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来就没爱过她,却跟她过了一辈子。
他少小时,便因文章成名,衣正轻,马正肥,少年心事飞到九霄云最深处,家中却早为他娶了妻室。她生得丑,书也念得不多,惯常低眉顺眼,一眼看去,木头人似的,他不由心头生厌。
恪于身份及舆论,他不能放弃她,婚姻之外,却多的是绯色记忆,红白玫瑰,如虹霓过影,倒映在他长河大川般的生命流年里。
他在外种种,她向来不知,即使知道也不在意,只是每天不言不语,替他料理家务,教养老人。如此平平顺顺过下去,在外头人看来,倒也是一对恩爱夫妻了。
霹雳只起自平地,刹时星移斗转,他也不知自己怎么就成了不耻于人类的狗屡堆,三反五反、四清反右,他没一桩逃得过,终于举家被席卷到偏远的农场。
到了落日,只记得太阳疲倦地拖着长长余晖,他艰难地直起酸痛的腰,身边的她,早快手快脚把他的活接过去干完了。回到家他往床上一躺便起不了身,她还在灶间忙碌。
她没跟他享过福,他却连累了她一起吃苦。他仍不爱她,却多少有点疚意,一点相濡以沫的情意。
农场在湖区,偶尔分条鱼给他们加餐,他也会往她碗里挟一筷。
她却从碗里挟出来,说:我不吃鱼。他先以为她让着他和孩子,后来才知她是真不吃。
那时,不堪岁月已如书页轻轻翻过,世事一新,他重又回到心爱的书桌前,却不能再是绿袖的五陵少年。状况好了,也注重保养,每餐桌上必有一盘鱼,她却宁肯几根咸菜下一碗饭,也从来不碰一筷子。
他一眼瞥见也觉奇怪,饭吃过也就忘了。
风来雨往,她仍丑,老了反而受看些,他的旧欢新爱又渐渐是梦里梦外一场大梦。他早已学会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她也是不闻不问,日子便也太平无事。
儿女都已成人,最小女儿的婚礼上人家恭喜他们道:以后,你们老两口可以享点清福了。她却在半个月后骤然倒下,是肝癌。
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家突然如原始森林般旷野陌生,他不知道电灯开关在哪里,厨房里所有用具,没有一件他会用,失去她,他竟如孩子一样茫然。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她的天空,原来反而是她,以柔弱的双臂,为他擎起整片天空,容他在天幕下如野马自由地驰骋。
她要增加营养,又不能吃油腻,医生叮嘱多吃鱼。他平生以来第一次下厨,好不容易弄熟了一条鱼。她却只闭目摇头:我不吃。
家人百般劝说,直到他大发脾气,她才勉强喝了一口鱼汤,立即翻肠倒肚大吐,狂乱地摇头,断断断续续:苦苦她随后便陷入长长的错乱,却在每一个醒的间隙喃喃:苦啊苦啊
一个月后她过世,他清点她的遗物时,意外地发现,她竟有记日记的习惯,清清楚楚记载了他每一次的外遇。
她曾跟踪他一直到那女人家的楼道。门将恣意的男女遮掩,她既没有勇气去拍门叫骂,却又不甘心就此离去。身在暗黑的公共厨房里,看见脚盆里谁家养的一条活鱼,已经快窒息而死,挣扎着,扭摆着,嘴急切地一张一合,全是无声的呐喊:给我氧气。
她说:他就是我的氧气呀,可是他不肯给我,我想,我也就是那条快死的鱼吧。
他将她的日记随她一起火化,仿佛希望她可以借此收回他的悲伤与怨苦。凝视着青烟缓缓吐出,他缓缓盖住脸,终于失声痛哭。
四十年来,他始终当她是生命里一件可有可无的存在,仿佛一张桌子,一条板凳,却忘了,再丑的女人,也有一颗细致的女人心和尊贵的、不容受伤的灵魂。
