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草木上的露珠慢慢被深秋的阳光蒸发了,空气里流动着和暖的气息。方晴脱掉外套,扛着她的宝贝相机努力搜寻着秋的韵律,最近,她正和朋友筹备秋之韵展出。
越是没有人的地方,越是出彩的地方。方晴对朋友的这句话深信不疑。所以,一大早,便开车和朋友向市郊的这片密林赶来,边走边拍。
突然,方晴脚下一绊,差点摔倒,回头看时,吓傻了。草丛里趴着一个血人,衣服被摩扯得千疮百孔,他一动不动,像是死了。但方晴按捺不住好奇心,大着胆子靠近碰了碰,感到还有气息,就招呼两个朋友把他抬上车,送进医院。
这个人就是李小山。在方晴的帮助下,李小山总算捡回一条命,但是左腿落下了残疾,脸上也不知道怎么留下一道长长的疤痕,这让李小山心灰意冷。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啊?
方晴是市内一家知名外企老董的女儿,自幼喜欢美术摄影,她高傲自负,全身充溢着一种大小姐的脾性。但不知李小山有什么特质,深深地吸引着她,总能让她焕发出一种女人味。这种微妙的东西给了李小山重生的机会。
腿好之后,李小山成了方晴父亲公司的一名员工。他十分珍惜方晴给自己的这次机会,凭着自己的聪明和勤奋,很快从一名营销工人被提拔为部门副经理。对此,李小山从心底里感激方晴,不仅更加勤奋努力地投入到工作中,而且总是百依百顺地满足方晴提出的一些要求。购物、聚会、野外拍摄方晴都会招呼李小山做司机,有时还让他帮自己整理拍片。对这个比自己大三岁的姐姐,李小山有时也很无奈,一会儿莫名其妙地忍受她的一些大小姐脾气,一会儿又受宠若惊地接受她的一些小恩小惠,常常让他哭笑不得。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方晴会爱上自己。其实,连方晴自己也说不清楚,身为一家名企老董女儿的身份,追求她的男孩子不计其数,为什么只有身体残疾的李小山能占据她的心灵,让她无法摆脱这种情感。
当方晴把自己的感情向父亲挑明时,父亲暴跳如雷,他承认李小山无论在工作中和人品上都无可挑剔,但是让他做自己的女婿,无论如何他都接受不了。身为一家名企的老董,将女儿嫁给一个瘸子,还不让地球人笑话死?可是他也了解女儿的脾气,知道硬来是行不通的,只能从李小山这边做工作。
方董事长为了女儿的前程,不惜用二十万元资金的条件要求李小山离开方晴,离开自己的公司。
面对这笔交易,李小山觉得无奈又可笑。钱,又是钱,真是好东西,总是能用来左右人的情感。李小山禁不住一阵狂笑,他告诉方董,离开公司,离开方晴,大可不必谈钱。因为公司对他来说只是一个工作单位;而方晴,在他心中只是一位有恩于他的姐姐。不过,对于二十万的资金他很感兴趣,如果方董相信他的话,他可以借用!
方董事长实在没有想到事情能进展得这么顺利,他担心李小山会借此提出很多条件予以要挟。对于借用一词,方董事长根本没有思量,他不指望李小山偿还这笔钱,只要他能离女儿远远的就行。
于是,李小山背起自己的行囊,不得不面对新生活的选择。说实话,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的李小山,心早已变得平和了,但是,在方董的公司待得好好的,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离开,更没有想过他还能做什么。对前途,他感到十分茫然。像当初自己逃离家门时那样,他随意坐上了一列火车,连它要去的方向也不知道,由它去吧。
被女朋友误会,又被最好的兄弟误会,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也真是苦了亦恕,可自己该如何去解释?垂头丧气的亦恕一下班就回家倒在床上,把被子蒙在头上睡觉,妈妈一看感觉到不对劲,就问亦恕:儿子,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妈我我没事。虽然话是说这样说,但泪水却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
妈妈一看急了:儿子,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快说呀
亦恕就把所有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
什么?你和那个珂老板恋爱了?这是好事啊,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只要你们幸福,妈就替你高兴,鼎天这孩子吧,是个好孩子,你们的兄弟感情不会这样就垮了的,相信妈,感情的事都是命中注定的,不要伤心,好好工作,都先冷静一段时间,好吗?
恩,妈,我懂了,我知道怎么做了
就这样,这场所谓的三角恋一直僵到了珂百万康复出院。出院那天,刘天霸和刘威便去看望珂百万
珂兄,你能出院我真替你高兴,这是小弟的一点心意,不成敬意
珂百万一看,是一张支票,上面赫然写着六亿六千六百万!珂百万心里激动的不得了,但脸上仍装作平静:刘兄你这是?
你忘啦?这小威小雪也都长大了,我看是时候谈婚论嫁了,所以,我想让他们订婚,这是订婚的彩礼钱,日子我都选好了,一星期后,等下回去我们就准备酒席等其他的事,对了,还有,订完婚之后最好是尽快结婚,我在美国给他们买了别墅,以后就有那定居,没什么意见吧?
