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不经忆往昔、何须伤别离。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不经忆往昔、何须伤别离。",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挥断剑、

莫看折戟沉沙、

风刀霜剑严相逼。

红尘乱世、

何处安逸无战。

情缘间、

无奈只随风。

酌一壶红颜祸水、

岂是随心所欲。

花因喜洁难寻偶、

人为悲秋易断魂。

题名纸上书、

莫道怜香惜玉。

人海茫茫、

终是擦肩并过。

再度彼此微笑、

更为不舍留念。

有美人兮、

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

思之如狂。

姻缘婉转、

天涯何处是归。

雾茫茫、

只得晕头转向。

夜月一帘幽梦、

春风十里柔情。

佳人是何处、

再遇难舍分。

花谢花飞飞满天、

红消香断有谁怜。

喟叹人生沉浮不定、

却因情如此痴狂。

深秋已过、

纷乱一地的枫叶。

凄美了思念。

海上升明月、

天涯共此时。

深思苦楚无依、

欲将心比心。

抽刀断水水更流、

举杯消愁愁更愁。

今宵醉醒何处、

杨柳岸、

晓风残月。

时光荏苒醉明月。

相思相见知何日、

此时此夜难为情。

期待伊一回眸含笑、

惊醒苍穹万世。

河岸徐徐寒风、

樱花七里飘香。

淡极始之花更艳、

愁多焉得玉无痕。

红楼无梦、

只余梦影残痕。

纵是千年等待无佳音、

便是生死相恋。

红颜易老、

烟花易冷。

此处春残花渐落、

彼处漂泊难寻觅。

衣带渐宽终不悔、

为伊消得人憔悴。

两鬓斑白时、

你已堕落千般轮回。

晓风不散愁千点、

宿雨还添泪一痕。

唯情终不改、

泪雨抹沧桑。

既是此生无缘、

何须如痴如狂。

千里之外、

留我一孤坟。

千里烟波、

暮霭沉沉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

不经忆往昔、

何须伤别离。

 Recall_Way

情感编辑推荐

小窗总爱忆往昔


《我就是喜欢你这样的丫头》杜维瀚弹着吉他低唱着

重新听起这首歌时,正逢我面临着考研调剂还是找工作、去内地工作还是留在新疆、找什么工作的无限纠结中,愁得焦头烂额的我握着笔杆子翻着厚厚的毕业论文资料。

不知道为什么,第一个音符响起的时候,我的眼泪蓦地挂在眼眶。我一下子愣神,忘了歌的名字,可脑海里越来越多的记忆浮现出来。去年矫情的九月里,考研自习教室的最后一排,落着厚厚《古代文学》的书桌,阳光洒落着,耀着半个电脑屏幕,眯着眼睛却不忍遮挡半点阳光的我在键盘上飞快地打着字,笔下故事里的老豆陪伴了我整个初秋。

写累的时候,抬头望望窗外的阳光,眯着眼睛,让入情的眼泪掉下,仿佛那只肥汪就在我视线的倒影里。穿着厚厚的加绒卫衣,却并不感到闷热,享受着初秋的微冷夹杂着温热的阳光,我总是惬意地趴在桌角看着写好的文字,偶尔翻翻那些厚厚地泛黄的有关中国文学的书籍。

故事的最后,美好的一段日子结束,我与挚爱的文学院校失之交臂,我写的故事也并没有夺目,还好,老豆这只肥狗还是我的。我看着照片上吐着舌头的老豆,傻傻笑着。

秋后的阳光总是这么慵懒,惹人遐思。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青涩的中学时代,那时候的许多人和事。许多故事,许多情愫总在那时候的初秋生出。就有那么一个人,至于让我念念不忘了这么多年。只可惜,那个时候的我乖巧地不像话,终是没有尝过那绿果的滋味。这些年,老妈总在耳边唠叨我找对象的事情,甚至说道现在有多少中学生早恋等等,我不禁莞尔一笑。没有公布的思恋也许更美,就像遮遮掩掩的半月弯。

每个午后,我走进充满慵懒味道的教室,走过每一张昏昏欲睡低着头的书桌,总是看见,他倚在墙边庞若无人地说笑,我拽拽衣袖走到他的后桌假装开始学习,却总能瞥见沾染在他睫毛上的阳光,令人心动。这么多年过去了,好像伸手还是能勾勒出那个精致的轮廓,只是再也想不起那是有着怎样五官的脸庞了,或许是有着双眼皮的大眼帅哥,又或许是单眼皮高鼻梁的清新小男生,甩甩脑袋,却是连轮廓都跟着没了。抬起手来,睁开微眯的双眼,阳光撞进我的眸里,什么都不见了。

反反复复,歌里总有赵烨大喊的那么一句林嘉沫,我喜欢你!每听一句,我就不好意思地笑着看看舍友害怕吵着大家,却发现无人注意。这样的独家记忆,让我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那个九月,我总是做着很美的梦,记起很多美丽的事。最后一排的靠窗,无人来扰,这好像是我的全世界。这首歌,和爱恋无关;这些梦,只是怀恋。

北方的初冬,来得更早一些,连招呼都不打。说着话,那些雪片就洋洋洒洒地飘落下来,美得让人惊叹。这一年的第一场雪,印象尤其地深,那一天也是写下了许多文字记录下那可爱的雪花。

雪才扬起的时候,我正跟着老豆在它的世界里动情。旁边的男生叫我:下雪了!我惊诧地转头,坐在窗边的我竟没有注意到窗外的事。这一转头,我便愣住了,雪花从天际快速的下落着,随着微风,呼啸而来,扑向我的窗子。我不眨眼地盯住它们,一片,两片雪花撞向窗子玻璃,带着一股冲锋破阵的架势,张牙舞爪地扑向我,我下意识地闭起眼睛。然后又扑哧自己笑出声音来,睁开眼睛,骂自己呆子。

揉揉发酸的眼睛,托起下巴,看着雪花旋舞的天空,昏昏沉沉的天空却如此耀眼,照亮了这一片大地。我抽空转过头,却突然发现教室里的好些学生也都手握着笔,愣愣地看着窗外,和我刚才一样,好像盯住一般,贪婪地望着窗外的精灵们。我不知道此刻他们都在想些什么,但我相信一定都和怀念有关,或许是记忆里的某段相似的美好的事情。我咧开嘴角微微笑着,小窗总爱忆往昔,勾引神思,在纸上写下这样的句子,伸出胳膊,在窗上的玻璃轻轻抚摸,好像摸到了那一片片雪瓣,这里的冬天总是这样温暖。

我小时候的家乡更加的遥远,那是很北的北边,那里的雪更是臃肿,每年冬天,它都把我们裹得暖暖和和,没有一丝委屈。

那时候我们总是穿着厚重的棉衣棉裤,抬着臃肿的脚一步一步,踩在雪上,它总是咯咯笑着回应我们,好像被挠了痒痒一样,孩子们奔跑地更欢乐了。我们在雪地里做的大蛋糕比现在商店里卖的不知要好吃多少倍,那时候的人们总是不舍得弄脏雪衣裳。