她活在他的冷淡里,像一尾活在陆地上的鱼,焦渴濒死。他是她的氧气呀,他却不肯给她。直到他永远失去她,仿佛生命中的一切都已抽身而去,只剩下一片真空,他才恍然知道,原来,她也是他的氧气。
只是,他的爱,来得太晚了,而此后余生,他都将是一条濒死的鱼。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喜欢柳,特别是四月的柳枝,在风雨中飘飘扬扬。刚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因为那首《江边柳》,或许是因为喜欢柳的缘故,还是不忍心离别而想要留住,就像我想要留住关于世间精致女子一样的惶恐失去。
或许我们看多了大唐的雄风和繁华,因而忽略即使在那样繁盛的朝代里,在繁华背后也会有为生活奔波而忙碌的人。世间浮华起起落落,沉沉浮浮,世间冷暖也会有曲折,即使在事先安培好了的原本生活安乐,衣食无忧,也会尽享世间的荣华或是时代带来的碎碎时光。可是谁又能说得清楚呢?或许经历了生活的洗礼之后,人生会更让人耐人寻味。
鱼幼薇,一个本来蕙质兰心的女子,同样的拥有着父母全部的爱。家庭的变故或许是谁也无法预料到的结果。因此就是这样的女子,聪慧得像琥珀琉璃一样的美丽,却早早的要面对生活的冷暖,为了柴米油盐酱醋而担心,即使还有母亲的呵护,可是这样伶俐聪明的怎能会将眼前的艰辛置之度外呢?所以鱼幼薇早早的就懂得了人世间的冷暖和情感的真谛。她太渴望拥有平常人一样的天伦之乐。
风尘俗世的尘埃里,看惯了离散曲终。在那个年月里,不知道与多少个夜晚,她看着江岸的细柳,在夜深人静的月色中,轻拨红烛,对案诗卷到天明。也许是上帝往往都是会眷顾刻苦勤勉的人吧!小小年纪鱼幼薇就能写一手好字,吟得几首好诗词,或许是像有人说的那样:出名需趁早。青春年少的她的诗文就已传遍整个长安,已是是家喻户晓女童。
就是那样,爱好文字的人总是会惺惺相惜的同时会探个究竟。在一个天气方好的天里,温庭筠出现在了鱼家,怀着好奇的心态出了个江边柳为题。稍微片刻,略作沉思,诗文即成,或许也就在那一刻,主人公的命运就已经在冥冥之中有了难以言说的改变,不可说!
翠色连荒岸,烟姿入远楼;影铺春水面,花落钓人头。根老藏鱼窟,枝底系客舟;萧萧风雨夜,惊梦复添愁。苍翠柳色连着岸的两头,杨柳飞絮的烟姿早早的飞楼中之人的眼帘,激起阵阵的涟漪,枝叶繁茂,偶尔垂下江面将客船里的人的归思牵引着,潇潇的风雨声将梦敲醒,又是揪心的痛。如此情怀,如此内涵深刻者,足以证明她的生活的思考之深,对生命的领悟已不是同龄人所比拟的,意境之美,修辞毫不逊色。
有了这次的相遇,从此,温庭筠经常出人鱼家。为小幼薇指点诗作,亦师亦友又像长辈,日久生情,尽管他无意她无情,但是怎敌得过痴情男女文中情愫,俗士亦如此,何况如此多愁善感,诗情画意之人呢?
离别总是伤感的,千山万水远隔天涯,相思无度,只有一笺素纸几行诗文才可了却漫漫长夜。苦思搜诗灯下吟,不眠长夜怕寒衾;满庭木叶愁风起,透幌纱窗惜月沈。疏散未闻终随愿,盛衰空见本来心;幽栖莫定梧桐树,暮雀啾啾空绕林。忧思难定梧桐叶,只有燕雀绕着梧桐空徘徊。少女的情怀如诉如泣,既渴望那个人的出现,又害怕彼此无助的眼眸,所以愁添茫茫着荒野,莽莽之黄叶。
人生总是充满着戏剧,本来可以举案齐眉,共看夕阳和落日,可是由于某些原因,注定要相忘于江湖,空留绵绵之愁绪,寸寸之相思。
一首赠《邻家女》将那种愁与叹,哀与怨抒写得淋漓尽致,羞日遮罗袖,愁春懒起妆;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千金易求,难得有情人。此诗词言志抒情,词情达意无不通晓世间之绝唱!