没有!没有任何意见,哎呀,又让刘兄破费,实在是呵呵呵呵呵
表面很客套,其实两人名自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晚上,珂百万把订婚的事告诉了珂雪,珂雪这段时间削瘦了许多,她没有说话,静静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坐到床上,除了泪水,再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可以表达自己的内心,珂雪无奈,真的好无奈,难道这就是自己的命运吗?现在,看来只有认命了
最高兴的就属刘威了,连睡觉做梦都在想着珂雪那雪白的皮肤,漂亮的脸蛋,和高贵优雅的气质,想起来就忍不住偷笑两声,刘天霸走到刘威身后,上去就是一巴掌,笑你个头啊,还不快去把你订婚的事告诉所有的亲朋好友
刘威一边捂着头一边说:噢,好好好,我马上去但心里又骂道:你个老不死的,早晚有一天我要猛K你一顿,看你还神气
谁知刚出家门口,就踩了个香焦皮,摔了个狗吃屎,刘威就是刘威,像没事人一样,站起来一甩头发:哥哪里跌倒,哥就在哪爬起
几天过去了,明天就是订婚的日子了,刘家格外热闹,灯火通明,刘天霸包了市里最好的一家酒店,真是气场十足,长足了面子。次日,酒店门前,上百辆豪车停在那里,没有低于200万的,全是刘天霸的朋友亲戚,那场面另人喳舌,马上订婚仪式就要开始了,刘威开着新买的劳斯莱斯幻影去接珂雪,后面又有三十几辆跑车尾随,都是兰博基尼、法拉利等顶级跑车,整个市区的人都羡慕这场订婚仪式,到了珂家的别墅,刘威又整了整发型,照了下镜子,拿上一大束玫瑰,大步流星的进了珂家,刘威想进珂雪个惊喜,悄悄的走到珂雪的房间门口,然后猛的开门进去,进去后就喊到:亲爱的,我
傻眼,绝对的傻眼!还惊喜呢,连个人影都没有,窗户的玻璃也碎了,刘威就急忙跑去叫珂百万,珂百万到珂雪的房子一看,心里颤了一下,又发现床上有个纸条,上面写道:爸,我走了,对不起,我不能订婚,因为我爱的人是亦恕
第八章
尽管和玫儿交往很愉快,我却不敢有一点非分之想,甚至连一丁点的亲切动作都不曾有过。
和周围其他女人交往,为了拉近距离,我会在适当的时侯自然地对他们做些小动作,拍拍肩,抚一下头,轻搂一下腰。女人喜欢被关怀,这些看似轻微的动作会让女人对你产生依恋和亲切,感情会更亲密,关系会更融洽。
有的女人说和我谈话比跟她丈夫更无拘顺畅。这种关系我认为并没有什麽不好。人需要家人朋友的感情慰藉,我只是她们值得信赖的朋友而已,她们对我而言也是如此。
但玫儿不同,我知道她的眼光对我绝不止是朋友的关切。
我不想自己的家庭生活起甚么风波。自从和女副手划清界限,我又重归于平静踏实。
玩感情是需要有勇气有精力有忍耐力的,可我是个懒人,富于思考,懒于行动,喜欢一劳永逸,更喜欢踏实无忧的感觉。
心里想着不该想的女人,固然心神飘扬,却总有做贼的感觉,象怯光的蝙蝠总得趁天黑才能飞。和自己的老婆说话睡觉是安稳踏实的,似乎这是自己的女人,光明正大,甚至可以昭告天下,再过分的亲热也不会遭人指责,反而让人心生羡慕。这大概就是结婚证的魅力,反之也是有些人心神不安的罪魁祸首。
玫儿也感觉到了我的热情是多麽的适中有度,她和夏他们谈笑碰杯时,依然那麽温情洋溢,不过偶尔会向我投来幽怨的目光。
第九章
多多是个细心人,有一次,她拉我到一旁笑着问:伟君,玫儿是不是看上你啦?
我连忙摆手:姐姐呀,你可不要乱说,这开不得玩笑。你是她老同学,应该帮她介绍个合适的成家才好。
嗨,还用咱操心?她比谁都会找,要不是她找情人,她老公会和她离婚?
她说的话我第一次听说,有情人?
多多一五一十地给我讲了玫儿的事,生怕漏下什麽细节。
多多的话让我想不透玫儿,只是感觉她就象一只华丽的蝴蝶,飞舞在万花丛中,任意徜徉,这是一只想征服花丛的蝴蝶。
接下来没几天,我收到了玫儿发给我的短信:我是一枝带刺的玫瑰,你愿意摘吗?不过,会付出一些代价。看完后,我轻轻地删掉了。这是一则极具挑逗和诱惑的短信,我不知道和玫儿的交往是该停止还是该继续,印证了料想的她对我的喜欢,我不知道是窃喜还是担心。
晚上心不宁静,喊宏强喝了点酒才回家。回家看到老婆,心踏实下来,想想玫儿的短信没什麽大不了,人家喜欢说明我有魅力,我不胡来就行。
我把玫儿的短信给老婆说了说,想看看老公被人追老婆会是啥反应。结果老婆听完我讲后,只是不屑地对我说:我还是不带刺的玫瑰呢,尽管摘,不用你付出任何代价,想想摘谁划算吧。
可能是我的坦白,没让她感到不安,也可能是她自信,看来并没激起她多大反应。
我没有给玫儿回信,只是有意减少和玫儿的接触,但合作的事却不能丢下。老谭安排好大事小节后,经李总同意,领一班人去要账,连我和玫儿共九人,带一辆加长面包车。
我们在C市一家宾馆住下,白天去欠账的公司谈判,晚上在宾馆斗地主。欠账的公司很难缠,几天下来,除了磨嘴,没要来一分。
老谭原本不想让记者上,记者出力是要分钱的。但是公司自己很难要来钱,多呆一天也要多花费,没办法只好按原计划,让玫儿想办法。玫儿给她说的中央新闻社的徐主编打电话。到底是知名人士,能力不一般。徐主编从中斡旋,欠账公司老板很买徐主编的帐,同意还款,最终达成协议,还一百五十万,两清。
现在这社会,杨白劳是爷爷,能要回这一百五十万,我们算是大功告成,有功而返。
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
自从丝丝把那只双头金鱼抱回家去后就细心照顾,这样的状况让我很有一种吃醋的味道。然而幸好,不久后就传来金鱼的死讯。说心里话,金鱼的死亡让我很开心,虽然这样的想法似乎罪无可恕,但是只要丝丝把足够的时间用在我的身上,无论如何我也愿意。
其实至于金鱼的死亡是在预料当中的,两个脑袋内乱不断,你争我夺,结果是都没有吃食,必死无疑。由此可见,内乱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自从金鱼死后丝丝就常常向我哭诉,我说再给她买一条比那奇怪的。丝丝直摇头,说:我只要这一条。
