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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言 【忘掉】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第一言 【忘掉】,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言

【忘掉】

忘掉爱过的他

4年前决定忘掉他,可是还是提不起劲来。

他不是什么特别的人,但是对于我来说是足够特别的人来着。

很佩服自己,为什么可以为一个人那么执着,那么坚持。

也许是自己的不甘心。我觉得自己很多的是很不甘心,很不甘心!

毕竟大家以前打打闹闹地过来的!

忘掉一个人不必刻意忘掉,但是,对于我来说,忘掉他其实也是一件蛮幸福的事情。

《那些年》里面,讲到沈佳宜挽着新郎的手走进晚宴那一刻,柯景腾突然才发现,原来真正喜欢一个人,是希望她有人疼有人爱,那么就好了!

那么他竟然有人在爱着,也有人爱着他。

我,学会了祝福!

祝福他们。

一份,一直执着了将近多年的暗恋,单恋。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付出过对那个人的爱。

只是一直傻傻地爱着。

我累了,好累。爱一个人好累!

忘掉。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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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掉一个爱过的人很难


我在23岁那年爱上了一个女孩,至今也忘不了她。我曾试着把她写的信函和照片束之高阁,试着把她说话的嗓音、她说过的话语尘封起来,试着把她的笑靥拼命在脑海中抹去,但却总是难以做到。我想起意大利诗人但丁爱上贝亚德丽采,彼特拉克爱上劳拉,美国诗人爱伦坡爱上弗吉尼亚,还有爱尔兰诗人叶芝爱上茅德岗,这些诗人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因为一次邂逅相遇,在自己的灵魂中种下了爱的苦种。人们常说诗人是情种,他们几个不就是最好的例证么?

我记得是在那一年的秋天遇见的那个女孩。我刚一瞥见她,就怦然心动:那是多么美的一个女孩啊!黑亮灵动的眸子雕塑了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亭亭玉立的身材像迎风摇曳的百合花一样,且淡淡地散发沁人的幽香,漂亮的脸蛋一定是上帝造人时精雕细琢出来的,竟没有一点瑕疵。她出生的那个村庄叫红村,每到春天,整个小村,从村东到村西,从溪边到山坡,都热热烈烈地开放着杏花,村庄就沐浴在一片艳红之中。这样美丽的村庄诞生这样美丽的女孩,也许不会让人感到惊异吧?

我自从爱上了她,生活悄悄地发生了改变:以前一挨上床,我就呼呼大睡,可现在怎么也难以成眠,我有时甚至害怕黑夜降临,因为我明白夜幕笼罩大地的时候,我又会度过一个失眠之夜,那种辗转反侧的滋味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饱含甜蜜的折磨。

这一段日子,我爱上了普希金的诗。我经常吟诵的诗句就出自普希金的《致凯恩》: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你/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我觉得普希金是幸运的,他有贵族身份,有天生的诗才,还有潇洒的风度,他的诗和他的人一样,都是魅力四射,光芒照人的,因此在流放的岁月里,他照样赢得那么多的芳心。

秋走了,冬来了。我想一定找个时间找个机会,向她表白我的心扉――如果我再不敞开胸怀,直抒胸臆,可能我会发疯;再说了,倘使我老是按兵不动,让别人捷足先登,岂不是傻瓜?机会终于来了。那一天黄昏,天上下着大雪,整个世界一片宁静一片圣洁,她穿着一件火红的滑雪衫走过我的窗前,我的激情呼地被点燃了。我热情地邀她进屋,刚说了几句闲话,就直奔主题:华,有一句话,我想告诉你它藏在我心里已经很久了,我爱上了你华一惊,俊俏的脸上腾起一片斑斓的火烧云,黑亮的眸子里写着某种犹疑。她想不到我会采取这样直抒胸臆的方式。一阵难堪的沉默之后,她轻轻地说,让我回去考虑考虑,好吗?

又过了几个不眠之夜后,我终于等来了她的信,她婉转地拒绝了我,说她暂时不想考虑个人问题。我的满腔热血忽地降至冰点,我感觉它正一点一点地在结冰。可是我依然痴情地为她写着情诗,一首又一首。后来我把整整一大本情诗送给了她,她竟收下了,我发现她的眼眸里似乎有一种液体在轻轻走动。

将近不惑之年,我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诗集《喝一杯春天的阳光》。我没有收入我当年写给她的情诗,可是整本诗集里却处处都有她的影子,少女、女孩、妹妹都是她的化身,都是她的代称。我忘不了她,一个我曾发狂地爱上的美少女,一个天使般清纯的女孩!我就这样牢牢地,执着地把她挽留在我的世界里,我的作品中!

