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并不没有给大家带来谁的文章,而是给大家聊一聊最近微博一个热门话题!叫做:我不想结婚。
那么正在听节目的你,是不是也是这么想的呢!
最近我在刷微博的时候,看到微博上这么一句话:叫做余生不用你指教了,我自己瞎过吧。同时看到下面有很多评论,其中最高赞是这么一句话手机不好玩还是零食不好吃,为什么人一定要谈恋爱一定要结婚呀?
很多人回复,不想把自己匆忙地嫁掉,更不想那么快的成为黄脸婆,每天做饭收拾屋子接送孩子检查作业,睡前还要提醒丈夫洗澡,可预见性地乏味,根本不是想要的生活。
同时也有很多人调侃,现在的女孩子了不起哦!开始是不想生孩子,后来不想结婚,现在连恋爱都不愿意谈了,生怕耽误玩的时间。
看到这我笑笑了虽是句玩笑话,但是却折射了如今90后的婚恋观: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结婚了,不愿意在感情中付出时间和精力,去促成一段稳定的关系。
想想也是,在生活中总有很多人问到:你为什么不恋爱呢?你长的也不错呀!追你的人应该不少吧!这句话听多了,也回答腻了。
说实话这个社会哪个女生后面没有几个追求者,难道他们追你就得同意吗?我虽然不恋爱,但是我依然相信婚姻是十分美好的事情,但前提是和你爱的人步入婚姻。
关于婚姻的不幸,往往源于最初的将就。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负责任的体现,因为我们谁都不能保证,可以接受和一个不喜欢的人过一生。于是今生,我想当一个负责任的人。我喜欢单曲循环一首歌,直到 听腻为止。我喜欢偏执的喜欢一个人,直到 讨厌为止。
我喜欢在我的世界里宣泄所有不满,直到 把自己逼疯为止。
我喜欢一个人 在拥挤的人群里,那种感觉很好 像被世界遗忘了。
很多人说这辈子不结婚了,其实 不是真的不结婚,而是想 等到你,再结婚。
这一生我等你,没有因为,没有所以。
那时。这真是一个神奇的词,一下子把时光轴拉得飘渺遥远,所有景象都带着美好的怀旧色真切起来。
那时,我和某某某同在省重点,念着同样的年级。他除去英语弱一点,其他科目成绩和我不相上下;他人缘极好,男生都喜欢跟他约踢球约吃饭,女生都喜欢围着他问各种天文地理的稀奇古怪的问题;他是很传统的浓眉大眼高鼻梁偶尔戴眼镜也遮不住他的双眼皮(现在的小孩子可能觉得这样的长相很老土吧但是在我的青春期我真的就只喜欢这种粗犷刚硬的线条好吧现在也是);高一入学军训时他是标兵,穿军装的样子比军队里来的教官还要帅。
那时的我有着不错的成绩,有着不错的性格,也有着不错的身高和不错的青春期婴儿肥——你知不知道,这样的女生其实特别悲催,她们往往会有着不错的朋友圈子,而这些圈子里的男性通常会把她当“哥们儿”而不是交往对象,更谈不上魂牵梦系的女神。那时的我是这种悲催女生里的极品,光听绰号就知道:阳刚。
那时不流行“女爷们”,也没有“女汉子”,一个女孩被唤作“阳刚”,如果还有廉耻之心的话应该一哭二闹三上吊一下以呵护自己玻璃一样的少女心吧。但是我没有,我乐哈哈地接受了,还在人家大声呼唤的时候脆生生回答。十六七的男孩子喜欢的女生款型肯定千差万别,但是我清楚地知道,我喜欢的人,他不喜欢我。因为别人喊我绰号的时候,他在笑。
你不喜欢我,没关系,只要我喜欢你就好了。阳刚大妞当时就这么想的。谁让他笑得那么好看呢?阳光穿透梧桐树的叶子,细小的光斑跳在他的脸上,他的大眼笑成一条缝,我想我这一生都忘不掉。