其实,这就像爱情一样,即使再好的东西也无法将内心和记忆中的某些东西代替,所以学会珍惜是唯一可以让我们幸福的办法。虽然我只16岁,但我深知这样的道理。
随着秋季的来临,酒吧里的生意便开始红火起来了,但凡有一个酒字的店铺都座无缺席。
虽然兄弟夜总会是一个老掉牙的地方,但是它却以独特的风格存活下来了,假如你要问这是什么风格,那么我可以告诉你,这种风格就是:老。
星期六的晚上,我们城管队的成员决定在兄弟夜总会聚一聚。除了被家长关禁闭复习考试的和被警察抓去的外大约来了三十多人。因为最近特巡像幽灵一样游荡在小城每个角落,所以我们的收入比起以往来大打折扣。我们各自把身上所有的钱凑了出来也不够开一个包房的,所以只得勉强挤在大厅里。
因为古时候喝酒的人比现在的多,所以兄弟夜总会的大厅格外的宽阔,我们连同其他的一些人呆在一起也才勉强把大厅坐满了。
大厅里聚集着各色人物,很多都是外来务工者,他们为了把少得可怜的工资节约出来给家里超生出来的孩子买奶粉,所以不得不选择在这样一个抵挡的地方娱乐消遣。他们干着最劳累的工作,拿着最低等的薪水,除了国家和人民赋予他们的一个伟大的劳动者的荣誉称号外显得一无是处。没有一个领导会停下车来向这群伟大的劳动者问好就是他们一无是处的最佳证据毕竟领导的眼睛是雪亮的,哪里有一点金子他们就会立刻敏锐的发现,但是这种目光从来不会在外来务工者的身上出现。
除了外来务工者外,还有很多的学生,他们敏锐的目光很快就发现一群黑社会无赖进来了。
他们简直是社会的败类,是成绩永远考不及格的差等生。或许那些学生会这么想。
然而标榜祖国的栋梁,想象力和好奇心并重的天才也难免和我们一样,堕落在这样一个肮脏的地方了。然而我想,这正是祖国学生的一大特色,大学生尤其如此虽然我的这些观点不知道是来源于哪本书或者哪个电视节目上,但是它说得十分正确。
兄弟夜总会大抵是为了吸引外来务工者的缘故吧,一改往日播放邓丽君歌曲的坏毛病,开始播放一些洋文的歌曲。然而因为我洋文没学好,所以对歌曲的作者以及歌词一窍不通。不过按照阿大的说法,那些歌手的肌肉都十分结实,用来做火腿肠的话一定棒极了。然而阿大不知道随着社会的发展,把漂亮的女人用来做火腿肠是很浪费的。如今漂亮女人最能产生价值的是这两个行业:一是做啤酒肚搞研究的试验品,二是做所谓欣赏家的展览品。
我们的资金在要了两提啤酒后就所剩无几了。然而这些酒也足够我们喝得面红耳赤。酒到喝时方恨少,看来今天晚上要不醉而归了。
我们要了酒后就划拳喝酒,因为我是一个划拳的新人,所以屡战屡败,酒水不断地从我的脖子里倒进去,把我的肚子填的满满当当的,完全有领导的形象典范。
我几乎是在喝了三瓶啤酒后就不行了,肚子里的东西一个劲儿地往外窜,忽然哇地一声就吐在地上。然后地上的呕吐物就被夜总会里的服务员望见了,那是一个三十上下的老女人,她望见我后就嘟哝着骂我,然而都被我听见了,我的听力在喝完酒后几乎是无人能够匹敌的,连猫头鹰也逊色三分。
其实我发誓,在接下来的事情还没有发生的时候,我大概也能算是一个正人君子的。
当我听到她骂我的时候就十分气愤,我编了一个借口使她走过来,然后把她搬倒在地上,她的面部刚好碰到那些呕吐物上。然而你应该知道,女人的力气也是不容小觑的,尤其是在发火的时候听说失恋的女人最容易发火了,我看眼前的这个女人就正处于失恋中。我只觉得她只是很轻松的一下就从地上爬起来,还顺便踹了我一脚,我几乎认为这一脚会使我断子绝孙这女人够狠。然而当我看到她满脸的呕吐物的时候心里就踏实多了,一点杀人的冲动也没有,我几乎认为我的容忍会让这个事件就此完了,但是那个女人依然对我穷追猛打。兄弟们见状,一点帮忙的意思也没有,只是在一旁哈哈哈地大笑。假如你看过《猫和老鼠》的话,那么这个画面一定能够勾起你对它的回忆。
我几乎是在大厅里跑了二十圈之后,那个女人才稍微的停息了,杵着扫把喘着粗气。
不一会儿,兄弟夜总会的老板就来了,他拿走了那个女人的扫把,对她说:你被解雇了。
女人当场流下了眼泪,看得出来她的家里几乎有十几个超生的孩子要养。
真是十分惭愧。
其实我说过,我大约还算是一个正人君子的。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特地向老板撒了个慌,说我们是闹着玩的。
虽然老板对这个谎话丝毫不能相信,但是在我常客的身份上,那个女人终于得以留下来了。我以后也没有对她于我的咒骂斤斤计较,而且几乎成为了好朋友,每次我来到这里她都悄悄地多给我一瓶酒,以至于收银小姐被莫名其妙地解雇了。
这个意外使得我们的这次聚会十分愉快,这里的人们几乎是看了一场王若西上演的马戏表演。虽然表演技艺不是十分的精湛,但也应该算是八分精湛了。
我们喝完酒后就出来了,作为一个有志气的中国人,我几乎无法容忍一首洋文的歌曲在我的耳朵里出现。
出了兄弟夜总会的大门后一切都变得那么清净,但我的醉意丝毫没有消退,耳朵里嗡嗡嗡的,眼睛里的东西变得模糊不清。不过我还能勉强看到这栋楼旁边的那台挖掘机被大卸八块了,我想是最近铁价的上涨促使了这一悲剧的发生。
夜总会是在城郊,只要是晚上,就可以从这里望见另一面被照亮的城中央上空。
吴明扶着我,似乎害怕地上的石头会在我倒下去的一刹那破我脑袋一个大洞然而我对此毫不介意。虽然如此,但是吴明还是坚持扶住我。
阿大他们走在前面,他用来研究电影海报的小手电筒隐隐约约地照亮了路面。
忽然,草丛里嗖地响了一下,但是我相信他们对此一无所知。我说过我在喝完酒后的听力是无人匹敌的。
不一会儿声音离我们越来越近,我忽地想到或许是一只野狗。想到野狗我就不由得心惊胆战。
我催促他们赶快走,但是似乎我的醉话只能让他们当做笑资罢了。
声音越来越响,几乎刺破了我的耳膜。
哇地一声,一个野人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他的头发一直披到了屁股上,面部全都被头发盖住了。
其实我早该知道这个野人就是长胡子乞丐,他穿的衣服暴露了他的身份。
走在最前面的阿大遭了殃,他的书包被长胡子乞丐抢去了。
我早说过,出来玩的时候就别把书包背出来了。
阿大说不好!然后就欲朝长胡子乞丐追去,但是我们立在原地纹丝不动,所以他也只好不动了。
