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的暑假漫长而窒息,除了疲惫的工作再没有什么可以填满我空虚的心,一个人如果心已冷却即使身边很热闹也常常会感到一种脱离的孤单。
这个暑假,我回来了,可是晓晓没有陪我,她只会像她所说的那样永远只能远远地望着我,却不能接近我。没有了往日的欢乐,即使闷热也不感觉有多热闹,工作对我来说,也只是一味的敷衍,没有激情即使被批评。
一周一天的休息,我习惯一个人骑着单车到离家很远的大广场兜风。(妈妈早上喜欢来这里跳舞,我却起不来,所以常常在夕阳即将殆尽的午后呆到夜微暗)因为一个人总是不会感到怠倦的。
我不悲不喜的表情站在大大的广场上卑微的像只无助的麻雀,行人不疾不徐地从我身边走过,总是会有不解的目光落在我身上缓缓停留,我只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从来不够关心。我只是在想,如果晓晓在,那该多美好。
突然一个大概三十左右的男人骑着电动车朝我呆在的方向疾疾奔来,我惊慌失措,一瞬间我想到了在北京酒店门口被一个骑电动车的妖艳女子差点撞倒的莫名其妙。我愣愣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男人一直朝着我奔来,目光始终停留在我脸上,直到近视的我足够看得清楚。从他猥琐的眼神里我突然明白了些什麽,我感到一阵恶心,骑上车夺路而逃。他远远跟着我,直到我拐进了闹区才得以把他甩掉。
第一次我感觉到了什莫是恐惧,原来在危险面前空虚永远那麽不堪一击。
后来,我不敢再独自过去,直到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妈妈和奶奶的争吵,大喊了一声,骑上车哭着再次奔向了广场。
广场上安安静静,天还有些热,人很少。我坐在广场的长椅上哭的很痛,我发誓这一辈子再也不要回家了,从小到大,我每时每刻都在忍受,家里的各种矛盾让我渐渐已心寒,再没有心情去说服任何人,只能答应自己,好好爱自己,一旦我离开,便会是永远。
我不哭了,擦干眼泪静静地望着远方。突然我笑了,因为我看到一只躺在地上打滚的小白狗。第一次,我笑得这麽开心。
喂,你好!我们能聊会儿吗?他弱弱地说。
我转过身,我们之间离得有点儿远,我迷茫地看着他,好久才反应过来,他想和我做朋友。我连忙摇摇头,摆着手说不,不,不!他虽然帅帅的可我不喜欢和陌生人搭讪。
他有点儿落寞,静静地坐在离我不远的长椅上偷偷看着我,把我弄的脸一阵的发热,我都忍不住害羞了。
我决定离开,我不想再陷进任何一种没有结果的感情漩涡里,因为此时的我不冷不热。或者说,有一个人已住在了我心里,我不能背叛他,即使说说话。
我再也不能忍受他脉脉的眼神了,也许离开就是最好的拒绝方式。
这个广场,我喜欢来只因为它很宽广,足以盛得下我所有的悲伤。有时候,我会想,我真的就那麽甘心嫁给他?我知道他各方面对我来说,是我要求太低了,可是有爱就足够了。就像这广场这麽大,可是能让我欢乐的仅仅一只玩耍的小狗就够了。
如果遇见他本身就是一场错,那就让它错下去吧。
没有钱买新房,我们在厂家属区要了一套有着一个小院子的平房作为新房,简简单单地把婚事办了。
来闹洞房的大都是他的同学,按照他们当地的习俗闹。开始还好,但渐渐地就让人吃不住了。有人把脸盆扣到我的头顶上,一边脱了我的高跟鞋敲打盆底,一边还问一些刁钻古怪的问题让我回答。
倘若我的回答让他们稍不满意,问话的那人就往我的胳膊或者大腿上死命一拧那种尖锐的疼痛感,立刻从受创部位传送至我的中枢神经新婚之夜先受这般酷刑。这真是他们的风俗习惯吗?
其中有个特歪的,明明是在笑问着,下手时却是死命的掐。有几次我的眼泪都被他这么掐出来了,但还须得面带微笑地应对着来自他和周围其他人的百般刁难。不想在这个时候让做了我老公的他难堪,但也很是气恼他居然就由着自己的这帮狐朋狗友这般的胡闹?
这种变态的闹法一直持续到后半夜,闹的人累的累了,醉的醉了,却都没有离去的意思,东倒西歪地躺了一屋子。
我像古时的犯人一样,有终于过了堂后的轻松感。撩开窗帘看看外面,天正在下雪,那白晃晃的颜色,让夜晚变得不再像夜晚。很乏,却没地方躺下休息。他过来拥抱我:这帮家伙咱这可是新婚之夜。我抬眼看他。经过了大半夜的折腾,浑身被掐的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心境恶劣,目光却仍然清澈,有什么关系,这辈子也就这么一次由着他们胡闹。
他撸起我的袖子看那伤痕累累的胳膊,这样安慰我在我们那,闹洞房有用锥子戳的我翻了他一个白眼,这么说,我得感激他们的手下留情了?他被我的话逗笑了,把我揽到怀里问:靠着我眯一会还是陪我聊天?
聊天吧,反正我也睡不着我靠着他说。于是我们便有一句没一答地聊天,聊着聊着天就真的亮了。
一个大概是被尿憋醒的家伙首先发现自己原来是睡在人家新床上,而且在他旁边居然还躺着四个!他忙爬了起来,用脚把这些太不靠谱的同伴们踢醒,然后走到外面的房间,羞涩地对着我们傻笑,不好意思,让你们这样过了这第一夜。
这样多别致,我的新婚之夜与众不同。我忍着困意,尽量灿烂地笑着。
一会儿工夫,所有客人都开始向我们告辞。
那个昨晚下手最重的家伙走的时候很认真地对新郎说看来那谁谁真的是丁点的希望都没了也许,你会幸福!
你想啥呢?他在那个坏家伙胸前捣了一下,我自然会很幸福!
