搬走了,后来我的同学回来过几次,因为他姐姐嫁给了我们村子里的一位男子。我常常想起他们家,想起给我剪过头发的刘老师傅。别人背后都称他刘剃头,我却从来没喊过。

刘家搬走后,后来我的三婶开始给我理发,她的手艺比我父亲好的多,但比不上刘师傅,毕竟刘师傅是专业的理发师傅。等我上高中后,住校,开始了城里生活,理发也在城里的理发店了。那时理发真便宜,五角钱。以后一点点随着物价上涨,如今理一次发要十五元钱了。那时不知道什么发型好,完全听从理发师傅的意见。何况高中时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往往每次都是班主任提醒,头发都那么老长了,该剪得了,我才去剪头。

后来上师专了,学习不那么紧张了,我才开始留心同学的发型。我的同学里有一半是城市的,我发现他们的头型很时尚,并常常发现他们经常往头上喷一些东西,让头发蓬松起来,很气派。他们大都梳背头,看上去很潇洒,气质很好。后来我终于也让理发师傅给我剪了背头发型,而且喷了发胶,定了型。我终于开始洋气起来,也有点城里人的气场了。开始还不大习惯,后来慢慢就习惯了。发型的变化真让自己不再像以前那么土气和木纳了。

结婚时我也特意加工了自己的发型,虽然是在农村举行的婚礼,但拍的结婚照片确实很新潮,就是今天看上去也很时尚。可惜婚后,没多久,由于工作繁忙,加之家庭负担也重,就没有心思再专注自己发型了,生活的艰辛,农村环境的现实让我返回了本真。我的妻子年轻漂亮,有时候我的头发长时间没剪,看上去我们年龄差距很大,我倒不以为然,有好事的人却总问我:你和你爱人差多少岁啊!其实爱人也确实比我小三岁,是我的学妹。

2002年我调到城里实验中学工作,只是不再做教务主任,而是班主任,家也随之搬到了城里,那年我三十三岁,但别人都以为我四十多岁了。为此我很羞赧,在镜子前端详自己,我真的有那么老吗!开学前妻子提示我,好好剪个头型,显得年轻点,别给同事和学生留下老气横秋的印象,你还没那么老!

我听从了妻子的建议,特意在我家小区东面找了个门脸装修精美,人气很旺的发廊:槟榔时尚发廊。那家发廊有七八个师傅,年纪都不大,都二十多岁,最大的也不过三十岁。男子理发一次七元,别人家那时都五元,老人、学生一般两元。我想只要剪发手艺好,多花两元也值,何况我的工资也比以前翻了三倍。

我特别留心选了一个活特别多的一位姓周的师傅,其他人都称他斌哥。我洗完头发,坐好后,他问我剪个什么发型,我告诉他你看着剪吧,只要显得比以前年轻就行,我还告诉他,只要我觉得满意,以后我就是这里的常客了。他性格很敦厚,也很健谈,也是从农村出来打工的,我们仿佛很有缘。

他的手真巧,发艺真是高超。大约四十多分钟,我的发型变了,多余的头发统统被他剪去了,那时我的头发还是黝黑、浓密,几乎没有白发和脱发。我惊愕地看着镜子中自己的变化,一个中年男子瞬间变成了青年才俊,自己简直变了一个人,真年轻了五岁。斌哥又给我喷了发胶,定好了发型,然后问我满意不?我笑着回答:相当满意!谢谢你,以后我就是你的永久顾客了。

我兴奋地回家让妻子看、父母看,他们都说我年轻了许多。开学前我又买了一套新衣服,装扮一下自己。等到步入校园后,就连校长都说我变了,录取你时,感觉你很老成,现在觉得你还是很年轻的。

我终于找回了年轻的感觉,也充满了自信。我在新学校工作也很璀璨,我们班成了学校最有名气的班,下一届新生当中有很多市县主要领导的孩子送到了我班。我非常感谢那位斌哥,他让我变回了年轻,让我体面,让我充满信心,也拓宽了我人生新的境界。