吴明说:几本书就算了,反正你也不看书。
那不是书,是电影光碟,是我从老爸的抽屉里偷出来的。阿大紧张地说。
完了。我说。
你应该知道,一个成年男人抽屉里的东西大约都是宝贝,尤其是电影一类的。况且小城领导一再三令五申,誓将扫黄进行到底。要是那些光碟落到了警察的手里,恐怕阿大他爸就得以儆效尤了。即使那些光碟没有落到警察的手里,他老爸也会因为心疼那些珍藏已久的电影光碟将他暴打一顿。
阿大说过他老爸打人的技术只逊色于派出所里的人,他对这样的技术深有体会。
阿大说,有一次他为了研究美国女人和日本女人的差异,特地从他老爸的抽屉里偷出一本杂志。后来不小心被发现了,他老爸就用一根扁担抽他的脊背,因为当时扁担的价格还没有上涨,所以他老爸也不心疼,一直把扁担打断了为止。阿大因此住了三天院,吐了四次血。不过阿大说这样也好,就不用去医院无偿献血了。
其实你应该知道中国不缺乏拷100的天才,缺少的是那些具有专研精神的疯子。而阿大正是这样一个具有专研精神的人,应该而且必须进大学深造,六盘水师范学院就是最适合阿大这样的人才发展的地方了。
阿大说:再不追就没有机会了。
我很能明白阿大此时此刻的心情,于是征询大家的意见。
大家终于没有异议。
在阿大隐隐约约的手电筒的照耀下,我们从路上拐进了旁边的草丛里。我从没有从这里走过,但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我丝毫没有害怕。
其实进了草丛后就没有路了,到处是枯萎的野草和碎石子。
由于人多电筒少,我们都紧紧地挤在一起,就像是一群彼此咬着尾巴的老鼠一样。
由于我的听觉灵敏,所以被安排在最前面。我忽然感觉警犬的工作性质和我现在的完全一样。
我们战战兢兢的往前走,不知走了多远,发觉兄弟夜总会的歌声已经在我们的耳际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藏匿在草丛里的窸窸窣窣的声音,这样的死寂仿佛是走进了坟场一般。
倏然,我感觉右边的草丛动了一下。
我让阿大把电筒照着右边。
但是什么也没有。
我几乎怀疑是不是一只蚊子从我的耳朵边飞过。
然而那种声音又出现了。他们一见我停了下来,都战战兢兢的,想必双脚都在打颤。
我又让阿大照着右边。
这一照,只听见嗖地一声,什么东西从右边的草丛里穿过去了。
长胡子!我喊道。
随后人们就朝着电筒所指的方向奔去。
你应该知道我们现在人多势众,否则谁也没有胆量去追长胡子乞丐。
由于发现了长胡子乞丐后我的存在似乎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他们纷纷将我抛弃在后面,可不想让一个酒疯子拖了他们的后腿。
就这样,他们就像城管撵走小摊贩一样地英勇冲出去了,只留下我和吴明两个。
我问吴明:你为什么没有去?
吴明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说道:我走了你怎么办?
我我的胃又开始翻腾起来了。我没醉。
话罢,果然又是哇地一声吐出来了。
然而唯一的电筒都被他们拿着朝前面去了,我丝毫不能看到我吐在了哪里,就连吴明也看不到。
恍然间,一种恐惧感袭上心头。你应该知道打小看林正英电影的人想象力是很丰富的。你能想象黑咕隆咚的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有一个人搭着你的肩膀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吧。
想罢,又继续吐了。
倏然,我听到阿大他们大喊了一声,然后就朝着我们这边跑回来了,我能感受到他们跑得是非常之快。
我和吴明都还没有反应过来他们就已经出现在我们面前了。
阿大顿了一会,向我们喊道:鬼啊!快跑!然后就又紧跟大部队跑了。
我和吴明都是无神论者,然而见到如此的状况也是心生寒气。
吴明便也拉着我跟在他们后面跑起来了,可怎奈我怎么控制脚都不听我的使唤你应该知道我不是害怕,只是酒喝得多了点而已。
因为我的拖累,吴明和我终于脱离大部队了。索性我们就坐在草上休息一会儿。
然而这不休息还好,这一休息就出问题了。
我们刚坐下不久,就听到空中传来非常婉转的歌声,仿佛是《让我们荡起双桨》。
我心一紧,赶紧抬头朝天空望去,只见长着一双白色眼睛的东西向我们飞来,身上的衣服还随风飘扬。
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当时的心情,但是我和吴明都楞在了那里,连思想也不会动了。
当我们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个东西已经落在离我们不远的草丛里面了,正在不停地扑腾着,似乎想要飞起来。
吴明拉着我的手,我们就朝着记忆中的方向跑出去了。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我们才知道是虚惊一场,原来那只是一只变异的野鸭子而已,不知道在哪里看错了方向,竟把一件女人的内衣给披到自己身上去了,再也没弄下来,后来就被衣服缠死了。
而阿大也没能找到那些被抢走的光碟。因此阿大又被他的老爸送进医院去了,幸好只吐了三次血。
阿大说:又一次可以不去无偿献血了。
你不吐血不也是可以不去献的吗?我说。
是啊,可是人家说了献血对自己有好处,可以促进造血细胞再生,这次吐了血之后不用献也能再生了。
为了给阿大看伤,我们把剩余的资金都全部拿出来了。
你应该知道一个帮会的资金链断裂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因为这预示着我们所有的娱乐活动都不得不取消了,而这样的间接结果就是减少了小城的财政收入。于是我们决定在今晚收取一次保护费。
被保护的目标我们选了很久,学校是特巡出现的高频率地区,县政府自然不行,商铺也不行,因为都是小本生意,后来我们终于把保护的对象放到窑子上去了。一者是因为窑子里大都是女人,二者就是为民除害不是要扫黄吗?
