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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年轻――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们正年轻――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难道鸟必要自焚才能成为凤凰

难道青春必要愚昧

爱必得忧伤

席慕蓉

我们喜欢一本书,不在于这本书为多少人所喜爱,也不在于这本书的作者是否很有名,只要能引起我们的共鸣,让我们觉得嗯,没错,就是这样。我们便会耐着性子全身心地投入将这本书看完。

其实,作者的很多体会都是我们感同身受的,只是我们没法像作者那样用透彻的文字一针见血地表达出来,我们在空间、微博里不断地转发或出名或不出名者的文字只是为了借他们的文字来表达我们内心所想以及告诉众人我们是什么样的人。现在我便遇上了一本让我愿意安静读完的书《谁的青春不迷茫》

看完之后心中略有感叹,若过十年再看,必然又是另一番滋味。现在就写写正青春的我心中所想吧。

《谁的青春不迷茫》中有一句话:因为念念不忘往事,也就不会过于沉溺现在的不如人意。这是作者刘同对自己怀念过去种种所得到的感悟。曾有位好友跟我说人之所以老是回忆过去是因为现在过得不好,她希望我能看得开且满足于现实。她说得没错,因为现在过得不好所以老是回忆过去,可是我没有向她解释,回忆过去才让我找得回勇气,才让我有勇气继续面对让我感觉不好的现实。

时间尽职尽责,不肯为谁停留一秒,我也在不断地分别好友,结交新友,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会遇到形形色色各种人,好友们有她们的路,我们相遇可能是因为在交叉路口的停留,短暂停留过后又是不舍地拥抱、挥挥衣袖然后坚定不移地朝着自己的道路前进。没有人愿意为了谁而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所以只能用若有缘,会再见来安慰彼此。

但即便分开,这些曾在自己生命中留下绚丽色彩的人也会是不可割舍值得珍藏的回忆。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过无论自己怎么做都会看自己不顺眼的人,有时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不招人待见,或是自己为人处世不够好,可是这些回忆里的人、早已不在我身边的人给我留下的文字、跟我说过的话又让我明白不是我不够好,再完美的人也会有讨厌他的人,而我再不完美,也会有她们喜欢并珍惜我。

刘同说:现在我们越走越远,越孤单越害怕,偶尔对称的笑容也会幸福很久。走过大一,由最初的失望、迷茫、焦躁不安到后来的淡然、努力、坚持,在自己的路上确实越走越远。大一一年,经历了第一次一个人过马路,一个人搭公交车,一个人去公安局补办身份证等等,有时晚上从图书馆出来看着月亮会不自觉地哭,可是这也证明自己长大了不是吗?本来长大就是这种酸酸涩涩的滋味。

可是情况也没有很糟,因为在路上遇到了很多给我善意帮助给我温暖感动的人,比如愿意为我指路的陌生人,比如公安局那位告诉我车站在哪的保安叔叔,比如晚上在没有灯光照射下近视的我害怕下楼梯时扶着我的手带我下楼的女孩,比如每天开关图书馆大门永远一副乐呵呵样子的叔叔现在的我越走越远,也越来越孤单,可是我不害怕,我会走得越来越坦然。

青春的我们不够成熟,有点幼稚。青春的我们会装得很成熟,好像深谙世事,以为即便泰山崩于前也能做到面不改色,其实我们能很轻易地被别人一句话打败。

青春的我们不够稳重,容易冲动,容易反悔。当我们的善意被别人拒绝,青春的我们会恼羞成怒,讨厌自己多管闲事,讨厌别人不识好歹,然后在心中发誓与此人老死不相往来。当我们满怀真诚对待身边的人,恨不得事无巨细都为他考虑到却被他用不耐烦的态度对待,青春的我们会无比委屈甚至大哭一场然后擦干眼泪在心里狠狠地发誓说与他绝交。将几天后几个星期后几年后甚至一辈子看到了当作不认识的结局都想到了。

