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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钻戒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2021-05-21 结婚钻戒 结婚后

情感百科对于恋爱是非常有用处的,我们应该多进行一些有效沟通,当有情感问题时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结婚钻戒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导读:虽然钻戒是男方在婚后购买,但是在结婚后仅归女方个人使用,应当认定为女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归女方个人所有。所以,结婚钻戒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基本案情】

涂某(男)与刘某(女)是高中同学,从大学开始谈恋爱,感情一直非常稳定。2012年6月,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2012年7月,涂某购买了一枚价值两万元的钻戒作为结婚戒指。2012年8月,涂某与刘某举办结婚仪式,并亲手给刘某戴上钻戒。2013年6月,因双方感情不合,涂某与刘某开始分居生活。2013年12月,涂某欲与刘某离婚并起诉至法院。在诉讼中,涂某认为钻戒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刘某认为钻戒是她的个人财产。

那么问题来了:本案的分歧在于对结婚钻戒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种意见认为,结婚钻戒是在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种意见认为,钻戒是刘某的个人财产,刘某享有钻戒的所有权。

【律师评析】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同时,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虽然钻戒是涂某在婚后购买,但是在结婚后仅归刘某个人使用,应当认定为刘某专用的生活用品,归刘某个人所有。退一步说,即使不认定钻戒为刘某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涂某给刘某钻戒的行为也应视为对刘某的单独赠予,该赠予合法有效。

所以钻戒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视为刘某的个人财产,归刘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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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人们常常会在电视连续剧里见到夫妇彼此离异的离婚协议书或是是结婚的婚前协议里边总有说到夫妻共同财产,那什么叫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指在夫妻感情存续期内夫妇所相互有着的财产。说白了夫妻感情存续期内,就是指夫妇婚后到另一方身亡或是离异以前这一段时间,这期内夫妇所得的财产,除承诺的外均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妇对相互全部的财产,有公平的处理权。夫妇另一方对夫妇存续期内的财产的处罚,需征求直系亲属的愿意。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我国新婚姻法针对婚后财产的要求仍然是推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所得的以下财产,如薪水和奖励金、从业生产制造、运营的盈利等,归夫妇相互全部。这一要求说明,在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选用的是结婚后所得相互制,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除本人独有财产和夫妇另有承诺外,夫妇彼此或另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妇相互全部,夫妇彼此具有公平的财产使用权的规章制度。这儿的相互全部指的是夫妻共有财产,并不是按份共有。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所得的财产。实际分成七类:

1、 另一方或彼此合法收入的劳务报酬,如薪水、奖励金、补贴、褔利;

2、 用劳务报酬增添的财产;

3、 从业生产制造、运营所得的盈利;

4、 专利权的盈利;

5、 因承继获得的财产,但遗书明确指出归另一方全部的以外;

6、 因赠予获得的财产,但赠与协议指出归另一方全部的以外;

7、 别的理应归夫妇现有的财产,如夫妇另一方不经意得奖所得的奖励金等。

夫妇的财产就是指归夫妇另一方个人财产的财产,实际分成六类:

1、 夫妇另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女性的陪嫁;

2、 夫妇另一方因人体遭受损害得到的医疗费用、残废衣食住行补助金、精神损失赔偿费等;

3、 遗书或赠与协议中明确只归夫或妻另一方的财产;

4、 夫妇另一方的专用型日常生活用品;

5、 夫妇承诺归另一方个人财产的财产;

6、 别的理应归夫妇另一方全部的财产,如下岗工人买断工龄款。

二、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又是啥?夫妻共同债务就是指为考虑夫妇相互衣食住行必须所负的负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是根据夫妇家中相互衣食住行的必须,及其对现有财产的管理方法、应用、盈利和处罚而造成的负债。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原则


夫妻离婚时,除了签订离婚协议和办理离婚手续外,还应讨论和分配子女的监护权、户籍、财产等方面的问题。然而,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级别,冲突最有可能发生。下面的妹妹已经为大家收集了这一行的资料,让我们为那些不知道的人快速了解一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确认