言他


初读柳永的《雨霖铃》,觉得其中那一句杨柳岸,晓风残月甚好,那时输在阅历尚浅,美虽美矣,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本来是描写思念的名句,这七个字却无一字谈及思念,偏偏又字字入了骨髓,惆怅之余让人不知该不该难过。这种手法,正是顾左而言他。

顾左而言他,一直在中国古典诗词歌赋中作为一种极为深沉与成熟的高级审美手法出现。

从今而后,天下至美的风景我也不能与你共看了,风我不能与你受了,月我不能与你赏了,人间那么多的美好,我也不能与你共同经历了。这样看来,杨柳岸,晓风残月确实是含蓄委婉千转回肠却又浓厚得化不开的愁绪了。

诚然,我这样通过翻译的方法来解读言他这种美学现象是浅薄的,但我希望凭借着我那尚还粗简的表达,来稍微揭示出言他的一二分可贵。

李白在形容杨贵妃的美貌的时候,也用了这样的方法。云想衣裳花想容这句话,甚至被放进了电影之中,借由电影人物之口,问出了:既然诗仙见了杨贵妃,被惊艳得说不出话来,为什么转而写花写云去了呢?这其中,与前面提到的杨柳岸,晓风残月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看到这句话,很多人都是将灿烈之云比作贵妃的衣裳,见了艳丽之花想到其倾国倾城之貌,我却更倾向于将这句话翻译为:清冽如云,见了贵妃的娇态,也直想多给自己添一身华裳;美艳如花,一睹美人的容貌,也羞得想要修饰自己的容颜。然而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本诗都模糊了杨贵妃具体的五官与神态,转而用世间灿烂美艳的事物来代替,激发了大家无限的想象,让人感觉甚是惊艳。其中的美,是再高超的画家也无法将其具体呈现出来的,画笔所不能及,正是诗中之诗。

中国画中,其实也有顾左而言他的成分在,我们通常称其为留白。中国画求其神而不强求于形,有时一幅画卷之中大量留白,却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通过这大片的留白,我们能感受出画家所要表达的情绪,这种效果,甚至比满满当当地填满一幅画要更加好,我们甚至更加能品味出画家的心境。

与柳永那七字相同,是言语不能表达千万分的情谊,画家的笔触有时也承担不住无数的心境。表达不出的那个部分偏偏又是诗中之诗,画中之画。

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三分的外界,对于艺术家来说却是有十二分的美好,单直直白白写了那三分,是远远不够的,只能借一借人间繁华之景,来表达那十二分的心境。

言他之妙,正在其中。

默言


这个村多了一个女孩子,是被叔叔带过来的。

这个女孩子叫阿秀,却不知道她叔叔叫什么名字,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都不说出来。

这个女孩子十七八岁左右,长的普通,却卖了个好价钱,在这个地方,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价格永远比其他的要高。她来到这里的第一晚,叔叔就离开了,村子里一片热闹,都在为村长的大儿子高兴,要办喜事了。

阿秀被糊里糊涂的带到了一座残旧的宅院,糊里糊涂的披上油腻腻的绸缎花。在一群不认识的人的推搡下,与村长的大儿子拜了堂。在大门关上之前,阿秀才反应过来,发疯一样想冲到门外却一次次被人拦了下来,头发散了。

夜深的村子寂静无息,一阵撕心裂肺的撕喊传来,接着是一个女人的惨叫,叫声短暂,似乎已经昏死过去。村里还有人在打骂孩子,也有睡不下的在打牌,没人关心到底发生什么了,都心里有底。

第二天一早,村长的大儿子脸色铁青,脸上多了十多道指甲痕。照例阿秀是要给婆婆端茶的,却躲在房里久久不出。中午到了,大儿子终于忍耐不住推门进去,与出来的阿秀差点撞个满怀。一袭红衣,扎着蓬松的麻花辫,眼神空洞,大儿子与她对望的一瞬间,感觉到了不曾有过的绝望和酷寒。阿秀朝他笑了一笑,唇上的颜色不知是血还是胭脂,充满了挑衅和仇恨。

