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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山弟子王小利:家有娇妻怕“过敏”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本山弟子王小利:家有娇妻怕“过敏”,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本山弟子王小利:家有娇妻怕“过敏”

王小利和妻子李琳都是喜剧演员,但生活中,他们过得一点儿也不轻松因为李琳是超级过敏体质,稍有不慎,马上就会出现各种稀奇古怪的症状。结婚这些年来,王小利记不清已经送李琳去过多少次急诊室了

怕过敏的新搭档

刚认识李琳时,王小利对她特没好感,觉得她一点儿也不像东北女人很少跟大伙儿一块吃饭,偶尔参加也显得格外清高,很少动筷子,更不端酒杯,动不动就掏出手帕捂着鼻子。

王小利觉得李琳挺没劲,心想你把自己弄得像个公主似的给谁看呢?

但他很快就明白自己冤枉了李琳。一次,他带了一包炒花生,看见李琳就顺手扔了几个过去:尝尝!一颗花生砸到了李琳的额头上,几分钟后,李琳的脸就肿得跟海绵似的。

王小利心急火燎地把李琳送到医院急诊室后,检查结果让他哭笑不得花生过敏,必须住院治疗。李琳打了脱敏针后,住进了病房。王小利特别过意不去,心想,一颗花生就把人家砸进了医院,还是买点东西意思一下吧。于是,他到医院外面的礼品店买了个水果篮,又配了一束漂亮的鲜花。

没想到,王小利带着礼物重回病房后,李琳马上就打了几个响亮的喷嚏,鼻涕、眼泪紧跟着流了下来。这时,恰好医生来查房,他看见鲜花后,一把抓起就从窗口扔了出去,并且对着王小利训斥道:她是严重过敏体质,你还拿鲜花来干吗?!

过了十几分钟,李琳的喷嚏才止住,王小利讪讪地堆起笑脸跟她道歉:我不知道你对鲜花也过敏,好些没?我拿个水果给你吃吧!他一边道歉,一边拆开果篮,挑最上面那个肥硕新鲜的芒果撕开了皮。

芒果的香味瞬间溢满了整个病房,可王小利却发现李琳的嘴唇边上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冒出了一圈小红点,他马上明白自己又干了蠢事搞不好李琳对芒果也过敏!这次不用人提醒,王小利一把拎起果篮就出了病房,他把手洗干净后,再次小心翼翼地踏进了病房。

李琳用鄙视的眼神盯着他,王小利这下连笑脸都挤不出来了,他苦着脸忙不迭地道歉:你到底还对啥过敏呀?李琳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我对你过敏!

一颗花生一束花再加一个芒果,让李琳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当李琳再次出现在戏院时,她成了王小利最害怕接触的人因为,不知道啥东西一不小心就会让她躺进医院,这样的人谁敢跟她近距离接触啊?

可是,没过几天,戏院就给王小利安排了一个新的二人转搭档,这个新的搭档偏偏是李琳。

做了搭档后,王小利觉得李琳除了容易过敏这个缺点外,其实还是挺有魅力的。她年轻漂亮又能干,性格也直爽。慢慢熟了以后,两人还会聊点工作之外的事情,他偶然得知李琳在感情上比较不顺,虽然也有过追求者,可在得知她有超级过敏体质的毛病后,一个接一个地知难而退了。

李琳似乎也认了命,她说自己这辈子只能孤孤单单过了,哪有男人愿意娶一个像她这样随时随地可能进医院挂吊瓶的女人呢?

婚礼打响抗过敏战

接触越久,王小利越觉得李琳是个好女人,想想自己离过一次婚,有前妻有儿子,没名没钱。李琳虽然身体不好,但其他条件都很优秀。他想把跟李琳的搭档关系往其他方面发展。而对于王小利这样一个不介意自己过敏体质的男人,李琳也特别珍惜。就这样,33岁的王小利与22岁的李琳开始组建新的家庭。

两人的婚礼进行得如履薄冰,从酒水到饮料,从菜式到喜糖全都潜藏着诱发过敏的可能性。李琳提前一天去医院打了脱敏针,婚礼当天提前服用了双倍剂量的抗过敏药,又穿了一套带面纱的婚纱,最大限度地避免接触过敏源。

婚礼现场没有摆鲜花,也没有彩带和香槟塔,两人端着纯净水敬酒,王小利打躬作揖地让自己的一帮好朋友放弃了整新娘子的计划。尽管如此,身兼新郎和保健医生的他,还是出了一身汗,幸好有惊无险地跟李琳走完了婚礼的所有程序。

不过,那天李琳还是被送进了医院。原来,按照东北风俗,婆家的亲戚们在婚床上洒了一些寓意早生贵子的红枣、花生、桂圆。临睡前,王小利还特意重新换了新床单和新被子,仔仔细细地检查了好几遍,确保没有会引发过敏症状的物质后,两人才上床。可躺下还没说两句话,李琳就有了过敏反应,眼睛肿得跟桃子似的,只剩下两条缝。

半夜2点多钟,王小利陪着李琳赶到医院急诊室,大喜的日子就这样在医院度过了。当时,李琳情绪特别低落。王小利安慰她:没事的,你只要不对我过敏就成!Qg13.cOM

两人的新家是王小利全力打造的,看起来仿佛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对于家具的选材,王小利做到了精挑细选:无甲醛无污染是首要因素,施工过程中能用钉子的绝不打胶,能用天然制品的绝不用人工制品,窗帘是麻的,沙发是纯棉布,清一色的纯白色,坚决避免各种染料。洗手间里没有洗发水、沐浴露和洗手液,唯一的洗涤用品是肥皂,并且是那种老掉牙的洗衣皂,因为李琳对香精过敏,用了以后身上会起小红点。

李琳对尘螨过敏,王小利在婚后变成了洁癖男,家里的床单一个星期换一次,每个房间都摆了带粉尘过滤功能的空气净化器,24小时开启。每天都得用吸尘器从床到沙发,从窗帘到地毯到地板吸上一遍。吸尘器就搁在玄关,从外面回来第一件事就是用吸尘器把自己从头到脚吸上一遍,简直不像回家,而像是走进了高科技无尘实验室。

尽管王小利处处小心,但过敏源依然防不胜防。一次,王小利给李琳买了块天梭表。他买的时候还详细咨询了售货员,人家特别肯定地告诉他皮质表带是有可能造成过敏的,但钢质表带可以做到百分之百不过敏。可意外偏偏发生在李琳身上。她戴上不到半天,手腕上跟手表接触的部位就起了一圈红斑,取下手表后,一个手表状红斑根深蒂固,表盘表带栩栩如生,连表带上的花纹也清晰可见。李琳抹了抗过敏药,红斑过了三天才慢慢消退。

除了手表,还有很多东西在王小利买回家后就马上被打入了冷宫珍珠项链、钻石戒指、时尚耳环、檀木手珠闲置货越来越多,但带回的东西十件中总有一两件是李琳不过敏的。于是,王小利慢慢就有了购物心得:铂金是不行的,李琳只能戴24K黄金或纯银,珍珠不能碰,其他金属材质的首饰更是不用考虑;不能用PV革的包,要么用布袋,要么就用羊皮的;皮靴不能穿,尤其是里面有毛的那种,羽绒服也畏之如虎,再冷的天,也只能在保暖内衣外裹棉大衣;羊毛衫不行,但羊绒衫还凑合,提前吃抗过敏药的话,穿一两天还成,但不能连续穿三天

怀孕:玩的就是心跳

王小利与李琳婚后的日子,在三天两头的过敏症状中走得磕磕绊绊,偏偏李琳又在这时候怀孕了。王小利顿时进退两难,孕妇是不能吃抗过敏药的,谁能保证她怀孕期间不犯病?