我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但却做出一副什么都没听懂的白痴样,礼貌地送走了他这些亲爱的行刑手们。
婚假原本是10天,但考虑着反正在家也是闲着,还不如去挣钱,只休了3天,他便回单位上班了。也许,他主要是为了多挣点倒班费才提前结束了婚假。
帮父母供我的弟弟妹妹念完大学,是我在答应他的求婚时提出的唯一的、属于我自己的条件,他丝毫没犹豫便答应了下来。但当时我们俩的月工资加起来才800多块钱,补贴完娘家后我们自己已经所剩无几。
我很快学会了他最爱吃的家常拉面和揪面片的做法,并把它们当成了日常主食,日子过得虽然清贫,却也有滋有味。那时最愉快的事,是每个月发工资的那几天里,他总会选一个我们都不用去上班的傍晚,骑着自行车,拿着我们那口煮稀饭的小锅,到二十八(地名)买黄焖羊肉回来吃。
而我总会一面心疼着那一顿饭花去的20好几的钱,一面又吃的滋滋有声。而他,是吃的时候少,看我吃的时候多,每每如此。他用他的小眼睛就那么一直地看着我,目光里充满了溺爱的光芒我小时候面对美食狼吞虎咽时,我的姥姥就这么看我!后来我常会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是最幸福的人。因为,只有在那个时候,他才会有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老公眼睛虽小,人却长得斯文清秀。不能不说,他那时也很有女人缘。别的无需再提,唯有那个在新婚之夜里,他的同学提到的那个谁谁让我不能充耳不闻。这不但是因为我知道老公对她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的,更要命的是我先是听到了她托人带给他的口信,说什么只要他肯回头,她就在原地等待的话,紧跟着她就开始有事没事的到我家中做客。
她来时我躲到厨房去,说是做饭,实际上给他们自由聊天的机会,我用漫不经心应对她的步步紧逼。但她走之后老公那种小心翼翼的心虚感,却会让我觉得委屈气恼,我气恼着他对我的根本不了解躲开和不表态并不代表我愿意。你既然有愧疚感干嘛还把我一个人丢在厨房不管不闻,却在房内跟人家聊得热火朝天?
这种隐忍的火在一个他下夜班的早晨爆发:主要原因是那个他上班时的深夜,我接到了一个说是打错了的电话,自然听出了是谁,当然也知道那个电话是准备打给谁的,只是他不在。对这个女人,我多的更是同情而非仇恨,我恨的是我自己的老公,他难道只为了尽量不伤害她,而忘记了尊重我?
第二天早上他一进家门我就尽量压低了声音对他吼:从今以后,她若敢再半夜三更往你那个连信号都断断续续的破手机上打电话,或者是看咱家门槛低,而踏进我的院门半步你,就跟她一起滚蛋。把这话狠狠地跟他撂完之后,我倒头便睡一宿未眠,我困极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忍着不跟他说话,也不吃他买给我的任何美食。几天后我去上晚班(24点下班),下班前忽然大雨倾盆,我和几个同事各自打把破伞回家。狂风卷着大雨拼命地嘶吼着,扯拽着我们的伞,打伞的跟没打伞的几乎一个的下场都被浇透了。
后来,我的伞盖也被大风抽翻了,正狼狈着呢,走在前面的一个同事忽然喊:喂,好像是你老公呀!我抬眼看去,不远的路灯下面是有个穿着雨衣的人正往我们这个方向疾步走,但那昏黄的灯光在暴风雨的蹂躏下把那熟知的影像模糊的太支离破碎,我看不清楚。就在我擦了把脸的功夫,老公已经冲到了我的面前,他快速地把自己身上穿的雨衣脱了下来,披在我的身上,用不容拒绝的口吻说穿上,别想着淋病了等着我来伺候。
在这个时候我可不想逞强,忙用他的大雨衣把自己裹紧了,也由着他搀扶着往家的方向走。记得那晚家属区的道路上到处都是被暴风雨劈断的、树的枝枝杈杈。平时不注意的、路面上的坑坑洼洼,这个时候却总能让人防不胜防扭伤了脚,然后再狠狠地摔上一跤。他一直走在我的前面牵引着我,虽然一步两滑地走着,但我却没有摔倒过。
打开我们那个小院的门,我都傻了眼:由于院子比巷道的路面要低很多,下水道又淌不及,平时我们那干净利落的小院这会儿都成了小池塘了。我家的房屋结构简单,原本是一大一小两间房,里面那间是卧室,外面一间小客厅,这两间房是建厂时就建好了的。
紧挨客厅还有两个小间,是在我们之前的,住在这里的人自己扩建的,紧挨客厅的这间目前闲着,只放了一个大烤箱用于冬季取暖(当然也可以用这个烤箱烤红薯土豆吃),连着院子的这间做厨房用。现在,池塘的水已越过了我们厨房的门槛,泛滥到烤箱房,也开始向客厅浸入了。
而我们原本放在客厅门口的塑料泡沫底的拖鞋全部漂浮在水面上。即使已是夏季,但在青海,这种天气的夜晚却非常的寒冷,老公把湿漉漉的我丢到沙发上,手脚利落地脱掉我的湿衣服并擦干了我,又用一床被子把我团住,这才命令道不许下地,不许帮忙,你就这么坐着看我扫水。
那天雨停时已经快凌晨两点,他忙完的时候我还精神抖擞地睁大着双眼看他。他仍然穿着那身已快被他暖干的湿衣,蹲到我面前说你得允许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她大学毕业一年多了,工作没着落很着急。前些天,我是在求表哥给她安排工作才跟她联系多了些不过,现在一切都好了!如你所愿,从今后她再踏进我们的家门半步我就真的滚蛋!当然,是我一个人滚蛋。我把暖和的手放到了他那冰凉脑门上:傻蛋,你今天会不会感冒呢??。
电话风波过去后,我们的日子又归于平静,太平静的日子会让人很快堕入平庸无聊的苦闷中。那个时候我学会了打麻将,并很快上瘾。大概有两年多的光景,每天除了上班,饭后约好四个人搓麻成了我的必修课。
老公也玩,有段时间比我还有瘾。那些日子里,除了每个月固定给弟弟的生活费用外,我们的最大的支出和收入,居然就是打麻将输赢的钱。有时,我也会为自己这种荒唐没奔头的生活感到厌倦和痛苦。但麻将桌也像我的止痛片,只要开始上桌哗啦啦地搓起来,一切烦恼便不见了。后来我想,打麻将上瘾真的跟吸毒上瘾是一个道理吧?要想戒掉得具备坚定的毅力。我并不具备这样的毅力,但到底也戒掉了。这,缘于一碗牛肉面。