他没有忘记,昨晚,阿秀死都不肯与他同房,在他俯身时狠狠地用指甲抠住他的脸,一阵疼痛传来,在这里,男人脸上的指甲痕是无能的表现,似乎受到了侮辱,他一只手用力掰开阿秀的嘴,一只手拿起桌子上的剪刀迅速捅了进去。阿秀的舌头血淋淋的随着剪刀掉出来,因剧烈疼痛而嘶喊,随即昏死过去。

阿秀失踪,半年过去了,村子里的人越来越少,搬的搬,走的走,剩下几个都是风年残烛之人,守着一个孤零零的村落。事情得从半年前说起,阿秀失踪之后没过多久,一连串的事情在村子里发生了。人畜不安,鸡犬不宁,整个原本封闭的村子更是瘆人。

半年前,阿秀被剪了舌头,有话说不出,婆家人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个活脱脱的人,在经历了婆家人无情冷漠和全村人的漠视不管,变得精神恍惚,与村长的大儿子差点相撞那天,阿秀的精神正常,没过多久,绝望,孤独,恐惧让她终日沉默不语。

三天后,阿秀独自一人神情恍惚的穿上那套油腻腻的红衣,跑进满是沼泽的森林里,一不小心一只脚陷进了一片烂乎乎的沼泽,因为慌乱想把脚抽出来,却越陷越深,大声呼救却发不出声音。头部被埋没的那一刻,她笑了,一团鲜血一般的火在眼睛里跳动,她解脱了,却又不甘心,对死亡本能的害怕让她流下了几滴眼泪,想报复,又解脱了,两种情感交汇在一起碰撞出另一种东西。

这天晚上,阿秀的丈夫喝得酩酊大醉,推开门却看到一个朦胧的身影,背对着他。他以为是妻子阿秀回来了,趁着酒性抱了上去。一碰到“她”的身体,一种粘稠的手感立即传来,像是烂泥又像是混合腐烂的肉发出的气味让他打了个冷战,酒醒了一大半。

怨嫁女,着红衣,夫家恨,娘家离,失声语,神恍凄,失足死,有冤情。情难报,人莫提,真情无,默言兮。

阿秀的丈夫没死,却发疯了,身上到处是烂乎乎的肉团,一身气味无人敢近,嘴里一直喃喃自语:“阿秀,你回来了?”坐在院门的椅子上动也不动,眼睛紧盯着门,有时是惊恐,有时目光呆滞。家里人看他这样,只得请了个先生回来。谁知先生只到了门前不敢进院去,那场景:乌云重遮檐上阳,怨气冲天人莫挡,红衣厉鬼人不见,其笑竟惹鬼神嚎。

先生走了,阿秀的婆家人只得寻一些庙符贴在院子里的每个角落,村子的人一看这场景,都不敢靠近。一天晚上,阿秀的丈夫好像恢复了正常,径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手里不知何时拿了把大剪刀,走到他娘的房间里,站在床边一动不动,眼睛紧盯着母亲紧闭的双唇,他娘好像被惊醒了,一看儿子这架势,被吓得大叫,他爹在旁边死了一样沉睡不醒。只见阿秀的丈夫一只手迅速拿起剪刀,一只手在使劲掰开他娘的嘴,他的力气出奇的大,不一会儿,一声嚎叫从母亲献血粼粼的口中传来,眼睛被泪水灌满,模糊间似乎看到了一个红衣女人趴在儿子的肩上。

那女人看不清五官,但浑身湿答答的,像在泥地里刚起来一样,突然转向这边,咧开嘴笑了,嘴里空洞洞的,没有舌头。一阵心绞突然传来,他娘的眼睛因恐惧而睁大,直直的躺了下去,一节舌头被扔在床边。阿秀的丈夫这时清醒了过来,看到旁边一个没了舌头也没了呼吸的人正是他的娘,一时接受不了,大声哭嚎,然而发出的却是一阵阵毛骨悚然的笑声。

他的爹终于醒了过来,被儿子吓了一跳,一看自己的老婆直挺挺的躺在他身边,儿子的手里拿着把剪刀发出的笑声,吓傻了。这时一个模糊的脸从他儿子头上俯视下来,对阿秀的丈夫说:“我不要你一家人死绝,我要你面对众叛亲离,永无安宁之日。”那声音从没有舌头的嘴里发出,像是机械在发动摩擦的金属声,字字刺耳。

从此,村长家的大门一直关着,没人出来也没人敢近。几天后,全村的牲畜都不翼而飞,第二天全都被扔在人家的院子里,每一只都被剖肠破肚,死状极惨,有的还在抽搐着,应该是活生生被划破肚子。有的接受不了搬离了村子,有的胆子大继续在那住着,但隔天起来却发现自己的枕边人舌头被剪子剪掉,那把剪刀还握在自己的手上,枕边人死了,死状和阿秀的婆婆一模一样。

有的人接受不了自杀了,有的人把自己的舌头剪下,发疯了,后来也自杀了,不到半个月,死的死,走的走,村子里只剩下几个老人,村长和他儿子。村长有时迷糊有时正常,他儿子身上的烂肉越来越多,整个人神智完全混乱,口中一直在叫一个名字:阿秀!