可是我们又会想到我们在被拒绝的同时,也在拒绝别人,我们在被不理解的同时,也在误解别人,此后便是对自己的懊恼。青春的我们总是会忘记曾经心中的誓言。看到那些自己用真心对待过的人陷入困境或者只有一个人看上去那么孤独时,又忍不住心软,想着自己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然后会凑上去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力量。

青春的我们虽然还很幼稚、冲动,但我们还敢问别人一句凭什么,敢问别人凭什么对我们的好意视而不见,问别人凭什么我们对他们那么好他们不能对我们好一点,敢问他们凭什么误解我们的心意

等到历经沧桑看透人世浮华之后,有几人还会如此理直气壮地问别人凭什么?因为到那时我们都知道了别人凭借的就是我们的心甘情愿,凭借的就是我们对他们不离不弃任他们打骂也赶不走的心。只要自己不付出就不会有那么多凭什么。可是,那才是青春的我们啊!甘愿付出,拥有纯粹的友情和亲情,那纯粹不掺任何杂质,使之维持下去的就是我们青春的心。

青春的我们身上都带着根刺,总是在试探某些人值不值得我们对他们好,如果发现值得便会自动把他们当成自己人,不许别人欺侮,竭尽所能毫无保留对他们好。如果发现不值得便会抓紧这根刺保持高度警惕以防自己受伤害。

青春的我们还太年轻,年轻到伤心后想到的不是挽留,不是改善与别人的关系,而是决绝,恨不得把所有决然的言语都用上,试图通过自己的语言和行为表达自己的愤怒以及对方的不可原谅。所以时间能留下适合我们的和用一颗顽强的真心陪伴我们温柔了岁月的。

青春的我们爱幻想,会把暂时不在自己身边的人想象得很完美,大脑帮我们过滤掉了我们和那些人有过的不愉快,在暂时分别的日子里会忘记他们的缺点和我们之间不合拍的地方,当我们只身在外时,我们心中的家会格外温暖美好

记忆中我们熟悉的人和事都太完美,以致分离不再、近距离接触时,会发现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和他们在一起也没有想象中幸福,好像真的只有在分别时才会舍不得,在分开后才会珍惜。所谓距离产生美,有些美真的只有在保持一定距离撇开生活琐碎才看得到。很多恋人过不下去了会在爱转为恨之前和平分手,就是为了拥有一些值得珍藏的回忆。而青春的我们也喜欢回忆,喜欢我们记忆中已经被美化了的人和事,因为这些,我们才有爱,我们才会感恩,才会有信念走好接下来的路。

青春的我们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不把一切放在眼里的大无畏勇气,有时也可称之为傻气。我们向往着我们所接触范围以外的世界,并且坚信那将会是我们的世界。青春的我们想不通为什么社会上会有那么多车奴房奴卡奴,青春的我们自命不凡,绝对不愿相信我们会变成那样。

青春的我们认为我们就是世上独一无二的,既然来到这个世上,那必然是要有一番作为的。青春的我们有点愤世嫉俗,看不惯以钱或以权压人,且认为只要自己再长大些,就能改变这种现象。青春的我们不会刻意讨好谁,我们就是为自己而活的,谁也别想在我们面前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惹急了我们,小心揍你。

青春的我们还带着些稚气,心中已经懂得了感恩,却别扭地把对家人的爱小心翼翼藏在心里。青春的我们渴望被爱,却时刻装酷好像别人不爱我们也无所谓。青春的我们总以为我们的青春一定是不一样的,总是相信我们能为将来年老的自己留下绚烂多彩的回忆。

当假期只是在家吃吃睡睡时,内心会无比恐慌,生怕自己会浪费这许多人羡慕的青春。青春的我们想要有一番大作为却不知从何下手,直到自已在慢慢向社会上活得艰难的年轻人靠近时才意识到我们没有超能力,只是平凡的普通人,有一天我们的青春也会老去,我们也会看着下一批意气风发的少年诉说着我们在社会上打拼的艰辛,告诉他们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走好人生路

刘同的青春有他的精彩,我们的青春也会有我们的精彩。他写了一个十年的故事,我们用十年去用心写一个故事。加油吧,青春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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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遗忘!我们正青春


青春的一个好处,是相信有无限的可能

题记

行走在路上,看着夜又朦胧

作为高三的斗士,毕竟,左手当前的精彩,右手未来的灿烂。

我的同伴,他们拼命忙碌于学习。于是,如此美好的青春时光,他们有,却看不见。

当我踏入班级门口的一刹那,曾经喧闹的集体,偶尔的女高音,现如今都难再见,代而取之的,是一堂宁静。熟悉的地方,陌生了环境。

这一切,都怎么了?