在一般确认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事实上,它通常是基于丈夫和妻子缔结婚姻关系的时间。一般来说,缔结婚姻关系后获得的收入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这也是一种独特的情况。例如,如果一方接受的捐赠仅给予另一方,将根据财产进行结算。

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对婚后财产所有权的要求应以婚姻的完成来区分。然而,由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在一些地区,结婚仪式被视为婚姻完成的开始,这很容易导致被告在法律和法规上的错误观念。

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关键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另一方的每项劳动收入,以及由此收入转化而来的每项财产和财产权。在婚姻续展期间,离婚申请或离婚裁决将从婚姻完成登记之日起生效。

夫妻离婚后,婚姻生活中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分配?这对离婚来说一直是个难题。以下是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网络编辑收集的的详细分析,期待对您有所帮助。

三。离婚决议标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通过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详细情况,按照儿童和妇女利益的标准,以平等分割的方式作出裁决。此外,它还应考虑到生产和制造、食品、服装、住房和运输的实际条件以及财产来源,以便在实际结算中能够有一定的差距。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首先必须确定婚姻财产的类别,必须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k2/]家庭工作,以便不仅保障夫妻在夫妻关系中的权益,而且保障其他被告在亲子关系中的权益。在离婚时,根据法律法规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和夫妻双方承诺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应属于他们自己,不能用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家庭现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应从家庭现有财产中提取。在离婚的情况下,应该实行家庭和财产分离。

如果很难确定这是夫妻的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据信控制方在离婚时有举证责任。如果被告不能举出强有力的直接证据,并且无法核实,则应由夫妻共同财产解决。

步入婚姻生活,许多人会发现爱情、婚姻和爱情是非常不同的,经营婚姻生活会感到困难。近年来,中国的离婚率很高,但也处于老龄化趋势的低端,这意味着有办法管理婚姻、食物、衣服、住房、交通等等。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我想用存款他却不让


情感咨询:因为钱的事情,我和老公最近有了矛盾,虽然他的自私和小气让我伤心了,可是我对他还有感情,不太想离婚。所以,想问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我有没有权利动用家里的存款。

我们夫妻结婚已经有8年的时间了,在这期间我们一起经营着一家店铺,这么多年下来经营所得的存款大概有50多万这样子,都是我在管理,我们两个谁需要用只要说一声就好了,不过大多数情况都是他在使用。

这一次我想拿出4千元来购置一些设备,结果他却不愿意,不让我动用这些存款。我觉得非常的委屈,就说这些钱是我跟他一起开店经营赚来的,我也应该占有一半的份额。结果他却说,在开店期间我对营业额一点贡献都没有,这些钱都是他一个人赚的,所以我根本一分钱都没有。

我觉得自己就算是在他那打工,每个月只有3000的工资,好歹也能够有些钱吧,结果他却说每个月3000都不够我吃的,哪里还有多的钱。他这个态度让我非常的心寒。所以我想问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我真的没有权利使用这些存款吗?

答:根据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日常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益、来至继承或者获赠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这个规定来看,这一份存款是属于你们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也就是说你可以拥有其中一半的使用权。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婚后财产后归谁?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婚后财产后归谁?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是选择先分居,然后办理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那么在夫妻分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通常是归哪一方的呢?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归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二、夫妻分居几年可以离婚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应准予离婚的参考条件之一的分居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分居是因感情不和

造成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有因夫妻俩的工作单位分属两地致使夫妻分居(例如农村普遍存在的年轻夫妇分处异地打工);有的是子女在外念书,夫妻有一人专程前往异地照顾;有的是一方在监狱服刑造成的夫妻分居;上述情形均不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的原因要素,不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参考条件。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不需以分处异地为标准,即使是在同一所房子中,因感情不和夫妻俩分别在不同的房间居住,相互之间经济分开,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或是对方承认,也可认定夫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

(二)、分居应达两年或两年以上

婚姻法对此只作简单概述,笔者认为分居期间应适用中断。如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一方独自另处生活,已达两年十一个月,这期间除共同照顾子女的生活与教育外,夫妻间没有履行任何夫妻义务,但在最后一个月中经亲友从中调和,独自生活的一方又重新回家与另一方共同生活,不管他们重新在一起生活时间长短,他们分居的期间应中断。即使第二天又因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夫妻间的分居时间应重新计算。

