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闹够了青春,欢迎阅读与收藏。
没有关系我们只是朋友,偶尔替你分担你的伤口,把我的肩膀借给你当枕头,在你需要我的时候
当程景诺唱起这首歌时,我不由地跟着哼了起来。
夜空把这座城市的霓虹灯映衬的更加美好,寂静无人的郊区与远处的闹市形成鲜明对比,街道旁只听见这清晰动人的歌声,空气似乎越发清冷了。
我瑟瑟地站在花坛沿上走着直线,程景诺伸出一只手牵住我已冻得发青的手掌,嘴中不停地哼着歌,好似要为我排除寂寥。
你怎么了?程景诺忽然停了下来,死死地盯住我的脸颊。
怎么哭了?他不见我回答,便抽出他放在口袋的另一只手轻轻地擦拭我的眼泪。
这首歌是他最喜欢的。我拼命眨了眨眼睛要把眼泪统统逼回去,可是却越流越多,只好把视线转向夜空。
程景诺一言不发,夜幕把他的表情掩藏得很好。
腾子馨!六年了!到现在你还没忘记他!程景诺忽然对着我大喊起来,双手差点把我从花坛上晃翻下来。
是啊,六年了呢,为什么你还没从我的脑海中消去。
那一年,冰天雪地。我放弃了外出打工的想法窝在家里玩电脑。从初二便开始玩的炫舞,到现在我仍玩的不亦乐乎,已上高二的我丢掉学业的种种烦恼,把自己浸泡在游戏世界中。
如果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转区会是那样的结局,我是断然不会闲着没事去转区的。
那次寒假,炫舞开了两个新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两个区名深深地吸引了我,以至于让从来不转区的我萌生了转区的念头。进入执子之手,便是我另一个游戏人生的开启,也是我人生的转折。那个名叫蒋卓的人开始进入到我的生命。可能是命中注定我到执子之手就是要遇见他、认识他,要不然我这个从来独来独往的人怎么会莫名其妙地进了一个舞团。他是我的团长。他不爱说话,但开始总让我感觉亲切。夜羽是他的朋友,从原区一起转过来的。我进入执子之手便认识了他们,并很快与夜羽成为了好闺蜜。
我记得,从第一次认识蒋卓开始,便好像被磁石吸住了似的,目光总是跟随着他。从前不相信一见钟情的我,也信了!我因为蒋卓这个网上认识的人甩掉了当时的男朋友。那个晚上让我真正领略了什么叫撕心裂肺。蒋卓与一个女人在炫舞上结了婚,虽然他们是哥们,但我还是忍不住内心小宇宙的爆发,在群里折腾了一番。我曾痛苦且认真地对蒋卓说我喜欢你,却换来了才认识不到几天,你喜欢我什么这样的质问。
对啊,我喜欢你什么呢?是你对兄弟的忠诚义气,还是对处事的冷静果断,又或是对女人的断情绝爱呢?除了你这个人叫蒋卓,其他的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忽然发现除了一个简短的扣扣号码,维系着我们之间的联系又有什么呢,就连你人我都没见过,只是每天用键盘敲打着苍白无力的文字,表达着我们每天的喜怒哀乐。
小诺,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我的泪已被稀薄的空气风干,眼睛紧盯着程景诺,却好似在透过他看另一个人。
记得!腾子馨
叫我馨子!就今晚好不好?今晚让我们回到六年前那段时光,今晚过后让它彻底消失我打断了程景诺对我的称呼,表情有些凄凉。
好!程景诺抚了抚我的发间,思绪飘向不知名的远方。
那年二月底,我被CC那丫头从广东区拉到执子之手,CC那丫头你还记得吧?你媳妇儿!
后来认识了你那时的你,单纯善良,活泼又犯二,团里的人都很喜欢你,你就是个活宝。偏偏你这个笨丫头喜欢那个冷酷无情的团长,你总是故意拿我气他,逼他吃醋。到后来,竟吵嚷着跟我在与子偕老结了婚。程景诺无奈地笑了笑,可是终是你一厢情愿呢
对呢,一直便是我一厢情愿呢,无数次的告白统统被委婉拒绝,一次次的对话犹如刀片在一刀刀凌迟着我的心脏,至今仍能回忆起从前坐在电脑旁捂住嘴角抽泣的样子,那时肩膀都因为心的疼痛而默默颤抖着。
曾有一次差点分裂的吵架,只是因为我在炫舞中与一个男的谈结婚,却惹得他退出房间,还在群里公然说我自来熟。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人际关系这方面是我最引以为傲的,也是可以唯一一种能帮到他的东西,却被他毫不留情的践踏。当他无声中向我道歉时,我却傻傻地没看到,那个他给我点的歌,上面附加了信息对不起!我却只看到了歌名闹够了没有,一时气愤跟他解除了家族。
在你离开团以后的日子里,你好像离不开我,每次我在你都会第一时间来找我,我们默默地坐在房间里,我当免费观众听你唱歌一丝微笑显露在程景诺的脸上,好像那段时光曾像彩虹一样五颜六色。
馨子,你知道吗?他对CC是特别的。程景诺望着神游太空的我,不由地又拉住我冰凉的手。
我知道。
我当然知道他对我媳妇儿是特别的,我的死党幕幕也曾告诉我,他对CC是特别疼爱的,就像哥哥对妹妹那样可是我对这一直有着质疑。我曾无数次向蒋卓甩视频或要照片,他无论如何也不给我,这也是我离开后唯一的遗憾。而这个遗憾在我媳妇儿那却从不曾有过,因为她告诉我,蒋卓曾给过她照片
馨子,其实没有他你才会快乐!程景诺忽然把我从花坛上拉下来,紧紧地按住我的肩膀,有他,你的世界只有眼泪。
夜羽曾对我说,想要快乐却只是奢侈。
我跟羽在一次通宵中安静地坐过一个晚上。那晚,是我们最后一次在游戏中互吐心事。那时候,蒋卓卖掉了原区西南一的炫舞号,曾与他在西南一相识的夜羽格外伤心。一首给我一个理由忘记在我们房中单曲播放了一个晚上,我们却都不曾孤独。她曾问过我:
馨子,你爱我吗?
