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都会与他人有所不同,当然,你的丈夫也不例外。和你一样,他也是一个独一无二、区别于其它人的复杂的综合体。他会有男人的刚毅和气度,会有自己独特的需求和喜好,当然也会有自身的缺点和不足。
作为妻子,为了家庭的幸福和美满,为了自己的爱情,也许你会有强烈的、下意识的想要取悦丈夫的欲望,但是切记不要用你想象中的方法去取悦他,因为你自以为是的方法可能根本满足不了他的需求,当然也不能达到你的目的。
也许你曾听过不少诸如“顺从男人的意愿,就能取悦他”之类的经验之谈,但你千万不可全信,这些也许对你的丈夫很适合,也许根本不起任何作用,因为这些完全取决你丈夫的个性特质。要知道,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特质。
如果你丈夫是一个喜欢整洁细腻的人,他就会希望家里的东西都摆放得井井有条。如果家里看起来一切都乱七八糟的,他可能会烦躁不安,甚至因此大发雷霆。
如果他是一个爱好运动的人,毫不在意家里是否清洁有条理,他可能最希望妻子也能和他一起参加并分享运动的快乐。
如果他是一个对任何事都不加考虑,脾气急躁的人,他会希望你也用同样的态度对待生活。
如果他非常精明,喜欢深谋远虑,喜欢有计划、稳稳当当的生活,他就会希望你也能配合他的脚步。
如果一开始你不能满足丈夫的全部需求,千万不要就此认为自己的婚姻已经失败了,因为世界上就根本没有人能做到完全令别人满意。同样的,如果你丈夫没有完全满足你的要求,你也千万不能因此就认为他不配做你的丈夫。另外,你不能对男性的爱好存在偏见,因为这非常有害,你必须坚决要将它抛弃,努力去发现属于自己的那个男人真正喜欢的东西。不管怎样,一旦你发现丈夫的特殊需求时,就应该尽力去满足它。如果你丈夫提出的是无理的、完全不符合现实的要求,你应该立即表明自己的观点,以维护自己的尊严,完全没必要把自己变成一个习惯于忍气吞声的可怜虫,因为你丈夫的需求靠的应是你热烈的爱去满足,而不是靠软弱或其它的什么东西去“收买”。
最近,朋友圈都要被《我的前半生》刷爆了,许多人,特别是结了婚的那一部分朋友,都在强烈推荐。
家庭主妇小A表示,自己也经常担心会遇到罗子君这样的情况,都快抑郁症了,这部电视剧就是自己的强心针。
没有经住诱惑,暗戳戳的看了几集,我也开始追了起来。
在工作与家庭冲突越来越大的这些年,许多女人都正在经历着罗子君的遭遇,非常能够引起女人,特别是家庭妇女们的共鸣。
三十三岁的罗子君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家庭主妇,孩子八岁,接送吃饭都有保姆亚琴管,唯一还需要花力气去斗争的只有日渐松弛的皮肤,和老公身边花枝招展的女孩子。这样的日子看起来很美好,陈俊生年复一年的遵守着那句“我养你”承诺。
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她沉溺在养尊处优的生活中的时候,枕边人却已经和另一个女人发生了越轨的感情,并且想要和她离婚。
这意味着,她在经过8年的主妇生涯之后,不得不面对生活的残酷与现实,不得不与刚出校门的大学生们一起竞争一个普通的职位。
与社会的脱节的她如何去适应残酷的职场?
作为一个单亲妈妈,她能否负担起自己与孩子的生活?
早已被压在箱底的名牌大学毕业证书能否重现光彩?
我一边看,一边为子君揪心,她应该怎样做,才能让自己重新找回尊严,摆脱梦魇?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女性挣扎在家庭与事业中,找不到解脱的办法,所以,在看《我的前半生》的时候,便有了移情。
她们每天守在电视机面前,就是想看看,这个女人是如何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情,是如何在那样艰难的环境下站起来的,这样会让她们至少有一丝希望,自己或许也能够有一天找回独立的自我。
到这里,我认定这个电视剧是一部家庭女性重回职场,找回自我,找回人生理想的故事,期待着女主能够华丽转身,啪啪啪的打渣男和贱女的脸。
就像多年前红遍大街小巷的《妻子的诱惑》那样,子君在被抛弃之后,懂得了男人靠不住,明白了女人应当要自强,然后奋发努力,找到人生目标,实现人生价值的故事。
可是往后看,就越不对劲儿。
咦,子君怎么开始靠闺蜜了?