(三)、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

分居两年只是一个参考条件,不是绝对条件。实践中,有将分居两年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误论。有的夫妻是因对方有某种恶习影响了感情,造成分居达两年或两年以上,起诉离婚是因对对方改掉恶习缺乏信心。如被告能够表示改掉恶习,并有足够的可能。这种情形应认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应属于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综上,夫妻在分居期间由于没有结束婚姻关系,因此在这段期间双方获得的财产一般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分割,往往是在夫妻之间均等的进行分割。要是你还想了解夫妻分居期间该注意哪些事项,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什么是婚后财产 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什么是婚后财产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现在的结婚的主流一代是8090后们,他们对结婚财产当中的婚前和婚后财产经常分不清楚或者模糊了概念。那么,什么是婚后财产呢?婚后财产怎么划分呢?下年,下面就来给大家好好介绍一番什么是婚后财产。

什么是婚后财产

首先我们明确一个清晰的概念,婚后财产就是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能划分它的只有夫妻之间的约定和法律规定。

一、如果夫妻婚前有协定有效的婚后财产划分协议的话,那么婚后所有取得的财产都需要按照协议是条款进行明确划分,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果婚后没有写上协商拟定相关协议的话,就要按照《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来。

婚后取得的财产都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工资、奖金;

2、自营生产、经营所得的利益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被赠予所得的财产;

5、其他一些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后也有一方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其中一方的财产,具体如下:

1、一方因为身体受到损害所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等等;

2、遗嘱、赠与、合同当中明确规定的只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财产;

3、夫妻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婚姻维系期间,还有一些也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取得的受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该取得的相应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该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财安置补偿费用;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双方父母在购置房产出资时,明确表示赠予双方的房产,这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时,双方父母为其出资购买的房产也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体来说:婚后的共同收益基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需要注意的一般都是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以及单方赠予财产。但也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所营利的部分也都是属于婚后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新规定


现行标准《婚姻法》第17至19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持续期间获得的资产。当夫妻分手并选择离婚时,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矛盾更大的难题。今天络编辑将与您讨论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咨询相关的难题,期待您的帮助。

一.夫妇离婚财产分割问询

夫妻可以承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获得的资产和婚前财产将分别属于彼此的全部、全部或部分,并分别属于彼此的全部或部分。因为这种承诺是书面的和可变的,很容易产生纠纷案件,所以法律规定,承诺必须是书面通知。

二。情侣离婚财产分割新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离婚纠纷的若干具体意见离婚财产分割人民检察院疑难案件》认为,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合理区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工作共同财产和共同财产,坚持人人平等,维护妇女、儿童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关心无辜方,重视被告的意图,有利于生产、生产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22条具体意见对其进行合理、明确的处理。第6条与现行标准婚姻法不一致,不再适用。其他类型也作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依据。实际上包括:

1.如果丈夫和妻子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承诺谁拥有资产,并以书面形式承诺,如果对方没有异议,离婚应根据承诺解决。但是避免法律法规的承诺是无效的。

2、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取得的个人收入资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的收入和购买资产或对方的合法收入;

(2)一方或另一方继承和捐赠的资产(自杀遗书或捐赠协议中明确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资产除外);

(三)一方或另一方从专利权中获得的经济发展权益;

(四)一方或另一方在承接、租赁等业务中的生产、制造和经营利润。;

(五)一方或另一方获得的债务;

(6)一方或另一方的其他合理合法的个人收入。

3.如果结婚年龄约为10岁,复员军人和复员军人领取的复员费和转让费应在夫妻关系续延期间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退伍军人带来的药品补贴和国内生产制造补贴都属于自己。

4、夫妻在各自的管理方式中相互分离,婚后申请个人财产,应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划分资产时,应分别拥有各自的管理方法和应用资产。如果分配给另一方的资产相差太大,获得更多资产的一方应以非常资产全额补偿另一方。([/h/)作者出版社:我认为这个要求不公平。如果一方有5项资产,另一方有3项资产,全额应为2,有5项资产的一方给另一方2,资产少的一方变成5,资产多的一方变成3,这是不合理的。这是一个正当程序的错误,但如果它是有效的,就不合理和不合法。即使聪明人三思,也会有错误[