爱!
不要再提到她了,她早就离开了。程景诺小心翼翼地注意着我脸上的表情,感受到周身气氛的不平静。
离开的都不是爱我的人羽,这句话还是你曾经对我说的,现在,还给你。
一个人的离开并不值得难过,令人难过的是,一个人告诉你离开的都不是爱你的人,却亲自用离开验证了他曾说的话。
你还有我,我不会离开你。程景诺信誓旦旦地说,好似在下保证。
程景诺,遇见你我很幸运。谢谢你穿过网络这个界限千里迢迢来看我。
我的耳边似乎飘过一串串曾记忆深刻的话语:
馨子,遇见你我很幸运。
玩游戏不就是为了开心,既然不开心,那你还玩它干吗?
你难过又是为什么?还不是你老是胡思乱想自己折磨自己。
开心就好。
随你讨厌!
女人真麻烦!
我再说一遍,我不希望你离开,事不过三!
我听到一句句蒋卓曾说过的话在我耳边回荡,好像要从我脑海中钻出来,被风吹散
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你身边了,你会不会不习惯吗?
你干吗突然说这么肉麻的话?
也许吧!也许会!
小诺!我扬起笑脸,反手拉住程景诺。
恩?程景诺似乎被吓了一跳,目光奇怪地看着我。
嗯你还记得我们曾经的约定嘛?
什么约定?迷茫。
哎呀!笨蛋!七年!七年!
七年之后,你若未娶,我也未嫁,我们俩凑合凑合算了。
七年啊!我知道了!
现在几年了?我转过身调皮地掰着手指头。
六年了。
哦,那还有一年,哈哈!我欢笑着从他身边跑掉。
喂,只有一年了,忽略好不好?远远地听到程景诺追来的声音,腾子馨!你给我站住!
没有关系我们只是朋友,所以不会有分开的理由,只是偶尔会问我自己闹够了没有。
闹够了没有。
够了。
全剧终。
这是根据我的亲身经历改编的微小说,我是一个炫舞迷,2013年的这个时候我经历了这些事,我在试着忘记一个人,脑海里的影子却越刻越深。这些天,我又发现他回来了。但那又怎样,始终隔着一扇墙。
一个人,一些事,一个游戏,人生如戏,也入戏。
谁欠谁的幸福,谁欠谁的天长地久,谁又蹉跎了谁的年华,谁有落寞了谁的岁月?谁也不欠谁的幸福,谁也不欠谁的天长地久,谁也没有蹉跎了谁的年华,谁也没有落寞了谁的岁月!
时间是一种药,但却不知道究竟是毒药抑或是解药!有些伤口时间可以抹去,有些伤口却不可遏制的疯狂生长、结痂、破裂、复合,永不停止!我想他一定是位先生!他逼着你不停的回忆、咀嚼、咽下又吐出来!生活就是痛苦、痛苦,然后麻木!不停的流血却不会进入无争斗的世界,不止的痛苦却不会进入无寒冷的世界!所有的一切都不会改变,你还是你,我还是我,只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错开了彼此的芬芳,错过了彼此的世界!
用一世繁华,换你一世幸福,用一世落寞,换你一世芬芳!繁华的街角,看着模糊、朦胧的渐行渐远的你,感叹岁月无情!岁月是把杀猪刀,改变了我也改变了你!但却又似乎为你和我留下了一丝的牵绊,尽管彼此之间是那样的疼痛,但却还是不得不走出彼此的世界,让那唯一的牵绊一点一点变得透明,一点一点的由厚变薄,最后因为彼此的固执和倔强而失去了最后那一丝一缕的牵绊,在彼此的心上留下一个疤,然后就是不停的滴血,一滴一滴,慢慢的汇成一丝淡淡的忧伤,不自然的流露出来,伤口却在疯狂的叫嚣,狂妄的大笑,说:你是就是个懦夫,这一点点的事情都做不到......全然不顾的他所在的那个躯体,那个躯体就如同僵尸一般,周身僵硬而又重复,始终如一的重复着一个动作,没有灵魂!