无畏!我还是我。

步入高三这是青春的绝笔,我们踏着时光的快车,行走在青春的隧道,马上就可以看到阳光,但这个被光照射的世界,充满着虚伪,肮脏。只有在青春隧道里的生命,才会真心,才会轻狂,才会不顾一切的为自己,为他人而着想。而这些,却被世人用世俗的眼光圈禁着。

看着别人欢乐嬉笑,在他们身上看不到束缚自己的东西,所以一路诅咒着,玷污着他们的思想,甚至用污秽的语言攻击着,殊不知,他也在这条路上。

在这条路上,他们不会开心,嘴角盛开的不是微笑,因为他们除了眼睛,还带着不该有的包袱盲目的压力,被逼迫着承担着那些不属于他的东西。让自己裸露在欢笑者的视网膜之下,为什么只有他们才可以落落大方的随心所欲的微笑,而自己却抱着课本苦读。

这很简单,因为你有眼睛,却看不见。

年纪轻轻,你就把一生如赌注压在学业上,原本就是青春少年的欢乐天地,就这样被沉重的压抑着,本来自由的小世界,也毫无生机可言。

我们的时光,青春未老,年华未央,悲伤的是,年轻的他们,眼睛里不再有热烈盛开的花火,所有的桀骜不驯都被打磨成鹅卵石般的圆润光滑,那些只有青春才配拥有的轻狂,放肆,就像被诅咒的精灵,永远的尘封在内心深处。

我们的青春动了谁


总有人说八零后九零后是脑残,为什么人们总是这样的误解我们,总是这样的把我们不断一回事儿,我们的青春到底踩痛了谁的神经?

真的是这样的吗?国际赛场上的一次次扬起了国旗,难道不是我们八零和九零的骄傲?甚至还有零零后的杰作,这也是脑残可以打拼出来的,国旗的飘扬不正是我们为国杨威,爱国的见证吗?难道我们就只是脑残的一代?

我们是骄傲的一代,是享受的一代,当然这里面肯定有些被抓购机抓破脑袋的脑残,比如说炫富,比如说为了出名而不惜把自己脱个精光的所谓某行业的人士,可是你们不是爱看想看吗?说白了,这是个时代的产物,六零后七零后的一身肉,都打折了,不还是在舞台上卖弄着自己,在搔首弄姿吗?有的不是比我们还大胆还暴露吗?难道他们经过几十年的洗礼,也没有了道德底线吗?不要说我们怎么的脑残,你不脑残你可以不看呀?娱记不是还想削尖脑袋的爆别人那点事儿吗?

其实我们只是追求个性点的生活而已,其实我们也不想这样,可是你不这样,别人都这个样子了,难不成我还可以回到足不出户的那个年代?难不成别人都可以为了名利不择手段,我还得去当成烈女来展览?问题是我们的国土上,还能容得下烈女吗?

比起我们的一批批倒下去的贪官们,我们虽然好像在卖弄身子,可是我们靠自己的劳动所得,再说就是有那么多的所谓时代精英来捧场,我们也没有办法,这个钱我们不挣,不是还有什么真假洋鬼子,高丽棒子和小日本的骚货来挣吗?难不成我们就是愿意看外国的骚娘们,不愿意看看我们自己国家的美女?

我们其实很不容易的,因为我们动了的是比我们老了的那一辈子人的腰,要不这些活跃在各界的精英吗总是这样无厘头的搞笑?难道他们就没有青春过吗?其实我们只是比他们更有个性,我们比他们更懂得生活而已,放眼我们国家的各条战线,哪里没有我们的身影,那里没有我们青春的风采,不论是南天上还是在高科技领域,都有我们忙碌的身影,都有如云彩一样忙碌的影子,这是脑残可以做出来的事吗?