岁月痕言


如是哽咽的秋风,祭奠苍穹下所逝去的光景。随同余晖,渐渐消散于如墨般单浊的夜。

伸出手指,却察觉,一片寒寂。

我想听到,一种声音。

是一种虚无缥缈的声音,在耳旁轻轻的掠过,然后无声息的流逝。

是一种不存在的声音,偏偏就是那样真切,令我仓促,甚至恐惧。就那样静静的趟过,却又何时重现于眼前?似是瞥见了他的颜容,却又为何瞬时模糊而愈发不真切?

是一种怎样的声音?

一种平静之下所隐藏着的暗流涌动,一种被禁锢了的生命,被谁始终所左右。一种无形却又拥有着无与伦比的生命力的物质,压制着一切有形并真实存在着的声音。

一种水流触手,却似兵刃穿过手掌的残酷,痛并真实的存在,血液缓缓流落,又被水流无情地带走,目睹着干竭,然后真实的倒下

于一片残叶,不堪岁月的重负,零落时又会婉转出何样的流苏

那它是否会对母亲怀有一份眷恋,是否会悲于尘埃,或是徒增一丝希冀,亦或根本就是幻无了的思虑。岁月又会不会凝视着这坠下的灵魂,在他的身上布满着泪迹?

一种无所谓有无的东西充斥了一种无所谓尚存的智慧;

在诉说?在聆听?

该是如何的一种悟念?

究竟谁的残链在谁的心上圈满了勒痕,谁的画笔在谁的脸上布满了纹路,惜别了一种希冀,淡忘了梦萦。

静乎,凝视一种近了的苍白,宛若流年逝去后的残骸,深深地镶嵌于记忆的坟墓,随着躯体幻为无形。把自己给毁灭。

扬起一缕尘沙,飞舞,凌乱

青春续言


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自己的文笔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好,总想认真的完成《泡沫小时代》这部小说,可却不知道该怎么样去改。始终觉得,那时候的情绪低落,不适宜去创作,怕悲伤过了头,写出来的东西就会失去本应该表达出来的感觉。想的东西总是觉得有点不大靠谱,又怕作品的思想表达不够准确,所以我只有在等待中慢慢地摸索了。

所以对于我来说,在《泡沫小时代》这部小说里,我就开始慢慢的把自己的故事渗透进去了。我想试试,用自己的心声去表达别人的人生意念,用别人的人生来诠释自己对生命艺术的渴望和追求。也许文笔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但我努力的用心去表达和阐述,我想一定会成功的。

想着便开始敲打着键盘开始了创作,希望也便慢慢地开始了。想着故事就微笑了起来,嘴角还偶尔略带幸福的洋溢。踏着生命的气息,开始慢慢地深陷进了故事里,就会想到许晋和林薇的故事,他们的生活和追求,还有那让人深思熟虑的青春。有点幸福,浪漫,童真和忧愁。写着我就笑了,偶尔还略有点悲伤的叹息,青春本来就是这样的,越折腾就越让人觉得留恋和向往,我想生活也应该如此。

想得多了,也就写的深了。本来想想写点幸福的事,可谁却又能想着把悲伤也一同添加进去了。想着写着那些文字句段,却把自己的故事也给掺杂了进去,敲打着键盘却流着泪,想着别人念着自己。也许是太过认真了,还是生活本来就是这样。

我想着许晋和林薇的故事,继续努力的敲打着键盘,续写着他们的青春和年华。想着自己,有点悲伤的情绪开始在内心深处翻腾了。想着想着眼睛就哭了,然后眼泪便顺着脸颊低落到了键盘上了。也许也许,是太多的生活太过忧伤了,还是那敲打在屏幕上的文字,续写出来自己对生活里的太多无奈。

我也不知道如何真正的做到这一点,把生活与文学的艺术所结合起来,把感觉与现实相融合在一起,所能够达到小说里真正的文学效果。我一直在寻找这样的感觉和内涵,可至今为止还没能够做到这些所谓中的青春,毕竟我还是知道的,这还是自己的文学素养和艺术表达方式,还是不够成熟的,不然《泡沫小时代》这部青春小说就不会失败了。