说到做到,为了不让特巡将我们认出来,我们都统一了服装,然而我们也只有校服可以统一的,所以都统一穿校服。因为我们班的人是两基来的,所以没有校服,所以我们的校服都是从其他学生身上借来的。
小城的窑子大都集中在了一条小巷子里。
我们到了巷子里的时候正是小城最热闹的时候,人们根本不会发觉有人会在这个时候去打劫哦,不对!应该是收保护费。
收取保护费的对象我们也敲定了,小的不能收,因为太小,有后台的不能收,因为有后台。于是我们便把对象确定在一家新开的窑子上。那是一家还算不赖的窑子,据说里面的女人都是从外地来了,皮肤白得就像用漂白剂漂过似的,光粉就可以抹很厚,重要的一点是不抽烟也不喝酒。
因为是新开的,所以大抵还没有在小城立住脚。
真是完美的对象,我想。
我们很容易就找到了窑子的位置,因为干的是非法生意,所以连招牌也没有。
窑子所在的位置是在一栋楼上的五楼。假如里面的姑娘有不想干了的话,五楼绝对是自杀的绝佳圣地。
我们从楼道上去的时候便问道了一股特殊的香味,这是一种可以让人恹恹欲睡的气味。我几乎怀疑从这里经过的男人没有一个可以从这种气味中脱身的。
然而幸好我们是未成年人,荷尔蒙的分泌还不是十分的旺盛。
我们继续往上爬,不久后就望见几个穿得极少的女人靠墙站着。她们见了我们之后一点招揽生意的意思也没有,不过这丝毫没有关系,反而可以节约我们的时间。我想妓女的用处大抵和网吧一样,就是消耗青春时光。
待我们爬到五楼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的了,即使在1999上决斗一次也丝毫不会花费这么多的体力。加之那种香味的作用,我简直以为我会像煮熟的面条一样躺在楼道上。
然而一想到阿大我就下定决心走下去。
我们到了五楼后就从一道写着欢迎光临的木门里走了进去。
屋子里面很宽阔,沙发长而且干净,女人们都安安静静的坐在里面,可见职业素质比那些低级窑子的好多了。
虽然她们的职业素质好,但是心理素质似乎不怎么样。我们一进去就让她们吃了一惊,随后都哈哈哈地大笑。
在临死前还能哈哈哈大笑的人一定是一些傻蛋难道她们没有看出我们是来收保护费的吗?
你们老板在哪里?吴明喊道。
我们老板不接客。有一个女人说。
原本按照我们一向的习惯,只要一进去就直接到柜台要钱的,但是一看到这里秩序井然,就不忍心下此狠手,至少也要体现出我们小城人民的高文化素质。
然而我实在受不了了,这里的空气简直热得要命。刚进去一会儿背脊就全湿透了难怪这里的女人穿得那么少,原来是为了散热。
我径自走到了柜台,然后一拳砸在上面,喊道:收保护费啊,老板。
我不是老板。那个收银的看了我一眼。
我知道你不是老板,我们见管钱的都叫老板。
我话一出,刚才那些女人的笑声都全然消失了,满脸的恐惧堆在她们身上。
其实你应该知道未成年人是最可怕的,因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有法律保护,杀了人也不会出多大点事小城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大抵也是因为此吧。
那个收银的呆呆地立在那里,仿佛在他幼小的生命中还没有遇到过收保护费的。
然而,在狗子的一巴掌之下,他终于清醒了,知道把钱拿给我们是十分正确的选择,反正钱也不是他的,他只是个打工的罢了。
他把钱抓出来,我们就用一个口袋装起来,满满的装了半袋真是收获颇丰,引进先进管理方式和优质商品的妓院就是不一样。我想要是阿大再被揍一次的话我一定还会来这里。
天下红颜皆尤物,见了尤物就像见了鱿鱼一样总想吃一口。然而我的上帝,我只是一个未成年学生而已。可阿二并不这么想,在我们撤退的时候他还趁势摸了一个女人一把,还问:你是不是日本的。
女人没有回答,只是给了他一巴掌。
其实我们黑社会做事也是有原则的,收钱就收钱,万不得已是不会动武的,这样的决策就跟收复台湾一样,所以阿二受的这一巴掌只得默默忍着了,毕竟忍也是一种艺术,尚且阿二还对影视作品颇有研究呢。
我们收完保护费后就迅速离开了,顺利的收场让我预料到了这个妓院必将倒闭的下场。
由于天色已晚,所以我们决定第二天才去看阿大。
第二天我们到医院里后就将昨晚的事告诉他了,他对我们的收成感到无比欣慰,况且还顺便为民除了害呢。
为了大丰收,阿大还决定提前出院和我们好好庆祝一番。然而阿大的这一番好意也被医生毁灭殆尽。医生说:你的病情十分严重,还需要每天输液,继续等待观察。
阿大说:可是我感觉我很好啊?