不要老是埋怨我们,我们和你们之间的代沟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因为你们不知道我们需要什么?你们也不知道我们在想什么?我们是有责任的,因为我们的负担更重,在你们这一辈,也就是我们的父母一辈,他们是几兄弟或者说姐妹供养一对父母。而我们夫妻必须同时供养四个以上的老人,是你们容易还是我们容易?

不要以为我们只是一群啃老族,我们是有思想,有作为的一代,因为我们面对的社会更现实,更残酷,我们需要更加努力的创造自己的生活,为了社会我们会有自己的贡献。我们也爱我们的祖国,我们也有荣誉感,我们为自己生在这个变革的时代感到骄傲,但是我们也必须经历变革的考验和吗,磨砺。我们爱我们的家庭,爱我们的亲人,爱我们的孩子,更期待做一份事业,这就是我们,你们所谓脑残的八零九零后,包括零零后。相信我们,当祖国需要我们上战场的时候,我们也会如我们的先辈一样,为了我们的母亲,战队在最前线,把入侵者赶出家门,我们一定会努力复兴我们的母亲,伟大的中华。

我们还年轻,我们等不起


滇池边上,他弹着吉他唱自己的歌,歌声跟着风飘了很远才停,路人的脚步在他身边走走停停。他不靠这个维持生计,看他的吉他箱子被放的老远就知道,他不用在意有没有观众,不在意有没有人在听,他还是那么固执那么任性。

唱自己的歌,也唱别人的歌。当时我从西山下来,一幅他早已认不出来的打扮站在刚好可以看清他的地方,鸭舌帽被我压的低了又低,虽然我晓得他不会注意到我。我看着他,感觉昨天才分开,要知道,那个时候我们巴不得身体里也流着对方的血液,和彼此感同身受。三年前、我已长发齐腰,但是在他离开的第二天,我一刀埋葬了多年的长发,好似也断送了我们来之不易又已相守已久的情,一直到留到现在,但是,纵然留了三年短发,此时此刻,依然心乱如麻。

时间不长,但却把我们变的沧桑。三年前的4月,我在双流机场目送他登机,一周后知道他已经平安到达开罗,半年后,我看见他背对金字塔。和黝黑的外国友人的合影,一年后,看着他的头发扎成小辫,两年后,他揽着一个长发姑娘的肩,我以为,如果再见他肯定是在他的葬礼上,虽然我也不能保证我可以活的比他长。他在埃及期间,我们很少联系。三年后的重逢,显的那么自然又仓促,在那么不合时宜的时候,两个本该相安无事的人像一场恶作剧一样被安排在一起。命运任性的像个孩子。

细细数来,我们从认识到分开再到重逢已久有七年了,我们像许多大学时候情侣一样,校园里谈着恋爱,工作后也固执的不愿意分开,有人说,在爱情面前,当激情无情的被生活磨灭之后,剩下的默契依然可以让彼此存活,我和他就是这样。

毕业后,他找了兼职,把精力放在了组建不久的乐队上,我不赞同也不干涉,那时候,我在一家酒店实习,生活不算宽裕,但却充实,好在我们对物质上的要求又实在不高,用他的话说,出门吉他在,回家媳妇在,就是最理想的生活状态了。那时候我们租住在一间15平米的屋子,一张床和一个不大的衣柜是我们所有的家具,做饭有公用的厨房,我不会炒菜,但是会炒饭,简单又省时间。

我们在一起吃的最多的估计就是我做的蛋炒饭了,我们都不愿意在衣食住行上花太多时间,像是与生俱来的默契,有时候闲着我也会去乐队唱几句,他经常说我歌唱的不怎么样,样子倒装的挺像回事。有时间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出去走,不坐车,只走路,双人帐篷双人睡袋和一些简单的装备,日子就在我的炒饭里安静的泡着,并无不妥。如果不是后来的一次变故,我会觉得一辈子都该这么过。