李琳态度很坚决,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王小利豁出去了,决定陪老婆一起跟过敏来一次正面交锋。

从怀孕两个月到产后三个月,整整十一个月,李琳几乎没怎么出门。为了保证充足的锻炼和日照,王小利在阳台上给她摆了个跑步机:每天以两公里的时速让她在上面慢走两小时,锻炼的同时顺便晒太阳。

别的孕妇能吃的汤水补品,到了李琳这儿就全得打上问号,鸽子、黑鱼、乌鸡之类的滋补靓汤,李琳以前本着小心无大错的原则,基本上都不沾。可现在她怀孕了,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只吃清粥小菜了。

王小利每次炖完汤,都不敢用大碗盛,他先在小碗里盛一小口,让李琳先远远地闻闻味儿,过几分钟未见异常反应,再让她轻啜一口,含在嘴里暂时不要咽。如果反应正常的话,再让她吞下去观察几分钟,确定安然无恙后,王小利再用大碗盛着端来。

虽然王小利如此小心翼翼,但依然中了招。李琳怀孕期间,过敏过三次,一次是因为蚕蛹,一次是因为豆浆,还有一次是因为香油。好在都是小剂量接触,只是略微起了点儿斑疹,静养几天后就没事了。

孩子最后是顺产的,不是因为李琳勇敢,而是因为她对麻醉药过敏,进产房前,医生告诉王小利:如果生不下来的话,就只能无麻剖腹。王小利听了后,顿时出了一身冷汗。好在李琳最终成功顺产,母子平安。

当两人离开长春到沈阳发展后,王小利开始安排李琳接受脱敏疗法。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一个星期一针地打下来,终于有了改观:可以吃米饭了,可以穿毛衣了,可以用洗发水了,可以用沐浴露了

当李琳终于脱掉了花粉过敏后,王小利买了一大束玫瑰送给她,抱着这束花,李琳笑得像花一样灿烂。

王小利说他俩的婚史,就是一部与过敏你来我往的抗战史。别的夫妻间所谓的七年之痒,在他们这儿成了随时会痒,因为李琳隔三差五就会过敏一下,不过她身上痒了,婚姻反而不痒了。

王小利说他托国外的朋友打听到了德国正在研发一种广谱脱敏药,可以通过免疫注射达到彻底治疗过敏性疾病的效果。不过在他看来,这些年一直和过敏症纠缠,李琳的过敏真要哪天彻底被根治了,他肯定会失落好长一段时间,因为那时候他就不知道自己该为李琳再干点啥了这就是生活,虽然麻烦、复杂,甚至时刻担惊受怕,但没了这些后顾之忧,反而可能无所适从!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家有宁馨儿


我最亲爱的颉儿宝贝,蓦然回首,方知光阴易逝。没有一丝踪迹,新的一年却已悄然到来,而你也一岁九个月了。当流光涤荡过我们的生命,总会有一些或明或暗的片段蹁跹徘徊,我愿将之刻画成岁月的信物,待你长大交于你手。

亲爱的颉儿宝贝,你可知为着与你相见,爸爸在医院足足等了两天。当你妈妈第一次进入产房,我便在产房外的长椅上安静的等待着我们的第一次相见。一开始我还气定神闲,从容自信。可当喧闹的人们带着幸福的微笑一一散去,当漆黑的夜空开始泛起微弱的光亮,我便开始有些许焦灼不安。好容易挨到你妈妈被医生推出来,你却依然调皮的躲在妈妈肚子里不肯与我相见。我虽一夜未眠却也不觉累,而你的调皮可是让妈妈精疲力尽了。又等了你一天,待到晚上医生突然告知情况危急,必须马上手术。在我匆忙签完手术同意书后,又开始等待与你的相见。这次我可是一刻也坐不住了,两个小时的手术却感觉比第一个夜晚漫长得多。当你妈妈被推出手术室的一瞬间,我迫不及待的拥上前去,躺在她身旁的你正睁大眼睛四处张望。宿命里早已刻画好的那一帧容颜在我脑海绽放开来。你就是我生命里冥冥中的缘定。

亲爱的颉儿宝贝,你可知你的名字是爷爷费尽心思为你起的。一个吉一个页合在一起便是颉。爷爷不盼你一生富贵显达,只求你一生平安吉祥。不盼你出人头地,名扬四海,只求你多一份学识和涵养,多一身儒雅与浪漫。这何尝不是爸爸对你的期许呢?聪明的你好像也感知到了这一份期许。你八个月的时候,在爷爷的教导下便认识了家中的电灯、电视、冰箱、空调等各种物品。每当爷爷说出一件物品的名字,你的眼睛就会看向与之对应的地方。一岁的时候,妈妈买了两张挂画贴在墙上和你一般高的地方。一张是交通工具,一张是各种动物。妈妈教过几次后,你竟全部记下。妈妈每说出一个名字,你便用小手轻轻的拍打在相应的图案上,鲜有答错之时。到了一岁半,妈妈又买了一套《小熊宝宝绘本》的书,从此以后你每天都会缠着她让她给你念书。一段时间之后你居然可以根据书的名字找到想要找到的书了。近段时间爸爸特意给你买了一本《格林童话》,这下可累坏你奶奶了。每天晚上你都要拉着奶奶给你读上一个故事,才肯安然入睡。

亲爱的颉儿宝贝,你的乳名牛牛也是爷爷给起的。一来爸爸我属牛,二来你的出生地深圳有拓荒牛,第三你祖籍湖北江陵有镇江铁牛。这便是牛牛的由来了。说来可巧,在你出生之后咱们家的运势一如你乳名般一路牛气冲天。那时中国股市八年一次的大牛市正逐步走向顶峰,爸爸手中的股票也是几近翻倍。深圳楼市也是热火朝天,房价一路飙升,年前刚买的新房短短几个月竟也涨了一倍多。我们的家庭资产就这么不可思议的翻了一番,一切顺得出乎意料。正在此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横祸却差点把我们整个家庭拖入地狱。20xx年10月7日我开车载着一家人从湖北返回深圳,8号凌晨我们进入广州境内。此时高速公路已十分顺畅,我心想还有一个多小时便可安全到达,就强打起精神加速向前。恍惚中我听到你爷爷在一遍遍呼喊着我的名字,我还以为是不小心睡着了,然而清醒过来,却只见前挡风玻璃全碎了,安全气囊像泄了气的皮球无力的贴在方向盘上,整个驾驶室已严重变形,我脑中一片空白。我挣扎着下了车,顾不得其他,只对着你妈妈一遍遍的喊着,孩子怎么样,孩子怎么样?随后听到你在妈妈怀里大声哭喊,你妈妈告诉我一切都好,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头脑依然一片空白。那个凄厉的夜晚只有这一段深深的烙在了我脑海,其他却始终回想不起来。在这场恐怖的事故中,车虽是报废了但我们一家人除了你奶奶伤势稍重,其他人均安然无恙。我想,这肯定是上天特别的眷顾我们家颉儿,我们一家人才能幸运的避免了一场灾祸。《易经》有云: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事后我常想,何尝不是因为在财富急剧增长之时,我的心灵也随之急剧膨胀,忽视了厚德方能载物,不知修德积善,以至天降灾祸。聪明的颉儿,你以后可不能重蹈覆辙哦。

好了,我最亲爱的颉儿宝贝,就先写到这里吧。我们的故事还长着呢。它会细腻缤纷如春雨落花,飞洒在每一个琐细的日子里。

家有老鼠


男人好不容易买了一套商品房,装修后,与女人结了婚,小俩口住在温馨的房子里感到无限的幸福。可是不到半年,发现家里有老鼠活动。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老鼠跑步的声音,咬家具、物品的声音,嘶打的叫声响个不停。女人怕老鼠,一听见老鼠的响动,就急忙钻进被子里,推男人去打老鼠。男人连忙爬起来,打开电灯去追赶老鼠,老鼠一听见男人起床的声音,早已躲藏起来了。男人只是在房子里四处看了一遍,什么也没有发现,关灯睡了。还没等男人睡好,老鼠又开始活动了,女人又推男人去打老鼠,男人依然是四处看一遍,又去睡了。这样反反复复起床睡觉、睡觉起床,不但老鼠没有捉住,闹得一夜没有睡好觉。第二天早上起床时,还发现桌子上、凳子上几处有老鼠屎、老鼠尿。

清早,女人起床时对男人说,你要想办法把老鼠赶出去。白天,男人在客厅、厨房、卫生间和房间,以至阳台都仔细地察看了一遍,没有发现老鼠可以进出的地方,更没有发现老鼠的踪迹。这就怪了,老鼠是怎么进来的呢?让男人不得其解。

晚上,男人和女人睡觉了,老鼠又开始活动了,男人又开始追赶老鼠。仍然和头天一样,照样是一无所获,闹得睡不好觉。

一连几天都是这样。女人说,去街上买几包老鼠药吧?男人就到街上买了老鼠药,男人按照卖老鼠药的人的嘱咐,在睡觉前把药分别放在客厅、厨房、卫生间、房间和阳台里。晚上,男人和女人总算睡了个安稳觉,没有听见老鼠奔跑、打架的声音。

早上起床的时候,男人发现,昨天晚上放的老鼠药几乎没有动。难道老鼠知道这是毒药吗?男人这样想。管它吃不吃,只要没有老鼠闹就行了,后来几天确实是安静了许多。但好境不长,没有过多久,老鼠又开始活动了,又闹得男人和女人睡不好觉。