深冬里,天还未亮透,孩子们总要早早起来去上课。老妈总是能准是热好一碗豆奶,煮上两颗鸡蛋给我和妹妹,没有落过一天。摸着饱饱的肚子,带着老妈一遍又一遍的叮嘱和伙伴们走上上学的路。老妈关上门的时候,总被屋外飘着的雪染上的头发,我有时会哈哈笑着老妈,你有白头发啦!笑声伴随我们一路,飘在昏暗的上学小路上。呼朋引伴地踏上征程,我们彼此望望,都只剩一双眼睛,一路挽着胳膊欢笑着开始每一天。

突然脸上一热,一行滚烫的泪霎的就掉了下来,我赶紧擦擦,继续用指尖摸摸玻璃,我只是想起,今年盛夏回家陪老妈,遛狗的时候已经高过老妈一头的我总能瞥见老妈耳边的白发,看得分明,那不是雪,那是岁月的痕迹。在家里的时候,总是绕过老妈不断提起的我老了,你们快点长大的话题,缠着老妈说我还小呢,只是眼泪已经在心里似雨一样倾盆而下。

老妈还是一如既往地为我们做着她不断新学的拿手菜,只是我们每一次离家她的眼神越发不舍起来;朋友们也都还是如孩时那般亲切,只是有些人的孩子也开始蹒跚学步;那时候爱恋的男生也还不曾忘记,也总会想起,只是没了那时的羞涩与炙热。

所有的一切,都开始不一样起来,只因岁月,总是惹人老。

像是转眼间,就到了冬末,是一年里最冰冷的时候。每一段生活总有个结束,所以像我这样的人才总怀念那些美好的片段,酝酿了我余生的碎片,像是拼起我人生拼图的记忆碎片。

再走回那间教室,摸着我曾坐着的书桌上的尘土,却怎么也拂不干净。不禁打了个哆嗦,像是到了一片荒谷。

快来,我们合最后一张影。曾经的研友们蜂拥而至,那欢笑声像是一下子回到几个月前我们的教室。

我揉揉眼睛,咧开嘴角,茄子所有人的笑容定格在这段时光里,照片上,摞着书的窗台,一丝阳光挤进来,像是爱凑热闹的小孩。

人走曲散。我们聊到好晚,散了的时候,我们一起约着出去吃饭。临走的时候,我望了眼我的小窗,玻璃上我的脸庞,如此清晰,精致的妆容,快要不像从前的自己。我盯住自己的眼睛,直望进我的心窝,那绝对是一个不施粉黛的地方。我拍拍胸口,心里沉静地如一汪波澜不惊的碧水。

我默念着,不忘初心。

也就是前几日,我才知道这句话的后一句是,方得始终。

好一个始终,给我的那句小窗总爱忆往昔找了一个恰到好处的解释。出了门去,太阳正从乌云里钻出来,寻着那窗移去。

阳光属于窗台,周董的这首《手写的从前》果然不错,我会重新拥有一个属于我的小窗,那里仍然有老妈,有老豆,有絮叨的朋友们,阳光明媚,小窗如昔。

忆往昔,忆童年


我很喜欢午后的阳光,它就像那彩色的、氤氲了的音符,穿过那透明的天空,透明的云彩,最后穿过我薄而透明的心脏。最后它留下了一串彩色的肥皂泡,驻在我的心房。 午后的阳光,明亮而又温暖,散发着一种干净纯洁的触感,停留在我的触觉神经上,使得我脸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张开,贪婪地吮着它的味道。我懒散地卧在阳台上的躺椅上,仿佛一下子来到了暮年,回忆朝阳。我想起门前的猫,桌上的笔,天上的云,以及我童年的过往。那个庭院,是我永远依恋的家。

每至初春,门前庭院里的积雪会融开,造成一地湿软而又泥泞的坑洼,院前的木栅栏,湿润而又冰凉,播下的种子,会长出一个又一个嫩绿的小芽。

每逢浅夏,田地里的豆角会开出一朵朵浅紫色的小花。院子角落处那块被人忽略的青石板,会长出碧绿的一层青苔,给喜好阴凉的小动物们安了家。

每逢深秋,院子后面的土地上,会划出一道一道金色的波浪,发出哗哗的声响,机器的轰鸣声,随着那一地玉米的倒下渐行渐远,只留下一地无人收拾的残渣。

每至寒冬,窗户的玻璃上,会刻下美丽的窗花。那厚厚的积雪,会将一切的阴暗污秽埋下。晶莹的雪花洁白的树挂,在我的心中,留下难以割舍的牵挂。 思绪放空了,又渐行渐远了。他飘忽不定,如同那不断飘荡的魂魄,伴随着偏移了的阳光,在寻找,在思念,那些抓不住,留不下的回忆。那些回忆如同干枯的、脆弱的树叶,在心灵的深处凋零不见。但是那些记忆的种子,来年又会生了芽,开了花。 那些一寸寸瓦解的光阴,拂过了岁月的脸,见证了沧桑,刻下了流年的印痕。那些不断交错的光阴,在现实与虚幻中,流浪天涯。

后记:我童年的那片后院,给我留下了很多回忆。那些回忆就如同我最喜欢的阳光一般,安安静静地隐匿在心中的某处。我在那个地方几乎呆了十一年。相比起那些不断搬家的人来说,我无疑是幸运的。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我遇见的人,遇见的事。有人说过,如果你喜欢回忆,那么你就是老了。我一点也没老,但是我想,总得留下点什么。就算是我现在记得很清楚,那么十年、二十年后呢?我用这文字做媒,文章牵线,将我的回忆与我,永远挂在一起。

忆往昔,风吹去


第一节我可不可以叫你小忆

“学长,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啦。”本市第一学校圣林学校的高一年级的一位娇小可爱的女生甲对沈淳风说。

“有事”忽然他一眼瞥见旁边的小身影后赶快追了过去。

“学长,你今天要干啥呀,喂喂。”紧接着她看见了这样一幕:沈淳风小跑着追上前面正快走的女孩,并抓住她的胳膊。而那个女生却丝毫没有领情,一把打落了胳膊上的手,只是微微看了一眼沈淳风后就径自走了,再也没有回过头来。此时已经有很多学生都来啦,所以也有很多人都看到了这一幕。很多人纷纷议论她。

“那个女的是谁呀,真不要脸,也不看看她啥样,竟然拒绝我们的校草。”女生乙说。

“我才不认识那么不要脸的呢。”旁边一个女生回答道。

“那个女生就是前段时间穿校服时里边穿秋衣和白丝袜的那个怪胎。”

“哦哦,是她呀,我听说她身上有许多白斑和藓,好像还传染吧。”

“哦,吓死人啦,算了,最好不要跟她接触。”

“对对,一定不能。”而她们的话正好不偏不倚的落入了沈淳风的耳朵。他微微一笑就走了,也没再说啥。只是这笑却略带寒意,但是却没有人发现。

要说沈淳风真正注意到李忆这个性格孤僻,传言中身上满是白斑和藓,瘦瘦小小的女孩时,并不是她那自初中到现在一直稳坐年级第一宝座的几乎让所有人羡慕的成绩,也不是她的“奇装异服”,更不是她那中考本市状元的头衔,而是三年前当他欣喜地拿着父亲送他的望远镜到处看是,没想到映入眼目的却是这样一幅画面:

一个身子一直在摇晃的中年男人一直用一根棍子打身边的已经蹲下并用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头的“小孩”,这个“小孩”已将自己的头深深地埋在了腿中。过了大约20分钟后,中年男人终于倒下,这个“小孩”也站了起来。直到此时他才真正看清了这原来是一位女孩,而让他惊讶的是,女孩的脸上并没有泪珠,有的只是不属

于这个年纪的坚强,他很震惊,因为是问他自己绝对没有女孩的坚强。在以后几乎每个星期基本上都能看到这样的画面,因此这个画面已深深的映入到他的脑海里,女孩的样子也深深地映入到他的脑海里,他开始想象这女孩在哪儿就读等等。他也会多想看看女孩,于是本来十分钟就可以到家硬是被他调成三十分钟。直到有一天,

他忽然在学校看见了这个小女孩,才知道他们一个学校,所以他会不着痕迹的跟同学打听她,久而久之才知道她就是学校第一,不会说话等等。

在之后的每一天他都会来蹲点,只希望可以和她多说一句话。而见她之后总是会说一句:我可不可以叫你小忆,咱俩做朋友好不好……之类的话。渐渐的他也以为女孩不会说话,因为女孩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过一句话,他也没听过她说话。但是他还是坚持不懈,只为可以看她一眼,以及她能多看自己一眼。此时他才知道自己有

多喜欢她。

第二节我其实很了解你

世界上并没有完美的人,当然沈淳风也有缺点,那就是学习成绩不是一般的差,差到每个嫉妒他的人都会用成绩说事,差到圣林学校高二年级一千五百多人中他竟排到倒数第一位上。父母老师甚至校长已经多次找他谈话但他仍没有改变。只有他知道自己学习差的理由,只为那个每次考第一的女孩在看自己成绩的同时能关注

到旁边的自己。

放学之后他特意让自家司机回家,理由就是要多学一会儿,说自己成绩太差丢家族的人。司机在半信半疑中终于回家,他才长舒了一口气。只有他知道是因为李忆每次都是回的最晚的,他想要看着她回家他才放心,只因那一句新闻:现在晚上有打劫的。之后他静静地站在李忆的教室正对的楼下,等到教室的灯关了李忆下来

后他会静静的跟在她身后大约十米处,只因为这个距离在她遇到危险时他正好可以保护好她。为了她,两年前他竞报了他曾经很讨厌的跆拳道,柔道等,只为自己有能力保护她。

就这样他们走了5分钟后她突然转变了方向,他虽然有点惊讶但还是跟着她走,发现她走到一个孤儿院里,他没敢跟着她进去,害怕她发现自己的小秘密。就这样他在院门口等着,他听见了里面小孩们兴高采烈的声音,他听见了一首略微稚嫩却使他陶醉的歌声“……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人潮拥挤我能感觉你……”

,他听见了热烈的掌声,还听见了“姐姐,你唱歌真好听”

“姐姐,你笑起来还是漂亮”

“姐姐,你的声音好甜呀”

“姐姐这是啥歌呀?”一个小女孩脆生生地说。

“蒙蒙,这是《勇气》,”接着她又对全体孩子说“姐姐今天教你们这个歌好不好。”“好好好好……。”……他很惊讶,终是忍不住向里面走去,映入眼帘的明媚的笑险些使他摔倒。

“原来她会说话,原来她的声音那么好听呀。”他在心里这样想。又过了也不知多久女孩出来了,他赶快躲在了门后边,才得以没被发现。就这样,他发现了她的秘密。在之后的晚上回家的日子他都跟着她,当然也发现了许多她不为人知的地方.例如:她有写日记的习惯,她喜欢阅读……

第三节同学们,我叫沈淳风

““号外”“号外”大消息,沈淳风要转到2601班啦。”女生1说。

“啊啊,你咋知道呀。”3说。

“刚刚我见他去校长办公室,所以就偷听了一下,还差点被抓住呢。”

“哦哦,他咋说的呀。”

“他就说他想去“清华班”说只有到“清华班”才能提高成绩。”

“那校长答应了吗?”

“唉,你猪脑子呀,想想看,就他跟校长的关系,就他那家境,可能不让转嘛,真是笨死啦。”

“噢噢,也是呀,唉,谁是猪脑子呀。”

“你说呢,谁笨谁是呀,反应太迟钝啦吧。”

“姐姐不跟你说啦。”说完她就赶快跑了。

“谁是姐姐呀,你先别走,先说完呀。”接着她就去追3了。

过了一会儿后预备铃声响了,校园里恢复了平静。而2601班却没有往日的安静,此时炸开了锅,“听到没有,咱们班要来个帅哥,就是沈淳风呀。”学霸甲说。“我早就知道啦。”学霸乙说。“他要是能看上我该多好呀,快给我用一下镜子看看好看吗。”甲说。“人家是为一个人来的,你肯定不行,就你那样,就算人家没有

心仪的也不会选你,你还是实际一点吧。”

“同学们,咱们班要来个新生,相信大家都知道了吧。来,有请他进来,欢迎。”说着她便鼓起掌来,紧接

着全班除李忆之外都开始鼓掌。接着一个有着让许多女生都要羡慕的面容的男生进来了与此同时便听见“大家好,我是沈淳风,谢谢大家。”说完便是一个90度的鞠躬,再看下边,许多女生眼冒红心,恨不得把他吃了

的样子;而男生呢,则是有的羡慕,有的嫉妒,有的甚至有了女生才有的表情。而我们的沈淳风同学却一直看着那个一直低着头看书的女孩,见她一直都没有看自己虽有点失望但还是很高兴,因为全班就剩一个座位,而那个座位就在女孩(李忆)旁边。

“同学们,静一下,静一下,先让沈同学坐下吧,马上就要上课了。”说完又拍了两下桌子教室这才安静,可见沈淳风的威力有多大。

说完后又转身对沈淳风说:“沈同学,教室就剩那一个位了,你坐那儿行吗?不行我给你另调一个位。”

“行,谢谢老师。”说完便三步并作两步的跑下去了。而嘴角的那个笑容却清楚的表达了他的想法。

“铃铃……,上课时间到了,请迅速回到教室上课。”

“同学们,上课了,我先走啦,要认真听讲。”说完她就“刚当刚当”地走了。

“李同学,你好,我叫沈淳风,很高兴能和你坐同桌。”说完伸出了自己的手。再看李忆却像是定住一样没有任何反应,唯一能代表她还活着的就是一直转动的眼睛了。沈淳风的手在空中显得有点尴尬,但他并没有恼怒,只是这个动作却被后面的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生看见,她怨毒地看了一眼李忆后环顾四周看见没有人看