我们不在同一个班级,下课的时候我会故意绕到他的班级门前走,或者故意在他经过自己班级时跑出去制造“偶遇”,课间操的时候升旗仪式的时候,一双眼睛死死盯住他在人群里到处搜索他的影子。这样的白痴行径任何一个暗恋过的人都做过吧。
好吧,如果只是这样,我也就跟其他怀春少女没什么区别了,太对不起“阳刚”这个美称。我没暗恋,我表白了(捂脸狂奔)。
具体细节不多讲,反正我顺理成章地被拒绝了,好在我心胸宽广皇恩浩荡,继续腆着脸跟人家做“哥们儿”,食堂打饭的时候故意插队到他前面,全校大扫除的时候挤到他跟前让他帮我洗拖把,考试前找不到2B铅笔填写答题卡一定要跑到他们班门口去“借”(好在那时候2B这个词儿还没有像今天这么普及),写了新小说第一时间拿给他看揪着他耳朵让他说“好”,偶尔大姨妈来了心情不好就把他揪出教室狠狠骂一顿“我喜欢你那么多你喜欢我一点点会死啊”(我此生所有丢脸行为貌似都用在了他的身上)……直到高考的最后一天,我还用他的饭卡给自己买了碗冰粥喝。
死缠烂打,软磨硬泡,甜软绵贱,死不要脸,却满心都是幸福。
十六七岁的年纪,谁都不敢说“爱”,偷摸说句“喜欢”已经是不得了的大事。现在回想起那段岁月,反倒觉得那是“真爱”。那样的感情,没有斤斤计较,没有患得患失,太急着把自己奉献出去,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对那个人的心意。如果可以把心剖出来,我一定会的吧,一定会很大方地递到他面前说:“你看你看,这就是我的感情,鲜活滚烫。”也许他会感动,也许仍旧拒绝,甚至会吓到或是惊恐。但是我就那样执拗坦荡,无怨无悔。
高三那年,我家出了事,我整个人都灰头土脸,飞扬跋扈的精神不在,每天没精打采像条死狗。爸妈也空前忽略我,不记得我的生日。生日那天中午,我拎着饭盒去食堂吃饭,校园广播站又按照惯例开了“点歌台”。恍惚间听到主持人在念我的名字,说祝我生日快乐。世界好像一下子安静了,正喧嚣的校园一下子凝固了,其他声音都被我自动屏蔽,耳朵里只剩下某某某为我点播的歌曲。借着播音员的声音,某某某对我说:“别怕,有我在。生日快乐。”
他为我点的是《同桌的你》,老狼的。“你从前总是很小心,问我借半块橡皮。你也曾无意中说起,喜欢和我在一起……”我特么从来没小心过啊,用橡皮都是用抢的啊。我特么哪里是无意中说起啊,我就差堵在你教室门口大喊我爱你了。音乐那么好听,旋律那么悠扬,我戳在校园的甬路上,伴着人来人往,哭得像个傻逼。
某某某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盘磁带,就是《同桌的你》。其实那时候大家已经很少听磁带了,CD已经成为炫耀的配饰。但是我视那盘磁带如珍宝,把随身听放在枕头边儿,每天临睡前都要听几遍。终于有一天半夜,我的随身听不争气地坏了,把磁带搅出来老长。我拿根铅笔很努力很努力想把磁带绕回去,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带子拧个儿了,再也回不去。不能听了。窗外凌晨三点的月亮跟大冰盘似的,一盘子清冷光辉都洒在我身上。我一边绕磁带一边哭,嘟囔着“妈的这是某某某送我的啊怎么能坏了呢”。再次像个傻逼。
后来我们天各一方,到了不同的城市,读不同的学校和专业,各自谈着恋爱,大方地调侃对方的失恋。我落井下石打击他:“谁让你当年不接受我一番盛情,活该被人甩掉!”他发挥腹黑毒舌优势:“谁让你当时那么胖,还顶着一个难听的绰号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气得想摔电脑,终究只是诅咒:“你肯定比我晚结婚,哼!”他的QQ很长时间保持输入状态,最后回了一句:“当然啊,你长到20岁就可以结婚,我还得熬到22岁。”不知道怎么的,鼻子就有点儿酸,眼里泛泪花,再没回复他。我当然很快就会到20岁,但是20岁的时候我已经知道曾经特别想嫁发誓这辈子就要嫁他如果不嫁我就出家的那个人,永远也嫁不成了。