我去,她居然开始靠闺蜜的男朋友?
我的天,她靠闺蜜,靠闺蜜的男朋友不够,还要抢别人的男朋友?!
离婚前,子君靠林俊生养着,本来以为离婚之后,她能够独立自强起来,能够靠着自己打出一片天地,到头来,居然还是要靠别人。
在被第三者狠狠伤害之后,她居然还用同样的方法去伤害自己的闺蜜!
于是,我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前半生》从女性职场离职奋斗剧,变成了玛丽苏白莲花剧,开始被大家无情的群嘲。
其实对于子君的其他行为我都不想多加评判,唯独抢闺蜜男朋友这件事情,我无法忍受。
是是是,在电视剧中,子君确实受了许多委屈,吃了许多苦,也一度遇人不淑,贺涵确实对她帮助良多,但这些都不能成为她抢自己闺蜜男朋友的理由。
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难道不应该和自己闺蜜的男朋友保持距离吗?
身为朋友,难道不应该在情愫刚刚开始的时候克己守礼吗?
好歹还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难道意识不到自己已经和闺蜜的男友越界了吗?
不不不,这些子君都知道,她知道两人继续发展下去会有什么后果,她知道这会对唐晶造成什么样的伤害,她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但是她却是自私的,全天下加起来都没有她自己重要,何况是一个闺蜜呢?
只是苦了唐晶,深交10年的好友与相爱10年的男友,同时选择背叛自己。
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心疼她这10年的心血喂了狗,还是可怜她识人眼光这么差。
这让我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个故事:
在参加旅行团的时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遇了,他们是如此的投缘。
一路上,他们从保尔柯察金聊到雪莱,从巴赫聊到斯特拉文斯基,从自己口中说出的任何一个话题都能够在对方那里找到共鸣,即便是灵魂伴侣,想来也难有如此,这是真正的心意相通。
遗憾的是,他们彼此都有着家庭和孩子,他们也并不回避这一点。
到旅行团解散的那一天,两人也没有任何越矩的表现,只是在分开的前一天晚上,两人坐在离人群远远的地方,看着彼此的眼睛笑着,满满都是柔情与克制,漫天星星洒在他们的身上,那个画面美极了。
是的,人这一辈子不会只心动一次,即使在结婚之后,我们也有很大的可能会遇到让自己心动的人,那种美妙的感觉让我们像第一次陷入爱河一般难以自拔,迫不及待的想要再一次沉浸到美好的爱情之中。
但是我们必须得懂得克制,学会克制。
除开爱情,我们得考虑闺蜜的感受,考虑丈夫的感受,考虑孩子的感受,考虑家人的感受,我们必须得承担自己肩上的责任,我们不能如此自私。
对于罗子君这样的做法,我只能说,非常遗憾,她本身其实就是一个没有任何责任感、不懂得克制的人,贺涵同样如此。
初遇时,确实很美好,子君没有唐晶那么强势,贺涵也能够给到子君需要的帮助,但总有一天,当爱情散去,两人自私的人之间留下的也只会是一地的鸡毛。
下一段爱情会更美!
王菲肯定还会遇到爱情,因为她的人生注定了就是一个传奇!
王菲离婚后,媒体开始热炒她和谢霆锋的新闻,比如,巴黎相会见面了,谢霆锋要签约窦靖童了,王菲的爱情,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
毋庸置疑,王菲肯定还会再遇到一段爱情的,至于遇到谁,暂时还无法知道。记得,王菲和李亚鹏离婚那会,微信上有个段子,说有个青年问禅师:“王菲和李亚鹏都离婚了,是否爱情本不存在?”禅师微微一笑,指着面前一把木槌道:“看看它你就明白了!”青年参详许久若有所思:“大师的意思是否是说:爱情的意义就像这把木槌一样,看似平淡无奇,只要坚持,就能坚固无比?”大师闭上眼道:“我意思是:人家离婚关你槌子事!”
