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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笑容留给当新娘的女儿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把笑容留给当新娘的女儿,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老孙一宿没合眼。天刚亮他就起床了。今天是小草出嫁日子,想着含辛茹苦养育了二十多年的女儿说走就走,就要成了别人怀中的人了,老孙心里别说有多堵了。老孙从口袋里拿出一瓶药看了又看,这是小草昨天给自己买的,老孙有严重的胆病,过去都是小草提醒自己吃药,今后小草走了再也没人关心体贴自己了。老孙想着,眼睛就湿了,他忙用手去揩,怕小草见了难受,他要把笑容留给当新娘的女儿。

老孙40岁那年才有了小草。小草不是亲生的,是他从大地震的废墟中挖出来的。那年大地震让他失去了亲人,小草也成了孤儿,老孙就收养了她。小草的到来多少抚慰了老孙心头的创伤,他疼爱小草一如疼爱自己的亲女儿。那时小草瘦弱得就象一只病猫,三天两头生病,他就给她取名小草,希望她象小草一样顽强生长。为了养育着他的心肝宝贝,老孙既当爹又当娘,不知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有一年小草得了怪病,终日高烧不退,迷迷糊糊,跑了几家医院都被回头。就有人劝老孙把孩子送孤儿院,被老孙臭骂了一顿。老孙变卖了值钱的家当,背着小草,到处寻医访药,走遍了大半个中国。他天天为小草祈祷祝福,也是苍天有眼,小草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小草不但活了下来,而且渐渐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人儿。这让老孙无比自豪,日子里总荡漾着苍老的欢笑。可舒心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就被打破了,有人前来说媒了,老孙这才意识到女儿长大了是要嫁人的,他毫无思想准备,开始恐慌了,小草是自己的心头肉,小草要是走了,这日子还叫啥日子?他多么希望小草永远象小猫一样围着他撒娇。尽管老孙心里一百个舍不得。然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传统是亘古不变的,该来的还是来了。

吹吹打打的喇叭声由远而近铺天盖地盖了过来,迎亲的队伍到了。

由于老孙没啥亲戚,两家决定合在一块儿操办喜事。婚庆活动进行的有条不紊,节目一个紧接一个,排得满满当当热热闹闹。老孙是个闲不住的人,他陪着小草频频地向大家敬酒递烟,会亲访友,忙前忙后,应付各种事情。如此一天下来也蛮累人的。其间,老孙不时拿出手绢擦擦脸上汗珠,但老孙始终笑容满面,谈笑风生。虽然老孙脸上乐哈哈的,但细心的小草还是看出了父亲的倦意,小草说:爸,您累了吧?老孙说:不累不累,爸今天好开心啊。过了会儿,小草又提醒说:爸,您药吃过了吗,千万别拉了。他说:吃了吃了,小草尽管一百个放心。后来,小草见父亲脸色不太好看就说:爸您若真累了不要硬撑着,早点回去休息,过三天我会去看您的。老孙连连摆手风趣幽默地说:今天是女儿大喜日子,爸哪能半路当逃兵?爸一定要将微笑进行到底。顿了顿老孙又说:爸今天就想多陪陪女儿,往后女儿要为人妻为人母了,爸再想陪就难了。老孙说着突然背过脸去,但小草还是发觉父亲眼圈红了。

婚礼依然在热热闹闹进行着,老孙依然忙前忙后,笑容满面,谈笑风生。

晚上,婚礼进入最后一个节目,新郎新娘准备双双入洞房。就在这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老孙突然晕倒了。众人大惊,急忙用车将他送进了医院。

诊断结果是胆囊肿大,有出血,。医生说:再晚来一步就危险了。

小草日夜守护在父亲病床边。她握着父亲的手,心如刀割:爸,你都病成那样为啥还强颜欢笑?

爸怕,怕

怕女儿难受,所以就把痛苦留给自己,把笑容留给女儿。

爸,医生说您根本就没吃药,不然也不会这样,爸,您为啥不肯吃药?

爸怕你吃,吃

怕女儿吃苦?爸,您真的好糊涂好傻呀,这种事你也当真?爸,您怕是连苦字都要回避。原来当地流传着一种说法,女儿出嫁那天,送亲的人是不能吃有苦味东西的,否则女儿日后是要吃苦的。

父亲闭上眼睛。沉默。

过了会儿,老孙慢慢睁开眼睛,他面露愧疚,自责道:爸好后悔啊!就一步之差,咬咬牙关就挺过去了。可爸没能将微笑进行到底,爸真的好后悔啊!

小草已是泪流满面:父亲啊!其实您已经做到了,您的微笑永远留在了女儿的心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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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心留给自己


一起走过的曾经,错过是早已安排的命运,在轮回中找寻,你在哪?

很想再听一听你的声音,很想再见一见你的身影,却怕引起你的不开心,那些思念的忧愁,悄悄地独自忍受。

每天远离情感的话语在QQ聊天的记录中苍白无力的挣扎,只是因为放不下,始终还是无法将一切放下,便把以前的习惯全都摈弃,看着你上线,然后陪上几句简单的寒喧,短短的话语过后便是不在闪烁的静止,然后静静的打开你的空间,揣测着字里行间的情感却甚少留言,时间久了也成为了我新的习惯。

也曾意识到这样的不对,可是看到你在线的图像确是忍不住心头的悸动,发去一张笑脸,送上一声招呼,等到的却是几句简短问候过后的沉默。

犹豫很久的挣扎,期望失落的彷徨,面对着沉默无语的冷漠,感谢你曾经走进我的心里,在我的心中留下你美丽的身影,这是我的幸运,而我却一直在你的心门外徘徊,这也不过是我一个人的无奈,久了也感觉有些累了。

孟婆手中的那碗水,此刻是多想喝上几口,忘掉那已存在却不能存在的情感,让风刮断牵绊纸鸢的线,即使是飘向那未知的远方。

夏日阳光刺痛的灼热却没有敌过心里的寒冷,一个人在炎炎烈日下行走,感受这个夏季的微凉!

走得再近的人,没有靠近的心,不知道是怎样的一种遥远?

清空自己的心,扫除羁绊的种种,放下所有的烦忧,找回久违的轻松,把心留给自己,感受漫天星空下的夜风,有着一丝的沁凉,却能嗅到清晰的清新。

把好的自己,留给对的人


与其在一段让彼此变得痛苦的爱情里苦苦纠缠,不如放手,回到原点,说不定真正对的人在默默等着你。

秋意渐浓的十月,我下班回家,顺手打开邮箱取信件,在各种花花绿绿的传单中,夹杂着一封红色的请柬。

我拆开来看,是结婚请柬,上面写着新郎宋哲,新娘周瑶。

我的脑海慢慢浮现出一个年轻的脸,有些意外,她还记得我。

她叫周瑶,是在我刚来北京工作时认识的朋友,我们做过一阵子同事,后来她辞职离开北京,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周瑶比我小几岁,刚遇到她时,她只是一个二十岁不到的丫头。我们那时总是猜着谁比谁早结婚,现如今我已成家有了孩子,她却才找到好归宿。

收到请柬的那晚,周瑶给我打了电话。她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清亮。

云姐,我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你记得要来参加我的婚礼!