来不及说再见,来不及说对不起,却发现早已转身而过;来不及问候,来不及说我爱你,却发现早已没有交集!就像是那句话:我们是两条平行线,永远都不会有交集,但我却宁愿折断了自己的翅膀,也要与你相交,哪怕只是一瞬间,但瞬间也会成为永恒!时间会在那一刻停止,等待着那一瞬间的美好!说了再见就能否不再见面,说了抱歉就能否结束一切,你有你的使命,我有我的命运,既然不能淡忘彼此,倒不如铭记这一刻,我们都会在下一个花开的季节里相遇、相知、相交、相见!最后义无反顾的重复这一切的一切的一切!前世轮回只为今生相见,前世痛苦只为今生幸福,前世落寞只为今生繁华,前世牵绊只为今生牵挂!倘若没有前世今生,何来一见如故,倘若没有前世今生,何来此时牵挂!
繁华落尽,洒落一地泪雨;繁华落尽,飘洒一地心血!繁华一世只为换来彼此一生,纵然是坎坷万千,也要不顾险阻勇往直前!繁华左边是幸福,繁华右边是落寞,是幸福还是落寞,是孤单还是快乐,是破碎还是圆满,怕是无人知晓吧!彼此之间,可以没有华丽的词语,可以没有鲜艳的玫瑰,可以没有跳动的指尖,但却不能没有牵绊彼此的理由!
用一世繁华,换一世幸福!值得么?
那一世因为你的一眼回眸,定格在我眼中的影像,这一世,我半生的寻寻觅觅,只为找到前世的你,只为那一双明亮的眼眸。
不知是红尘万物,还是你前世的回眸,牵扯起了我心中的万种情愫,那绵绵柔情在前世今生的轮回中,不曾因为岁月而舍去;不知是诗书传承,还是这三千痴缠,前世的一眼回眸,竟让我在今世寻觅了半生。醉在红尘中,看云卷云舒,走在山河间,触景生情,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情到深处,没有任何理由,只为心中的那一点执念;爱到浓时,不需要任何语言,只为心中的那一份想念。前世,你是我佛前斋戒五百年祈求得来的缘分,今世,你是我寻觅半生而唯一美好的遇见。所以,于心而言,纵使余生让我受尽折磨,纵使余生让我舍下世间繁华,也不想舍下对你深深的眷恋。
就算此生,这旷世的爱恋,隔着此岸彼岸的距离,也无法隔断这深深浅浅的挂念。可能岁月早已经遗忘,那段爱到花落的故事,在漫不经心的时光里,流转着。那段情到深处的恋情,在匆匆忙忙的日子中,酝酿着。直到最后,把那段故事把那段深情,都揉进这不深不浅的红尘中,酿成一坛香醇的美酒,洒在天地间,成为人间最美的传说。
一段情,一段故事,醉了红尘美了岁月,爱到深处忘了归途,把这段情融入时光,把这段爱融入生命,把所有的世俗酿成一坛酒,把所有的俗味煮成一壶茶,在日升日落间,在月缺月圆间,邀请你这优雅的君子,来品味这人世间的清欢和忧愁,来品味这天地间的广阔和神奇。
这一路,不管是崎岖还是平坦,我们曾用心走过,这一路,不管身边风景如何美好,我们曾牵手走过。相互信任,相互依恋,从不曾遗忘对方,或许人生就该是这样,至少应该有一次这样,舒坦的笑,真实的哭,从容的活。红尘陌上,只愿时光静好。
虽然,这旷世的爱恋,感动了天地,感动了人世间,可如果不能陪伴在你身边,将是我终生的遗憾,如果此生,不能将你陪伴,我愿将你安放在心间,一生一世守着对你的眷恋,在岁月中珍藏,在红尘中珍藏,直到我生命荼蘼的那一天,也不愿舍去你的情缘。
繁华尽处,晨钟暮鼓,红尘陌上,山和水可以两两相望,洗尽铅华,日暮天涯,醉生梦死一世情,咫尺天涯,痴心不悔三生爱。山河岁月,只因你而来。此生,若我白发苍苍,容颜迟暮,你会不会依旧如此,牵我双手,倾世温柔?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阴世的父亲",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常乐县人马老翁,有一个儿子,叫马文德。马老翁性格温和,待人宽厚,但是家里穷困潦倒。马老翁最喜欢读《道德经》,每天早上,读一遍《道德经》成了他的必修功课。由于,天天读同一本书,长此以往,书本上被磨出了一个小窟窿。
马文德从小受父亲的教诲,非常孝顺听话。不过,再听话孝顺的儿子,也会变坏,马文德就是如此!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咱们的社会中,总有很大一部分人,没有主见,见风随风去,见水随水漂。一年前,马文德稀里糊涂的跟几个流氓混到了一块。
马老翁见自己的儿子一天天变坏,气得面如死灰,常常意味深长的教导他。可是,马文德不但不听父亲的教诲,反而变本加厉,闹得更凶了。马老翁也拿他没办法,只得站在祖宗的排位前,哀声叹息:“对不起列祖列宗,给老祖宗丢脸了!”
有一次,马文德跟三个流氓混在一起去盗墓,刚挖完一半就被发现,其余两个流氓跑得快,只有马文德被抓了个正着。马文德被打了个半死,捆绑着,送到县衙治罪。马老翁为了儿子,不知跑了多少路,托了多少人情,打通了多少关系,才把儿子弄出监狱。事后,马老翁对儿子说道:“我的儿呀,你不要再去做那些既丢人,又危险的事情了!你看看,你那些狐朋狗友,大难临头,谁会顾及你半分!若不是老爹奔走托情,不知道你还要吃多少苦头!”