5.已婚人士已登记,彼此不住在一起。一方或另一方收到的结婚礼物和礼物应确定为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实际结算时,应有效分割财产的来源和总额。通过注资单独购买和使用的财产应单独拥有。

6.如果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资产在婚后由另一方使用、经营和管理,则该房屋和其他具有较大使用价值的生产要素在8年后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4年后可视为珍贵的生活资料。(最高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存在的几个疑难问题的声明<一<要求配偶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扩大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文与表达式冲突,因此不再可用)

7.如果难以确定该财产是否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据信控制方有义务对其进行交叉质证。被告人不能举出有力的直接证据,人民检察院又不能核实的,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解决。

8.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根据生产、制造和生活的实际情况以及资产的来源,实际解决方案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属于我的特殊类型的物体,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9.如果一方以夫妻和其他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经营,所占有的资产可分配给另一方,分配给所占有资产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相当于所占有资产使用价值的一半。(这里的正当程序显然考虑到了达到5-2=3的难度)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要素可以分配给有操作标准和工作能力的一方。被分配生产要素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相当于资产有用价值的一半。

11.对于丈夫和妻子经营的原本无利可图的养殖业、林业和水果业,考虑到有利于生产和制造业的发展趋势以及有利于经营和管理,离婚应有效分割或折价解决。

12.结婚后,今年8月底,双方对前一方的所有房屋进行了装修、室内装修和原拆迁建设。离婚时产权期限未变更的,房屋仍属于承租人,增值部分属于对方的市场份额,房屋所有人应当折价补偿对方。如果已经进行了重建,重建房屋的一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结算。(根据最高法院,最后期限不应仅限于八年)

13.不适合分割申请的夫妻现有房屋,应根据对方的住房条件和抚养子女一方或无过错一方的标准分配给一方。转让房屋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相当于房屋使用价值的一半。妇女应该在标准平等的条件下得到照顾。

14.在婚姻生活延长期内定居的房屋属于一方。如果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可住为由规定了临时住所,则根据核实后的情况,临时住所可能是合适的,但一般不得超过2年。如果确定无房可租、无房可住的人经济发展有困难,有房可住的人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发展援助。([/h/)婚姻法第42条提到“一方生活困难”,并提到无法通过离婚期间获得的财产和资产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如果离婚后一方没有地方住,生活会很艰难。在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可以通过其房产向贫困者提供帮助,房产可以是居住权或房屋使用权。)

15.离婚时,一方未取得经济发展权益的专利权,属于另一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对方适当的照顾。

16.婚前财产在婚后彼此的日常生活中被破坏、消耗或毁坏。如果一方在离婚时规定对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进行补偿,这是不相容的。

17.夫妻因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和抚养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应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下列债务不能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财产偿还:

(1)丈夫和妻子相互承诺他们所承担的责任,除非是为了逃避责任。

(2)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暗中支持双方之间没有养育责任的亲友的债务。

(三)未经对方同意,一方自行筹集资金从事生产经营的,其收入不得用于清偿对方的债务。

(4)其他应由我承担的责任。

18.一方婚前用贷款购买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已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购买房产贷款而产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9.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结婚年龄不长或另一方因财产要求而生活困难,丈夫和妻子要求的财产可自行归还。无法决定是索取还是赠予所获得的财产,这可以通过赠予来解决。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解除的,一方应首先解决离婚和财产认定的难题,被告可能因目前无法认定的财产分割难题而被起诉。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并在劳动分工案件完成后修复离婚诉讼。

21.一方非法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拒绝接受转移的,或非法转售或损坏该财产的,隐瞒、转移、转售或损坏该财产的一方应少分或分不清。在实际结算中,隐匿、转移、转售或毁损的资产应作为分配给隐匿、转移、转售或毁损资产一方的资产的市场份额,另一方应得的市场份额应由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抵销。不足以解决的,一方隐匿、转移、转售或毁损资产的,应当折价赔偿另一方。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决非法窝赃、转移、转售或者损坏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98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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