恭喜你啊!

我想起新郎的名字,以前我们还是同事时,周瑶曾对我说过她和一个叫小陆的男生的故事,那时她说,非小陆不嫁,如今新郎却是别人的名字。

我有些唐突的地问:我以为新郎会是小陆,怎么会

周瑶沉默了几秒,语气淡淡地说:我早就和小陆失了联系。这么多年,我为他付出的所有,始终得不到他的心。我也想通了,他不爱我。听得出来,周瑶还是忘不了小陆,小陆把她伤得太深了。

她曾说,有些故事一旦开始了,就一定会有一个结局,有些人一旦遇见了,就很难从心里完全抹去。

周瑶和小陆是初中同学,周瑶性格外向,活泼开朗,不爱学习,喜欢玩,喜欢和同学打闹嬉戏,永远呼朋引伴,一起犯错,一起受罚。她热情爽朗的个性,赢得很多同学的喜欢。

而小陆是一个安静男孩,学习认真,中规中矩。他家里有钱,性格有些孤僻,生活中除了学习没什么别的乐趣。

本来他们是两条平行线,看是不会有交集,但偏偏,一群喜欢勒索同学钱财的小流氓让她和小陆有了羁绊。小流氓连续几天在学校附近围堵小陆,要他交出钱,有一次正好被周瑶看到,她学着电视里的桥段大喊有警察,可别人才不会那么轻易上当,结果连她也被逮着。后来有人举报,附近便多了些巡警,小流氓们也不敢轻举妄动了。因为这事,周瑶和小陆变熟了些。

那时每周五的最后一节音乐课结束之后,周瑶总会恳求老师让她用一会儿钢琴。她学过一年钢琴,但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特别是她的弟弟出世后,她被迫终止学琴。

小陆无意中看到音乐室弹琴的周瑶,完全不像平时聒噪的模样,不禁有些心动。他主动接近她,和她渐渐成为好朋友。她十五岁那年生日,小陆带她去他家,答应她可以随时用他家的钢琴。小陆的父母知道儿子一直比较孤僻,难得有这么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可以做朋友,并且使小陆开朗了许多,他们都不反对周瑶时不时去家里弹弹琴,他们甚至很热情地接待她。

细想起来,是他先把我拉进他的人生里,最后他却落荒而逃。电话里周瑶说这句话的时候时,声音带着长长的叹息。

然而,男女之间的纯友谊是非常短暂的,命运也爱捉弄人。升学时,周瑶考得很差,去了职校,而小陆的成绩毫无悬念考上一中。但这点距离并不能阻止他们之间朦胧暧昧的情愫。不能每日相见,反而使彼此心中多了份挂念。

偶尔假期的时候,小陆父母会开车带上小陆和周瑶一起去短暂的旅行。小陆的妈妈很喜欢周瑶,会买漂亮的衣服给她,会教她做小陆爱吃的菜。周瑶在他们家感受到的温暖和爱远远比自己家里的多。

她的生命里,小陆已经占据重要的位置,她想将来和小陆念同一所大学,就算不能,她也会努力跟随小陆。她甚至想这一辈子就只爱他一个人了。

她觉得自己就好像走进了一段仙境里,像爱丽丝那样,享受着随时会醒来的美好梦境。

可是爱丽丝远远比她幸运多了。

高中的小陆个头窜得很快,本来就俊俏的容貌越发有魅力。这几年受周瑶的感染性格也变了许多。在学校的受欢迎程度比想象中要高,每逢什么情人节啊圣诞节啊总会收到一堆情书和巧克力。他总会拿给周瑶,看她一边吃着别的女生亲手做的巧克力,一边忍着笑读着情书,他会有一种莫名的幸福感。她从没表白对他的心意,对于这些爱慕他的女孩,她也没有表现出吃醋。他有时会以为她只是当他是很好很特别朋友而已,觉得自己不是真正的爱她,而是同情和怜悯更多一些。

不可置否,他在感情上总是优柔寡断,所以才会导致有一个叫李瞳的女孩子当面向他告白时,他没有接受也不知怎么拒绝。

李瞳的出现,使他们陷入一段三角关系,也使周瑶更加确定自己对小陆的感情。李瞳打破了周瑶美好的梦境,并且到处传言周瑶是为了钱才接近小陆,一副势必要与周瑶争个头破血流的架势。

快要高考的那年,一次生意的失败使小陆的父亲破产,并且遭人陷害,小陆的父亲被抓进了牢狱。突如其来的家变使小陆一蹶不振。高考的时候,他还是正常发挥,考上了北京的重点大学。可是,他家负担不起学费。

其实我知道我的成绩,考不上大学,可我仍然鼓励他,希望他读书,钱没有可以一起挣。我还答应他会照顾好他母亲,让他放心去北京念书。他从小过惯优越的生活,我怕他受苦,白天下班后,还偷偷瞒着他去酒吧卖酒,为他筹多点钱。我这样为他说到这里,周瑶微微哽咽着,他却以为我老是泡吧,认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他居然说对我感到失望。

小陆去北京之前,李瞳找过周瑶,说她的父亲认识些人,可以帮助小陆的父亲,但前提条件是,周瑶要和小陆彻底断了感情。李瞳利用小陆对周瑶的误会,使他们俩之间的芥蒂结得更深,这样,她就能和小陆在一起了。

为了小陆,周瑶答应了李瞳的要求。她留在小城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小陆的母亲。就在那时,她遇见宋哲。

她二十岁那年,小陆的母亲患了恶疾,母亲不想让儿子知道自己生病,恳求她不要告诉他。她虽然很想对他说,却还是忍住了,正因如此,她后来才后悔莫及。没人料到母亲突然病发,抢救不了。她通知小陆赶来时,母亲已经去世了。

周瑶永远也无法忘记,当时小陆对她说:我曾经爱过你,可是现在和往后,我恨你。他痛苦的眼神使她的心狠狠揪了起来。

我想补偿给他,虽然我并没有欠他什么,但我爱他,于是跟着他来北京。

周瑶在北京找了份工作,一直默默陪伴小陆直到他毕业。小陆毕业后和李瞳分手,然后去上海发展。周瑶便辞了职跟着他去。

期间我们时不时有联系,她一开始还有提起小陆,我以为他们会修成正果,没想到,她嫁给了别人。

我以为小陆就是我命中注定要一起到老的人,可是

在上海的那段日子,小陆不断地背叛周瑶。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纯情的男孩,他和公司里的女同事搞暧昧,他经常夜不归家,要不就喝个伶仃大醉。周瑶总是忍着,没有底线地包容他。他花钱花得很凶,周瑶又像以前那样做兼职,帮他存钱,为他们日后生活打算。她去一家酒吧做键盘手,一个晚上的收入比普通兼职多。但经常出入那种地方,难免会遇到一些无耻之徒的调戏。小陆不但不明白她的苦心,吵架成为他们的家常便饭。