医生又说:哦这个可能是你的内脏出问题了。
说罢还让护士多加了一份药。
阿大怎么也听不下去了,总说自己就要出院。
后来医生说:你的内脏可能影响到你的生殖系统,可能让你断子绝孙,你要走我们也不留你,不过以后出了什么事就和我们医院无关了。
阿大被这一吓,就瘫在床上爬不起来了,说:我不走了,不走了,给我输液吧。
话罢,医生和护士就出去了,就在刚出门的一刹那医生就对护士说:什么都给他最贵的。
我听之,既心疼又欣慰,疼的是花的都是亡命钱,欣慰的是小城人民的医疗水平又上一个台阶了,用药就讲究一个贵字。
阿大就这样在医院里一连躺了半个月,当医生说你不会断子绝孙后就得以出来了。人刚出来就显得胖胖的,贵的东西就是不一样;老百姓越吃越瘦,领导越吃越肥啤酒肚的产生大抵少不了贵的功劳。
第七章
第二天,我依然没能从爱情的泥沼泽中爬出来。当你真正的爱上了一个人,那么花上一百年的时间你也不能把她忘记。
这是一个阴霾的天气,是自我打娘胎里出来后见过的最为黑暗的一天。这天,天空中密布浓厚的乌云,像狂傲的海涛巨浪般滚动翻腾。不时有雷声从耳际穿过,震耳欲聋。
这是一个恐怖的早上,呆在教室里的学生满布恐惧之色,就连一向镇定自若的新班主任也不知所措。这样的天气似乎是预示着世界末日的光临。
然而我依然沉寂在爱情的泥沼里,丝毫没有感受。
想必除了我之外还有人对此毫不在意。
那是在下了第二节课的时候,突然有人朝教室外面喊我。我出去一看是一个傻小子,衣服破得好像是一个乞丐。但是你应该知道那那些补丁和漏洞都是他自己弄上去的,这样做的原因大抵是为了吸引人的注意力,就像动物在交配的季节做出许多花哨的动作来吸引异性的关注一样。
我问他找我何事其实当时我真想给他一耳光,因为他对我说话的口气就像领导对下属下命令一样。
下战书的。他这么答道。
战书!我很惊异。
他将一个信封扔在地上就准备离开了,这样的动作就跟何肖肖的一模一样,但是他不是何肖肖,也就大概能够说明他不是斧头帮派来的。
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拿起信封时看见信封外面赫然写着三个大字:治安队。
原来是薛小虎他们,真是他娘的。一想到薛小虎我就丝毫不能控制地想起他往我鼻孔里塞羊子屎的经历。这下可好了,我一定要劈了他的脑袋。当时我这样想,而且我下定了决心这么干。
所谓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但他娘的我们是黑社会,用不着信守陈规。
当时那个下战书的家伙正欲从我们的面前离开,但是倏然间就被从我身后赶来的吴明和其他几个兄弟逮住了。
吴明问我:什么事?
下战书的。我说。
话罢,吴明跳将起来朝着他的屁股上就是一脚。随后其他兄弟蜂拥上去,将他反手摁在地上瞧这场景,简直他娘的和警察捉贼一模一样。
他被摁在地上后,忽然间传来了几声尖叫,就像猴子望见异性一样。稍后,又传出几句求饶的声音,但是我的兄弟大抵都不是宅心仁厚的人,继续使劲揍那个家伙。这样的揍差点就在校长出来的一刹那结束了。但校长看见他是一个无所事事的混混后就让他们多踢他两脚,没想到我的兄弟们数学没学好,一直踢了他几十脚。
其实除了那次薛小虎把羊子屎塞进我鼻子里外,我们城管队和他们治安队并没有什么怨仇,但黑社会就是这样的:除了打架以外就无所事事了,而且必须打架,只要一不打架,帮会的名誉便会每况愈下。
或许你能够想到,今天的这次战役是小城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战役。
那是在九点以后的晚上,小城已经完全被黑夜征服了。
但是你应该知道那时的小城上空依然雷声阵阵,黑云翻腾。
决战的地点被选在了1999上,其实选在那里的原因我是有研究过的,1999路宽且长,可以站很多人,败了之后也可以逃得很快,若是警察闻风而来,所有帮会成员可以迅速从1999旁边的小道上逃离。
这天晚上我们几乎召集了所有城管队的兄弟,甚至连上次被打劫的那个小学生也来了。
我问他:你为什么要来?
他答道:我不想被人欺负,我要劈了他们的脑袋。
吴明是个有计谋的人,在上次的斧头帮一战中我们小获全胜;这次吴明依然使出了奇谋妙计。我想,假如吴明不是生在现在而是战国的话,那么他一定可以留名史册,说不定某一天我们还会在新班主任的早读课上念叨:《出师表》,作者吴明。
当时,帮会的兄弟按照吴明的指示分成了五个小股力量,一三路藏在左边的小巷子里,二四路躲在右边,他们手里都有很多先进的武器,比如:钢管和装了汽油的啤酒瓶。我、吴明,阿大阿二站在路中央,静待治安队的到来。当时我们手里什么武器也没有,但是我一点也没有心惊胆战,反而十分期待下一刻的到来。我想我会像雷公一样发出所有的力量,把他们每个人的脑袋都揍开花一想到我的鼻子里被塞进羊子屎时我就十分乐意这么干。吴明是不用担心的,他的功力完全可以消灭二十个敌人。阿大阿二自然也不用担心,自从上次和长胡子乞丐一战后,他们都不惧任何敌人,因为传闻连治安队队长也惧怕长胡子乞丐三分。
我们在那里等着等着等了半天薛小虎他们依然没有出现他娘的,这时代连黑社会也不守时了。
当时我们就站在1999中央,不敢乱动。因为动是我们发起进攻的信号,只要我们一后退,旁边的四个小分队就会蜂拥而出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当时小城天空的雷声响得更厉害了,闪电几乎就从我们的头顶上擦过,闷热的空气也似乎预示着一场倾盆大雨将至。
几乎是在五分钟以后,治安队终于出现了,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小个子,但他身体滚圆结实,像个吹圆的气球他就是传说中的治安队队长边三条。边三条是他的外号,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名字。在边三条的旁边就是薛小虎,薛小虎见我就如同见到杀父仇人一般,怒火几乎要从鼻孔里喷出来。
他们来到1999上后也不冲过来,光是在对面叫阵对骂。你应该知道对骂完全符合黑社会的风格,但是望见敌人不冲过去砍他几下就不是黑社会的作风了。我心想,是不是我们的计划漏了风声,他们知道了才不敢冲过来。这样的话我们的计划恐怕得泡汤了。
对方终于有人按捺不住,一个瘦削不堪的家伙从人群中间跑出来,直冲向我们这里。
后来的结果令所有人震惊,几乎差点使整个战役提前结束。
当时,他向我们冲过来的时候天空正有一道闪电穿过,嚓的一声,那道闪电击中了他高高举起的钢管,当时他闪出万道光芒,然后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
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无不震惊,大抵以为苍天望见我们同类之间相互斗争痛心不已,所有杀鸡儆猴先干掉一个,好让我们回头是岸做回好孩子。
但是政治书上的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神是不存在的,想必治安队的人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们对前面的尸体毫不在意,在边三条冲的一声令下,他们就如洪水猛兽般冲过来了。因为事发突然我们都吃了一惊,立刻就退了十几步。然而我们这一退,他们就进入了我们的埋伏圈里。当时我们四个小分队纷纷把手里的啤酒瓶点燃后扔出,砸在地上后迅速冒起了一团团高高的火球,火球迅速蔓延,一直蔓延到几个治安队队员的身上。他们被这一烧就呱呱的叫了起来多么天真无邪的叫声。
火势蔓延开后就在我们之间形成了一道火墙,将敌人阻挡在了外面,然而天公不作美,只见天空猛地划过一道闪电,发出震耳欲聋的一声巨响,雨水便如瀑布一样倾盆而下,迅速将火焰扑灭了。
我们的计划失败了!