买只猫回来吧!女人又说。男人在街上买回了一只小猫。男人怕小猫到处乱跑把家里弄脏,就用一个纸盒子为它搭建了一间小房子,旁边发一个吃饭的碗和一个拉屎的沙盆子,用一根绳子将小猫的脖子拴住,系在纸盒子旁边,晚上睡觉的时候就到纸盒子里睡觉,吃饭就在碗里吃,拉屎就在沙盆子里拉。

但小猫不管那些,在那里乱来,不是把饭碗踩翻,就是把屎拉在纸盒子里,弄得家里气味难闻。又由于猫比较幼小,是第一次离开母亲,也是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兄弟姐妹,一个晚上“喵,喵”不停地叫,这样一叫,虽然听不到老鼠闹的声音,但猫不停地叫的声音也是很讨嫌的,也叫得女人睡不好觉。男人说,猫还小,刚到我们家来,有一个适应过程,过几天会好些的。男人对猫非常喜欢,每天为它打扫清洁,买些小鱼煮给它吃。

却说老鼠发现家里有了小猫后,心里有些害怕,因为从小没见过小猫,也不知道是自己的朋友,还是自己的敌人,但还是以小心为妙,因此自小猫来了后就不敢轻举妄动,细心观察着小猫的动态,家里显然安宁多了。老鼠发现小猫个子要比自己大,有一张吓人的脸,特别是那双眼睛,当它盯着你的时候,一束寒光直向你射来,咄咄逼人。但它又发现小猫被主人用绳子拴着,不能自由地到处跑动,主人还给它安排好吃的,每当主人拿出香喷喷的吃的时候,自己的口水直往外流,很想去饱吃一顿,可又不知是否能与其接近。它们只好慢慢地与猫靠近,以至可以到小猫的碗里去抢食吃。

因为小猫很小,也从来没有见到过老鼠,不知道老鼠比自己强,还是比自己弱,老鼠吃食的时候也不敢反对,又因为自己被主人用绳子拴住,即使是要赶老鼠也跑不了,就只好让老鼠自由自在地来享受了。久而久之,老鼠可以随便到小猫的碗里吃食,小猫也视而不见。时间一长,小猫和老鼠竟然成了好朋友。

老鼠为了解除小猫的寂寞,晚上的时候,老鼠在家里载歌载舞,为小猫度过寂寞孤独的夜晚。因此家里又热闹起来,老鼠叽叽喳喳的叫声再一次影响主人晚上的休息。

老鼠没有跑呀,怎么又有老鼠的打闹声?男人有些不解。

这小猫也太懒了吧!光吃饭不干活,还把家里搞得脏死了,干脆把它丢了算了,女人说。男人有些舍不得,仍然把它喂养在家里,晚上的时候家里仍然有老鼠的打闹声。后来女人狠狠地说,把小猫丢掉。男人只好把小猫送给了一个亲戚家里。

说来也怪,小猫走了,家里也平静了,听不到老鼠的声音,也没有什么东西被咬被吃。原来小猫和老鼠成为好朋友后,老鼠有些依依难舍,跟着小猫吃香的喝辣的去了。

家有同学


因为在农村上的小学初中,也因为只上到中专,我的正经八百的同学不多,长时间在一起的更少。倒是后来,家有同学,相互学习,相互教益,不亦乐乎。这位好同学,就是我的儿子。

从儿子上幼儿园起,母子即成同学。每晚入睡前,床头的录音机开始播放故事盒,讲述者惟妙惟肖的声音在安谧的夜里清朗响起:《咕咚来了》,《匹诺曹》之类的故事。儿子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明朗的星星。我那早已迟钝的心也仿佛回到了冰晶般的童话王国。听着听着,儿子已不满足录音带上那些有限的故事,我开始举着书用蹩脚的普通话声情并茂地给他讲述:《小红帽》,《长胳膊大口娃深眼窝》之类的故事。儿子时而屏息凝神,时而笑翻了身子。我则从一开始就进入了角色。

一、二年级,儿子能自己阅读了,先是拼音版的图书,很快不借助拼音也没有太大的阅读障碍。周末、假期,晚上那些空闲的时间,母子俩背靠立起的枕头倚在床头,他读他的,我读我的,各自有滋有味。《快乐小王子》、《皮皮鲁和鲁西西》、《淘气包马小跳》书架上儿子的书日渐占据了半壁江山,另一半码着我的文学史哲杂七杂八的书籍。母子同学,在共同的投入中,各自享受精神之乐。

更为幸运的是,儿子从三年级开始参与全县的经典诵读大赛,从学校的初赛,片区的复赛到全县的决赛,一路过关斩将,连续三届摘取了全县各个年级组的大赛桂冠。获奖在其次,最有意义的是,县上编写的四本经典诵读教材,精选的大量诗词曲赋儿子几乎全背熟了。不但儿子背熟了,在备战中我协助他一遍又一遍的盯背,东一句西一句有意无意也记住了不少诗句。前段时间全国诗词大赛,有好几场我和儿子也在电视机前热烈参与了,母子俩的古典诗词积累值得沾沾自喜。到我这般年龄,要诵记点什么实在不易,跟着儿子一道学习,真是获益匪浅。

与儿子同学的十几年里,彼此影响,我们都成了书虫,老书虫和小书虫。我们家越来越多的是书。书柜从三门到五门到九门,甚至卧室的窗台上、床头柜上,到处书满为患。订阅各类杂志、不定期光顾西北书城、网购,母子俩将买书攒书的渠道条条开通,乐此不疲。泛滥在书中,只要一有空闲时间,我和儿子要么在各自的卧室里安静阅读,更多的时候,娘俩会主动在某一个卧室的床上,依旧像儿子小时候那样,两人背靠立起的枕头倚在床头,各捧书本,进入阅读模式。有时读到动情处,我会忍不住眼泪吧嗒,儿子偷偷瞟我一眼,会意一笑。有时儿子看到高兴处,哈哈笑得东摇西摆,我会故意拍拍他的肩膀说:淡定,小子!儿子比我有着更好的阅读习惯,喜欢的书,会一遍又一遍重读,像《三国演义》、《哈利波特》之类。各种书除《红楼梦》外,我却历来只是浅读一遍,与孩子相比时时自惭。

现在,儿子立马要到高三,进入头悬梁锥刺股的鏖战时期,各种课外书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读,只一门心思钻他的功课。而我,多年的习惯已成自然。每晚儿子去学校自习,我干罢家务,开心shangchuang,捧书消遣。到儿子自习回来,在他的卧室兼书房,母子俩同在一室,儿子在书桌前做会儿功课,我在他的床上继续读书,一直被接纳和欢迎。灯光轻柔,母子同学,好不惬意。

家有同学,书香氤氲,幸甚至哉!

邻家有女


当我还是个屌丝的时候,我说这话时,基友鄙夷的看了看我,目光停留在我脚上一双大号的人字拖上。好吧,我收回刚才那句话,应该说是我是屌丝的早些时候。

那时候我刚从大学出来工作,跟三个哥们挤在一个房子里,所幸房子还算宽敞。

我们住在四层,一层两户,对面住着的是两个年轻的姑娘。与我们差不多年纪,没有精致的妆容,穿着也简单随意,一看就知道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可能是这个缘故,便平添了几分亲切之感。

其中有一个短发的姑娘,常穿黑白两色的衣服,走起来步子很轻快,声音颇有迅哥儿的味道。

周迅是我少年时的女神,她的烟熏嗓一惯让我着迷。当我说起此事时哥们只是笑,一边剔牙一边笑,什么像周迅,你就是看上人家了!好吧!他一贯这么刻薄,对!就是刻薄,刻薄到总能一眼看穿我的心事!该死!

小区有个后门,晚上八点之后会锁上,只余下一人缝的宽度。我跟哥们回来比较晚,每每到要从缝里挤进去,哥们体盘较大,每次都颇费一番力气。

这天又是晚归,吃完烤串喝完啤酒回去,哥们那一身肥膘可是受了老罪,哆哆嗦嗦的挤了半天愣是只挤进去一条胳膊,我在旁边撕拉硬拽了半天也没什么起效。

迅哥儿她们也回来了,无法,哥们只好先退了回去,让出场地,准备中场休息后再战。

只见迅哥儿平展手臂,右脚迈进门内,微微一转头便滑了进去。动作流畅的简直就像是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的体操队员,看的我跟哥们都傻了眼,半晌哥们才说我去!这也太顺利了吧!