终于,周瑶感到累了,她开始怀疑自己,怀疑他们之间的感情,也许只不过是她在惩罚自己。

于是周瑶和小陆分手了,一个人回到小城。

还好我回来,才没有错过宋哲。说到准备结婚的丈夫,她的语气显然明朗了些。

她回到小城不久便重逢宋哲。在宋哲的帮助下,她的工作有了着落,一切变得慢慢好起来。从前她总是在付出,并没有细细体会到被别人爱和呵护的感觉,而宋哲就是那个爱她呵护她的人。她生病时,他寸步不离地照顾她,她生日时,他花足心思让她高兴。

宋哲很爱我,刚开始我也很害怕自己会再受伤,可是他的确感动了我,我终于找到了对的人。云姐,你记得要来,见证我们的幸福。

嗯,我一定准时到。

挂了电话之后,我望着外边夜空中的满月生辉,突然明白,年轻时我们总是把对方的付出当做理所当然,总是把自以为最好的自己留给那个爱得死去活来的人,到头来只换回一颗伤痕累累的心。而当初那个坚信会一起走一辈子人,却爱上了别人。

那么,与其对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倾其所有,不如把最好的自己,留给对的人。

把生存留给亲爱的你


你能把我的头盔拿下来吗?它让我不舒服,而且干扰我驾车。把最难过最可怕的事情留给我自己知道,哪怕是死亡,因为我爱你。

一天夜里,男孩骑摩托车带着女孩超速行驶,

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

女孩:慢一点...我怕...

男孩:不,这样很有趣....

女孩:求求你...这样太吓人了...

男孩:好吧,那你说你爱我...

女孩:好....我爱你...你现在可以慢下来了吗?

男孩:紧紧抱我一下...

女孩紧紧拥抱了他一下,女孩:现在你可以慢下来了吧?

男孩:你可以脱下我的头盔并自己戴上吗?它让我感到不舒服,还干扰我驾车。

第二天,报纸报道:一辆摩托车因为刹车失灵而撞毁在一幢建筑物上,车上有两个人,一个死亡,一个幸存...

驾车的男孩知道刹车失灵,但他没有让女孩知道,因为那样会让女孩感到害怕。

相反,他让女孩最后一次说她爱他,最后一次拥抱他,并让她戴上自己的头盔,结果,女孩活着,他自己死了...

爱情让人变得伟大,它让人有勇气独自承受死亡,为了自己的爱人,就算面对死亡也甘之如饴。

不哭的笑容


一个三口之家,孩子活泼可爱,女人温柔娴惠,男人才华横溢,对妻子呵护备至。所有的人看在眼里,都羡慕他们的美好生活。

结婚纪念日,夫妻二人没带孩子,一起到电影院看《泰坦尼克号》。回家的路上,自行车被迎面而来的货车撞个正着。男人当场死亡,女人被送进了医院急救。

女人在医院中昏迷不醒将近一个月,朋友、亲人都担心她将不再醒来,但是他们更担心她醒来之后,知道自己丈夫已死亡的事实。

一个月过后,她奇迹似的醒了,更奇迹的是,她似乎不太记得丈夫惨死的那一段,不见她忧伤哭泣。有人说这女子歹毒,丈夫死了竟然不哭。也有人相信了医生的解说,部分车祸病人可能会丧失部分记忆。

后来她带着孩子离开了所在的城市到了另一个城市,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有了新的朋友。生活、工作得相当顺利,而且她比以往更爱笑了。

又过了几年,别人为她介绍一个新的男人。第一次约会,因为知道她的过去,男人就带着有点疑惑的神情。

“你知道了对不对?”她突然说。

“知道什么?”“我和志强(她以前的丈夫)的那一场车祸。”他没有接话,不想引起这个话题。

“他们以为我不记得了,其实我什么都记得,当我眼睛睁开的那一幕,我看见我的孩子吓得痛哭不已,我告诉我自己不要再哭了,因为我知道我若悲伤会造成对孩子更大的伤害,这是志强不愿意见到的。”看见她眼眶中打转的眼泪,还有那不愿让眼泪落下的笑容,男人靠近了女人,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

总有一些人,他们把微笑留给大家眼泪留给自己


总有一些人,他们表面上看起来总是很高兴,没有烦恼,像个小孩,让很多人都会去,但其实不是这样的。

他们只是把柔弱隐藏起来了,把坚强给了大家,其实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也会显得那么的无助,也只能独自悲伤,回忆曾经经历过的。

他们貌似很坚强,因为在别人看来,他们什么事都能微笑着去面对,但事实上他们长着世界上最脆弱的心灵,只是长期的伪装使得别人很难发现他们内心深处的创伤。

其实他们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希望简简单单的活着,把微笑留给大家,希望身边的人也能开心,也希望别人能够喜欢自己。

这样的一群人,他们很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别人的一个笑笑意见,他们可能都会思虑很久,因为,他们总是为别人想的很多,对别人总是比对自己好;把能对喜欢的人好当做幸福,喜欢别人比喜欢自己多。

他们总是那样,也许前一秒在拐角处还留着伤心的眼泪,当出现你面前的时候,面对你的永远是灿烂的笑容。

有人说她们是向日葵,是的,他们在意的人就像是太阳,在面对太阳的时候永远是明艳的花瓣,而太阳照不到的背面,那悲伤藏得那么好,不愿被看见。

他们向往放纵自由的生活,却必须为了谁很努力的朝另外的一个方向活着,很累很累,却仍是心甘情愿。

离自己的梦境越来越来远,不得不面对从未想过的争夺和复杂,恐慌、不知所措。

只有面对最信赖的人时,才会卸下盔甲,委屈的流下眼泪。因为在他们心里,笑就是开心,哭就是难过,接近就是喜欢,远离就是讨厌。

但其实不是,他们明白了,心好伤,眼泪就没忍住。哭过之后,笑笑得擦干眼泪,说,没关系,我可以做的很好的。

他们好像无所不能,好像总是不会有烦恼,好像什么问题都能轻而易举的解决,总是喜欢喜欢出现在流泪的人面前,笑嘻嘻的逗着笑。

而面对自己的问题,他们却茫然无措,面对自己的悲伤,他们只会躲在人们看不见的角落里慢慢由伤口越裂越大。

他们的想法非常简单,说出来的就是心里所想的,肚子里不会拐七道八道的小弯,无心的话可能会引起别人的误解。

所以,请别记恨她们,他们从不愿伤害谁,小小的错误就能让他们懊悔很久。

他们其实非常单纯,甚至你曾经给了他一个微笑她也会一辈子记得你的好,因此他们的世界观其实也很简单,他们很容易受蛊惑,请不要轻易的伤害他们的感情,因为一旦伤害了,那就将永远弥补不回来!