我们开始争吵,开始觉得对方不可理喻,但是我从未想过要分开,总觉得这只是暂时的,一切都会好起来。但是在他执意要走的那一刻我就依然决定不等他了,我晓得我等不起,我强大不到把别人的理想当成自己的目标去实现,或许是不够爱吧。所以当他提出要去埃及的时候,我并不惊讶,因为他说等他弟弟长大后会带他去,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刚好我也在。当然,我不会和他一起去。他也没有问我要不要等他回来,长久以来的朝夕相处,这点默契还是有的。我也不问,我晓得那是他回答不了的问题。告别时候的那一句保重,像是堵在喉咙的铅,怎么讲,都难受。

包子说,从一开始的不可取代,到后来的可有可无,再到最后的不如不见,到最后,我们连威胁对方的筹码都没有了,我们居然还这么顺理成章的接受着,这完全是个笑话。我没有讲话,因为当时我脑海里全是他,我们太固执,太默契,太了解,与其到最后绷断到两败俱伤,不如乘早温柔的放下,虽然都会疼。他走过后不久我辞掉工作,去了我们一起去过的唯一的地方昆明。用他的话说,这里人杰地灵,四季如春,适合人住。

三年时间里,我尽量把重心放在了工作上,每天都尽量让自己微笑淡妆淡香水。我希望可以掩饰住心里的伤。习惯是个非常可怕的东西,一个人习惯后,我居然决定之后的生活就这么居无定所的过,就像林忆莲在《失忆》里面唱的。

那天,我吃完饭,一个人在酒吧街走,很久没有去过了,其实也不爱去,嫌太吵。发现一家叫Tomorrow的酒吧,这曾经是我的网络名,装潢也是我喜欢的风格,酒吧不大,而且没有挨在一起的两个凳子,示意着客人是要独居而坐的,很合我意。天色还早,酒吧没有人,我进去找了角落坐下,点了啤酒,开始好奇开这个酒吧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低头苦笑着喝了口啤酒,怎么可能是他,他现在应该在埃及美酒佳人才对。所以在聚光灯打在他身上的时候,我依然不敢相信是他,他唱着李健的为你而来。我喝在嘴里的那口啤酒忘记了要吞下去,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跑出酒吧,三年,我以为我忘了。

怎么回去的我忘记了,躺在床上,彻夜未眠。他是不是来找我的?他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要不要去见他?万一他结婚了?万一只是我多想了?他有没有认出我来?我列出了一百万种可能性过后,第二天让朋友去了那家酒吧,服务生说每周末他都不会在酒吧,在滇池边唱歌,很不巧,那天刚好是黑色星期二,要熬到周末,比等待世界末日还要漫长。我想着是假装偶遇,还是若无其事的说一声好久不见,到最后,我依然不敢面对他,多看一眼都不敢。就这么远远的站着,感觉他在我身边,就算那么远,也够了。

时间带走了太多也改变了太多,就像大冰说的,有些话,可以说的时候不敢说,等到想再想说的时候已时隔多年且隔万水千山。每一场等待都是关于一场自我认知的阴谋,我们在一次次的阴谋中成长,看清别人,也看清自己。我看到有句话说,只要是真的,我愿意去等。是啊!多么真挚,多么发人深省。在年华老去的时候等到了曾经想要朝夕相伴的人,那时候,是否可以一切如初?在已经打着饱嗝的时候等到了那碗最爱吃的酒酿圆子,那时候,是不是还可以挑动你的味蕾?我们还很年轻,但是不代表我们等得起。

我转身背对着他慢慢的走,同一缕风吹乱着我们的发,只是我们,已不再当初。是啊,都是曾经了。只要你还在,我还在,世界还在,我们是不是就该觉得美好?