再后来,他回到故乡,三十而立,成家立业,水到渠成。我漂泊异乡,劫数多多,却也幸运地否极泰来——更解气的是,我终究比他先结婚。
消息是在同学那里辗转听说的,我们没有再联络过。几次高中同学聚会,我都因故没到。同学说,他现在事业挺好家庭挺好一切都好,我哼哼,他当然要好好地活着,这样才可以看到我事业很好家庭很好身材很好一切都好,哼哼。同学打趣,你还真记仇啊恨人家当年拒绝你。我睥睨,如果这算是“仇”,我当然要记啊,我最好的年华都给了他,最无耻的爱恋都给了他,如果他没有变成绩优股岂不是说明我当年很没眼光?他这样好,完全是因为有我的感情浇灌!(同学昏倒,抢救。)
只是没有任何人知道,那盘永远不能再听的拧了麻花的《同桌的你》,深深藏在我的秘密抽屉里,成为此生最贵重的礼物。
记得看过一句话,爱情这东西,要么别想,要么别放。十几岁死缠烂打,二十几岁两眼泪花,三十几岁终于可以放下。我不想你,我只是很想当年那样爱你的我。
一
我站在台阶上,目送她离去。
夕阳涂着浅红的胭脂拉长了她的背影,许是风湿寒腿的缘故,她的腿僵直而沉重,双脚拖沓的摩擦着冰冷的水泥地,发出刺耳的声音。令听者想起阴森的古堡里蝙蝠拍打墙壁的声响,惊悚而恐怖。她戴一顶礼帽,古典的样式咖啡色的底布,印着零星的小花,不安分的白发从帽檐下挣扎出来,被初冬的风吹得一片凌乱。一件蓝色的棉衣略显老旧,丝毫看不出曾经的清爽温婉,就像她此时的年纪,七十四岁。
在我的视线里,她越走越远,单薄的背影在枯黄的背景下,苍白如一片纸,孤零零的没有归宿。
我叫她张姨,她的经历好像蜿蜒的山峦,起伏坎坷又波澜壮阔。
张姨五岁丧母,二十五岁丧父,三十四岁结婚,四十二岁丧夫,四十八岁丧子。而今寻一老伴相依度日,但内心形单影只,孑然一身。她与我说这些往事,几次哽咽,最后泣不成声。当时我找不到温言暖语来安慰她,什么样的话能抚平她内心的创伤?什么样的话能减轻她所受的痛失一切亲人的痛苦?我真的找不到,不是我言语的困乏,而是这痛和伤是决堤的洪水,滚滚而至,冲击得令我无法呼吸。
我不敢去想,张姨当初怎样面对泼墨的天空和滂沱天涯的暴雨,那时即使是春暖花开,张姨的世界依然是寸草不生的荒漠。张姨就像一颗芨芨草,顽强倔强的活着,虽然孤单落寞,虽然悲苦辛酸。我相信多少个午夜梦回,亲人们肯定一次次来相见,真真的魂梦长相依。每至曙色染窗帘,泪湿单枕。
张姨在秋天里喜欢腌渍些清脆的咸菜,黄瓜,芹菜,萝卜。难得高兴的拿给我,我也是满心欢喜的接着,直说手艺好,张姨的一张瘦脸就像花似的噗噗的开了,眉眼像天上的弯月,清清亮亮,慈祥暖人。忽而一个转身,张姨就会唉声叹气,神色低迷绝望。念叨着曾经的岁月静好。
身体的创伤可以用草药医治,心灵的伤用什么抚平?都说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而张姨这般痛入骨髓的伤,倾尽一生都不能愈合。
夕阳散尽,暮色苍茫而来。一群寒鸦扑腾着翅膀,低低掠过,匆匆过往的人怀着各自的生活,在人生的路上擦肩,像我也只是张姨的过客,却不小心地走进她隐秘的内心,窥得那些惊天的秘密,落在自己的脊背上,压弯了胸膛。
然而,张姨从未对我说过她很孤单。
二
王叔叔,穿着皮衣,带着礼帽,围着一条红花相见的围巾,一副墨镜。颇有许文强的气势。精神矍铄,性格开朗。说气话来略有沈阳的口音,喜欢谈养生之道。