如果你身边有这种人请你给予他(她)那怕是凤毛麟角的那点关怀,让他(她)知道这个世界没有抛弃他们

楼兰新娘


聚雅斋主人程光画得一手好画,慕名求画者络绎不绝。这天黄昏后,一位猥琐邋遢的男子闯了进来,他手里抱着一卷白绫。白绫看样子有些年头了,布面不少地方显露着霉斑。男子爱如珍宝地紧紧搂着白绫,急切地对程光说:你可是大画家程光?程光点点头,谦虚地说:这大画家三字实不敢当。男子环视室内,赶过去将门窗关严了。程光大骇,不知这陌生男子鬼鬼祟祟有何居心。他不觉后退几步,一把按住桌上的电话机,就要报警。男子赶紧说:程先生莫慌,我有一画想请先生鉴赏。男子将怀中白绫展开,露出一幅女子画像,画中女子美极、艳极,穿着五彩霓裳,发髻上插着美丽的鸟羽,一看就非汉族女子。程光也想不起有哪个少数民族是如此着装。女像工笔细描,与其说是画,倒不如说是摄影。女子笑脸盈盈,双眸含情,就连肌肤上的汗毛也隐约可辨。女像和人体等比例大小,因为形象太过逼真,远远一挂,还以为面前站着的是个真人。程光对这幅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见男子并无歹意,就放心地走过去,手掌在女像上轻轻滑过,感觉就像抚摸着真人,那女子肤若凝脂,纤长苗条的身材也像真人一样让人觉得温暖。当程光的手掌自上而下摩过她的心脏时,她的心脏居然跳了一跳,把程光吓了一跳。

怎么样?男子一直注意着程光的神色,是不是很特别?程光疑惑地说:这幅画很邪门,你是在哪得到的?男子长叹了口气:我叫李崇明,本是一家公司的老总,就因为这幅画,我弄得倾家荡产,沿街要饭。他小心地卷好画,就是现在他对它依然没一丝恨意。慢着,这幅画多少钱,你开个价。程光这么说已经犯了收藏的大忌,可李崇明却摇了摇头:我不会卖画的,这一生我都不会让它离开我。程光感到奇怪了,李崇明找他居然不是为了卖画。李崇明重又将画紧紧地搂在怀里,说:程先生,我暗中观察了你三个月,知你是诚实守信之人,请你不要将关于这幅画的点滴说出去,还有如果你想能天天看到这幅画,就把我留下来,好吃好喝的招待我。没问题。程光对这幅画和神秘兮兮的李崇明很是好奇。

程光派人打听李崇明,不久就有了消息,他确实是一家公司的老总,可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李崇明爱好旅游,当年他沿着楼兰古国的遗址探险,在沙漠深处失踪了几个月,回来后就显得有点神经质,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公司的事情也懒得打理,不出一二年就破产了。李崇明住在程光家里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日只是对着女像又哭又笑。有时程光想要再看一看画,李崇明像害怕什么似的让他瞄上一眼就把画卷上了,让他心痒难捺。好奇心越来越盛的程光只得平生第一回做了小人,晚上,他悄悄地在给李崇明的饭菜里下了安眠药,李崇明呼呼大睡起来。然后,程光将李崇明的画拿出来,挂在墙上。白绫展开,上面却什么也没有,程光又在李崇明身上找了找,并没找到另外一幅白绫。这时,月色皎洁的院子里忽然传来银铃般的笑声,他赶忙奔出屋子,顿时惊呆了。只见一女子正在热烈地跳着异域风情的舞蹈,身上穿着五彩霓裳,头上插着美丽的鸟羽,她转过脸,赫然正是画像上的女子。程光惊叫了一声,眼前的女子就像烟雾一样消失了,他在院子里仔细查找,也没发现她有何藏身之地。

程光稍显失落地回到李崇明的房间,一抬头,那女子又回到了墙上的白绫上。他擦了擦眼睛,证实自己没有看错,忙用凉水泼醒了李崇明。李崇明见程光已然窥破了他的秘密,便如实说来。原来,这画像上的女子是古楼兰国人,因为长得漂亮,被一个法术很厉害的巫师看上了。女子早有恋人,自然不肯嫁给巫师,巫师恼羞成怒,就在新娘大婚这一天,作法将女子的魂魄摄在一幅白绫上。并且巫师还在女像上下了天地间最恶毒的诅咒,让女子永不能转世为人,倘若有谁能破咒救得了女子,女子便会以身相许。李崇明说完懊丧不已,可惜他花了十几年时间,弄得身心俱疲,也不能勘破巫师的魔咒。

程光生气地说:你就为了一名传说中的女子,把正事都给荒废了,你有没有想过太不值得!李崇明神往地说:能和一个古典美女结婚,是任何一个男人的愿望,并且她是古楼兰国人,如果能够因为她而找到失踪的古楼兰国,得到被黄沙掩埋的珠宝,我失去什么都是值得的。那好,你去找你的古楼兰国吧,我这儿养不起懒汉了。说着程光就把李崇明往门外推。李崇明可怜地说:我现在身无分文,又没个落脚之处,出去不是饿死也要冻死,你就行行好,让我在这里勘破巫师的魔咒,得到古楼兰国的财宝后,我们三七开,不,对半分。程光冷笑一声:我可没兴趣要什么财宝,我挣的钱足够养活我自己。李崇明拿着画悻悻地走了。

三年后,程光渐渐把这事给忘了,这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到古旧一条街淘古董,在一个摊前,一卷白绫吸引了他的目光。白绫看样子有些年头了,布面不少地方显露着霉斑。程光心中一动,恍惚记起了什么,他小心地展开白绫,一个美艳的女像就跃进眼帘。

程光问摊主是怎么得到这幅画的,摊主告诉他,前几天他路过一个墙角,看见一个冻饿而死的老乞丐手中紧紧抓着一卷白绫,就好奇地抽出来瞧了瞧,这一瞧觉得这幅画很特别就带走了。程光掏钱要买这幅画,摊主摆了摆手说:你就随便给几个钱吧,老乞丐的尸体是我掩埋的,等下收摊的时候我还想买叠纸钱烧给他。根据摊主描述的特征,老乞丐正是落魄潦倒的李崇明。按照摊主的指点,程光拿着画找到李崇明的坟,插上香烛。想到李崇明为了一幅画中的女子竟弄得客死异乡,他不禁有些伤感,展开白绫,喃喃地对着画中人说:姑娘,我不管你是人是妖,但留你在世一日,世人就多一日贪欲。说罢,他就着烛火点燃白绫,看着画像上的楼兰新娘一点一点被火苗吞噬

夜色渐渐降临了,程光返原路回去,忽听身后传来一声清脆的呼唤:先生留步!程光惊恐地一回头,就见楼兰新娘盛装向他走来:你、你!他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楼兰新娘莞尔一笑:先生莫慌,多谢先生救命之恩,小女子愿以身相许。这、这、这烧了白绫,你竟还能现身?程光终于将一句话说圄囵了。楼兰新娘轻叹一声:每个得到我的人都是千方百计地想据为己有,掠夺财宝,只有先生想到世人福祉,消除人间罪恶。是以你方才才有的焚画之举,却误打误撞地将我救了出来,因为巫师的魔咒就是若想拥有,必先舍弃。他看透了世人的劣根性,有几个心中没有贪念,所以我才在画幅中寂寞了千年。