可是,世人大多俗人——还有人幸灾乐祸——媒体拍的都是王菲惨兮兮的样子。似乎离了婚,王菲就成失败者了。其实,谁先提的还不一定呢。再说,就算离婚是李亚鹏提的,可是,王菲怕什么?既然当初都可以相爱,就应该早想过,“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相爱……”聪慧如王菲者肯定是想过这个问题的。不相爱就分,绝不容忍,更不拖延,虚饰。那种要被暴出来才离婚的事,王菲做不出来。
王菲是最懂爱情的。相爱时,不管万人阻拦,也要勇敢扑火。不爱时,就算万人挽留,也要决绝离开。这是她的懂。当你爱一个人就全情投入,当你不爱一个人就早点分开,对大家都是一种解脱和自由——“各自自由”。王菲从来都懂,真正激烈的爱情不可能是一辈子的,能享受那一段时光,就已经是够了——“等不到天亮,爱情就分开”。
而大多数人,都很难做到这么洒脱。他们不是呼天抢地就是死缠烂打,当爱情烟消云散了还牵扯着不放手,以为挽留或者修补就能维持一切,这是“我执”。
所以,大众压根就不必为王菲离婚惋惜,因为,她或许已经找到了自己。这是非常必要的,许多时候,我们为对方丢了自我,我们如此委屈,从没好好对过自己,如果离开一个人可以让我们真正地做回自己,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倒是那些从没结过婚的人,显得更为悲催:我认识的一个女企业家,42岁,特别优秀,一直单身。她的朋友都说,“你这辈子哪怕结过一次就离也好啊!”她自己对这种论调也颇为认同,恨嫁是比离婚更悲哀的事。
从某种意义上说,离婚也是人生丰富的一种表现,至少,你多赚了一次婚姻,多活了一段人生。而如果你离婚后还能有爱,那将是多让人期待的事。就如刘晓庆,当她第四次风光大婚时,要让多少中年妇女感叹:同为女人,为什么她就这么洒脱呢?这是真实的人性——人们内心还是向往传奇的,只是,可能自己做不到,那就安稳过日子了。
至于王菲,她肯定还会遇到爱情,因为她的人生注定了就是一个传奇!
01
王悠绝对没想到,自己会在大四的时候谈恋爱。
在没有遇到张凯之前,王悠给自己的大四规划就是:去重庆找份不错的工作,争取早点买套房。每天朝九晚五,下班养养肉喝喝茶,了此一生。
谈恋爱?不是没有想过,只是单身久了,都觉得自己成了感情绝缘体,爱情这玩意怎么会跑自己身上。
刚上大一的王悠是特别想谈恋爱的,毕竟早就听学长学姐们说过“大学是恋爱的天堂,堕落的温床”。但爱情不是大白菜,你想买,别人可不一样要卖。
班上的人,貌似没有找到可以下手的对象;社团的人,要么无趣至极,要么目的太过明确。王悠虽是爱情小白,但男人那点心思还是懂的。那些想来一炮的男人,王悠不知道拒绝了多少个。
上课,下课,吃饭,睡觉,一学期就过去了;逃课,看书,睡觉,一年就这样过去了。原以为不出一个月,就能找个男票秀恩爱的王悠,却连个男人的手都没牵过。
02
9月不期而至,自己莫名其妙就大二了。学弟学妹们来了,带着更加稚嫩的面孔来了。室友说“大一没脱单的朋友们,要抓紧了,大三再想脱单就难了。”被室友拉着去社团招新大会闲逛。“同学,加入我们新闻社不”帅哥热情地走了过来。“不用了,我大二的”“大二的还跑来这个逛什么”对方没好气地说道,然后转身把传单递给了一个可爱的师妹。
一圈下来,悲喜交加。悲的是,必须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喜的是,看到年轻的肉体,王悠又有了恋爱的冲动。
没过多久,王悠“恋爱”了。
爱情要来了,你懂那种感觉吗。就像蹲了一个小时的厕所,终于拉出一条又粗又长的屎!
终于鼓起勇气表白,对方没拒绝没答应,就这样耗着,没过多久,突然看到对方在朋友圈和一个刚认识不到三天的妖艳贱货秀起了恩爱。一碰冷水从头顶泼来,卧槽你大爷!