治安队见火焰被扑灭,迅速朝我们涌过来,即使被雷劈死的同伴的尸体也丝毫不能阻止他们前进的步伐。
我们节节败退,治安队紧逼我们。
我们没走出多远,哗啦啦的冰雹就随雨而下,迅速将我们困在了原地。只见人们踩在冰雹上就像踩在豆子上一样不住地打滑,费了半天劲也没跑出多远。
就在这样的形势下,治安队已经赶上我们了,跑在后面的兄弟先遭了秧。我只听见几声喊叫,他们就倒在了地上。
你或许早该知道边三条并不是一个吃素的家伙,他朝我们追来时就像青蛙跳一样,速度之快恐怕非长胡子乞丐无以媲美。而且他挥动钢管的速度就像闪电一样,只见他在人群中像猴子一样跳上跳下,随即我们的兄弟就有好多倒在他的钢管之下。
刹那间,场面乱到了极点。
被治安队这一冲击,我们的人都被冲散了,许多家伙见势而逃,早已不见人影。
忽然间,我望见了吴明,此时他正被一群人围在中间,丝毫没有逃出来的可能。
恍然间,我发现我身边已经一个人也没有了,而边三条正向我跳过来。我慌忙地拔腿而逃,但脚掌踩在冰雹上就不住地打滑,几乎只是一刹那间我就摔倒在地上。当我翻身欲起时,却望见一个人影高高地从空中跃下,双手紧握钢管朝我砸过来,那一钢管正好落在我的头上。当时我感觉头脑一沉,便不省人事了,当我快不省人事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唯一想着的就是丝丝,我想我再也看不见她了当你发觉你再也看不见心爱的人时,你就会变得心灰意冷,即使对死亡也毫无恐惧当我被边三条击中的时候我并没有立刻死去,而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其实在梦里的时候我丝毫不知道这是在做梦,仿佛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可信。
那个梦仿佛是在我昏迷很久后才做的。
当时我感觉到一阵刺眼的阳光照射在我的脸上,我渐渐地睁开眼睛,发现一只煞白的太阳挂在蓝蓝的天空上,天空中没有一丝丝的云彩,仿佛是透明的。
我听到了水流的声音,并不是小溪般的哗哗声,而是激情澎湃的翻涌声。这样的声音仿佛就在我的耳边,一次次的从我耳旁经过,又一次次的从我耳旁消失了。我想扭动一下我的脖子,但是它像被支架撑住了一样动弹不得。
随后我看见一个人朝我走过来了,在刺眼的阳光下我只能看到一个黑影。我发现她蹲在我的身边,然后用手轻抚我的脸庞。那只手是如此的细腻,像是蚕丝。她双手抚摸着我的脸庞,然后渐渐低下头,她的头挡住了刺眼的阳光我终于看清了她的面貌:她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就像春天刚解冻的小溪一样地清纯,白皙的脸就像高山上的皎雪。
丝丝!我欲喊道。
但是我发觉我除了全身不能动弹以外连声音也发不了。
此时我发现丝丝是如此的可爱,她看着我的好奇的眼睛,就像小时候的孩子望见西洋镜一样。
她不停地抚摸着我,这样的感觉仿佛使我的心灵汇入了爱的暖流。
我仿佛听到了远处传来了一阵叫喊声,随后丝丝就离开了。倏然间我只觉得我的心灵被掏空了,然后绝望的死水涌入我的灵魂里。望着丝丝远去的身影,我欲哭无泪。
我努力着,想让我的身体从地上爬起来,但是我的肢体丝毫不受我的控制。
忽然,我感觉到脑袋一阵剧烈的刺痛,我立刻从软绵绵的地上站了起来。我终于看见我所在的地方是一处海滩,海浪发出刺耳的咆哮声,不断地侵扰着沙滩。
然而,丝丝不见了
朋友,假如你真正爱过一个人,那么你应该知道她的离去会带走你所有的希望和快乐。
梦醒了,但我依然保留着梦里丝丝离去时的那份惆怅和失落。
我仔细地打量着我现在身处的世界,我发现这里不是1999,也不是医院,周围除了杂草和碎石子外就什么也没有了。
忽然我听到了一声叫喊声,但是我听得不甚明白,当时我的脑袋就像喝了酒一样的昏昏沉沉,所有声音进到耳朵里都像一圈圈的回声,在耳朵里回荡。
随后我发现两个人影站到了我的面前,他们一高一矮,然后高的那人抱着我的脑袋晃了晃。顷刻间我感觉到一阵难以言状的刺痛从头顶传遍全身。
被这一晃,我便有点清醒的迹象,他们的身影在我的眼睛渐渐地变得清晰。后来我终于发现他们是一个老头和一个虎头虎脑的孩子。老头的衣服很破旧,但都干干净净的穿在身上。那个虎头虎脑的孩子茫然而好奇的望着我,十分可爱。
再后来我便发觉我原来躺在了一张长木凳上,我的身后是一间破旧的小平房,小平房的一侧堆积了很多废铁和塑料瓶子。
接着,我跟着他们进了小平房里。进了屋子后老头就给我喝了一碗水,当我一张口时就感觉头皮紧绷十分痛苦。这时我才恍然记起昨天晚上一战,脑袋上被边三条打了一钢管,想必是伤口使我产生了这种疼痛。
你终于醒了。那个老头说。
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就简易地应道:恩。
在接下来的谈话中,我知道他们是两爷孙,爷爷叫黄程毅,孙子叫黄小能。虽然他们是爷孙,但也不是亲生的。爷爷说,他以前是当兵的,打过小日本鬼子,参加过朝鲜战争,后来在朝鲜战场上被炸没了一条腿,回国以后便靠卖垃圾为生。黄小能是他在捡垃圾的时候捡回来的,当时他在垃圾堆里奄奄一息。爷爷说幸好他在部队的时候学了点医术,所以才把黄小能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后来还为他起了个名字,就叫:黄小能。意味着他以后很难干的意思。