她许是听到了哥们的话,回头冲我们笑笑,她的笑很浅,仿佛透明,短发在路灯下映的有些发黄,俏皮而乖巧,她什么也没说便转头走开了,步履轻快,像一只鸟儿!

那一晚,我做梦了。梦见小时候,雪盖住了整个院落,银白的雪地上飞来了一只麻雀。尖尖的嘴,纤弱的腿,灵动的头不停的望四下打量着。我屏住呼吸,一点一点的走近她,还未等我靠近时,附近一个树枝被厚厚积雪折断了,凉凉的雪撒了我一身,麻雀也扑簌一下飞走了!我懊恼的醒来,真是一个奇怪的梦!

小区有门禁,而我是个喜欢丢三落四的人,经常忘记带钥匙,哥们又很晚下班,于是我便一个人在楼下等门。

所幸迅哥儿跟我的下班时间差不多,大概等个半个钟头,她便会回小区,然后我便能一起进去,然后同她道一声谢。

久而久之我便越发纵了这个毛病,有时候碰上哪天她加班,可能要等上半天才能进去,为此哥们不知数落了我多少回,对此,我只摊摊手,那又如何?哥乐意!

那天雪下了很大,我一个人在小区外等门,那天是周末,又是雪天,往来的人很少。下午的时候雪已经慢慢开始化开,我冷得只打哆嗦,只好打电话召唤哥们回家救命。

终于,远处走来了两个人,我大喜,以为是哥们,忙冲他们挥手示意。走近时才看出那竟是迅哥儿,她穿了一件军绿色的大衣,白色的遮耳帽,耳边还挂着两个可爱的绒球。

她的旁边站着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孩,手里拿着背包,右手上还拎着一个生日蛋糕,看上去风尘仆仆。

迅哥儿微笑着冲我打了招呼,旁边的男生也跟着点头示意。她们在距离我两米的地方站了下来,迅哥儿冲男生吐了吐舌头说出来的着急,忘记带钥匙了,看来咱们要等上一会了。

男生宠溺的冲她笑笑,将她身上的大衣往里裹了裹,她也笑,盯住男生脖子上厚厚的围巾。

像只狮子

什么?

我说你带上去就像一只长满鬓毛的狮子。她边说边在男生头上比划,笑容里有着掩饰不住的喜悦。

男孩也笑,无奈的耸耸肩道没办法,某人织的围巾,我哪敢不带!

我站在一旁搭不上什么话,只冲他们微笑着,这鬼天气,可真冷!

不一会儿,哥们回来了,他终于开了门,将我从寒冷的炼狱中解救了出来。

临上楼的时候他在我身边小声嘀咕那个男的是谁?她男朋友?

你自己没长眼睛不会看么?我没好气的应他。

长的比你帅多了啊!哥们刻薄的感叹着,对,就是刻薄!

后来工作好一点时我便搬出去住了,听说后来她也搬出去了,与她的男朋友一起。

这实在不算是一个好故事,草草开始,草草结束,甚至连主干都模模糊糊,可是那又如何呢?生活从来都是个烂透了的段子手,如果非要加一个定义的话,倒让我想起一首泰戈尔的短诗:one sad voice has its nest among the ruins of years. It sings to me in the night.i loved you。

狐山


“你怎么在这里?要带我去哪?”“风儿!你什么时候带媳妇回来啊”“风儿!奶奶想抱孙子”“风儿!我听到你爷爷在叫我了,奶奶还能不能抱上孙子啊!”

“奶奶,我才十八啊”“奶奶,我就是您的孙子啊”“奶奶,我都是您从小抱到大的,您背都弯了,还想抱啊!”

十八岁是个神奇的门,门里门外是不同的世界。十八岁之前,是天真无邪的梦,十八岁之后,是脚踏实地的路。

十八岁还是个读书的年龄,庄语风就读于本地的一所艺术学院,学的是自己最喜欢的绘画。

十八岁,我们还分不清所谓的对和错,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在这个时候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在这一点上庄语风很佩服他的奶奶。

可是,这也是仅有的一点,人老了难免会糊涂,糊涂的神神叨叨,糊涂起来像个孩子。

语风已经十八岁了,他已不再是的孩子,他发现随着慢慢长大,人生的烦恼越来越多。

每当语风听到奶奶的唠叨时,内心都无比的害怕和痛苦。

奶奶是语风唯一的亲人,从小到大没有提过任何要求,语风害怕他连奶奶这唯一的要求都满足不了。

毕竟奶奶老了,老的行将就木,老的像耗干了煤油的灯。

但是,这还不是语风最担心的事情,他最担心的是自己。

庄家有取之不尽的财富,奶奶的黑木箱子里装着许多首饰古董,每一件都价值不菲,庄家人不需要的做任何事情,也能一辈子吃穿不愁。

可是,庄家男丁的一辈子是极其短暂的,他们每一个人都活不过二十岁,这一点从语风家墙上的老照片上可以得到证实。

语风也曾问奶奶,他为什么没有爸爸妈妈。奶奶说,他有爸爸妈妈,只是他们去了一个叫狐山的地方。

语风又问狐山在哪里,他们为什么要去狐山。奶奶又说,狐山在天边,也在眼前。

狐山是每一个庄家人都要去的地方,那里没有烦恼,只有快乐。

如果奶奶说的都是真的,语风已经十八岁了,他是不是也快要去狐山了,去那个没有烦恼只有快乐的地方?

语风已经十八岁了,他当然知道狐山代表什么,有的字眼过于残忍,人们总是不愿说出来。

这不是算掩耳盗铃呢,离别还是要来的,只是不知道是语风先离开奶奶,还是奶奶小离开语风。

繁衍生息是每一个生命的使命,也是语风的使命。有一次语风从学校回家,看到院子里挤满了人,奶奶说那是庄家的远方亲戚,他们来喝喜酒。

喝谁的喜酒?当然是喝语风的喜酒。那一天,语风第一次喝酒,喝了很多酒。

这喜酒意味着期望,责任,孝道,语风无法逃避,也不能逃避。

庆祝需要喝酒,麻醉也需要喝酒,酒席还未散去,语风已醉的不醒人事,这也是他所期望的。

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喝了喜酒,稀里糊涂的入了洞房。

语风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黄昏,若不是看到了房间里的大红喜字,他甚至以为是做了一个梦。

“风儿醒了!来喝碗醒酒汤,奶奶亲手给你熬的。”奶奶端着一碗汤,满脸笑容的走了过来。

“奶奶!我结婚了吗?新娘呢。”语风挣扎着坐了起来。

“你还说,今天人家娘家人来接人的时候,你死活叫不醒,真是不像话啊!”奶奶虽是在责备语风,却没有生气的意思。

语风接过奶奶手里的醒酒汤,一口气喝完了,又慢慢的躺了下去。

奶奶叮嘱语风好好休息,然后脚步轻快的出去了。

语风看的出奶奶很高兴,人似乎也变年轻了。想到此,语风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奶奶从来没有变过,从他记事起,奶奶就一直是这个样子,变的只是自己的想法。

经过一场荒诞的婚宴,语风再也没有见到过新娘,他的生活又重回平静。

其实,在这件事上,语风有很多疑惑:比如这场突如其来的婚宴不是奶奶早就策划好的,婚宴上出现的远方亲戚为何他一个都没见过,做为婚宴的另一个主角,新娘为何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

在这件事上,奶奶是糊涂的,她又变的语无伦次,好像已经忘了语风结婚的事情。

奶奶不说,语风也不问。他认为他已完成了奶奶的心愿,奶奶高兴就好,他的痛还是埋藏起来比较好,最好是永远不要再想起。

语风的生活里似乎只剩下对绘画的追求。一瓶酒,一支笔,一个人,躲在书房里画山、画水、画树,画一个个从来不存在的世界,再没有白天黑夜。

语风以为这样就可以摆脱烦恼,忘记伤痛,却不知道宿命从不允许忘记。

九个月后的一天,奶奶兴高采烈的跑进书房,告诉语风他当爸爸了,让他给儿子取个名字。

酒撒了,笔掉了,语风呆愣当场,数月的逃避终究又回到了那个荒诞的晚上。

这一夜,语风又醉了,望著书房墙壁上的一张画沉沉睡去。

画是山水画,风景秀丽,云雾缭绕,云雾中似有人影闪动。

“呵呵……格格……语风,来啊!快来啊!”朦胧中,语风听到有人呼唤他的名字。

语风缓缓睁开眼睛,看到他曾经最心仪的女孩儿向他招手。

“我该叫你奶奶,祖奶奶,还是祖宗呢?”语风望着女孩儿忽然笑了。

“语风,你说什么?我不懂。”女孩儿的脸色变得很不自然。

“哈哈!我的好奶奶,终于轮到我了吗?你要带我去哪儿?狐山吗?”语风很是不屑的说道。

“风儿,去狐山有什么不好?那里要什么有什么,只要……”女孩儿忽然变成了奶奶,仍旧劝道。

“只要我放弃现实的世界,走进画里是吗?”语风接口道。

“你怎么知道?”奶奶很是吃惊。

“我在书房里呆了这么久,知道的远比你想到的多。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我都感激你把我养大,是该说分别的时候了。”语风从口袋里掏出了准备已久的打火机。