那是个口袋比脸干净的月底,和老公外出办事,到中午时分,我开始有饥肠辘辘的感觉时,老公说先去垫一口吧!我还有买牛肉面的钱,我兴冲冲地在一家面馆坐下了才知道,他是只有买一碗牛肉面的钱。那碗面端上来后,两个人一起吃。我吃面,他喝汤,他的汤也只喝了几口便停下来了,还是看着我吃,但这次他的眼光不是溺爱,而是怜惜对我,也对他自己吧!是什么让我们居然过到了这种地步?吃着吃着,我的眼泪流了下来,但又怕他会问我什么,忙一把擦掉装没事地说好辣呀,面里放太多的辣椒油了。
那天回来后我上麻将桌的次数就开始越来越少,慢慢就戒掉了。没有钱当然也不完全是因为玩牌,但我玩的时候却常在想今天,我会输掉老公的几碗牛肉面?在这样的情绪支配下,搓麻不再是止痛片,它成了一种煎熬这种煎熬感让我彻底戒了麻瘾。然后又拉着老公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迹。
靠我们自己的努力,终于在住了四年的平房后买了一套属于我们的单元房。准备搬家时,在路上遇到家属院里住着的一对靠捡破烂为生的夫妻。丈夫扶着推车站在马路中间,妻子蹲下身为他系松开的鞋带。老公说:知道那是什么吗?不是同甘共苦,(苦,有时是因为无奈)。那个就是平常百姓家的相互依靠。彼此那位,是来自亲情的相濡以沫。
离开那对夫妻回到我们的院中。再看看我的小院我曾经的家,也许就是它,让我和他也变成了平常人家的相濡以沫。
这样的感觉真好!
风轻云淡妆如水,一舞倾城弄桃花
我叫轻舞,轻盈的轻。跳舞的舞。是与桃树伴生的花妖,轻舞是君意为我取的名字。君意是这株桃树的主人,而我和桃树是伴生的,理所当然,君意也是我的主人。
浑浑沌沌之中,我睁开双眼,第一眼见到的便是君意。月色微凉,一袭青衣靠在树下,双眸清凉气质非凡,却显得那么孤独,举杯独酌,腰间佩剑上的丝带,随着风轻轻舞动,只一眼,便知已入了心。
他每天都会来待上一会,然后再落寞的离开。望着他的背影,想着他会有怎样的故事呢?渴望着了解他却又不敢惊扰,毕竟人妖殊途,不敢去触碰。
那夜清风柔柔的吹着,老桃树的叶子又叽叽喳喳的玩闹起来,可我没空注意这些,因为他又来了,看着他的身影,不经意间与他眼神相遇,不禁心中一颤,桃花也簌簌的落下来。君意微微抬头,这样的眼神突如其来,我脑中一片空白,竟然忘记了隐藏。
“你是谁?”
他看到我了!
“我……”我不知该怎样解释满身桃花坐在树上的身份,显得有些窘迫。
他微微笑了下,“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我飘落下来,他望着我,眼中有忍耐,有惊讶,有愤怒,还有我理解不了的情绪,又转瞬归于平静。我不知所措的站在他的对面,这是我无数次梦寐以求的情景啊,真的发生之时,却又局促不安起来。
“你长的真美,你叫什么?”
花瓣又簌簌的落下来,我摇摇头。
“往事随风夜未央,今夕何夕忆尤难,可以为我跳只舞吗?”
我微微点头,
花飞,舞起。
永远不会忘记那夜跳完那只舞后,君意温柔的笑意,君意摸着我的头,“风轻云淡妆如水,一舞倾城弄桃花”,轻舞,你以后就叫轻舞吧。
轻舞这一生,只为君一人而舞。
自那天相遇之后,君意对我越来越好,为我做好吃的小吃,带我进建安城里面玩,还带我去放了一种特别美丽的火焰,君意说那叫烟花,和花瓣散落似的,而且比我的桃花雨还要美。因为老桃树是我的本源,所以我也不敢离开它太久,君意便在桃树的旁边建了一个茅草屋,他说这样就能经常看到我跳舞了,而且我也不用必须在桃树附近待着,他会保护好这棵树。君意白天总是有忙不完的事,拿着笔在一些本子上画着道道,他说那叫写字,我才懒得学画道道呢。于是白天我便去建安城里面玩。到了晚上君意就会陪我,大多时候都是我在跳舞,而他只是坐在桌前喝着酒,偶尔有了兴致,便也为我舞剑,君意的剑法很好,我央求了好多次了,他也不肯教我,给了我两个铜板就把我打发到建安城去了,于是我就一蹦一跳的买糖葫芦去啦。
建安城真是太好玩了,熙熙攘攘的人群,招呼客人的酒楼,还有什么都知道的说书先生,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么新鲜。最喜欢的就是听那个白胡子的说书先生讲故事了,拿个板子一敲,便开始讲起来,故事好听极了,有一次他讲的是人婴宁的故事,婴宁与人相恋后来婴宁为了救人而死。回去后我抱着君意就开始哭了起来,把君意吓了一跳,好不容易才停止了哭泣。
今天君意又开始画着道道了,还有好几个陌生人来家里,商量着什么攻城之类的,我也懒得理会,总之我知道君意一定会当上君王的,因为他承诺过他当上君王之后就把我家搬去建安城,那样我就可以天天在建安城玩了。我识趣的没缠着君意,和他要了几个铜板就去了建安城。
到了建安城,赶紧找到说书先生在的茶楼,白胡子老先生才刚刚拍下他的板子,寻了个座位,开始听故事。
“各位朋友,今天老朽要讲的是一感人爱情故事,而且就是当今的事,建安四公子之一的君意与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公主王轻舞相恋,这真是天造之合,怎奈天妒红颜,轻舞公主从小体弱多病,二人虽已订下亲事,尚未成婚,轻舞公主便生病去世了,君意悲痛欲绝,四处求取还阳方法,终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得到一法,此法却极为凶险,即用自己的心头血每日滴到千年桃花树的树根之处,取日月之精华,得一邪物,再养七七四十九天,待月缺极阴之时,斩杀邪物,得其体内妖丹,方可助死者还阳,但养此邪物,随时有噬主危险,君意不愧为建安四公子中的痴情公子,真可谓感天动地……”
“君意……,君意他,我是君意用心头血养出来的……,我是邪物,君意会杀了我”
我跑出了茶楼,不知该怎么做,心里乱极了
“轻舞,等我夺取天下,你就跟随我去建安城可好?”