说摆,我看了看爷爷的腿,发现他的一条腿果然不见了,只用一根木棍支撑着,但是从他刚才的行动中丝毫没有显示出自己是个残疾人。
爷爷是个很乐观的人,而且和蔼可亲。
后来他谈到了我,说我们现在的年轻人都虚度时光,不珍惜生命。他说,当他看见我的时候我已经昏迷不醒了,后来他便用手推车把我推到了他的家里,给我敷了药。见今天有太阳,所以把我放在木凳子上晒晒。他说晒太阳可以医治很多病,当年他们在朝鲜战场上没有药品而又不幸受了伤后就给太阳晒,后来都晒好了。
说到朝鲜战场的时候,他就给我讲了他腿被炸掉的故事,他说:
那时候我们深入战场太远补给跟不上,所以我们只得躲在一些矿洞里。当时我们部队和友军部队总共有两百多人,我们就这样在空洞里耗着,等待援军的到来。但是我们完全低估了美军的能力,我们不知道他们从何得知我们躲在矿洞里,后来他们向我们发起了进攻。当时飞机就从我们的矿洞上面飞过,然后不断滴往洞口扔炸弹。当时形势十分危急,假如洞口被炸毁的话我们两百人将会完全困死在里面。但是没人敢冲出去,因为外面不停的有炸弹坠落,出去也是必死无疑。后来,终于有人按捺不住了,他们边朝天开枪边朝洞口冲出去,但是刚出洞口几步就灰飞烟灭了。
那么你是怎么出来的呢?我问。
当时我仔细地观察那些飞机,发现他们每次飞过八架,每次过后都有一小段时间是没有飞机飞过的,但是空间极小。不过我还是趁着那一小点的空隙跑了出去,当我跑到洞口时一颗炸弹就落了下来,刚好炸毁了洞口,同时我也被炸飞了出去。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发觉我已经躺在援军的担架上了;少了一条腿。
爷爷讲的故事精彩极了,甚至连昨晚的战役也无法比拟。
后来爷爷又谈及到现在的年轻人,他说:现在的年轻人丝毫不会珍惜得来不易的幸福生活,只会成天的斗殴打架。
我对这个观点表示十分赞同:现在小城的年轻人果然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这里是哪里?我问。
这里是城关镇的垃圾填埋场。
说罢,一辆拖拉机突突突地从山下开来了,就像一头耕地的水牛。
爷爷说他要忙活去了,于是他走了出去指挥拖拉机将垃圾倒下,然后用一个钩子将里面值钱的东西都给捡出来了。
黄小能见到爷爷忙碌,也跟着去帮忙了。
我仔细看了看这间屋子:里面的家具都很破旧,但都很整齐地摆在木制桌子上;最让我注目的是一块很干净的墙壁,墙壁上整整齐齐地挂了很多奖状,写的都是黄小能的名字,有三好学生,数学考试第一名,语文考试第一名,优秀少先队员一看到这些奖状,我似乎有一种久违而又陌生的感觉。
大概是因为昨天下了一场大雨的缘故吧,今天的天气格外的晴朗,万里碧空不见一丝云彩。因为是山上,所以微风习习,好不惬意我想丝丝一定会喜欢这个地方的。
不多时,爷爷他们便把那堆垃圾处理完了,他们从里面挑出了很多金属碎片和饮料瓶子。
其实假如不是爷爷催我下山的话,我一定不会想到离开这个地方的。
你下去的时候顺便带着小能,现在城里面的可以捡回来一些值钱的东西。爷爷用当兵时的口气指示道。
遵照爷爷的指示,我带着黄小能一起下山了,我帮他推着一辆小车子。我问他:这辆车能装多少东西?
很多很多!
黄小能边说边用手比划,就像比树干有多粗一样。
后来我又问他:你喜欢读书吗?
喜欢。
你为什么喜欢读书呢?
读好书可以让爷爷不再捡垃圾。
多么乖巧而听话的孩子。
那,你以后就要好好读书,听爷爷的话。
嗯。
下山的路是一条土路,经过拖拉机常年的刨蚀,路面早已现出两条深沟了。
突然,我被哐当哐当的声音吓了一跳,黄小能见状哈哈哈地瞧不起般地大笑道:傻瓜,那是火车的声音。
你才是傻瓜,我知道那是火车。
其实我只是在课本上看过火车,甚至都还不知道小城有火车。而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不想被一个小学生瞧不起而已。
我是第一次到过这里,也是第一次听到火车的声音。
这火车没有经过城关镇,只是从这里的一个山头路过而已,这里到城关镇还很有一段路。
其实我开始并不理解黄小能说的很有一段路是什么意思,后来我才体会到了。
下山的路一直走了很久,可想而知这座山的高大,终于到了平地后我以为应该是到小城的时候了,可是我依然没有望见小城,我们是在绕过几个山头后才到小城的。很有一段路,也难怪在小城听不见火车哐当哐当的声音了。
我们到了小城后就分手了,我看着黄小能推着车子从一条小巷子里进去了,他的身影只及车子那么高。
再往前不远就是1999了,倏然间我又想到了昨晚的场景。想必现场已经被昨晚的倾盆大雨毁灭殆尽了,被雷劈死的家伙也大抵成了医院停尸房的展览品。
我又想到了吴明,不知道他是否也成了停尸房的展览品,但我希望不是这样的。
走着走着,梦醒后的惆怅与失落感又爬上心头来了,不知不觉间,我又思念起了丝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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