“哈哈!你永远都别想从我手中逃走!”眼前慈祥的老人变得面目狰狞,要从画里跳出来,却被突然出现的一群年轻人死死拉住。

“不!你们怎么可以……放开我……”画中的老人咆哮着化作灰烬,狐山通向现实的门也永远消失了。

语风的眼角挂着泪花,他当然认识那些年轻人,他在老照片上见过他们。

撞山


八月十五,正是中秋月圆之夜,我们几个家在外省的学生没法回家,便趁着放假,相约去附近的山上野营赏月打发时间。

我是X大油画系的大二学生,姓包,叫子翔,认识的便包子香包子香的叫着。

同行四人,同我玩的好的是个叫周泽的,周泽近视超过八百度,总是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一看就是专业的宅男,这次也是被我拖着出来活动的。剩下的两个人中,男的是我的室友,叫林轩,家里有些小钱,这次大家的装备就是他赞助的,登山看月也是他最先提出来的,女的是他的女朋友,叫薛瑜,长相娇柔可爱,性子也是温温吞吞的,总是跟在林轩身边,我们三个男人的吹牛打闹她是不参与的,听到好笑的地方也只是抿着嘴笑笑,只是偶尔跟林轩说几句话,声音太小我和周泽也听不着。

林轩说要带我们几人去他无意中发现的一座山峰,我们本来就是随意走走没什么目的,自是跟着他一起。林轩是学校登山社的,这座山他常来,熟得很,有他在前带路,我们几个便是手机地图都没查,悠悠闲闲的跟在他后面走着。

在树林间的小道上走着走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慢慢觉得脚酸腿软,精疲力尽的只想坐下来休息,但抬头一看,月挂中天,与出发时候我看的角度相差无几,我心里琢磨着走的时间大概不长,我这么累也是平时太懒缺乏运动,便也没脸提出来要休息,凭着不丢面子的劲儿坚持走着。

我都累得不行,周泽这个死宅怎么可能没有累的感觉?我居然没听到他的抱怨声!就算碍着面子不好在女生面前抱怨,也该有嘘嘘的喘气声吧,我对他那废材的体力可是深有体会。

我转过头往后一看,顿时身子一僵,身后哪有周泽的人在,连个人影都没有!

山间小路狭窄,一人通过时倒是略显宽裕,但绝对是不容两人并排走过的,所以我们是四人排成一行,林轩在前,薛瑜在林轩之后,我在薛瑜之后,而周泽就走在我的后面。

我马上转身叫住了林轩和薛瑜,跟他们说周泽怕是掉队了,我们得回去找他,林轩抬脚正准备走到我的旁边领路,在我们两人中间的周瑜却身子突然一软,晃了一下就朝后面倒去,我被这突发的情况吓得一愣,睁着眼睛看着她倒下,也许是视线太过集中,竟然产生了一种看电影中慢动作的感觉,我呆呆的没有反应过来要上去扶她。好在林轩急忙一个上步,赶在在薛瑜身体落地之前接住了她。

我猛的一醒神,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后,也快步上前查看薛瑜的情况。林轩将登山灯放在一旁,伸手拨开了薛瑜脸上的头发。我看着他的动作,解下身上背着的背包,一只手拉开背包拉链,另一只手伸进背包里,想要掏出包里的水和急救药品。突然,林轩的动作停住了,身子也不住的颤抖着,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顿时也是后颈一凉,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空气中弥漫着令人恐惧的寂静。

只见在朦胧清透的月光和登山灯的照耀下,薛瑜脸色苍白又隐隐带着青黑色,紧闭的双唇上竟是有血珠不断渗出,血珠沿着唇线汇成一股从嘴角流下,像是电视里的女鬼一般!

林轩食指伸到薛瑜鼻下,颤抖着去探薛瑜的气息,食指停留了一会,林轩缓缓移动头部,眼神对上我的眼神后,我清晰地看到了他眼里的恐惧和惊慌失措,他张了张口,声音沙哑的说道:“……她……她没气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敢相信刚刚还好好走着的一个人在我的注视下就这样没了气息!忽然想起在学校学的急救措施,扑上去就给薛瑜做了起来,林轩像抓住最后的希望般也跟着我一起做。

我上救生医疗培训时也就学了个半吊子水平,没几招就江郎才尽了,林轩倒是懂的比我多点,一直在努力想把薛瑜救回来,我便在旁边配合他的动作。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和林轩的力气都用尽了,摊坐在地上喘着粗气,薛瑜静静地躺在地上,一点反应都没有!

“薛瑜是真的死了!”冷静下来之后我突然意识到这个事实,我现在是和一个死人呆在一起!

四周能见度极低,十米以外就被黑暗笼罩了,树影婆娑,枝干被风吹动之时像是鬼怪般的张牙舞爪,想起薛瑜不明不白的死了,我的心里不禁泛起阵阵恐惧,抬头去看林轩,也就他这个活人能给我一点点安慰了。

林轩头低着也看不到我在看着他,我便叫了他一声,他抬起头来,眼角的泪痕在月光下反射出一片晶莹,他刚刚竟是在哭!也是,女朋友死了怎么可能不伤心?这样一想,恐惧倒没那么强烈了,反而渐渐有种物伤其类的悲伤。

林轩在脸上抹了一把,爬起来就说要去找周泽。我这才想起来,周泽还不知在什么地方呢!要是在路上还好,沿原路返回就能找到他,可要是他自己乱走了,这林密天黑的,还真不知该去什么地方找他。

但是人丢了就不能不找,我当即撑着爬起来要去找他,可又有一个难题,薛瑜怎么办!把她放在这儿不怎么好,但大晚上的背着一个死人,我和林轩都有些怵。

正在我们犹豫踌躇之际,一道光从左侧打到林轩脸上,林轩下意识地抬手遮眼,也就没有看清光源所在。但我却看见了,树丛后立着一道人影,拿着手电筒直直的照着林轩,看体型体貌,可以认出是周泽无误,我来不及想周泽为什么站在那里不过来却只是拿着手电筒乱晃,张口就大叫了声周泽。

‘周泽’转身就跑,旁边的林轩抬脚就追了上去,两人一前一后地跑了。我怕被留下来陪着‘薛瑜’,也不敢不跟,迈着步子追着两人而去。

‘周泽’也不知是吃错什么药了,跑的十分迅速,窜的一下就出去了,林轩是我们中体力最好的,可也无法跟上他的速度,亏得‘周泽’跑跑停停,我们到是勉强跟在他身后。

跑了一段时间,我渐渐体力不支起来,双腿酸涩难抬,外加不知道被什么拌了一下,整个人扑倒在地,一阵眩晕袭来……

我拼尽余力侧翻过身看着他们前去的方向,想叫林轩回来救我,却没有了喊人的力气。额头像是被地上的石子磕破了,血流下来浸入眼腈,视线一片模糊,朦胧中只能看见一抹光亮在前面引着林轩不断向着黑暗跑去,越行越远,渐渐看不见了。

我眼睛酸涩,便用力眨了眨,眼角余光却看见月亮仍是挂在中天,像是前两次看到的一般,仿佛时间停止。我思绪迟滞,无法正确思考现在的处境,只知道大概是撞进什么不干净的地方了,心中一急,竟晕了过去……

鸟儿轻鸣浅唱,山间泥土的腥味萦绕于鼻间。我的意识渐渐恢复,眼睛开了又闭,闭了又开,如此几番之后才能看清眼前的东西,只见天色大亮,阳光洒落大地,我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站起身才看到两三米远的地方有一深沟。我小心翼翼地走到沟旁探出头去看,看到的情景却让我身子一颤,险些没摔落下去。

只见沟底横竖躺着周泽,薛瑜,林轩三人,血渍浸润了他们身下的土地,应该是不活了。在他们的旁边,躺着几个身首异处的骷髅,他们腐坏的衣服与当地传统的山民服饰相似,再加上我曾听本地人说解放前山民有在月圆之夜用活人祭祀山神的仪式,我便推测他们是解放前用来祭祀山神的‘祭品’,这些人死前怨念太深,死后冤魂不散,竟在此地害起活人来了!