“轻舞,你别哭,人妖相恋又怎样?我不是就在这里嘛,不要怕”
“轻舞,你又把建安城糖葫芦都买回来了?不是告诉你了建安城每天都会有的,不用怕买不到”
难道这些话都只是为了稳定我的情绪,不让我反噬他吗?都是骗人的吗?君意只是在利用我?
“凭什么我就要付出生命?凭什么他要戏弄我的感情?凭什么是我?凭什么?”“啊”我仰天大喊,天地色变,电闪雷鸣,我知道我体内的妖气已全部释放出来。
我一步一步,走在街上,街上的人都畏惧的看着我,即恐惧又厌恶,包括那个和我很熟络的卖糖葫芦的老伯和那个我请他吃过小笼包的小不点,也都一脸恐惧的望着我。
“我是邪物吗?哈哈哈,邪物又怎样?既然你们都嫌恶我,我便真做邪物又如何?天下痴狂我为魔,谁敢奈我何?杀!”
我已控制不了我的妖力,只想见一个杀一个,抓起小不点,刚要一掌拍下去,这时不知有谁高喊,“君意谋反了!城破了,大家快躲起来!都打到皇宫了”
“呵,君意,来的正好”怒吼了一声,迅速向皇宫飞去,
“君意,你要不解释清楚!你便死吧”
皇宫外围,一抹熟悉的身影,不是君意又是何人,他竟然穿着我为他缝制的战袍,与其说战袍,倒不如说只是几块布随意拼接起来而已,显得很滑稽,与这紧张肃杀的氛围迥然不同。毕竟这衣裳是我第一次缝制,缝的极为难看,手也被扎的很痛,他那时说他一定会穿,我也没在意,毕竟太丑了,打仗需要势气,怎么可能穿这个?
可这时的我,心里却说不出什么滋味,
为何,君意,你到现在还要骗我。
我落在君意身边,君意吃了一惊,
“你来做什么?还有,不是不让你在人前使用妖力吗?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快回去”
“我不,君意,呵呵,你的事我都知道了,轻舞?多可笑啊,为什么要叫我轻舞!你喜欢的,到底是谁?”
君意微微皱眉“别任性,回去!来人,把她拖下去!”
“我不!你快回答我,我是邪物吗?一切都是假的吗?”我轻易震飞那两个士兵,望着君意,忍着不让泪水流下来。
君意周围的士兵面面相觑,不知该做什么。忽然皇宫的城墙上,一人的声音传来,“君意,你的里应外合计策真有效,皇城之内已被我全部战领,咱们胜利了”
“那是谁?”我不解的问道。
“是轻舞公主”
轻舞公主竟然没有死!
“这到底怎么回事?”原来我根本连被利用的价值都没有。
“轻舞公主的母亲,被当今圣上错杀,所以她愿意助我夺了这江山,为了掩人耳目,才对外宣称轻舞公主已死,而我为情所困,只知饮酒,用育妖术一心求轻舞复活,另朝廷放松警惕”
“你为了救我,养此等邪物,实在不可留,现在江山已得,她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你下不了手,我便替你杀了她吧”轻舞公主漠然道。
“不要……”君意尚未说完。一只箭便破空而来,我只是呆呆地站着,望着城上,那就是轻舞公主啊,长的真漂亮,我不懂人世间的恩恩怨怨,也不想懂,既然我的任务结束了,那就杀吧,反正已没有人在乎我了。
看着箭向我逼近,我已无心躲开,等着那痛的来临,虽然我的心早已痛的麻木。
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来临,君意闷哼一声,软倒在我怀里。
“君意,你……,我……”
“傻瓜,我叫你轻舞并不都是为了掩人耳目,而是你的舞蹈真的很美,当然,人更美”
君意轻咳了一声,血从唇角留下来,继续说道“我从未喜欢过轻舞公主,我曾以为没有人会走进我的心,没想到……你那夜桃花满身的俏丽模样,真是可人呢”君意的声音渐渐变弱了
“不,君意,我不要你死,我不要”
“傻丫头,我曾……想过放弃谋反,咳咳,可是你这丫头非要搬进建安城,如若我没有一些势力……怎么能在这京城护你周全,我喜欢的……自始至终……”君意的手慢慢摸向我的脸颊,忽然垂了下去。
“不!君意!你竟为了一邪物去死?我为了你亲手灭了自己的王朝啊,你这个邪物,一定是你魅惑了君意,我杀了你!”