自己后低下头发了一条信息,再抬起头时嘴角的笑容被眼尖的同桌慕容发现“嗨,为啥那么高兴呀。”她先是警惕地看了一眼旁边的男生,发现他没有发现自己写的内容后松了一口气才说“关你啥事呀。”“是不是给对象发的呀?”“是是是,行了吧,真啰嗦,跟个女的一样。”“哦。”慕容眼中失望的表情一闪而过,只有他

自己知道此时内心有多痛苦。

“同学们好。”只见化学老师进来。

“不是化学呀。”下面的某一位同学说。

“恩,生物老师有事找我代一下,知道了吧。”

“哦哦,老师,原来你是全能的呀。”这节课就在化学老师欢快的节奏中度过。

忆往昔流年岁月


时光如云,随风而逝,岁月似水,流走于指缝间。唯美好的记忆如甘泉,滋润干涸的心田。安抚受伤孤寂的灵魂。

在记忆的流年里,打开记忆的思绪,唯愿伤痛的往昔和艰难的岁月,统统被匆匆的流水带走,消逝在天际。只留美好的往昔在那段纯白的年华里。

记忆中美好的画面一幅幅幻化成美丽的童话,一遍遍在我脑海中循环播放。是那么的温暖和美好。

妈妈打早起床,准备好了丰盛的早餐,爸爸赶早干完了家里必要的活,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早餐,收拾完碗筷,妈妈一个人去地里干活。爸爸领着我们三去上学,迎着朝阳,踩着那段熟悉的弯弯曲曲的小路,背着小书包跟在身材高大的爸爸身后,洋洋得意,时不时的叽叽渣渣。路上遇到去干活的同村人,杨老师去学校啊!爸爸则边走边跟过路人闲聊两句。

农芒时节,满山遍野都是金黄金黄的,一阵风吹过,麦浪犹如波涛一样在翻滚,麦芒相互摩擦发出飒飒声,爸妈头顶着热浪,挥动着手中的镰刀将一片片麦浪变成一堆堆的麦垛,我们三由于年纪小,只能干点送水和拾麦穗的小事。

农闲时节,到中午的时候,妈妈擀了一大张面条,在案板上凉着,锅里咕噜咕噜的,妈妈时不时朝门口的那条小路望着。爸爸沿着小路骑着那辆不算新的自行车,神采奕奕的回来了,自行车后座带着好几个带子,满满当当的都是好吃的。

过年的时候,妈妈在厨房里做着各种各样的好吃的,爸爸一边拿来毛笔、墨、红纸。不大一会儿就写好了所有屋子里的对联,让妈妈打好浆糊,平平整整的贴在门上,对联一贴年味就有了,有时候爸爸还包揽了邻居好几家的对联,每个来写对联的人都笑容满面而归。

............

记忆的流年都是温暖的回忆,回忆中全是幸福的往昔。

只愿岁月的刻痕只是一个符号,不要在慈爱母亲的青丝上增添丝丝白发,不要给母亲温暖的脸庞留下岁月的印记。只愿妈妈的背影永远挺拔健康。只想生活的重担只是一个象征,不要在父亲强健的体魄上增加无谓的病痛折磨,不要给父亲的生活中增添频频的困扰和艰险。

只想时光停留在那段美好的年华里,不增不减。只想岁月定格在那些温馨的画面中,不离不散。

雨打秋凉,忆往昔


9月30,九月几近走完它的最后一天,在雨夜里慢慢迎着黎明。雨水断断续续下了三天,从周一到周三,对于北方的城来说,有些不习惯这多情的雨。不喜雨水的我,竟也不那么排斥这沥沥秋雨了,是因为这一秋么?秋天令人感伤的因素太多,举目间尽是萧瑟,都如这秋雨的凉。

上周周末是个不错的天,天晴,夕阳西下,有满天飞翔的燕子,隔了几日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好像一起都飞去了千里之外的南都。

晚间,雨滴爬进窗台,淋湿了馥郁香浓的栀子和墨绿纤长的竹芋。栀子芳香依旧,我,一人独留窗口,远望外面的世界。窗外灯火依旧粲然,光影闪烁,在烟雨中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纱,朦胧妩媚。细朦的雨帘被亮着的路灯染成了橘黄,铺了一路,向远方蔓延开去。路上,执着伞的人匆匆,看不清面容。漫漫水光,映着赶路人的迫切。这迫切似曾相识,一如记忆中的秋。那深秋悲凉依旧,只是少了缠绵的雨丝,却消了这秋的氲。

秋风萧萧,漫过大片的苇海,蓬松的芦苇随风摇曳,荡起层层海浪,也荡着我心中的欢快。那时正值中秋,给奶奶送完月饼回家的我,心情雀跃地小跑在被车辙碾压出沟壑的小路上,深一脚,浅一脚,带起浅薄的一层烟尘,致使深褐色的尘土沾染了我脚上穿着的白色球鞋。迫切回家的我,一路烟尘,毫不在意被尘土染污的鞋子。心里更多的是想着院落那株浑身长满尖刺的花椒树和垂挂在枝头之上的那轮盈月。灰黑的天,已经看不到夕阳瑰丽的余晖了,伴随着一阵气喘吁吁,我用力推开了栅栏,连忙站在斑驳的树影里,心满意足地望着高悬在天际的皓月。那光亮饱满地占了大半个天头,要是细细地看,仿佛连月亮上石头的纹路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呢。兴许是跑得累了,兴奋的心慢慢地趋于平静,在心头默默地念着每逢佳节倍思亲、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类似对月思亲的诗句,过了一把月下吟诗的瘾,但也深深地体味着望月怀远的情怀,随即虔诚真挚的思绪翻涌上来。暗香浮动,影落随风婆娑,分不清哪个是月的影子,哪个是树的影子,影像重叠复加满枝头。烂漫枝条开满娇艳红霞,夺艳芳华,静谧地沐浴着洁白的月光。白日里也会零星的飞来一两只将离未离的黄蝶萦绕于枝头,采撷浓浓椒香,熏染建筑幼虫的家。

时光荏苒,斑驳了记忆,随时光上了锁,却又在相通的情景下,打开记忆的大门,任往昔如潮水般涌现,就连冰冻的细枝末节也如草木逢春般刹那苏醒过来,令人讶异,印象深刻。如今的老树早已不见了,任触目的风景再迤逦,却也找不到那般欢欣雀跃的素素心由,仿佛丢了魂,少了魄。我好怀念那个时段的无忧,尽情依偎在那片芦海,纵情拥抱着清新的味道;好怀念那株花椒树间散溢的香气,还有那处烙印在灵魂上的妖娆艳红。流年似水,彼时的愿景早已消散,茫然的我随记忆湿了眼,一切都回不来了。

夜很深了,雨早已停歇,我却久久不能从旧时的时光里剥离,怀念的总是令人心痛,心怀悲情的人是否总是太念旧,我找不出适合的理由来说服自己,不愿醒来,任其沉溺吧。

我在夜雨悲凉的秋,不厌其烦地听着《玲珑》,踏进古香古色的故事,聆听他们的诉说,也期待进入儿时的梦中,在续那情,再续那缘。

20xx.9.30 于家中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那些要和我决一shi战的男生们,你们不一定会赢。关系甚好,不可不放水,男女授受不亲,哪能真打。难道你们不觉得,此般行为,很是羞涩。而且我背后是一支所向披靡的队伍。