我不敢再看,转身就想下山,走之前不禁庆幸的看了一眼拌倒我的那个树桩,要不是它,我的下场估计与周泽他们一般,成了这山沟里的又一个冤魂!

这次登山的后续事件我不想多说,但经过这事之后,我却是再也不敢去登山之类的活动了,谁知道连绵起伏的群山之中,会藏着什么肮脏诡异的东西!

北极熊的爱情过敏症


[1]

两年前,在北极联合国冰山大学留学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你,一只洁白的北极熊。我每天去看你的博客,你将生活事无巨细地记下,风花雪月何其多,数一数暧昧的雌性代称应有十余位。来来去去,每一个都像候鸟,过了相应的季节就飞走。

我用最后一任女主角的用户名留言:如果你拉我的爪,你猜我的爪是什么温度?

你的回答透着诡辩:那温度应该是与寒流交着的暖流。我对着屏幕眉开眼笑,寒暖流相交是渔猎的好季节,可是我没察觉到你的暗示。

你对我的猫一直比对我还好,三天两头跑来照料,为它买来专用孕猫猫粮,把它当成自己的宝贝一样疼。它生小猫那天,你用厚厚的熊掌,极专业地给小猫剪脐带,拿着棉签蘸着酒精给小猫消毒。

我只能拿着酒精剪刀之类给你打下手。看着你,长长的白色毛发掉在额前,刚好点缀了高高的鼻梁,侧脸好看得让人迷离。

小猫全都生出来了,而且全部都活着。

我们一起去附近的小酒馆庆祝。几杯啤酒下肚,我借着酒劲问你一直在心里萦绕的问题:你把猫照顾得这么好,那你怎么照顾你爱的雌兽啊?

你一边专心致志地对付着前面的烤鱼,一边回答:至少,我会把她的猫养得很肥。

我的脸有些发烫,那时,我以为这句话是对我说的。

其实,如果我肯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不难明白,你这句话另指别人。你照顾我的猫,顺带着照顾我,不过是因为猫的伴侣是你带的那只小黄猫,那是一只白色雌性北极熊留给你的唯一感情痕迹。你做的一切不过是爱屋及乌后的爱乌及乌罢了。

但那天我实在是太兴奋了,一杯接一杯地喝,后来,你拖着烂醉如泥的我上了冰地巴士。巴士司机从后视镜里看到我对你流露的肆无忌惮的缠绵目光,念着年轻真好。我其实还是几分清醒的,与你乱七八糟地说话,你只是温柔地应和。

我喜欢你。我突然涌起了一生从未有过的勇气向你告白,你不回话。窗外流过大片白茫茫的冰川,我又胡言乱语了半天,你始终沉默,我的声音只是过境的风。

[2]

你博客里的最后一篇日志里只有一句话:我的心像夜里的海,在一整天的阳光下炽热过,可在夜里渐渐失去热度。日期是私元2008年的中秋节,之后是整整两年的空白。

兽的思维有时候很奇怪。比如你身边的雌北极熊们,如过江之鲫一般来到你身边,愿意屈居第二让你保留第一的位置给那个逝去已久的影子,可又都受不了你对一只猫比对她们还要好,又纷纷离开。说到底,即便是兽,再伟大的爱情也掖着小小的私心,希冀着一份温暧,抵御寒冷。

中秋节我准备第二次表白。我给你发短信:今晚去山顶陪我看月亮好吗?

山顶的风很凛冽,凉凉地打透我的黑白相间的皮毛,天那样近,月亮那样清晰。子夜十二点时,我收到你的短信:对不起,我愿意一直追寻她的步子,哪怕只有仰望的机会。

这是我感到爱情里最无奈的地方,作为北极里唯一一只大熊猫,我的惊艳堪比天空的北极光,但我仍然进不了你的心。

回去之后,我便发烧,额头滚烫。趴在床上,死死咬住枕头,泪大滴地滚落下来,不敢出声,怕一开口,心里满满的苦,就会弥漫得整个房间都是黄连的味道。

[3]

你用双臂很自然地为我围了一个安全的空间,挡住了车厢里的拥挤和躁动。汽油味呕得胃恶心。我拿出刚买的森森牌益达木糖醇丢进嘴里一颗,问你要不要。

你摇摇头,随又问道:你的口香糖过敏症好了?我点点头,又补充道:猫咪过敏症也好了,不过又添了新的过敏症,玫瑰花过敏症。

到这里,应该把故事的脉络梳理一下。

两年前,我经历了一场狼狈的爱情。我在电影院里碰到一只大熊猫,看电影时嫌他话太多,就一直塞口香糖给他,就这样认识了。这场千疮百孔的爱情留给我一个很麻烦的后遗症,口香糖过敏症。

我看见口香糖会流眼泪,闻到口香糖会打喷嚏不止,吃口香糖会吐个不停,更恐怖的是看别人吃口香糖,我的面部肌肉会抽搐不止。

这给我的生活带来很大困扰,所以我才被父亲顶着可能会被冻死的危险,送到了北极来留学,这个冰清玉洁的地方,坚决杜绝口香糖这种污染环境的东西。然后认识了你,你的忠贞让我觉得你的心像你的皮毛一样洁白无瑕,可以治好我的过敏症,却没想,中秋节的第二天,我抱起猫咪时,身上的皮毛就开始一块块地脱落。

在我三番四次被人惊叫,大学里什么时候来了一只花熊时,我再次当了爱情的逃兵。中秋不久便回了森林共和国,再没和你联系过。

至于玫瑰花过敏症,那是关于另一只熊猫的故事。他叫黑豆豆。

他治好了我的前两种过敏。他说,我得的其实是失恋过敏症,潜意识里认为口香糖,猫咪是引发这两份爱情的缘由,所以想要回避,身体比心理先作出了反应。

他带我去蹦极,他让我把每次蹦极都当成是死了一回,上来之后要重生,爱情自然也要重生了。

我们互相拥抱着摔下悬崖,在咆哮的山风里尖叫,发泄积郁已久的痛苦,竟然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当然,玫瑰花过敏症也是拜他所赐。他为了追我,买通一家花店的店长,将店面所有单数花瓣的玫瑰都撤下去。成功将我诓到花店后,跟我打赌,如果我买的玫瑰花花瓣数目全为双,就说明老天爷也是让我们在一起的。

这个秘密揭开后,成了我跟他分手的导火线,也是我得玫瑰花过敏症的原因。

我的过敏症有点像我们国家那只众所周知的小猴子,一路走走丢丢,哪天什么都丢了,我就完全好了。

[4]

故事再往下进行应该是我跟你重续前情吧。毕竟我失恋了,而你追逐了那么多年的她依然美丽得像个高不可攀的梦。书上都这么写的,在世事里沉沉浮浮之后才会发现身边平淡爱情的可贵。

可事实是我们在森林公园里烧烤时大吵特吵。我说,你得了爱情lgG型过敏症,迷恋爱情中被虐的感觉,认为爱情要有些伤痛和挫折才显得更加伟大,你坚守感情的推动力不是因为你有多爱她,只是这该死的过敏症!

你气极了,说我哪里懂得爱情的伟大,你说就算她已经死了,你也要一直安静地陪她。

我惊得说不出话来。冷静下来后,你给我讲了你们的故事。

你说,你一直追着她的步伐,哪怕只是远远地望着她,游走在她的生活之外,也很会安心。但是她连这个机会也不给你。早在三年前,你所爱的她就已经离开了你。她得了绝症,弥留之际,你想去照顾她,她却执意不肯见你。那些日子,半夜,你像一个游魂游荡到她所住的医院,站在住院部的下面看着那么多扇窗口,潸然泪下,不知道她住在哪一间,不知道你们今生今世还有没有可能再见面。

那个雌熊只给了你一句话,色衰而爱驰,爱驰则恩绝。她那么残忍地剥夺了你怀念她的最后一点岁月,让你在以后的时光里,留下不可弥补的遗憾。

[5]

我在网上看到了这则消息,没有犹豫,复制,粘贴,发送给你。

最新研究报告显示,洁癖可导致患过敏症的风险大幅增加。据草原合众国海佛大学过敏症研究实验室主管盖伊博士说,洁癖是导致过敏风险不断升高的一个主要原因。讲卫生确实减少了人们接触有害细菌的机会,但是这也缩小了人们接触有益微生物的机会。

在医学上食物过敏一般分为lgE型过敏和lgG型过敏。前者迅速体现症状,通过治疗也可在短时间内恢复。后者不会马上体现症状,却会长时间地不适,但一般会被患者忽略,恢复时间相对漫长。

爱情就如食物,与你不合适便会过敏。爱情里的过敏大多是lgG型的。就是很多兽迷恋爱情中被虐的感觉,认为有一些伤痛和不适感会让爱情显得更加戏剧和伟大,因此过敏症状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感情的推动力。真正泥潭深陷的时候,才发现这段感情带给自己的不仅不是快乐和美好,负担和困扰日益加重,如同累赘。这便是爱情不耐用的表现,lgG过敏的恢复期本来就遥遥无期,它更是让你最后不死也要掉层皮。

其实爱情里又岂止这一两种过敏症。这个世上,所有不幸福的爱情都各种各样的过敏症,可是你看,过敏症的治疗并不是越干净越好。但愿你能明白,失恋过敏症不可怕,爱情lgG型过敏症也不可怕,怕的是再没有了爱的热情和勇气!