我冷冷的看了她一眼,“滚!”我低喝一声,抱起君意回到了家中,我摸着君意的脸,心里暗下决心,妖怪如果失去内胆,就会回到桃树本源,变成一团雾气,只是没有了实体而已,疼痛我都能忍受,虽然君意不能看到我,我能看到他就好了。
想了想,我还是决定给他画几个道道,不然我就这么离开,他万一想不开怎么办,在纸上写道“君意,我未死,记得好好照顾桃树”这几个字歪歪扭扭,也不知道他是否能看懂,吐出了内丹,缓缓没入了君意体内,我的身体越来越轻,越来越透明,痛,撕心裂肺的痛,是我的血肉在融化,慢慢的化成一团雾气……
建安城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据说太子顺利继位,轻舞公主被关了禁闭,街上卖糖葫芦的老伯依旧来来往往的叫卖着,小不点又抓了两只蛐蛐在逗弄着,白胡子的说书先生还是在那个茶楼讲故事,一拍板子,说道“各位客官,你们可知那日宫变之后,那花妖轻舞牺牲了自己的内丹救了君意公子,而君意公子从此,便守护在那棵桃树旁,饮酒作诗,抚琴题字,再也未曾进过建安城,听人说那棵桃树自君意公子醒来之时,便四季常开,飘落的花瓣如花雨一般,甚是好看,人妖皆有情,妖亦分正恶也”一阵清风吹过,夹杂着阵阵花香穿堂而过,卖糖葫芦的老伯发现少了一串糖葫芦,兜里多了几枚铜板,逗蛐蛐的小不点发现面前多了两个冒着热气的肉包子,开心的吃了起来。
建安城外,清风拂过,君意温柔的笑了笑,“你啊,又去调皮了吧!快来听我弹琴,等你好久了”阳光从老桃树的叶子间隙斑驳的落下来,簌簌的一阵轻响,又一阵好看的花雨落下,和着琴声旋转着落地,“轻舞”君意在心中默念
清浅时光,碎了一地的斑驳过往
不问世事,许了一生的氤氲年华
“我君意此生足矣”
再见到这只桃花妖已是三十年后。
此时的她已修成人形,站在我眼前的是个明艳婀娜多姿的妙龄少女,柔媚娇娇,皎若朝霞桃李。恰应那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故尔给她取名叫桃姿。
桃姿见我骑马而来,早化为少女相迎来。
一袭粉色纱裙,拽地翩舞,害羞翩跹间纤腰楚楚,恰如那枝头绽放的桃花。
“道长这般急着赶路,这是要去哪?要不,在此歇会脚!”桃姿笑容满面冲我道。
我收住缰绳,驱马踱至她跟前。见她一双美目闪闪灼灼,察觉她有心事,忙开口道:“可是有心上人了!”
这一说,桃姿双颊立马升起红云。女儿家的心思一览无遗。
我不由叹气,想告诉她,自古多情空余恨,何必执心于红尘。只是她那顾盼连连的水眸,让我不忍心泼她冷水。
三十年前,我路过这片桃林时,她还是朵不识世事的桃花精,终日立在树头望着从头顶飞过的鸟雀嘻笑。
我见她这样有些年头,便留心替她瞧瞧。她原身出自一截百万年的桃木,那桃木在那场神魔大战中,被取去铸成克制妖魔的神器,只余下这么一截枯桃枝在此。经过万年风雨滋养,这截枯桃木居然重新生枝发芽,眼下已长得枝繁叶茂,我便替她修剪下杂乱的枝桠,护住她顶部的养分。
我想她是通灵性的,不然也不会短短三十年就修成人形。
只是她生性是妖,一旦动情,难免生事,或许这三十年中的某年某月爱上个不该爱的人了!
桃姿见我已纵身下马,忙倒了茶水递给我。
我接过茶杯,喝了口。茶水香甜,入口皆是桃花清香。可见她一番用心,定是取了早上的花露烧煮成的。
不觉心喜,将剩余的茶水全入腹,未了拭下络腮胡上的水渍,冲她道:“那人何许人士?”
桃姿脸上的云霞烧到了耳根:“梅郎……他乃当今国师!”
我持碗的手指一顿,继而将碗握紧。
原是那个把六界搅得天翻地覆国师!这人怎会跟桃姿相识?
我望着桃姿很想告诉她,那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不值得她用情,不值得她等待……然而到口的话,像被棉花团堵了住,怎么的道不出半个字。
“二十年前,梅郎被一伙人追杀,误入这桃林。我见他伤势严重,就用身躯枝条替他遮掩,待那伙人离去,才将他放出,顺手把他的伤治好。那时,我才发现,他并非一般人,居然与我是同类,只不过他是一棵万年梅树精,而我是一只桃妖。”
那国师果然是妖物,难怪会用魔界的法器,将秋月伤得那般重!看似来头还不小!
我在心里暗叹。只听桃姿继续说道:“他在桃林里呆了半年,我每日都取桃花精魂替他疗伤,渐渐地我俩互生好感,他说,待他报了仇,便来带我走!可是……他这一走,已有十年,这十年来杳无音讯,我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事!”
“哼,他要是出事,苍生可就有救了!”我忍不住开口。
想起梅洛燊这些年干得事,恨得咬牙切齿。梅洛燊早不似桃姿口中说得那般单纯,自打取了秋月的狐心和内丹,他的妖力大增,六界陷于水火,一片生灵涂炭,就连魔界至尊逍寅也已不是他的对手。
这场战火连续烧了十年,不知害死了多少人。
桃姿是个极敏感的妖,见我情绪生变,娥眉蹙紧,红唇抿抿道:“可是他犯了什么错,惹得道长这般生气?”
我轻哼,不置可否地将茶杯塞回她手里,负气地转身就要上马。桃姿追上来道:“这场的劫难可是他引发的?”
我闻之身躯一僵,回头望着态度严肃的桃姿,终是点下头。
“怎会这样!他明明说,只要报了仇,便不再管世间事的!”桃姿不敢置信地自言自语起。
我了解她此时的心情,然我是个道士,哪得明白这儿女情长剪不断理还乱的铁律。
我将马肚一夹,打算就此离去,桃姿又追来,冲我唤道:“或许,我能助道长一臂之力!”
我闻之将马停住,微微回首望她,此时的她沐浴在夕阳的余辉中,一袭粉衣裹着纤弱无肉的身骨,微风中竟觉在瑟瑟发抖。面颊苍白如雪,哪里还有先前的娇怯样。
“他已非以前的梅郎,此去凶多吉少,你可是要想清楚!”我于心不忍地告诫她。
桃姿点头:“道长放心,桃姿心里明白!”
说时身躯一晃,化作一根手腕粗的桃枝飞至我手中。
我适才发现这截桃枝的与众不同。这桃枝纹路精致有力,好似一条条盘聚一起的虬龙,料到这不是一般的桃木,此乃蟠桃神木。
难怪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修得成果,原是神物所化!
这种桃木原本长在天庭的蟠桃园里,乃王母娘娘的私人至宝,却不知这一株怎会遗落到了人间?