特别指出,我大522女篮头子,虽然她不高,属于萌系生物。倘若你们让一手,那么很可能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我大522女篮,擅长闪电战,快攻是我们的主战术。我们的雄伟目标,不让对方破十。好了,不要鄙视女生好嘛,我们也是有战术站位的。

因为,我们代表的是一个大集体,这点,足以让我们浴血奋战。大众对文科班的形象毕竟不好,我们必须力挽狂澜,我们不都是差的。虽然开赛之前,结果早在大众的预料之中。但是我们时刻认真备战,这就是我们无敌的精神,时刻不松懈,忧患意识要有的。

我们练了一个多学期,魔鬼式训练。小园子说:我希望人家说522厉害是因为你们每个人,不是因为我。确实,相反的说法,十分打击我们的积极性。倘若你努力的成绩都记在别人的身上,想必你也不好受吧。

好在小园子的英明指挥,和每个人的集体精神,这个不良情绪很快镇压。仅是这点,即使我们技不如人,这种团结的向心力,我们就赢得光明磊落。我们的每一场比赛,班主任都亲自带着全班同学喝彩,亲友团和后援队发挥了无比大的作用。

冠军赛那晚,班主任买了一个很大的蛋糕,大家都是共同的赢家。全班吃蛋糕,想想都好有爱。还有裁判的指导,我们每打一场比赛,都会召开自我批斗会,相当的残忍。不断发现错误,不断自我分析,才能不断进步。

当然,与别班的友谊也是很关键的,常常汲取他人的训诫。友谊就是那时候收获的。其实一个比赛,真的能学到很多东西。成绩永远不是最重要的。应该看到那些美好的东西。

那时候又黑又瘦,诶,现在怎么都减不了肥。周一到周五,我们从下午五点练到六点多,宾中足球场三圈热身,后面是一些技能训练,痛并快乐着。其实有时候看着很煎熬的事,大家一起做,就会有很多乐趣。所以那时候我们都是不吃饭的,错了,是饭没了,至今还活在八宝粥的阴影中。

虽然很悲壮,没办法,就是这么热爱。大家就这么相互鼓励过来了。我同桌真是个好妹纸,每次我说没吃晚餐,她都会递过来一个苹果之类的。嗯,我最爱苹果了。感谢我美丽善良的痛酌。体育课的话,男女混打,当然是男生们助攻了嘿嘿嘿。周六晚上自由活动,我们一般从五点打到晚上八点这种。

只要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你就不会觉得累。打完之后就死在宿舍了,其实我是很喜欢在教室看电影和去图书馆借书的了。诶,都不能去图书馆窥视白衣学长了。嗯,友比色重要。看来命回同学思想觉悟还是很高的了,哈哈哈。

比赛期间发生了很多丢人显眼的事,冠军赛我们竟然不小心就多了一个人进去,六打五,关键是还没人发现,后来就点点点了。我和宝宝是抢板的。小园子说我们感情太好了,太饥渴了,所以经常抱对,球,就没了。我在前面盖人家,宝宝在后面盖我。嗯,我就喜欢盖帽喔,那感觉特别贱。

小园子有次发火了,盖了自己人的。小园子特别爱耍烙,个个三步都要球在腰间转一圈单手上篮。我们都觉得她比很多男生都帅惨了。

宝宝的无敌风火轮。芊芊的无敌中投。叶叶的无敌圈圈。静静的无敌强球,差点就打起来了。嘉嘉一个人可以拦三个人。萍萍的无敌带球。瑶瑶的无敌防人。怡怡的无敌跑位。

诶诶诶,我们不是乱来的好嘛。可是有严格的训练的。我们是一二二站位,内线两个,外线两个,中场一个。有时候对方的球都过不了中场,小园子太叼了,然后她就一打五。关键是我们还没退回去,她就已经进了。毕竟打了十多年的老球了,球看见她就爱了。

怀念那时候团结有爱的我们。怀念那时候努力拼搏的我们。怀念那时候辉煌光彩的我们。怀念每一个人,不管是上场的,还是加油的,怀念那峥嵘岁月。

回忆往昔,人生已无多


人生还有多少个十年,同学难得欢聚一堂。,这是我的父亲朋友圈发的第一条说说,配上了他满是皱纹的笑容。

看到这条朋友圈说说时,我正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忍不住看了看头顶的月牙。最让人提起思念之情的不是满月,而是残缺的月。

我想你了,我的父母,我想起了与你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此刻我愧为人子,流浪天涯,不知何时回到你们的身边。月光让我眼中的热泪逐渐冰凉。

我的父亲,二十岁之前,你是一个热血流溢的少年,家境贫寒的你,吃苦耐劳,为人仗义。你打过工,下海经过商,为了让人看得起,你强迫自己得了许多的第一。那时候,在别人看来,你是多么的意气风发。

可我知道,光彩的背后,是你无尽的辛劳。十五岁那年,你想外出闯荡,但是,爷爷奶奶不让,并且不给钱你。你和爷爷奶奶僵了好多天,你瞒着爷爷奶奶问当时已经结婚的姑姑借了三百块钱去了杭州。

当时,你一无所有,你有的只是你许许多多串联起来的梦,你买完被褥和生活用品后,那些钱就所剩无几。然后,你吃着糖拌饭,吃到满嘴是泡;你吃着酱辣椒,满脸长痘。

为了生活,你付出了很多很多代价,年轻时的倔强,在你这体现的淋漓尽致。你说,你当时只有一个信念,给爷爷奶奶和自己一个更好的生活。

一个月后,和你同行的小伙伴忍受不了,回到家乡发展,你依旧过的拮据。那个小伙伴,回到家乡,告诉爷爷奶奶你在杭州的生活,奶奶拖小爷爷给你写了封信,叫你回家。那时候车马邮件很慢,一封信需要等待一个月才能收到回信。多么漫长的等待啊,奶奶担心的夜夜失眠。

而你在信里,写下的全是你在那边所见所闻,所有的趣事,对你的生活,只字不提。那时你还没有遇见你的那个她,也就是我妈。也许,你所吃的苦,只有你自己清楚。

后来,结识了我妈,我的父亲,在三十岁之前,你是一个成熟的男人。钢铁般的身躯,是我年少栖居的港湾。你回到家乡,开起了长途汽车。半月,一个月,很久很久,你才回来一次。

我很调皮,天天惹母亲生气;我很好吃,天天缠着母亲给我买吃的。有一次,我走进超市,看见了那种两块钱一包的芒果干,我特别想吃,但是母亲不给我买。

于是,我在超市哭了起来,那天,母亲第一次打了我,下手很重,姐姐一直拉着母亲。我知道,我真不懂事。母亲对年少的我说,她说她拿着微薄的工资,她说你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她不想让你出车了,还顾虑家里。于是,她用她微薄的工资一直照顾着我们,她一直骗你,说钱很多。