斌哥是我最好的理发技师,他改变了我的形象,他也可以说是真真正正的美发大师,他也是我记忆里印象最好的理发师傅。他给我理了6年多头发,后来由于他们发廊发生了变故,他离开了。之后在银州区我再也没有遇到过让我满意的理发师傅。在我心里他一直都是我最好的美发师,因此我常常想念他。

随着时光流逝,我真的不再年轻了,头发越来越少,黑发也开始逐渐银白。但我一直精心修剪自己的发型,甚至挑剔给自己剪发的人。其实我知道,自己内心深处是想尽可能的把青春多留住一段时光。发型年轻些,也许心态就会年轻些,心态年轻也许自己就不会那么轻易老去。

光阴似箭,稍纵即逝。自己感觉还没有好好享受青春,韶华就悄然溜走了。盛年不重来,唯有今天最值得珍惜。日月星辰也许能永恒,但人总有一天会老态龙钟,生命也会终结。但愿能好好把握今朝,保持乐观年轻豁达的心态,提高自己生命的质量,用阳光心态,善良的品行,坚定的信念,勤勉的工作,用一颗敬畏感恩之心去祈求延长自己的生命,或者能拓宽生命的宽度!

拾起发丝上的画卷,结成感情上的情弦,品味生活的悲欢。修剪时尚的发型,拥有年轻的心态,充满旺盛的斗志,迈开轻盈的大步,一路奋勇前行,也许能领略到人生不同时段的旖旎风光。

存在记忆里的你


和李先生的认识是沫沫始料未及的。但冥冥之中又貌似又像是老天安排好的。忘记了是什么时候认识李先生的。只是依稀记得当时是开学报到的第一天,沫沫还是习惯的坐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发呆。李先生就是在这时闯进沫沫的视线里的。

见到他的第一面,沫沫就打心底的喜欢这个充满阳光的小男生。只不过,孤独症患者的沫小二习惯了蜷缩在自己的世界里。或许是沫沫的孤独引起了李先生的注意。慢慢地,李先生试着去走进沫沫的心里偶尔逗逗正在发呆的沫小二。或许也是因为李先生对沫沫有意无意的欺负,沫沫慢慢的习惯依赖这个男人。会向他说说自己心里的事,当然,李先生也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沫沫学生时代最信赖的男性朋友!

他们总是无所谓旁观者的目光,尽情的玩耍着。或许是由于沫小二表面的坚强,内心的脆弱被精明的李先生一眼看穿!所以李先生总是很习惯的守在沫沫的身后去保护她。记得李先生曾对沫沫说过一句话,让沫沫哭了好久,别害怕!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在你的身后陪着你一起走!这或许是第一次有个人对笨笨的沫小二说这样话吧!

其实沫小二是个很自私的人。当爱情来临的时候,她曾经害怕过,退缩过,用她一惯的的作风逃避!可是有些事怎么可能是她说逃避就能逃避的呢!就恰如和李先生的恋爱!貌似也是老天故意安排好的。当她见到李先生为了自己的小感冒而急得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决定迈出那一脚和李先生表白!那一瞬间对于胆小的沫小二来说是幸福的却也是害怕的!她害怕会被李先生拒绝!幸福是因为在那一瞬间,她知道其实李先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的融入到她的生活中了!

沫沫是一个反应能力很慢的笨小妞。总是能把性情温和的李先生气的牙痒痒。但是每次和李先生吵架,不管他是对还是错,都会很主动地跟沫小二道歉!他说,他舍不得看到沫沫满脸泪痕的样子!他会心疼,他希望沫沫和自己的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但其实沫沫身上的臭毛病是很多的。可是李先生总是能用他博大的心胸去包容沫沫的小脾气。

沫沫很喜欢呆在李先生的身边。和李先生一起的每时每刻都那么宝贵,每分每秒对于沫小二来说都是开心的,都是幸福的。她喜欢依偎在他的怀里,去感受阳光的照射,去感受阳光所给予的温暖。然后在李先生的轻拍哄觉中甜甜的睡去。李先生曾说,睡梦中的沫沫就像一只乖乖的小猫。不爱动,睡得很甜。李先生很喜欢就那样静静的看着睡梦中的沫小二。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呀!

真的,只是那时候多想这一切就是一辈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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