青春的迷茫


前些日子回家了一趟,一路上下着雨,从没停歇过。

回去的时候坐的客车,因是周五,每隔片刻就停下来,上客、下客。素来不会乘车,胃里翻腾地难受,索xing含个糖闭眼睡了。

我又梦到了那个多少次梦中的场景

冒着风雨,她来接着,候在电瓶车旁,风雨有些大,鬓边发梢已粘上了雨丝,看到我,自然地接过我手中的袋子,让我上车。

耳边絮絮叨叨地抱怨我怎么不回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怎么瘦这么多。她和我是亲密的血缘关系,可是同其他的母女日日相对,时刻相聊不同,我与她一个月也难得通上几次电话,一年里头相聚的日子比我抱手机的时间短了不知道多少。一年里她也难得回两趟家,我也难得回几趟家,隐隐约约地聊天里都是她在说,我只顾听着,或者点点头当是回答,听不到她接话了才想起来我坐在她背后,她瞧不见我的动作。

二十四五六的人了,你到底谈没谈,隔壁秋萍都带回家来了。我呵呵地笑着也没回答话,我觉得自己有几分恐婚症,或多或少提过几句不想结婚,却到底被她数落。次数多了也就不再提这事儿,到是她,每见一次便念叨一次,次数多了,我也就嫌烦。

关于这事儿,她总以为是我眼界高,却不知道我是打心眼里不想谈婚论嫁。

一路上听她念叨,电瓶车上焊的伞显得有些旧了,风雨吹来摇摇晃晃地,伴着她的声音。

平日里从镇上回家的途中多是烟尘漫天,那日也因着下雨难得的澄明。回到家的时候已然湿了半身,她催着我去洗漱休息,自个儿则去忙碌着晚饭。

如往昔一般,她在楼下扯着嗓子叫我吃晚饭,嗯,果真是农村的妇女,一股子地利索劲。这样的形象不要说大城市里见不到就算是衢城的小城市也是少见,只不过在这样整个村子只有二十户不到,一百人不足的小庄子扯开嗓子叫人不要说是一栋屋子,就算是整个村子也能听得真切。

只是这嗓子太响,惊醒了我。

一路的颠簸没能将我从睡梦中唤醒,却是她那让人震耳欲聋的叫饭声儿。醒来的时候已经到镇上了,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熟悉的街道映入眼帘,我提着箱子下车,哦,雨还未停。

可是那个等我的人,她在哪里?

无言东风(读赤壁有感)


旧苑荒台杨柳新,菱歌新唱不胜春。远处飘来一阵朗朗的读书声,早春之景又一次荣光焕发。东风来了,漫不经心地吹打着还未发芽的树木,发出萧索之音。帐门外飘扬的旗帜,战马的嘶鸣,跨越千年的沉重脚步,都在讲述着一段纷争的年代。英雄卷起风云,谁却醉卧沙场?无言的东风,忙不迭地吹覆了黄土,一层一层地掩埋了累累的白骨。

空中黄沙飞扬,马蹄声、风声、脚踏声、鼓声、呐喊声都在旋转,汇集成歌。他身披着一件拖地长衣,手摇着羽扇,悠然地捋着胡须,自在地俯着三军将士,犹如闲庭登上了神坛。他停了会才抬头,观瞻方位,焚香于炉,注水于盂,仰天暗视。许久,才握着七星剑下了祭台。被他料得正准,我便是几天后的东风。他是那个时代的英才,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

马踏着黄土,轰隆隆的脚步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军营里早已擂起了战鼓,吹起号角欲要厮杀。我恍然明白,却不解孔明兄此番意思。可是我还是如约而至,迎着东风起,向着战场奔赴。

鼓声震天响,喊杀声不绝于耳,却充斥着撕心裂肺的惨叫。我充耳不闻,鼓足了劲往前冲,江面上烧起了大火,火魔窜涌,把一艘艘连在一起的船吞噬,很快火浪冲天。翻揽的江水带着恐惧淹没了惊恐的士兵,一颗微不足道的棋子,一个致死还想念远方亲人的人子,群雄纷争中,挣扎着失去了生命。多少人哀鸣着死神,多少人痛不欲生被烈火焚身,多少人肯请一刀了决,手舞足蹈像疯了一样跳进了黑色深渊,咕咚一声,伸起的手也被淹没了。