我看过饶雪漫的作品,大多数写的还是比较好的,无论是小说的内涵,还是小说里所要表达出自由与现实生活中的矛盾,都是那么的完美无暇。我也看过郭敬明的小说,他算得上是个很讨年轻人喜欢的作家,无论是实力还是其它方面的东西,都很值得我们这样的人去学习和深思了。不过我有点不大喜欢看他的小说,因为我觉得他的作品虽然文笔很好,但太内容太过华丽和虚伪了,并不是我们生活现实中所要表达的那种东西,然而这样的小说还会有意识的去误导年轻人的生活理念方式,所以我也一直在探索和寻求小说的另一种新的表达理念和文学艺术内涵,毕竟这个一种文化,它会影响到很多隐形性的东西。

每天我都会去想,去学习,去领悟很多有关这方面的东西,所以我用开始了新的文学创作了。我想要借许晋和林薇的生活方式,来进一步的表达自己对文学艺术所存在的那些真实性的东西,不知道是否有效的达到预定的效果,至今我还一直在深思熟虑着,毕竟想成为一个很成功的作家,还是毕竟难得,无论如何怎样,我都会努力的将这一切做的更好。

许晋是我很喜欢的那种男孩子,他虽然很叛逆,但也很有上进心,有理想和责任心的那种男孩子。有时他让人觉得厌烦,讨厌和愤恨,但毕竟他还是个在为生活和理想奋斗的年轻人,他的本意并不是很坏的,只是生活中的他需要经历考验,需要在困难和矛盾中去改变自己,这样的人以后在社会上,才会可能有所作为。毕竟我们都年轻过,都叛逆过,谁的青春又怎能没有过做错的事,走错的路呢?错了没有关系,只要我们意识到了自己的错,改了就行。

然而,我笔下的林薇就有所不同了,她是个很优秀的女孩子,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她总是让人觉得有点羡慕嫉妒恨的那种人。她也很漂亮美丽善良,只是她不大喜欢像林晋那样的人,她觉得他很坏,是个败坏社会的家伙,她很他讨厌这样的人。可命运却是那般的让人无奈。在一个无意的一次相遇中,她和许晋竟然成为了好朋友,她竟然改变了这个小青年,最后还经过在种种重重的阻挠中,走到了一起,并且一直在身边默默地帮助他实现了作家的梦想。

生活本来就是这样,有时我们一直在努力和奋斗,却在努力和奋斗中被人误解和嘲笑讽刺,然而我们却不会为此而放弃所谓的理想。在无意间我们的努力最后成功了,并且达到了比预期目标更好的东西和收获。

言多必死


追不到就去死

X大学615宿舍住着四名学生,其中游浩、丁毅、彭栋辉来自本市同一所高中,巧的是他们在高中里也住在同一宿舍,剩下的余正旺则来自隔壁市。余正旺家是山区的,自然和其他三个来自闹市的同学有些合不来,也极少和他们打交道。

他们上一次打交道是在开学后不久,游浩发现班上有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生叫陈美怡,于是他首先声明要去追她。没想到丁毅和彭栋辉随后也表示喜欢她,也要追她。三个人因此虚闹了一阵,然后表示采取合理手段公平竞争。在达成这个协议的时候,三人顺便也问了余正旺。

他们是这样问的:你喜欢陈美怡吗?

余正旺看着他们,摇摇头。

真的?

余正旺点点头。

赌个咒吧。

余正旺想了想,说:如果我喜欢她,我就不是人。

三人拍拍余正旺的肩膀,满意地走了。

游浩家里有钱,人也长得帅,在高中的时候就是学校里的宠儿,对什么事都显得很自信。所以他几乎没有做任何准备就要去跟陈美怡告白,让她做自己女朋友。那天他获知陈美怡一个人出去购物,而且马上就要回校了。于是他来到陈美怡回校的必经之路上,同时以让你见证这一伟大时刻的名义带上了丁毅,让丁毅藏在附近隐蔽的角落里,好在事后宣扬自己的伟大事迹。

丁毅当然嗤之以鼻,说:你能行吗?