班长把我当儒生


喝了12年的墨水,又到部队干了5年多的文艺宣传,青年时代没有干过苦活的我,后来的命运却把我抛到了煤矿当窑工。

以前我进过煤矿,印象中从那里飞出麻雀都是黑的,坑下更是恐怖,四面石头夹着矿工一块肉,他们吃的是阳间饭,干的是阴间活儿。可鬼使神差怎么也没想自己却干上这一地位低下的行业。

1975年的春天,我复员来到邯郸矿务局康城煤矿三坑当工人,经过七天的安全培训,被分配到工程队。第一个班,班长对我说:井下的活是吃力活儿,你是儒生,干的时候要要悠着点儿。刚下井都感到苦,时间长了就习惯了,这叫热窑。于是他安排我在后边推罐车,推罐车比较安全,也不耗多大的体力。 班长和老工人大部分没有上多少年的学,班长和老工人把我当儒生,可能是其中的原因。

班长和老工人干活真卖力,打眼、装药、放炮,看不出谁有偷懒的过了十几天,我觉得自己不能一直在后边,就上前学打风锤,班长阻止了我说:前头的活儿你先不要急着去干,那是大级别工人干的。我觉得和老工人比,自己工作干的太少了,就在推罐车的空挡时间,主动清理巷道的杂物、水沟煤泥什么的。班长夸奖我勤快,那年二季度评比先进,班长名额让给我,工友都同意,我上了光荣榜,工会还奖给一个搪瓷茶缸。

一天,巷道有一处发生冒顶,有四、五米高。班长和老工人在高处垒木架支护,我们新工人负责在下方递木头和板坯,我站在木架下,班长听出我的说话声,他在高处吼道:往后站,别添乱,站到你该站的地点去!他说该到的地点是新工人往后站,大级别的工人靠在危险处,我只是越过一点位置。班长和老工人处在那样危险地段,还关心着新工人的安危,对新人是多么的关爱。

下班后,班长对我说:要想保证全班伙计的安全,重点在新人,新人没有安全经验。我在班上干了五个多月,没见过一起磕手碰脚的事故,大概是关注新工人安全的做法起到一定的作用。

半年头上,矿工会抽调我到文艺宣传队帮忙,班长说:去吧,到那里多亮几手。领导早就介绍说,你是个儒生,别指望多干活儿,所以我们就把你当儒生待承。

到宣传队后,这里虽然距工友的宿舍有好几里的路程,但我经常到班长宿舍说说话。机关人员参加井下高产,又就回到我们班推罐、装渣和班长他们在一起,心里特别愉快。

我调出那个矿已21年了,我的班长他早已告老还乡,他的家乡距我现在的家又200多里,一直没有和他见过一面,也不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如何。

前天,我自驾到班长的家乡,在村子遇到一位村民,打听班长的住置,那位村民告诉我,他前几年就去世了。我提着慰问品找到他的家,只有他的儿媳妇和孙子在家里,我在他家的屋内外转了一圈,没有见到一丝我见过的遗物,我的心伤感遗憾,班长,我来迟了,徒弟对不起您。

父亲的笑容


人常说:父母的心在儿女身上,儿女的心在石头身上。我有时候会仔细的用心琢磨这句话,越琢磨就越感觉意义深远,越值得我反思

每年过春节,总会有几天日子是陪着父母亲一块度过的。今年春节,也依然如此当我安静的坐在家里沙发上的时候,就开始仔细的观察着,在我眼前来回穿梭着走来走去的父母。我的母亲xing格比较开朗,今年学会了打扑克牌,闲暇之余,便会和村上的婶一块玩。记得那天回家,天阴着,有点冷!但母亲和婶们在我家的廊沿上围了一圈,牌打的热火朝天,我说外面冷,母亲却大声说不冷。看着母亲精气神十足的样子,我感到欣喜万分。父亲xing格内向,除了把庄稼活干好,家里楼上楼下,屋里屋外总会被父亲打扫得干干净净的。父亲不喜欢打牌,也没有别的爱好。这么多年以来,父亲的背上背过我的孩子,也背过妹妹的孩子,现在又在背着弟弟的孩子。我的女儿如今已经二十出头了,妹妹的孩子也有十六七岁了,弟弟的儿子皮皮今年也快五岁了。我望着父亲的背有点驼的样子,一阵酸酸的感觉涌上了心头

父母的心在儿女身上,儿女的心在石头身上。我有时候情不自禁的就会想起这句话,会在心里发出感叹,感觉这话好像是在说我自己一样曾经我任xing了,我也执着了,但当我回头的那一瞬间,触动我内心深处的依然是父母对我不曾改变的疼爱。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有多少次我匆匆忙忙的回家,又匆匆忙忙的离开家,总是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执着的守护着自己的孩子,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今年春节,我深深的感觉到了父亲苍老的脸庞上,笑容减少了,蹒跚的脚步行走也显得艰难了,我在心里不停的思量着,得想个办法让父亲的脸上有笑容在和父亲的谈话中,我了解到了,父亲想去礼泉,找二十多年前他在礼泉做沙发认识的那一家人。父亲说:你们都忙,我坐车去找。不行,我们开车陪你一块去。我决定了,在旁边的母亲也说:咱把娃带上,人多热闹。父亲也没有再多说什么,我随后拔通了电话,联系了弟弟、妹妹,我们得一起陪父母亲去礼泉一趟

2月18号早晨,我们开着车,拉着父母亲,带着皮皮,向礼泉出发。一路上,我能感觉到父母亲和皮皮的那种高兴的心情!我们陪父母聊着天,不知不觉礼泉就到了,按照父亲回忆的路线,我们很容易的找到了那个村子,打听了一下,那一家人已经住到咸阳市里边去了。让人高兴的是,我们从他亲戚跟前打听到了他的电话号码,找人就好找多了。下午三点多,我们被接到了他家,本来打算让父亲说一会话后,我们就往回赶,结果这家的女主人热情好客,把她的儿子,女儿打电话全部招呼了回来。她女儿领着自己的丈夫和孩子,走进门就握住父亲的手,叫了声爷爷,止不住的流下了眼泪当年父亲给她们家做沙发的时候,他们家的两个孩子才五六岁,父亲在他们村住久了,跟孩子也就熟悉了,到如今父亲还记着这两个孩子的名字。我听着女主人儿子说,父亲当年做的沙发和床,现在还完整的被用着舍不得退掉。看着她女儿见到我的父亲后,哭红了的双眼,还有我们临走的时候,她儿子双手掺扶着我父亲的背影,还有那一袋子五十多斤被她女儿用电动车特意从她家驮来的,红艳艳的大苹果,这一切让我陷入了沉思

那天,我终于看到了父亲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内心得到了一丝安慰。2月19日,正赶上水陆庵的庙会,我和弟弟妹妹又陪父母亲去水陆庵转了一圈,父亲告诉我说,他有十几年没有来过水陆庵了,十几年前,过会人少,现在人多、车多,买吃喝的也多!我听着父亲说的话,再看看父亲满脸的笑容,我的心也感觉踏实多了

水陆庵庙会烧香的人非常多,我们在拥挤的人群里掺扶着父母亲,抱着皮皮。我们没有去烧香拜佛,有言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们如果不能让自己的父母亲脸上笑容长挂,还有什么理由去烧香,拜佛呢?