我当时不懂那么多,只知道母亲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坚强的她哭泣。那时的我,在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它的名字叫做,不让家人受委屈。

我渐渐长大,你们的青春年华也慢慢逝去。你们用你们的青春,换来了我的成长,呵护我,为我撑起一片天空的压力,你们的青春成为了我的青春。

我的父亲,四十岁之前,你是一个略带沧桑的男人开起了的士,做了一名的哥。那时的我,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我和父母的交流越来越少了,小时候,我常常骑在你的肩膀上玩耍,夜晚缠着母亲给我讲故事,不管多忙,你们都耐心陪着我。可是初中高中时期的我却很嫌弃你们。

是的,那时的我,是有点觉得你们很没用,拼搏了半生,无车无房。后来,我渐渐明白了,为什么你们会这样。你们最宝贵的财富就是我和我姐,你们把最好的都给了我们。我忍不住抽自己几个耳光,我怎么可以这么没良心,自己曾经说好的不让家人受委屈的,谁知道那个阶段的你们,因为我而受了多少的委屈。

我的父亲,四十岁之后的你,因为生活,再一次背井离乡,你是一个满脸风霜的男人。那个时候,我和姐姐都快上大学了,是最花钱的时期,你们又一次回到了杭州,你们盘了一个小酒店,因为请不起看吧台的,于是你们熬起了夜。

我的父亲,在杭州那几年,你们肯定特别担心,特别思念我们,所幸的是,我们也没有辜负你们,考上了大学。你们用你们的生命精元,换来了一些物质。你对我们说,就算砸锅卖铁,也要让我们成材。你们的养育之恩,我一生都难以报答,下辈子,我们换换吧,我不想你们这么累。

不知不觉,我已经走到了宿舍门口,故事就到这暂时结束了。我的眼眶红肿,一身疲惫。

我的父亲,看着你的那些年纪比你大的同学,长着浓密的黑发,而你的发尾全是白发,我不由得心疼起来。回忆往昔,时间苍老了容颜,留下了过往,人生有多少个十年,一个十年,一个阶段。

我会珍惜每分每秒,实现你年少时的梦,完成你现在的梦。你的青春永远不老,它在我这得以延续。请你们放心,虽然人生苦短,但是我会让它变得充满激情,余生我想多陪陪你们。

你们为我们忙碌了半生,接下来的日子里,去看看外面的风景吧,让这么多年陪你走过风风雨雨的母亲享受你的浪漫。我希望,你的笑容一如当年的那个少年,轻狂又纯真,热情如夏日繁花。

恋往昔


往曰若流水一般悄然逝去,似清烟一般被风吹去,若飞絮一般飞纵渐远,那个昔曰的镜头在心疧久久放映。

一条河,碧波荡漾,一只船,船中有你我,多少岁月,多少时光,一波波涟漪在河底轻泛,一抺回忆,一丝欢语,在心扉浮现,忆往事,看烟花尽散。念往昔,怜繁华消逝。镜头是一处凄美。

忘不了,真的忘不了,忘不了你风铃般的笑声,忘不了耳畔不尽的低语,忘不了我们一起晓风残夜,漫天繁星的相惜相伴。你心依依,我心悠悠,面前是含香的轻柔的风。身后的渐逝的镜头

青草地上的露珠,折射着我们的眼神,树枝上挂着我们的笑颜,看流水抚着落花,看枫叶轻舞,那个灯火斓珊的影子,那个彼岸芳飞,在记忆中浓钩了一笔,那一个个画意的镜头在心中驻足,成为亲切的怀峦。

宛若一只凤鸢,线断了,留我独自谱写晴空。可我还是一次次望着山脚下,那个一线连牵的地方。那个我们一起奔跑的镜头,那个泛黄的记忆。

山昭昭,水迢迢,往昔的相惜,如今的怀峦,曾经的共浴春风,今曰的不同的天涯海角,抹不掉的回忆,点缀于心扉,镜头在心底思念。

伫立亭槛,镜头的那一份份无暇,在心中轻泛,枯木龙吟,把记忆轻弹,纷飞的祝福,伴你们千山万水,弦月流辉,怎抵我绵长思念。

镜头呵!

你是轻舞的蝶

你是飘逸的飞絮

更是一首诗!

烟雨往昔


一避雨的少年

夕阳敛尽了最后一丝余光,黑夜渲染了静谧的四周,零零落落的星辰也随之爬上了天穹。

铃铛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少年,忍不住问道:“你是谁?”在她刚刚准备关上酒楼的门时,这个人不知从哪跳下,忽然站在她的面前,令她吓了一跳。

少年一袭黑衣,还挂了个大斗篷,他的个头并不算高,只比年仅14岁的瘦小的铃铛高出半个脑袋来,但是他的头发却很长,风一吹,就将整张脸遮住了大半。

少年似乎迟疑了一下,盯着铃铛,许久,才缓缓开口道“姑娘,我叫颜钰,是来京城寻亲的,想在这里借宿一晚避避雨,可以吗?”

原来是来睡觉的啊,铃铛松了口气,微笑着“提醒”道:“这是酒楼哦。”

“我会付钱的。”

一听钱,铃铛的星星眼都冒出来了,眉眼弯弯的笑成了一朵花,连那么明显的不对劲都没有发现,望着这个男子也亲切了好几分:“那进来吧!”

这酒楼是铃铛和姐姐一起开的,不比那些豪华奢侈的大酒楼,只是简小的几间屋子而已,朴素而又别具一格。

进屋后,颜钰便将那奇怪的斗篷脱了下来,坐在一张桌子上,又望了望四周,见忍不住询问道:“这里只有你一个人吗,怎么会如此冷清,客人呢?”

“公子说笑了,现在帝国正值慌乱时节,街上都没有人敢出来,这小酒楼里哪还有什么客人呢?”一阵清脆悦耳的声音忽然响起。

铃音在楼上听到屋外的动静,下来看看时,就瞧见妹妹将一个陌生男子引了进来,眉头微皱,又听见男子的询问,便回答道。

的确,他们所在的国度叫做巫咸帝国,是个信仰忠臣与神灵的国度,但在几个月前,王都的右相朱荣与振国将军李忠志带领了将近一半的兵马驻扎到了巫东地域,企图谋反。而官员四处抓青壮男子充兵,百姓们都躲在家里不敢出来,生怕被抓去,一时间,王都上下人心惶惶,帝国更是烟雨渺渺。

“哦!姐姐,他叫颜钰,是来避雨借宿的客人”见铃音一脸不高兴的样子,铃铛立刻吐舌,解释说着,又想起了什么,转身对着颜钰笑了笑“我叫铃铛,这是我姐姐,铃音。”

颜钰望着铃铛的笑容,不禁愣住了。

“避雨?”铃音皱眉。

“呀!”铃铛这才感觉到了不对,瞪着颜钰,说“你骗人!现在没有下雨。”

颜钰这才缓过神来,摇了摇头,含笑着说道“会下的。”

二窗外雨落下

真的下雨了!