我没想到,也不愿去想。死神在那天狰狞地狂笑,伸出他的魔诸爪,把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带走。漫天地如雪残阳下,露出死神那滴血的獠牙。碧绿的江水被鲜血染红,残乱的各种碎片肆意漂浮在水面。在靠岸的地方,尸体们互相拥挤堆叠在一起,面目模糊,惨不忍睹。开败的菊花被我吹起,漂在江面上睡着了。

孔明停立在江边,望着满天残阳,突然剑指苍穹,狂叫北斗。如血的霞光和血红色的江水在水平线上连成一色,飞过的大雁叫断人肠。多少生命在这一刻永远地消逝,又有多少人为此伤心欲绝。孔明坐立江边,下着一盘空棋:盘上无子,只有我和他两人。下着下着,天变了色,水又开始翻腾。

火光冲天,喊声雷动,黑云罩地,空气中的气息愈加压抑。一小兵冲于账前,向坐在正中间的孔明疾声禀报:报,曹操东壁鏖战,皆已不支,曹军着枪中箭,火焚水溺者不计其数。

孔明你嘴角微露笑意,眼神迷离,可是你还是奋起身,说道:传令三军,斩杀曹贼,莫不可放过一兵一卒。我看见了你眼眸中的杀意,冷得像冰一样。

话语刚落,我心灰意冷,顿感身体沉重,慢慢地我郁结成珠,哗啦啦地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不想去管你死我活,勾心斗角,这个刀光剑影的纷杀年代,我汇聚成水流,淌过那片干涸的土地,让绿色的种子区去开出希望的果实。

走过青春,散落迷茫


看着脚下一条条伸向远方的路,注视一个个渐行渐远的背影。我没有勇气追赶,是你们都走得太快,还是就我一个人走得太慢。

青春里,迎来一些人,也送走一些人,但我却分不清究竟是迎来的少还是送走的多。

每天,我都在不同的角落看不同的人。看别人的欢乐,看别人的焦虑,看别人的恐慌,看别人的忧伤,可怎么也没看懂别人的内心。

前些天我感觉到是会下雪的,因为我知道这个冬天不会就这样一声不吭的离去。于是我把青春的过往铺平在地面,等雪下满地面的时候就可以把它掩埋于尘世间,雪融后,就会随着雪水一起渗透入地心。

但是,雪后这世界也变得越发冰凉,把所有都冻得僵硬。我本只是想,等下过一场雪后就可以在雪地行走,因为它可以帮我留下自己的足迹,可是当我回过头看来时路的时候,却一切如初。

空闲的时候,翻看手机里的电话簿,看着那些从存进去那一刻到现在就始终都没有音信的那串数字。似乎有序,但终究又是无情。

我总是不停地想把散落在字典各页的文字编排起来,但有时候,自己也不知道想借助它们来表达什么意思。

曾经预想等青春到来时,我就要放下一切好好去飞翔一程。可是直到青春走过后我都没找到自己的翅膀和助我起飞的那股气流。

原本不相信真的有流星,但也还是默念如果真的哪天有幸看到了,一定要把自己的梦想对流星诉说。可是,某个夏夜,看着一个接一个的流星划过星空,看着它们用自己的生命留下的一条条最后的光束,自己脑海却一片空白。

也许是自己没有把愿望告知用自己的生命来和我相遇的流星吧。所以谁也帮不了我把梦想变成现实。

都说在一个城市,必须要有一次喝得酩酊大醉,还要有一个深爱过的人,才算真正到过那个城市。可是,曾去过很多城市,我却不知道那个能让我喝得酩酊大醉的酒馆在何处,也不知道那个能让我深爱的人长得什么模样。

有时怀疑是不是自己经历太少,所以我也总想去走走,去更多的地方,接触更多的人,体悟更丰富的生活。每当我匆匆背上行囊,我却不知道该向哪个方向迈步。出行前即使已经很仔细打点行装,仍然觉得每次都无一例外落下了一样东西。回头翻看,才发现自己连想去旅行的那颗心都没有带上。

今天无意在天天动听淘歌榜听到一首以前很喜欢的歌。可是就连这样一首每个音符都早已深入骨髓的歌,此刻,也忘记了当初因为什么原因会这么痴地喜欢,又是因为什么原因,这么喜欢的歌,后来却不知不觉把它遗忘。