游浩冷哼一声,道:要是我连她都追不到,我还活着干什么?游浩一直都比较刻薄,他说这话的意思实际上是嘲讽丁毅和彭栋辉。

就在这个时候,陈美怡提着一大包东西朝这边走来。游浩一看,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陈美怡面前,把陈美怡吓了一跳,手上提着的东西差点儿散落到地上。你神经啊?陈美怡不耐烦地说完这句话,随后就要走。

游浩跳到她前面,对她说:

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陈美怡显然没有料到游浩会说这样的话,愣了两秒,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从他身边绕走了。游浩没有明白这个动作是什么意思,就在后面喊了句:给个回答啊。

陈美怡冷冷道:不行!

这两个字就像一盆冷水浇到游浩的身上,让他足足僵了几秒钟。在他的意识里,追到陈美怡简直易如反掌,怎么会被拒绝呢?他还没有想通,耳边就突然响起一声尖利的话语:你还活着干什么?游浩像触电似的回过头,身边什么人也没有。远处是公路,车来车往,传到他耳朵里的也只有轰隆的引擎声。

躲在角落的丁毅已经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等陈美怡走远后就现了身,对着游浩打招呼。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游浩突然转身朝着远处拔腿跑去,似乎在他背后有猛兽奔袭而来。丁毅回头看了眼身后,再次朝游浩望去的时候,游浩已经冲到了马路上,和一辆疾驰而来的车发生了正面冲撞。他的身体像纸片一样飞向天空,随后重重砸向地面,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丁毅亲眼看到这一幕发生,他甚至没敢去看游浩到底死了没有,便转身跑了。

当年事

没有人知道游浩为什么会突然自杀,或者用一种更为确切的说法应该是:没有人知道丁毅描述出来的游浩的自杀行为是什么原因。这话还要从游浩死的那天说起。当游浩向丁毅说出自己的计划后,丁毅则趁陈美怡还没回来之前以好朋友的身份给她发了一条短信:你要小心游浩,他要耍你,还把我们都叫过来躲着看戏。这条短信在游浩死后的第二天就传了出来。在这条短信传出来的同时,大家不得不如此猜测:是丁毅杀死或者错杀了游浩,原因是他不想让游浩和陈美恰在一起。

我承认我发了那条短信,我也承认我不想让他们在一起,但是游浩向彭栋辉解释,我们三个在一起这么多年,外人怀疑我也就算了,难道连你也这么怀疑我?你不觉得这很可笑吗?

彭栋辉冷冷道:这个怀疑再可笑也没有你说的可笑。一个正常人能自己跑向马路被车撞死的可能性和一个人被自己的尿憋死一样。

我知道,但但丁毅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脸上满是惶恐,我是亲眼所见!突然,丁毅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忙抓住彭栋辉,你还记得一年前吗?高三那年

彭栋辉的身体哆嗦了一下,脸马上转向一边。丁毅叫起来:不记得了吗?陈小山啊

彭栋辉沉沉地吼了一句,打断了丁毅的话:别说了!

丁毅指的是高三即将高考前发生的一件事,陈小山就是当年他们宿舍里的第四个男生。当年高考即将临近,每个人的精神状态都有些不稳定,所以有人就提议去隔壁市的一个很有名的森林景区玩一玩,散散心。这个提议当然被宿舍的四个人全票通过。随后,四人整装来到森林景区。不幸的是,他们太过业余,自以为万事俱备,实际上他们忽略了很多重要的探险常识。比如天气,他们进山之后就开始下雨,好在只是淅淅沥沥的小雨;又比如衣服,森林里昼夜气温相差很大,但他们根本就没有准备厚实的棉服保暖,又比如通讯装备,进了山,手机就没了信号,他们处于一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困境里;还比如地图,小雨和气温骤降引发的恐慌很快让他们在山里迷了路

幸运的是,他们在半路上遇到一个当地人,和他们年纪差不多,对方也愿意带着他们出山。

后来他们才知道这是一个阴谋。正是那个当地人一路上设置各种障碍,让他们迷了路,随后冒充好人要带他们出山,目的就是想杀了他们。至于原因,后来警察查到那个当地人平时都在景区门口卖水果之类的东西,那天四人进景区前曾因为水果的价钱问题和他发生了争执。他怀恨在心,所以要杀了他们。

他带着他们在山里转悠,第一个遭到袭击的人就是陈小山。但他显然低估了陈小山的实力,在偷袭的时候遭到陈小山的拼命反抗,最终两人一同坠下了悬崖。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官方说法。