不过半晌功夫,雨就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原本漆黑如墨的夜空中还有那么一星半点的光辉,现在却早已不见了踪影,浓雾也渐渐席卷了整个街段。

“哇!”铃铛趴在窗边惊呼的望着这场雨。“你会看天象啊吗?真准!”又转身略显崇拜的望着桌边正在吃面的颜钰。

“会……一点点。”好吧,铃铛承认,即使再漂亮的人也会拜倒在食物的裙摆下,这不,刚刚还有几分神秘之气的颜钰早已荡然无存,只是盯着手里的那碗面又狼吞虎咽着,声音也有了一种闷闷的感觉。

铃音不知何时从房里拿来了一件棉衣披在了铃铛的身上,微弱的烛光下,神情温和的说道“天冷,别冻坏了。”又转头略显歉意的看了看颜钰“酒楼里只有我和妹妹,所以并没有你能穿的衣服。”

颜钰摇了摇头,抬起头对望着铃音,唇角微扬:“铃音姑娘过谦了,你们能让我借宿一晚,已经是很好了。”

掺杂在柚子里的手不禁紧了紧,铃音的脸色突然有了些许苍白。

而神经一向大条的铃铛并没有发现这些,屁颠屁颠的跑到了颜钰的跟前,一字一顿的说道“这、是、酒、楼、要、付、钱!”接着,又打起了心底的那个小算盘:“呐,住宿一晚要一两银子,你吃的那碗面呢,嗯……算你三文钱好了,一共一两又三文钱!”

“……”

“交出来交出来!”铃铛趁火打劫。

语罢,颜钰从腰间缓缓取下了一块翠绿色的玉佩,叹息道“我身上并没有带钱,用这抵怎么样?”

铃铛一把从颜钰的手中夺下了玉佩,连连点头:“可以可以!”随后又像得到了什么珍宝一样,踱步回房,用手帕小心翼翼的擦拭着。

铃铛一走,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

“铛儿只是普通百姓,受不起那玉,明天我找她拿来还你。”铃音最先打破了这静谧的氛围。

而颜钰却叹了口气“我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找她,却没有想到,她就在这帝都内。”

铃音咬着牙,不语。

颜钰转过身,背对着她,眼神里流露出若有若无的忧伤,依旧是那闷闷的声音响起:“巫咸帝国正值慌乱,士兵根本无力抵抗,能救黎民百姓的,只有我的妹妹。”

细长的雨丝打落在街头,湖畔,甚至是一朵花,一棵草,一粒尘埃上,似是在低声诉说着心底的那一抹忧伤。

三初醒的晨光

铃铛醒来的时候,已经将近正午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街上的人竟蓦然地多了起来。而姐姐又叫她出去买些米粮,本就想出去玩的铃铛想也没想就答应了,颜钰也连连点头说要跟着一起去。

“颜钰,你知道为什么今天街上的人突然多了这么多吗?”走在路上,铃铛好奇的望向四周,忽然转头问向一旁的颜钰。

正是初春季节,太阳很是柔和,散发出的阳光照在人的脸上非常温暖,像镀了一层金光。

颜钰笑了笑,解释说“今天一大早,官兵就贴出了公告,说停止抓青壮男子充兵,所以大家就都出来了,可能不出两天这里会变的很热闹吧。”

“真的吗?”铃铛的眼睛亮了许多。

颜钰点了点头。

“太好了!”得到肯定,铃铛拍着手笑着,不禁跳了起来“如果这条街变回以前繁荣的样子,那姐姐的客栈就有客人了,那我们就不用为没有钱担心啦!”

颜钰低头看着眼前这个天真无邪的女孩,心底涌起了阵阵情绪,抿了抿嘴唇,最终艰难的开口:“铃铛,我有话要和你讲。“

整个晌午,颜钰都像是在讲一个天方夜谭的故事,就如同说书的人一样,令铃铛完全不可置信。

他说,他是帝国的王子!

十四年前,巫咸帝国的帝君与王后生下了一个小公主,取名颜夕。

王后生下她没多久就身染重病,与世长辞了。帝君为此迁怒于颜夕,。颜夕一个人住在偏僻的“雨竹林”内,孤苦无依,又不得宠,常常遭到宫女太监们的耻笑和其他王公贵族们的欺负,在3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而太医们又都说忙,连连推辞,不肯救这个可怜的小公主。那时,帝国前任

的振国将军铃振风在沙场中受了重伤,需要到僻静的地方修养,准备告老还乡。却没有想到,铃振风一家在归隐山林时的前一天晚上,潜入了皇宫偷走了正在生病的颜夕。

帝君为此大怒,下令秘密搜寻公主的下落。

可是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短短一年的功夫,在帝君还没有找到时,却已传来他们一家遭遇火灾,不幸死亡的消息。

事后,帝君又派人寻过颜夕,但却了无踪迹,不得已才放弃。

而常年在外拜师学艺的王子颜钰在刚知道此事时,却已经来不及了,他不信妹妹就这样逝去,多年来,孤身一人一直在寻找着颜夕。

直到不久前收到帝君的急招,心想可能发生了什么大事,才策马加鞭赶回了王宫。

回宫后,帝君说,国都实力已是外强内弱,根本无力阻挡朱荣和李忠志的谋反,若战,必败无疑。又说,不久前,巫师坠查阅古籍发现如果用王室长公主的血液来祭奠巫咸国门的圣像,会得到巫神的帮助,就可化险为夷。

颜钰没有办法,为了全城子民,又开始寻找着颜夕,也就是他的亲妹妹。

四蝴蝶的印记

讲到这里时,颜钰顿了一会儿,摸着铃铛的头,眼神里透露出了铃铛从未见过的温柔,又好像有着淡淡的忧伤,他说:“我在赶回王宫的途中时,路过一条湖边,看见了一个女孩在那里挽着袖子嬉闹,她的胳膊上有一个蝴蝶形的印记,那是帝国象征王族的巫印,每一个纯正的王族血统生下时身体上都会有一个那样的印记。”

故事似乎没有结局,到了这里。就停下了。

颜钰并没有等铃铛做出什么反应,只是自顾自的俯下身,将脖子伸长给铃铛看。洁白的脖颈上毅然有着一只,翩翩起舞,宛若蝴蝶的印记。

铃铛怔了很久很久。

在前不久,铃铛趁姐姐不在时偷偷溜了出去到附近的小湖玩,那时她还对着胳膊上的胎记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走丢了,姐姐是不是就可以凭借这个找到她呢?

姐姐从来不许她告诉任何人胎记的事情,也不许她在别人面前挽起袖子。

原来那不是胎记,是印记啊。

难道……

“而那个女孩就是你,颜夕。帝国的公主,我的妹妹。”颜钰像是看穿了她的猜想,硬生生的说了出来。

铃铛吸了吸鼻子,努力收回着心中的震惊,故作笑道:“颜钰你是不是曾经做过说书先生啊,编故事编的好像真的一样,呐,别逗我啦,那个胎记你怎么模仿的啊?”