马文德嘴上没说什么,但是心里依旧我行我素,根本没把父亲的话当成一回事。
在马老翁细心的照顾之下,马文德的伤很快就好了。伤好后的第三天晚上,马文德又伙同一个流氓,半夜跑去抢人。马老翁知道这件事后,知道儿子已经无药可救,当场气得口吐鲜血,大声喊道:“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竟然养了这样一个不孝子!我无脸见列祖列宗呀!”说完,气绝身亡。
父亲死了,马文德虽然不孝,心中却也很愧疚。他知道,父亲是因为自己而气死的。也许在那一刻,马文德还是有了悔改之心,他觉得,自己应该与之前的各种恶行告别了。于是,他抚着父亲的尸体,痛哭不止。
收敛入棺的时候,马文德知道,父亲生前最喜欢《道德经》,就把那本《道德经》放在父亲的怀中,说道:“父亲大人,我知道,你生前最喜欢这本《道德经》。今后,就让这本《道德经》跟着你,陪伴着你吧!”
马文德决定从新做人。可是,吃屎的狗,永远改不了吃屎的本性。没过百天,马文德又和那群流氓混在一起。没了父亲的管束,马文德更是嚣张放肆。总的一句话,他们除了好事不干,其余的都干。
在一次盗窃中,因为失手杀了一个人,马文德被抓了起来,关进监狱。马文德被衙役们打得皮开肉绽,痛不欲生。晚上,他躺在乱草上,奄奄一息,恍恍惚惚中,仿佛看见一个人提着一副钩子,走了进来。马文德睁开眼睛一看,是自己的父亲。马文德十分惊奇,哭着说道:“父亲大人,难道我已经死了?”
马老翁眼泪汪汪的说道:“我的儿呀,你还没死!”
马文德哭着说道:“我没死,怎么能看见父亲大人呢?”
马老翁说道:“只因,我生前每日诵读《道德经》,领会其中精髓,死后,阎王爷就给了我一个差事。我来监狱,是要带一个将死之人的魂魄,回地府。路过此地时,看到我儿惨兮兮的躺在地上,心生凄凉,就进来看看。”
马文德哭着说道:“孩儿知错了!当初,我应该听从父亲的教诲,也不至于,弄到这种悲惨的地步!”
马老翁叹息了一声,道:“可是,现在后悔,又有什么作用呢?”
马文德哭得更加伤心了,道:“父亲大人,孩儿已经难逃一死,只希望在临时的时候,还能做一点善事,以挽救我万劫不复的灵魂!”
马老翁把儿子的头揽入怀中,眼泪汪汪的说道:“我的儿呀,为父该走了,你好自为之吧!”说完,从怀中掏出那本《道德经》递给儿子,“希望我儿在临死之前,好好习读《道德经》。”说完,起身走出监狱。
马老翁走到隔壁的监狱,用一副铁钩子,把隔壁狱友的魂魄钩出来,拖着走了。
“喂……喂……起来吃饭了……”一个衙役高声喊道。
马文德睁开眼睛,只见一碗稀粥从外面递了进来。马文德回想着昨夜发生的一切,仿佛是一个梦吧!马文德爬过去,端起稀粥,狼吞虎咽吃了个精光。忽然,他看见一个狱卒把隔壁的狱友拖着走,马文德问送粥的狱卒:“那个人死了吗?”
送粥的狱卒说道:“昨晚害病死了!”
马文德想起昨夜梦中,父亲的话语,心生疑惑:“难道,昨夜不是梦?”
马文德在监狱里仔细搜寻了一遍,只见父亲生前的那本被磨破的《道德经》正安安静静的躺在干草下。马文德捡起《道德经》,泣不成声。他已经完全后悔,后悔没有听从父亲的话。他流着眼泪,在心中说道,要是当初听父亲的话,父亲也不会死,自己也不会落得个砍头的下场。可是,一切都不会重来。悲痛过后,马文德拿起父亲的《道德经》慢慢习读起来。
《道德经》高深精奥,开始读的时候,马文德对里面的字句一窍不通,可是读的次数多了,也渐渐有所理解。慢慢的,随着对《道德经》的领悟,马文德开始静下心来,对即将到来的死亡,也不再那么害怕。
秋风萧萧愁杀人,马文德被押到菜市口。监斩官高声喊道:“时辰已到——斩——!”
刽子手把一口酒喷到砍头刀上,慢慢扬起。正要落刀之时,只见狂风大作,飞沙走石,吹得睁不开眼睛。又见天空乌云翻滚,从天而降。
忽然,一只猛虎从乌云中蹿下来,一口叼起马文德,飞进翻滚的乌云里,不见了。所有的人都被吓坏了,一个个看得目瞪口呆。
马文德被猛虎叼到山林里放下。马文德跪在地上,哭着叩谢道:“谢谢虎神相救!”
那只猛虎咆哮一声,变成父亲的模样,说道:“为了救你,我愿永世沦为野狗!我的儿,今后,你要好自为之!”说完,化成一只野狗,弓着腰,可怜兮兮的走了。
马文德感念父亲的恩德,逃到四川,改名换姓,做了一个隐士。他像父亲生前那样,每天都要习读《道德经》。一则、为自己的父亲积阴德;二则、洗礼自己曾犯下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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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章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人,文章写得特别好,在“朱提县”,曾红极一时。他的文章虽然好,但是他的人物性格似乎有些扭曲。他喜欢穿女人的衣服,喜欢用女声来说话,还常常学着女人的样子,做一些啼笑皆非的“傻事”。
有人开玩笑问他:“李先章,看你也是堂堂七尺男儿,为何喜欢扮演女人的角色?”