彭栋辉大吼的同时眼睛朝旁边的余正旺扫了一眼,丁毅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当即噤了声。沉默的时候,丁毅故意多看了余正旺几眼。也就是这个时候,他才发现余正旺看起来很神秘他几乎不和别的同学说话,无论是走路、吃饭还是上课都是一个人远远地在一旁,再加上他枯瘦的身体和营养不良造成的走路虚浮,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阴气森森的。

不敢轻易言爱


我不知道她是谁,我只知道她一般都在图书馆二楼的那个阅览室。我不知道她是谁,我只知道她经常会那样文静,一丝不苟,优雅地做着英语卷子。我不知道她是谁,我只知道她会时不时的抿一小口那个黑色保温瓶中的开水。我不知道她是谁,我只知道当她累了,她会趴在桌子上小息一下。

每天看到她的时候,就好像觉得生活有了盼头。而我坐在她身旁的时候会格外小心,生怕会打扰到她。我会在看书之余偷偷地看她,她有着中国传统美人的瓜子脸,乌黑秀丽的长发扎在脑后,脸庞总是红红的。每次看她的时候,我都觉得我看的就像是一幅画。画面就定格在这一刻,而我眼里的世界只有她。

因为图书馆里总是人来人往,当她周围的位置都坐满了的时候。我就尽可能的坐在可以看到她的位置。即使看到的只是她的背影,也可以让我感到心安。好像只要有她在,那么一切都会变得愉悦起来。她的一切还是那么整洁,高速的生活节奏从来没有闯进她的生活,没有干扰到她的追求。她还是那样优雅,高贵,从容的面对生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走进了我的心房。偷偷的,悄悄的,难以捉摸的。我觉得我重获了新生。因为我觉得我是一个废人,即使我知道这个事实,却从来没有付出行动去改变它。每天都是睡觉,上网,吃饭。日子颓废的让身体锈迹斑斑。如果不是因为要补考,我才不会到图书馆来呢。但是自从在图书馆看到她之后,我觉得我应该做些什么。所以现在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呆在图书馆中学习,而在学习之余偷偷的瞄她一眼竟使我如此满足。

但是相思是一种美,苍凉,苦寂的美。距离带给我无尽的想象和抒臆空间。但这样的思念总是伴随难以承受的沉重。我有无数次的冲动想要闯进她的生活分担她的喜与乐,悲与愁。但是那懦弱的性格和自卑的心理使我望而却步。正因为如此,我从小到大竟没有自动去追求过任何东西,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她的优雅,勤奋,善良。使我自惭型愧,仿佛在她身上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我生怕自己会玷污她的这个美好形象。因为我知道童话故事毕竟只是童话。没有物质的爱情只是空中楼阁,经不起一丝风浪。我又想起了父亲的那一句:现在的你何德何能去给别人幸福。是呀喜欢并不是爱,因为爱意味着责任。也不要轻易言爱,除非你有能力去承担这份责任。

是呀,现在的我还没有资格去爱。虽然现在的我无比渴望爱情。遥望相对的思念,焦灼不安的遐想,令人神往的牵挂,甜透心扉的眷恋。我是多么想体现这些啊。但是当我还没有守护你的力量的时候,我会将思念化作守望。努力的使自己更有力量。

努力吧!骚年。

如何忘掉一个喜欢了很久的人?


01

两年前的事情了。

20XX年7月,我刚大学毕业。

“周末有空吗?我一位大学同学凯哥要来我们县散散心,失恋了,一起带他玩一玩。”黑在电话里说到。

我没有丝毫的犹豫,回了句:“有空,到时候喊我就行。”

挂断电话,等待周末的来临。

周六上午,黑开着他爸那辆白色东风日产,来到我家门口,载我去火车站接他的同学凯哥。

寸头,一身绿色工装服,一个黑色双肩包,皮肤黝黑,身板笔直,一看就知道是从警察学院毕业的人。

笑起来,左边脸颊上,挂着一个小酒窝。

很多人说,有酒窝的人,都特别能喝酒。然而,凯哥是个例外。

在车上相互做了简单的介绍后,黑摇上车窗,调低冷气,车辆便缓缓地驶离火车站,开往事先为凯哥预定好的酒店。

在来火车站的路上,听黑说,凯哥跟他一样,今年都考上了各自家乡的公务员,九月份才正式上班。

因此,这一段时间,成了他的空白期,不知道该做什么。恰好,又遇上了失恋,于是就来找黑,散散心。

“与其说是散心,莫如说是来走出失恋的影子。”黑一副文绉绉的模样说到。

当时,我无法理解他这句话的意思,于是将脑袋搭在车窗上,不做任何回答。

02

听黑说,凯哥跟他女朋友在一起四年,感情非常好。

然而,同大多数校园情侣一样,他们毕业后,也面临着去哪里生活的问题?