颜钰摇头,皱眉道:“我没有骗你!”顿了顿,又说:“我给你的那块玉佩上面刻有王字,不信你自己看啊”

铃铛拿起了腰间的玉佩,仔细一看,果真刻有个“王”字,这个是全巫咸帝国王族的证明,不会错的。

脑袋像无数只苍蝇一样,嗡嗡嗡的响了起来:“那姐姐呢,她知道吗,她和你们一样希望我去祭奠巫神吗?”

“不,她让我带你走,离开这里”颜钰和声说着。铃铛猛地抬头,忽地向客栈跑去了,而客栈里,空无一人。她蹲坐在地上,不知道该怎么办,眼泪也夺眶而出。

颜钰也跟回了客栈,看着这样的她,沉默了许久,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情。

那天晚上,铃音看见他送给铃铛的那块玉佩时,就知道了他是帝国的王子,也知道了他来这里的目的。她倔强的对他说;“我与你一样,都想保住铛儿的性命,请相信我,祭奠大礼那天,让我带着颜夕的名字出现,我有办法可以拯救全城的子民。”

明明只是一个女孩,却可以这样勇敢。

颜钰忽然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俯下身,摸了摸铃铛的头,说道:“铃铛,你别忘了,你还是颜夕,我的妹妹。堂堂一个骄傲的公主怎么可以这么软弱呢?我现在就带你回王宫,去见你姐姐好不好?”

铃铛抬头对望着颜钰,凝视许久后,最终抹干了眼泪,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好。”

不过半晌,铃铛就跟随着颜钰到了王宫里。来到铃音住的地方时,铃音正站在小桥边对着大槐树发呆。见到铃铛来了,没有惊讶,只是叹息,好像早已经猜到她会来一样。

颜钰知道,此刻需要她们姐妹俩好好谈一谈,望了一眼铃音,便独自离开了。

“姐姐,我……其实是帝国的公主颜夕,对吗?”铃铛轻声的问着铃音,直到现在她都难以置信。

“哎。”铃音叹了口气,看着眼前的铃音,眼底平静得如同一潭碧波:“那一年,阿爹将5岁的你从宫中带出后,你发着高烧,虽然治好了,但却因此烧坏了脑袋,往事都不记得了。归隐山林后,又遭来天灾……”

铃铛沉默许久,忽然开口:“姐姐,铃铛不要姐姐为我而死,拯救帝国的子民是颜夕,也是铃铛的责任,铃铛要承受这些责任!”

铃音失神的看着妹妹铃铛,贪财爱笑的她似乎一夜之间长大了,铃音这样想。

树上柳梢头,一片枝叶落到了湖面上,轻轻荡漾开来。

五铃铛的眼泪

一个多月后。

据人们相互传言道,巫咸帝国失踪多年的公主颜夕为解救黎民百姓,将自身血肉祭奠给伟大的巫神,神听到了子民们忠诚的企盼,护住了整个巫咸帝国,其造反之人也已捉拿归案,准备秋后问斩,帝都又恢复了往日盛兴模样。

传言虽是传言,夸张了些,但也八九不离十。

可是这些……又与她有什么干系呢?坐在酒楼门槛上的铃铛一遍一遍回想着过往的事。

多年前的一天晚上,那时,她和姐姐还在离这里非常遥远的遥州,一座小镇里。铃铛听说附近离家不远的小林子里有很多萤火虫,就缠着姐姐非要去看看,铃音没有办法,只好偷偷领着她去了,却没有想到,这一去就再也没有见过阿爹阿娘,家中遭受大火侵袭,一夜之间变成了废墟。

那时,年幼的她和现在一样,无助落寞的心情包围了整个身体。但幸好的是,那时她还有姐姐,姐姐对她说,阿爹阿娘并没有离开她们,他们化作了天上那颗最亮的星星,每天都会注视着她们,所以,一定要勇敢起来。

姐姐带着当时年幼的她离开了遥州,路途跋涉,最终到了国都长安,在这里花下所有的积蓄开了一间小酒楼,从此定居了下来。

长安,长安,长久之安宁。果真应了这两个字,多年来,她们一直过着安定的生活。

思绪飘远,想着想着,两行泪珠就流了下来。

刚办完事赶过来的颜钰,看到的铃铛就是这样子,他叹了口气,自从祭奠大礼完之后,铃铛就一直是这个样子。

他也陪着铃铛蹲在了酒楼的门槛上,轻轻抱住了因哭泣而颤抖的铃铛,低低的

说:“铃音是为巫咸的所有子民而死的,我们应该微笑,应该为有这样的一个姐姐而感到骄傲。”

怀中的铃铛顿了一下,怔怔的望着微笑着的颜钰。

腰间翠绿色的玉佩还闪着润泽的光芒,好像又回到了祭奠大礼的前一天晚上。那天,铃音告诉了他们一个天大的秘密,她说,她真名叫做颜音,十七年前,巫咸帝君曾亲自出征,时达三年。在这段时间里,王后诞生了巫咸帝国第一位公主,因为她出身时,正值王宫乐音佳节,故取名为音,叫做颜音。可是颜音命中带煞,偏偏克的是她自己。如果留在宫中,必死无疑,若一生都在宫外,即可保全性命,虽过得贫苦,但却能平平安安的度过此生,于是,王后在所有人不知情的状况下,将刚出生不久的颜音托付给了振国大将军铃振风。

尔后,才有了小公主颜夕。

祭奠大礼需的是巫咸的长公主。长公主,长公主,指的自然是颜音。

六雨过天又晴

这天。

自从帝国危机解除后,酒楼里的客人变得异常的多了起来,忙活了一天的铃铛在深夜后好不容易得了个空闲刚想睡觉,屋外的敲门声却又在此时响了起来。

打开门,又见一黑衣穿着斗篷的男子,铃铛眨了眨眼睛。

“我叫颜钰,是来京城寻亲的,想在这里投宿一晚避避雨,可以吗?”那人笑着说道。

“这是酒楼哦。”

“我会付钱的。”

铃铛挑眉,将颜钰引进屋里,坐在了一张桌上,随之又故意惊讶出声:“现在没有下雨!”

颜钰也接着说:“会下的”

“哈哈!”二人说完顿时都笑了。

“铃音若见到此时的你,一定会很高兴的。”颜钰忽然说道。

铃铛愣了愣:“是吗?”

夜风透过窗户,吹进了屋里,放在桌子上的一张小纸稍稍移动了一下,依稀可见上面的一行娟秀的小字:

铛儿,还记得吗?姐姐曾经告诉过你,阿爹阿娘没有死去,只是变成了天上最亮的星星,现在,姐姐也变成了呢,记得一定要勇敢,姐姐可是在天上看着你呢。

时间总可以让人明白很多东西,颜钰说的没错,姐姐是为巫咸的所有子民而死的,她应该微笑,应该为有这样的一个姐姐而感到骄傲。

铃铛用自己幼小单薄的肩膀又撑起了整个小酒楼!

“是啊,一定的。”颜钰肯定道。

“嗯!”铃铛笑了起来。不,不是她一个人,还有颜钰,她的哥哥,颜钰。

不知何时,窗,外的雨悄无声息的下了起来。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403942.html

更多

猜你喜欢

更多

最新更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