或许是心里的决绝,看惯了尘世烟尘,一遭远离俗世,剩下给她继续留恋生命的也只剩下寥寥诗行,最不怕离愁的也只剩下笔尖流淌的涓涓文字。
时间流逝,短短二十几个寒楚,灵动诗行,消管他人念念成词。留得几行心暖意,赋得数首相思愁,涟涟情谊也为精致。
停云落笔20xx.6.17
不知道为什么,我天生很喜欢下雨,也许上辈子我是沙漠或是沙漠中的一条鱼。下雨前,根本呆不住寝室,湿嗒嗒的空气感觉整个身体都黏黏的,本来就不怎么喜欢自己,更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小时候下雨只能在家里疯狂的跑着,从没和家里人说过是因为喜欢下雨的感觉,可是他们有责任将我束缚在干燥的屋里,我的细胞因此没有感冒,但是我毕竟是那样的钟爱着雨。渐渐长大,我发现自己又喜欢在下雨天睡起了觉,不想理会任何人,也不想吃饭。因为我讨厌舒适的房子里无处不弥漫着粘人的粉末,被它依附之后,都不想动自己的脑子了,不过幸好我原本就没什么灵魂。
等我上学后,天天趴在桌上,呆呆的,持续了一个星期,以至于直到现在,我都不记得自己的同桌是谁,这是让我觉得很惋惜的一件事,要不然我也能像别人一样,在听到《同桌的你》时回忆回忆自己的同桌,说不定还能因此喜欢上这首歌。幸亏老师上课前讲到第一次上学难免会想家,借此我便可以上课时无畏的看着窗外的天空,只要头抬得不是很高就行。记得有个同学几天后看见我哭了起来,大声的喊着自己要回家,而我无动于衷,我觉得没有必要告诉那群间谍,其实,我是在一个人等雨。小时候看见哥哥在下雨天,穿上小雨靴,打着一把小花伞,急匆匆的去上早自习,有谁看见还没手掌大的心扑通扑通的跳着,多么渴望自己也能成为在雨中无拘无束的诗人。
夏季刚刚去世,果然不负有心人,这样的上课模式没等到多久,我便盼到了自己的第一双雨靴,尽管这是哥哥小时候穿的那双,但现在是属于我的宝贝了。
穿上心爱的雨靴,将小花伞扛在肩上,就像电视中的救世英雄扛着自己最心爱的宝刀一般。走,就决定是你陪我去浪迹天涯了。除了学校,没有什么熟悉的目的地或是路途,兴奋的朝着学校出发,母亲小心的帮我系着红领巾,大大的手掌在我脖子上胡乱的弄着,搞不懂人为什么要带着一块布去上学,大概这样会显得我更加像英雄一些吧。我迫不及待的拿上妈妈今年特意为我买的新书包,里面除了一只妈妈帮我削的很尖的铅笔,还有一本已经没有了封面的课本。放学后,立马回家母亲每天都这样叮嘱着,而我已经消失在此刻想念我的门口了。
一个小小人认真的走在自己上学的路上,现在想想有点想笑。嘴里不知道在自言自语什么,胡乱的打着伞,全身早已湿透,我的伞不是用来遮雨的。只要伞柄还在手里就行,耳朵可以清楚的听见雨打在伞上的声音,那么近的距离,紧紧地握着,小花伞与雨在雨中厮杀,在小小的手心震颤着生命。希望能与别人相遇,故意挨近她的伞,擦出一大片水花,无情的卖弄着我的小花伞,然后一个人在雨中望着她离去。又或是见到了我不喜欢的学生,稍微倾斜,让伞靠在身上,就可以遮住我不想给他看的脸,一个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除了喜爱的雨声,世界当真平静。