凯哥大学所在的城市,在南京。而他的家乡,在浙江,离南京蛮近的。毕业后,家里人希望他能回家考公务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就足够了。

然而,他女朋友的家乡,在沈阳,独生女,父母不希望女儿远离他们。

凯哥希望女朋友跟他回家,在那里买房结婚,好好生活;女朋友也曾期盼过,跟他回家的日子,但转念一想,还是放不下自己的爸妈。

两个人就未来在哪里生活,谈判了很久,但最终依然没谈拢。于是,只能在无尽的争吵中,选择了和平分手。

每年六月的毕业季,有一群人在欢快地期待着毕业的同时,也有一群人,在面临着感情最严肃的一道考验。

白天去了海滩跟游乐园,晚上找了个地方喝酒。那晚,凯哥没喝多少,就醉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连自己怎么回的酒店,都忘记了。

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喝到断片”吧。

除了忘记如何回到酒店以外,他还忘记了,在他喝醉了以后,一直跟黑提起他女朋友的事,而我坐在一旁,静静聆听。

“我要赶紧上班工作,让自己忙起来,才能不去想从前。”

在凯哥所有醉语里,我对这句话至今记忆犹新。

那一刻,我才理解,黑在车上跟我说的那句“与其说是散心,莫如说是来走出失恋的影子”。

凯哥想来散心,想给自己找点事做,让自己忙碌起来,好没有时间,再去想对方。

我不知道对方,是否也正在以同样的方式,试着去忘掉他。

在凯哥看来,想要忘掉那个陪了自己四年的人,唯一的方式,就是尽快让自己变得忙碌起来,最好一天24小时,没有一丝一毫的休息时间。

一停下来,脑海里就会不由浮现出对方的音容笑貌,以及过往共同经历的美好画面。

那画面犹如放电影一般,每一帧,都清晰无比,深深刻在意识里。

想让自己不去思念对方,于是便使劲往自己的生活里塞满事情。

忙,或许是治愈一切最好的解药。

03

今天之所以想起两年前的这件事,是因为在20XX年的最后一天里,我收到了一位读者的微信消息。

“我失恋了,三年的感情,对方有了新欢,你能告诉我,如何忘掉他吗?两个月了,我到现在还放不下对方,用了很多办法,依然彻夜失眠,脑子里不断想着从前在一起时的画面。”

我回了她一句:“让自己忙起来,可能会好受一点。”

许久,她还我两个字:“谢谢。”

在知乎上,有一个话题,叫做“怎么能快速忘掉一个你很喜欢的人”。

这个话题,被多达33万人浏览过。

可想而知,有无数人,曾在某个深夜,躲在被窝里,一边循环着陈小春的《独家记忆》,一边试图寻找一种方式,让自己忘掉那个早已不属于自己的人。

我很赞同知乎网友@MoMo回答中的一句话,她说:与其说是忘掉对方,莫如说是放过自己。

根本没有谁放不下谁,只有自己不放过自己而已。有时候,我们忘不掉的不是对方,而是曾经为了对方义无反顾的自己呀。

放过自己,别再去想他,也别在深夜去翻看他的微博了,让他从你的生活里消失,给自己一个全新的未来。

04

到底如何做,才能忘掉一个很喜欢的人?

有人说,交给时间吧,时间能够治愈一切;

有人说,让自己忙起来,忙到没时间去想关于他的一切;

当然,也有人说,去找一个比他更好的人,你就会迅速忘掉对方;

......

每个人的方法,各不一样,但目的却是相同的。

于我看来,想要忘掉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你要清楚,你们已经不可能有未来了,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无论它曾多么美好,都回不去了呀。

与其每天活在回忆里,不如赶紧走出来,勇敢地迎接未来的人生。不说以后一定会更好吧,但至少不能让它比过去更差啊。

而一味活在过去的人,只会在无形中把未来给弄丢了。

往前看吧,无论从前多甜蜜,那都已是过眼云烟。

如果实在忘不掉对方,那我建议你,不去想他,删掉所有关于他的消息与联系方式,不再去搜索他的任何动态,然后让自己忙到一躺下就睡着的状态。

或许时间久了,有关于他的记忆,就会从你的脑海里,自动删除。

包括回收站里的垃圾,也请一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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