于是,我才感觉到了自己的生命里肯定还有其他什么东西让我也这样遗忘了。致使我有了一个想把它们一一找到的念头。我开始拼命地翻看我的笔记本,电子邮箱,相册,还有生命的每一个角落。

我不顾一切的找,日夜不停的找。终于,在我电子邮箱的最底下那部分里,我看到了曾经在一年多时间里间间断断收到的邮件。称呼是那个一直伴随我的城字。虽然满是关怀与温馨的内容让我能透过屏幕的幽光感受到写信人在每个字里封存的温度。可是,当我读到最后,每一条邮件都不约而同的没有留下署名。或许所有的事都只是一些巧合吧,至少我宁愿那样去相信。并不是仅仅因为我在残旧的相册里同时也翻出了一张熟悉却又陌生的相片。而此时,不管事实原本是怎么样的,我都自作主张地把这张照片自然地和那些没有署名的邮件联系在了一起。

现在我才知道自己其实是遇见蛮多人的。只是慢慢忘记了而已。ta们的姓名,ta们的容貌,甚至和ta们的约定。

虽然心里很清楚不是每个人都值得去珍惜,不是每个人都像自己一样把感情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但是,在那些不管自己是因为什么原因而遗忘了的人当中,总会有那么几个是自己已经错失了的吧。

后来才总结出,每次都是这样,从陌生慢慢变成熟悉,然后又从熟悉慢慢变得陌生。就这样,我始终还是一个人独自在行走。

那么,此时,除了原谅自己,我还能做什么呢?

勃朗特曾说,有些东西是最苦的也是最甜的。而我想说,青春是最激情的也是最迷茫的。

我用日复一日的感伤,终串成了整个青春的迷茫。走过,路过,可惜我还是错过。

其实我很清楚时光就是这样被吊钟里的齿轮一圈圈地卷走。成长的路上,当经过青春,我知道很多人都容易把自己弄丢。

每一句话都有一个故事,虽然不能写得多么详尽,每一首歌都有一段故事,虽然不能唱得多么清晰。

有些悲伤,我们谁也找不到词语来描述。

人生就像一场游戏,而青春是最精彩也是最迷茫的部分。

而以上,或许都只是游戏规则罢了。

201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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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记得每次从书架上抽出张爱玲的书,首先并不急于去欣赏她的佳作,而是总会盯着书的封面看上半天。喜欢看她的独标孤傲,喜欢去感受她的辛酸悲苦。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她,文采飞扬,妙语连珠,让人叹为观止。只是这么细腻的笔调,让我怎么相信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个?

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

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妓女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

写到玫瑰的时候,只通过一句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没有遮拦的人。如此的生动细腻,如此的相得益彰,怎么不让人为之倾服呢?

而且爱玲用词严谨且特别玫瑰的身上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淫而不荡,赋予人无限遐想,又岂能用平常之言语与其媲美?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圣洁的,他确实做了属于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通过振保与娇蕊的对话,可以充分生动的体现出语言的幽默风趣。当娇蕊问及振保说喝什么时,振保说随便,结果娇蕊却记得振保喜欢吃清茶,振保在称赞她记性好时,娇蕊接下来说了一句不,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可见只有有心才会记得下来。我是个粗人,喜欢吃粗东西,足见她稚气的娇媚。

见过艾许太太之后,由于娇蕊不经意间的一瞟和那轻轻的一句话,触动了那原本善良、纯洁的心灵,她的话使他泪下,虽然也只是身外物。有句话写的还是非常耐心寻味的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

在振保得知娇蕊写航空信告诉士洪要离婚时,振保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娇蕊。在母亲的催促下,娶了一名大学生烟鹂。遗憾的是振保对他的身体并不感兴趣,因而渐渐的疏远开了。他开始宿娼,在心中留下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两个爱人玫瑰和娇蕊。

烟鹂在备受冷落的情况下,和一名裁缝有染,振保知道以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去折磨烟鹂。

结尾说,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他是好人,可是却不会去干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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