雪中的新娘


“下这么大雪现在赶路太不安全了,听说这里每年大雪封山的时候山里还会出现雪妖,碰上的人很少有能活下来的,所以你这个时候还是别...”大伯的话还没说完,张华就毫不客气的打断:“行啦,我现在必须赶回去,没事的,天这么冷您就快回屋吧!”,张华不耐烦的说完,就坐进了车里发动了引擎。

大伯无奈的摇了摇头,就转身回屋了。

张华看了眼车窗外飘着的鹅毛大雪,“真是的,这个时候叫我不走难道让我留在这陌生的山庄过冬不成,还编个雪妖的故事吓我,至于么,不就是为了吸引游客嘛”,张一边苦笑一边踩动了油门。

即使是大马力的越野车,在这雪深没过脚背的路面行驶仍是有些吃力。张华是来这里办事的,本来打算多住几晚,可没想到下起这么大雪,只好提前回城里去。

好在雪还不算厚,不过看着雪越下越大,张华心里还是有些忧虑的,“要快点了,不然还真回不去了”,心想着便加大了油门。

一路上都在颠簸,车轮在积雪中上用力的翻滚,本来路面就不平稳,加上这么厚的雪,车身更是晃的厉害。倒霉的是,开着开着,车子突然在山间熄了火。

“该死,这个时候故障了!”,张华心里一阵烦躁,忙下车打开车盖检查了一番,鼓捣了好一阵子也没弄好。“看来有点麻烦啊!”

张华叹了口气。

四周是白茫茫的一片,站在雪地上的张华被冻得哆嗦。正好天色也不早了,于是决定先去附近找个地方住一晚,明早再回来把车弄好赶路。

突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了细小的哭声。“哪来的哭声?”,停下来仔细一听,好像就在附近,隐隐约约的传来。张华觉得好奇,于是顺着声音的方向走了过去。

只见前面宽阔的雪地上,一个披着灰色兽皮大衣女子跪坐在坟前哭泣,长长的黑发从连衣大帽边缘渗出来垂落到双腿上,身上已是落了厚厚的一层雪。

张华走到那女子身边,顿时感到好奇,好奇主要是因为她那兽皮衣下鲜艳的红色婚衣。

“看来还是位新娘子,不过这大雪天的在这地方哭啥呢?”,张华有点想不通,于是便开口问正埋头哭泣的女子:“喂,你在这哭什么?”,听到张华的询问,女子抬头往张华看了过来。

张华这才看清女子的长相,差不多二十五岁左右的样子,“好漂亮的一张脸蛋啊!”,张华不禁感叹,虽然他平时在大城市里见的美女也不少,不过在这乡下突然看到这样一个朴实清秀、美丽动人的女子,确实让他感到一番惊讶。虽然她此时哭得眼眶红润,却依旧是那么的美艳,让人心生怜惜。

女子边哭回答说:“我哭我丈夫,真是不幸呐!”。

即使是哭诉,声音也是那么清脆甜美,这让张华有些心醉,然后张华还是好奇的问她发生什么事了。

女子哭了几声,又接着说:“我跟我丈夫在昨天拜了堂,晚上准备洞房的,没想到他确突然跑没了影,今天早上我在屋外找到他,却发现他冻已经死在了雪地上,这坟里的人,就是我丈夫,呜呜~呜”,说完,女子又大哭了起来。

张华看了看眼前铺满白雪的新坟,坟前插着一个木牌,上面写着四个黑色大字——李三之墓。张华觉得奇怪,这新郎真是个怪人,这都要入洞房了,放着如此美艳的新娘子不管居然跑到寒冷的屋外去作死,张华实在不解,便问女子原由。

“这个...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女子皱着眉头回答,似乎有些隐瞒。接着她擦了擦泪水,停止了哭泣,对张华说:“这天都快黑了,你还在这做什么”。

张华笑着说:“算是吧,我车在不远处故障了,暂时没法开,想在这附近找户人家借住一晚”。

“这样啊,这里就我一户人家,我家里人都去世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你今晚就在我那住下吧,明天一早我可以送你离开”,女子关切的说。

“这样的话那就多谢了”,心里感激不已,突然又想起还不知道这漂亮女子的名字,于是又问:“对了,我叫张华,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雪瑶,”说着女子站起了身。

“雪瑶,这名字真好听,真是人美名字也美呢”张华不由得在心里赞美。

“走吧,我家就在那边,穿过前面那片林子就到了。”雪瑶说着往松树林方向走过去,张华紧跟在后面。

一路沉默不语,只有鞋子踩在雪地上发出的咯吱声响。

穿过了小树林,又走了一段路,终于看到了雪瑶的家,一座两层的漂亮小房子屹立在眼前,庭院旁还长着两颗并排的松树。

“到了,就是这里”雪瑶对张华说。

“你家房子还挺大呢!”张华感叹道。确实,在这偏僻的小山村,像这样的房子是算大的了。

“不过现在就我一个人住。”雪瑶说着打开了还贴着红色双喜字的客厅门带着张华上了二楼,然后走一间房里对张华说:“你今晚就住这里吧,你先休息我去给你做晚饭。”说完就转身走开了。

张华把背包放到一把椅子上,扫视了一下整个不大的房间,也就一张木板床,和桌椅柜等杂物,很是简陋。

然后坐到床上拿出手机看了看,“这什么鬼地方,连信号都没有”,张华抱怨了句,无奈的关掉了手机倒头躺在了床上。

一闭上眼睛,脑袋里就想到了雪瑶,觉得有很多疑惑的地方,比如说一般女孩子孤身遇到陌生男子多少有点防备,可是雪瑶却主动提出让自己在她家住一晚,好在自己不是坏人;还有她还这么年轻,怎么家里人就都不在了呢;再一个就是她跟她丈夫拜堂都不用举行婚礼的么?雪瑶说了这附近没有别的人家,自己也没家人,而且这大雪天的在这地方不像是举办了婚礼了的样子。虽然满脑子疑惑,但是面对陌生的雪瑶,自己也不方便多问。