没过多久,王悠又“恋爱”了。
对方是大自己几届的学长,熟识一年多,关系不错。那男的,精明得很,嘴上说“我们这样不好”,可每天却给王悠打一个多小时的骚扰电话。
王悠受不了这种光撩不上的态度,直接挑明:“你是不是喜欢我,要不要和我在一起”。“喜欢是喜欢,但我们都是一个部门的,在一起影响不好”。
第三天,王悠发现学长和自己同部门的学妹在一起了。想起之前被拒绝的理由,一万头草泥马在奔腾。妈的,相识相知好几年,最终还是输给了一张天真或妖艳的脸。更气的是学妹长得并不好看,脾气还怪!
03
那段时间,周围的人就像吃了春药一样,全部都恋爱了。别人执子之手,也就王悠是狗。更气人的事,有些人一谈恋爱就觉得自己脸上贴金了一样,傲娇得不得了。“我有男票,我最美;你是单身,你最丑”
王悠照照镜子,“妈的,我有那么丑吗?为啥就我一个单身!”王悠豁出去了,赌气说道“只要有个男的给我表白,我就和他在一起,管他长啥样我都认了。”但即使这样,王悠的生活还是这般模样。下了两个交友软件,不是聊骚就是约炮的,所幸卸载了。
单身就单身,我骄傲!
04
一晃两三年,匆匆又夏天。
大三了,彻底不对谈恋爱的事情感兴趣了。
学会了不洗头去上课、穿着拖鞋取快递、碰到帅哥都懒得抬头。王悠甚至觉得再这样下去,连大姨妈都不会来了。明明还是青春期的小姑娘却每天过得像绝经的大妈。
一头扎进学习里,倒也还不错。每天忙成狗一样,朋友叫她吃个饭都要预约,哪还有时间考虑个人问题;《百年孤独》《人间失格》之类的书看了不少,越发坚信“单身是高贵的灵魂在人间游走,恋爱是庸俗的肉体寻欢作乐”。
大三寒假,朋友给介绍对象。王悠想“估计这是大学唯一谈恋爱的机会了。”抱着完成任务的心理,脑门一热,答应了。时过境迁,王悠早已不是刚入象牙塔的王悠了,对于感情早已没了当年的欲望。对那人不冷不热,那人对王悠也是不好不坏。情人节那天,王悠提了分手,重新回归单身狗的队伍。
05
大三下,四处投简历,为下学期的实习做准备。日子总是无聊,偶尔精彩。生活已经成了一滩死水,毫无乐趣。
大学四年,就算完了。以后找个工作,买个房,每天上班买菜。要是真寂寞了就买个自慰棒,满足一下。这辈子就算完了。爱情是什么,从没得到过。
走在路上,该死的广播放着《终于等到你》“到了某个年纪你就会知道,一个人的日子真的难熬,渐渐开始尝到孤独的味道,时间在敲打着你的骄傲“终于等到你,等你麻痹。”
表面骄傲入烈日,内些卑微成泥土。一怒之下,回去敲了一篇《你敢不敢像我一样单身一辈子》,发在网上。关了电脑,闷头大汗,一觉睡到10点,起来发现眼睛肿了,妈的,昨晚上肯定又哭了!真没出息!
少许,收到网友私信“你昨天那篇文章写得很好,请问你是不婚主义者吗?”瞅了一眼对方头像,还算不错,回了一个“恩”。然后就聊起来了。对方要微信,给了。反正也不会有什么,给个微信也没啥。
一开始,王悠挺傲娇的,对方问什么,都几个字就回答了;至于对方的情况嘛,毫不关心。重度单身综合症都有的处世态度就是八个字“关你屁事!关我屁事!”。
1个小时,2个小时,5个小时,10个小时!王悠突然发现自己除了睡觉,走路外,连吃饭和拉屎都在和这个男的聊天。
疯了,绝壁疯了。这还是那个修炼成精的王悠吗?
千里之外的陌生男子,性格脾气都不知道,还能聊得那么嗨。两人聊天也很奇葩,不说情不谈爱,一本正经地聊学习“你看这个广告文案写得怎么样”“你觉得xx的营销效果坐得如何。”王悠心想:这男的不错,和外面那些“我只想蹭蹭,绝对不会进去”的男的不一样。
.........