拖着个靴子,雨天实在不是很好走,我走走停停,好似在欣赏着举世无双的美景,又似站在泥里睡着了。一阵风突然重重的拍在了我的脸上,我从梦中惊醒过来,慌乱中丢掉了雨伞,才发现好像走错了路。努力的挤弄着自己的额头,终于可以看见很明显的疑惑神情,这条路很熟悉又很陌生,平时没有在那里驻足过,头一回思考竟发现还有一条路。我猜应该是我逃课的心理所起的作用吧,中午吃饭时我就已经在犹豫了,既然好不容易盼到了心仪的雨,难道就不能给自己请个假去陪陪她吗。选择对我来说是最难的问题,从小就不会权衡,也从不想去权衡,想着自己傻笑了起来。
无论如何,现在真的要选择了,这时别人家小孩就又在脑子里了,听说大班有个穿越年龄而被我们鄙视的傻瓜特别喜欢抓虫子,我见过他,经常在哥哥的上学时间,他一个人在田边守着,偶然会叫我一起等,等了一下午,从水里慢慢爬出来一个螃蟹,他立刻将这横行霸道的玩意给逮住,看了看又小心的放了回去,大概只有我有几分喜欢这样的他吧,他经常会和我说上几句话,可是经常恐吓低年级小朋友。逃课的人在学校内就如***时最大的反动分子,于是校长,班主任和几个老师坐在一起开始批斗一个孩子,说了一下午没有什么作用,于是第二天接着批斗,不过请来了家长,打了骂了,下个星期的升旗仪式上全校通报批评了一番,我上学时他就已经很出名了。有一天我问过他是什么感觉,他说他没考虑过,没考虑过,直到现在想想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欣然。后来才知道他已经留了三级。
傻瓜毕竟是傻瓜啊。我自己可以被批斗,可是家里人怎么办,小小的我去年已经发誓再也不让家里人为我担忧了,我是要做一个好孩子的啊,我努力痛恨着出生时的天性。脑子里却又想起老师第一堂课说的想家问题,大概不会出什么事的吧。印象之中,当时刘欢老师去过家乡,目的是收集弟子,《好汉歌》很受小孩子的欢迎,我也在心里哼着说走咱就走啊去闯九州了。
尽管我不会选择,但是一旦选择就要无怨无悔、尽情挥洒的道理我也从电视里学到了。我把花伞小心的折起来,放进自己的书包,雨滴在我的头上,肯定感受到了我的温暖,没有发出叮咚的声音,我伸出自己的手,捧了几滴不幸滴在我手里的雨,倒映出我小时候的模样,记得小时候的我长得还行。我开始疯狂的踩泥巴,用自己的战靴,一直跺脚,我要将泥水溅到裤子上,溅到上衣上,溅到嘴里,溅到鼻子里,溅满整个脸庞。突然感觉累了,摊开自己的双手,倒在雨里,想好好的睡上一觉。雨后的傍晚很是无情,仗着乌云就快速的来临。
佳,佳,佳好熟悉的声音,是妈妈,我在梦中被妈妈抱起,我快速的伸出双手,妈妈却用冰凉的手摸了摸的我的额头,好烫,真的是妈妈找过来了,在梦中对自己说,隐隐约约的看见母亲手里并没有打伞,脸上被雨打湿了,可是眼睛红的很厉害,她的膝盖那里比别的地方多出很多泥巴,正用着沙哑的哭腔喊着我的名字。我不确定当时还有没有意识,大概是靠在母亲背上又睡着了,一颠一颠的,但是很暖和。醒来时,我已经在医院里了,可是怎么也活泼不起来了,之后我生了一场大病,发生在那之间的事我没有什么印象,我不知道母亲是如何找到我的,不过感觉妈妈后来也病了一场,幸好没人问我是怎么在雨中睡着的,问了我也不会回答。不过因为母亲留了眼泪,所以我决定再也不干这样的蠢事了。
现在,我想起那天,当我走在路上,每滴雨从天而降,在坑坑洼洼的水平面上打出一粒粒气泡,就像穹顶之下,在那短暂渺小的围城之中,应该是世界上最安静的地方了吧。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77528.ht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