正想着,雪瑶推门进来,手里端着饭菜,对张华说:“吃晚饭了,家里没什么好菜,您就将就着吃吧。”说着把饭菜放到了张小桌子上。

“真是麻烦你了。”张华连忙从床上爬起表示谢意。

“吃了饭就早点休息吧,我先回房间了。”说完,雪瑶就关上门转身走了。

张华肚子早已饿了,立刻拿起筷子大吃了起来,菜应该是这地方的小菜,味道还挺不错,哗啦哗啦就吃了个精光。

吃完饭,张华看看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了。开了一下午的车,实在有点疲惫的他便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了起来。

醒来已是第二天早上了。

张华从床上爬起伸了个懒腰,看了看窗外,此时雪已经没再继续下了。正准备向雪瑶告辞,却听到屋外传来了她的哭声。张华也不知咋回事,穿好衣服跑到屋外一看,只见雪瑶正靠坐在庭院边的一棵松树下低声哭泣,厚厚的兽皮大衣下还是那红色的婚衣。

张华走过去一脸怜惜的安慰道:“还在为丈夫的死伤心呢?不管怎样,外面这么冷,赶紧进屋去吧”。

雪瑶擦了擦眼泪难过的说:“我不是在哭我丈夫的死,我是在哭我自己,家里人都不在了,好不容易有个丈夫,就这么死了,今后一个人该怎么过呀!”

张华有点诧异:“你长的这么好看,还可以再找个丈夫照顾你啊。”

“我这辈子,是只打算在这里生活了。做我的丈夫,不要求相貌好有钱财,但是要真心对我好,还得要一直待在这地方踏踏实实陪着我过日子,不过能有几个男人能做得到。”雪瑶说完又叹了口气:“唉,只怪我命苦!”

一听这话,张华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去大城市生活多好啊,干嘛非要待在这偏僻的地方,真是搞不懂。

看着眼前面容白皙,姿态魅惑的雪瑶,张华不禁动起了色心。

张华今年二十八了,长的也不差,不过仍没结婚,一直也没个稳定工作。一听这话顿时心动了起来。在别的地方像雪瑶这么漂亮的女人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啊,没想法她现在还担心找不到丈夫,哈,这么好的机会被我遇到了,可不能放过。张华心里一阵窃喜,决定先呆在这做他丈夫,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这时候雪瑶擦干了眼泪站起身,看着张华说:“你现在是要走了么,我送你吧”。

张华迟疑了一下,便装作认真的样子说:“我现在不打算走了,我还没结婚,如果我可以一直陪伴你在这地方过下去,有没有资格做你丈夫?”

雪瑶惊讶的愣了一阵。

“真的吗?”雪瑶一下子放下了刚才的难过,张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张华说“你能做到真心的对我好,不离不弃的在这个地方陪着我吗?”

“嗯,我做得到。”张华也没多想,反正也就是随口承诺了。

没想到雪瑶突然上前抓住张华的双手,深切的望着张华的脸,激动的说“太好了,你就做我丈夫吧,我们今天就在这里拜堂成亲好么,以后我就是你的人。”

连良辰吉日都不用挑么,没想到雪瑶就这么快就要跟自己拜堂,张华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然后问:“结婚这么大的事不用举办婚礼么,而且我家里人还不知道呢”。

“你家里人知道了,可能会不答应呢,而且我不喜欢太麻烦,我们简单的拜个堂就行了”。

张华便愉快的答应了,因为这也正合他的意思,他只是一时动了色心,并没打算认真对她。

下午时分,准备妥当后,张华从着雪瑶的安排,稀里糊涂的在一间灵堂就跟她拜了堂。

洞房花烛夜,雪瑶穿着鲜艳漂亮的红色婚衣,坐在床头。张华看着动人的新娘子,心里美滋滋的,迫不及待的想要掀开她头上的红盖头。

随着红盖头慢慢的向上卷起,张华的心里满是激动和惊喜。

但是,露出的,竟是一个狐狸头,而且尖尖的嘴巴还在冲着他笑!这毫无防备的惊吓,使得张华只觉得眼前一黑,然后昏了过去……

不知昏睡了多久,张华醒了过来,模模糊糊的睁开眼睛,发现已是白天,自己正躺在床上,而房间里,雪瑶正坐在梳妆台前梳头发。

这时雪瑶转过头看了过来,用温柔的声音说:“你醒了啊,不多睡会吗?”

虽然此时雪瑶仍是美艳女子的模样,可是张华之前的色心全没了。

“你是狐狸精!”张华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惊慌的叫出声。

“哼,狐狸精怎么了,我现在可是你的人了,难道你现在嫌弃我不成?”雪瑶声音变得尖锐。

怪不得这么美,原来是狐狸精变的,之前老伯说的雪妖,应该就是这狐妖吧,还真给自己遇上了。想着自己是跟狐狸精成了亲,张华心里很是哀怨,却又害怕不敢招惹她,毕竟还不知道这狐妖的厉害。

于是对雪瑶说:“你是狐妖,我是人,我不能能跟你在一起的”,说完匆匆穿上衣服准备离开。

“想走?别忘了,我们可是成了亲了,你答应了要在这里永远陪着我的”雪瑶看着张华,言语里带着一丝讽刺。

“你就死了心吧,我只是一时冲动才答应你的,我不能留在这里”张华嘴上这么说着,心里想着鬼特么才要跟你这狐狸精过呢,老子只想快点离开这鬼地方。

雪瑶冷冷的看着张华说:“你执意要走我也没办法,不过你会后悔的,外面可是很冷的哦。”一边说着,一边抚摸着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冒出来的红色软毛的狐狸尾巴。

就算是冻死也总比被狐狸精吓死好,张华才没管那多,此刻只想赶紧把自己的弄好离开这鬼地方,生怕被这狐狸精拖住,于是头也不回的就跑出了房间,而没有看到雪瑶嘴角露出的狡黠的笑……

“还好跑出来了,真是有惊无险。”张华舒了口气。

屋外又飘起了雪花,张华心想着要快点离开。

由于刚刚惊慌的跑出来,背包也没拿,不过里面也就几件衣服一些吃的,不过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张华照着原路返回,脚下的雪比之前深了很多,好在这个时候把车弄好开出去还来得及。穿过那片林子,走着走着,又走到了雪瑶丈夫李三的坟头。

张华对着坟头叹了句“唉,你就没我那么走运咯”心想着这人估计是被狐妖吓死的。

既然走到这里了,离自己的车也不远了,张华加快了步伐,往车的方向走。

不知走了多久,张华有些纳闷。奇怪了怎么走了这么久还没看到自己的车。张华明明记得是这个方向没错的,于是又接着继续往前走。

突然,眼前出现的一座小土坟和一排深深的往另一个方向的脚印引起了张华的注意,只见坟前的墓碑上写着——李三之墓!

张华不由得心里一怔,这走了半天又居然绕回来了,那坟边的脚印,不就是是自己留下的么。明明是朝着一个方向不变的往前走,怎么会又回走回来了呢?