06
4个月后,王悠坐了18个小时火车去他的城市。我们彻底相信王悠疯了。
“他接到我了”王悠在朋友群里报了一个平安,然后就失踪了。小两口忙着谈恋爱,哪里还顾得上朋友。
在大街上,张凯用手指勾住了王悠的手。王悠回过头,这男的笑得像个傻逼一样“你今天怎么这么开心?”王悠问道,“你来了,我当然开心”。那一刻,王悠蛮感动的。一个男人爱不爱你,从他脸上是看得出来的。
.......
“你的手指甲该剪了”张凯说道。
“懒得剪,没空”。王悠趴在床上,手里拿了一本《许三观卖血记》。
“手伸出来”
“哎呀,剪到肉了”
........
“妈的,终于剪完了。我真担心你把我手给剪下来。”
“还没完呢,脚趾甲也该剪了,伸出来。”
除了王悠她妈以外,还没人给她剪过指甲。王悠脸红得比许三观的血还要耀眼。
王悠没有想到当自己内心变得足够坚硬,已经对爱情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能够得到一个愿意相守终生的男人。爱情这东西,谁他妈说得准。你苦苦寻觅,可能颗粒无收。下楼倒个垃圾,说不定就碰到未来对象。
所以啊,你既要有独自一人生活的勇气,又要相信有遇到爱情的好运。恋爱的想法还是要有的,万一见鬼了勒。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主动找你吗。因为我在等你主动找我阿。
前几天在微博上看到这两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想,是不是人都是这样,不管有多喜欢,多想,但都会忍住不去找。
其实有时候我也是这样,因为我觉得如果一个人喜欢我,那他就会来找我。如果他从来不找我,那他就是不喜欢我。
朋友都说我是天蝎座想法太偏激,说万一那个人也等着我去找他呢。我说,那就耗着吧,看看谁更喜欢谁。我倒是觉得主动这种东西和星座无关,和喜欢有关。
有一次晚上我和朋友出去玩,一个喜欢我的男孩一直给我打电话,一会问问我有没有吃饭,一会告诉我少喝点酒,一会说要来接我送我回家。
朋友听到后和我说,你看他多喜欢你,你怎么不冷不热的,一晚上都是他给你打电话,没见你主动打过一个。
我笑了笑说,打这么多电话也很烦啊。
其实我知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太装逼了,但是,讲真,每次看到手机上出现他的来电号码时,也是真开心阿。
别人都说我高冷,说我不主动,可只有我自己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就是希望他能主动来找我,我也喜欢他主动找我。就像每次一看手机,都有他发来的消息,那种温暖简直富可敌国。
以前我常听别人说:喜欢一个人,你总会忍不住去找他。
可后来随着遇到的人越来越多,我发现,当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不管有多喜欢,多想,我都会忍住,不去找。
其实也不是我不想主动,不想做出让步,我只是想看看有谁肯主动,肯为我做出多少让步。
前几天在朋友圈发了条状态:你能忍住不去找你喜欢的人吗?
很多人都回复我说,能。
我问他们为什么。
有人说,不是不想找,是不敢再主动了,因为得到的每一句回复都那么敷衍那么不走心,也不是不喜欢,只是不敢再那样主动了。
有人说,我想看看我不主动找他,是不是我们这辈子就不会再有交集了。其实只要他和我说一句话,我看见了一定秒回。如果他说想见我,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他的面前。可是他偏偏不找我,那我应该真的不会再出现在他的世界里了。
还有人说,我能忍住不找他,却忍不住在他找我的时候不回复。
其实人阿,有时候不是不主动,只是害怕主动。害怕主动过后也换不来自己想要的结果。
朋友和我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还能忍住不去找他,那肯定是你的喜欢还不够。
要是真的够喜欢,你就会坐不住,因为你时刻都想知道对方在做什么,干什么。