我不敢多想,将桃木别在腰际,迎着夕阳纵马飞驰。
十多年来,梅洛燊纠集妖众四处横行,人界、.鬼界.、.仙界、神界、魔界和妖界陷于战乱,若说还有点净土,也就唯有这片桃林。
这桃林看似简单,实则四周皆设了阵法,若不是我常日习得奇门遁甲之术,不用说进入,就是靠近都难。
对于梅洛燊桃姿或许早有感知,只是不敢确定,见我这番说了,才下此决心。此回她随我前去,也不知能有几分把握降住梅洛燊,不管行不行,只得暂且试试。
马跑了两天两夜,终于赶至无为涯。
这是六界的交界口,当年神魔大战的战场就设在此,事隔多年,这里仍可见白森森的神魔尸骨。
我将神龙血抹在身上,师父说,神龙乃上古神兽,它的血能驱邪,继而又将一根凤羽捏至手中。并不是我不会御风飞行,实在是这无为涯不同他处,这里是六界的交界口,六界的风在这里融成一团无形的飓风,修为不够深的人,很容易被飓风卷进空洞,落得个死无全尸的下场。
我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毕竟小心驶得万年船。
凤羽乃凤鸟的尾羽,能定风,对于我这种修为尚且不够深的人来说,倒是极好的护身法宝。
这两样东西都是十分难得的宝物,师父平日也用得少,可是此回却全给了我,说是,这是六界的劫数,也是我的劫数,需拼尽气力去做!
我听不明师父的意思,又见他话中有话,却又不肯明说,便想揣破这劫数,捏着手指掐算,可怎么都算不出,这劫数与我究竟有何关系?
他,是天界逍遥阁的仙君,萧。
而她只是他万年前随手丢在荷花池旁的一节桃枝。
落地生根,万年的时间,她长成了一棵桃花树,逍遥阁中唯一的一棵桃花树。
今日,他还是和往日一样,回到逍遥阁路过荷花池,停下欣赏着开得正盛的荷花。
无风花自动,桃花树摇动,弯下桃枝贴近他。
“小桃妖,别淘气”他手指轻弹,弯下的桃枝重新回位。
“万年了,小桃妖,你的行修为足以化人性了”他看着身旁的桃花树。
听了他的话,桃花树摇动,紧接着树后便出现了一个白衣少女。
少女怯弱躲在树后,不敢出来。
他看见她表情,就知道她是害怕的,失笑到“化人形后倒是害怕了,告诉本君,你叫什么名字?”
“桃……桃妖”她声音很小,不知是害怕,还是害羞。
而桃妖是几千年来他这么唤她的。
以往她是一棵桃树,她可以大胆的挨近,现在她是人形,却不敢靠近了。
“你是桃树,也未列仙级,便是妖”这桃妖并不是她的名字。
“桃……桃枝”她说出这名字,希望他知道她就是他当年丢在这池旁的一节桃枝。
“桃枝!”他再次看向她,说道“以后你便姓桃名叫夭夭”桃夭夭,桃枝夭夭。
“夭夭!谢仙君赐名”她露出笑容,她有属于自己的名字了,是他给她取的名字,她叫夭夭,桃夭夭。
后来,他收她为徒,他是她的师傅她在逍遥阁住下。
从此,逍遥阁多了一个小仙,萧仙君有了一个女徒儿。
“师傅,今日徒儿可以休息不修炼么?”
“累了,便休息一会”
“谢谢师傅”
”过来陪为师喝茶”他拍了拍身旁的空位。
“是”她一步一跳的过去。
“师傅,徒儿可以去下界看看么?”
“为师带你去!”他宠溺的摸摸她的头。
“太好了,谢谢师傅”她开心的蹦了起来。
“师傅,徒儿能不能永远留在逍遥阁”
“你不留在为师的逍遥阁,还想去哪?”
“没有,徒儿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因为她是他逍遥阁中土生土长的桃花树。
“那就永远留在为师身边”
“是”。
突变
她蹑手蹑脚往自己的桃阁走去,离房门还有一步,身后他的声音响起“枝儿,你又溜到下界去玩了”
她猛地转身“师傅,徒儿,徒儿……”
“为师不是说过,枝儿若是想下界去玩,可以跟为师说,不用偷偷去”
“是,徒儿知道了”她低着头,本想不想让他知道这次下界去的。可还是被知道了
“过来”
“师傅,徒儿玩得……”她手藏在身后,有点不自在,这一点他看出来了,平时就算他没叫她过去,她都会蹦过去,今天却……有些反。“枝儿是不是惹了什么麻烦?”
“没有”她摇摇头。
“那……”
“仙君,仙帝有令,命仙君前往天门,魔界入侵了”
“什么”
当他们赶到天门时,所谓魔界入侵,只是魔界魔使入侵,而且及时发现,已经被拿下。
“师傅”她躲在他身后,探头看向被天兵拿下的魔使。
黑衣魔使突然抬头看向她,她头一缩,整个人躲在他身后。
“小桃仙,多亏有你,本魔使才能够上这天界,天界结界已经被本魔使破损,想要修复或重设可要费不少时日,魔君很快就能够攻打上来了,哈哈,魔君,属下任务完成了,哈哈哈”魔使最后自爆了。
众仙都看着她,而她只看着她的师傅。
“天兵天将,将这小仙拿下”仙帝下令,不管魔使说的是真是假,到底是不是她将魔使带上天界的,先拿下,再审问测查。
“师傅……”她抓着他的衣角,“师傅,徒儿不认识他,也没见过他,不是徒儿将他带上天界的。”
他静静的看着她,听着她说完,天兵已经过来了,他将她拉近“仙帝,她是小仙的徒儿,小仙相信……”
“仙君,难道你没有发现你的徒儿身上留有魔气,若不是她勾结魔界,她身上怎么会有魔气,魔使又如何进入设了结界的天门”
“魔……气”她呆住了,她听到了什么?
她身上有魔气,她是一个小仙,身上却有最不可能有的魔气。
他也呆住了,刚刚他就觉得她今日有点不对劲,有点反常,是跟这事有关么?