“老子就不信这邪了!”张华愤愤的说了一声,又往车的方向走去。

然后结果还是一样,又走回了李三坟的地上,只不过这次是从另一个方向走回来的。

张华这才发现自己可能是被狐妖的幻术困住了,他开始绝望了,在雪地上来来回回地这么走,体力很快就不支了,而且身体也感觉越来越冷,可是食物和衣服都放在落在雪瑶家的背包里面。

张华看着地上的坟头,心想果然这狐妖不会轻易的让自己走掉,再这样下去只会像李一样三困死在这里。

不过转念一想,狐妖好像暂时也没有要害自己的意思,反正现在也跑不出这鬼地方,不如再回去,说不定以后还能找到机会离开。

雪越下越大,张华只好决定先回到雪瑶家里,到时候应付应付她,不然就只能冻死在这了。

于是张华又往松树林走,穿过松树林又走了没多远,终于走到了雪瑶房屋处。可是眼前的景象让张华彻底绝望了,因为之前的房子已经不见踪影,只剩下一片白茫茫的雪地和两棵并排的松树……

几天后。

大雪中一个女子跪坐在坟前哭泣,坟碑上写着——张华之墓。

那个笑容,很美


每当我闲来无事翘起小脑瓜回忆过去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现出一位姐姐的笑容,恬静平和,很美。这位姐姐其实算是我的同事,后来我们相识、相知过程却带有戏剧性。

刚进这家公司是在我大学毕业不久,却已经是我第四份工,可能有人听到这个会吓一跳,估计会说我换工怎么比换衣服还快?其实道理很简单,跟大多数毕业生一样,从学校出来之后,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适合做什么,能做什么。找工作的标准就是要有面子,那怎样才算有面子呢?那就是工作时间少,工资待遇高。而要同时能满足这两样的工作,我却总是找不到,找工作是高不成低不就,看见自己的同学一个个都找到了,心里着实着急。后来实在是找不动了,索性觉得哪家公司离家近,就找哪家吧,工资低也不去计较了,于是便进了这家公司。

我与这位姐姐的第一次碰面是在我入职的第一天,由于她是管理公司物资的,所以我入职需要的办公用具就由她来安排,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笑容,恬静平和,我想她应该是个很好相处的同事,却没想到后来的我们会成为生活上的知心姐妹。

有一天,我上级休长假回家,办公室就剩我一个人。她看见之后就偷偷地跑过来,问我会不会无聊?我说有点。于是她就拉着把椅子在我身边坐下,说她刚好没事,可以陪陪我。然后我们就从谈话中慢慢地拉近彼此的距离,发现原来我们那么有话聊,之前虽然工作上有接触,但都是点到为止的交流,从来没有像那次那样深入的交谈。她告诉我,她对我的印象就是我很内向,因为我进公司到现在都没有怎么跟同事说话。我开玩笑说,我这个人确实比较慢热,熟了之后会发现我其实是个女疯子。她听后笑了笑,说现在觉得我原来是个蛮开朗的女孩子。

自从那次交谈之后,有什么事要帮忙,我第一个就会想到跟她求救。她,每次都很热心地帮我,怕我顾忌还总是笑着告诉我,虽然她职位不高,但是毕竟在里面工作了好几年,有些工作上的事也还是可以帮到我的。我很感激自己工作上有她的支持,当然我很多时候也会主动地问她需不需要帮忙。不过真正让我们变成知心姐妹的原因却是因为一次职场危机。

由于晋升发展空间的限制,我的上级决定另谋发展,而作为他的小助理,说实话,领导要是走人,要不就是让我顶上去,要不就是另找领导,还有更糟糕地,就是让我走人。我刚毕业,又刚转正不久,顶上去是不可能的,而工作需要有人来做,所以让我马上走人也是不太可能的。那么就剩另找领导了,可是要找同行同种且经验丰富的职业经理人,不是那么快就能找到的。由于当时这家公司实际上是一个集团旗下的一个子公司,所以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我被调到集团的另一家子公司,却依旧是做着这家子公司的业务,不过起码有个临时的领导可以管我。只是原先领导的工作还是都给了我,毕竟是业务不同的两家公司。工作量翻倍不说,每天还要在子公司之间跑来跑去,关键是还不给我加薪。我只知道两个月,我瘦了十斤,虽然那两家子公司离得很近。当时我真的很想走人,心想简直是把我当牛使,只是那个时候那位姐姐总是笑着鼓励我,虽然现在工作辛苦,但是要学会坚持,人年轻的时候要沉得住气多学一些。因为她,我坚持下来,不过,却没有坚持到最后。

新领导在我盼了三个月之后终于到位,我想我的任务完成了,终于可以把手头上领导的工作交还回去了。可是,我毕竟还是了职场菜鸟,也忘了上一任领导临走时说过的一句话,你不会很快被炒掉。新领导是来了,可是工作还是我在做,当我想把工作交回去的时候,得到的永远都是一个可怕的眼神。于是我绝望了,我知道我该走了,便开始找工作,但又不敢贸然地辞掉那份工,毕竟我还要交生活费。于是那段时间我工作不仅没有因为新领导来而变得轻松,反而要加班加点,因为我必须争取更多的时间去找新的工作。再加上工作上不时地出错,我和新领导矛盾也不断加深。那段时间,自己总是被骂,被骂之后,我就去找跟那位姐姐谈心。其实她也知道我领导不好相处,所以也告诉我,忍一忍,找到工作再提出辞职。另外,毕竟当时工作都是我在做,所以新领导虽然很想炒我,但是也不敢对我太过于凶残。于是她一边瞒着我在物色新下属,一边还是在稳定我这边的军心。可是那个时候的自己,真的很累。

终于那天来了,新领导把我叫到一边,说很感谢我的工作,不过我不适合那个岗位的要求,而我已经在那个岗位做了一年。我知道,工作上的出错是很多领导都忌讳的,我想我也确实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且我也是越做越不开心。不过有时候上天关上一扇窗,又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我刚好在那次谈话的前两天找到了新的工作,不过在等待好的时机跟她讲。于是那次被炒的谈话变成了我和新领导交心的谈话,我们达成了一致,我走,并把工作交接好。

第二天,我找机会跟那位姐姐说自己要走的消息。其实我最放不下的,就是她,因为她总是在我想走的时候极力挽留我,也是因为她,我才做了毕业以来第一份比较久的工作。我想如果我跟她说,她应该会难过,但是会笑着祝福我吧,毕竟在她脸上,一直都是挂着那个让人心动的笑容。可是我没想到,我跟她刚说完这个消息,她就突然嚎啕大哭,还抓着我的手,说,最不想我离开。看见她那样,我很是心疼,但是又不知道要怎么说服她不要伤心。稍等片刻,她平复了自己的心情,又挂上那个笑容,说她没事了。

工作交接完的那一天下班,她说要送送我,还嘱咐我以后要常跟她联系,有空去她家坐坐。那天天气很好,晚霞似舞女手中艳红的绸缎,夕阳也如蛋黄般透亮。姐姐一个人站在路口,扬起她那恬静平和的笑容跟我挥手告别。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75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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