无论你忙与不忙,无论你做什么,你第一个想到的都会是对方。
真正喜欢一个人,就是忍不住,就是想要和他说很多很多话,只要分开一分钟就会想很多遍很多遍,所以你忍不住的。
我不能说,这想法是完全错的,但总觉得,顺序不大对。
在我看来,有时候不管你有多喜欢一个人,多想一个人,你都得忍住。
因为只要对方不喜欢你,无论你想多少遍,说多少话,在他眼里,你就是烦。
正因如此,很多的忍不住,也变得忍住了。
昨天有个读者和我说,我很喜欢他,也很想他,可是我不会找他,我明知道没有他我会过得不好,但是我还是忍住了。
不是不够喜欢,只是我一直在想如果他也喜欢我,那他就会先来找我。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爱面子,还是因为我仅剩的自尊,所以才忍住不去找他。
看完我想说,忍不忍得住喜欢,和面子自尊又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我能感觉到对方也喜欢我,就算我当那个厚脸皮,做那个没自尊的,又有什么关系。
只要我们互相喜欢,谁主动一点,谁脸皮厚一点,又能怎么样呢。
因为我不想当我们互相错过以后,才说,当初我是喜欢你的。
所以,能忍住的喜欢,只是因为你不确定对方是不是也喜欢你。你感受不到对方是不是也在想你。
所以,你就是忍不住,也得忍住了。
想起一个段子说,喜欢是九分,自尊是一分。如果你能在这仅剩的一分里忍住九分的喜欢,那就是真的很喜欢。
其实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你可以对别人随便撩,随便说话,甚至没有形象包袱。可是,偏偏对喜欢的人,却总是小心翼翼,生怕说错一个字。
所以能忍住的喜欢,不是不够喜欢,或许是因为真的足够喜欢。
我很想你,也很怕失去你。我不想装酷,我只想要你。
所以,你要是也喜欢我,就来找我吧,因为我也很想你。
你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不主动找你吗。那我告诉你,我只是在等你来找我阿。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主动找你吗,因为我在等你主动找我啊!
前几天在微博上看到这两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想,是不是人都这样,不管有多喜欢,多想,但都会忍住不去找。
其实有时候我也是这样,因为我觉得如果一个人喜欢我,那他就会来找我。如果他从来不找我,那他就是不喜欢我。
朋友都说我是天蝎座想法太偏激,说万一那个人也等着我去找他呢。我说,那就耗着吧,看看谁更喜欢谁。我倒是觉得主动这种东西和星座无关,和喜欢有关。
有一次晚上我和朋友出去玩,一个喜欢我的男孩一直给我打电话,一会问问我有没有吃饭,一会告诉我少喝点酒,一会说要来接我送我回家。
朋友听到后和我说,你看他多喜欢你,你怎么不冷不热的,一晚上都是他给你打电话,没见你主动打过一个。
我笑了笑说,打这么多电话也很烦啊。
其实我知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太装逼了,但是,讲真,每次看到手机上出现他的来电号码时,也是真的开心阿。
别人都说我高冷,说我不主动,可只有我自己知道——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就是希望他能主动来找我,也喜欢他主动找我。就像每次一看手机,都有他发来的消息,那种温暖简直富可敌国。
以前我常听别人说:喜欢一个人,你总会忍不住去找他。
可后来随着遇到的人越来越多,我发现,当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不管有多喜欢,多想,我都会忍住,不去找。
其实也不是我不想主动,不想做出让步,我只是想看看有谁肯主动,肯为我做出多少让步。
前几天在朋友圈发了条状态:你能忍住不去找你喜欢的人吗?很多人都回复我说,能。
我问他们为什么?