李先章笑着回答:“我自己也说不清楚。看到漂亮的花,我就想摘一朵,戴在头上;看到漂亮的衣服,我就想买一件,穿在身上;看到漂亮的发卡,我就想买来,戴在头发上!”
俗话说得好,一个人的优点,可以遮掩一个人的缺点。李先章虽然像女人,但是人们也不在乎。因此,李先章的家里,往往是宾朋满座,欢笑声不断。李先章待人也很和善,哪怕是一个叫花子,只要上门做客,也会恭恭敬敬、以礼相待。
李先章常常遇到一件麻烦事:在无数个深夜里,他常常听到一个老太婆呼喊自己的名字。可是,当他出门寻找时,别说是老人的身影了,就连毛也没找到半根。刚开始的时候,李先章也没放在心上,可是,时间一长,就受不了啦。李先章把这件事情报了官,希望衙役们出来查一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几个差役从县城来到李家。李先章好生招待了他们。那些衙役也知道他的名气和为人,十分客气的说道:“李先生不要担心,我们来,一定能查出真相。”
李先章听了衙役们的话,心存感激,说道:“有劳几位哥哥了!”
那些差役哈哈笑道:“李先生客气了,帮助老百姓排忧解难,是我们做差役的本分!”
李先章吩咐家人,用好酒好菜招待衙役们,衙役们都很有责任感,只是随便喝了一点酒,就不再多喝了。李先章举起酒壶,要给他们斟满,可是,衙役们说道:“李先生,今夜还要捉‘贼’,喝多了会误事!”
李先章哈哈一笑,道:“几位差役哥哥,真乃世人的榜样楷模!”
不知不觉,已到了午夜。正当众人感到困惑的时候,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屋后传来:“李先章……李先章……我的女儿呀……赶快回家吧……”
众人听得真真切切。一个衙役悄悄说道:“兄弟们,该咱们出动了!”
一群衙役手操大刀,悄悄走出李家大门,寻着声音找去。当时,李先章也想看看这个捣蛋之人,到底是何方神圣,跟自己有什么过节。于是,也就尾随在衙役们的身后。
那个苍老的声音好像就在屋后,可是到了屋后,四处寻了个遍,也没找到什么线索。正当大伙准备回屋的时候,那个苍老的声音又喊了起来:“李先章……李先章……我的女儿呀……赶快回家吧……”
一个衙役仔细听了听,说道:“这声音好像在村后头,咱们去村后头看看。”
一伙人来到村后,翻了个底朝天,同样没找到任何线索。那个苍老的声音又喊了起来:“李先章……李先章……我的女儿呀……赶快回家吧……”
衙役们仔细辨认了声音的来源,好像是从后山传来的。一伙人又跑到后山,四处寻了个遍,依旧没找到任何线索。一个老衙役站在后山顶上,朝李先章的家看去,对众人说道:“兄弟们,这件事有点奇怪!”
李先章问道:“有何奇怪之处?”
老衙役说道:“我观察了一下,从后山到你家里,少则也有十里路。一个人的声音,又怎么能传十里之遥呢?大伙再想一想,咱们追寻了十里之遥,连根毛也没寻着。如果是人捣鬼的话,不可能做得这样天衣无缝!”
一个衙役很诧异,说道:“难道是鬼在捣鬼?”
那个老衙役说道:“我想,不是鬼!而是一伙人在捣鬼!只有人多,才能做得这样天衣无缝!”
李先章问老衙役:“依老哥哥所言,那该如何是好?”
老衙役想了想,说道:“这样吧!咱们明夜再守守看,只不过,要换种方法!”
众人问道:“什么方法?”
老衙役说道:“等回去再说。”
回到李先章的家,众人问老衙役:“你快说说,你的方法。”
老衙役哈哈一笑,道:“等晚上再说,我怕走漏了风声,捉不到贼。”
傍晚,老衙役对众人说道:“咱们兵分三路,一路人留在李先生的家里,继续喝酒吃菜;另一路人悄悄藏在村后头;最后一路人悄悄藏在后山头。如果是人在捣鬼,他们就是化作苍蝇,也飞不出咱们的手掌心。”
半夜,那个苍老的声音又喊了起来:“李先章……李先章……我的女儿呀……赶快回家吧……”
留在李先章家里的人冲到屋后,可是,什么也没找到。大伙也不敢松懈,立刻奔向村后头,与另一路人汇合。可是,两路人一汇合,那个苍老的声音倒是听到了,就是没抓到人。希望只能寄托在最后一路人的身上了。可是,到了后山,还是没有任何收获。
那个老衙役对李先章说道:“李先生,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依我看,你去请一个法师,或许能帮助你!”
第二天,衙役们回了县衙。李先章被弄得人心惶惶,他决定去县城玩耍几天,顺便散散心,要是遇到厉害的法师,就请到家里来,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李先章带了一些盘缠,就去了县城。走到半路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幸好,路边有两间茅草屋。李先章跑进去茅草屋,只见一个瞎眼的老太太正坐在一个蒲登上。瞎眼老太太问:“外面下雨,你是来避雨的吧?”