黑豆豆给我发短信,说他找到了喵呜和它的孩子。喵呜就是我在北极养的猫,回来的时候,我将它送给了一个朋友。天知道,他是怎么找到的。

我决定再给黑豆豆一次机会。也许收获的还是伤害,但那有什么,玫瑰花过敏症比猫咪过敏症、口香糖过敏症要好多了!

王局长


谁不夸赞咱们的王局长好啊?!作为县公安局的主管整个县城安全事务的王局长,被人们爱戴着,在人们的欢笑声和赞美声中度过了十几年时光。

这十几年可真是辉煌呀!也可谓是毫无贡献!

辉煌的是他自己的钱包,还有和他一起昧着良心挣钱的同事们和下属们的腰囊。他们给这个县城究竟带来了什么好处,倒是真心看不出来。哦,当然也不是没有一点成果的,最起码三年前的犯罪活动达到了本县五十年来的最高峰,犯罪率每年呈直线增长,居民生活上感到不安定,更谈不上满意于这位王局长了。

这位自称为人民的福祉谋利益,走进群众,切实的为人们服务,事实上,他就是说的好听而已,他倒是也做了不少事,可是却没有一点为民着想的迹象,因为人民群众谁也没有从这位冠冕堂皇的局长那里得到什么切实的实惠。

就是这样,他身边的狗崽子们还是对他毕恭毕敬,真的把他当成了大爷,以他马首是瞻,其实,这群人还不是仰仗着王局长的身份和手中的权力,有了局长的庇护,中饱私囊、损公利己、贪赃枉法也不再是什么难事,树大了自然可以为自己遮风挡雨,而这群啰啰们自然也可以给大树施肥浇水,岂不是互相利用,说好听点就是互相合作,得到彼此想要的。他们是贸易伙伴,尽管他们的交易关系并不平等,总是王局长得到的利益更多一些,因为谁不是仰仗着他来吃饭呢?哦,也不是仰仗着他吃饭,因为他们本身都有好好的工作,工作待遇也还好,只是他们贪得无厌罢了,他们想要过上令人羡慕的奢侈无度的好生活。有雄心壮志是好的,可是也不该通过不恰当的途径啊。

五年前的一天。王局长笑了,在自己豪华宽大的办公室里,一个人哈哈大笑起来,反正没有人能够听见,因为这间房子的隔音效果特别的好。就在刚刚,他的属下小宇给他送来了一箱沉甸甸的礼物,两人相视一笑,小宇说:这是李总孝敬你的,让你行个方便,对外宣称,就说他儿子是个未成年,一切从轻处置吧。

王局长露出狡黠的笑容说:这个李总,还真是幽默,他儿子都二十七岁了,还敢谎称未成年,那我现在还可以说自己还在读大学呢。

小宇说:你现在不就是个大学生吗?嘿嘿,你看看王总、张总、韩总每次请你吃饭,吃完饭后到了KTV里,每次不都是要给你找几个学生妹吗?看她们的样子,也就大一大二的年纪,您是在和大学生谈恋爱呢,您怎么不是个大学生呢?

王局长笑笑说:也是,那看样子,李总的儿子应该也是未成年的,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我们应该从轻处罚的,甚至可以教育几句就好了。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我们当然应该友好的爱护他们呀!哈哈,你说是不是?

小宇微微一笑说:那当然,那当然。王局长轻轻的摆一摆手,小宇唯唯诺诺礼貌的离开了,顺便轻轻的带上了门。

现在,只剩下王局长一个人了,此时他也正需要一个人待着,因为他想看看这个李总到底给他送来了什么玩意。如果看不上眼的话,钱照收,事只办一半;如果李总还算识趣的话,给了一大把票子,或者送来什么稀罕的宝贝,他都可以替他把事情给解决好。说到底,能不能给你办事,得看你出多少的彩礼,或者要看和你有什么样的交情,显然李总和王局长不太熟,所以价钱才是他决定怎么做的唯一因素。

王局长慢慢的撕开纸箱上面的胶带,看上去明明只是一个普通的快递纸箱,实际上这只是为了掩人耳目罢了,王局长才不需要亲自上网网购什么呢,他需要什么,他只需要买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品,其他的都会有人给他买来,而且是笑容满面的递到他的手里。

现在的他,也并不是什么人送来的礼物都会收下,要看你是谁,还要看你所求的是什么事,如果能够搞定的,风险也不算太大的话,把带来的礼物先交给自己的下属小宇,有什么事和小宇商量就好,也由他出面解决问题,但还得王局长暗中相助才能妥善的完事。究竟王局长干了多少非法的勾当,他自己可能也记不清了吧,他也不想记清楚,因为那样自己会觉得愧疚,对不起自己的职责,对不起作为一个人的尊严。他选择淡忘,不去想自己犯下的错,没心没肺的人才能过得更快乐一些。

其实,那天在王局长刚刚当选的时候,笑容满面真诚的他,也曾信誓旦旦的说,一定要为人民谋利益,努力改善本县长期以来的社会混乱的问题,打击违反犯罪行为,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给人们一个安定的稳妥的生活工作学习的环境,对任何不法行为,一定要严格的打击和取缔,不能助长犯罪的气焰,要为群众的生活做出最切实的安全保障。一开始,他也这样做到了,但是随着接触到的人和事多了,会接触到一些棘手的案件,也会接触到一些有钱或者有势的人的亲友犯了罪,做出了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他当然知道就是王子犯法也是与民同罪,可是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就没那么容易了。

公平,他也曾经这样告诉自己,可是很难,在金钱和自己的职位的稳定等因素里,他很快就陷入了两难的局面。

他无奈了,他动摇了,他堕落了。

一个人一旦走错了路,便很难再纠正过来,因为已经错了,再错的时候也就不那么重要了。一旦下了水,他便顾不得深浅浑浊之类的了。他就是这样的,第一次胆战心惊的、违心的、不太情愿的收了别人的钱财,他当时并不想这么做,可是就有人逼迫他妥协,给他钱财就是想逼迫他拉他下水,好成为自己人,以后找他办事就容易了。前几次,他收取贿赂的时候,还是身不由己的,后来他就习惯了贪污受贿,因为有了钱以后,他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钱能给你富足的生活,也能给你堕落的幻想。

王局长当了十几年的局长,可是就在他快退休的时候,他却主动的辞职了,其中到底是什么缘由在作祟呢?