有人说,不是不想找,是不敢再主动了,因为得到的每一句回复都那么敷衍不走心,也不是不喜欢,只是不敢再那样主动了。
有人说,我想看看我不主动找他,是不是我们这辈子就不会再有交集了。其实只要他和我说一句话,我看见了一定秒回。如果他说想见我,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他的面前。可是他偏偏不找我,那我应该真的不会再出现在他的世界里了。
还有人说,我能忍住不找他,却忍不住在他找我的时候不回复。
其实人阿,有时候不是不主动,只是害怕主动。害怕主动过后也换不来自己想要的结果。
朋友和我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还能忍住不去找他,那肯定是你的喜欢还不够。
要是真的够喜欢,你就会坐不住,因为你时刻都想知道对方在做什么,干什么。无论你忙与不忙,无论你做什么,你第一个想到的都会是对方。
真正喜欢一个人,就是忍不住,就是想要和他说很多很多话,只要分开一分钟就会想很多遍很多遍,所以你忍不住的。
我不能说,这想法是完全错的,但总觉得,顺序不大对。在我看来,有时候不管你有多喜欢一个人,多想一个人,你都得忍住。
因为只要对方不喜欢你,无论你想多少遍,说多少话,在他眼里,你就是烦。
正因如此,很多的忍不住,也变得忍住了。
昨天有个读者和我说,我很喜欢他,也很想他,可是我不会找他,我明知道没有他我会过得不好,但是我还是忍住了。
不是不够喜欢,只是我一直在想如果他也喜欢我,那他就会先来找我。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爱面子,还是因为我仅剩的自尊,所以才忍住不去找他。
看完我想说,忍不忍得住喜欢,和面子自尊又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我能感觉到对方也喜欢我,就算我当那个厚脸皮,做那个没自尊的,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我们互相喜欢,谁主动一点,谁脸皮厚一点,又能怎么样呢。因为我不想当我们互相错过以后,才说,当初我是喜欢你的。
所以,能忍住的喜欢,只是因为你不确定对方是不是也喜欢你。你感受不到对方是不是也在想你。所以,你就是忍不住,也得忍住了。
想起一个段子说,喜欢是九分,自尊是一分。如果你能在这仅剩的一分里忍住九分的喜欢,那就是真的很喜欢。
其实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你可以对别人随便撩,随便说话,甚至没有形象包袱。可是,偏偏对喜欢的人,却总是小心翼翼,生怕说错一个字。
所以能忍住的喜欢,不是不够喜欢,或许是因为真的足够喜欢。
我很想你,也很怕失去你。我不想装酷,我只想要你。所以,你要是也喜欢我,就来找我吧,因为我也很想你。
你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不主动找你吗。那我告诉你,我只是在等你来找我啊。
为什么偷情会显得格外刺激?
这个问题的答案,早有人分析过: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偷情并非全因为固定伴侣不漂亮,也不一定是因为偷情者和固定伴侣性生活不和谐。很多人只求的,无非就是一种刺激。
关于“为何偷情格外刺激”的这个话题,我一个当过小三的朋友(真抱歉,我觉得不一定要三观完全一致才可以成为朋友)跟我讲过这样一段话:
“那种感觉又是刺激又是糟糕。每次一见到他,我都觉得他怎么那么好、对我那么好。我很珍惜跟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而我自己,也知道这段关系是不被社会、道德所容,也不会被祝福的。我知道自己终有一天会离开他,所以每次跟他上床,不瞒你说,都像是最后一次,那种感觉……”
她咬了咬嘴唇说:“很难忘。”
我“噗嗤”一声笑了,没再搭话。
想想也是啊,明知不能在一起还在一起的男女,把每一分每一秒都当成“在一起”的最后一刻来过,把每一次做爱都当成最后一次来做……焉能不刺激?
很多婚外情、婚外性的刺激,正源于这种“偷”,这种“随时可能会失去”。
就像小孩子非要爬到树上去偷农民伯伯种的梨,就像得了癌症的病人临死前对心爱之人喊出那句“我爱你”,多刺激,多心碎!
人们玩的,正是这种耻辱的快感,疼痛的快感,“马上死翘翘了但是还没死翘翘”的快感。
很多时候,婚外性的对象是谁反而不重要。你的出轨对象现在若是小王,但是,倘若将TA换成小李、小张,你或许也能在跟TA发生性关系时欲罢不能。
一朵花,开在马路边,你可能看都懒得看。同样的一朵花,若是开到了悬崖边,你就很想摘下来据为己有。人类有时候就是这么贱。
偷情是什么呢?我觉得它就是一个劣质冰淇淋。
大家尝过化了的冰淇淋的味道不?那是一种齁甜的味道,让人吃一口就起腻。
人们喜欢吃冰淇淋,图的是“冰”的感受,却不知道那种“冰爽”只是暂时麻痹了你的味觉,你真正吃到胃里去的,就是那些齁甜的、吃多了可能会对身体有害的“流食”。
我也不同意“婚外情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当事人欲求得不到满足”这种说法……感觉这说法跟“抢劫犯、强奸犯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当事人缺钱、缺女人”一样不对劲。
婚外情、婚外性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就喜欢偷情带给他的快感,就是喜欢“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就是不愿意承受和面对“这个人不合适,那我等待另外一个合适的人”的等待空窗期。
扯这理论、那主义出来美化偷情这回事,不过就是想找块遮羞布,合理化自己的行为,好让TA自己觉得“虽然我偷情了,但我还是一个好人”。
这多多少少有点“掩耳盗铃”的味道。如果你真爱一个人,那你跟TA清清爽爽地开始和结束不好吗?