李先章说道:“老妈妈,我是来避雨的。”
雨一直下。李先章只得在瞎眼老太太家借宿一晚,等明日天亮,雨停了再走。瞎眼老太太很穷,连床铺也没有。李先章和老太太就围着一堆柴火取暖,老太太说:“我家也没有床铺!要是你困了,就在柴火边睡觉吧!”
不知何时,李先章迷迷糊糊睡了去。忽然,那个苍老的声音又在他的耳边响起:“李先章……李先章……我的女儿呀……赶快回家吧……”
李先章醒来,仔细一听,声音是从另一间茅草屋传出来的。李先章悄悄走过去,轻轻推开门,只见瞎眼老太太正伏在一口棺材上,痛哭的喊道“李先章……李先章……我的女儿呀……赶快回家吧……”
李先章吓得面如死灰,刚要逃跑,就被瞎眼老太太抓住了:“先生不要害怕,我唯一的女儿,已经死了三十一年,我不忍心让她离开,就把她的棺椁放在草屋里。每当思念她的时候,我就伏在棺材上,呼喊她的名字,让她赶快回家!”
李先章头皮发麻,血液倒流,因为,他的年龄也正好三十一岁。他战战兢兢问道:“老妈妈……你女儿叫什么……名字?”
瞎眼老太太说道:“她叫李先章,虽然是个女儿之家,但是文章写得特别好!”说着,从衣袖里拿出一本书,“我没有骗你,你看看她写的文章,就知道我女儿很有才华。”
李先章接过书,仔细一看,里面的诗词文章,竟然跟自己写的一模一样,连字迹也一模一样。
这件事情太奇怪了!李先章一夜没合眼,歪着脑袋,想了一夜。第二天,他把瞎眼老太太接回家,像伺候亲生母亲一样,给她养老送终!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蓝颜惑世,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他为他赢了太子之位,并助他顺利登基。
他无视百官的苦口婆心,后宫仍无一妃。
他是君,他是臣,是一道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
他为他至今未娶,他为他成为朝中人人闻风丧胆的铁面将军。
他为他日夜兼程,把江山治理得井井有条。
终有一日,铺天盖地的流言蜚语席卷大街小巷,不堪的污言秽语让他寝食难安,他不怕这些污言秽语,他只怕他会下令他辞官或替他安排婚姻,怕他赶他离开他的身边。
敌军侵犯,他主动请缨。
那一日他身披铠甲,坐在马背上,心灰意冷,他没有来,他最后望一眼城墙,绝望的踏马启程。
他一身明黄龙袍,站在隐秘的墙角,望着他带领万千战士踏尘离开。
他像往常一样埋头奏折,旁边放的是他送他的平安福,精致却已被常年抚摸得光滑无色泽。
他浴血奋战,杀退敌军,却在班师回朝时服毒自杀,死之前他手里握着一个玉佩。
玉佩上刻了一个简单的字,是他认为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字所比的。每看着它,他魅惑俊美的脸总不经意的流露出淡淡的笑容,“月”是他倾尽一生所要呵护的人,他是他心中的一轮明月,时时刻刻温柔的照亮着他,替他拂去灰暗的不堪的往事。他爱他,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他到死都不知其实他是“她”。
我叫墨渊,我娘亲生下我时便一命呜呼了,是于,我爹便认定我是煞星,总有一天也会连同他也克死。我爹好赌,每次赌输回来,便拿皮绳抽我。等他抽到我皮肉开花,浑身无力时,才半知半觉的放下绳子。
我从出生到十二岁,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我爹把我锁在破烂的屋里,因我长着一张魅惑勾人的脸,用他的话说是祸国殃民,蓝颜祸水。我不理解何为祸国殃民,何为蓝颜祸水,直到我被那嗜酒好赌的爹买入青楼当小倌时,才知晓。
无论男女老少,他们看到我时便一脸的呆滞,一副如痴如醉的神情,就连那老鸨都忍不住摸我的脸,似要扑倒我的模样。每看她那模样,我总忍不住打颤,她派人教我练琴学舞,她总是喃喃自语“这容貌当世绝有,连女子都自愧不如,这蓝眼真是魅惑的要命,假以时日,那还了得”
两年后,我登台献艺,一出场便一片哗然,我强忍着不适,闭眼不看台下那群似饿狼欲要吞我的神情,弹一曲便下台。
从此我名声大震,一票难求,怡红院的门被踏破,每日被围得水泄不通。甚至有文人为我作了首诗传遍了大街小巷。
“一袭红衣倾天下,蓝颜魅眼勾魂魄。红颜祸水自古知,蓝颜惑世当墨渊”
有的不远千里而来,只为目睹我魅惑的蓝颜,我只觉得愚蠢可笑至极,有的甚至一掷千金,只为买我一夜。
我毫无表情的拿匕首抵在脖子上,坚绝抵抗,誓死不从,老鸨无可奈何,只能任我卖艺不卖身。自便如此,仍有人登堂闹事,好在老鸨背后有强大的势力,均一一压下。