“师傅”在天界她只有现在挡在她前面护着她的师傅,师傅是她唯一会护着她。
见他没有回应她,她急了“师傅,徒儿没有,徒儿没有勾结魔界,徒儿不认识他,您要相信徒儿,徒儿真的没有”
他依旧静静的看着她,听她一字一句的说完,她是她没有勾结魔界,她说她不认识他,她说不是她将魔界魔使带上天界的,她说相信她。
他相信她,她没有勾结魔界,她不认识魔使,不是她带魔使上天界的,他相信她说的话,她是他逍遥阁中的一棵桃花,生长了一万年,他看着她生长了一万年,化人形后更是陪在他身边近百年,她是什么样的,他比她自己还要清楚。
“来啊!将这勾结魔界的小仙拿下,谁若反抗,一并拿下”仙帝下令,天兵天将自然清楚仙帝是什么意思,如果萧仙君反抗,也一并拿下。
勾结魔界,她已经被定罪,捉拿她,这是他的徒弟,自然不可能就这么被抓。
很快,天兵天将就将他们分开,她已经被拿下,而他还在对抗。
“师傅”师傅相信她,师傅为了她反抗仙帝,她看见师傅受伤了,师傅的红衣已经被血染得更红了。“不要,不要再打了,你们不要再打师傅了”师傅已经受伤了。
“桃花小仙,勾结魔界,令天界陷入危难,将她压往天雷台,受雷霆之怒”。
天雷台
她被吊起,她的头顶天雷正运行着,台下的他被压跪在地上。
“禀仙帝,魔界魔使确实是她携带上天界的,魔使附在这物内,这物是她在下界带上来的”
他看向那人手上手中的东西,瞬间愣住了,那是他上次带她下去玩时在街边买给她的泥娃娃,而在回来时他的速度快了些,这泥娃娃不小心掉了。
“雷霆之怒,行刑”
“枝儿……”
“师傅,以后徒儿不能陪您了”
她闭上眼睛,她不想被师傅看到她流泪,她不想被……
雷霆之怒已经行刑,她却没有受到雷霆的之击,液体滴落在她脸上。
“枝……儿”
她猛地睁开眼,眼泪瞬间流出“师……傅,师傅”
“枝儿,师傅这就救你出来”
“不,师傅,您快
走,快离开,雷霆之怒……”
“枝儿是为师当年放至荷花池的桃枝,枝儿的命是为师给的,谁都不能取走,仙帝也不行。”
“师傅”师傅记得,记得她就是万年前的那节桃枝,被他丢在,不,是放至荷花池旁的那一节桃枝,师傅一直都知道,一直都记得。
后来,天界再无逍遥阁,也没有萧仙君,更没有小仙桃夭夭。
他们被去除仙级,贬下凡间,永世不得位列仙班。
从此凡间多了这么一对奇葩夫妻“师傅,师傅”
“枝儿,该改口了”
“师傅,枝儿还是习惯…………夫君”
“恩,乖徒儿”
“………………”
一个年仅12岁的男孩,认为上学对自己是一种负担,便辍学回家了。他想当一名演员,小心翼翼地与父亲商量此事。本以为父亲会勃然大怒,没想到父亲居然同意了他的意见,但同时提出了一个条件:要当演员,先到曼彻斯特电影大院里当童工。
男孩与父亲打了赌,自己要凭真本事进入电影大院里当童工三年,三年期满后,父亲要将他送到伦敦电影学院深造,以实现自己的梦想。
他踯躅在电影大院门口好长时间,给每位进入大院的大腕鞠躬,希望他们收留自己。他心甘情愿给电影大院打扫卫生,并且分文不取。令他失望的是,没有人愿意收留一个童工。
一周的时间过去了,依然没有结果,他坐在电影大院门口不停地哭泣。电影大院的管事人出来了,这儿可是全英国的电影中心,他们害怕负面事件会影响他们的生意。
男孩掷地有声地介绍了自己,说自己辍学在家,想到电影大院里当童工,不要报酬。
管事人犹豫了,最后决定收留他,是以徒弟的身份,而不是童工。表面上虽然如此,但他在电影大院里做的却是童工的活。
他每天的工作是帮助著名的演员收拾行李、准备饭菜,帮助他们整理道具,十分辛苦。
电影大院里有许多著名的导演,库布里克就住在东边的一排楼房里。库布里克对这个孩子刮目相看,一个合适的时机,他起用了男孩。但问题出现了,由于他学业不精,居然看不懂台词,需要别的演员指导,库布里克对他的兴趣转为冷淡。男孩在这个触手可及的机会里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他后悔自己在上学时没有用心学习。
在与父亲做了简短的沟通后,他保留童工的身份请假三年,进入曼彻斯特第一中学学习。三年的时光里,他几乎学完了中学的所有课程。以他的成绩可以考上一所很好的大学,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又一次辍学了,要继续去电影大院里打工。
15岁的男孩,重新回到了曼彻斯特电影大院里,他的身份依然是个童工。他每天起早贪黑地忙碌着,闲下来时,他便躲到墙后面,观察演员们一本正经的表演,回到宿舍里,他抓紧时间练习。
终于,他与众不同的行为引起了大导演希区柯克的注意,他没想到,电影大院里居然隐藏着这样一位刻苦学习的孩子。在他的安排下,男孩出演了人生的第一部电影《百万小富翁》,这部电影的上映,将一个极具天赋的小演员推向了前台。
接下来的十年时间里,他佳作连连,从《猜火车》到《魔鬼一族》,再到《同屋三分惊》,他几乎是以势不可当的态势占据了英国各个电影排行榜的头名。
谈起自己在曼彻斯特电影大院里的童工生涯,博伊尔感慨万分。他十分感谢这段经历,让他在艺术的氛围里耳濡目染,如果他处在另外一个场所,不可能取得今天的成就。
环境塑造人的品质与才能,它也是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你一直待在一群火鸡中间,就很难像雄鹰一样展翅翱翔。