那天,王叔来,略显安静低沉,一尊雕像似的在角落里,听着别人高谈阔论。自己默默不语。我没有去打扰他,也没有去追问。很多时候,一个人安静的自处能更好的摆脱不良情绪,也是一种发泄方式。我坐在阳光暖照的窗子边,阳光轻盈洒落,一地灿烂。偷眼过去,王叔拿出手机,目不转睛地看。我静静地过去,立在王叔不远处,看见手机里播放着一个小女孩的视频,大约七岁,梳着羊角小辫子,红彤彤的脸蛋像春天里的桃花,嫩得能捏出水来,在哼唱一首歌,露出可爱的豁牙子。在地上撒欢似的蹦蹦跳跳。王叔的脸上不由得笑起来,也似春天的桃花,美艳艳的,充满溺爱。我轻声夸了孩子,王叔立即滔滔不绝起来,念叨着孙女在身边呆了七年,月前去了南方上学,没时间回来。
我明白了,王叔想念孙女。想念儿子。这个城市有多少这样的留守老人,守着空旷的大房子,没有膝下承欢的天伦之乐。面对着每天的日升月落,等着年节里儿女那一句我回家过年.又注定多少老人徒生落寞。那些天涯游子,在岁月的沧桑和生活的打拼里,是不是早已不记得父母的音容笑貌?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想起这句诗,心里万千感慨,千年的风霜挂满时间的长墙,太多的物是人非。不变的却是父母的爱,孟郊的这件破衣衫啊,被母爱缝补后,成为世上最美的华服,一传就是百世。千万个孟郊在远方,千万个孟母,孟父在苦苦等候。可是,王叔也从未说过他很孤单。
三
那一日,有人敲门。是母亲托人送来的咸菜,脆生生的黄瓜,鲜绿欲滴。
我安静地坐下来,和这一瓶咸黄瓜对望。我想从他们那里看出自己的样子,是三十几岁的年纪还是白发横生的沧桑,亦或是红颜亦在,心已百孔千疮。我看到的却是:母亲早早地出门,到早市,挑挑拣拣的买黄瓜,小心地给钱,再拎着沉沉的菜蔬上六楼,满头是汗。气喘吁吁地进门。点燃一根烟,休息一会。然后精心的腌渍黄瓜,配作料,只为我能喜欢吃。
我的心不安着,好像数不清的蚂蚁爬过,不疼也不慌张,而是一种鼓噪鼓噪的感觉和痒痒的难受。是痒,我终于清楚表达了内心的感觉。很多时候痒比疼更让人倍感折磨,哪一种痒都想让人去抓挠,最后成一片血淋漓的伤,才觉得长出一口气。
我有多久没看望过母亲了?多久没有给母亲打过电话?没有问问母亲天气冷了注意血压。下雪了别摔着。许久了,仿佛一个世纪的漫长,我有时候甚至忘记了母亲的存在,因为我觉得自己太忙。压力太大。我要为自己的人生画布勾画水墨丹青,题诗弄景。我要为女儿铺就平坦的路,不惜披星戴月,不惜憔悴容颜。如此就忽略了母亲。
母亲却是一刻都不曾忽略我,冬了忙着给我腌渍酸菜,说我喜欢吃,买来的酸菜不安全。今天又托人给我送来咸菜。太多细节连缀在一起就成了母爱。给了我生命给了我成长的母亲,而今白发苍苍。忽地想起母亲眼角的皱纹细密又均匀的长着,上面落满岁月的灰尘,却遮不住母亲对我的关怀。
百善孝为先。我深知此理。而是总觉得没有时间,抱怨去母亲家的路太远,天太冷。而母亲给我做那罐咸黄瓜时候定是满心欢喜,何嫌累?我的一切理由总归是借口。
其实我对母亲的关心从来都是内敛的,从未说过谢谢,爱一类的话。今天我忽而很想矫情的对母亲您老人家受累了。于是拿起电话,当传来母亲熟悉的声音,我竟然语塞,支吾吾地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转身,我奔向楼下,去看望母亲。不累,天也不冷。我不想让母亲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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