我望着镜子里的容颜,魅惑勾魂,俊美绝伦,特别是那双勾魂摄魄的眉眼,连我自己看了都不自觉的迷离深陷。老鸨再三嘱咐我今晚要好好的弹,不容出任何差错,也不能得罪贵人,难保人头不保。听她那语气今晚的贵客不只是达官显贵的那么简单,必定是权力滔天,或是她背后的权势。
我在一片灯火通明,觥筹交错的夜宴上,抱着古琴拂袖而坐,无视周围的抽气声,闭眼弹一曲《画中仙》,清悦宁静的琴声一泄而出,高山流水,似梦似幻。一曲毕,我睁眼抬眸便看到了他,一袭白衣,面如冠玉,仙姿秀逸,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出尘得似不食人间烟火,看一眼都让人觉得亵渎了神明,想到自己,便痛恨自己这一副肮脏的皮囊。
我起身抱琴欲退,这时一个肥硕大汉将我扑倒,欲将那恶心得令人作恶的嘴脸凑上我,我羞愤得满脸通红,愤怒的挣扎,奈何他身强力壮,将我压得死死的,他当众撕破我的衣袍,我忍无可忍,将暗藏在袖口里的匕首猛的刺上他的心窝,血溅了我满脸,我勾起了嗜血的残笑,猛的踢开他。
这时周围一片混乱的惊叫声震耳欲聋,一群黑衣人一拥而入,将我制服,欲一剑刺死我,我自觉命在旦夕,也好,这一世就这样了结了吧,所有的不堪与不幸都随风而逝吧,我闭眼等待死神的来临,却在这时,一声清冷的声音响起“慢着”
那一日,我被他所救,他将所有事情压下。他叫凌月,是惊才绝艳,名满天下的凌国四皇子,他走在我面前,淡然道“给你两个选择,一继续在这里卖艺,二跟随我逐鹿天下我必保你荣华富贵”,我轻笑一声,我还有何选择么?他是知道我不情愿待在这里任人糟蹋的,给我的不是选择,而是肯定。
日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教我武功,叫我习读兵法,我天赋异禀,样样精通,我为他出谋划策,暗中助他争夺太子之位,我成了他的贴身侍卫,为他挡住了敌人三番五次的暗杀。我每次跟随他出席宴会时都戴着面具,是于,“面具侍卫”这称呼跟他的名声一样威震天下。人人都知道四皇子惜才若命,而我是他们口中闻风丧胆的鬼才,若他们看到我的容貌,便会惊呼道“果然越俊美的人,心肠都会狠毒”。
他终于当上太子,而他也将迎娶相国之女慕容雪。
那一日十里红妆,满天遍地的大红双囍刺痛了我的双眼,我望着他一袭红袍,俊美无斯,他手牵着她,宛如一对壁人,我感到我所有的血液凝固般,心里空空如也,一种无端的愤怒莫名袭上心头,我转身狂奔离开,我无法忍受,我感觉我的心一点点的被挖空。呵,我竟然爱上了他,这永远不被世俗容忍的禁忌之爱,如果他知道是否恶心致极。
我在怡红院用酒麻醉自己,喝一坛又一坛酒,或许就这样醉下去吧,所有的痛苦,所有压抑的爱都通通滚吧。我感到一具冰凉的身体抱着我,我睁开迷离的眼,我仿佛看到了他,绝美淡然,我猛的将他压下,撕碎他的衣服,疯狂的吻遍他,叫了一遍又一遍他的名字“月,我爱你”,我感到身下的身体僵硬了一下,随即抱紧我,任我为所欲为。
我是在深夜中醒来的,发现怀中抱的是一具暖香玉体,猛然惊醒,匆忙的起身将凌乱的衣袍穿上,落荒而逃,我懊恼的自责,果然酒后真的是会乱性的,我没看清那女子的模样,也不知道她如何进我客房的。
太子府的深夜是寂静的,我悄悄的推开我的卧室门,屋里一片黑暗。我褪尽衣袍躺在床上,脑子混乱一团,那女子的香气像极了月,是于,我才会丧失了理智。月,如果你知道,是否更厌恶
我?
“墨渊,我看到你刚进屋,知道你又去喝酒了,叫人熬了汤,你起来喝了醒醒酒”,一声淡淡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是月的声音,我慌乱的应了一下,起身披了衣袍,打开门,他手里端着汤,月色照在他身上,温润如玉,我不解的看着他一身白衣,当看到他白皙纤细的脖子上有淡淡的吻痕,心里猛的一痛,我迅速的喝下,语气冰冷至极“时候不早了,太子还是回去陪陪夫人吧”,没等他开口,猛的关上门,他站了很久才离开,我愤怒的甩掉茶杯。
凌正二年,皇帝驾崩,太子凌月继承皇位。
他穿一身明黄龙袍,依旧俊美的让人移不眼,这一天我相信他已经等了很久啦,而我终于为你赢了这天下。他赐我为护国将军,实诺他那一句“保你荣华富贵”,月,你知道么?我并不想要这荣华富贵,我只想永伴你身旁,护你一世周全。
慕容雪突然病逝,他不顾百官的苦口婆心,后宫仍无立一妃,渐渐的流言四起,“当今圣上是龙阳之好”,而我被认定是罪魁祸首,祸乱君王,此时边境告急,我不顾他的再三反对,毅然决然的请晏领兵打仗。
明日我便要启程了,我静静的凝视着他,他喝了很多酒,发丝凌乱,脸微红,风吹起他的衣袍,如同受伤的小兽,他猛的摔碎酒坛,身体摇摇晃晃,我冲过去抱住他,我第一次抱他,他身体竟如此瘦。
他倒在我的怀里,喃喃自语“雨与熊掌为何不能兼得?”