第三则关于和桃姐的故事是在分开一百二十天之后的事情了,然而这个季节依旧那般不体贴,除了炎热,海风中还飘过浅淡的气息,同样的味道同样的时间两年后离别的七月。也是我们两年前一直期盼的盛夏。没有月光照满地,也没有星辰布满天空,可是这个季节恰恰是我们在山西匆匆相遇的日子,总之有着特别的感情。回到14年。母亲车祸第三天了,桃姐在电话那头拉长着嗓门吼到:木木你是男人,你要坚强,妈妈不会有事的,在过一周我就过来看你,看妈妈。。。桃姐还说,木木你也要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叔叔。你是男人,我还需要你的保护。还好那时候有桃姐的出现,刚刚遭遇感情失败,同时母亲的车祸让我这个刚刚踏入社会的愤青不知所措。桃姐出现了,没有大张旗鼓,没有像迎接新媳妇一样吹着索拉,可桃姐是母亲车祸后离我们最远的亲人,她还是赶来了。那天桃姐航班晚点两个钟头,我就在候机厅里安静的等着这个我要保护一辈子的女人她的靠近,终于广播里播报着由广东飞往山西的航班就要到了,请做好接机准备,我匆匆的挤进人群排到队伍第一个;粉色裙子,拉着粉色箱子的姑娘左顾右盼的出现在人群转角处。可能是刚刚下飞机,地面温度比机舱里面热很多吧,也可能是刚刚飞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去见一个陌生的男人,并且他说要疼爱自己一辈子感到娇羞;桃姐红红的脸蛋,特别惹人疼爱,终于扒开人群,我看到那张日夜思念的面孔,那般熟悉,也就是因为太熟悉的缘故,我可以从人群中一下子就找认出桃姐,那个简简单单并不复杂的女人,可是这个简简的女人,是她带着金色光环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照亮了我后来的一切希望和信念。第一次见面,我毫无尴尬冲过去抱着桃姐,准确的说应该是我迎接桃姐温暖的怀抱。恩,真好,就是那个味道。在亲人之间存在,似乎又超越之上。我就那样抱着桃姐,很久很久都没有放开,也忘记当时谁最先开口说话,紧紧的抱着。桃姐似乎也很享受我这样亲密的拥抱着她,偌大的候机厅我们旁若无人紧紧的相拥在一起,很久我才拉着行李牵着桃姐走出去。
记得那时候和桃姐住在医院对面,哪里离得近,楼下也有车站,有市场;出行都很方便。老爸时常取笑母亲说,儿媳妇来看你了,人也就清醒了;说也奇怪自从桃姐来了之后,母亲变得特别清醒,母亲每天还会让老爸给我们留更多的空间,让我们不要每天都待在医院,母亲说她没事,让我带桃桃去外面逛街,去禹都,去舜帝陵,去关公庙,还有很多总之我都记不起名了的地方;母亲似乎想一下子要把她在山西这几年知道能够玩的地方都要告诉我们,希望我带着她们儿媳妇全部去走走。那时候的母亲每天也很淘气;刚刚从重症监护室转出来,每天都会有一段时间神志不清,但是每次别人问她那个漂亮的姑娘是谁的的时候,母亲都会记得;会骄傲的一遍一遍告诉别人那是我儿媳妇,是桃桃,她从广东坐飞机过来看我。然后别人也不会含蓄会说一通客气话,你儿子孝顺,儿媳妇漂亮懂事,过几天出院就可以回家抱孙子了,母亲似乎清醒之后很享受别人经常赞美她有一个好儿媳妇。桃姐有时候也会在旁边,傻乎乎的笑着告诉母亲阿姨你知道吗,我和木木在一起是我追的他,人家总是嫌弃我这样不好那样不会,没有她的薛慧兰体贴。。。那时候每天在医院待着,一天总会看到那么几次送亲人离开,一群人围着痛哭的场景。还好我有桃姐陪着,那时候我就觉得我这一生已经知足了;我可以躺在母亲的病床上左右搂着我这辈子爱我的两个女人就那样看着一天时间从床头走到床尾,一直当我们都老去,亲吻着两个女人,说着我爱你们。
也许念旧是一种病态,然而我得了一种无药可救的病,太念旧。今天是和桃姐分开第一百一十七天,也是我们分开之后的两千八百个小时。我们在两个互不相关的城市里独自生活着,互不打扰。然而更多的时候我们同样还会牵挂着对方,或许这一刻我正在想着那个之前一直胖胖的桃姐,她一样也会在不远的城市里看着今夜的月光。 很多东西已经默认了,就像缘分一样,桃姐说或许这辈子我遇上你,这就是我们的缘分;所以很多默认的东西,想改也改不了,可是在分开一百多天的时间里,我却做到了,我知道只有我变得更加努力,变得更加勇敢,才会和你保持更近的距离一直不分开,我尝试着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你的离开;我改变了很多以前想也不敢去想的观念,每天我微笑着下班回家,就算推开家门家里再也没有你在时候那样得温暖,不安的情绪只会持续几秒就全部消失了,我微笑着告诉自己,你是男人,你要勇敢。到后来我搬离了之前我们一直生活两年的地方,去了一个我们曾经打算去住的村子。我在窗台上养着之前从家里搬过来的吊兰和芦荟,精心的照顾着。每天我不再去公司食堂吃饭;下班我会自己做一下简单的晚餐吃着,周末我还会叫上几个同事来我家一起吃饭聚聚, 和同事聊着女人,聊着工作。
可能桃姐之前期盼我的样子就是现在这样,外面有着一帮朋友家里有着一个爱人;工作感情互不影响。只是,在一起那么久我都没有学会。
人生何处莫遗憾,过了今朝念往昔,处处是遗憾;我知道失去你,我不只是单单失去了我们的感情;不知下一个一百二十天之后会是什么样子;记得朋友告诉过我,如果爱一个人就看你们分开一百二十天之后你是否还念着对方。不知为何非要等到一百二十天之后才会有结果,对于两个相爱的人一年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思念上,也太无辜了。然而对于没有感情的人,或许比较欢喜吧!一百二十天,不长不久,但是足够可以开始一次新的感情了。如果一直念着对方念念不忘,那么就在一起吧,既然分开让你们痛苦,何不继续你们未完的爱情,那就好好的在一起相爱吧。我期盼着的样子呀,一百二十天就要到了,你会真的如 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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