有一次,几个青年晚上在马路上飙车,不小心撞到了几个行人,其中一个人受了重伤,出了这样的事,当然需要公安局来处理,这几个青年倒是也没跑,也积极的配合民警们录案件的始末资料。当一个办案民警说,他们可能需要坐牢,因为把别人撞成重伤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青年不屑的回答说,你知道我是谁吗?哼,我不怕,顶多多赔些钱,事情总是可以通过钱来摆平,以前不就是这样过来的吗?我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后果吗?少吓唬我,别以为小爷我没有见过世面,不知道行价。

后来,才知道这个男青年的父亲是本地的首富,他父亲身家最少有几亿元。他当然不在乎花多少钱,也不在乎别人的命,算上这次他撞到别人,已经是他第三次发生撞人事故了,可是前两次每次都可以通过金钱来解决问题,所以这次他还以为只是钱的问题,反正他家有的就是钱。

第一次,他撞到人的时候,匆匆的慌张的逃离现场,最后还是被民警通过查看事发现场的监控找到他的,他在拘留所里待了一天,他爸爸的助理来保释了他,也给足了受伤者足够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所以这场交通事故以双方达成和解而告终。第二次,他撞到别人的时候,也是匆匆的开着跑车逃逸了。而这次,他已经不怕了,所以就在现场等着警察来了,对他来说,也就是再赔一笔钱的事,另外再耽误一点时间罢了。

可是这次,事情没那么好解决了,他把县长的外甥女给撞成重伤了,这位县长已经放话了,让那个小子把牢底坐穿吧,另外还要他赔一大笔钱。

一方有钱,一方有权,而且双方互不妥协,所以这件事办起来可谓棘手的多。无奈,王局长只好第一次完完全全的秉公处理案件,因为双方他都不能得罪,不然他王局长以后的路也不好走,而且这次他也不自己出头表露自己的意思,照样是让手下人来解决这件事,如果处理的不好,还可以把借口推到别人的头上。

尽管从最后的结果来看,这已经是世界上最为公平的处理结果了,但是双方都不满意,都怒气冲冲的说,要到法庭上见,而且私下里也不会给对方好果子吃的,也都指责王局长偏袒对方。两方家人在警察局里吵翻了天,互相怒骂不止,要不是几位警察出面制止,差点就打了起来,结果当然是大家都不欢而散。

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究竟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反正双方都不满意。王局长平时已经收取到了本县首富相当多的好处,也得到过县长的提拔和赞赏,可是这次他公公正正的办事,却得不到人们的满意,如今弄的两面都不是人,而且他们都是绝对的有权有势的人,得罪了他们,还想在本县里混好吗?

最后的最后,出人意料的是,王局长居然辞职了。其实他还有一年多就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可是他已经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对人世间的公平与真理也感到困惑。他当然知道自己这样做不过是在逃避罢了,但是又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你做的不对的时候,人人都夸你做得好;你真正的做对了的时候,人们却说你不称职。人老了,心也倦了,钱也已经挣的够多了,好好的安度晚年吧,还奢求什么呢?

他哪里知道的是,因为这件事,早有人举报了他。把他这么多年的老底都揭露了出来,晚节不保,羞煞了相信他敬爱他的亲人们。泪水泉涌而出,可是为时已晚,等待他的是牢底坐穿。

那山


那片山,用她的一切,在我童年的画卷上着上了许许缤纷,然而岁月无情,终究还是将我送离了她的怀抱,让我失去了和她相互依偎的资格。

翻开过去的回忆录,细数昔日体悟。是那口清澈的泉,用她的甘露将我滋润;是那棵歪脖子树,用他雄壮的身躯将我呵护;是那方被繁星点缀的小院,用她的柔情为我搭起了庇护所

可这一切到了如今,残留的仅是一片荒芜。

小时候,我贪恋那林边可口的野莓,我迷恋那林中清唱的布谷,因为那时,它们是我欢乐的源泉。如今,我学会用贝多芬的曲子,去形容那片山的声音;我学会用达芬奇的画,去比喻那片山的容颜;我学着用朱自清、老舍的笔,去书写那片山的风情。

可我再也不能迈着幼年时的步伐,去重走当时的温馨。就算词藻再华丽,我也不可能再听到她的赞许,这只不过是忙碌之余,写给过去的悼词罢了。

我渴望在我忧伤的时候,能有那么几缕清风,轻拂过我的心房,像童年时一样。

我渴望在我孤单的时候,能有那么几丝生机,路过我的身旁,像童年时一样。

我渴望在我得意的时候,能有那么几颗小树,为我驻足在远方,像童年时一样。

然而这一切的失去,都是因为前进的步伐!

前进!前进!何处是终点?何时才能满足?为何前进?又为了什么而前进?

我一遍遍地逼问自己,那片山也不停地向我询问,可我的答案也不过是那继续前进的步伐而已。

昔日美景,犹如过眼云烟,神秘,美丽,让我不禁去仰望,奈何转瞬即逝。想要伸出双手将她挽留,又害怕失手将她拍散。只能一边欣赏一边悼念,一边沉醉一边写着悼词。

成长时时都在进行,我们时时都在改变。而回忆,虽然时时都在保留,却也时时都在消散。

那片山,是我心中最绚烂的天堂,最繁华的都市,最温馨的庇护所。

却也只能是我心中的而已。

悠悠山


郭华者,人称戈华,小名永华,无字无号,贵州纳雍,化作人也。性孤僻,居乡野,以动物为友,奔跑于山间。喜歌舞,善图画,怀鸿鹄志向,或达于天下,或穷保其身。时多变,有梦而常不可得,由是心甚忧之。

月影稀疏,垂钓于溪边,晨出未归,祖母唤之,始归家,喜谈一日之乐。乐其一,旭日东升,吾独寻于溪边,见一蜻蜓翩翩而舞,甚奇之。轻呼,尔何来,何以为舞。蜻蜓笑之,吾乃居北方,不食人间烟火。人说江南美,遂往,故至此,为尔所绕。吾深愧之,欲三拜,潜入山间,寻不踪,失意而叹。乐其二,吾坐于溪边,观鱼翔于水底,甚是欣喜,遂叹,若吾为鱼,归于深渊,游此时,乐此生,足矣!偶然间,鱼跃而起,曰:世人知吾乐,何人知吾苦,水浑浊,梦不清,江水不绿,何来乐。遂隐于水中,未露面。

吾自小不善言辞,心多孤寂,常在后山独弄花草,以此为乐。少多病,骨瘦如柴。时饥寒,祖母怜之,夜揽怀中,视如珍宝。祖母走千里之,不忘孙儿,逢人必夸之,由是难忘祖母恩情,誓不相离。适逢仲夏,祖母采白麻而归,亲作华裳与我吾,乐而忘食,谓吾曰:彻夜勿念,为孙儿,辛苦不累,捞月亦愿矣!

及学之年,好诗文,观东西名着,虽不懂其意,却能自圆其说,识其真理。性如顽石,爱好清淡,与牧童朝夕为伴。北采枇杷以解饥寒,南收野雏以为友人。与友东边取火,独自西边戏水。或游于山间,或漫于田野,邻多厌之,遂名声大坏。及邻家,多议论,谈吾坏。由是华处处避之,方过其期,才重拾本心。

居五载,秋节至,雁归南,父母外出。兄弟三人,长兄永,小弟煜,自耕自足,心多忧苦,却藏于腹中。于苍山开荒,于田野采豆归,心中多喜。春耕之时,种之以苗,树之以橘,尝采而卖之,可补生活之苦,以解一冬之寒。

当余之从师也,未及与人,尝走于深山巨谷中,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尝自乐之,遂为赏识之。至寒舍,伏案而作,少亨茶,识悲苦,以水为酒,久而观之,多有乐趣。家贫,为三餐而急,今日食,多饥,为有余。未有存粮,日再食,祖母忧之。家无蹈惠之香,鱼肉之味。每过市,见面食之物,远远窥之,多慕而归,盖余之勤且艰若此。

爱结友,名曰田江,少好学,博览藏书,兴百家之言,识精义之理,村人莫及。弱冠为得意之生,吾师甚爱之,尝引其文,教吾学之。稍大,自作惊鸟之器,藏于山间。暮归之时,大获而归,父母爱之。每有新奇之物,常赠左右。

华,年十五,入中学,师为本家,姓郭,单名曰俊,求学严谨,尝励之,私下多论,始入门,习先秦之作,勉励吾心。其年突降冰雪,父母远而归。家多别离而重和谐,常谈趣事,吾暗乐之。过五月,百草长,天色逐暗。友至远方来,邀吾出行,遂应之,于是随之去。月挂于窗,三五友人,结伴而行,过田野,穿柳林,逐至浅水边。迢迢千里,星河灿烂,吾游于水中,似游鱼,又如飞鹰。心多喜,梦多大,无人知之。

及冠之年,天多怜,祖母念之,遂幸而入县城求学真理。心自谦,怀天下,梦多喜,躺于书屋,直至夕阳隐下,始归宿。过二年,秋雨至,吾父离世,慈祥不在。华,思绪乱,心如刀绞,彻夜泣之。待几日,形容憔悴,微笑不存,心多悲苦,泪满双夹,友人苦劝之,始才食羹,重拾旧志也。有闲时,奋笔而书,每有会意,便欣然而喜之。过一年,逐至大学就读,阅经史,懂伦理之得,为人多自谦。

悠悠百事,岁月匆匆。心之所向,梦之所归。念天下之事,谈人生之苦,或悲,或喜,多执着,怀鸿鹄,路在前方。嗟乎,天下之远,而吾知吾在,万树识荣衰,而吾知吾心安,如是矣。

时间:20xx年6月9日

文章来源:http://m.qg13.com/q/5373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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