“朕是天子,朕想要的东西为何如此难?”,随即便睡着了。
我心疼的抱着他安放在龙床上,替他盖好被褥,我深情的望着这张永远无法忘记的眉眼,我俯身吻在他的眉眼。
月,如果没有你,墨渊此生将是没有灵魂的肉体,蓝颜祸水,我的出现是不是你此生的劫?那么这劫墨渊替你解,我毫无留恋的转身离开。
我穿一身铠甲,坐在马背上,久久的望着城墙,炎热的天气我却感到寒冷,如坠冰窖,他没有来,月,连最后送我一程也不肯吗?我绝望的调马启程。
我浴血奋战,杀光所有敌人,鲜血染红了我的战袍,如嗜血的修罗。
月,我替你杀退敌军了。我手握着玉佩,这是月教我武功时,我偷拿的,几年了,忘了还了,我已服毒,心口欲裂,吐了几口血。月,你很快就解脱了,我勾起淡淡的笑容。
尾声
他听到来报,如遭雷劈,惊慌失措的的快马加鞭赶往,他脚步踉跄,猛的诡在他面前,抱起他冰冷的身体,手颤抖的揭开他送他的面具,这张祸乱他心的魅惑倾世的脸,此时发白得令他差点晕倒,那双勾走他魂魄的蓝眼永远也睁不开了。
他撕心裂肺的朝他怒吼“墨渊,朕命你起来”“你以为你死了一切就解脱了吗?做梦”“就算到阴曹地府朕也不会放过你,你想都别想”,他发丝凌乱,他还没来得及对他说他其实是“她”,她已经怀了他的骨肉了。
凌正十年,她与他的墓合在一起。
她像冬日的雪,美得纯净。她像清高的梅,美得孤傲。
她是明朝初年的奇女子,才貌双全,洪武帝曾为他在落魄时她施舍给他的一碗粥而对她念念不忘。她是那个时代的传奇,出身书香世家,曾经女扮男装参加科考,一举得冠,获得状元称号。她既是那个时代的传奇,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剧,世人惊叹于她的才气,同样悲叹于她的遭遇。
朱元璋,洪武大帝,喜怒无常,性情暴虐,却对她一再隐忍。
莫云岚,明代著名画师,性格孤傲冷淡,却和她结为知己,把酒言欢,她称他是蓝颜知己,他视她为红颜之交,二人相许君子之交,平淡如水。
那一次的科举考试,她女扮男装混入考场被朱元璋偶遇,从此,那叱咤风云的洪武大帝便牢牢的记住了她。
那一次的断桥诗会,她拿着他画出的兰草出口成章,从此,这位性情古怪的画师便将她视为知己。
她性格刚烈,敢在朝堂之上公然顶撞朱元璋,她胆识过人,敢冒欺君之罪女扮男装参加科举考试。她才气过人,刘伯温初见她时便扼腕叹息:可惜!卿非男儿,否则必为栋梁之才!科举考试的监考官宋濂看了她的考卷惊异于她的学识:已不足以用博闻形容!
朱元璋被她的才情和容貌深深陶醉, 曾专门在宫中为她修建了一座别院供她居住,然而她却对朱元璋的心意全然不理,断然拒绝,朱元璋大怒,将她幽禁在别院之中。莫云岚为救她不惜得罪朱元璋被关进大牢,她为此径直闯进朝堂怒斥朱元璋,朱元璋以为她倾心于莫云岚而更加生气,下令将莫云岚押至刑场处死,并要挟她说只要进宫为妃便放了莫云岚,她不从,朱元璋便将莫云岚打入死牢。
幽禁期间,她用血写下:兰草依依,尔不解意。此心若昭,愿为知己。朱元璋看了这首诗,动容于她和莫云岚的知己之情,许她进天牢看望莫云岚,隔着牢门,莫云岚握住她的手对她说:此生此心,吾独为卿所系,此生不虚矣!孰不知自己在遇见她的那一天起就早已情根深种,此刻为时晚矣!二人在牢房中十指相扣许下至死相守的誓言,终不离弃。
刑场中,莫云岚为她作了最后一幅画,而后,咬舌自尽。她带着莫云岚的画继续幽禁在宫中别院里终老一生,终生未嫁。。。。。。
她,楚方玉,一个被世人所赞叹的奇女子。他,莫云岚,一个湮没于时代洪流的著名画师。他们都应该被历史记住。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人生得一知己者足矣!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莫云岚用生命换来了楚方玉一生的忠诚,朱元璋浓烈的近乎毁灭性的爱,却只换来了楚方玉的一世终老,有人惋惜莫云岚爱的太沉默,有人愤慨朱元璋毁了楚方玉的一生。谁对谁错其实都无所谓,只不过有人爱的太浓烈,有人爱的太平淡。
楚方玉和莫云岚让许多人明白,男女之间除了爱情,也会产生如此纯洁的友谊。
知我者懂我心也,无论何时知己都是自己最重要的人。
人的一生很长,知己更是来之不易,希望人们珍惜那个懂自己的人,珍惜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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