偷情之乐,不在于情,而在于偷。
对偷情者最大的惩罚不是让他们分开,而是让他们永远在一起,永远。
几年前,我看过一部名为《永恒》的泰国电影。
因为故事情节实在太惊悚了,所以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男主角从小父母双亡,叔叔收养了他,把他当亲生儿子看待。年少时的男主角,接受的是新式教育,人生最大的理想是: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并且不伤害身边任何一个人。
男主角的叔叔在泰国曼谷遇到了女主角,对她一见钟情。女主角当时也急于逃离曼谷,就跟叔叔结了婚。
此时的男主角,已长成了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跟婶婶接触了几次后,两人产生了爱情,并一步步突破了禁忌。
婶婶和侄子的不伦之恋很快被叔叔发现,与那些发现妻子出轨之后就找情夫来决斗的丈夫们不同,叔叔惩戒这对男女的方法有点特别:他找来一根铁链子,把他们捆绑在一起,要求他们海枯石烂、永不分离。
看到这里,我都想感慨一声:“厉害了,我的叔。”
因为我觉得这个叔叔实在是太懂人性。
一开始,婶婶和侄子乐不可支。
可是,当两个恨不能二十四小时都黏在一起的男女真的过上了形影不离的生活的时候,矛盾产生了。
女主角要化妆,男主角一动,她的妆就花了。怎么办?吵架。
男主角想看书,女主角想去山上玩,可两人被捆绑在一起了,咋办?吵架。
男主角想啪啪,女主角却只想睡觉;男主角想睡觉时,女主角又想啪啪。咋办?吵架。
吵得多了,女人越发没安全感,每天都在问男人:“你还爱我吗?”男主角听到这种问题就烦炸了。怎么办?吵架。
两人受不了这种生活,跑去求“叔叔”开恩。“厉害叔”给了他们一把枪,说想要自由的话,其中一人得死。
女主角选择了饮弹自杀,男主角抱着她的尸体去求叔叔原谅,可叔叔还是不肯。最后,一觉醒来的男主角发现女主角的尸体已溃烂,被吓得魂不守舍。
管家跑来砍断了女主角的手,男主角拖着带着女主角一只手的铁链逃入密林深处,精神已失常。
最后,婶婶饮弹自杀,侄子则精神失常了。
你看,当两个人不再需要背着人谈恋爱、啪啪,可以天天厮守在一起,那份专属偷情的刺激感,也就失去了。
朝思暮想的爱恋变成了无休止的埋怨与指责,风花雪月的浪漫变成了无法忍受的厌烦和鄙夷,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荡然无存。
正是因为有了婚姻或固定伴侣,婚外情才多了很多刺激。一旦婚姻没了,偷情还有意思吗?所以,被戴绿帽的人选择离婚,有时也算是一种釜底抽薪的报复。
我认识一个朋友,有老婆的时候在外头搞得起劲,老婆跟他离了,他顿时蔫了,跟情人也玩得不尽兴了。
原因很简单:缺了婚姻这层屏障,他再感受不到“偷”的刺激。
人之初人的本性到底是善是恶,大家争论了上千年。我的观点是,人性时善时恶,但恒贱。大家都是得不到痛苦,得到了无聊,拥有时不珍惜,失去了痛彻心扉,永远是“得不到”和“已失去”最好。
人之初,性本贱。热衷于偷情的人,就是没办法克服自己的“贱性”。
我从来不鼓励任何人(包括我的朋友)享受这种婚外恋情,是因为我觉得这些东西也不过就是一种海市蜃楼。只有不敢面对真实并在真实世界中亲手建设幸福的人,才会执迷于此。
还有,既然是幻境,迟早要醒的。你提前支取的,总归是要还的。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后还依然热爱它。”我觉得这句话,用在爱情、婚姻领域也是适用的。
能在情感关系中收获真爱的人,永远是那些在面对诱惑和乏味时依然能不忘初心、翻新自己,对得起自己和伴侣的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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